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值卡管理办法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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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值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确保储值卡发放流程的准确、顺利,保证储值

卡在定制、移交、充值、销售、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有效,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储值卡的进销存业务通过“会员管理系统”进行管理。系统由营销中心、财务结算中心、各门店服务中心、收银部、财务部相关人员操作,各部门均须配备相应业务负责人,并明确责任。

第三条职能分工

(一)营销中心负责储值卡的需求统计、定制、验收、

写磁、售后服务(换卡除外),同时负责储值卡全面管理。

(二)财务结算中心负责储值卡的注册、分发、换卡。

(三)信息中心保证会员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解

决系统出现的问题。

(四)各门店财务部负责储值卡的需求上报、领用,并

且监督储值卡的使用;服务中心负责储值卡的销售、问题卡

的处理;收银部负责储值卡销售时的收款。

第四条储值卡管理业务流程

(一)空白储值卡的定制

1.定制。营销中心根据市场需求,确定空白储值卡的面额及相应数量,并进行招标采购(卡面的内容、卡号的准确、卡的磁性)。

2.验收。营销中心负责按批次随机抽检10张供应商制送的空白储值卡。

3.保管。营销中心负责空白储值卡的保管,并建立《空

白储值卡库存登记表》(附件2)。

(二)充值交付

1.储值卡申请。各门店制定次月储值卡需求计划表,由

财务部于当月5日前报财务结算中心。

2.卡号注册。每月8日前,财务结算中心根据储值卡需

求和营销中心提供的卡号,注册相应的储值卡信息,制作《储值卡注册单》(附件3)一式两联,一联由财务结算中心记账,

一联交营销中心留存。

3.刷卡写磁。营销中心根据财务结算中心提供的《储值

卡注册单》进行刷卡写磁,于当月22日前完成(遇中秋、

春节两大节日,提前1个月内分批完成)。在刷卡写磁前应

核对每盒储值卡的初始卡号,并在刷卡写磁充值后进行复

核,以核实卡号的准确性,复核率须不低于5%。

对无法刷卡写磁的废卡,由财务结算中心制作《储值卡注

销单》(附件4)一式两联,财务结算中心与营销中心各存一

联,分别进行注销、封存。

4.交付财务结算中心。营销中心与财务结算中心在《储值

卡部门交接单》(附件6)上签字后,将已充值的储值卡交付财

务结算中心。财务结算中心以《储值卡部门交接单》作为记账凭证,根据此表进行入账,形成储值卡的库存。

财务结算中心核实已写磁储值卡与《储值卡注册单》数

量是否一致,于每月24日前入账。

(三)门店领用及保管门店每月25日起到财务结算中心

领用本月储值卡。财

务结算中心根据门店报送储值卡需求,制作《储值卡申领单》(附件7)一式两联,一联由财务结算中心留存记账,一联由门店留存记账。

清点后的储值卡,须在包装后加上封条,至分店后存入银库,由两人以上共同启封。服务中心到财务部领用储值卡时,

须制作《储值卡申领单》,一式两联,一联由门店财务留存记

账,一联由服务中心留存记账。每日下班后,服务中心须将剩

余储值卡加封,存放于银库。

(四)门店销售

1.门店服务中心人员制作《储值卡售卡单》(附件8)(一

式两联,一联由服务中心记账,一联由收银部记账),并根据顾客要求的支付方式选择“开通类型”。

2.顾客持《储值卡售卡单》到指定收款台,收银员根据

其支付方式进行收款,再在前台销售管理系统的外挂程序中

操作,门店服务中心收取顾客带回的已盖章的《储值卡售卡单》,并在会员管理系统中确认储值卡已付款,再发放储值

卡。

3.门店财务部、收银部每日与服务中心核对单据、收款

额。

4.因系统问题或顾客要求改变储值卡面额等原因需作退卡处理的,门店服务中心应首先确认储值卡无消费记录,方可填写《储值卡退卡申请表》(附件10),经门店总经理签字后,制作《储值卡退卡单》(附件11)进行处理。未经审批,

门店服务中心不得私自进行退卡处理。

01)储值卡已发放时,作退卡操作,应选择“真正退回”,并将储值卡统一交予集团营销中心处理后,方可再次

销售、使用。

02)储值卡尚未发放时,作退卡操作,应选择“冲红”,方可再次销售。

(五)库存盘点

每月23日由营销中心负责空白储值卡进行盘点,财务

结算中心、门店财务部、门店服务中心负责对保管的储值卡

进行盘点,并详实填制《储值卡盘点表》(附件9)。

集团安排相关部门对储值卡库存状况进行随机抽检。

(六)补磁、重写、换卡

门店服务中心负责问题卡的处理,填制《问题储值卡登

记表》(附件5)以收取顾客的问题储值卡,并统一交予营销中心处理,收到顾客储值卡的日期至通知顾客领取的日期,

不能超过5天,禁止门店由顾客直接到集团自行处理。

1.储值卡磁力减弱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或卡号出现错

误时,门店服务中心负责将问题卡统一交予营销中心处理,

填写《储值卡补磁登记表》(附件12)或《储值卡重写登记表》(附件13)。

2.储值卡因磁条损坏、卡面折断等原因导致无法使

用时,门店服务中心负责将问题卡统一交于集团处理,先到

财务结算中心更换无卡号的空白储值卡,并填写《储值卡更

登记表》(附件14),再由营销中心进行重写。《储值卡更换登记表》一式两联,财务结算中心与营销中心各存一联。

更换掉的储值卡由营销中心封存。

3.重写前操作人员,须查看受理期间此储值卡是否仍有

操作,如消费、补磁等,确认没有后方可操作,否则,须落

实原因后,再进行相关处理。

(七)储值卡回收

储值卡金额消费为空后,收银员将其收回,在磁条上打

孔并剪断作废。如顾客不同意交回储值卡,须在储值卡磁条

处作打孔处理后,再交予顾客。

第五条储值卡业务流程中的所有表格须按要求填写完

整,并严格审批流程。

第六条储值卡销售的支付方式不受限制,包括银联

卡、支票等,并不得收取手续费,款到帐后方可开通。

第七条收银员受理储值卡支付时,须先刷卡,再输入版

面卡号,核对储值卡版面卡号与系统卡号一致后,方可收

款。

第八条顾客用储值卡支付时,须在发票上盖“储值卡

消费部分不作报销凭证”章。

第九条储值卡不记名、不挂失、不兑现、逾期作废。

第十条违反以上条款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集团营

销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储值卡发行流程》

2.《空白储值卡库存登记表》

3.《储值卡注册单》

4.《储值卡注销单》

5.《问题储值卡登记表》

6.《储值卡部门交接单》

7.《储值卡申领单》

8.《储值卡售卡单》

9.《储值卡盘点表》

10.《储值卡退卡申请表》

11.《储值卡退卡单》

12.《储值卡补磁登记表》

13.《储值卡重写登记表》

14.《储值卡更换登记表》

营销中心二〇〇九年六月九日

附件1:

