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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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传统上,外汇市场分为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在我国,机构和个人在零售市场上通过外汇指定银行买卖外汇,而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企业经批准成为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会员,进入批发市场交易。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作为中介组织,依托电子交易系统、信息系统为银行间外汇市场提供交易、信息、监管三大平台及相应的服务。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简介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成立于1994年4月,为中国人民银行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提供银行间外汇交易、人民币同业拆借、债券交易系统并组织市场交易;办理外汇交易的资金清算、交割,提供人民币同业拆借及债券交易的清算提示服务;提供外汇市场、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的信息服务;开展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展市场的战略部署,交易中心贯彻“多种技术手段,多种交易方式,满足不同层次市场需要”的业务工作方针,于1994年4月推出外汇交易系统,1996年1月启用人民币信用拆借系统,1997年6月开办银行间债券交易业务,1999年9月推出交易信息系统,2000年6月开通“中国货币”网站,2001年7月试办本币声讯中介业务,2001年10月创办《中国货币市场》杂志,2002年6月开办外币拆借中介业务,2003年6月开通“中国票据”网,2005年5月上线银行间外币买卖业务,2005年6月开通银行间债券远期交易,2005年8月推出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2006年1月在引入做市商制度的同时推出询价交易,2006年4月推出人民币外币掉期交易。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以电子交易和声讯经纪等多种方式,为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提供交易、清算、信息和监管等服务,在保证人民币汇率稳定、传导央行货币政策、服务金融机构和监管市场运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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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结构层次

从结构上看,该市场亦可分为三个层次:

(1)零售市场,即指客户与外汇指定银行之间的市场。1996年7月1日前,为了保持对外商投资企业政策的连续性,保留了过去的外汇调剂中心的做法,专门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外汇调剂服务。外商投资企业买卖外汇的价格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中间价),加收0.15%的手续费,不实行价差的办法。可以说外汇调剂市场也是统一外汇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1996年7月1日实行外商投资企业银行结售汇以后,外商投资企业结售汇既可到银行办理,也可到外汇

调剂市场办理外汇买卖。到1998年12月1日,外汇调剂业务停办,外商投资企业结售汇均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

(2)批发市场,即银行间外汇市场。外汇指定银行在办理结售汇业务的过程中,会出现买超或卖超的现象,这时,外汇指定银行就可以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外汇交易,平衡其外汇头寸。

(3)中央银行与外汇指定银行间的市场,主要是央行可以适时以普通会员身份入市,进行市场干预,调节外汇供求,保持汇率相对稳定,是中国人民银行对外汇市场进行调控和管理的有效途径。凡在中国境内营业的金融机构,其之间的外汇交易,均应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

中国外汇市场的特点

1994年1月1日我国对外汇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外汇交易市场无论从结构、组织形式、交易方式和交易内容都与国际规范化的外汇市场更加接近。我国外汇交易市场有以下几个特点:

a、运用现代化的通讯网络和电子计算机联网为各金融机构提供外汇交易与清算服务。在交易方式和内容上,实行联网交易。外汇市场只进行人民币与美元、人民币与日元、人民币与港币之间的现汇交易。

b、在市场结构上,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客户与外汇指定银行之间的交易;二是银行间的外汇交易,包括外汇指定银行之间的交易和外汇指定银行与中央银行之间的交易。

c、决定市场汇率的基础是外汇市场的供求情况。人行每日公布基准汇率,各外汇指定银行在规定的浮动范围内自行决定挂牌汇率,汇率浮动范围在(0.25%)以内。

d、中国人民银行对外汇市场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央行主要运用货币政策进行干预。

