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科技金融机构入库申请表

嘉兴科技金融机构入库申请表

嘉兴市科技金融机构入库申请表

国家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入库申请表

编号: 国家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入库申请表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时间:年月日

填表说明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本表,所有栏目均为必填项。 1、“家庭地址”栏,请填写常住地详细地址。评标专家所在区域据此确定。 2、“固定及移动”栏,请填写常用。评标专家将通过收到评标通知。 3、“单位名称”栏,请填写当前所在单位名称,若有变更,请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更改。已退休申请人填写原单位名称。无单位申请人可不填写此项。 4、“是否愿意成为应急专家”栏,请填写“是”或“否”。应急专家应能够随时响应专家抽取需要,在短时间赶到指定的评标地点。 5、“评标专业”栏,请填写申请参与评标的专业。申请人最多可以选择5个专业。专业请在《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中查找,并按照最低层级的专业进行申报,填写相应编码。申报新能源设备专业的,请在“评标专业”栏中直接选择填写风电设备、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太阳能热利用设备、氢能设备、地热能设备、海洋潮汐能设备、生物质能设备等,编码暂不填写。 6、“与申报专业有关的主要业绩或评标实践经验”栏,请填写参与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所任职务或从事工作、参与项目时间等。 7、“单位推荐意见”栏,请申请人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已退休申请人此项应由原单位填写、加盖单位印章。 8、请申请人在表后附上、学历、职称、职业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以及参加评标、评估、论证活动和专业研究成果(包括课题、著作、奖励等)等其他符合入库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中国组织机构代码申请表

组织机构代码申请表 (广州市) (申办机构在此盖章)

注意事项:1、请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并对所提供的办证信息负责。

2、本表未盖公章无效,印章内容应清晰可辨。 3、复印件中的文字及图案要求清晰不能有遮挡(包括印章的遮挡)。 4、收费标准:代填费5元(收费依据:穗价[1995]23号)。 5、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4913054963.html,,咨询电话:83228613至83228618。 填表说明 一、机构名称、单位网址 按申请机构经核准的全称填写;填写组织机构有效的网络地址。 二、机构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按批准文件(或证、照)中核准的地址填写;邮政编码按机构核准地址所对应的邮政编码填写。 三、实际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若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填写申请机构实际的办公地址(具体到街道门牌号)及办公地址相对应的邮政编码。 四、实际生产地址、实际经营地址、邮政编码 有生产地址或经营地址的应填写申请机构相应的地址(具体到街道门牌号)及相对应的邮政编码。 五、注册号或批准文号、成立日期 企业应填写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机关单位填写批准成立的批准文号;事业单位填写事业单位登记证登记号;社会团体填写社团登记证登记号;其它组织机构填写国家认可的批准号。成立日期按组织机构执照、证书、文件核准或批准的日期填写。六、法人代表/负责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申请机构具备法人资格的,按注册证照或批文上的法人姓名填写,申请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按注册证照或批文上的负责人(投资人或经营者)姓名填写。请选择相应的证件类型并填写证件号码,中国居民请填写身份证号码;中国军人填写军官证、士官证号码,港澳台居民填写通行证或台胞证号码,外籍人士填写护照号码。 七、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按照开业/变更通知书填写,无开业/变更通知书或开业、变更通知书中没有体现的内容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八、手机号码、机构电话、传真 手机号码填写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有效手机号码,该号码主要用于短信通知代码证年检及到期换证;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均填写申请机构有效的电话号码及传真号。 九、主管部门全称、主管机构代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含有上级主管机构名称的,应填写主管部门的名称全称及代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填写其举办单位或业务主管单位的名称全称及代码;机关单位和其他机构应填写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名称全称及代码。 十、主要产品 填写本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的具体名称。 十一、经办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由办证经办人署名,并填写其证件类型和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填写要求参照第六点)有效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固定电话)。十二、是否自助填写以下内容, 请在对应方框打勾,选择“是”请参照填表说明第十三至二十三条自行填写,选择“否”则视为需要委托代填,请在指定位置签名。 按照GB/T20091-2006《组织机构类型》规定的机构代码填写。 十五、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调整的通知》(国统字[2011]86号)的规定填写本单位所属登记注册类别和代码。 十六、行政区划 按照GB/T2260-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规定的名称代码填写。 十七、经济类型 按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局国统字(1992)344号《印发<关于经济类型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填写所属类别和代码。 十八、经济行业 按照GB/T4754-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的规定填写本机构所属的类别代码。 十九、币种代码 按照GB/T12406-2008《表示货币和资金的代码》的规定填写货币种类的代码。 二十、产品代码 限生产企业填写;按照GB/T7635-2002《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规定的名称代码填写。