储值卡发行及售后流程

附件2:

空白储值卡库存登记表

金额

日期:日期:日期:日期:日期:日期:日期:日期:日期:日期:数量

余进/出余进/出余进/出余进/出余进/出余进/出余进/出余进/出余进/出余

进/出

箱数

20

张数

30

箱数

张数

50

箱数

张数

100

箱数

张数

200

箱数

张数

原创内容侵权必究

箱数

300

张数

箱数

400

张数

箱数

500

张数

箱数

600

张数

箱数

800

张数

箱数

1000

张数

箱数

2000

张数

箱数

5000

张数

原创内容侵权必究

附件3:(系统单据)

储值卡注册单

时间:

单据号面值(元)起始卡号终止卡号数量(张)录入日期记账日期

财务结算中心:营销中心:

附件4:(系统单据)

储值卡注销单

时间:

单据号面值(元)起始卡号终止卡号数量(张)备注记帐日期财务结算中心:营销中心:

附件5:

问题储值卡登记表

服务中心经服务中心接收日期顾客卡号现余额顾客签名联系电话返还日期现余额顾客签名备注

办人经办人附件6:

储值卡部门交接单

日期:

单张面额(元)起始卡号终止卡号制卡数量(张)实际数量(张)合计金额(万元)备注合计

财务结算中心:营销中心:

原创内容侵权必究

附件7:(系统单据)

储值卡申领单

单据号:打印时间:

发卡单位:发卡部门:

申领组织:申领部门:面值起始卡面号结束卡面号数量金额申领数量:申领金额:

发卡人:申领人:

附件8:(系统单据)

储值卡售卡单

单据号:

打印时间:记账时间:

售卡组织:售卡部门:

卡面值起始卡面号结束卡面号数量金额合计销售额:支付方式:制单人:收款员:顾客:

附件9:

储值卡盘点表

日期:

卡面值起止卡号库存数量库存金额实盘数量实盘金额盈亏数量盈亏金额合计:

盘点人:监点人:

附件10:

储值卡退卡申请表

门店:日期:

金额退卡卡面值起始卡面号结束卡面号数量

合计原因

经办人:财务部长:总经理:

附件11:(系统单据)

储值卡退卡单

单据号:打印时间:

售卡组织:售卡部门:引荐人:

卡面号发行面值备注

接受人:收款人:顾客:

附件12:

储值卡补磁登记表

年月日期门店顾客卡号金额制卡人领卡人备注

附件13:

储值卡重写登记表

年月

日期门店原卡号现卡号余额制卡人领卡人附件14:

储值卡更换登记表

营销中心结算中心领卡换卡日期门店卡面号余额

经办人经办人人原因

储值卡管理办法 之前的方案

江油市青龙湖山庄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储值会员卡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储值卡规范发放,确保储值卡在销售、制作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有效,特制订本办法。 一、储值卡实施细则 本山庄储值类别分为两种:一、一次性储值卡:根据储值卡的面额确定储值卡的含金量,用完作废,不记名、不挂失。本山庄一次性储值卡分为两种面额:500元、1000元。可续款储值卡为实名制卡。(储值卡分为四个档次银卡、金卡、铂金卡、钻石卡。见下表1-1

二、储值卡消费优惠政策 1、本储值卡适用于山庄餐饮、茶楼、住宿等消费(不适合押金 用途),此卡为最低折扣,使用本储值卡后将不能使用公司 的其他任何折扣及代金券。 2、本储值卡独享客房延时至下午,客房预定享受协议价以及客 房优先预定。 3、本储值卡客户本人于生日当天来消费,可获赠礼物。 4、可续款储值卡的续存金额为最低2000元起,续存时赠送的 金额与初次储值相同。(见上表1-1)每位会员终身享用此卡。 5、当储值卡内的余额低于500元时(含500元),收银台工作 人员及时提示客人卡内余额不足。 6、可续款储值卡为实名卡,如有遗失、损坏可以凭身份证到公 司财务部办理补办手续,并支付手续费每张20元。 三、储值卡办理流程 1、消费者根据需要选择需要办理的储值卡类别(普卡、银卡、金卡、铂金卡、钻石卡),并填写个人信息表。 2、消费者付款后,公司财务部根据客户需要,财务部对储值卡的销售,开具《销售凭据》,(一式三联),营销人员(或收银员)留底一联,消费者凭另外两联《销售凭据》到财务部领取储值卡,

并在《销售凭据》上签字确认购买的数量和金额。《销售凭据》返消费者一联。 四、使用说明 1、本储值卡持有者即是本山庄的VIP会员,所有优惠专属权限本人使用。凡使用储值卡至山庄消费时,出示此卡可以直接扣减消费。 2、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本山庄所有。凡办理储值卡业务的原则上不再另行开具发票,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上报财务主管审核,在一周内办理相关手续。 江油市青龙湖山庄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31日

