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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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汽车客运站管理,建立正常的汽车运输市场秩序,保障旅客和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经营汽车客运站的单位和个人及进站经营的客运车辆。

第三条汽车客运站是指下列以场地设施为基础,组织旅客集散并提供业务的经营单位。

(一)符合交通部《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规定的等级汽车客运站;

(二)以停车场为依托具有集散旅客、售票、停发车功能的简易汽车站;

(三)单独设置的汽车客运代办站点。第四条汽车客运站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策、法令,>从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接受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监督。

第五条汽车客运站必须遵循“旅客至上、业务第一”的宗旨,加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安全、及时、方便、舒适的业务。

第二章开业管理

第六条汽车客运站由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旅客运输需要,按照方便旅客集散乘车的原则统一规划。城市发展规划中应考虑等级汽车客运站的建设位置,并按照交通部《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的规范进行设计和建设。

第七条汽车客运站应悬挂醒目的站名标志牌。

第八条汽车客运站必须达到《汽车旅客运输规则》的要求。符合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售票、行包托运、候车、停车和发车等场地设施,及卫生设备;具有掌握一定管理知识,熟悉运输业务的管理人员和站务人员。

第九条申请开办汽车客运站须持上级主管单位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的证明,并提供有关资料到当地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办理有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后方可开业。

第十条汽车客运站需要变更经营项目、扩大经营范围,应报原发证机关审核同意,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要求停业,须提前三十天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经审查同意,缴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后,方可停业。

第三章业务管理

第十一条汽车客运站须按交通部有关规定设置岗位和配备人员。各职人员须明确分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有明确的质量标准。建立检查评比制度,定期进行检查考核,提高业务质量。

第十二条汽车客运站必须加强对站容、车容、仪容的管理。

(一)车站内外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各项业务标志醒目,候车室布置美观大方,图表、业务介绍简明清晰,设施设备排放得当、整齐,商业柜台数量适度。

(二)营运车辆车厢内外整洁,设备齐全有效。

(三)客运工作人员要按交通部部颁标准(JT3127--87)《公路客运工作人员>装式样和业务标志》规定,统一着装、衣帽整洁、佩带业务证(牌)上岗,对旅客热情有礼,举止端庄大方。

第十三条汽车客运站对运输经营者要一视同仁,统一编排车站运行班次,安排售票。接受运输经营者的监督。

第十四条汽车客运站必须严格执行运价>策,按规定票价在售票口售票,并采取多种售票业务方式,方便旅客。

第十五条汽车客运站在受理行包时,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计费,受理后须负责组织装卸,做好交接。行包装载严禁超高、超宽、超长和超载。

第十六条汽车客运站必须建立良好的候车秩序,及时向旅客宣传乘车须知、班车时刻及有关规定,坚持实行旅客凭票进站、检票上车、验票出站制度,严禁旅客无票乘车。

第四章运行管理

第十七条凡进入汽车客运站经营的客车,经营手续必须齐全,>从车站的统一管理、调度和指挥。

第十八条凡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经营班线客车的经营者,必须与汽车客运站签订协议,站、车双方按协议履行各自的职责。汽车

客运站不得擅自接纳未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的车辆进站经营。

第十九条汽车客运站必须按交通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营运方式、经营区域、线路、班次经营,按时提供完好车辆,确保正点发车。线路、班次一经确定,未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站、车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

第二十条经营客运的车辆,必须悬挂交通主管部门统一制发的线路标志牌,使用交通部统一规定的路单。路单由汽车客运站签发,如实填写,随车携带,并按规定回收、保管。

第五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一条汽车客运站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配备安全检查人员,严格执行客车进站检验合格报班制度,加强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条汽车客运站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制度,各种消防器材、设施配备齐全有效。

第二十三条汽车客运站应根据条件,设立安全值勤人员,以维护车站治安秩序,保障旅客生命财产、车站和车辆安全。

第二十四条汽车客运站要加强乘车安全宣传教育,严格查堵危险品,做好旅客行包和携带物品的危险品检查工作,必要时有权会同当事人开包检查,对查获的危险品要按规定登记处理。

第六章票据营收管理

第二十五条汽车客运站和客运经营者必须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统一印制、发放的客票。严禁使用擅自印刷的客票。

第二十六条汽车客运站必须建立和健全客票管理制度,严格领发和销号手续。

第二十七条汽车客运站为经营者发售客票和受理行包托运的营业收入,应按协议定期办理结算,不得拖欠。

第二十八条汽车客运站实行有偿业务,按规定向经营者收取各项业务费。收费项目由交通部制定,费率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严禁乱收费。

第七章考核与统计

第二十九条汽车客运站必须建立考核制度,对车站经营情况和进站营运车辆的经营情况及经营行为进行考核记录。

第三十条汽车客运站应按交通部部颁标准(JT3142--90)《汽车旅客运输--班车客运业务质量标准》对业务质量进行考核。

第三十一条汽车客运站必须建立和完善各类台帐和档案。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统计报表。

汽车客运站站场管理规定

为完善站场管理,规范车辆进出、停放秩序,创造和维护站场安全、有序、文明、卫生的服务环境,一切进入我站经营的车辆、司乘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站场管理规定:

一、进站车辆的规定

(一)进入我站经营的班车必须符合进站条件,牌照、证件齐全。

(二)班车必须确保车容、车貌良好,凡车辆破烂或车容肮脏不符合要求的,车站会暂停其应班资格,直至车辆符合要求为止。

(三)班车必须确保良好的技术状况,自觉配合安检员的检查,凭安检证到调度报班。凡发现车辆有安全隐患的,车站会暂停其应班资格,直至修好为止。

二、车辆进出站和停放规定

(一)外站营运班车进站时,必须悬挂由车站统一印发的入站证,否则不准入站。

(二)凡顶替班车和加班车,必须接受门卫的检查,交纳进站费后,方可进站。

(三)临时进站停放、卸货等车辆,必须接受门卫的检查,交纳进站费后,方可进站。

(四)凡进入车站的车辆一律不得乱放,班车按指定地点停放,未到发车时间的车辆不能进入发车卡位。临时进站的车辆听从现场人员指挥停放。

(五)对不服从门卫、车场指挥人员管理,强行进出站;车辆乱停乱放的,每次罚款100元,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三、班车的管理规定

