保健食品申报流程

保健食品申报流程
保健食品申报流程

保健食品申报流程

组方:

一、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51号)文件规定,按以下原则审评:

(一)普通食品可作为生产保健食品的原辅料。

(二)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中涉及食品添加剂的,应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即所用品种为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14880)或卫生部公告名单中的食品添加剂新品种。

(三)卫生部批准的食品新资源或新资源食品(仅限于食品新资源或新资源食品生产批件中载明的申报单位使用)。

(四)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涉及动植物物品的,该物品应为卫生部发布的《即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和《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内规定的物品。

(五)在我国新研制、新发现、新引进的无食用习惯或仅在个别地区有食用习惯的,符合食品基本要求的物品,称之为食品新资源或新资源食品,申请注册保健食品中涉及食品新资源或新资源食品的,应按照《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申请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该物品相应的安全性毒理学评价试验报告及相关的食用安全资料:

1、根据卫法监发[2002]51号文件规定,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中含有动植物物品(或原料)总数不得超过14个,允许使用《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附件1)、《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附件2)之外的动植物物品(或原料),总个数不得超过1个,且该物品(或原料)应参照《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GB15193.1-1994)及《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2003)》的有关要求进行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原则上应进行第一、二、三个阶段毒性试验,及必要的人群流行病学调查,必要时应进行第四阶段试验。具体规定如下:

(1)仅在国外少数国家或国内局部地区有食用历史的原料或成分,原则上应对该原料或成分进行第一、二、三阶段的毒性试验,必要时进行第四阶段毒性试验。

(2)若根据有关文献资料及成分分析,未发现有毒或毒性甚微不至构成对健康损害的物质,以及较大数量人群有长期食用历史而未发现有害作用的动植物及微生物等,可以先对该物质进行第一、二阶段的毒性试验,经初步评价后,决定是否需要进行下一阶段的毒性试验。

2、提供省级以上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该食品新资源或新资源食品具有广泛食

用历史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中应包括食用地区、涉及人口数量及食用时间等内容。

3、提供省级以上专业机构出具的该食品新资源或新资源食用安全、食用历史、不良反应等情况的检索报告。检索报告应为食用的相关内容,有关药用的内容不予认可。

4、其它有助于该食品新资源或新资源食品安全性评价的文献资料。

二、食品新资源或新资源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包括菌种毒力试验)应由确定的检验机构完成。

三、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涉及的食品新资源或新资源食品,虽在已批准的保健食品中使用过,但以下情况仍应按照《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安全性毒学评价:

(一)未列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或卫生部公布可食用的名单内;

(二)未列入卫生部公布或批准的食品新资源或新资源食品名单内;

(三)卫生部已批准为食品新资源或新资源食品,但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与食品新资源或新资源食品生产批件中载明的申报单位不一致。

四、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中涉及食品新资源或新资源食品时,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保健食品审评专家,在审评保健食品的同时对涉及的食品新资源或新资源食品进行审评,并从严掌握,基本原则如下:

(一)食品新资源或新资源食品未按照《新资源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的,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不予批准。

(二)已按要求提了供食品新资源或新资源食品安全性评价试验报告及相关资料的,按以下原则审评:

1、经专家审评后认为,该食品新资源或新资源食品保健功能确切,符合食品的基本要求,可以食用且安全,申报资料完整规范,可用于保健食品。

2、经专家审评后认为,该食品新资源或新资源食品安全性评价试验不完整、不规范,或主要为药用,不符合食品的基本要求,不能食用的,食用安全性判定依据不足,则不可用于保健食品,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不予批准。

3、经专家审评后认为,该食品新资源或新资源食品保健功能确切,安全性评

价试验规范、完整,符合食品的基本要求,可以初步判定其安全性,但仍需提供广泛食用证明、检索报告等其它证明资料或文献资料,以进一步证实其食用安全的,允许补充相关资料后再审。

工艺验证:

生产工艺验证报告应提供中试工艺验证结果以证实工艺的稳定性和可行性。包括投料量、中间体得率、中间体得量、辅料用量、产品理论产量、实际产量、成品率等数据,因原料、工艺、剂型的不同,验证报告需提供的数据会有所不同。

中试产品的质量自检报告包括产品企业标准中的主要指标,如产品的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指标、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等数据,是制订产品企业标准的重要依据。

文献:

a)产品配方原料、用量及配伍的安全性和功能性已被公认的,且类似配方在已

经批准的保健食品中曾使用过的,应提供相关文献资料均不少于3篇。

b)产品原料为已经批准的保健食品中未曾使用过,应提供配方原料安全性和功能性相关的文献资料均不少于5篇,其中科学文献均不少于3篇。

c)产品原料为已经批准的保健食品中曾经使用过,但以往未曾批准过相同申报功能的,应提供原料与申报功能相关的文献资料不少于5篇,其中科学文献不少于3篇。

d)产品原料用量明显超过公认安全用量的,应提供原料用量安全性相关的文献资料不少于5篇,其中科学文献不少于3篇。

e)产品原料用量明显低于公认有效用量的,应提供原料用量功能性相关的文献资料不少于5篇,其中科学文献不少于3篇。

f)产品配方既含动植物原料又含非动植物原料的,应提供各动植物原料之间配伍安全性和功能性文献资料均不少于3篇,并提供动植物原料与非动植物原料配伍使用的安全性和功能性科学文献均不少于5篇。

g)产品配方拟申报的功能不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范围内的,文献资料要求参照新功能评价的有关规定执行。

杜仲雄花片需加工样品量

产品规格:0.5g/粒×60粒/瓶

参考服用量:每天三次,每次三粒。

需要样品量为:

