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2县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征求意见稿)(DOC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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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附件2县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征求意见稿)(DOC32页)

附件2

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推荐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一、部门设置

在基本标准基础上,增设以下专业组或科室:

(一)临床科室

1.内科内可设置风湿病科、肿瘤科、血液科等专业组或科室。

2.外科内可设置普通外科、疮疡外科、乳腺外科、泌尿外科、

神经外科、胸外科、血管外科等专业组或科室。

3.儿科。设置新生儿专业组或科室。

4.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开设老年病科、重症医学科、口腔科。

(二)医技科室

1.医学影像科内设置核磁共振成像专业组或科室。

2.病理科。

3.药剂科内设置制剂室。

二、人员配置

在基本标准基础上,满足以下要求:

(一)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医师具有高级职称。

(二)至少有1名临床药师或能够指导临床合理用药的药学人

员。

(三)有条件的单位要根据需要配备具有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

人员。

三、医疗技术水平

在达到基本标准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开展相关专科危急重症与疑难病的规范化诊疗,以及中医药在常见肿瘤治疗、围手术期治疗和止痛治疗中的作用,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作用。医疗技术准入符合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推荐掌握的医疗技术如下:

(一)临床科室

1.内科

(1)呼吸内科(肺病科)

1)肺癌的诊断、临床分期及内科治疗。

2)大咯血的规范化诊疗。

3)间质性肺疾病的规范化诊疗

4)急性肺栓塞的治疗。

5)睡眠和呼吸障碍的规范化诊断与内科治疗。

6)开展现代医学医疗技术,如支气管镜检查及毛刷活检技术、小型呼吸机辅助通气、支气管舒张试验、胸腔小导管闭式引流、睡眠呼吸监测、CT引导下的肺穿刺等。

(2)消化内科(脾胃病科)

1)急性胰腺炎的规范化诊疗。

2)消化道大出血的规范化诊疗和综合抢救,包括急诊内镜诊断及内镜下止血药物喷洒、钛夹钳夹等止血治疗。

3)胃癌、结直肠癌、原发性肝癌的诊断、临床分期及内科治

疗。

4)开展现代医学医疗技术,如内镜下取异物、内镜下息肉圈套摘除术及电灼术等治疗技术、内镜下黏膜切除术EMR、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开展内镜黏膜下层剥离术(ESD)、食管狭窄

扩张及支架置入、肝穿刺等。

(3)心血管内科(心病科)

1)顽固性心律失常的规范化诊疗。

2)心脏骤停、心源性休克、急性心肌梗死(真心痛)、急性心功能不全(心衰病)、高血压危象等急危重症的急诊规范处置。

3)开展现代医学医疗技术,如起搏技术、经皮冠状动脉造影术、介入下射频消融技术,经皮左右心导管检查等,能开展至

少一种心脏介入诊断和治疗。

围绕现代医学医疗技术应用阶段中,比如造影、预防再狭窄等前后应用中医药治疗,起到在治疗重大疾病中的协同作用

(4)肾病科

1)肾小球、肾小管间质疾病的病理诊断和规范化治疗。

2)开展现代医学医疗技术,如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血液灌流等血液净化技术、肾脏经皮穿刺活检技术、动静脉内瘘成形术、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开展血、尿轻链,尿NAG酶,

尿渗透压,体液免疫等检测。

(5)神经内科(脑病科)

1)昏迷、脑疝、呼吸肌麻痹、癫痫持续状态等急危重症的急

诊规范处置。

2)开展肌无力的筛查。

3)开展现代医学诊断技术,如MR波谱分析、MR弥散张量成像、常用抗癫痫药物血浓度检测、肌肉和组织活检分析、脑血管内介入诊断与治疗技术、视频脑电图检查等

(6)内分泌科

1)甲状腺危象、黏液性水肿昏迷、垂体危象、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糖尿病非酮症性高渗综合征、乳酸酸中毒等急危重症的

急诊规范处置。

2)甲状腺肿瘤、糖尿病周围血管病(消渴脉痹)的规范化诊

疗。

3)开展现代医学诊断技术,如胰岛素泵的使用、甲状腺自身抗体(TRab、TGab、TPOab)等自身抗体测定,糖尿病自身抗体测定(ICA、GAD、IAA)测定,甲状腺功能显像及甲状腺细

针穿刺。

(7)风湿病科

1)风湿免疫系统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规范化诊疗。

2)类风湿性关节炎(尪痹)、强直性脊柱炎(大偻)、骨关节病(骨痹)、痛风疾病的规范化诊疗。

3)干燥综合症(燥痹)、系统性红斑狼疮(阴阳毒)、成人still 病(热痹)、复发性风湿症(周痹)、多发性肌炎/皮肌炎(肌

痹)、白塞病(狐惑病)、系统性硬化症(皮痹)、产后痹、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疾病的诊断及鉴别诊断与规范化诊疗。

4)开展中医医疗技术,如毫针、火针、脏腑推拿、关节推拿、拔罐、悬灸、隔物灸、中药湿热敷、中药熏蒸、中药泡洗、贴

敷、针刀等。

5)开展现代医学诊断技术,如抗核抗体谱检测、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检测、自身免疫性肝病抗体谱测定,AKA、APF、抗CCP抗体测定,肌炎抗体谱检测,抗磷脂抗体测定,生物制剂治疗风湿免疫病,血浆置换治疗,血管炎DSA检查等。