(一)班车必须准点发车,服务员写好结算单后,司乘人员应关闭车门,禁止再上客,凡私自拉客上车的,每拉一个客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取消进站资格。

(二)班车的司乘人员必须在发车前核对好结算单和旅客人数是否相符,班车出站后一律不补单。

(三)班车开出后在车站门口50米范围内严禁上客,违者按每上一个客罚款50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进站资格。

(四)班车应严格按核载人数装载,对超载的班车一律禁止出站。

(五)班车必须文明、守法经营,不得出现“卖猪仔”,“兜圈”等损害旅客利益的行为,凡接到投诉并经核实的,罚款500元并负责其后果,情节严重的取消进站资格。

(六)班车因故停班,必须提前书面通知车站并经批准,中途坏车的,必须于该班次发车前通知调度室,并于事后提供坏车证明。凡无故停班的每次罚款100元。

(七)班车失班的处罚,由车站售票的班车,非节假日按该班车实际座位全程票价的20%-50%扣罚,节假日按100%扣罚;由车方自售票的班车,非节假日按100元/次扣罚,节假日按500元/次扣罚,因失班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车方负责。

四、站场的秩序管理规定

(一)车场内一般只允许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对车辆进行小修,凡造成场地污染和对车辆转向、制动系统安全性有影响的修理一律禁止。(车辆通道严禁维修车辆)

(二)班车和人员要维护站场的整洁,不得把车上垃圾扫落车场内,不得随地乱丢果皮纸屑等垃圾,违者每次罚款50元。

(三)站场范围内严禁鸣喇叭,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四)班车按发车时间的先后,按次序进入指定的发车卡位上客,司乘人员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不得在站场月台坐卧、吸烟。严禁司

乘人员在候车室叫客、拉客,违者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暂停配客资格。

五、安全管理规定

(一)凡进入站场的经营者必须与车站签定生产安全、防火安全责任书,并且进站班车和有关人员一律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简称三品)和国家规定的禁运品(如野生保护动物、走私物品等)。凡被发现携带“三品”和其它禁运品上车的,一律没收,司乘人员故意装载“三品”上车的,罚款300元,情节严重的取消,进站资格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二)班车必须遵守行李装载规定,卧铺客车不能在车顶装行李架,座位车行李架、车厢内或行李仓不能装载摩托车,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三)进入站场的班车和人员要爱护站内各种消防灭火器材,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30座以下客车配备灭火筒1个,31座以上客车配备灭火筒2个(4公升)。

(四)班车进入车站后,司乘人员必须注意安全,车辆时速不能超过5KM/小时,违者每次罚款50元,发生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五)车站范围内严禁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属班车司乘人员的,违者每次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区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旅客出行安

全,减少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08年第10号令)、《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交公路发〔2008〕2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经营汽车客运站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进站经营的营运客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汽车客运站(包括乡、镇、苏木汽车客运站)必须建立安全检查机构,具体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检查。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汽车客运站安全检查机构应以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配足安全管理需要的人员和设施设备,明确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并严格考核。

第三章安全保障基础

第五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对进出汽车客运站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

第六条汽车客运站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营运客车安全例检,“三品”核查,报班、售票、检票、乘车、出站检查、站场消防、安保以及安全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内容。

第七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通信联络、应急车辆和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遇有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准确地向当地道路运输

管理机构报告。

第八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按照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制定对所属工作人员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及长期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年度培训时间。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人每年要接受20 小时以上培训,以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第九条汽车客运站应与运输经营者和营运客车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运输经营者应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工作,确保营运客车在进站应班时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载安全器材齐全有效,并保证提供符合要求的驾乘人员。对因运输经营者未能向汽车客运站提供合格营运客车和驾乘人员而导致误班、脱班运输的,运输经营者应承担责任。

第十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当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应当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分析通报会,对事故当事人的聘用、培训、考核、上岗以及汽车客运站运营管理等情况进行倒查,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严格按照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要求投入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不得低于上年度汽车客运站客运代理费总额的0.5 %,专款专用,并设立独立的帐户。

第十二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要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客运站的安

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及时立档保存,并根据评价报告,对安全生产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和处理,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第四章安全例检

第十三条汽车客运站负责对营运客车进行安全例检。新建、改建一、二级汽车客运站必须将简易安检站列为建设项目,否则不予验收;已建成的一、二级汽车客运站必须在规定

的时间内完成简易安检站的建设,否则予以降级。简易安检站必须配备能够检测营运客车制动、轴重、侧滑和灯光的设备、厂房和安全例检必备的手工检查设备。三级以下(含三级)汽车客运站必须配备安全例检地沟和安全例检必备的手工检测设备。

第十四条二级以上(含二级)汽车客运站的专职安全例检人员应不少于2名;三级汽车客运站的专职安全例检人员应不少于1名;四级以下(含四级)汽车客运站的安全检查机构可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例检人员。安全例检人员应由取得盟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汽车维修质量检验员证》和中级以上汽车修理工水平及以上资格的人员担任。安全例检人员应加强自身业务知识学习,参加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企业组织的相关安全技术培训。第十五条汽车客运站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营运客车安全例检项目及技术要求》(见附件1),对营运客车进行安全例检,并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营运客车安全例检项目登记表》(见附件2)做好记录。对例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排除,或督促营运客车进厂修理。凡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营运客车,汽车客运站不得组织发车。

第十六条从汽车客运站发班的营运客车应按规定自觉参加安全例检。每辆营运客车每天第一次发班前必须进行一次人工检查安全例检,对安全例检合格的客车,安全例检人员应当填写《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见附件3),当日运行2个以上班次的营运客车可凭当日《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办理报班手续。同时每辆营运客车每月至少要经过简易安检站2次以上设备检测。在人工检查安全例检发现营运客车存在异常情况下,应立即使用简易安检站进行设备检测。如营运客车始发地无汽车客运站,则由终点地汽车客运站负责该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工作,否则返程不予报班。