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入库申请表

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入库 申请表 姓名: 职称: 单位: 填表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本表,所有栏目均为必填项。 1.“家庭地址”栏,请填写常住地详细地址。评标专家所在地区域据 此确定。 2.“固定及移动电话”栏,请填写常用电话号码。评标专家将通过电 话收到评标通知。 3.“单位名称”栏,请填写当前所在单位名称,若有变更,请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更改。已退休申请人填写原单位名称。无单位申请人可不填写此项。 4.“是否愿意成为应急专家”栏,请填写“是”或“否”。应急专家 应能够随时响应专家抽取需要,在短时间内赶到指定的评标地点。 5.“评标专业”栏,请填写申请参与评标的专业。申请人最多可以选 择5个专业。专业请在《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中查找,并按照最低层级的专业进行申报,填写相应编码。 6.“单位推荐意见”栏,请申请人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已退 休申请人此项应由原单位填写、加盖单位印章。 7.请申请人在表后附上身份证、学历、职称、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以及参加评标等其他符合入库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 片 粘 帖 处 民族 政治面貌 健康状况 文化程度 专业 固定及移动 电话 身份证号 电子信箱 家庭地址 邮 编 单位名称 所属行业 单位电话 单位传真 单位地址 是否退休 申请专业及编码 评标专业1 专业编码 从事该专业年限 评标专业2 专业编码 从事该专业年限 评标专业3 专业编码 从事该专业年限 评标专业4 专业编码 从事该专业年限 评标专业5 专业编码 从事该专业年限 是否愿意成为应急专家 职称情况 证书名称 颁发机构 证书编号 取得时间 有效期限 执业/职业资格情况 证书名称 颁发机构 证书编号 取得时间 有效期限

公司企业等多行业试用标准人员编号制度

【时效性】有效 【法规名称】中国人民华盛塑胶XX人事信息管理系统人员编号代码编制原则 【文件号】建人字(1996)第239号 【颁布部门】华盛塑胶XX 【颁布日期】2010年7月23日 【实施日期】2010年7月23日 【正文】 XX华盛塑胶XX 人事信息管理系统人员编号代码编制原则 为适应华盛塑胶XX人事信息管理系统的推广和使用,根据信息管理标准化、规X化的需要,制定本代码编制原则。 一、适用X围 本代码适用于华盛塑胶XX人事信息管理系统计算机信息处理和中国华盛塑胶XX工作证编号。 二、编码原则和结构 人员编号由12位数字组成,其排列顺序从左至右依次为:6位数字行政区划码,6位数字人员顺序码。 1.行政区划码 行政区划代码原则上采用国标码(GB2260-91)的编码规则和结构,为解决我行一地多行的实际情况,作部分调整和补充,分段定义如下: 第一、>位01表示总行,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国标码编制,其排列顺序如下: 总行01河南41 北京11湖北42 天津12湖南43 河北13广东44 山西14广西45

XX 15海南46 辽宁21四川51 吉林22贵州52 XX 23云南53 上海31西藏54 江苏32陕西61 浙江33甘肃62 安徽34青海63 江西36新疆65 山东37 第三、四位表示省直辖市(地区、州、盟及国家直辖市所属市辖区和县的汇总码),计划单列市。其分段定义如下: 01~20表示省直辖市; 21~49表示地区(州、盟); 50~70表示计划单列市。具体如下: XX 2350宁波3357 沈阳2151武汉4258 大连2152成都5159 长春2253重庆5160 西安6154厦门3561 青岛3755广州4462 南京3256深圳4463 90表示省直辖行政单位。 第五、六位表示县(市辖区、地辖市、省直辖县级市、旗)。其分段定义如下: 01~18表示市辖区或地辖市; 21~80表示县(旗); 81~99表示省直辖县级市。 XXXX总部 331082 2.分公司编码 、XX、XX三个直辖市分公司的编码是110100、120100、310100。

