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商业银行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泸州市商业银行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泸州市商业银行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泸州市商业银行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序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类型备注一凭证工本费

现金交款单、进帐单、银行汇票申请书元本计价费〔〕号政府指导价进帐单(无炭纸)、托收凭证元本计价费〔〕号政府指导价

电汇凭证元本,单份出售每份元计价费〔〕号政府指导价

支票工本费每份元发改价〔〕号政府定价

本票工本费每份元发改价〔〕号政府定价按照发改价格规[]号要求,暂停收取

银行汇票工本费每份元发改价〔〕号政府定价按照发改价格规[]号要求,暂停收取

银行卡工本费元张泸商办发〔〕号市场调节价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号令《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市场调节的服务价格,参照同行业总行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银行卡工本费(社保卡)开卡免费,补办元张泸商办发〔〕号市场调节价银行卡工本费(卡)元张泸商办发〔〕号市场调节价支付密码器工本费元个泸商办发〔〕号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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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算业务费用

个人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每笔万元以下(含万元),收元;万

—万元(含万元),收元;万—万元

(含万元),收元;万—万元(含万

元),收元;万元以上,按金额收取,

最高收费元。(若银行客户要求实时

到账,收费标准在此基础上上浮不超

过,但每笔最高收费标准不变。)

发改价〔〕号政府指导价

对公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每笔万元以下(含万元),收元;万

—万元(含万元),收元;万—万元

(含万元),收元;万—万元(含万

元),收元;万元以上,按金额的收

取,最高收费元。(若银行客户要求

实时到账,收费标准在此基础上上浮

不超过,但每笔最高收费标准不变。)

发改价〔〕号政府指导价

个人现金汇款手续费每笔按汇款金额的收取,最高收费

元。(若银行客户要求实时到账,收

费标准在此基础上上浮不超过,但每

笔最高收费标准不变。)

发改价〔〕号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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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业务

手续费:元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号令《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市场调节的服务价格,参照同行业总行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代寄特快专递费用元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手续费:按票面金额的‰收取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票据挂失:按票面金额(不足元收取元)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查询费:每笔元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承诺费:按(承兑金额保证金)*费率收取,期限三个月内(含)费率为;期限三个月以上费率。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银行汇票手续费 每笔元 发改价〔〕号 政府指导价 按照发改价格规[]号要求, 暂停收取 支票手续费 每笔元 发改价〔〕号 政府指导价

本票手续费

每笔元

发改价〔〕号

政府指导价

按照发改价格规[]号要求, 暂停收取 三 个人账户服务费用

挂失存折、存单、银行卡 元笔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号令《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

银行卡同城、异地跨行取现

元笔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银行卡年费 元张年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个人出国存款证明

元笔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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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账户管理费

日均存款元以下的,元季(其中:已签约开立的代发工资账户、退休金账户、低保账户、医保账户、失业保险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免收)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法》的规定,实行市场调节的服务价格,参照同行业总行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个人短信银行

个人客户元月户部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四 对公账户服务费用

单位结算账户开户

元户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号令《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市场调节的服务价格,参照同行业总行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单位结算账户信息变更

元次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印鉴变更 元次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印鉴挂失 元次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 元年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单位结算账户信息查询(当年) 元次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单位结算账户信息查询(跨年)

元次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补制对账单(当年) 元次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补制对账单(跨年)

元次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补制回单 元份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电子回单柜租金 元年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企业短信银行

元月户部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银行汇票挂失费 按票面金额(不足元收取元) 发改价〔〕号 政府定价 按照发改价格规[]号要求, 暂停收取 支票挂失费 按票面金额(不足元收取元) 发改价〔〕号 政府定价

本票挂失费

按票面金额(不足元收取元)

发改价〔〕号

政府定价

按照发改价格规[]号要求, 暂停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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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个人电子业务

个人网银证书服务费 元年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号令《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市场调节的服务价格,参照同行业总行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证书冻结、换发、补发手续费 元笔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个人网银跨行转账大额支付交易邮电费 参照柜面电子汇划业务加急标准减半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个人网银跨行转账小额支付交易邮电费

参照柜面电子汇划业务标准减半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网银账户信息查询 免费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手机银行证书服务费 元年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手机银行转账汇款手续费