第十七条《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24 小时内有效。自治区内汽车客运站调度部门在调度客车发班时,应当对其《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进行检查,确认完备有效后才准予报班。《内蒙古自治区营运客车安全例检项目登记表》和《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至少要保存三个月。

第十八条汽车客运站要按规定定期检定、校准安全检查的仪器设备,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第十九条汽车客运站要在安全例检场所安装监控设备,适时记录客车每次安全例检的全过程。

第五章三品检查

第二十条汽车客运站要严格遵守“三品”检查及危险品查堵操作规程,严禁“三品”进站上车。

第二十一条汽车客运站在候车室入口处应设置“三品”检查岗,

查堵“三品”。一级、二级汽车客运站应配备行包安检仪,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和引导旅客受检,三级、四级汽车客运站由安检人员负责“三品”检查,必要时安检人员可以会同当事人开包检查。对查获的危险品要造册登记,按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汽车客运经营者要严把货物受理、承运、装卸、存储、运输等环节,加强对旅客携带的物品、行李包裹、托运货物的检查工作,进一步防止“三品”流入运输渠道。

第六章报班

第二十三条应班营运客车报班前,必须进行安全例检,车辆调度员要对营运客车的《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承运人责任险以及GPS运行情况进行查验,在确认齐全有效后,填写营运客车应班登记表并签发路单,方可对营运客车安排发车。在出现气候恶劣等不宜行车的情况时,不得安排发车。

第二十四条汽车客运站要严格进站报班制度,进站客运经营者应当在发车30分钟前持《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和相关证件,到汽车客运站调度室报班等待发车,不得误班、脱班、停班。

第二十五条对无故停班达3日以上的营运客车,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报告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第七章售票、检票、乘车

第二十六条汽车客运站要按照道路运输证核定座位数减去驾驶员、乘务员座位数后为旅客售票、检票的核定载客数,不得超员售票、

检票。

第二十七条汽车客运站要严格执行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严禁营运客车超载运行,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在售票窗口明显处,应张贴“携带免票儿童的旅客要向售票员申报”一条,避免超员售票。

第二十八条发车前,验票员要认真清点营运客车载客人数,验票完毕后应如实填写路单和检票单,并签字发车。

第八章出站检查

第二十九条发车时要有专人指挥,顺序发车,维护好发车秩序。

第三十条在应班车出站时,出站安全检查人员必须检查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客运标志牌和实载旅客人数等;对驾驶员主要检查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填写出站检查登记表。经驾驶员、出站安全检查人员在出站检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后,方可放行。

第九章站场消防、安保

第三十一条各汽车客运站要合理制定站场消防、安保工作制度。停车场、发车位区域设置要合理,并安排专人现场调度指挥,疏导营运客车进出站场停车、发车,保障旅客上下车通道安全畅通。

第三十二条汽车客运站应有防火、防盗、防爆措施,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对站内应班车辆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第十章安全监督

第三十三条汽车客运站各岗位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不合格营运客车,应填写《安全检查不合格记录表》(见附件4),同时填写《整改通知书》(见附件5),通知驾驶员或运输经营者整改,未经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营运客车不得进入下一程序。《内蒙古自治区营运客车安全例检项目登记表》、《安全例检合格通知单》、《安全检查不合格记录表》和《整改通知书》由汽车客运站自制。

第三十四条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加强对汽车客运站执行旅客运输安全管理规定的监督,发现违规行为要立即纠正。对不按规定程序进行安全检查、不按规定记录登记和规范签字的汽车客运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广东省市际客运班线经营权续期工作方案

广东省市际客运班线经营权续期工作 方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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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市际客运班线经营权 续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道路旅客运输市场,加快道路客运行业结构调整,促进道路旅客运输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范围、时间及内容 (一)工作范围 经营权有效期至12月31日止的市际客运班线,均纳入本次续期工作。 本次续期工作涉及的市际客运标志牌包括直达班车标志牌、普通班车标志牌和临时客运标志牌。 (二)工作时间 7月至 12月31日 (三)工作内容 1.对符合续期条件的市际客运班线经营权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2.对不符合续期条件的市际客运班线经营权,在有效期届满时办理注销; 3.依据本方案延长客运班线经营权期限的,续期工作相应推迟; 4.根据综合运输的发展情况和道路客运行业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结合市场实际需求情况,对客运班线进行调整。 3

二、客运班线经营权续期经营期限 获得续期许可的客运班线经营权期限为6年,自1月1日起计算。本工作方案对客运班线经营权期限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续期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非线路专营试点客运班线经营权,经营者提出续期申请的,予以许可: 1.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规定的许可条件; 2.按规定履行了普遍服务的义务; 3.无本工作方案规定的不予续期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客运班线经营权不予续期: 1.客运班线类别与企业客运班线经营资格不相符的; 2.市际客运班线经营者连续180天以上停运的; 3.在上个经营期内,所有使用过同一市际客运标志牌的客车,在运营该客运班线时,累计发生2宗及以上一次死亡1-2人且负主要责任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一次死亡3-9人且负主要责任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或一次死亡10人以上且负同等责任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 4.在上个经营期内发生情节恶劣的服务质量事件的; 情节恶劣的服务质量事件指由于企业原因,对旅客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或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而受到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的服务质量事件。 5.自4月起,道路运输车辆因严重超速被省交通运输厅连续3个月或累计4个月通报的; 4

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措施探讨(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3340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措施探讨(正式版)

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措施探讨(正式 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如何进行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是汽车客运站进行 安全经营的前提和保障。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直接关系 着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能让人民群众放心出 行,放心承运是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发展的方向。 为此,我进行了一些浅层次的安全管理措施探讨。 在进行安全管理时,首当其冲的是要进行安全管 理知识的宣传。当安全知识深入到人心是,一种安全 常识便潜移默化的形成了一种社会风气,这样会大大 减少汽车客运站危险隐患的发生。除了对汽车客运站 的员工和司机进行宣传时,还要对人民群众进行宣