某商场会员管理制度

一、本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加强会员制的管理,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和工作流程,使会员制能够有条不紊的开展,达到为某商场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 二、某商场会员制的管理和推广部门为集团策划部,各店的会员服务中心负责百货会员卡(积分卡)的办卡、积分、退货冲减积分,咨询工作,负责超市会员卡(积分卡)的办卡和咨询工作,百货收银台负责百货会员卡(积分卡)消费冲减积分工作,超市收银台负责超市会员卡(积分卡)的积分和消费冲减积分、退货冲减积分工作,集团财务部信息中心负责技术支持和硬件维护工作。 三、会员卡的管理 1、会员卡是会员享受会员积分和服务的凭证,应作为内部有价证券管理,发放和领取均需登记和签字。 2、会员卡(积分卡)分为百货会员卡(积分卡)、超市会员卡(积分卡)两种,百货会员卡(积分卡)只限在集团各店百货区指定范围内使用,超市会员卡(积分卡)只限在各店超市(包括各连锁分店)指定范围内使用。 3、会员卡办理的工作流程: 原则:购物当天起3日内可办理会员卡,过期无效。 A“空白会员卡”由集团会员服务中心到集团商品营销部领取,在分发到集团各店会员服务中心。 B消费者购物达到入会标准后,三日内持有效购物信誉卡及发票和身份证件到各购物店会员服务中心办理会员卡。(持有效身份证) C百货会员卡(积分卡)和超市会员卡(积分卡)均由集团各店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办理。首先,对消费者提供的购物信誉卡和发票和身份证件的有效性进行审验,为符合“会员手册”入会条件的消费者在电脑内分别填写百货或超市“会员登记表”(在职业项填写“G”,代表该位会员是购物办理会员卡),当时发放百货或超市“会员卡”和“会员手册”,并在有效收银凭据上加盖“会员卡已办”章。会员领取会员卡应在“会员卡领取登记表”上签名。 D购买会员卡的消费者在缴纳5元/张的费用后,由会员卡工作人员按照以上程序办理。(在职业项填写“M”,代表该位会员是购买办理会员卡) E消费者办理会员卡后,如该笔消费办理退货,则应退回会员卡后,方可办理退货。 F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应于第二天营业之前,将前一天办理的会员卡的“会员卡领取登记表”报到各店会员中心主管部门,售卡款交到各店财务部。 G每张身份证只可办理一张会员卡。 4、会员卡的补办工作流程 A会员卡卡体或磁条受到物理性损坏、会员卡消磁、会员卡丢失均按补办处理。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9]17号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9]17号 颁布时间:1999-1-5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卡业务的管理,防范银行卡业务风险,维护商业银行、持卡人、特约单位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有关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卡,是指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下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帐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商业银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发行银行卡。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办理银行卡业务的商业银行、持卡人、商户及其他当事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在协商、互利的基础上开展信息共存、商户共存、机具共享等类型的银行卡业务联合。 第二章分类及定义 第五条银行卡信用卡和借记卡。 银行卡按币种不同分为人民币卡、外币卡;按发行对象不同分为单位卡(商务卡)、个人卡;按信息载体不同分为磁条卡、芯片(IC)卡。 第六条信用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贷记卡、准贷记卡两类。 贷记卡是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 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须先按发卡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帐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 第七条借记卡按功能不同分为转帐卡(含储蓄卡,下同)、专用卡、储值卡。借记卡不具备透支功能。 第八条转帐卡是实时扣帐的借记卡。具有转帐计算、存取现金和消费功能。 第九条专用卡是具有专门用途、在特定区域使用的借记卡。具有转帐计算、存取现金功能。 专门用途是指在百货、餐饮、饭店、娱乐行业以外的用途。 第十条储值卡是发卡银行根据持卡人要求将其资金转至卡内储存,交易时直接从卡内扣款的预付钱包式借记卡。 第十一条联名/认同卡是商业银行与盈利性机构/非盈利机构合作发行的银行卡附属产品,其所依附的银行卡品种必须是已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品种,并应当遵守相应品种的业务章程或管理办法。 发卡银行和联名单位应当为联名持卡人在联名单位信用卡提供一定比例的折扣优惠或特殊服务;持卡人领用认同卡表示对认同单位事业的支持。 第十二条芯片(IC)卡既可应用于单一的银行卡品种,又可应用于组合的银行卡品种。

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

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具体行业分类表见附件1)的企业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是指前款规定的企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和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 第三条集团发卡企业是指发行在本集团内使用的单用途卡的集团母公司。集团是指由同一企业法人绝对控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1—

品牌发卡企业是指发行在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使用的单用途卡,且拥有该品牌的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或者经授权拥有该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排他使用权的法人企业。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是指使用同一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售卡企业是指集团发卡企业或品牌发卡企业指定的承担单用途卡销售、充值、挂失、换卡、退卡等相关业务的本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的企业。 第四条规模发卡企业是指除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之外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 (一)上一会计年度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 (二)工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 商务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规模发卡企业标准,以公告的形式公布。 第五条商务部负责全国单用途卡行业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单用途卡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单用途卡行业组织按照章程为其成员提供信息咨询和宣传培训等服务,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第二章备案 —2—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 (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资金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具体行业分类表见附件1)的企业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是指前款规定的企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本企业自有经营场所、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和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 第三条商城发卡企业是指发行在自有经营场所内使用的单用途卡,并对其进行统一结算管理的法人企业。在自有虚拟经营场所内自营业务收入占比低于50%的法人企业除外。 本办法所称自营业务收入是指发卡企业销售自有、联营和买断包销的货物或服务

第一章总则的营业收入。 集团发卡企业是指发行在本集团内使用的单用途卡的集团母公司。集团是指由同一企业法人绝对控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品牌发卡企业是指发行在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使用的单用途卡,且拥有该品牌的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或者经授权拥有该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在单用途卡业务中排他使用权的法人企业。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是指使用同一企业标志或注册商标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售卡企业是指集团发卡企业或品牌发卡企业指定的承担单用途卡销售、充值、挂失、换卡、退卡等相关业务的本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的企业。 第四条规模发卡企业是指除商城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品牌发卡企业之外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 (一)上一会计年度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 (二)工商注册登记不足一年、资产总额在100万元以上。 商务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规模发卡企业标准,以公告的形式公布。

新时代购物中心会员卡管理制度

新时代购物中心VIP会员卡管理制度 一、VIP会员卡卡项设置: 新时代购物中心为了回馈广大消费者对商场十年来的支持与厚爱,从即日起扩大会员持卡消费。为了提供更加实惠的商品和服务,特推出5种VIP会员卡,享受不同程度的付款优惠。 三、VIP会员卡积分积累 1、新时代购物中心会员卡持卡者可以长期使用; 2、会员卡可以个人使用,也可以家庭使用; 3、晋级卡商场给予一次性奖励积分;(人工赠送积分,系统无此功能,系统提供升级扣减积分或不扣减积分) 4、VIP会员卡积分按照当年年底积分总额相应比例折扣为下一年积分基数及降级(后台调 1、积分按照累积第二项标准4舍5入; 2、折扣金额按照0.1元为基数4舍5入; 五、VIP会员卡申请办法: 1、请您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符合条件的当日购物小票在会员中心直接申请办理;