1、三批车间最小生产量(按提取、混合等关键点最小生产量计算每批最小生产量)药监局核查抽样时用。

2、卫生学及稳定性试验:4500g或150瓶(0.5g/粒×60粒/瓶)。

3、毒理及功能试验:中间体药粉7kg(单功能)、10kg(双功能)。

4、人体试食试验:日服用剂量*45天(必要可延长至30天)*70例(有效病例50)。

人体试食试验最多需要样品量为:9*45*70=28350粒(单功能)折合约473瓶。

保健食品人体试食试验规程

功能学评价程序-人体试食试验规程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为验证保健食品各种保健作用和安全性而进行人体试食试验所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 2 评价的基本原则 对保健食品的要求 受试样品必须符合本程序对受试样品的要求,并就其来源、组成、加工工艺和卫生条件等提供详细说明。 提供与试食试验同批次受试样品的卫生学检测报告,其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的要求。 受试样品必须已经过动物实验证实,确定其具有需验证的某种特定的保健功能。对照物品可以用安慰剂,也可以用具有验证保健功能作用的阳性物。 原则上人体试食试验应在动物功能学实验有效的前提下进行。 人体试食试验受试样品必需经过动物毒理学安全性评价,并确认为安全的食品。 试验前的准备 拟定计划方案及进度,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并经本单位伦理委员会批准。根据试食试验设计要求、受试样品的性质、期限等,选择一定数量的受试者。试食试验报告中试食组和对照组的有效例数不少于50人,且试验的脱离率一般不得超过20%。 开始试用前要根据受试样品性质,估计试用后可能产生的反应,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 对受试者的要求

选择受试者必须严格遵照自愿的原则,根据所需判定功能的要求进行选择。 确定受试对象后要进行谈话,使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食试验的目的、内容、安排及有关事项,解答受试者提出的与试验有关的问题,消除可能产生的疑虑。 受试者必须有可靠的病史,以排除可能干扰试验目的的各种因素。 志愿受试者应填写参加试验的知情同意书,并接受知情同意书上确定的陈述“我已获得有关试食试验食物的功能及安全性等有关资料,并了解了试验目的、要求和安排,自愿参加试验,遵守试验的要求和纪律,积极主动配合,如实反映试验过程中的反应,逐日记录活动和生理的重要事件,接受规定的检查。”志愿受试者和主要研究者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志愿者填写知情同意书后应经试食试验负责单位批准。 试食试验期限原则上不得少于30天(特殊情况除外),必要时可以适当延长。对试验实施者的要求 以人道主义态度对待志愿受试者,以保障受试者的健康为前提。 进行人体试食试验的单位应是卫生部认定的保健食品功能学检验机构。如需进行与医院共同实施的人体试食试验,功能学检验机构必须选择三级甲等医院共同进行。 与主要研究者取得密切联系,指导受试者的日常活动,监督检查受试者遵守试验有关规定。 在志愿者身上采集各种生物样品应详细记录采集样品的种类、数量、次数、采集方法和采集日期。 负责人体试食试验的主要研究者应具有副高级职称。 试验观察指标的确定 根据受试样品的性质和作用确定观察的指标,一般应包括:

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指南

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指南 一、保健食品审批工作程序 国产保健食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资料的受理和形式审查,对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试验和样品试制的现场进行核查,组织对样品进行检验。进口保健食品,由申请人将申报资料和样品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 (一)申报资料首页为申报资料项目目录,目录中申报资料项目按《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中“所附资料”顺序排列。每项资料加封页,封页上注明产品名称、申请人名称,右上角注明该项资料名称。各项资料之间应当使用明显的区分标志,并标明各项资料名称或该项资料所在目录中的序号。整套资料用打孔夹装订成册。 (二)申报资料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中文不得小于宋体小4号字,英文不得小于12号字),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三)除《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及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外,申报资料应逐页加盖申请人印章或骑缝章(多个申请人联合申报的,应加盖所有申请人印章),印章应加盖在文字处。加盖的印章应符合国家有关用章规定,并具法律效力。 (四)多个申请人联合申报的,应提交联合申报负责人推荐书。 (五)申报资料中同一内容(如产品名称、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等)的填写应前后一致。 (六)产品名称应包括品牌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产品名称应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规定。 2.反映产品的真实性,简明易懂,符合中文语言习惯。 3.品牌名可以采用产品的注册商标或其他名称。 4.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治疗作用以及夸大功能作用的文字。 5.属性名应当表明产品的客观形态,其表述应规范、准确。 6.增补剂型的产品,在命名时应采用同一品牌名和通用名,但需标明不同的属性名。 7.进口产品中文名称应与外文名称对应。可采用意译、音译或意、音合译,一般以意译为主。8.保健食品命名时不得使用下列内容: (1)消费者不易理解的专业术语及地方方言; (2)虚假、夸大和绝对化的词语,如“高效”、“第×代”; (3)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 (4)外文字母、符号、汉语拼音等(注册商标除外);

-保健食品各功能需要做的动物及人体试验

保健食品各功能需要做的动物及人体试验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复核检验 (一)只要求动物实验的项目有: 1. 增强免疫力功能检验方法 主要指标:细胞免疫功能 体液免疫功能 单核-巨噬细胞功能 NK细胞活性测定 判定:四项指标中任两项结果阳性。 注意事项:不认可增强单项免疫力功能。 2. 改善睡眠功能检验方法 主要指标:戊巴比妥纳睡眠时间实验 巴比妥钠睡眠潜伏期实验 戊巴比妥钠(或巴比妥钠)阈下剂量催眠实验判定:3项实验中任2项阳性,且直接睡眠作用。 注意事项:对动物进行直接睡眠实验时,也要同样注意进行30天灌胃。 3. 缓解体力疲劳检验方法 主要指标:血乳酸 血清尿素 肝糖原/肌糖原 动物负重游泳实验 判定:负重游泳实验结果阳性,血乳酸曲线下面积、血清尿素、肝糖/肌糖原3项生化指标中任2项指标阳性。 注意事项: (1)对同批受试样品进行违禁药物的检测。 (2)在负重游泳实验时,酒类样品测试当天可以不灌胃。 4. 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检验方法 主要指标:常压耐缺氧实验 亚硝酸钠中毒存活实验 急性脑缺血性缺氧实验 判定:三项试验中任二项实验结果阳性。 注意事项:每批实验动物的体重尽量保持一致。 5. 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检验方法 主要指标:外周血白细胞计数 骨髓细胞DNA含量或骨髓有核细胞数 小鼠骨髓细胞微核实验 血/组织中SOD活性实验 血清溶血素含量实验 判定:以上5项实验中任3选项进行实验,3项实验中任何2项实验结果阳性。 注意事项:选用小鼠,受试样品于照射前给予14~30天,照射后仍然给予