(8)肿瘤科

1)肿瘤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肺癌、胃癌、肝癌、乳腺癌、结直肠癌、胰腺癌、食管癌、前列腺癌、鼻咽癌、宫颈癌的肿瘤疾病规范化诊疗。

3)开展中医医疗技术,如针刺、中药贴敷、灸疗、拔罐、中药泡洗、中药熏蒸、中药透药技术、中药灌肠等。

4)开展现代医学医疗技术,如肿瘤病理诊断、肿瘤放化疗技术、肿瘤热疗技术、肿瘤微创介入治疗、肿瘤超声聚焦刀治疗、

肿瘤射频消融技术等。

(9)血液科

1)血液系统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缺铁性、溶血性、巨幼细胞性等常见贫血的规范化诊疗。

3)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白细胞减少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发性骨髓瘤、恶性淋巴瘤、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的规范化诊疗。

4)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过敏性紫癜、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等常见出血性疾病的规范化诊疗。

5)开展中医医疗技术,如针刺、灸疗、拔罐、中药泡洗、中药贴敷、中药熏蒸、中药透药技术、中药灌肠、中药雾化、中

药离子导入等。

6)开展现代医学医疗技术,如骨髓穿刺及细胞形态学、免疫组织化学分类、骨活检术、流式细胞术检查。

2.外科

(1)普通外科

1)普通外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常见外科急腹症的诊断与手术。

3)胸腔穿刺术、胸腔闭式引流术。

4)脾切除术。

5)肝部分切除术。

6)门静脉高压症断流术。

7)甲状腺次全切除术。

8)胃癌根治性大部切除、全切除术。

9)乳腺癌根治术。

10)右/左半结肠切除术。

11)腹腔镜胆囊切除术。

12)胆道镜检查及取石术。

13)无张力疝修补术。

14)皮肤恶性肿瘤切除术。

15)开展中医医疗技术,如毫针、耳针、穴位注射、悬灸、穴位敷贴、中药热熨敷、中药冷敷、中药湿热敷、中药熏蒸、中药泡洗、中药淋洗、中药塌渍、贴敷、中药箍围术、挂线、中

药灌肠等。

16)围手术期的中医药治疗。

(2)神经外科

1)神经外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颅脑损伤的手术治疗。

3)高血压脑出血的手术治疗。

4)脑膜瘤手术治疗。

(3)泌尿外科

1)泌尿外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2)经尿道前列腺电切术、膀胱浅表性肿瘤电切术。3)腹腔镜下肾囊肿去顶、精索静脉高位结扎术。