2、当日服装、鞋业、化妆品、皮具、床品200元以上小票; 3、当日珠宝、家电2000元以上小票; 4、当日本次金额不再参与积分。 六、VIP会员卡使用功能: 1、持VIP会员卡购物可享受积分,积分达到一定分值可领取相应礼品; 2、一张身份证只保留一张会员卡,多张卡内积分不予合并兑换礼品; 3、办理退货时请出示会员卡,退还积分; 4、出现损坏或丢失,须办理补卡手续,工本费2元; 5、持卡人资料变更(手机号)需到商场结算中心持有效证件变更; 6、VIP会员卡办理时不提供卡号挑选,卡号按照顺序发放; 7、积分可以转赠他人,一人转积分不得超过当年积分30%;(?) 8、年积分增幅少于10%的,不享受商场促销活动中的部分优惠;(?) 9、VIP会员卡持有者与商场发生相应业务时金卡以上会员享有优先服务及优惠政策。 七、原卡兑换: 1、原使用的会员卡可以凭有效证件给予兑换相应的VIP会员卡; 2、按照积分兑换相应礼品及100分兑换1分; 3、兑换时间为2017年5月1---2017年10月1日,过期不予办理和兑换。 八、各级VIP会员卡享受优惠: 1、享受免费停车服务; 2、享受活动双倍积分服务; 3、享受特价商品积分服务; 4、享受活动兑换现金卷服务;(可兑换电子币,不再发放纸质代金券) 5、享受积分兑换礼品服务。 九、商户VIP会员卡结算: 1、统计商户每一个结算期VIP折扣总额,作为结算对账依据; 十、商户VIP会员卡销售和奖励(完全不懂) 销售奖励原则按照专柜季度统计汇总和年度统计汇总额统计(不以专柜面积大小区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处罚,黄金珠宝、鞋业不参与奖励处罚。 1、季度奖励: 2、年度奖励: 对每个商户VIP年度销售总额区域排名由高到低 3、季度处罚: 对每个商户VIP季度销售总额区域排名由低到高,处罚一、二、三季度

浙江省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 浙江省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浙江省银行卡收单业务行为,维护良好的收单市场秩序,促进银行卡业务有序发展,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加强银行卡安全管理预防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通知》(银发…2009?142号)等有关银行卡业务管理规定,结合浙江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内银行卡收单机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银联分公司、特约商户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收单机构是指与特约商户签订受理银行卡业务协议并向该商户承诺付款的银行机构及有资质从事专业化收单业务的非金融机构。 本办法所称特约商户是指与收单机构签约并同意使用银行卡进行资金结算的商户。 本办法所称收单外包服务机构是指接受收单机构委托,从事银行卡收单非核心业务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本办法所称银联分公司是指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

的分支机构。 第四条本办法仅适用于人民币银行卡收单业务。 第五条银行卡收单业务应坚持“谁发展的特约商户谁负责”、商户与收单机构双向自主选择、同一商户“一柜一机”、联网通用、公平竞争等基本原则。 第六条人民银行浙江省内各级分支行负责指导、管理、监督、检查辖内银行卡收单业务。 第二章收单机构管理 第七条在浙江省内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的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金融许可证的银行机构或已经取得资质从事专业化收单业务的非金融机构; (二)须在浙江省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三)内部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健全,配备的人员素质和数量符合管理要求; (四)具有完善的收单业务处理系统和健全的业务管理制度; (五)具备办理银行卡收单业务所需的场所和硬件设施; (六)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已取得有权管理部门认定的资质,在浙江省内从事收单业务的非金融机构,应于业务开办前向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

酒店储值卡管理制度

宝都酒店储值卡管理办法 一、储值卡种类及面值(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储值卡为金色贵宾卡,可充值可打折,享受会员贵宾礼遇。 2、卡正面进行凸版印刷该卡卡号,卡号为五位数字编码。 3、卡背面需留有签字字模区,并印刷主要说明事项。 二、储值卡的销售和办理 1、酒店鼓励全员销售储值卡,销售部负责总体销售和推广。 2、销售经理负责解释储值卡章程内容,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1)审核申请人的身份证或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并复印留存 2)请申请人确定持卡人姓名、并预留签字字模。 3)请申请人在贵宾储值卡章程上签字、由销售人员陪同申请人到 财务部办理交款事宜,财务部负责按章程收款,并按充值金额 和申请人需要一次性开具发票。 4)收款后,财务部按已签定的章程内容输入相应储值卡的信息,

包括持卡人姓名、充值金额等,然后扫描签字字模并请申请人 输入预留六位密码,检查所有输入信息无误后启用该储值卡。 5)将启用后的储值卡交与客人。 三、储值卡消费的受理 1、宾客用储值卡结账时,收银员应将该卡的凸印卡号刷在结账账单上 (铅笔涂抹),请持卡人在账单上签字,并与卡背面的签字字模核对,如设有密码,需请客人输入密码,审核无误后确认结算;如该卡余额不足,请客人选择其他结算方式。 2、采用储值卡结算的消费一律不再次开具发票。 四、储值卡的补充值程序 1、储值卡余额不足,可继续充值,但每次充值金额不能少于5000元。 2、储值卡充值应在财务部处办理,收款人员确认卡号后,需提示持卡 人卡内所存余额,然后收款和开据收款收据,并在收据上注明卡号请客人签字,最后在电脑上录入充值金额,同时打印账户余额表给持卡人。 3、收款人按充值金额为持卡人开据发票,以后不再开具。 4、收款人员将账户余额表附在收款收据记帐联后交财务审核。 五、储值卡的挂失 1、储值卡丢失可采用电话挂失方式,但应准确提供卡号、持卡人姓名 和身份证号码并应于电话挂失后一周内,持本人身份证到酒店财务部办

商场会员卡管理办法

1.目的: 2.为使公司会员卡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3.适用范围: 4.适用于本公司会员卡的管理。 5.操作说明: 5.1.总则 5.1.1.实行会员制的目的 5.1.2.会员制是商场推出的一项全商场范围的长期促销活动,通过把普通顾客吸纳为 会员顾客,锁定目标消费群体,建立商场自有的会员消费数据,对商场的营销 推广以及经营销售的持续增长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5.1.3.会员卡的分类 5.1.4.******流行购物中心分为会员卡、贵宾卡、联名卡三种。 5.2.会员卡 5.2.1.1.会员卡的赠卡 5.2.1.1.1.赠卡原则 5.2.1.1.2.为有效的扩大商场知名度及保障公关活动的顺畅,商场各部门主 管级以上人员(含主管级)都须经过审批有限度地对外赠送商场 的会员卡。 5.2.1.1.3.会员卡赠卡的批准原则 5.2.1.1.3.1.与商场日常经营活动有直接工作关系的政府主管部门及工作 人员。 5.2.1.1.3.2.与本公司密切配合的主流媒体。 5.2.1.1.3.3.协作单位的主要领导层、主要负责人员。 5.2.1.1.3.4.重要的入店商户代表。 5.2.1.1.3.5.由于商场原因造成的顾客损失及伤害,所给予的补偿赠送(会 员卡)。 5.2.1.1.3. 6.赠卡审批流程 5.2.1.1.3.7.申请赠卡需申请人须先填写《会员卡赠卡申请单》,并由企划 部经理签名确认,店总经理审批后,再填写《会员申请表》, 免费办理会员卡 5.2.2.会员卡的使用说明 5.2.2.1.会员卡的使用范围及期限 5.2.2.1.1.使用范围