在我国,同样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外汇市场上存在着两大板块,即人民币兑外汇市场和外币兑外币市场。下面我们简单介绍一下这两大板块:

a、人民币兑外币市场;这一市场因涉及人民币业务,对国内经济的冲击较大,存在着许多的交易限制。例如,目前只能从事人民币兑美元、港币、日元的即期交易;交易限制多等。

b、外币兑外币市场;参与者不仅包括公司企业,还包括持有外汇的居民个人。市场发展的较为完善。随着开放型经济的发展,我国国内外汇市场融人国际外汇市场是必然的趋势,两大板块合二为一是必然的趋势。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银行间外汇市场发展历程

1994年以前,我国先后经历了固定汇率制度和双轨汇率制度。1994年1月1日起,我国外汇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取消外汇留成和上缴,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企业和个人按规定向银行结汇售汇,银行则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交易。

1994年4月4日,中国外汇交易系统启动运营,全国统一、规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正式建立。银行间外汇市场(简称“外汇市场”)主要为外汇指定银行平补结售汇头寸余缺及其清算提供服务,外汇指定银行为交易主体,外汇管理部门对银行结售汇周转头寸实行上下限额管理,对于超过或不足限额的部分,银行可通过银行间市场售出或补充。

外汇市场建立以来发展迅速,交易主体不断增加,交易品种不断丰富,业务范围不断扩大,服务时间不断延长。1994年4月5日增设港币交易。1995年3月1日开办日元交易。2002年4月1日增加欧元交易。2003年10月1日起,允许交易主体当日进行买卖双向交易。2005年5月18日开办了8种外币对交易。2005年8月15日推出远期外汇交易。2006年1月4日开始即期交易增加询价方式,并正式引入做市商制度。2006年4月24日,推出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2006年8月1日起增设英镑交易。在增加交易品种的同时,交易时间进一步延长。2003年2月8日开始,即期竞价交易时间从9:20~11:00延长到9:30~15:30;2006年10月9日起收市时间进一步延长到17:30,与询价交易的交易时间保持一致。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银行间外汇市场现状

近年来,伴随着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不断完善,外汇市场发展开始提速并取得显著进展。交易量不断扩大,价格双向波动幅度逐渐增加,截至2006年10月,外汇市场的会员数已经达到260家。

外汇市场已从简单的头寸平补市场发展成为满足会员融通本外币资金、提高资金运用效率、降低汇率风险等的需求的多功能市场,在支持人民币汇率稳定,传导央行货币政策、服务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入市流程

外汇市场实行会员制,会员包括符合要求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等机构。

基本条件

基本条件

人民币外汇市场即

银行

外汇业务经营权

结售汇业务经营许可证明

非银行

金融机

外汇业务经营权

结售汇业务经营许可证明

注册资本金要求

从事外汇交易的专业人员(2名以上)

两年内没有重大违反外汇管理法规的行为

非金融

企业

上年度经常项目或货物贸易进出口额规模达到要

从事外汇交易的专业人员(2名以上)

两年内没有重大违反外汇管理法规的行为

即期市场会员

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

非金融企业须经外汇局批准

取得远期资格6个月后自动获得

外币对市场经批准可以从事外汇买卖业务的金融机构

入市流程

具备基本条件的机构可以向交易中心提出入市申请,流程如下:

(1)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表格和材料。

(2)交易中心审批(或报外汇局备案)。

(3)经审核符合入市要求的机构,由交易中心批准其成为外汇市场会员,同时发布市场公告。

(4)签署相关协议。

(5)收到批准文件后,会员应指派交易员参加交易中心组织的培训。交易员参加培训时须提交登记表。培训合格的交易员,交易中心将颁发资格证书。

(6)申请与交易系统连接的专线,准备交易终端所需的软硬件。

(7)申领数字证书。

入市申请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还需要填写如下表格:

《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基本情况表》

《外汇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申请表》

《银行间外汇交易系统会员入网/退网申请表》

会员如从事竞价交易,还需提供清算账户信息,填写并提交:

《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清算账户开户情况表》

交易终端配置

交易终端须安装微软的Windows操作系统、IE浏览器和Java虚拟机(JVM)。另外还须安装微软Excel、Arcobat Reader中文版7.0或更高版本,以支持交易清单的打印。交易终端软、硬件配置最低要求如下表:

数字证书

数字证书是标志网络用户身份信息的一系列数据。为了保证外汇市场的高效与安全运行,会员单位除具备符合技术要求的交易终端,还须申领并安装数字证书。数字证书的申领、更新、废除的方法如下: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数字证书被正式废除之前,与该数字证书相关的一切责任仍由拥有该数字证书的机构承担。

会员信息变更

(1)清算账户变更

会员若更改账户,需填写《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清算帐户变更表》,并提前三个工作日提交交易中心。

(2)口令重置

交易系统为每个会员设置默认的系统管理员,其他类型用户的创建、变更由系统管理员在系统中自行操作。会员若遗忘该系统管理员的口令,须提交书面申请,由交易中心为其重置口令。

退市流程

会员若因业务范围发生变更、终止营业或其他情况退出外汇市场的,应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请。交易中心收到会员退市申请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发布市场公告。

会员退市需提供退出外汇市场的申请书、已履行外汇市场上所有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证明和其他相关材料。

做市商

人民币外汇市场做市商

根据外汇局《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暂行)》(汇发〔2005〕86号),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可向外汇局提出申请成为人民币外汇市场做市商。

外币对市场做市商

交易中心综合考虑金融机构在国际外汇市场的表现、内部的电子报价系统与API技术、参与中国外汇市场建设与发展情况等条件,选择外币对市场做市商。

市场交易

交易时间

人民币外汇交易北京时间9:30-17:30

外币对交易北京时间8:00-23:00

中国国内法定假日不开市。

交易模式

外汇市场实行做市商报价驱动主导的交易机制,采用竞价和询价两种交易模式。做市商报价驱动的交易机制是指做市商给出买卖双向价格,会员与做市商进行交易。市场价格主要由做市商决定。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竞价交易(Anonymous)

竞价交易也称匿名交易,是指做市商将各货币对的买卖价格报入交易系统,交易系统自动选择最优的买卖报价并匿名发布,会员通过一次点击、匿名询价或限价订单方式与做市商匿名交易,交易中心作为中央对手方提供集中清算。竞价交易模式仅适用于即期交易。

(1)一次点击(One Click)

交易金额不大于流动性限额时,会员点击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即可按所看到的报价成交。一次点击交易方式操作方便,效率高,“所见即所得”。

(2)匿名询价(RFQ)

交易金额大于流动性限额时,会员点击交易系统显示的报价,即可进入匿名询价方式。最优报价的做市商可以拒绝成交,或者报出在该交易金额下其愿意成交的价格。该交易方式灵活,会员可能获得大额交易的优惠价格。做市商返回的报价可能不同于当时市场上的最优价格。

(3)限价订单(Limit Order)

会员在交易订单中确定货币对、金额、价格、方向等交易要素,当做市商的报价与之匹配时,系统自动成交。限价订单的交易金额不能大于流动性限额。只有获利订单(Take Profit Orders)才可被系统接受。所有未成交的订单在系统收盘后将处于未激活状态。

(4)流动性限额(Good for Amount)

在一次点击或订单交易方式中,交易中心根据做市商可提供的流动性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最大交易金额称为流动性限额。

询价交易(Bilateral)

询价交易是指会员选择有授信关系的做市商,双边协商交易的币种、金额、价格、期限等要素,达成交易后双方自行清算。会员也可以和有授信关系的非做

市商会员进行询价交易。会员可以同时向不多于五个的对手方询价。询价交易适用于即期交易、远期交易和掉期交易。

交易产品

即期交易

(1)报价规定

注:1、报价精度是报价点数的基准单位。

2、非美元货币对的交易金额以市场实时汇率的买入价和卖出价的均价折算成美元的金额不得小于最小交易金额。

(2)交易模式

竞价交易和询价交易

(3)清算方式

竞价交易集中清算,询价交易双边清算。

远期交易

(1)报价方式

远期交易以远期点方式报价,系统生成远期点和全价(all-in rate)两种显示形式的参考报价,可成交报价以全价表示。

(2)报价期限

远期交易报价期限为TODAY、TOM、1D、1W、2W、3W、1M、2M、3M、4M、5M、6M、9M、1Y、18M、2Y、3Y等标准期限。实际成交可以是非标准期限。