4)尿道狭窄手术修复。

5)经皮肾穿刺引流、输尿管造瘘术。

6)输尿管、肾盂、肾实质切开取石术。

7)肾癌根治性切除术。

8)前列腺癌根治术。

9)输尿管镜诊疗技术。

(4)胸外科

1)胸外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常见胸部损伤(气胸、血胸)、胸部创伤救治。

3)一般心血管外伤的救治。

4)肺穿刺活检术。

5)肺叶及全肺切除术。

6)贲门括约肌切开成形术。

7)胸腔镜下肺大疱切除术。

8)肺癌、食管癌的诊断与鉴别诊断。

(5)周围血管科

1)血栓闭塞性脉管炎、下肢动脉硬化闭塞症、糖尿病性足病(脱疽)、血栓性浅静脉炎(青蛇毒)等疾病的规范化诊疗。

2)大隐静脉高位结扎加剥脱术。

3)下腔静脉滤器置入术。

4)经皮腔内血管成形术。

5)支架植入术。

3.针灸科

同基本标准。

4.推拿科

同基本标准。

5、康复科

可设置慢性病康复、内脏康复、重症康复、老年病康复、产后

康复、肿瘤康复等组。

6、骨伤科

(1)人工膝、髋关节置换术。

(2)颈椎、胸椎前后路内固定术。

(3)四肢血管、神经损伤修复术。

(4)人工椎体置换术。

(5)髋臼骨折内固定术。

(6)关节镜、椎间盘镜、椎间孔镜等内镜技术。

(7)肢(指、趾)再植术。

7.急诊科

(1)心衰、肾衰和呼衰的诊断与急救。

(2)急性心肌梗塞的急诊介入治疗。

(3)急性脑血管病的诊断与药物治疗。

(4)急性胸痛的诊断与急诊处理。

(5)动肪、深静脉穿刺置管术,心包、胸腔、腹腔穿刺术,腰椎穿刺术,胸腔闭式引流术,三腔管放置术。

(6)血液灌流技术的应用。

(7)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急诊科必备)。

(8)床旁血液净化治疗(连续肾脏替代、血浆置换,高流量

透析等)。

(9)床边即时检验(POCT):包括血气分析、血电解质、乳酸、血红蛋白、凝血功能、D-二聚体、脑钠肽、心肌损伤标志

物等。

(10)急诊超声检查技术。

(11)急诊溶栓和栓塞技术。

8.感染性疾病科

(1)使用一次性物品、有对房间、环境消毒、空气消毒等设施。工作人员操作中要做到不同病种间的隔离,消毒,确保杜

绝院内交叉感染。

(2)掌握脑脊液、咽式子、血培养、尿培养等的标本采集和

处理、送检。

(3)大力使用中医的非药物治法解决发热、疼痛等症状,如

针刺、刮痧、贴敷等。

9.治未病科

同基本标准。

10.妇(产)科

(1)妇科

1)子宫全切术。

2)子宫附件切除术。

3)宫颈原位癌、子宫内膜癌(1期)的规范化诊疗。

4)腹腔镜诊断及附件手术。

5)宫腔镜检查术。

(2)产科

1)胎儿的产前筛查、B超产前诊断、对胎儿宫内情况监护,胎儿成熟度监测和胎盘功能监测等规范化围产保健管理。

2)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胆汁郁积症、妊娠期糖尿病、胎位异

常等常见妊娠及分娩并发症的规范化诊疗。

3)子痫、胎位异常等高危妊娠的诊断与转诊。

4)产程监护和产程并发症的规范化处理。

5)单纯剖宫产术(不包括腹膜外剖宫产)。

6)会阴侧切、胎吸助娩、臀位助娩术、产钳术等助产技术。

11.儿科

(1)儿科常见急危重症的急诊规范处置。

(2)小儿重症肺炎、支原体肺炎、哮喘、急慢性肾炎、原发性肾病综合征、甲亢、甲减、糖尿病、心肌炎的规范化诊疗。

(3)新生儿科黄疸、感染性疾病、溶血病、心律失常、急性呼吸衰竭等疾病的规范化诊疗。

(4)先天性心脏病的诊断与治疗。

(5)早产儿、低体重儿的重症监护与救治。

(6)小儿腹泻病的病原学(细菌、病毒)检查。

(7)小儿肺炎的病原学检查。

(8)小儿癫痫及癫痫持续状态的诊治。

12.皮肤科(含性传播疾病专业)

(1)与皮肤病有关的结缔组织病的规范化诊疗。

(2)重症药疹(中药毒)、大疱性皮肤病(火赤疮)、皮肤肿瘤(皮岩)等疑难皮肤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3)常见皮肤组织病理学检查及诊断。

(4)皮肤病的微波、冷冻、紫外光疗、光动力和激光治疗。

(5)皮肤病损显微外科手术[Mohs手术]。

(6)血清变应原筛查,皮肤真菌镜检。

(7)皮肤旋磨术。

(8)皮肤病损电灼、烧灼治疗,皮肤组织病损切除术。

13.肛肠科

(1)开展肛门镜、乙状结肠或肠镜检查。

(2)开展痔、肛裂、肛周脓肿、肛瘘等常见肛肠病的中医药规范化诊疗及中医特色手术治疗。

(3)开展慢性便秘、溃疡性结肠炎、肛门直肠痛等常见疑难肛肠疾病的中西医综合治疗和康复,结直肠肿瘤的围手术期和

康复期的中医药综合康复。

14.眼科

(1)白内障(圆翳内障)、玻璃体出血(云雾移睛)、眼外伤(撞击伤目&真睛破损)、视网膜脱离(视衣脱离)、泪小管断

裂(流泪症)的规范化诊疗。

(2)定量视野计检查、角膜内皮检查、角膜地形图检查、A+B

超检查、泪道造影检查。

(3)白内障超声乳化手术、白内障囊外摘除术(各种白内障

联合手术)。

(4)眼底病激光治疗。

(5)抗青光眼滤过性手术。

(6)周边虹膜切除术。

(7)鼻腔泪囊吻合术。

(8)复杂视网膜脱离手术。

(9)球内非磁性异物摘取术。

15.耳鼻咽喉科

(1)针刀刺营治疗急性扁桃体炎、

(2)烙治法治疗慢性扁桃体炎、

(3)气管异物取出术

(4)乳突根治术(含改良根治术)

(5)鼻窦内窥镜手术。

(6)鼻侧切开鼻及鼻窦肿瘤切除术

(7)鼓室成形术(Ⅰ型)。

(8)喉切除术

(9)悬雍垂腭咽成形术

(10)喉显微手术

16.麻醉科

(1)深静脉穿刺及动脉穿刺置管技术。

(2)神经及神经节阻滞等疼痛治疗技术。

(3)血流动力学监测、呼吸功能监测。

(4)血气和水、血电解质、酸碱分析、凝血功能等监测。

(5)纤支镜用于困难气管插管。

(6)神经刺激器引导下或超声引导下神经阻滞术。

17.重症医学科

(1)监测体温、心电、血压、呼吸、血氧饱和度等基本生命

体征。

(2)有创血流动力学监测(动静脉置管技术,肺动脉漂浮导管和/或脉搏指示持续心输出量监测)。

(3)呼吸功能监测。

(4)血气分析、血糖、电解质床旁监测。

(5)镇静与镇痛的方法与评估。

(6)复苏和疾病危重程度的评估。

(7)动脉、静脉置管技术。

(8)胸腔穿刺、腹腔穿刺、腰椎穿刺、胸腹腔闭式引流术。

(9)休克的诊断和处理。

(10)心肺复苏、电复律、除颤技术。

(11)心功能不全、严重心律失常的处理。

(12)呼吸衰竭的诊断和处理(包括有创及无创机械通气技术、

建立人工气道技术)。

(13)急性肾功能不全的鉴别诊断与处理。

(14)出凝血功能监测、急性凝血功能障碍的诊治。

(15)胃肠功能障碍与消化道大出血的处理。

(16)胃镜辅助下鼻空肠管置入。

(17)肠内与肠外营养支持。

(18)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的诊断与处理。

(19)多发性创伤的诊断与处理。

(20)严重水电解质与酸碱平衡紊乱的处理。

(21)严重内分泌与代谢紊乱的处理。

(22)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

18.口腔科

(1)口腔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规范化诊疗。

(2)开展中医医疗技术,如毫针、穴位敷贴、中药热熨敷、中药冷敷、中药熏蒸、耳穴压豆等。

(3)根管治疗技术。

(4)牙周病诊断及基础治疗。

(5)骨埋伏阻生牙拔除术。

(5)保留面神经的腮腺肿瘤切除术。

(6)上、下颌骨骨折治疗。

(6)铸造全冠、金属烤瓷冠及固定桥。

(7)全瓷冠修复技术。

(8)覆盖义齿。

(9)全口义齿。

(10)铸造支架可摘义齿。

(11)X线头影测量及模型分析诊断。

(12)儿童与成人固定矫治。

(二)医技科室

下述医疗技术原则上县级中医医院推荐具备,若有的医疗技术县级中医医院暂时无法开展,可以与固定的三级医院或临床检验中心建立技术协作,通过远程医疗等手段提供服务,满足临