金融机构代码证管理办法

金融机构代码证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工作,保障金融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信息交换的合规性、安全性、便利性,依据《金融机构编码规范》和《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代码证是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标识金融机构身份的证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的金融机构范围如下: (一)境内银行、证券、保险类金融机构的法人机构及其境内外具有经营许可的分支机构。 (二)交易结算类金融机构及其境内分支机构。 (三)境内设立的金融控股公司。 (四)国外金融机构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具有经营许可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五)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有关金融机构。 以上所称“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 第四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金融机构及中 国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监管部门认定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到中国人民银行办理金融机构代码证。

第二章金融机构代码证的管理 第五条金融机构代码证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确定式样、内容并统一制作。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国金融机构代码证管理工作。 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各分支机构颁发的金融机构代码证应加盖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或各分支机构的专用章方具有效力。 第七条金融机构应将金融机构代码证作为重要证件进行管理。 第八条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各分支机构应设定专岗,加强对金融机构代码证和空白金融机构代码证的管理。 第九条对于金融机构代码证的颁发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废证、收回的旧证、依法缴回和注销的金融机构代码证,应加盖“作废”章,专门保管,定期销毁。 第十条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各分支机构应当加强金融机构代码证的信息管理,依法披露金融机构代码证有关信息。 第十一条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各分支机构,按属地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的金融机构代码证的颁发、更换、注销、年检、查询等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十二条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在报人民银行上一级机构批准后可以向有关机关、单位或者个人提供金融机构代码证信息查询服务,信息获取者应遵守国家有关信息管理和保密制度的

企业入库申请表、《诚信承诺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会员申请表

法人授权委托书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前来办理申请加入会员库相关事宜,代理人以我单位的名义办理,我均予以承认。 特此委托。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诚信承诺书 为维护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我单位自愿加入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企业会员信息库”(以下简称会员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予以登记并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对外发布,会员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经我单位确认无误,并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我单位提交并在会员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违反本承诺,本单位将自动退出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在进行的所有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并无条件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处罚。 三、我单位今后将认真、及时维护和更新会员库中与我单位有关的内容,如未能及时维护和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四、我单位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投标过程中,将严格遵守有关投标工作各项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

五、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建设制度。 承诺人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单位注册地址: 承诺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公章) 电话:传真: 年月日

人行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规定

附件 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工作,确保金融业机构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促进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系统互联互通,提升共享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金融业机构信息,是指在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金融业机构及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相关机构信息。 本规定所称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系统,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据《金融机构编码规范》(JR/T 0124-2014)开发,对金融业机构信息进行管理,并对外提供查询服务的应用系统。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以下金融业机构信息新增、变更和撤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货币当局、监管当局及其境内外派出机构。 (二)境内银行、证券、保险类等金融机构的法人机构及其境内外具有经营许可的分支机构。 (三)交易结算类金融机构及其境内外分支机构。 (四)境内设立的金融控股公司。 (五)境外金融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具有

经营许可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六)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金融机构。 以上所称“境内”均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地区。 第二章 金融业机构信息的管理与使用 第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遵循“统一管理,分级维护,实时发布”的原则对金融业机构信息进行管理、维护和发布。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上海总部、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和地市中心支行负责金融业机构信息的编制、备案、维护和发布。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统一管理金融业机构信息,负责金融业机构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负责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监管当局信息的编制、备案、维护和发布,负责全国性金融机构法人机构和代报机构分类名录的编制、备案、维护和发布,负责中国金融机构境外分支机构信息的编制、备案、维护和发布。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负责辖区内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和监管当局分支机构信息的编制、备案、维护和发布。 中国人民银行地市中心支行以上分支机构负责辖区内区域性法人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和事业部信息的编制、备案、维护和发布。 第五条 金融业机构信息的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