受试物,必要时可延至45天。 6. 增加骨密度功能检验方法 根据受试样品作用的原理不同,分为方案一(补钙为主的受试物)和方案二(不含钙或不以补钙为主的受试物)两种。 主要指标:体重 骨钙含量 骨密度 判定:(方案一)骨钙含量/骨密度显著高于低钙对照组且不低于相应剂量的碳酸钙对照组,钙的吸收率不低于碳酸钙对照组。 (方案二)①不含钙的产品:骨钙含量/骨密度较模型对照组明显增加,其它指标(体重除外)不显著低于卵巢切除+溶剂组。②不以补钙为主(可少量含钙)的产品:骨钙含量/骨密度较模型对照组明显增加,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且不低于相应剂量的碳酸钙对照组,其它指标(体重除外)不显著低于卵巢切除+溶剂组。 注意事项: (1)使用未批准用于食品的钙的化合物,除必做主要指标外,还必须进行钙吸收率的测定;使用属营养强化剂范围内的钙源及来自普通食品的钙源可以不进行钙的吸收率实验。 (2)必须使用单光子骨矿密度仪或双能X线骨密度仪或其它相关仪器测量股骨中点及股骨远心端的单位面积骨矿含量。 7.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作用检验方法 根据样品的用途进行选择,方案一(四氯化碳肝损伤模型)和方案二(酒精肝损伤模型) 方案一 主要指标: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肝组织病理学检查 判定:模型成立的前提下,ALT或AST任一项指标阳性,病理结果阳性。 方案二 主要指标:丙二醛+还原型谷胱甘肽+甘油三酯+肝组织病理学检查 判定: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判定该受试物具有对酒精性肝损伤有辅助性保护作用①肝脏MDA、GSH、TG三项指标结果阳性;② 肝脏MDA、GSH、TG三指标中任2项指标阳性,且肝脏病理结果阳性。 注意事项:报告中需提供列表详细描述肝脏病理情况。 (二)只要求人体实验的项目有: 1. 缓解视疲劳功能试验 受试对象:为儿童、青少年或成人,长期用眼,视力易疲劳者。排除患有眼部疾病者、短期内服用与受试物功能有关的物品者或长期服用其它有关治疗视力的药物或使用其它治疗方法者。 要求:考虑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均衡性检验。 2. 祛痤疮功能试验 受试对象:选择临床痤疮I-III度的自愿健康受试者,排除因病理性原因及妊娠及哺乳期妇女。 要求:

保健食品审批流程

经与自治区药监局保化科相关人员初步沟通,初步了解到保健食品的注册审批、生产、销售等过程中需要审批的行政许可。大体分为两部分: 一、保健食品的注册 1、根据按照国家卫生部颁布的《食品卫生法》制定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卫生 部对保健食品、保健食品说明书实行审批制度。 2、保健食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必要的动物或人群功能试验,证明其具有明确、稳定的保健作用; (二)各种原料及其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 (三)配方的组成及用量必须具有科学依据,具有明确的功效成分。如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明确功能成分,应确定与保健功能有关的主要原料名称; (四)标签、说明书及广告不得宣传疗效作用。 3、凡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必须经卫生部审查确认。研制者应向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后,报卫生部审批。卫生部对审查合格的保健食品发给《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第号"。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食品准许使用卫生部规定的保健食品标志(标志图案见附件》。 4、申请《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必须提交下列资料: (一)保健食品申请表; (二)保健食品的配方、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 (一)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 (四)保健功能评价报告; (五)保健食品的功效成分名单,以及功效成分的定性和/或定量检验方法、稳定性试验报告。因在现有技术条件下,不能明确功效成分的,则须提交食品中与保健功能相关的主要原料名单; (六)产品的样品及其卫生学检验报告; (七)标签及说明书(送审样); (八)国内外有关资料; (九)根据有关规定或产品特性应提交的其它材料。 5、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分别成立评审委员会承担技术评审工作,委员会应由食品卫生、营养、毒理、医学及其它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6、卫生部评审委员会每年举行四次评审会,一般在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召开。经初审合格的全部材料必须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底前寄到卫生部。卫生部根据评审意见,在评审后的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卫生部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的保健食品认为有必要复验的,由卫生部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复验。复验费用由保健食品申请者承担。 7、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作者共同申请同一保健食品时,《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共同署名,但证书只发给所有合作者共同确定的负责者。申请者,除提交本办法所列各项资料外,还应提交由所有合作者签章的负责者推荐书。 8、《保健食品批准证书》持有者可凭此证书转让技术或与他方共同合作生产。转让时,应与受让方共同向卫生部申领《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副本。申领时,应持《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并提供有效的技术转让合同书。《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副本发放给受让方,受让方无权再进行技术转让。 二、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 1、在生产保健食品前,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向所在地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