床需求。

1.医学检验科

(1)临床血液学:在完成基本标准的前提下,应该开展:流式细胞技术检测特异性T细胞数量、T淋巴细胞亚群分析。

(2)临床体液学:在完成基本标准的前提下,应该开展:尿渗透压、尿红细胞形态学检查,尿蛋白定量分析,尿圆盘电泳,

2.二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8年版)

(征求意见稿) 一、二级中医医院分等标准 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二级中医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版)》共1100分,其中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600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部分400分,第三部分“党的建设”100分。二级甲等中医医院、二级乙等中医医院和不合格中医医院划分标准如下: (一)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得分总分≥900分; 2.第一部分每章的分值不低于该章总分的85%; 3.第二部分得分≥340分; 4.第三部分得分≥90分; 5.医院感染管理部分得分≥26分; 6.核心指标全部符合要求; 7.达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附加条款对二级甲等中医医院的要求。 (二)二级乙等中医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得分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80分;

3.第三部分得分≥90分; 4.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10;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5; 5.达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附加条款对二级乙等中医医院的要求。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 1.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得分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80分; 3.第三部分得分<90分; 4.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10或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5。 二、《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核心指标 《标准》及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具备否决作用。核心指标及要求如下:(一)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一: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核心指标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60%;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未达到60%,但比上年度增长超过了5个百分点。 核心指标三: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国中医药发

中医医院分级管理办法与标准

中医医院分级管理办法与标准 《中医医院分级管理办法与标准》补充规定 【颁布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颁布日期】 19931127 【实施日期】 19931127 1993年11月27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 【章名】全文 一、关于审批权限问题 二级甲等以上中医医院,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卫生)行政部门审批;二级乙、丙等以下中医医院审批按原要求执行。对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我局将组织必要的抽查复核,抽查结果与原评审结论不符者,将通过复审重新判定其级别等次。 二、关于中医医院级别问题 1(卫生部综合医院与中医医院分级管理评审同步开展的省、市,应严格按照《中医医院分级管理办法》总则第二条的规定,中医医院的级别与同级综合医院相一致。 2(卫生部综合医院没有开展分级管理评审的省、市,中医医院的级别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卫生)主管部门根据中医区域规划,比照其他省市情况,合理确定中医医院的级别。 3(确实具备三级中医医院功能和承担三级中医医院工作任务的地市级中医医院,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卫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可以进入三级,按三级中医医院分级管理标准进行评审。 三、关于各级甲等中医医院的必备条件

为进一步强化中医医院分级管理的导向作用,各级甲等中医医院除总分达到 规定要求外,在第一评审周期,其门诊中医药治疗率应达到标准,病房中医药治 疗率的得分数分别不应低于应得分的75,。凡此两项指标没有达到上述要求,全 院总分超过900分以上,也不能评为甲等中医医 院。 以上要求是鉴于试评工作的实际情况而确定的标值,第二评审周期此标值将 上调。 四、门诊、住院病案检查评分问题 按新颁发的《中医病案书写规范》,我司已制定了新的中医门诊、住院病 案、住院记录的检查评分办法,自93年10月起一律按新制定的“ “中医医院住院病案检查评分方法” 中医医院门诊病案检查评分方法”、 、“中医医院住院记录检查评分方法”执行。(见《细则》5,12、5 ,13、5,14) 五、关于第一评审周期调整有关指标的说明 1(住院病案抽样方法 (1)在第一个评审周期内,只查最近一个年度的病案。要求检查的病案必须覆 盖四个季度。 (2)抽样的病案必须是原始记录,凡是经过重新整理加工的病案不能入选,如 检查时发现,要按有关要求扣分。 (3)各科疾病分析登记表改为按病人出院先后顺序登记。 (4)住院病案抽查的数量:三级医院抽查300份;二级医院抽查 200份。调整后 的各科抽查的病案数如下表:,,,,,,,,,,, ,,,,,,,,,,,, 科别三级医院二级医院,,,,,,,,,, ,,,,,,,,,,,,, 内科 100 80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卫办规财发[2008] 122 号2008 年6 月21 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需要,加强和规中医医院的建设,提高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所提供的全国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的依据;也是有关方面编制、审查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建设规模在60~500 病床的综合性中医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按其建设规模大小参照执行。 第四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经济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病人、因地制宜、实事的原则,达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区明确,为患者营造安全、便捷、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 第五条中医医院的改建、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基础设施,认真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从我国国情出发,结合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兼顾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突出中医药特色,弘扬中医药文化。 .