其中:

TODAY表示起息日在成交日当天,

TOM表示起息日在成交日后第一个交易日,

1D表示起息日在即期起息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3)报价精度、报价幅度和最小交易金额

远期点的报价精度为0.01,其他同即期。

(4)交易模式

询价交易

(5)清算方式

双边清算

(6)差额清算远期(NDF)

交易双方在起息日按照约定的远期汇率和定价日汇率的差额进行结算的远

期交易。

掉期交易

(1)报价方式

掉期交易以掉期点方式报价,系统生成的可成交报价以近端交易全价

(all-in rate)和掉期点差(Gap)表示。

(2)报价期限

掉期交易报价期限为O/N、T/N 、S/N 、1W、2W、3W、1M、2M、3M、4M、5M、6M、9M、1Y、18M、2Y、3Y等标准期限。实际成交可以是非标准期限。

其中:

O/N表示当天/下一交易日(TODAY/TOM)

T/N表示下一交易日/即期(TOM/SPOT)

S/N表示即期/即期的下一个交易日(SPOT/1D) (3)报价精度、报价幅度和最小交易金额

掉期点的报价精度为0.01,其他同即期。(4)交易模式

询价交易

(5)清算方式

双边清算

交易系统

交易系统包括核心交易系统和交易辅助功能。核心交易系统

交易辅助功能

资金清算

竞价交易采用集中清算,询价交易采用双边清算。

集中清算

集中清算是指会员达成交易后以交易中心为中央清算对手方,与交易中心办理资金清算。

(1)清算速度:T+2(涉及加元的交易为T+1)

(2)清算金额:人民币外汇市场与外币对市场分别实行同币种的轧差清算,但两市场之间不进行同币种轧差。

(3)清算途径:人民币资金清算通过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办理,外汇资金清算通过境外清算系统办理。

(4)清算账户:交易中心在人民银行开设人民币清算账户,在境外清算行开设外币清算账户,并告知会员。会员入市时须向交易中心提供其清算账户信息。会员在每个币种上只能指定一个账户与交易中心办理资金清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双边清算

交易双方之间按约定的交易要素进行资金清算。会员可以为每个币种设置多个清算账户。

异常情况处理

技术停盘或临时停市

发生下列交易异常情况之一,经启用外汇交易系统的备份系统,部分或全部交易仍不能进行的,交易中心可以决定技术性停盘或临时停市:

不可抗力

意外事件

技术故障

交易中心认定的其他异常情况

交易中心对技术性停盘或临时停市的决定予以公告。

应急处理

系统容灾应急

发生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时,交易中心将启用备份系统。若生产系统和备份系统均无法正常运行,交易中心将启用人工应急预案直至交易系统恢复正常。

会员端终端故障应急

当会员交易终端出现故障且在短时间内无法排除,会员可向交易中心提出申请改为人工应急交易或场外交易。

网络故障处理

当交易中心和会员端一方或双方发生网络连接故障且在短时间内无法排除时,会员可向交易中心场务提出申请改为人工应急交易或场外交易。

会员操作失误处理

会员端误操作造成的成交纪录,交易双方依照最小损失和最大限度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协商解决,交易中心可协助提供相关材料。

应急交易

应急交易是指交易系统因异常情况导致会员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易,经会员申请、交易中心确认后所采取的补救性交易措施。

应急交易适用范围为询价交易模式下的人民币外汇即期、远期交易,会员必须在交易收市前30分钟之前提交应急交易申请。

应急交易流程图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https://www.360docs.net/doc/4a1699028.html,/Bee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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