保健食品申报流程

下面,我就保健食品申报注册的有关流程和需要注意的事项向大家做一介绍,我主要从三个方面介绍 一、保健食品发展现状及乳品行业保健品发展状况 目前,乳品保健品主要有以增强免疫力功能的牛初乳制品如(星驰牌牛初乳胶囊、长富牛牌牛初乳粉、中生牌牛初乳咀嚼片、海王牌牛初乳粉、南保牌牛初乳含片、伊利牛初乳片等)、以调节肠道菌群、通便为功能的酸奶制品、益生菌饮料(健能排益生菌酸奶、光明牌益生菌酸奶、碧悠牌达能酸牛奶、味全R活性乳酸菌饮料),因此乳品保健品市场发展一片光明。 二、申报保健食品的流程及时间 首先介绍以一下 1、什么是保健食品 所谓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的区别

保健食品与药品的区别 2、什么是保健食品注册 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条件和要求,对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以及标签说明书内容等进行系统评价和审查,并决定是否准予其注册的审批过程;包括对产品注册申请、变更申请和技术转让产品注册申请的审批。 3、申报保健食品注册的流程 保健食品申请注册过程包括以下过程 样品试制阶段——样品试验阶段——资料准备阶段——省级药局初审——国家药局专家评审——国家药局注册司行政审批。 下面,我将各阶段需要做的事情介绍一下 (1)样品试制阶段包括 ①确定申报产品的保健功能

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申报的保健功能有27个及营养素补充剂,27个保健功能有: 营养素补充剂:只提供维生素及矿物质,不以提供能量为目的。 ②确定配方 根据保健功能确定产品配方(包括原辅料名称、用量、规格,每日食用量、适宜人群),配方中所使用的原辅料应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可用于保健食品的、卫生部公布或者批准的可以食用的以及生产普通食品所使用的原辅料。主要依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

保健食品四大检测试验

保健食品四大检测试验 一、保健食品卫生学检测 1、卫生学试验检验项目的确定: 根据产品的详细配方和原料组成、主要工艺、剂型及其他相关资料,依据保健食品和各类食品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确定卫生学检验项目。 2、卫生学试验常用检验方法 ?《食品卫生理化检验方法》 GB/T5009.1- 203-2003 GB/T5009.23;190;191-2006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方法》 GB/T4789.1-31;33-35-2003 ?每个指标都要列出具体的检验方法,如一个指标的标准检验方法有多个,要列出具体用的是哪一个方法。 3、确定卫生学试验检验项目的主要依据之一是GB16740《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 ?感官指标 ?净含量 ?铅、总砷、总汞 ?微生物 (1)单件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允许负偏差

(2)铅、总砷、总汞 检测方法: 铅GB/T5009.12-2003 第一法: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 第二法:氢化物原子荧光光谱法

第三法: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总砷GB/T5009.11-2003 第一法:氢化物原子荧光光度法 第二法:银盐法 第三法:砷斑法 总汞GB/T5009.17-2003 第一法:原子荧光光谱法 第二法:冷原子吸收光谱法(3)微生物指标 检测方法: ?菌落总数:GB/T4789.2-2003 ?大肠菌群:GB/T4789.3-2003

?霉菌:GB/T4789.15-2003 ?酵母:GB/T4789.15-2003 ?致病菌(指肠道致病菌和致病性球菌) 沙门氏菌:GB/T4789.4-2003 志贺氏菌:GB/T4789.5-2003 金黄色葡萄球菌:GB/T4789.10-2003 溶血性链球菌:GB/T4789.11-2003 从安全性角度出发,测定胶囊类样品的铅、总砷、总汞、微生物指标时须包括胶囊皮。 (4)其他经常检测的卫生学指标

最新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指南

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指 南

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指南 一、保健食品审批工作程序 国产保健食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资料的受理和形式审查,对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试验和样品试制的现场进行核查,组织对样品进行检验。进口保健食品,由申请人将申报资料和样品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 (一)申报资料首页为申报资料项目目录,目录中申报资料项目按《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中“所附资料”顺序排列。每项资料加封页,封页上注明产品名称、申请人名称,右上角注明该项资料名称。各项资料之间应当使用明显的区分标志,并标明各项资料名称或该项资料所在目录中的序号。整套资料用打孔夹装订成册。 (二)申报资料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中文不得小于宋体小4号字,英文不得小于12号字),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三)除《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及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外,申报资料应逐页加盖申请人印章或骑缝章(多个申请人联合申报的,应加盖所有申请人印章),印章应加盖在文字处。加盖的印章应符合国家有关用章规定,并具法律效力。 (四)多个申请人联合申报的,应提交联合申报负责人推荐书。 (五)申报资料中同一内容(如产品名称、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等)的填写应前后一致。 (六)产品名称应包括品牌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产品名称应符合以下要求: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规定。 2.反映产品的真实性,简明易懂,符合中文语言习惯。 3.品牌名可以采用产品的注册商标或其他名称。 4.通用名应当准确、科学,不得使用明示或者暗示治疗作用以及夸大功能作用的文字。 5.属性名应当表明产品的客观形态,其表述应规范、准确。 6.增补剂型的产品,在命名时应采用同一品牌名和通用名,但需标明不同的属性名。 7.进口产品中文名称应与外文名称对应。可采用意译、音译或意、音合译,一般以意译为主。8.保健食品命名时不得使用下列内容: (1)消费者不易理解的专业术语及地方方言; (2)虚假、夸大和绝对化的词语,如“高效”、“第×代”; (3)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 (4)外文字母、符号、汉语拼音等(注册商标除外);

保健食品试验注册检验规范

保健食品注册检验复核检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保健食品注册检验、产品质量复核检验工作,保证其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保健食品注册检验、产品质量复核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保健食品注册检验(以下称注册检验)是指申请人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保健食品注册申请前,按照有关规定,在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以下称注册检验机构)所进行的产品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试验、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等。 保健食品产品质量复核检验(以下称复核检验)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保健食品注册申请后,注册检验机构按照申请人申报的产品质量标准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样品所进行的全项目检验。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注册检验、复核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注册检验机构应当依法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遴选确定,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以及本办法的规定,开展注册检验、复核检验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保健食品注册检验、产品质量复核检验报告(以下均称检验报告)。 注册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对出具的检验报告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注册检验机构及其检验人从事注册检验、复核检验工作,应当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并保证出具的检验报告客观、公正和准