传,这样可以让其知道安全的重要性,规避风险。客运站可以利用黑板报、大屏幕电子显示屏滚动字幕、张帖标语、挂横幅、广播播放安全语、悬挂卡通警示图、车站小报的安全栏等多种形式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并利用每日的班前会时间,喊安全口号,学安全小常识,安排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等,使每一位员工心中安全明灯常亮,脑中安全弦常绷。 “无规矩,不成方圆”,汽车客运站的安全规章制度不规范,难免不发生安全隐患。若想要少发生甚至不发生安全隐患,必须是在规范,严格的制度下。有了规范的制度,员工们才可以去遵守,领导才有尺度去进行合理的赏罚,人民群众才能对汽车客运站成功营运有信心。因此,客运站应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整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并

汽车站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自觉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的规章、制度和标准,并结合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和措施。 (二)积极改善客运站基础设施,创造安全良好的服务环境,努力为旅客提供安全、便捷、优质 的运输服务。 (三)协调好与进站(场)经营业户关系,在组织客运生产、提供站务保障、合理配载旅客、共同为旅客服务的同时,必须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不得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合法客运车辆进站经营。 (四)严格按照营运客车的载客定额发售车票和检票,严禁超载车辆出站。 (五)对出站(场)车辆严格进行安全检查,禁止出站车辆带病行驶,严禁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 从事经营活动,防止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 (六)采取有效措施,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其他危险品进站、上车,做好进站旅客行包的安全例行检查工作,对查获的危险物品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或按规定处理。 (七)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并对站内及营运客车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 确保安全有效。 (八)改进旅客运输组织工作,掌握客流的流量、流向、流时及其变化规律,制定并落实客运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效应对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以及其他事件的影响,保障广大旅客 的生命财产安全。 (九)制定危险品检查工作程序,规范危险品查堵工作; (十)设立专门的危险品查堵岗位。在进站口等关键环节对进站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和托运行包进行安全检查,对查获的危险品要进行登记并妥善保管或者按规定处理; 镇原县XX汽车站 安全生产监督制度 (一)建立客运站内部监督机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控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运营,向客运站法定代表人或者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责,报告安全隐患,提出预防措施和整改建议。(二)积极采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出的预防措施和改进建议,并及时组织人员予以落实和整改。(三)适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所属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四)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报告,对安全生产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和处理,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烟台-青岛定制客运运营方案

烟台-青岛定制快车 运营方案 (2016年3月) 烟台交运集团客运运输有限公司

随着高铁及航空业的快速发展,传统道路运输企业的长途班线受到了致命的冲击。以我公司烟台-济南线路为例,高铁开通前每天发送12个班次,且经常需要加班。高铁开通后班次迅速缩减至4个仍然会由于上座率低停发。 在长途客运形势不可逆转的情况下,我公司将经营重点转移到200公里左右的中短途线路。然而从2016年1月的经营数据来看,中短途客源也在大幅下降。究其原因是由于2015年各类网络约车平台的兴起,凭借着高效、舒适、便捷的服务,通过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出行需求迅速挤占短途客运市场。根据2015年12月CNNIC发布的《专车市场发展研究专题报告》显示,23.3%的用户对专车具有较高的依赖度。2016年10月烟台-青岛动车即将开通,开展满足旅客的个性化需求,提供便捷化、精细化、品质化的定制客运服务刻不容缓。

第一章行业动态及背景分析 (1) 1、客运市场竞争激烈 (1) 2、宏观环境助力网络专车、顺风车迅速发展 (1) 3、定制客运破冰经营困局 (2) 第二章现阶段我公司线路情况分析 (3) 1、当前面临的竞争因素 (3) 2、青岛线路基本情况 (3) 3、烟台-青岛客运市场分析 (4) 4、青岛线路开展定制客运的SWOT分析 (4) 第三章定制快车的实施细则 (6) 1、实施原则 (6) 2、平台选择及营调组织 (6) 3、线路安排及推进步骤 (7) 4、班次安排 (7) 5、车辆及驾驶员配置 (8) 6、票价拟定 (8) 7、服务规范 (8) 8、宣传营销 (9) 9、两地联合,运营提效 (10)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正式版)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自觉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的规章、制度和标准, 并结合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和措施。 1.2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其中一、二、三级客运站应设置专门安全生管理机构, 四级客运站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五级及以下客运站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制定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3 不断加强对站务人员的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教育, 落实岗位安全责任, 遵守安全操作规范, 组织开展创建星级车站、站务操作比赛、安全竞赛活动, 树立起自觉为旅客服务的思想, 提高全员的服务质量和安全素质。 1.4 积极改善客运站基础设施, 创造安全良好的服务环境, 努力为旅客提供安全、便捷、优质的运输服务。 1.5 协调好与进站(场)经营业户关系, 在组织客运生产、提供站务保障、合理配载旅客、共同为旅客服务的同时, 必须签订安全责任书, 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不得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 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合法客

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规定

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区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减少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08年第10号令)、《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交公路发〔2008〕2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经营汽车客运站的单位和个人以及进站经营的营运客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汽车客运站(包括乡、镇、苏木汽车客运站)必须建立安全检查机构,具体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检查。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本地区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汽车客运站安全检查机构应以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配足安全管理需要的人员和设施设备,明确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并严格考核。 第三章安全保障基础 第五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对进出汽车客运站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 第六条汽车客运站应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营运客车安全例检,“三品”核查,报班、售票、检票、乘车、出站检查、站场消防、安保以及安全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内容。 第七条汽车客运站应当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通信联络、应急车辆和设备的储备以及处置措施等内容。遇有突发性事件要及时、准确地向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告。