用户需求规格说明书-中国联通集团客户组织机构代码需求V0.1

中国联通用户需求规格说明书2014年集团客户事业部组织机构优 化需求 V0.1 2014年1月14日

文档修订历史

1.需求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优化(需求编号:) 2.适用范围 集团总部集团客户事业部 3.需求背景 目前集客系统中客户的唯一标示是由系统自动生成没有任何含义,对于用户不方便记忆。集团客户在开户时可以携带5种有效证件办理业务,其中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当于企业身份证,全国唯一,且绝大部分企业都有,可以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作为企业唯一标识。 4.名词或术语解释 无 5.需求预期目标 逐渐实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作为集团客户唯一编码,用于识别不同客户。 6.需求描述 6.1.总体描述 集团客户资料在开户、创建和变更时需要从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取得组织机构代码相关信息。6.2.业务情形 6.3.参与角色 6.3.1.资料管理员 录入集团客户资料和变更集团客户资料 6.3.2.客户经理 录入集团客户资料和变更集团客户资料 6.3.3.营业员 录入集团客户资料

6.4.权限分配 6.4.1.资料管理员 可以录入和修改所在区域及下级区域内的集团客户资料6.4.2.客户经理 可以录入和修改自己负责的集团客户的资料 6.4.3.营业员 录入集团客户资料 6.5.场景描述 以下按照每个角色所需要的工作场景对需求进行描述。

6.5.1.集团客户开户 在集团客户基本信息上方增加客户验证区,可以根据集团客户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全匹配的方式,去组织机构代码中心进行数据验证。组织机构代码中心如果存在符合条件的客户,则返回客户列表,客户经理或者资料管理员选择一个客户后,从组织机构代码中心返回的所有信息项不允许编

机构代码工作通知(人行)

一、基本账户数量清理 根据分行工作要求,人民银行各县(市)要组织辖内金融机构统计基本账户数量,按金融机构进行统计,并填写《金融机构基本户开立情况统计表》于5月23日前报人民银行扬州市中心支行。按接口规范要求将基本账户状态为正常、久悬(睡眠)的作为存量导入代码系统的,撤销户是不导入代码系统的。 二、领取机构代码证申请表和代码证书 总行已发放了部分机构代码证申请表和代码证书,请各单位最迟于5月22日到人民银行扬州市中心支行领取。各单位要按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要求对领取的机构代码证申请表和代码证书进行管理。 三、机构信用代码系统的访问地址和有关事项通知 (一)访问方式 1、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的访问地址: http://11.201.249.7:7001/eccs 2、金融机构是通过人民银行信管中心接入机构信用代码系统的机构的访问地址: http://9.0.81.7:7001/eccs 映射为机构内部IP地址的单位请以映射后的IP地址为准。 3、金融机构通过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综合前置系统接入机构信用代码系统的机构的访问方式: 登陆综合前置系统,选择“机构信用代码系统”即可,具体连通事宜请联系当地人民银行。

(二)有关事项说明 1、征信中心已建立了系统管理员用户(中心已导入的管理员用户和机构代码稍后另行下发),请于5月31日前开通各级分支机构的操作员用户。及时督促辖内金融机构备案操作员用户。 2、存量数据报送时,“报送机构代码”指的是报文上报的金融机构的代码(法人级代码,参照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编码规范》(银发[2009]363号)),是14位的,不是指企业征信系统里11位的。这在接口规范中有明确,请再次提醒开发接口的地方性金融机构。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015年10月1日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 基本原则 1.兼容并蓄,降低成本。以当前基础较好、应用广泛的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最大限度满足各部门管理需求,降低另建及改造成本,减轻社会负担。 2.统一标准,分步实施。制定统一代码制度建设相关标准,确定代码位数和构成。设立过渡期,实现现有各类机构代码逐步向统一代码过渡。 3.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满足需求、便利管理为导向,制定适合当前各部门兼容使用的编码规则,为将来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打好基础。 主要特性 唯一性 统一代码及其9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在全国范围内是唯一的。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例如,一个主体由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按照法定程序,需依法注销该事业单位,再设立新企业。新设立企业是一个新主体,需赋予新的统一代码。

兼容性 统一代码最大程度地兼容现有各类机构代码,既能体现无含义代码的稳定可靠,又能发挥有含义代码便于分类管理的作用,最大程度地减少改造成本。统一代码在第二、三部分设计了机构类别代码和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与工商注册号、事业单位证书号、机构信用代码相应部分含义一致。第四部分主体标识码采用组织机构代码,保证了统一代码与组织机构代码有效衔接。 稳定性 统一代码一经赋予,在其主体存续期间,主体信息即使发生任何变化,统一代码均保持不变。例如,法人和其他组织迁徙或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均不改变其统一代码。 全覆盖 统一代码制度实施后,对新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注册登记时发放统一代码;对已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适当方式换发统一代码,实现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全覆盖。