确,不得出具虚假的检验报告。 第七条同一产品的复核检验不得由承担该产品注册检验工作的注册检验机构进行。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抽样时,应当保证抽样的代表性,抽样过程不得影响所抽样品的质量。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九条申请注册检验的单位(以下称申请单位)申请国产保健食品注册检验的,应当向产品试制所在地的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抽样申请,填写抽样申请表。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抽样申请表后,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及时派员到产品试制现场进行抽样并封样,同时填写抽样单。 申请单位应当将封样和抽样单一并提交注册检验机构。 第十条申请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及《保健食品注册检验复核检验规范》(以下称《检验规范》)的有关要求,向注册检验机构提交保健食品注册检验申请表及有关资料,国产保健食品提供封样样品、进口保健食品提供未启封的市售样品,并按有关规定缴纳注册检验费用。 注册检验机构应当按照《检验规范》的要求,对检验样品及有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出具保健食品注册检验受理通知书(以下称注册检验受理通知书),进行注册检验受理编号,并与申请单位签订协议书。 第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保健食品注册申请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注册检验机构发出保健食品产品质量复核检验通知书(以下称复核检验通知书),并提供产品质量标准和连续三个批号规定

保健食品申报中遇到的问题

1.什么样的产品可以申报保健食品? 我国保健食品是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3年6月之前为卫生部)批准生产和销售的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27种)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所以申报保健食品的产品,必须具有三种属性:①食品属性;②功能属性,具有特定的功能;③非药品属性。经批准的产品发给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批准文号原为卫食健字(XXXX)第XXXX号(国产)、卫食健进字(XXXX)第XXXX号(进口),2003年下半年后改为国食健字和国食健进字。 2.对申请人和产品资格的要求? 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是指申请人拟在中国境内生产销售保健食品的注册申请。申请注册保健食品所需的样品,应当在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车间生产,其加工过程必须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 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是指已在中国境外生产销售一年以上的保健食品拟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注册申请。 境内申请人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境外申请人应当是境外合法的保健食品生产厂商。境外申请人办理进口保健食品注册,应当由其驻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由其委托的中国境内的代理机构办理。 3.保健食品可申报哪些功能? 保健食品可申报的功能经历过多次调整。根据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3年版)规定,保健食品可申报的功能从之前的22种调整为27种: 1.增强免疫力功能。 2.辅助降血脂功能**。 3.辅助降血糖功能**。 4.抗氧化功能**。 5.辅助改善记忆功能**。 6.缓解视疲劳功能*。 7.促进排铅功能**。 8.清咽功能**。 9.辅助降血压功能**。 10.改善睡眠功能。 11.促进泌乳功能**。 12.缓解体力疲劳#。 13.提高缺氧耐受力功能。 14.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 15.减肥功能**#。 16.改善生长发育功能**。 17.增加骨密度功能。 18.改善营养性贫血**。 19.对化学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20.祛痤疮功能*。 21.祛黄褐斑功能*。 22.改善皮肤水份功能*。 23.改善皮肤油份功能*。 24.调节肠道菌群功能**。 25.促进消化功能**。 26.通便功能**。 27.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 注:**动物试验+人体试食试验*人体试食试验#增加兴奋剂检测 同一产品可以申报的功能目前不受限制,但建议不要超过三种,否则较难通过。 4.要申请的保健功能不在27种范围内怎么办? 根据二○○五年四月三十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19号),可以申请保健功能不在已公布27种范围内的新功能,但申请人应当自行进行动物试验和人体试食试验,并向确定的检验机构提供功能研发报告。 产品研发报告应当包括研发思路、功能筛选过程及预期效果等内容。功能研发报告应当包括

保健食品与功能性食品申报区别

功能性食品与保健食品的区别 一、定义区别: 功能食品不等于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是经过SFDA(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注册的,而国外进口的很多所谓的功能食品其实就是食品,连特殊膳食用食品都不是!虽然在国外可能是功能食品,因为象美国,功能食品是不需要特别注册的,管理是相对宽松的。 功能食品如果没有经过SFDA注册,只能是食品,功能食品只是他的一种叫法。 二、制度管理区别: 在中国,只有保健食品才是功能食品,其他的只是特殊膳食用食品,或者压根就只是食品。要宣传功能,就必须符合规定的27种功能的要求,申请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否则只能按照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要求,只能宣传原料的功能。一旦宣传保健功能的就必须是保健食品。 另外还要看原料,如果使用了保健食品可用而普通食品不可用的原料的,也必须申请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才行。 从最严格的管理角度来说,普通食品是不能宣称自己的功能的.特殊膳食用食品可以宣传所含的营养素的功能.保健食品可以宣传整个产品的功能。 三、要求区别: 功能性食品或特殊膳食用的食品:是以食品为主,保健功能为辅。其包装上就不可以注明保健功能或特定人群等保健食品专用词汇。在广东省,特殊膳食用食品是需要经过省卫生管理部门批准的.而普通食品只需要在当地卫监部门备案而已。