第六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中医药条例》的规定,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区域卫生规划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中医医院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程投资应统筹安排,中医医院建设用地应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 第八条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一次建成,并留有改造和发展余地。 投资确有困难的可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动。 第九条中医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十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应结合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卫生资源、中医医疗服务需求等因素,以拟建中医医院所在地区的区域人口数确定。 每千人口中医床位数宜按0.22~0.27 床测算。 中医医院建设应立足于改扩建为主,在现有床位能满足正常业务需要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宜增加床位。 第十一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按病床数量,分为60 床、1 00 床、200 床、300 床、400 床、500 床六种。 第十二条中医医院的日门(急)诊量宜与所设病床数的3.5 倍相匹配。

基本标准二级中医院

【基本标准】二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 【基本标准】二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80至2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中医内科、外科等五个以上中医一级临床科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等医技科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有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 (三)至少有4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1名中药师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各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中医师; (四)每床至少配备0.3名护士。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自动洗胃机 给氧装置呼吸机 麻醉机电针仪 手术器械手术床 酸度计分析天平 钾钠分析仪培养箱 电冰箱干燥箱 分光光度计X光机 纤维胃镜结肠镜 妇科检查台蒸馏水器 高压灭菌设备中药煎药设备 电动吸引器显微镜 心脏除颤器离心机 各类针具B超 无影灯骨科牵引床

尿分析仪紫外线杀菌灯 洗衣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1张 被子 1.2条 褥子 1.2条 被套2条 枕头2个 床头柜1个 床头信号灯1个 床垫 1.1条 床单2条 枕套4个 病员服2套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基本标准】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 【基本标准】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 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 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 万能手术床无影灯 麻醉机胃镜 妇科检查床冲洗车 万能产床产程监护仪 婴儿保温箱裂隙灯 牙科治疗椅涡轮机 牙钻机银汞搅拌机

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

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 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 第一章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 一、医院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明确医院发展战略,有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落实。 二、围绕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并按年度定期评价。 三、医院管理体系中建立引导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作为重要指标。 四、积极开展中医对口支援工作,并制定鼓励措施。 第二章队伍建设 一、中医医院人员配备合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制定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计划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认真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积极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与培训。

第三章临床科室建设 一、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规定,合理设置临床科室,医院和科室命名规范。 二、按照《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的相关要求,加强科室建设与管理。 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门诊诊疗行为规范,体现中医理念和思维,得到患者认同。 四、住院诊疗行为规范,中医优势病种以中医治疗为主 五、积极采用中医药方法,提高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疗能力和急危重症的抢救能力,建立双向转诊机制。 六、加强中医康复能力建设,提供有中医特色的康复服务。 七、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定期对临床路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不断完善和改进。 八、合理配置、应用中医诊疗设备。 九、积极开展中医综合治疗,广泛、合理应用中医诊疗技术。 十、研制和使用一定数量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药饮片和中成药使用达到要求。 第四章重点专科建设 一、地市以上中医重点专科达到一定数量,专科床位、

中医医院科室建设指南(人员配备)

中医医院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 (人员部分)

骨伤科人员队伍 第十二条中医医院骨伤科应有稳定的医师队伍,医师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的比例不低于60%,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其他类别的执业医师。 第十三条中医医院骨伤科医师具备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比例应合理,年龄构成基本均衡,在不同年龄段无人才断档;对于本科室的优势病种和主要病种,均有连续的人才梯队。 第十六条中医医院骨伤科主任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工作,是中医骨伤科医疗质量、病人安全管理和学科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应具有从事中骨伤科专业8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并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能力。三级中医医院骨伤科主任应由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 第十七条中医医院骨伤科执业医师人数在15人以上的,应建立学术带头人制度。 学术带头人作为本科室的学术权威,应在专业领域有一定学术地位,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医骨伤科专业临床工作20年以上。学术带头人负责本科室中医特色的传承和创新,负责组织研究确定本科室发展方向与发展规划,组织制定与实施重点项目。 第十八条中医医院骨伤科的学术继承人,应有从事中医骨伤科专业临床工作10年以上工作经历,三级中医医院骨伤科学术继承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附件 肝病人员队伍 第十三条中医医院肝病科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的比例不低于70%,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经过中医专业培训的其他类别的执业医师。 第十四条中医医院肝病科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比例应合理,年龄构成基本均衡,具有支撑科室可持续发展的人才梯队。 第十七条三级中医医院肝病科主任应由从事中医肝病科专业10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能力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担任。 第十八条执业医师人数在10人以上的三级中医医院肝病科和有条件的二级中医医院肝病科,可建立学术带头人制度。

二级中医骨伤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版)5

二级中医骨伤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 (2018年版) 一、二级中医骨伤医院分等标准 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二级中医骨伤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二级中医骨伤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8年版)》共1100分,其中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600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部分400分,第三部分“党的建设”100分。二级甲等中医骨伤医院、二级乙等中医骨伤医院和不合格中医骨伤医院划分标准如下: (一)二级甲等中医骨伤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得分总分≥900分; 2.第一部分每章的分值不低于该章总分的85%; 3.第二部分得分≥340分; 4.第三部分得分≥90分; 5.医院感染管理部分得分≥26分; 6.核心指标全部符合要求; 7.达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附加条款对二级甲等中医骨伤医院的要求。 (二)二级乙等中医骨伤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得分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80分; 3.第三部分得分≥90分; 4.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10;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5; 5.达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附加条款对二级乙等中医骨伤医院的要求。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 1.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得分总分<750分; 2.第二部分得分<280分; 3.第三部分得分<90分; 4.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10或综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符合要求数<5。 二、《二级中医骨伤医院评审标准(2018年版)》核心指标 《标准》及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具备否决作用。核心指标及要求如下: (一)中医药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指标 核心指标一: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核心指标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和系统接受中医药专业培训两年以上的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60%;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未达到