金融机构成立条件(含投资)

附件: 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成立条件、申报要件及设立流程 一、投资公司成立条件及设立流程 (一)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相当广泛,可以从事投资管理、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市场营销策划等。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有越来越多的投资管理需求,投资需求也很旺盛。近些年来,注册投资管理公司很是普遍。内资投资发展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不能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不能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必须5个股东以上。 (二)申报流程 1.租赁办公地址。 2.到工商局申请名称核准。 3.拿到名称核准通知书后,到工商局指定的银行办理入资手续。 4.拿到入资单后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填写企业设立申请表,连同验资报告一起提交给工商局。 6.工商局受理后一周内领取营业执照。 7.拿着营业执照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8.代码证书领取后办理税务登记证。 9.以上所有证书全部办齐后即可办理开户许可证。

10.持开户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到工商局办理划资手续,将注册资金划转到自己企业的基本账户。 二、融资租赁公司成立条件及设立流程 我国目前对融资租赁企业采用试点管理,只有已经成立的租赁公司才能够成为试点企业,目前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由商务部审批。 (一)经营范围 融资租赁在我国目前有四种业务类型:直接融资租赁、厂商租赁、销售商租赁和项目租赁。 (二)成立条件 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2001年8月31日(含)前设立的内资租赁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金应达到4000万元,2001年9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设立的内资租赁企业最低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7000万元; 2、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3、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 4、近两年经营业绩良好,没有违法违规纪录; 5、具有与所从事融资租赁产品相关联的行业背景;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要件及流程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融资租赁试点企业除应上报推荐函以外,

金融机构编码规范

金融机构编码规范 范围1.本规范规定了金融机构的编码对象、编码结构和表 示形式,使每个编码对象获得一个唯一的代码,以适应金融机构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交换的需求。本规范适用于金融机构新建信息系统的开发、数据仓库的建设,也可用于指导已有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GB/T 226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659-2000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eqv ISO3166-1:1997)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货币当局 代表国家制定并执行货币政策、金融运行规则,管理国家储备,从事货币发行与管理,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交易及向其他存款性公司提供信贷,以及承担其他相关职能的金融机构或政府部门。 3.2 监管当局

对金融机构及其经营活动实施全面的、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实行领导、组织、协调和控制,行使实施监督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或准政府机构。 3.3 银行 依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 法人。 3.4 城市信用合作社 依照有关规定在城市市区内由城市居民、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法人出资设立的,主要为社员提供服务,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合作金融组织。 3.5 农村信用合作社 经相关国家部门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3.6 农村合作银行 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入股组成的股份合作制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 3.7 农村商业银行 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共同发起成立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机构。 3.8 村镇银行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GB 11714—1997 Rules of coding for the representation 代替GB 11714—1995 of organization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的编码方法,使全国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均获得一个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以适应政府部门的统一管理和业务单位实现计算机自动化管理的需要。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的编制、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 2 代码的结构和表示形式 2.1 代码的结构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由八位数字(或大写拉丁字母)本体代码和一位数字(或大写拉丁字母)校验码组成。 2.1.1 本体代码采用系列(即分区段)顺序编码方法。 2.1.2 校验码按下列公式计算: )11,W C (MOD 11C 8 1 i i i 9∑=?-= 式中:MOD ——代表求余函数; i ——代表第i 位置上的代码字符的值,采用附录A “代码字符集”所列字符; i C ——代表代码字符从左至右位置序号; 9C ——代表校验码; i W ——代表第i 位置上的加权因子,其数值如下表: 当MOD 函数值为1 (即9C =10)时,校验码应用大写拉丁字母X 表示;当MOD 函数值为0(即9C =11)时,校验码仍用0 表示。 2.2 代码的表示形式 为便于人工识别,应适用一个连字符“—”分隔本体代码与校验码。机读时,连字符省略。表示形式为:

? ? ? ? ?—X ? ? ? 校验码 连字符(机读时省略) 本体代码 3 自定义区 为满足各系统管理上的特殊需要,本标准规定本体代码PDY00001至PDY99999为自定义区,供各系统编制内部组织机构代码使用。自定义区内编制的组织机构代码不作为各系统之间信息交换的依据。

医疗机构卫生机构组织代码

医疗机构 (卫生机构(组织)代码: ) 医疗付费方式:□ 住 院 病 案 首 页 健康卡号: 第 次住院 病案号: 姓名 性别 □ 1.男 2.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年龄 (Y/M/D) 国籍 民族 新生儿出生体重 克 新生儿入院体重 克 出生地 省 市 县(区) 籍贯 省(区.市) 市 身份证号 职业 婚姻 □ 1.未婚 2.已婚 3.丧偶4.离婚 9.其他 现住址 省 市 县(区) 电话 邮编 户口地址 省 市 县(区) 邮编 工作单位及地址 单位电话 邮编 联系人姓名 关系 地址 电话 入院途径 □ 1.急诊 2.门诊 3.其他医疗机构转入 9.其他 入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入院科别 病房 转科1. 年 月 日 时转 科 2. 年 月 日 时转 科 3. 年 月 日 时转 科 出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出院科别 病房 实际住院 天 门(急)诊诊断 疾病编码 门(急)诊医生 出院诊断 疾病编码 入院病情 有 临床 未确定 情况 不明 无 主要诊断: 其他诊断: 病例分型□ A 一般 B 急 C 疑难 D 危重 临床路径病例□ 1.是 2.否 抢救 次 成功 次 损伤、中毒的外部原因 疾病编码 病理诊断: 病理号 疾病编码 药物过敏 □1.无 2.有,过敏药物: 死亡患者尸检 □ 1.是 2.否 血型 □ 1.A 2.B 3.○ 4.AB 5.不详 6.未查 Rh □ 1.阴 2.阳 3.不详 4.未查 科主任 主任(副主任)医师 主治医师 住院医师 责任护士 进修医师 实习医师 编码员 病案质量 □ 1.甲2.乙3.丙 质控医师 质控护士 质控日期 年 月 日

金融机构编码规范标准

金融机构编码规 1.围 本规规定了金融机构的编码对象、编码结构和表示形式,使每个编码对象获得一个唯一的代码,以适应金融机构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交换的需求。本规适用于金融机构新建信息系统的开发、数据仓库的建设,也可用于指导已有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 2.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GB/T 2260-2007 中华人民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659-2000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eqv ISO3166-1:1997)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 3.1 货币当局 代表国家制定并执行货币政策、金融运行规则,管理国家储备,从事货币发行与管理,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交易及向其他存款性公司提供信贷,以及承担其他相关职能的金融机构或政府部门。 3.2 监管当局 对金融机构及其经营活动实施全面的、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实行领导、组织、协调和控制,行使实施监督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或准政府机构。

3.3 银行 依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3.4 城市信用合作社 依照有关规定在城市市区由城市居民、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法人出资设立的,主要为社员提供服务,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合作金融组织。 3.5 农村信用合作社 经相关国家部门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3.6 农村合作银行 由辖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入股组成的股份合作制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 3.7 农村商业银行 由辖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共同发起成立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机构。 3.8 村镇银行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外金融机构、境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 3.9 农村资金互助社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乡(镇)、行政村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组成,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社区互助性金融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资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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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资料的通 知 【标 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资料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税函﹝1998﹞552号 【发文日期】1998-09-16 【实施时间】1998-09-16 【 有效性 】全文失效 【税 种】征收管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便于各地掌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情况,清理漏管户,加强其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总局已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提供的全国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的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料放在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通讯服务器上(主机IP地址为130.9.1.1)。各地可以用自己的私有帐户登录到总局的通讯服务器上,在私有目录下取得组织机构代码数据资料,文件名为:本地行政区划代码.dbf(如辽宁省组织机构代码资料文件名是:21.dbf;大连市资料的文件名是2102.dbf)。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主管部门可在信息中心的协助下,接收以上资料,并按行政区划代码进行二次清分,把代码资料分地区提供给各地、市、县主管税务机关。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资料的字段含义如下: JGDM-机构代码 JGMC-机构名称 JGLX-机构类型 JJLX-经济类型 JGDZ-机构地址 DHHM-电话号码 YZBM-邮政编码 XZQH-行政区划 BZJGDM-办证机构代码机构类型代码含义如下:

3-事业法人 4-事业非法人 5-社团法人 6-社团非法人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资料仅限于税务系统内部使用,不得外传,各地应注意做好资料的保密工作。 有关技术问题,可与总局信息中心联系。 一九九八年九月十六日

金融机构编码要求规范

金融机构编码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金融机构的编码对象、编码结构和表示形式,使每个编码对象获得一个唯一的代码,以适应金融机构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交换的需求。本规范适用于金融机构新建信息系统的开发、数据仓库的建设,也可用于指导已有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GB/T 226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659-2000 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eqv ISO3166-1:1997)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货币当局 代表国家制定并执行货币政策、金融运行规则,管理国家储备,从事货币发行与管理,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交易及向其他存款性公司提供信贷,以及承担其他相关职能的金融机构或政府部门。 3.2 监管当局 对金融机构及其经营活动实施全面的、经常性的检查和督促,实行领导、组织、协调和控制,行使实施监督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或准政府机构。

3.3 银行 依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3.4 城市信用合作社 依照有关规定在城市市区内由城市居民、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法人出资设立的,主要为社员提供服务,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合作金融组织。 3.5 农村信用合作社 经相关国家部门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3.6 农村合作银行 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入股组成的股份合作制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 3.7 农村商业银行 由辖内农民、农村工商户、企业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共同发起成立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机构。 3.8 村镇银行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外金融机构、境内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境内自然人出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主要为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 3.9 农村资金互助社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乡(镇)、行政村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组成,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社区互助性金融机构。

PPP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P P P专家库入库 申请表 姓名: 职称: 单位: 填表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本表,所有栏目均为必填项。 1、“家庭地址”栏,请填写常住地详细地址。 2、“固定及移动电话”栏,请填写常用电话号码。 3、“单位名称”栏,请填写当前所在单位名称,若有变更,请及时提 供相关证明更改。已退休申请人填写原单位名称。无单位申请人可不填写此项。 4、“是否愿意成为应急专家”栏,请填写“是”或“否”。应急专家 应能够随时响应专家抽取需要,在短时间内赶到指定的地点。5、“单位推荐意见”栏,请申请人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已 退休申请人此项应由原单位填写、加盖单位印章。 6、请申请人在表后附上身份证、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 证件复印件,以及其他符合入库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相片 (免冠一寸)民族政治面貌健康状况 文化程度专业固定及移动 电话 身份证号电子信箱 家庭地址邮编 单位名称所属行业 单位电话单位传真 单位地址是否退休 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申请专业及编码 专业区域1 专业编码从事该专业年限 专业区域2 专业编码从事该专业年限 专业区域3 专业编码从事该专业年限 专业区域4 专业编码从事该专业年限 专业区域5 专业编码从事该专业年限是否愿意成为应急专家 职称情况 证书名称颁发机构证书编号取得时间有效期限 执业/职业资格情况 证书名称颁发机构证书编号取得时间有效期限

主要工作经历(起止时间、工作单位、职务职称等) 主要学习经历(起止时间、学校及专业、取得学历及学位)专业领域研究成果(包括课题、著作、奖励等)

中国优秀企业和优秀企业家入库申请表

中国诚信企业家数据库录入工作单 编号: 企业家姓名性别 出生 年月 籍贯 现任职务政治 面貌 文化 程度 民族 当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情况参加民主党派或社 会团体情况 个 人 学 习 工 作 简 历 主 要 工 作 所 获 荣 誉 进修 考察 情况 主要论著 备注 填表人部门 电话 (区位) 传真 (本表请企业复印一份)

中国重点保护品牌数据库录入工作单 编号: 企业名称(全称)产品名称 详细通讯地址邮编 工商注册时间企业 规模 特大型大一型 大二型中型小型 职工 人数 经济类型1)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 公司、私营企业(国内企业) 2)合资合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独资经营企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港、澳、 台企业) 3)外商投资企业(国外企业) 隶属关系国务院部委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区)县(市、区)乡(镇)特大型集团其他(请注明) 产品销售范围 产品 生产能力 企业产品所获 主要荣誉称号 产品状况产品名称:原产地:产品品牌:包装:产品描述: 产品市场目标 备注 填表人部 门 电 话 传 真 (本表请企业复印一份)