保健(功能性)食品审批程序 一、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对保健食品的审批;负责进口保健食品的受理、形式审查;组织对保健食品检验机构进行认定。 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负责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资料的受理和形式审查;对保健食品试验和样品试制现场进行核查,组织对样品进行检验。检验机构负责注册前的保健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试验、功能学试验(包括动物试验和人体试食试验)、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卫生学试验、稳定性试验其他必要的检测,负责注册中的样品检验和复核检验。 二、保健食品的注册申请与审批程序 (一)国产保健食品的注册申请与审批程序 1.申请者按照《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营养素补充剂申报与评审规定(试行)》、《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评审规定(试行)》、《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评审规定(试行)》、《核酸类保健食品申报与评审规定(试行)》、《野生动植物类保健食品申报与评审规定(试行)》、《氨基酸螯合物等保健食品申报与评审规定(试行)》、《大孔吸附树脂分离纯化工艺生产的保健食品申报与评审规定(试行)》、《保健食品申报与评审补充规定(试行)》的要求进行产品研发和资料准备。 2.在确认的检验机构进行相关试验 (1)安全性毒理学试验。 (2)功能学试验(包括人体和/或动物试验)。 (3)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 (4)卫生学试验。 (5)稳定性试验。 (6)兴奋剂、违禁药物等检测报告(申报缓解体力疲劳、减肥、改善生长发育功能时为必测项目)。 (7)原料鉴定、菌种毒力试验等。 3.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资料,由其进行形式审查和试验现场核查并进行样品复核检验后,提出审查意见,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处。 4.保健食品审评中心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评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符合要求的产品颁发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二)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与审批程序 1.申请进口保健食品注册应当是已经在国外销售1年的产品。 2.在确认的检验机构进行相关试验 (1)安全性毒理学试验。 (2)功能学试验(包括人体和/或动物试验)。 (3)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测。 (4)卫生学试验。 (5)稳定性试验。 (6)兴奋剂、违禁药物等检测报告(缓解体力疲劳、减肥、改善生长发育) (7)原料鉴定、菌种毒力试验等。 3.向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申请资料,由其进行形式审查,必要时进行试验现场核查并进行样品复核检验后,提出审查意见,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保健食品审评中心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评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符合要求的产品颁发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保健食品经营许可流程图

保健食品经营许可流程图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一)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原件1份。 (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从业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几个从业人员提供几份身份证复印件); (五)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几个从业人员提供几份身份证复印件); (六)房屋租赁合同(指经营场所不归负责人所有)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房屋(场地)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房产证或购买合同等,如无房产证等要求到居(村)委会或大队开具产权证明,加盖公章并标明日期); (八)经营场所及仓储的平面布置图; (九)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文件、保健食品及质量管理制度;(十)如非负责人本人办理,要求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所有证件必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附:铜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局关于印发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铜食药监发[2015]99号 铜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转发省局关于印发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新区分局,市食品药品执法监察支队: 现将省局《关于印发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连同以下要求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局《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二、进一步明确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要严格审核许可,对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实行专门分类单项审核和管理,全面建立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要始终以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药店、母婴用品店和食品店为重点,严格检查进货查验、查验记录等情况,监督经营者建立进销货台帐,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 三、做好制度等公示工作。要监督指导经营单位全面推行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1123监管模式”,要监督指导经营单位在销售区域的醒目位置公示“1证2责3制度”。制度样本见附件。制度和公示

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材料目录.doc

六、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目录: (一)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者其它机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三)提供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的通用名称与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不重名的检索材料(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数据库中检索)。 (四)申请人对他人已取得的专利不构成侵权的保证书。 (五)提供商标注册证明文件(未注册商标的不需提供)。 (六)产品研发报告(包括研发思路,功能筛选过程,预期效果等)。 (七)产品配方(原料和辅料)及配方依据;原料和辅料的来源及使用的依据。 (八)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含量及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的检验方法。 (九)生产工艺简图及其详细说明和相关的研究资料。 (十)产品质量标准及其编制说明(包括原料、辅料的质量标准)。 (十一)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材料的种类、名称、质量标准及选择依据。 (十二)检验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及其相关资料,包括: 1、试验申请表; 2、检验单位的检验受理通知书; 3、安全性毒理学试验报告; 4、功能学试验报告; 5、兴奋剂、违禁药物等检测报告(申报缓解体力疲劳、减肥、改善生长发育功能的注册申请); 6、功效成份检测报告; 7、稳定性试验报告;

8、卫生学试验报告; 9、其他检验报告(如:原料鉴定报告、菌种毒力试验报告等)。 (十三)产品标签、说明书样稿。 (十四)其它有助于产品评审的资料。 (十五)两个未启封的最小销售包装的样品。 以上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七、对申请资料的要求: (一)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 1、申报资料首页为申报资料项目目录,目录中申报资料项目按《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中“所附资料”顺序排列。每项资料加封页,封页上注明产品名称、申请人名称,右上角注明该项资料名称。各项资料之间应当使用明显的区分标志,并标明各项资料名称或该项资料所在目录中的序号。整套资料用打孔夹装订成册。 2、申报资料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中文不得小于宋体小4号字,英文不得小于12号字),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3、新产品注册申请应提交申报资料原件1份、复印件8份。复印件应当与原件完全一致,应当由原件复制并保持完整、清晰。其中,申请表、质量标准、标签说明书还应当提供电子版本,且内容应当与原件保持一致。 4、除《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及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外,申报资料应逐页加盖申请人印章或骑缝章(多个申请人联合申报的,应加盖所有申请人印章),印章应加盖在文字处。加盖的印章应符合国家有关用章规定,并具法律效力。 5、多个申请人联合申报的,应提交联合申报负责人推荐书。 6、申报资料中同一内容(如产品名称、申请人名称、申请人地址等)的填写应前后一

保健食品批文注册申报要点

保健食品批文注册申报要点 批文(也称健字号、小蓝帽)是保健食品上市必须取得的行政许可,目前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2016年国家发布了新的《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不同于以前只有单一的注册形式,这次的新法规规定了备案和注册两种批件形式,备案形式相对于注册更简单一些(时间短、费用低),注册比较复杂(时间长,费用较高)。那么如何进行备案和注册呢?本文作者将分别以两篇内容为您进行简明介绍。 工具/原料 ?保健食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方法/步骤 1. 1 哪些保健食品必须注册