第八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按照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制定对所属工作人员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及长期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年度培训时间。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人每年要接受20小时以上培训,以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第九条汽车客运站应与运输经营者和营运客车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运输经营者应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工作,确保营运客车在进站应班时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载安全器材齐全有效,并保证提供符合要求的驾乘人员。对因运输经营者未能向汽车客运站提供合格营运客车和驾乘人员而导致误班、脱班运输的,运输经营者应承担责任。 第十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当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应当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分析通报会,对事故当事人的聘用、培训、考核、上岗以及汽车客运站运营管理等情况进行倒查,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严格按照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要求投入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不得低于上年度汽车客运站客运代理费总额的0.5 %,专款专用,并设立独立的帐户。 第十二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要适时组织有关专家对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及时立档保存,并根据评价报告,对安全生产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和处理,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 第四章安全例检 第十三条汽车客运站负责对营运客车进行安全例检。新建、改建一、二级汽车客运站必须将简易安检站列为建设项目,否则不予验收;已建成的一、二级汽车客运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简易安检站的建设,否则予以降级。简易安检站必须配备能够检测营运客车制动、轴重、侧滑和灯光的设备、厂房和安全例检必备的手工检查设备。三级以下(含三级)汽车客运站必须配备安全例检地沟和安全例检必备的手工检测设备。

交通安全知识大全

我国《交通法》规定,我国在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机动车司机和前排座位乘客必须系安全带。1、行走时怎样注意交通安全?同学们上学和放学的时候,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候,人多车辆多,必须十分注意交通安全。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路边行走。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4)小学生在放学排路队时要头戴小黄帽,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 2、横穿马路应该注意什么?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应特别注意安全。1)穿越马路,要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2)穿越马路,要走人行横道线;在有过街天桥和过街地道的路段,应自觉走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3)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4)不要翻越道路中央的安全护栏和隔离墩,更不能在马路上滑滑板。5)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车已经进站,千万不能贸然行事,以免发生意外。 3、怎样认识交通信号灯?交通信号灯分为两种,一种是用于指挥车辆的红、黄、绿三色信号灯,设置在交*路口显眼的地方,叫做车辆交通指挥灯;另一种是用于指挥行人横过马路的红、绿两色信号灯,设置在人行横道的两端,叫做人行横道灯。我国交通法规也对交通指挥信号灯做出了规定: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行人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准妨碍直行的车辆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2)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3)红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4)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车辆按箭头所示方向通行。5)黄灯闪烁时,车辆、行人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可以通行。 4、骑自行车安全知识我国被称为“自行车王国”,是世界上拥有自行车最多的国家。但是,自行车结构简单、一碰就倒、稳定性差,因此它是交通工具中的弱者。在交通伤亡事故中,

最新汽车站出租车管理工作方案

汽车站出租车管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两年强化管理,南站地区出租车经营秩序明显改观,从业人员不规范经营行为大幅减少,出租车违章数同比环比逐年双降;出租车经营者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涉及南站出租车投诉量有大幅下降,社会各界对南站出租车服务质量满意度普遍提升;南站周边“黑车”猖獗势头明显得到遏制。 二、管理措施 1、营造舆论氛围。利用各类媒体向市民宣传加强南站出租车管理的措施,告知乘坐出租车的注意事项。向各出租车企业和个体出租车集中管理机构重申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提高重视程度,落实管理责任。向全市出租车驾驶员下发《告知书》,倡导规范经营,文明经营,优质服务,明确有关奖惩措施。 2、加大现场管理力度。配载管理所组建南站出租车现场管理队伍,优化人员和设备配置,合理分工,科学调度,落实责任,加强考核,确保每个工作日上午7点半至下午17点现场有人值勤,休息日有人值班。 3、强化行政处罚措施。南站地区出租车违法经营行为主要有拒载、拼客、不使用计价器、无上岗证、不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等,现场管理要加大执法力量投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创新调查取证手段,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做到违法必纠,执法必严。 4、完善记分考核制度。首先是对因违法经营被行政处罚的从业人员按规定全部实行足额记分,此类记分统一由稽查大队违章处理中心操

作,相关的证据、档案即为行政处罚的档案,由稽查大队统一保管;其次是对无相应运输行业行政处罚罚则,但有相应的记分考核条款的不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执行记分,此类记分由配载管理所现场执法人员操作;再次,出租车从业人员的不规范经营行为既无对应的运输行业行政处罚罚则,也无明确的记分考核条款加以界定,则由配载管理所根据实际情况,套用相近条款进行记分,配载管理所要细化此类不规范经营行为的记分方法,并广而告之。凡由配载管理所执行的记分,相关的证据、档案的制作和保管由配载管理所负责,另须制作《南站地区出租车记分明细表》和《南站地区出租车记分汇总表》,将每月记分情况报稽查大队。 5、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起讫点在南站,有明确车号,事后由乘客提出的有关出租车的投诉举报,仍由稽查大队负责调查处理,原则上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调查、处理、回复的全部程序,对被举报的对象,一经查实,要从严处理;其它涉及南站的投诉举报全部由配载管理所现场管理人员负责回复,回复原则上不超过五个工作日。 6、创新和推行奖惩体系。一是设立出租客运企业、从业人员规范经营、优质服务指标体系。针对企业的指标主要包括月度和累计从业人员记分总额,月度和累计车均记分额,月度和累计投诉举报件数,月度和累计车均投诉举报件数;对从业人员的指标主要包括月度和累计记分总额,月度和累计投诉举报件数。二是加强上述统计指标的汇总和发布。运管处和配载管理所要建立健全统计报告制度,加强对有关数