5.2.2.1.2.******流行购物中心会员卡仅限于******流行购物中心内以及 和商场签约的特约商户处使用。 5.2.2.2.使用期限 5.2.2.2.1.******流行购物中心会员卡自办卡之日起,二年内有效。 5.2.2.2.2.在******流行购物中心会员卡有效期内,会员卡全年消费金额满 1000元,即可将不足领奖的积分保留,转入新卡继续累计。 5.2.2.2.3.在******流行购物中心会员卡有效期内,全年消费未达规定金 额,或未办理会员卡续籍手续时,次年将取消会员资格。 5.2.2.3.会员卡守则 5.2.2.3.1.年满13周岁以上(含13周岁)均可办理本卡; 5.2.2.3.2.本卡非信用卡,仅供识别会员使用; 5.2.2.3.3.仅限本人使用积分换得之赠品恕不予退货,如赠品缺货以同等级 赠品代替; 5.2.2.3.4.本卡有效期两年,到期前办理续籍手续后,积分可以保留; 5.2.2.3.5.若发生损毁或遗失等情况,可办理挂失和补发业务,酌收工本费 10元整; 5.2.2.3. 6.购物时请主动出示会员卡,方可享受折扣优惠积分等会员活动; 5.2.2.3.7.******流行购物中心保留最终解释权。 5.2.2.3.8.温馨提示:会员卡请勿与手机等强磁性物品同放,以免出现消磁。 5.2.2.4.会员卡的贵宾待遇 5.2.2.4.1.可享受https://www.360docs.net/doc/4914659998.html,提供各项商品促销活动和服务; 5.2.2.4.2.可享受******网络虚拟积分,现场换礼活动; 5.2.2.4.3.可享受******网络会员抽奖活动; 5.2.2.4.4.可享受https://www.360docs.net/doc/4914659998.html,会员商品特购服务; 5.2.2.4.5.可享受******电子报服务; 5.2.2.4. 6.可享受******会员论坛功能; 5.2.2.4.7.可享受******购物优惠(正品9折,特价商品会员卡不打折步积 分) 5.2.2.4.8.可享受联名商户购物优惠; 5.2.2.4.9.可享受******联盟商家提供的各种优惠和服务; 5.2.2.4.10.可享受******购物积分活动; 5.2.2.4.11.可享受******积分换礼活动; 5.2.2.4.12.可享有优先获取******活动信息的权利;

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整理

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 一、针对业务实质及风险管理核心进行有效规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将网络渠道发起的线上收单业务与传统线下收单业务一并纳入监管。 二、严格规范收单机构特约商户管理,《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从特约商户拓展、资质审核、协议签订、档案管理、业务培训等方面明确了管理要求。 1、收单机构拓展特约商户,确保所拓展特约商户是依法设立、从事合法经营活动的商 户,并承担特约商户收单业务管理责任。 2、商户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风险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不良 信息的,收单机构应当谨慎或拒绝为该商户提供银行卡收单服务。 3、收单机构应对商户实行实名制管理,审核商户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及法人或 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等申请材料。如果商户是个人,则应当审核其有效身份证。如商户使用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的,收单机构还应当审核其合法拥有该账户的证明文件。 4、收单机构应当制定特约商户资质审核流程和标准,明确资质审核权限。负责特约商 户拓展和资质审核的岗位人员不得兼岗。 5、收单机构应当与特约商户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6、特约商户需履行:基于真实的商品或服务交易背景受理银行卡,并遵守相应银行卡 品牌的受理要求,不得歧视和拒绝同一银行卡品牌的不同发卡银行的持卡人;按规定使用网络支付接口和收单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其从事或协助他人从事非法活动;妥善处理交易数据信息、保存交易凭证,保障交易信息安全;不得因持卡人使用银行卡而向持卡人收取或变相收取附加费用,或降低服务水平。 7、收单机构应当在提供收单服务前对特约商户开展业务培训,保存培训记录。 8、对特约商户的档案资料,收单机构应当至少保存至收单服务终止后5年。 9、收单机构应当建立特约商户信息管理系统,记录特约商户的信息并及时更新。

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2013〕第9号 为规范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保障各参与方合法权益,防范支付风险,促进银行卡业务健康有序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现予发布实施。 中国人民银行 2013年7月5日 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卡收单业务,保障各参与方合法权益,防范支付风险,促进银行卡业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卡收单业务,是指收单机构与特约商户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在特约商户按约定受理银行卡并与持卡人达成交易后,为

特约商户提供交易资金结算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收单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收单机构,包括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为实体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受理并完成资金结算服务的支付机构,以及获得网络支付业务许可、为网络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受理并完成资金结算服务的支付机构。 第四条收单机构应当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信息安全和交易安全。 第五条收单机构应当遵守反洗钱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 第六条收单机构为境外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收单服务,适用本办法,并应同时符合业务开办国家(地区)的监管要求。 业务开办国家(地区)法律禁止或者限制收单机构实施本办法的,收单机构应当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第二章特约商户管理

第七条收单机构拓展特约商户,应当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确保所拓展特约商户是依法设立、从事合法经营活动的商户,并承担特约商户收单业务管理责任。 第八条商户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风险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不良信息的,收单机构应当谨慎或拒绝为该商户提供银行卡收单服务。 第九条收单机构应当对特约商户实行实名制管理,严格审核特约商户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等申请材料。特约商户为自然人的,收单机构应当审核其有效身份证件。 特约商户使用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的,收单机构还应当审核其合法拥有该账户的证明文件。 第十条收单机构应当制定特约商户资质审核流程和标准,明确资质审核权限。负责特约商户拓展和资质审核的岗位人员不得兼岗。 第十一条收单机构应当与特约商户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就可受理的银行卡种类、开通的交易类型、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的设置和变更、资金结