除营养素补充剂类之外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产品都要进行注册。注册的功能要在国家规定的27种范围之内(可百度“保健食品27种功能”)。 2. 2 注册流程 提供样品进行注册检验——编写注册资料——填报注册信息系统——提交申报资料——国家技术审查——审查通过获得注册批文 3. 3 注册批文有效期多久 保健食品注册批文的有效期是5年,到期需要进行再注册(即延续)。注意!批准后未进行销售的将无法延续! 4. 4 注册要提供哪些资料 样品、配方、工艺、检验报告、企业资质等,进口产品还要提供委托书、生产销售证明、申请人为保健食品生产厂商证明、包装实样等证明文件。注意!注

册前产品应进行完善研发(就是说产品是经过科学研究得来的,而不是拍脑袋凑出来的),否则不易通过! 5. 5 外国保健食品进口中国有哪些必须条件 三个条件:1、申请人为外国上市保健食品生产厂商;2、产品已在生产国/地区生产销售超过1年;3、在中国有分支机构或有申报代理公司 6. 6 申报注册要多久 申报不同的功能会不同,大致理论时间2-3年(不含企业自己准备时间及第三方影响) END

最新保健食品申报流程

保健食品申报流程

下面,我就保健食品申报注册的有关流程和需要注意的事项向大家做一介绍,我主要从三个方面介绍 一、保健食品发展现状及乳品行业保健品发展状况 目前,乳品保健品主要有以增强免疫力功能的牛初乳制品如(星驰牌牛初乳胶囊、长富牛牌牛初乳粉、中生牌牛初乳咀嚼片、海王牌牛初乳粉、南保牌牛初乳含片、伊利牛初乳片等)、以调节肠道菌群、通便为功能的酸奶制品、益生菌饮料(健能排益生菌酸奶、光明牌益生菌酸奶、碧悠牌达能酸牛奶、味全R活性乳酸菌饮料),因此乳品保健品市场发展一片光明。 二、申报保健食品的流程及时间 首先介绍以一下 1、什么是保健食品 所谓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的区别 保健食品与药品的区别

2、什么是保健食品注册 是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条件和要求,对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质量可控性以及标签说明书内容等进行系统评价和审查,并决定是否准予其注册的审批过程;包括对产品注册申请、变更申请和技术转让产品注册申请的审批。 3、申报保健食品注册的流程 保健食品申请注册过程包括以下过程 样品试制阶段——样品试验阶段——资料准备阶段——省级药局初审——国家药局专家评审——国家药局注册司行政审批。 下面,我将各阶段需要做的事情介绍一下 (1)样品试制阶段包括 ①确定申报产品的保健功能 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申报的保健功能有27个及营养素补充剂,27个保健功能有:

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

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程序和检验方法 (1996年7月18日卫监发[1996]38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程序和检验方法规定了评价食品保健作用的统一程序和检验方法。 本程序和检验方法适用于评价食品的免疫调节、延缓衰老、改善记忆、促进生长发育、抗疲劳、减肥、耐缺氧、抗辐射、抗突变、抑制肿瘤、调节血脂、改善性功能等作用。 本程序和检验方法规定了评价食品保健作用的人体试食试验规程。 2.进行食品保健作用评价的基本要求 2.1对受试物的要求 2.1.1提供受试物的物理、化学性质(包括化学结构、纯度、稳定性等)等有关资料。 2.1.2受试物必须是规格化的产品,即符合既定的生产工艺、配方及质量标准。 2.1.3提供受试物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的资料,受试物必须是已经过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确认为安全的物质。 2.2对实验动物的要求 2.2.1根据各种试验的具体要求,合理选择实验动物。常用大鼠和小鼠,品系不限,推荐使用近交系动物。 2.2.2 动物的性别不限,可根据试验需要进行选择。动物的数量的要求为小鼠每组至少10只(单一性别),大鼠每组至少8只(单一性别)。动物的年龄可根据具体试验需要而定。 2.2.3 动物应达到二级实验动物的要求。 2.3 给受试物的剂量及时间

2.3.1 各种试验至少应设3个剂量组,1个对照组,必要时可设阳性对照组。剂量选择应合理,尽可能找出最低有效剂量。在3个剂量组中,其中一个剂量应相当于人推荐摄入量的5-10倍左右。 2.3.2 给受试物的时间应根据具体试验而定,原则上至少1个月。 3.试验项目、试验原则及结果判定 3.1 免疫调节作用 3.1.1 试验项目 3.1.1.1.1 脏器/体重比值 胸腺/体重比值 脾脏/体重比值 3.1.1.1.2 细胞免疫功能测定 小鼠脾淋巴细胞转化实验 迟发型变态反应 3.1.1.1.3 体液免疫功能测定 抗体生成细胞检测 血清溶血素测定 3.1.1.1.4 单核-巨噬细胞功能测定 小鼠碳廓清试验 小鼠腹腔巨噬细胞吞噬鸡红细胞试验 3.1.1.1.5 N细胞活性测定 3.1.1.2 人体试食试验 3.1.1.2.1 细胞免疫功能测定 外周血淋巴细胞转化试验 3.1.1.2.2 体液免疫功能试验 单向免疫扩散法测定IgG、IgA、IgM 3.1.1.2.3 非特异性免疫功能测定