编号: 企业名称(全称)商标名称 详细通讯地址 邮编 商标注册时间企业 规模 特大型大一型 大二型中型小型 职工 人数 经济类型1)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国内企业) 2)合资合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独资经营企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企业) 3)外商投资企业(国外企业) 隶属关系国务院部委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区)县(市、区)乡(镇)特大型集团其他(请注明) 商标喻义 商标产品 企业商标所获 主要荣誉称号 商标标识 附商标 企业发展规划 备注 填表人部 门 电 话 传 真 (本表请企业复印一份)

广西建设工程专家库专家入库申请表.doc

09年土地登记考试法律知识预测试题12-土 地代理人考试-考试吧 1、表见代理,( )。A.是指代理人虽然不具有代理权,但因一些外在表面现象,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代理人对被代理人有代理权而与代理人为法律行为B.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C.属于狭义的无权代理D.它与狭义的无权代理不同E.表见代理制度的意义在于维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全标准答案:a, b, d, e 解析:表见代理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 2、甲委托乙为自己的代理人,授权乙代为购买一台冰箱,乙亲自购买了一台冰箱。他们之间的代理关系属于( )。A.委托代理B.本代理C.意定代理D.指定代理E.复代理标准答案:a, b, c 解析:委托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而发生的代理。被代理人的授权是委托代理的前提条件,因此,委托代理又称“意定代理”。 3、在委托代理中,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转托他人代理,发生再代理效力的是( )。A.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B.事后告知被代理人且取得被代理人的追认C.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D.事先告知被代理人,但未取得被代理人同意E.事后告知被代理人,但被代理人未表示同意标准答案:a, b, c 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68条规定:“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在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 4、某村居民甲年仅13

岁,因父母在一次事故中双亡,又无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诉讼中需为其指定代理人,下列单位中,有权为其指定代理人的有( )。A.人民法院B.甲父母所在单位C.民政部门D.近亲属E.甲所在村委会标准答案:a, b, e 解析:指定代理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由有关单位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而产生的代理。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5、时效( )。A.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经过一定的时间,即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的制度B.其成立应有两个要素:第一,一定的事实状态存在。第二,该事实状态持续达一定的期间C.时效是一种民事法律事实D.时效属于强制性规定E.时效属于非强制性规定标准答案:a, b, c, d 解析:时效属于强制性规定。(考试吧土地登记代理人)1 2 下一页

如何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A、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一、有关法规规定: 1、新建单位申办:组织机构应在核准登记或批准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申办代码标识。 2、单位变更换证:单位名称、地址、类型、法人代表的任一项变更,须办理换证手续。 3、证卡到期换证:持证单位应在代码证卡有效期满后的三十日内办理到期换证手续。 二、组织机构代码应到哪里办理 组织机构代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登记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机构颁发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代码标识,其作用相当于单位的身份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办理地点: 1.凡经国家工商、编办、社团办批准成立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到国家代码管理中心办理代码证书。 2.凡经市级工商、编办、社团办批准成立的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包括个体户)和社会团体到市代码中心办理代码证书。 3.凡经区县工商、编办、社团批准成立的机关、企业(包括个体户)单位、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到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代码证书。 三、应提交的文件: 1、企业、事业、机关、社团分别为营业执照、事业登记证、机关成立批文、社团登记证副本原件及有效复印件,其他单位提供成立或执业证明及能证明单位主要情况的辅助材料。属变更的要持变更后的成立文件,机关持变更证明文件,企业名称变更加附工商局变更通知; 2、填报的代码申报表:受他人委托代办的,须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代办委托书面证明; 3、变更换证卡或到期换证卡的,应交回原颁发的所有代码证卡,有遗失毁损的证登报公告、逾期换证的,须提交逾期补办申请或接受相关处理。 4、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外籍人士提供护照,台胞提供台胞证);分支机构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代码证复印件。 四、代码申办步骤: 1、申办单位凭上述成立文件到“领表交费”窗口领取代码申清资料,缴纳证卡费用; 2、按“填表说明”填写申报表,填报内容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后加盖单位公章; 3、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应提交的文件交“表格初审”窗口初审,同时出示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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