商场会员卡管理方案计划办法

1.目的: 为使公司会员卡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会员卡的管理。 3.操作说明: 3.1.总则 3.1.1.实行会员制的目的 会员制是商场推出的一项全商场范围的长期促销活动,通过把普通顾客吸纳为 会员顾客,锁定目标消费群体,建立商场自有的会员消费数据,对商场的营销 推广以及经营销售的持续增长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3.1.2.会员卡的分类 ******流行购物中心分为会员卡、贵宾卡、联名卡三种。 3.2.会员卡 3.2.1.1.会员卡的赠卡 3.2.1.1.1.赠卡原则 为有效的扩大商场知名度及保障公关活动的顺畅,商场各部门主 管级以上人员(含主管级)都须经过审批有限度地对外赠送商场 的会员卡。 3.2.1.1.2.会员卡赠卡的批准原则 3.2.1.1.2.1.与商场日常经营活动有直接工作关系的政府主管部门及工作 人员。 3.2.1.1.2.2.与本公司密切配合的主流媒体。 3.2.1.1.2.3.协作单位的主要领导层、主要负责人员。 3.2.1.1.2. 4.重要的入店商户代表。 3.2.1.1.2.5.由于商场原因造成的顾客损失及伤害,所给予的补偿赠送(会 员卡)。 3.2.1.1.2.6.赠卡审批流程 3.2.1.1.2.7.申请赠卡需申请人须先填写《会员卡赠卡申请单》,并由企划部 经理签名确认,店总经理审批后,再填写《会员申请表》,免费 办理会员卡 3.2.2.会员卡的使用说明 3.2.2.1.会员卡的使用范围及期限 3.2.2.1.1.使用范围

******流行购物中心会员卡仅限于******流行购物中心内以及 和商场签约的特约商户处使用。 3.2.2.2.使用期限 3.2.2.2.1.******流行购物中心会员卡自办卡之日起,二年内有效。 3.2.2.2.2.在******流行购物中心会员卡有效期内,会员卡全年消费金额满 1000元,即可将不足领奖的积分保留,转入新卡继续累计。 3.2.2.2.3.在******流行购物中心会员卡有效期内,全年消费未达规定金额, 或未办理会员卡续籍手续时,次年将取消会员资格。 3.2.2.3.会员卡守则 3.2.2.3.1.年满13周岁以上(含13周岁)均可办理本卡; 3.2.2.3.2.本卡非信用卡,仅供识别会员使用; 3.2.2.3.3.仅限本人使用积分换得之赠品恕不予退货,如赠品缺货以同等级 赠品代替; 3.2.2.3. 4.本卡有效期两年,到期前办理续籍手续后,积分可以保留; 3.2.2.3.5.若发生损毁或遗失等情况,可办理挂失和补发业务,酌收工本费 10元整; 3.2.2.3.6.购物时请主动出示会员卡,方可享受折扣优惠积分等会员活动; 3.2.2.3.7.******流行购物中心保留最终解释权。 3.2.2.3.8.温馨提示:会员卡请勿与手机等强磁性物品同放,以免出现消磁。 3.2.2. 4.会员卡的贵宾待遇 3.2.2. 4.1.可享受https://www.360docs.net/doc/4914659998.html,提供各项商品促销活动和服务; 3.2.2. 4.2.可享受******网络虚拟积分,现场换礼活动; 3.2.2. 4.3.可享受******网络会员抽奖活动; 3.2.2. 4.4.可享受https://www.360docs.net/doc/4914659998.html,会员商品特购服务; 3.2.2. 4. 5.可享受******电子报服务; 3.2.2. 4.6.可享受******会员论坛功能; 3.2.2. 4.7.可享受******购物优惠(正品9折,特价商品会员卡不打折步积 分) 3.2.2. 4.8.可享受联名商户购物优惠; 3.2.2. 4.9.可享受******联盟商家提供的各种优惠和服务; 3.2.2. 4.10.可享受******购物积分活动; 3.2.2. 4.11.可享受******积分换礼活动; 3.2.2. 4.12.可享有优先获取******活动信息的权利;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时效性】有效 【颁布日期】1999.01.05 【实施日期】1999.03.01【分类号】239181199901 【失效日期】【内容分类】信用卡 【颁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文号】银发[1999]17号 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2001年10月1起施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银行卡跨行交易 收费及分配办法的通知》将本文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废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银行卡业务的管理,防范银行卡业务风险,维护商业银行、持卡人、特约单位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有关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卡,是指由商业银行(含邮政金融机构,下同)向社会发行的具有消费信用、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商业银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发行银行卡。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办理银行卡业务的商业银行、持卡人、商户及其他当事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在协商、互利的基础上开展信息共享、商户共享、机具共享等类型的银行卡业务联合。 第二章分类及定义 第五条银行卡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 银行卡按币种不同分为人民币卡、外币卡;按发行对象不同分为单位卡(商务卡)、个人ǎ话葱畔⒃靥宀煌治盘蹩ā⑿酒ǎ桑茫┛ā?BR> 第六条信用卡按是否向发卡银行交存备用金分为贷记卡、准贷记卡两类。 贷记卡是指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 准贷记卡是指持卡人须先按发卡银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额的备用金,当备用金账户余额不足支付时,可在发卡银行规定的信用额度内透支的信用卡。 第七条借记卡按功能不同分为转账卡(含储蓄卡,下同)、专用卡、储值卡。借记卡不具备透支功能。 第八条转账卡是实时扣账的借记卡。具有转账结算、存取现金和消费功能。

储值卡管理办法

储值卡管理办法 为确保储值卡发放流程的准确、顺利,保证储值卡在定制、移交、充值、销售、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有效,制定本办法。 储值卡的进销存业务通过“会员管理系统”进行管理。系统由市场部、财务结算中心、各门店服务中心、收银部、财务部相关人员操作,各部门均须配备相应业务负责人,并明确责任。 第一条职能分工 (一)市场部负责储值卡的需求统计、定制、验收、写磁、售后服务(换卡除外),同时负责储值卡全面管理。 (二)财务结算中心负责储值卡的注册、分发、换卡。 (三)信息中心保证会员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解决系统出现的问题。 (四)各门店财务部负责储值卡的需求上报、领用,并且监督储值卡的使用;服务中心负责储值卡的销售、问题卡的处理;收银部负责储值卡销售时的收款。 第二条办卡流程 1、内部员工办卡流程(不含服务台人员): 各门店员工办卡均可到服务台进行办理,主要步骤:办理人交现金——询问员工编号——办卡人递卡或办理人使用新卡——充卡人录入办理——核对资料——交还办卡人储值卡及电脑小票。 2、服务台员工办卡流程(仅限本店服务台人员) 门店服务台员工办卡均可到服务台进行办理,主要步骤:办理人交现金——询问员工编号——办卡人递卡或办理人使用新卡——充卡