二级中医医院设置标准(2017)

2017二级中医医院设置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在80张至2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预防保健科,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骨伤科、中医皮肤科、中医针灸科、推拿科。其中,中医内科、外科各设二级科室3个以上;设中医或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2个以上;设有综合加强监护病房,手术室要有复苏室。(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含西药房、中药房、煎药室等)、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营养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功能科室(含心、肺电生理)。(三)其他科室:医务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质量控制科(含院内感染控制)。 三、人员 (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三)其他科室:医务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质量控制科(含院内感染控制)。

三、人员 (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4名护士,其中至少有副主任护师1名,主管护师5名。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一级临床科室和重点专科的主任必须是相应专业的主任医师;二级科室的主任至少50%是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正高职称的卫技人员占25%以上。 (五)本科以上学历人员的比例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的比例均不低于60%。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8%。 (六)临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 (七)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四、选址 (一)二级综合性医院所在社区的服务人口为30万—50万人。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7年版)

附件1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7 年版) 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 第一章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 一、医院坚持以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明确医院发展战略,有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落实。 二、围绕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并按照年度定期评价。 三、医院管理体系中有引导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考核和奖惩激励机制,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作为重要指标。 四、积极开展中医对口支援工作,并制定鼓励措施。 第二章队伍建设 一、中医医院人员配备合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有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计划和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认真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积极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

和师承教育与培训。 第三章临床科室建设 一、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规定,合理设置临床科室, 医院和科室命名规范。 二、按照中医医院《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的相关要求,加强科室建设与管理。 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门诊诊疗行为规范, 体现中医理念和 思维, 得到患者认同。 四、住院诊疗行为规范, 中医优势病种以中医治疗为主。 五、积极采用中医药方法, 提高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中 医药诊疗能力。 六、加强中医康复能力建设,提供急性期康复诊疗、疑难重 症康复训练、指导等服务。 七、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定期对临床路径实施情况进行 分析,不断完善和改进。 八、合理配置、应用中医诊疗设备。 九、积极开展中医综合治疗,广泛、合理应用中医医疗技术。 十、研制和使用一定数量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药饮片和 中成药使用达到要求。 第四章重点专科建设 一、省级以上中医重点专科达到一定数量,专科床位、设备、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而制定,旨在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需要,加强和规范中医医院的建设,提高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本标准对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建成标准、设施配置等均做出了消息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三章建筑面积指标与建筑标准 第四章选址、用地与总平面布置 第五章设备配置 第六章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附录中医医院基本用房及辅助用房组成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需要,加强和规范中医医院的建设,提高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所提供的全国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的依据;也是有关方面编制、审查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的重要依据。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建设规模在60~500张病床的综合性中医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按其建设规模大小参照执行。 第四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经济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病人、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达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区明确,为患者营造安全、便捷、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第五条中医医院的改建、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基础设施,认真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从我国国情出发,结合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兼顾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突出中医药特色,弘扬中医药文化。 第六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的规定,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区域卫生规划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中医医院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程投资应统筹安排,中医医院建设用地应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 第八条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一次建成,并留有改造和发展余地。投资确有困难的可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动。第九条中医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十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应结合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卫生资源、中医医疗服务需求等因素,以拟建中医医院所在地区的区域人口数确定。每千人口中医床位数宜按0.22~0.27张床测算。 中医医院建设应立足于改扩建为主,在现有床位能满足正常业务需要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宜增加床位。 第十一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按病床数量,分为60床、100床、200床、300床、400床、500床六种。 第十二条中医医院的日门(急)诊量宜与所设病床数的3.5倍相匹配。具有中医专科特色的中医医院日门(急)诊量可按专科实际日门(急)诊量做相应调整。第十三条中医医院的用房由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和药剂科室等基本用房及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服务等辅助用房组成(见附录一)。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中医医院建设标准 (卫办规财发[2008] 122 号 2008 年 6 月21 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与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需要, 加强与规范中医医院的建设, 提高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 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 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就是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科学决策与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所提供的全国统一标准; 就是审批、核准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的依据; 也就是有关方面编制、审查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建设规模在 60~500 张病床的综合性中医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 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按其建设规模大小参照执行。 第四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经济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 贯彻与落实科学发展观, 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病人、因地制宜、实事求就是的原则, 达到布局合理, 功能完善, 分区明确, 为患者营造安全、便捷、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 第五条中医医院的改建、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基础设施, 认真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从我国国情出发, 结合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 兼顾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突出中医药特色, 弘扬中医药文化。

第六条中医医院的建设, 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与国中医药条例》的规定, 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 符合国家与地方有关区域卫生规划与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中医医院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 工程投资应统筹安排, 中医医院建设用地应纳入土地利用规划与城市规划。 第八条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一次建成, 并留有改造与发展余地。 投资确有困难的可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 不得随意改动。 第九条中医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 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十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 应结合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卫生资源、中医医疗服务需求等因素, 以拟建中医医院所在地区的区域人口数确定。 每千人口中医床位数宜按 0. 22~0. 27 张床测算。 中医医院建设应立足于改扩建为主, 在现有床位能满足正常业务需要的情况下, 原则上不宜增加床位。 第十一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 按病床数量, 分为 60 床、1 00 床、 200 床、 300 床、 400 床、 500 床六种。 第十二条中医医院的日门(急) 诊量宜与所设病床数的 3. 5 倍相匹配。

基本标准(二级中医院)