参照柜面同类业务标准减半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六 企业电子业务

企业网银证书服务费 元年人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第号令《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市场调节的服务价格,参照同行业总行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证书冻结、换发、补发手续费 元笔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企业网银跨行转账大额支付交易邮电费 参照柜面电子汇划业务加急标准减半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企业网银跨行转账小额支付交易邮电费

参照柜面电子汇划业务标准减半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企业网上代发工资业务手续费

元笔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网银账户信息查询 免费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账户信息查询

免费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工本费

元个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七 担保承诺业务

投标保函

年(含)以内:出具保函时按保函金

泸商办发〔〕号

市场调节价

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承包保函额的一次性收取,不低于元;年以上

至年(含):每年出具保函日按保函

金额的收取,不低于元。(经办行可

根据委托人保证金比例、担保风险程

度、金额大小、资信等情况在-的范

围内自行协商确定)泸商办发〔〕号市场调节价理委员会、国家发展改

革委〔〕第号令《商业

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

法》的规定,实行市场

调节的服务价格,参照

同行业总行制定的收费

标准执行

履约保函泸商办发〔〕号市场调节价预收(付)款退款保函泸商办发〔〕号市场调节价付款保函泸商办发〔〕号市场调节价

分期付款保函泸商办发〔〕号市场调节价

租赁保函泸商办发〔〕号市场调节价

债券偿付保函泸商办发〔〕号市场调节价

人工工资保函泸商办发〔〕号市场调节价

建设资本金保函泸商办发〔〕号市场调节价贷款意向书(小微企业免收)意向贷款金额的‰‰泸商办发〔〕号市场调节价贷款承诺函(小微企业免收)意向贷款金额的‰‰泸商办发〔〕号市场调节价资信证明(含企业守合同重信用登记表)每次收费-元泸商办发〔〕号市场调节价银行询证函、存款证明、资金证明元笔泸商办发〔〕号市场调节价

八其他

基本存款账户客户办理大额取现日累计取现超过万元的部分按‰收

取,最高收元

泸商办发〔〕号市场调节价

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国家发展改

革委〔〕第号令《商业

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

法》的规定,实行市场

调节的服务价格,参照

同行业总行制定的收费

标准执行

临时账户客户办理大额取现日累计取现超过万元的部分按‰收

取,最高收元

泸商办发〔〕号市场调节价

零钞清点整理(票面元以下,含元)枚(张)以下不收费,枚或张以上

收费,最低元笔,每增加枚或(张)

加收元。

泸商办发〔〕号市场调节价

资金监管(托管)服务费按监管(托管)金额的一定比例由托

管方和我行签订协议约定

泸商办发〔〕号市场调节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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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保险按双方协议收费泸商办发〔〕号市场调节价

代收水气费按双方协议收费泸商办发〔〕号市场调节价

委托贷款按双方协议收费泸商办发〔〕号市场调节价

代发工资每笔元泸商办发〔〕号市场调节价

备注: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银监会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规[]号)要求,

根据客户申请,对其指定的一个本行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免收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下同);客户未申请的,商业银行应主动对其在本行开立的唯一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免收年费和账户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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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内银行英文简称