人录入办理——核对资料——交还办卡人储值卡及电脑小票——办卡人登记——授权人签字确认 备注:办卡授权人不得自行操作该系统为本人办卡; 3、顾客办卡流程: 顾客办理储值卡均可在各店服务台办理,主要步骤:办理人交现金——办卡人递卡或办理人使用新卡——充卡人录入办理——告知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交还办卡人储值卡及电脑小票 第三条办卡额度授权及监督办法 (1)根据充值额度,操作人员必须为授权人员,不得越级操作,若授权人员或审核人员因调休或外出必须有一方在场方可操作,否则视同违规操作。 (2)审核人员因调休或其他原因不能到场,可按金额升序依次上调审核人员,直到店长级,如:因前台主管不在可由防损员进行审核;若无监督人和审核人签字,视同违规处理。(后附《办卡授权及监督登记表》)。 (3)因授权人员不在场,其他人员代操作或代监督、审核,必须在《办卡授权及监督登记表》例外栏上说明原因,并有授权人员签字确认。 第四条储值卡管理业务流程 (一)空白储值卡的定制

(完整word版)超市购物卡、预付卡业务管理制度

超市购物卡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确保购物卡发放流程的准确、顺利,保证购物卡在定制、移交、充值、销售、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有效,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购物卡,是可以在超市所使用的购物卡。 第三条购物卡的进销存业务由超市财务部负责,信息部对该业务进行配合。业务部门均须配备专职操作人员做此项工作,并明 确责任。 第四条购物卡业务的职能部门分工(一)管理部设团购管理中心,落实负责人(主管级),负责定制、前台售卡的需求统计、备 用卡领用、销售、售后服务等前台销售管理工作。(二) 财务部负责购物卡的保管、开户、开通、充值、复核;执行 与购卡单位的衔接工作,并且负责监督购物卡的使用。(三) 信息部保证会员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解决系统出现的 问题。(四)综合办采购部负责空白购物卡招标采购。 第五条空白购物卡的定制、验收、入库 (一)定制。管理部根据市场需求,按季度制定购物卡需求计划,确保常备10 万元的各面值卡;在重大节假日前要提前制定 节日用卡需求计划,一律交由采购部门进行招标采购。(二) 验收。管理部负责按批次抽检空白购物卡的卡面印刷质量及数 量后将定制的购物卡交付财务部,财务部在与需求计划核对后 交本部保管员入库。(三)入库。财务部保管员负责空白购

物卡的保管。 第六条购物卡开户、开通、充值、复核、交付(一)团购管理中心根据市场情况制定次月购物卡需求计划表,于当月5日前报财务部。(二)财务部根据团购管理中心申报的购物卡需求计划,由财务部保管员填写《购物卡注册单》(附表1)一式两联,一联由财务部记账,一联交操作员留存。(三)财务部专职人员根据《购物卡注册单》开户、开通、充值、复核完成。 遇大宗团购,财务部需增加人员(增加人员拥有独立的开户、 开通、充值权限)。在刷卡充值前应核对每盒购物卡的初始卡号,并在开通、充值后进行复核,以核实系统号与卡号的准确性, 财务部安排两人以上复核,复核率达到100% 。(四)对无法刷卡写磁的购物卡,由专职人员填制《购物卡注销单》(附表2)一式两联,保管员与专职人员各存一联,按照废卡处理规定办 理。(五)交付。团购管理中心与财务部在确认无误后,将 已充值购物卡交付团购管理中心。 第七条购物卡的领用(一)日常待售备用卡的领用。团购管理中心负责人按一周售卡量到财务部填制《购物卡申领单》(附表3)领备用卡。《购物卡申领单》一式两联,一联由财务记账,一联由售卡人留存备查。财务部在团购负责人申领本周备用卡时,对上周售卡情况先行核对售款和库存,无误后交付本周备用卡。领卡时必须双方核对充值准确性,一旦接收视为已经核对无误。 (二)大宗团购卡的领用:团购管理中心需在重大节日前合理时

储值卡管理办法

爱保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储值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确保储值卡发放流程的准确、顺利,保证储值卡在定制、移交、充值、销售、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有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储值卡的进销存业务通过“会员管理系统”进行管理。系统由信息中心、收银部、财务部相关人员操作,各部门均须配备相应业务负责人,并明确责任。 第三条职能分工 (一)财务负责储值卡的需求统计、定制、验收、注册、分发、换卡、售后服务(换卡除外),同时负责储值卡全面管理。 (二)信息中心保证会员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解决系统出现的问题。 (三)各门店长负责储值卡的需求上报、领用,并且监督储值卡的使用;各店负责储值卡的销售、问题卡的处理;收银负责储值卡销售时的收款。 第四条储值卡管理业务流程 (一)空白储值卡的定制 1.定制。财务根据市场需求,确定空白储值卡的面额及相应数量,并进行招标采购(卡面的内容、卡号的准确、卡的磁性)。 2.验收。财务负责按批次随机抽检10张供应商制送的空白储值卡。 页脚内容1

3.保管。财务负责空白储值卡的保管,并建立《空白储值卡库存登记表》(附件2)。 (二)充值交付 1.储值卡申请。各门店制定次月储值卡需求计划表,报财务部。 2.卡号注册充值。信息部根据储值卡需求,在会员管理系统里注册充值相应的储值卡信息,制作《储值卡注册单》(附件3)一式两联,一联由财务记账,一联交门店留存。(遇中秋、春节两大节日,提前1个月内分批完成)。 3.交付信息中心与财务在《储值卡部门交接单》(附件6)上签字后,将已充值的储值卡交付财务。财务以《储值卡部门交接单》作为记账凭证,根据此表进行入账,形成储值卡的库存。 (三)门店领用及保管 门店每月到财务领用本月储值卡。财务根据门店报送储值卡需求,制作《储值卡申领单》(附件7)一式两联,一联由财务记账,一联由门店留存记账。 清点后的储值卡,须在包装后由分店领用后存入保险箱。 (四)门店销售 1.顾客到指定收款台,收银员根据其支付方式进行收款,再在前台销售管理系统的程序中操作,在会员管理系统中确认储值卡已付款,发放储值卡。 2.门店收银部每日与财务部核对单据、收款额。 (五)库存盘点 页脚内容2