基本标准(二级中医院) 【基本标准】二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 【基本标准】二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80至2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中医内科、外科等五个以上中医一级临床科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等医技科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有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 (三)至少有4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1名中药师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各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中医师; (四)每床至少配备0.3名护士。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自动洗胃机给氧装置呼吸机 麻醉机电针仪 手术器械手术床 酸度计分析天平

干燥箱 电冰箱 分光光度计X光机 纤维胃镜结肠镜 妇科检査台蒸馅水器 高压灭菌设备中药煎药设备电动吸引器显微镜 心赃除颤器离心机 各类针具B超 无形灯骨科牵引床尿分析仪紫外线杀菌灯洗衣机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 1 张 被子 1.2条 褥子 1.2条 被套 2 条 枕头2个 床头柜 1 个 床头信号灯 1 个 床垫 1.1条 床单 2 条 枕套 4 个 病员服 2 套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并成册可用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基本标准】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 【基本标准】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 麻醉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

一级医疗机构设置标准-中医诊所设置标准

一级医疗机构设置标准-中医诊所设置标准精品文档 --级医疗机构设置标准-中医诊所设置标准中医诊所基本标准.docl中医诊所基本标准 单位地址许可证号:人员至少有,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五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师。经批准设置中药饮片和成药柜的,须配备具有中药士以上职称的人员共同执业。法人/负责人:电话号码备注 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药房、诊室必须独立。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中医诊疗器具1、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灭菌剂、消毒剂浓度和配置更换记录标识准确,高压灭菌符合要求,治疗室、处置室空气消毒落实,并有详细记录。 2、严格按照规定处理医疗废物,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必须分类存放,统一集中处置。 3、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要求报告传染病疫情,并一律不准接诊传染病患者。 设备 消毒隔离 规章制度 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处方、门诊登记记录完整、规范,消毒记录完整准确、传染病登记记录准确及时。注册资金到位,各类收费标准上墙公示。1、 1 / 56 精品文档

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公共卫生服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其他临时性任务。 2、按时参加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部门组织召开的培训和专题会议。 医疗文书 资金情况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任务 医庁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医疗机构设置标准 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 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巾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尚未列入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民族医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一部分医院基本标准 综合医院 中医医院 中西医结合医院 民族医医院 专科医院 口腔医院 肿瘤医院 儿童医院 2/56 精品文档 精神病医院

医院建设项目可行性实施方案模板

绪论(编制说明) 本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的公共建筑大纲进行编制,根据拟建项目的特征对大纲要求的以下内容进行了删减: 1、由于拟建项目属于有法人项目,不需要成立新的项目组织和进行人力资源配置,故对大纲中的第八章的《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章节进行了删减。 2、拟建项目属于非营利性公立医院,故对大纲中的第十一章《财务评价》进行了删减,在第十一章《投资估算、单位工程投资与资金筹措》里增加了单位工程投资指标。 3、拟建项目无重大拆迁,社会因素较为简单,无突出的社会矛盾,故对大纲中的第十二章《社会评价》进行了删减。 4、拟建项目工艺成熟简单,故没有进行方案比选。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项目背景 一、项目名称: 二、承办单位概况 1、项目业主及其简介: 2、法定代表人: 3、业主地址:

4、项目主管单位: 5、项目类别及性质: 三、编制依据: 1、《中医院建设标准》(建标 110-2008); 2、《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3、《贵州省“十一五”卫生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4、锦屏县国土资源局《关于锦屏自治县中医院使用土地权属的证明》; 5、锦屏县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6、锦屏县建设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锦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锦屏县中医院增加人员编制的通知》; 8、《贵州省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二期工程县级医院建设项目建议方案表》 9、国家颁布的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规程、规定要求; 10、《卫生部关于转发中国地震局关于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 11、有关专业技术规范、标准; 12、项目业主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13、黔发改社会(2009)2678号《关于锦屏县民族中医院建设发展规划的批复》 四、项目提出的理由及过程:

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规范

二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设置规范 一、床位 住院床位在100张至34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中西医结合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皮肤科、骨伤科,针灸科或推拿科,预防保健科、麻醉科。其中,中西医结合内科、外科各设二级科室3个以上;设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2个以上;设有中西医结合专科或专病研究室;设有综合加强监护病房,手术室要有复苏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含西药房、中药房、煎药室等)、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血库或输血科、营养室、消毒供应室、手术室、功能科室(含心、肺电生理)。 (三)其他:医务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质量控制科(含院内感染控制)。 三、人员 (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二级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98名卫生技术人员。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4名护士,其中至少有副主任护师1名,主管护师5名。护士均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一级临床科室和重点专科的主任必须为相应专业的主任医师,二级科室的主任至少50%为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等医技科室正高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占25%以上。 (五)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60%,中医、中西医结合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8%。 (六)临床营养师不少于1人。 (七)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四、选址 (一)二级综合性医院所在社区的服务人口为30万—50万人。 (二)新增医院与诊所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500米、与门诊部或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1000米、与医院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小于2000米。 (三)选址与周围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肉菜市场之间

中医医院基本标准(试行)

中医医院基本标准(试行) 一级中医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79张。 二、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三个中医一级临床科室和药房、化验室、X光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有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 (三)至少有3名中医师,1名中药士,4名护士及相应的放射、检验人员; (四)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 四、每床建筑面积少于30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洗胃机 呼吸球囊吸引器 必备手术刀包显微镜 离心机分光光度计 中药煎药设备各类针具 紫外线杀菌灯妇科检查台 给氧装置 X光机