ARCU安徽省农村信用社BJBANK北京银行 BJRCB北京农商行 BSB包商银行 BOHAIB渤海银行 BDCBANK保定银行 BOCFCB中银富登村镇银行JKRFCZYH长春经开融丰村镇银行CRCBANK重庆农村商业银行CSRCB常熟农商银行 CDCB成都银行 CCQTGB重庆三峡银行 CSCB长沙银行 CQBANK重庆银行 LYRTCZYH长春绿园融泰村镇银行BOCD承德银行 CCHRCZYH长春朝阳和润村镇银行BOCZ沧州银行 BOCY朝阳银行 CABANK长安银行 CDRCB成都农商银行 DRCBCL东莞农村商业银行HKBEA东亚银行 DLB大连银行 DYCCB东营银行 DZBANK德州银行 DLRCB大连农村商业银行 DYCB长城华西银行 BOD东莞银行 ORBANK鄂尔多斯银行 FXCB阜新银行 FDB富滇银行 FJNX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FJHXBC福建海峡银行 FBBANK富邦华一银行 GDB广发银行 GDRCC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GZRCU贵州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NYBANK广东南粤银行 BGB广西北部湾银行 GRCB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GSBANK甘肃银行 GYCB贵阳银行 GHB广东华兴银行 GXRCU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GZB赣州银行 ZYCBANK贵州银行 GLBANK桂林银行 GSRCU甘肃省农村信用社 HXBANK华夏银行 BOHN海南省农村信用社 UBCHN海口联合农商银行 HURCB湖北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EGBANK恒丰银行 HANABANK韩亚银行 HSBANK徽商银行 HRXJB华融湘江银行 HBC湖北银行 HLDB葫芦岛银行 HSBK衡水市商业银行 BHB河北银行 HZCB杭州银行 HBRCU河北省农村信用社 HRBANK哈尔滨银行 QYBANK韩国企业银行 HNRCU河南省农村信用社 HNRCC湖南省农村信用社 HDBANK邯郸银行 HLJRCU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HKB汉口银行 HZCCB湖州银行 HSCZB湖商村镇银行 COMM交通银行 JSBANK江苏银行 JSRCU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JXRCU江西省农村信用社 JSB晋商银行 JHBANK金华银行 BOJZ锦州银行 JZCBANK焦作中旅银行 JZBANK晋中银行 JLBANK吉林银行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银监发〔2009〕71号 机关各部门,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加大项目融资业务风险治理,促进项目融资业务健康进展,银监会制定了《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监分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九年七月十八日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第一条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项目融资业务健康进展,有效治理项目融资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治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固定资产贷款治理暂行方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治理机构批 准设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开展项目融资业务,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项目融资,是指符合以下特点的贷款: (一)贷款用途通常是用于建筑一个或一组大型生产装置、基础设施、房地产项目或其他项目,包括对在建或已建项目的再融资; (二)借款人通常是为建设、经营该项目或为该项目融资而专门组建的企事业法人,包括要紧从事该项目建设、经营或融资的既有企事业法人;

(三)还款资金来源要紧依靠该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补贴收入或其他收入,一样不具备其他还款来源。 第四条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具备对所从事项目的风险识不和治理能力,配备业务开展所需要的专业人员,建立完善的操作流程和风险治理机制。 贷款人能够按照需要,托付或者要求借款人托付具备有关资质的独立中介机构为项目提供法律、税务、保险、技术、环保和监理等方面的专业意见或服务。 第五条贷款人提供项目融资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和投资治理等有关政策。 第六条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充分识不和评估融资项目中存在的建设期风险和经营期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筹资风险、完工风险、产品市场风险、超支风险、原材料风险、营运风险、汇率风险、环保风险和其他有关风险。 第七条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以偿债能力分析为核心,重点从项目技术可行性、财务可行性和还款来源可靠性等方面评估项目风险,充分考虑政策变化、市场波动等不确定因素对项目的阻碍,审慎推测项目的以后收益和现金流。 第八条贷款人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项目风险水平和自身风险承担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 第九条贷款人应当按照项目推测现金流和投资回收期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还款打算。 第十条贷款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利率治理的有关规定,按照风险收益匹配原则,综合考虑项目风险、风险缓释措施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利率。 贷款人能够按照项目融资在不同时期的风险特点和水平,采纳不同的贷款利率。

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

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浅析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中存在的问题银行作为高负债经营的行业,能否盈利关键在于能否扩大负债规模尤其是存款负债。在银行市场竞争激烈的条件下,谁能率先进行金融产品创新,增加存款,扩大经营,谁就能增加盈利,在竞争中居于有利地位。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产品指的是商业银行向市场提供的,能够满足市场上客户的新的需要的,与资金相关联的服务。金融创新产品的研发是商业银行的一项重要任务,它可以实现商业银行自身发展的需要,转移风险、规避管制、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达到利润最大化、提升商业银行的社会形象、创建银行品牌、增强综合竞争力,在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发展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自主研发能力较差,产品的推出重规模、轻效益。 近年来,我国银行创新产品的品种日益丰富,如目前已推出的理财创新产品有百余种(见下表),但这些创新产品多以吸纳性、移植性为主,即通过模仿国外或同业的创新产品进行产品研发。例如,我国的保理业务、福费廷业务等,都是通过国外引进的。其次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一家银行自主研发出来的产品很快会被别的银行仿效。再则产品推出的动机很明显是为了抢占市场份额,而不是真正从本银行的利益出发,效益观念淡薄。主要的表现有:每年推出的新银行卡中睡眠卡的数量相当大;人民币理财业务的推出目的主要是为了避免储蓄流向他行。