汽车客运站场管理规定3篇

汽车客运站场管理规定3篇 客车站内停靠车辆制度 一、在站内停靠的车辆,必须按照运营部门所规定交纳费用,不得少交和不交。 二、进入本站的车辆,必须服从车站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的统一调度和指挥,车辆停放要整齐、有序、牢靠,不得乱停、乱放。 三、车辆进站后,不得将车内垃圾,废弃物倾倒在站内、停车场上,应将垃圾送往垃圾箱。 四、乘载旅客的车辆,必须保证车辆的技术指标合格,确保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客运车辆不得擅自提高客运价格,其客票价由我站根据交管运输部门有关规定的客票价拟定。 六、客车的驾驶员、售票员及相应的乘务员对旅客服务应热情周到,不拒载、不错载、不施暴。 客运车辆行业规范服务达标标准进站上下,旅客至上;整洁有序,正班正点;安全营运,及时送达。 客运站行业规范服务达标标准:热情大方,整洁有序;设施完好,收费合理;管理严格,发送正点。 (一)安全例会制度 一、车站安全领导小组每年度召 开12-14次安全专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和车站各班组组长、安全专职人员参加的安全例会。 二、遇紧急情况应临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三、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3、研究和处理安全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5、安全工作例会必须建立会议纪录。 **汽车站 (二)站内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站内现场管理,配备专职现场安全管理员,对站内所有车辆进行统一指挥。 2、统一划分停车区域,严禁车辆乱放乱摆,统一售票,定时发车的长途客班,车辆按指定库位进库,短途流水发班的车辆,按线路划分停车、上客区域。 4、加强“三禁品”的查堵力度,严禁“三禁品”进站上车。 5、严禁始发站超载,凭票乘车,如驾驶员要求多装,站务员有权制止。 6、加强门卫管理,严禁车站内的车库、车坪、站门口摆设摊点和围车叫卖。 7、创造良好候车环境,保持站内清洁卫生。 **汽车站 (三)三禁品检查管理制度 2、查验“三品”工作要定岗、定人、定点和流动检查相结合,春运时必须人人开包检查。“三品”检查工作必须实行责任签章制度,站内由车站主管安全的领导负责把关,谁签章,谁负责,站外路途由司乘人员负责。 移交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汽车站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示范文本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规范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工作 规范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国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 运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以下简称“安全例检”)工 作,保证出站营运客车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20xx年第406号令)、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部20xx年第4 号令)、《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交通行业 标准JT/T 200-2004)等法规、规章、标准,制定本规 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等级客运站和营运客车。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安全例检是指在受检车辆进行了正

常维护并检验合格的前提下,由客运站安全检查人员在不拆卸零部件的条件下,借助简单的工具,采用人工检视的方法,对影响营运客车行车安全的可视部件技术状况所实施的检查,不包括对乘坐客运车辆的旅客所携带行李的安全检查。 第四条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和营运客车驾驶人员应严格执行有关法规、规章和标准,进行车辆检验与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第五条安全例检工作实行责任制。客运站经营者负责组织出站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工作,对客车安全例检结果负责;安全技术部门负责人对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工作全面负责;安全例检人员负岗位责任。 第六条客运站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客运站负责监督检查。 第二章营运客车安全例检制度

车辆行驶交通安全知识

车辆行驶交通安全知识 车辆行驶交通安全知识一: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

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机动车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没有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应当减速或者停车,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车辆行驶交通安全知识二: 1.对付突然横穿公路的方法在不太宽的公路上,前方路旁的自行车和行人,这可能是驾驶员朋友比较头疼担心的问题。他们开始走得好好的,但当我们驾车临近时,他们突然之间看也不看就猛然拐向路中间、或者是看也不看就突然横穿公路,怎么办? 前面路旁有自行车和行人,在这种路面上,实际上正确的行

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

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汽车客运站管理,建立正常的汽车运输市场秩序,保障旅客和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经营汽车客运站的单位和个人及进站经营的客运车辆。 第三条汽车客运站是指下列以场地设施为基础,组织旅客集散并提供服务的经营单位。 (一)符合交通部《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规定的等级汽车客运站; (二)以停车场为依托具有集散旅客、售票、停发车功能的简易汽车站; (三)单独设置的汽车客运代办站点。 第四条汽车客运站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服从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接受交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监督。 第五条汽车客运站必须遵循“旅客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加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提供安全、及时、方便、舒适的服务。 第二章开业管理 第六条汽车客运站由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旅客运输需要,按照方便旅客集散乘车的原则统一规划。城市发展规划中应考虑等级汽车客运站的建设位置,并按照交通部《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的规范进行设计和建设。 第七条汽车客运站应悬挂醒目的站名标志牌。

第八条汽车客运站必须达到《汽车旅客运输规则》的要求。符合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划,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售票、行包托运、候车、停车和发车等场地设施,及卫生设备;具有掌握一定管理知识,熟悉运输业务的管理人员和站务人员。 第九条申请开办汽车客运站须持上级主管单位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的证明,并提供有关资料到当地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办理有关工商、税务登记手续后方可开业。 第十条汽车客运站需要变更经营项目、扩大经营范围,应报原发证机关审核同意,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要求停业,须提前30天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经审查同意,缴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后,方可停业。 第三章服务管理 第十一条汽车客运站须按交通部有关规定设置岗位和配备人员。各职人员须明确分工,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有明确的质量标准。建立检查评比制度,定期进行检查考核,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汽车客运站必须加强对站容、车容、仪容的管理。 (一)车站内外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各项服务标志醒目,候车室布置美观大方,图表,业务介绍简明清晰,设施设备排放得当、整齐、商业柜台数量适度。 (二)营运车辆厢内外整洁,设备齐全有效。 (三)客运工作人员要按交通部部颁标准(JT3127-87)《公

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资料

行走时怎样注意交通安全 同学们上学和放学的时候,正是一天中道路交通最拥挤的时候,人多车辆多,必须十分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最好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在雾、雨、雪天,最好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以便于机动车司机尽早发现目标,提前采取安全措施。在一些城市中,小学生外出均头戴小黄帽,集体活动时还手持“让”字牌,也是为了使机动车及时发现、避让,这种做法应当提倡。 王河中心学校 骑自行车要注意哪些安全事项

骑自行车外出比起走路,不安全的因素增加了,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如下: 1.要经常检修自行车,保持车况完好。车闸、四铃是否灵敏、正常,尤其重要。 2.自行车的车型大小要合适,不要骑儿童玩具车上街,也不要人小骑大型车。 3.不要在马路上学骑自行车。 4.骑自行车要在非机动车道上靠右边行驶,不立逆行;转弯时不抢行猛拐,要提前减慢速度,看清四周情况,以明确的手势示意后再转弯。 5.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的行人、车辆;不闯红灯,遇到红灯要停车等候,待绿灯亮了再继续前行。 6.骑车时不要双手撤把,不多人并骑,不互相攀扶,不互相追逐、打闹。 7.骑车时不攀扶机动车辆,不载过重的东西,不骑车带人,不在骑车时戴耳机听广播。 8.要学习、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知识。 王河中心学校 骑车十要、十不要