收单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范银行卡收单业务行为,防范银行卡收单业务风险,维护银行卡收单业务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收单业务定义)本办法所称银行卡收单业务(以下简称“收单业务”)是指通过银行卡受理终端(以下简称“受理终端”)为银行卡特约商户代收货币资金的行为。 受理终端是指通过银行卡信息读入装置生成银行卡交易指令要素的各类支付终端,包括销售点(POS)终端、转账POS、电话POS、多用途金融IC卡支付终端、非接触式接受银行卡信息终端、有线电视刷卡终端、自助终端等类型。 银行卡收单包括人民币卡收单业务和外币卡收单业务。 第三条(适用范围)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参与银行卡收单业务的收单机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特约商户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收单机构,是指与特约商户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

并向该商户承诺付款以及承担核心业务主体责任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 本办法所称收单外包服务机构,是指接受收单机构委托从事收单业务中非核心业务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特约商户,是指向持卡人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接受使用银行卡完成资金结算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 第四条(资格认定)营业范围中许可开展银行卡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开展收单业务;非金融机构作为收单主体从事收单业务,应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并取得办理收单业务的资格。 第五条(基本原则)收单机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特约商户办理收单业务应遵守下列原则: 一、联网通用的原则; 二、平等自愿、公平竞争的原则; 三、安全、效率和诚信的原则。 第六条(业务环节)收单机构从事的收单业务环节主要包括: (一)发展特约商户,对特约商户进行资质审核,与特约商户签约并向其承诺支付受理款项; (二)对特约商户收银员和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特约商户正确、合规受理相关业务;

储值卡管理办法新版

储值卡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确保储值卡发放流程的准确、顺利,保证储值 卡在定制、移交、充值、销售、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有效,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储值卡的进销存业务通过“会员管理系统”进行管理。系统由营销中心、财务结算中心、各门店服务中心、收银部、财务部相关人员操作,各部门均须配备相应业务负责人,并明确责任。 第三条职能分工 (一)营销中心负责储值卡的需求统计、定制、验收、 写磁、售后服务(换卡除外),同时负责储值卡全面管理。 (二)财务结算中心负责储值卡的注册、分发、换卡。 (三)信息中心保证会员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解 决系统出现的问题。 (四)各门店财务部负责储值卡的需求上报、领用,并 且监督储值卡的使用;服务中心负责储值卡的销售、问题卡 的处理;收银部负责储值卡销售时的收款。 第四条储值卡管理业务流程 (一)空白储值卡的定制 1.定制。营销中心根据市场需求,确定空白储值卡的面额及相应数量,并进行招标采购(卡面的内容、卡号的准确、卡的磁性)。

2.验收。营销中心负责按批次随机抽检10张供应商制送的空白储值卡。 3.保管。营销中心负责空白储值卡的保管,并建立《空 白储值卡库存登记表》(附件2)。 (二)充值交付 1.储值卡申请。各门店制定次月储值卡需求计划表,由 财务部于当月5日前报财务结算中心。 2.卡号注册。每月8日前,财务结算中心根据储值卡需 求和营销中心提供的卡号,注册相应的储值卡信息,制作《储值卡注册单》(附件3)一式两联,一联由财务结算中心记账, 一联交营销中心留存。 3.刷卡写磁。营销中心根据财务结算中心提供的《储值 卡注册单》进行刷卡写磁,于当月22日前完成(遇中秋、 春节两大节日,提前1个月内分批完成)。在刷卡写磁前应 核对每盒储值卡的初始卡号,并在刷卡写磁充值后进行复 核,以核实卡号的准确性,复核率须不低于5%。 对无法刷卡写磁的废卡,由财务结算中心制作《储值卡注 销单》(附件4)一式两联,财务结算中心与营销中心各存一 联,分别进行注销、封存。 4.交付财务结算中心。营销中心与财务结算中心在《储值 卡部门交接单》(附件6)上签字后,将已充值的储值卡交付财

储值卡管理办法之前的方案

储值卡管理办法之前的 方案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江油市青龙湖山庄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储值会员卡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储值卡规范发放,确保储值卡在销售、制作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有效,特制订本办法。 一、储值卡实施细则 本山庄储值类别分为两种:一、一次性储值卡:根据储值卡的面额确定储值卡的含金量,用完作废,不记名、不挂失。本山庄一次性储值卡分为两种面额:500元、1000元。可续款储值卡为实名制卡。(储值卡分为四个档次银 二、储值卡消费优惠政策 1、本储值卡适用于山庄餐饮、茶楼、住宿等消费(不适合押 金用途),此卡为最低折扣,使用本储值卡后将不能使用 公司的其他任何折扣及代金券。 2、本储值卡独享客房延时至下午,客房预定享受协议价以及 客房优先预定。 3、本储值卡客户本人于生日当天来消费,可获赠礼物。 4、可续款储值卡的续存金额为最低2000元起,续存时赠送的 金额与初次储值相同。(见上表1-1)每位会员终身享用 此卡。

5、当储值卡内的余额低于500元时(含500元),收银台工 作人员及时提示客人卡内余额不足。 6、可续款储值卡为实名卡,如有遗失、损坏可以凭身份证到 公司财务部办理补办手续,并支付手续费每张20元。 三、储值卡办理流程 1、消费者根据需要选择需要办理的储值卡类别(普卡、银卡、金卡、铂金卡、钻石卡),并填写个人信息表。 2、消费者付款后,公司财务部根据客户需要,财务部对储值卡的销售,开具《销售凭据》,(一式三联),营销人员(或收银员)留底一联,消费者凭另外两联《销售凭据》到财务部领取储值卡,并在《销售凭据》上签字确认购买的数量和金额。《销售凭据》返消费者一联。 四、使用说明 1、本储值卡持有者即是本山庄的VIP会员,所有优惠专属权限本人使用。凡使用储值卡至山庄消费时,出示此卡可以直接扣减消费。 2、本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本山庄所有。凡办理储值卡业务的原则上不再另行开具发票,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上报财务主管审核,在一周内办理相关手续。 江油市青龙湖山庄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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