2017年进口保健食品批文注册申报流程

2017年进口保健食品批文注册申报流程 背景:中国保健食品市场扫描(由上海胜荣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提供) 1、20世纪80年代初,保健品开始进入消费者的视野。当时的保健食品主要是以滋补品类为主,且没有保健药品和保健食品之分。80年代中后期,保健品市场上开始出现口服液和胶囊剂型的保健食品。同时出现了保健器械、外用药形式的保健品和添加中药原料的化妆品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保健食品的消费市场也迅速扩大,产品从最初只有龟龄膏、三鞭酒、参茸口服液等中药加工产品及蜂王精、双宝素、果味Vc等数十种产品,到2000年市场上已有三四千种产品;由比较单一的成分,到不断开发新的原料和成分;剂型上从以口服液为主,到今天的片剂、胶囊乃至复合剂型等更加人性化的剂型和包装;从市场表现看,20世纪80年代初,全国年销售额仅有20亿元,到今天的数百亿元的市场容量,2000年销售额甚至达到500亿元。企业数量也一度达到3千多家。 但随着保健食品产业的发展,市场的扩大,各种行业弊病也随之显现。为了规范保健食品市场,国家卫生部于1996年3月15日,发布《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对保健食品进行专门管理,规定所有保健食品必须经过卫生部批准、注册。1999年3月,卫生部颁布《健康相关产品审批工作程序》,予以进一步规范。2003年6月12日起,卫生部(MOH)停止受理新的保健食品申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统一审批和监管。2003年10月10日,SFDA正式开始受理保健食品申报。 从1996年到2007年4月,据统计,已批准保健食品约10739 个(其中进口产品近千个。数据来源:中国注册申报网:https://www.360docs.net/doc/4911611607.html,)。 1.什么样的产品可以申报保健食品? 我国保健食品是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3年6月之前为卫生部)批准生产和销售的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27种)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所以申报保健食品的产品,必须具有三种属性:①食品属性;②功能属性,具有特定的功能;③非药品属性。经批准的产品发给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批准文号原为卫食健字(XXXX)第XXXX号(国产)、卫食健进字(XXXX)第XXXX 号(进口),2003年下半年后改为国食健字和国食健进字。 2.对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和产品资格的要求? 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是指已在中国境外生产销售一年以上的保健食品拟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注册申请。 境外申请人应当是境外合法的保健食 品生产厂商。境外申请人办理进口保健食品注册,应当由其驻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由其

保健食品检测试验(DOC)

保健食品检测试验 一、保健食品卫生学检测 1、卫生学试验检验项目的确定: 根据产品的详细配方和原料组成、主要工艺、剂型及其他相关资料,依据保健食品和各类食品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确定卫生学检验项目。 2、卫生学试验常用检验方法 《食品卫生理化检验方法》 GB/T5009.1- 203-2003 GB/T5009.23;190;191-2006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方法》 GB/T4789.1-31;33-35-2003 每个指标都要列出具体的检验方法,如一个指标的标准检验方法有多个,要列出具体用的是哪一个方法。 3、确定卫生学试验检验项目的主要依据之一是 GB16740《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 感官指标 净含量 铅、总砷、总汞 微生物 (1)单件定量包装产品净含量允许负偏差

(2)铅、总砷、总汞 检测方法: 铅GB/T5009.12-2003 第一法: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 第二法:氢化物原子荧光光谱法 第三法: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总砷GB/T5009.11-2003 第一法:氢化物原子荧光光度法 第二法:银盐法 第三法:砷斑法 总汞GB/T5009.17-2003 第一法:原子荧光光谱法 第二法:冷原子吸收光谱法

(3)微生物指标 检测方法: 菌落总数:GB/T4789.2-2003 大肠菌群:GB/T4789.3-2003 霉菌:GB/T4789.15-2003 酵母:GB/T4789.15-2003 致病菌(指肠道致病菌和致病性球菌) 沙门氏菌:GB/T4789.4-2003 志贺氏菌:GB/T4789.5-2003 金黄色葡萄球菌:GB/T4789.10-2003 溶血性链球菌:GB/T4789.11-2003 从安全性角度出发,测定胶囊类样品的铅、总砷、总汞、微生物指标时须包括胶囊皮。

保健食品进口注册申报流程

进口保健食品批文注册申报流程 背景:中国保健食品市场扫描 1、20世纪80年代初,保健品开始进入消费者的视野。当时的保健食品主要是以滋补品类为主,且没有保健药品和保健食品之分。80年代中后期,保健品市场上开始出现口服液和胶囊剂型的保健食品。同时出现了保健器械、外用药形式的保健品和添加中药原料的化妆品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保健食品的消费市场也迅速扩大,产品从最初只有龟龄膏、三鞭酒、参茸口服液等中药加工产品及蜂王精、双宝素、果味Vc等数十种产品,到2000年市场上已有三四千种产品;由比较单一的成分,到不断开发新的原料和成分;剂型上从以口服液为主,到今天的片剂、胶囊乃至复合剂型等更加人性化的剂型和包装;从市场表现看,20世纪80年代初,全国年销售额仅有20亿元,到今天的数百亿元的市场容量,2000年销售额甚至达到500亿元。企业数量也一度达到3千多家。 但随着保健食品产业的发展,市场的扩大,各种行业弊病也随之显现。为了规范保健食品市场,国家卫生部于1996年3月15日,发布《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对保健食品进行专门管理,规定所有保健食品必须经过卫生部批准、注册。1999年3月,卫生部颁布《健康相关产品审批工作程序》,予以进一步规范。2003年6月12日起,卫生部(MOH)停止受理新的保健食品申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统一审批和监管。2003年10月10日,SFDA正式开始受理保健食品申报。 从1996年到2007年4月,据统计,已批准保健食品约10739 个(其中进口产品近千个。数据来源:中国注册申报网:https://www.360docs.net/doc/4911611607.html,)。 1.什么样的产品可以申报保健食品? 我国保健食品是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3年6月之前为卫生部)批准生产和销售的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27种)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所以申报保健食品的产品,必须具有三种属性:①食品属性;②功能属性,具有特定的功能;③非药品属性。经批准的产品发给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批准文号原为卫食健字(XXXX)第XXXX号(国产)、卫食健进字(XXXX)第XXXX号(进口),2003年下半年后改为国食健字和国食健进字。 2.对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和产品资格的要求? 进口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是指已在中国境外生产销售一年以上的保健食品拟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注册申请。 境外申请人应当是境外合法的保健食品生产厂商。境外申请人办理进口保健食品注册,应当由其驻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由其委托的中国境内的代理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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