(二)银行产品创新缺乏整体的规划性。 商业银行产品创新缺乏长远的设计和规划,银行内部各个部门仅从本部门局部利益出发,彼此之间缺少信息的交流,使得产品的

商业银行综合业务系统操作手册

商业银行综合业务系统操作手册 商业银行正日综合业务系统(前台)操作手册商业银行综合业务系统营业窗口操作手册商业银行1.前言82.系统特点及环境介绍92.1系统特点说明92.1.1核心会计92.1.2客户化管理92.1.3综合柜员制。92.1.4多平台系统操作。92.2运行环境和主要硬件配置92.2.1运行环境92.2.2主要硬件配置92.3系统进入和退出102.3.1进入102.3.2退出103.通用操作113.1窗口通用操作113.2业务通用操作113.3日常业务处理流程133.4柜员管理133.5钱箱管理143.6凭证管理143.6.1凭证种类及使用143.6.2现金管理153.6.3主要交易及应用153.6.4一般流程及操作说明153.7日终轧帐处理173.7.1综述173.7.2日终业务轧平173.7.3柜员日终业务轧平173.7.4营业网点日终业务轧平 173.7.5次日业务轧平183.8通用流程183.8.1普通账户183.8.2一卡通账户193.8.3一本通.一卡通的销户193.8.4通用规定193.8.5其他业务19 (1)冲账19 (2)补账19 (3)冲开户20 (4)冲销户203.8.6特殊业务20 (1)特殊业务申请书20 (2)需要填写“特殊业务申请书”的业务范围20 (3)特殊业务说明203.8.7通存通兑21 (1)通存通兑基本规定21 (2)通存通兑业务范围21 (3)通存通兑清算原则224.公共交易234.1存款业务244.1.1开户244.1.2存款274.1.3取款284.1.4转帐294.1.5结清304.1.6销户314.2贷款业务334.2.1借据录入344.2.2贷款发放364.2.3

(整理)商业银行IT系统架构.

商业银行IT系统概述 商业银行IT系统的分类 ?商业银行IT系统按功能划分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业务系统、管理信息系统、渠道系 统、其他系统。 ?按使用范围分大致可分为总行级系统和部门级系统,前者如核心业务系统,特点是 全行上下统一版本。后者如分行特色业务,第三方存管,外汇交易系统等。特点是系统只局限于某个机构在使用,或者说不同机构使用的版本,功能差异很大。 银行IT系统总体架构 一个IT系统的评价标准 ?处理正确性 ?效率 ?稳定性

?开放性 ?界面友好性 ?易维护性 ?可扩展性 ?交易安全性 ?配置灵活性 ?连接兼容性 ?平台兼容性 产品化与定制化 ?对银行IT公司来讲,产品化与定制化是银行项目的两种形式。产品化指公司的系统 拿到客户环境,只需做一些参数的设置和少量的修改即能基本满足客户的要求,反之,定制化指公司为客户量身定做系统。 ?系统的产品化设计时,需要设计人员有足够的业务前瞻性和灵活性,难度很大。但 无疑产品化是银行IT公司长久发展的必然选择,而定制系统则是在产品化之前积累经验的一种途径。 ?由于银行业务的复杂性和银行机构的多样性,在业务系统方面,基本上还是以定制 为主。反观在渠道类系统等各行需求差异不大的场合,则以产品化为主。 商业银行IT系统常用的技术 ●商业银行的IT系统,在业务和交易系统层次主要有J2EE、C、COBOL(大机)、PRG(400 平台)、PL/SQL、CICS、TUXEDO、MQ等技术。在低端的一些应用,如OA、报表展示等场合,也有用NOTES、VBA、JSP、PASCAL、.NET等。 ●个人认为:以下技术目前或不久的将来,将是应用的热点: ?应用整合、构件技术(ESB、EAI、SOA、TIBCO等) ?(影像)工作流、BPM、内容管理技术(信贷审批、作业中心等) ?规则引擎技术(信用卡反欺诈,反洗钱等) ?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技术(CRM、卡业务分析)