骑车十要 一要熟悉和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 二要挂好车辆牌照,随身携带执照; 三要了解车辆性能,做到车辆的车闸、车铃等齐全有效; 四要在规定的非机动车道内骑车; 五要依次行驶,按规定让行; 六要集中精神,谨慎骑车; 七要在转弯前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 八要按规定停放车辆; 九要听从民警指挥,服从管理; 十掌握不同天气的骑车特点,做到: “顺风不骑快车,逆风不低头猛踏,雾天控制车速,冰雪天把稳龙头,夏天不斜穿逆行,雨天防止行人乱穿。” 骑车十不要 一不要闯红灯,或推行、绕行闯越红灯; 二不要在禁行道路、路段或机动车道内骑车; 三不要在人行道上骑车;

汽车客运站管理制度范本

汽车客运站管理制度范本 客车站内停靠车辆制度 一、在站内停靠的车辆,必须按照运营部门所规定交纳费用,不得少交和不交。 二、进入本站的车辆,必须服从车站管理人员和值班人员的统一调度和指挥,车辆停放要整齐、有序、牢靠,不得乱停、乱放。 三、车辆进站后,不得将车内垃圾,废弃物倾倒在站内、停车场上,应将垃圾送往垃圾箱。 四、乘载旅客的车辆,必须保证车辆的技术指标合格,确保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客运车辆不得擅自提高客运价格,其客票价由我站根据交管运输部门有关规定的客票价拟定。 六、客车的驾驶员、售票员及相应的乘务员对旅客服务应热情周到,不拒载、不错载、不施暴。 客运车辆行业规范服务达标标准进站上下,旅客至上;整洁有序,正班正点;安全营运,及时送达。 客运站行业规范服务达标标准:热情大方,整洁有序;设施完好,收费合理;管理严格,发送正点。 (一)安全例会制度 一、车站安全领导小组每年度召 开12-14次安全专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由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和车站各班组组长、安全专职人员参加的安全例会。 二、遇紧急情况应临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

三、安全例会的主要内容: 3、研究和处理安全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5、安全工作例会必须建立会议纪录。 **汽车站 (二)站内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站内现场管理,配备专职现场安全管理员,对站内所有车辆进行统一指挥。 2、统一划分停车区域,严禁车辆乱放乱摆,统一售票,定时发车的长途客班,车辆按指定库位进库,短途流水发班的车辆,按线路划分停车、上客区域。 4、加强“三禁品”的查堵力度,严禁“三禁品”进站上车。 5、严禁始发站超载,凭票乘车,如驾驶员要求多装,站务员有权制止。 6、加强门卫管理,严禁车站内的车库、车坪、站门口摆设摊点和围车叫卖。 7、创造良好候车环境,保持站内清洁卫生。 **汽车站 (三)三禁品检查管理制度 2、查验“三品”工作要定岗、定人、定点和流动检查相结合,春运时必须人人开包检查。“三品”检查工作必须实行责任签章制度,站内由车站主管安全的领导负责把关,谁签章,谁负责,站外路途由司乘人员负责。 **汽车站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客运站项目可行性策划书

阿尔山客运站旅游客运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主办单位:阿尔山市交通局 单位负责人:潘志民局长 项目负责人:潘志民局长 参加人员:梁士林处长 刘一凡副处长 吴树恩科长 韩连成副主任科员 高鹤红统计师 文件名称:可研报告 院长:包卫兵 项目负责人:许增奇 编制人员:高红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项目概述 一、项目名称:阿尔山客运站工程 二、项目承办单位:阿尔山市交通局 三、企业性质:事业 四、项目建设地点:兴安盟阿尔山市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项目负责人:潘志民 七、建设规模:年旅游接待50万人次 八、资金构成:项目总投资4996.0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619.05万元,项目流动资金200万元。 九、资金筹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4619.05万元,其中申请银行固定资产项目贷款3000万元,自筹1619万元。项目流动资金200万元,全部自筹。 十、经济效益:项目年销售收入15500万元,利润总额1430.6万元,净利润965.63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115.41万元。 十一、建设期:7个月 十二、编制依据 1.国家有关部委关于编制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有关规定和标准。

2.兴安盟经济和社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 3.兴安盟公路、水路交通十一五发展规划。 4.阿尔山市经济和社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 5.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行业标准《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200——2004)》。 6.《阿尔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7.《阿尔山—柴河旅游区总体规划》。 8.《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电力出版社)。 9.项目单位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二节可行性研究的范围 受兴安盟阿尔山交通局的委托,通辽市融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及阿市交通局有关人员,对本项目涉及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分析,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报告研究范围主要是: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市场分析; 3.资源及原辅材料; 4.厂址; 5.设计方案; 6.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 7.生产组织及劳动定员; 8.项目实施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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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营销方案范文_汽车营销策划方案 汽车营销方案范文1 一、广告策划案 汽车广告策划书占地面积达6000平方米。条件得天独厚。该博览中心管理先进,后期服务及其相关的工商、税务、银行、交管等配套服务齐全,能够为客户提供一体化、全面化的优质服务,使广大的汽车以及其他附属行业的经营者能够轻松的经营,免去多个烦琐程序。为广大的汽车及负数行业的经营者提供了一个更加完善的;有着广阔市场前景的现代化汽车交易场所。 为了更好的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知名度,能够使南方汽车博览中心在大众的心目中有更高好地位,营造声势,前期的广告能够合理的、科学的运做;顺利的实施,受其委托,特安排制定南方汽车博览中心前期的广告投放计划。 二、市场分析 1、市场环境优势分析 a、樟木头汽车博览中心位于莞惠公路旁,公路、铁路等运输纵横交错,交通十分便利快捷,本中心以樟木头为中心,辐射塘夏、清溪、黄江、谢岗、大朗、凤岗等周边镇区,地理环境非常优越。 b、樟木头具有小香港之称,是广大港、澳、台外商投资和居住很集中的地方。周边镇区有着密集的制造业和加工业发达,在今后的几年中,樟木头的经济将会飞速的发展,为南方汽车展览中心创造更加优越的经济环境。