针麻仪高压灭菌设备 电冰箱蒸馏水装置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 1张 被子 1.2条 被套 1.2条 枕头 2条 床头 2个 床关柜 1个 床垫 1.1条 床单 2条 枕套 4个 病员服 2套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二级中医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80至2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中医内科、外科等五个以上中医一级临床科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等医技科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有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 (三)至少有4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1名中药师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技术人员。各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中医师;(四)每床至少配备0.3名护士。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3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自动洗胃机 给氧装置呼吸机 麻醉机电针仪 手术器械手术床 酸度计分析天平 钾钠分析仪培养箱 电冰箱干燥箱 分光光度计 X光机 纤维胃镜结肠镜 妇科检查台蒸馏水器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版)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第一章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一、依据功能与任务,确定医院发展战略,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体现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医院发展方向,有明确的发展目标,重在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二、围绕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工作计划,有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并按照年度定期评价。 三、医院管理体系中建立引导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考核和奖惩激励制度,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作为重要指标。 四、积极开展中医对口支援工作,并制定鼓励措施。第二章队伍建设一、严格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医院人员配备的相关要求。二、制定中医药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和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三、认真开展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积极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与培训。第三章临床科室建设一、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规定,合理设置临床科室,科室命名规范。二、按照中医医院临床科室

建设与管理指南的相关要求加强科室建设与管理。 1 三、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诊疗方案基础上,制定并实施本科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定期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及评估,优化诊疗方案。对中医优势病种的疗效及中医药特色进行年度分析、总结和评估,并制定改进措施。四、实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常见病及中医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和中医诊疗方案。定期对临床路径实施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不断完善和改进。五、严格执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符合相关规定。 六、严格执行《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七、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掌握中医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对本科常见病、多发病、疑难病和急危重症中西医诊断与鉴别诊断的准确性不断提高。八、按有关要求,合理配置、应用中医诊疗设备。九、开展中医诊疗技术项目和中医综合治疗。十、研制和使用一定数量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门诊中

中医院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和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需要,加强和规范中医医院的建设,提高工程项目决策与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所提供的全国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中医医院建设项目的依据;也是有关方面编制,审查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监督检查整个建设过程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建设规模在60~500张病床的综合性中医医院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按其建设规模大小参照执行. 第四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必须遵循国家经济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方便病人,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达到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分区明确,为患者营造安全,便捷,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 第五条中医医院的改建,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基础设施,认真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从我国国情出发,结合不同地区的经济条件,兼顾实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突出中医药特色,弘扬中医药文化. 第六条中医医院的建设,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的规定,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区域卫生规划和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 第七条中医医院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程投资应统筹安排,中医医院建设用地应纳入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 第八条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应统一规划,一次建成,并留有改造和发展余地.投资确有困难的可统一规划,分期实施.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不得随意改动. 第九条中医医院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1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十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应结合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卫生资源,中医医疗服务需求等 因素,以拟建中医医院所在地区的区域人口数确定.每千人口中医床位数宜按022~027张床测算. 中医医院建设应立足于改扩建为主,在现有床位能满足正常业务需要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宜增加床 位. 第十一条中医医院的建设规模,按病床数量,分为60床,100床,200床,300床,400床,500床六种. 第十二条中医医院的日门(急)诊量宜与所设病床数的35倍相匹配.具有中医专科特色的中医 医院日门(急)诊量可按专科实际日门(急)诊量做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中医医院的用房由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和药剂科室等基本用房及保障系 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服务等辅助用房组成(见附录一). 第十四条中医医院中药制剂室,中医传统疗法中心,大型医疗设备等项目的用房应根据需要合理 设置,建筑面积单列.

一级中医医院设置规范

一级中医医院设置规范 一、床位床位在20 张至79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设有急诊科、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骨伤科、中医针灸科或推拿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含西药房、中药房、煎药室)、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营养室、消毒供应室。 (三)其他:医务科、质量控制科、信息科(含病案室、统计室)。 三、人员 (一)医院主要负责人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在一级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工作5 年以上,身体健康并能亲自主持医疗工作。 (二)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88 名卫生技术人员。所有医生应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三)每床平均至少配备0.4 名护士,护师占护理人数30%以上,所有护士应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并经执业注册。 (四)各专业科室负责人均为相应专业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其中临床科室至少有5 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五)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 (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

数的比例均不低于60%。高级职称人员占全院人员比例不低于5%。 四、建筑、设施与环境医院应有良好的采光通风,建筑设计、设施应满足诊疗和管理工作要求,体现以病人为本的原则,符合卫生学和美学的要求,创造和谐的就医和人文环 (一)医院应有独立楼房,与同类医疗机构的直线距离不少于2公里。 (二)业务用房的总建筑面积=2000(基础面积)+床位数100(平方米)。每床平均占地面积不少于130 平方米,病房每床使用面积不少于8 平方米,绿化面积占总占地面积至少达35%,每100 床位至少配有30 个停车位。 (三)各诊室独立,使用面积不少于10 平方米。 (四)医院的基础设施,包括消防、环境保护、放射卫生、压力容器(如消毒炉、高压氧等)、电梯等要经相应的消防、环保、疾病控制、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检测验收合格。 (五)建筑布局必须严格按照医院内部各功能作系统、科学规划,人、物流向合理,同一层的平面无障碍设置,医疗区铺设防滑、防噪音的地面,病房及走廊墙面使用方便清洗和消毒的材料,墙角防尘设计。 (六)急诊科有独立的出入口和回车道,开放式的抢救环境,急救设备齐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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