c、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汽车以及其附属行业将会有一个新的飞跃,在今后的几年,汽车的消费将会是大贴近大众化,这些都为樟木头南方汽车博览中心的今后发展创造良好众的主流消费,家庭和个人用车将更加普及。 2、自身优势分析 a、现东莞及其周边的汽车销售较为零散,而且大部分的配套服务设施不是很完善,南方汽车博览中心是东莞及其周边地区的第一座现代化汽车交易市场,该中心的落成将会吸引更多的汽车及其附属行业的客户关注,并咨询投资,市场前景非常广阔。 b、自身环境优越,占地面积大,整个博览中心布局合理,大型停车尝展厅、交易厅等相关配套设施齐全完善,是集销售、售后服务、配件供应等为一体的综合性汽车专业交易市场,整个中心设计高、质量好,是东莞乃至整个珠三角地区设备先进、功能齐全的第一个高级汽车交易中心。 c、高品质的服务,工商、税务、交管、银行、保险等服务配套设施将进场办公,将会为汽车的交易免去很多烦琐的程序,使整个汽车交易更加快捷顺畅。.会员俱乐部、信息中心等相关配套设施完善,能够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一流服务,为汽车及其附属经销商提供汽车文化,新车投放以及现场促销等活动,并配有汽车美容、装潢的项目,使整个交易中心更加规范化、一体化。 d、南方汽车博览中心的,通信、语言查询、数码演示、

汽车客运站日常管理制度(正式版)

汽车客运站日常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汽车客运站日常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汽车客运站日常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 (一) 人员聘用管理 1、聘用申请流程 1.1各部门需聘用人员时须提出申请, 列明条件、拟任职务(或拟上岗位)、 拟定报酬等项目, 呈总经理授权的主管领导 <https://www.360docs.net/doc/494813784.html,/Article/>批准。聘用副站长及(含)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批程序将由总公司另行规定。 1.2由办公室公开进行招聘并协同用人部门根据报名情况择优面试。 2、聘用人员入职程序 2.1经批准录用的人员, 报到时携带下列证件: (一)按公司要求填填表写员工登记表;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一寸相片3张(彩色);

(四)体检表; (五)学历证件及复印件, 职能证件及复印件。 (以上应缴资料视情况可增减) 2.2新进人员按顺序逐项办理下例手续: (一)领取员工手册及工作证; (二)领取考勤卡并熟悉其使用规定 (三)领取工作服(视工作需要); (四)领取物柜钥匙, 或办公桌钥匙、文具等(视工作需要); (五)视情况引导参观各部门及安排职前训练。 2.3 办公室依据报到程序单随后应办理以下事项: (一)填人员覆历登记表, (二)登记办公室管理用的人员状况表 (三)如是管理人员, 即发布任职(任命)通报; (四)填制薪资通知单送财务部门办理核、发工薪; (五)收齐新员工应缴资料, 建立个人档案 3、聘用人员试用期管理 3.1原则上管理人员、职工试用期为三至六个月, 期满考核合格者, 方得正式雇佣;但成绩优良者, 可缩短试用时间

安全生产标准化资料汽车客运站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标准化 汽车客运站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宗旨 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把住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源头关,有效预防和减少因汽车客运站源头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事故这一总体目标,促进XX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2、安全管理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广东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形势,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的手段,实施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达到遏止事故,安全生产,实现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 1.3、安全工作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为依据,实行党、政、工、团、妇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1.4、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每名职工都必须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再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5、本制度适用于全站的各职能部门。

2.安全管理机构 2.l、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党、政、工、团、妇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方位管理的网络,对安全生产进行管理、指导、监督、检查。 2.2、安全管理职能机构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设立安全(技术)科,专职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技术)科成员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3.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 3.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3.1.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各时期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规划、计划并贯彻落实。 3.1.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并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3.1.3、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监督检查,对全站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宏观管理。负责审议和决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一切重大决策、方案、制度和奖悠措施,对本单位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按“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认真地处理事故责任者。

日常交通安全知识

日常交通安全知识 衣、食、住、行,是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内容,其中的“行”,要涉及交通问题。交通安全问 题是我们必须重视的,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确保交通安全。 ?过马路怎样注意安全? 城市交通,人车混杂,特別要注意行路的安全,其屮,过马路是最危险的,应该注意以下几点:1?红绿灯红绿灯是疏导交通最常见的手段。它一般设置在十字路口,指示行人和车辆通过路口。遵守红绿灯指示是安全通过路口最重要的保障。 在通过路口时,应遵守“红灯停、绿灯行”的法规,如果有交通管理员的话,要听从交通管理员的指挥。 2?人行横道一般城市马路上都设有人行道。这是专门供行人过马路时使用的。汽车遇到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的时候,会主动减速和避让。行人也只有在人行橫道内横穿马路,才能比较有效地保障自身安全。 3.交通护栏交通护栏是为分清来往车辆分道行驶而设置的有效的防护设施。在有交通护栏的地方,不能直接过马路,要走地道或过街天桥。 跨越护栏是非常危险的。如果因为行人跨越护栏而造成交通事故,行人要承担全部责任。 4 ?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是保障过马路时的行人安全最有效的交通设施。在设有交通护栏,同时又没有路口的地方,就必须走过街天桥或者地下通道。 在通过过街天桥和地下通道时,应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天桥上或通道内的交通、照明等公共设施。 地下通道内不能乱丢杂物,应当保持安全、畅通、整洁和秩序良好。 ?乘坐机动车应该注意什么? 汽车、电车等机动车,是人们最常用的交通工具,为保证乘坐安全,应注意以下各点: 1 ?乘坐公共汽(电)车,要排队候车,按先后顺序上车,不要拥挤。上下车均 应等车停稳以后,先下后上,不要争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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