长江商业银行笔试题型考试题面试题大全

目录 长江商业银行笔试题笔经 (1) 长江商业银行面试题面经 (2) 长江商业银行笔试题笔经 2012笔试 长江商业银行笔试,去了接近150人,五个考场。我非常觉得凡是投简历的都收到笔试通知了。 笔试从早晨八点半考到十二点一刻,三份试卷:银行基础、行测、申论。 银行公共基础应该对金融、会计专业的很有利,都比较基础。三个主观题是:银行为什么是特殊的企业;错帐改正的办法;风险型决策与不确定性决策是否相同。 行测就是缩小版的行测,还是那几类题目,比公考简单。平时可以练练练出来,不练也没事。 最后申论一个半小时三道题目,材料是温州金融改革相关。 哎,就写这么点笔经,至少以后的人知道题型了可以有针对性的看。 2013笔试 考的是行测,申论和银行基础知识,这次申论考的是诚信问题,银行基础知识涉及经济学的内容。 2014笔试 最近的一次考试考的也是行测,申论和银行基础专业知识。银行基础知识方面主要是

银行公共基础,也有会计方面的内容。申论方面的题包括视频安全问题,老人摔倒问题,还有对监管信任的问题。差不多就是这些,长江商业银行笔试复习可以去看看,有这方面最新的笔试复习资料,效果挺不错的,还可以了解到最新的复习重点。 长江商业银行面试题面经 面试经历 总共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而且一点都没有问到专业问题,只是很形式问了几个问题如下: 1、谈谈自己的个性 2、有什么兴趣爱好 3、怎么知道他们公司的 4、平时生活情况是怎样的 5、最后问我有什么问题需要问他的 出门的时候,他倒是问我离他们公司远不远,我说不远。整个面试就这样,后来回来了才想起来从头到尾三次面试都没有谈到薪资待遇,而且三面的时候跟走过场一样,觉得自己真的没戏了。 面试官提出的问题 面试经历 先是通知笔试,笔试过了之后面试,直接间隔打月一个礼拜,面试的时候真的很生气,我是最后一个,前面面了很长时间,1点15分准时去,7点我才面试,等了5个多小时,饿的头晕眼花的,还面试呢,都没力气说话了,上午从无锡赶过去,所以就吃了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通知 【法规类别】银行监管 【发文字号】银监发[2009]71号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07.18 【实施日期】2009.10.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通知 (银监发〔2009〕71号) 机关各部门,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加强项目融资业务风险管理,促进项目融资业务健康发展,银监会制定了《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监分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九年七月十八日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 第一条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项目融资业务健康发展,有效管理项目融资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开展项目融资业务,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项目融资,是指符合以下特征的贷款: (一)贷款用途通常是用于建造一个或一组大型生产装置、基础设施、房地产项目或其他项目,包括对在建或已建项目的再融资; (二)借款人通常是为建设、经营该项目或为该项目融资而专门组建的企事业法人,包括主要从事该项目建设、经营或融资的既有企事业法人; (三)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依赖该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补贴收入或其他收入,一般不具备其他还款来源。 第四条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具备对所从事项目的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配备业务开展所需要的专业人员,建立完善的操作流程和风险管理机制。 贷款人可以根据需要,委托或者要求借款人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独立中介机构为项目提供法律、税务、保险、技术、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9[1].19)

-------------------------------------------------------------------------------- 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以及国家信息安全相关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商业银行。 政策性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信息科技是指计算机、通信、微电子和软件工程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商业银行业务交易处理、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的应用,并包括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建立完整的管理组织架构,制订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信息科技风险,是指信息科技在商业银行运用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管理缺陷产生的操作、法律和声誉等风险。 第五条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实现对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促进商业银行安全、持续、稳健运行,推动业务创新,提高信息技术使用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二章信息科技治理 第六条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是本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指引的贯彻落实。 第七条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应履行以下信息科技管理职责: (一)遵守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信息科技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相关监管要求。 (二)审查批准信息科技战略,确保其与银行的总体业务战略和重大策略相一致。评估信息科技及其风险管理工作的总体效果和效率。 (三)掌握a主要的信息科技风险,确定可接受的风险级别,确保相关风险能够被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四)规范职业道德行为和廉洁标准,增强内部文化建设,提高全体人员对信息科技风险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五)设立一个由来自高级管理层、信息科技部门和主要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的专门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各项职责的落实,定期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汇报信息科技战略规划的执行、信息科技预算和实际支出、信息科技的整体状况。 (六)在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的基础上进行信息科技治理,形成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信息科技治理组织结构。加强信息科技专业队伍的建设,建立人才激励机制。 (七)确保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独立有效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审计,对审计报告进行确认并落实整改。

9号文:商业银行同业融资管理办法总结

商业银行同业融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商业银行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同业融资经营行为,为促进同业融资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务定义 本办法所称同业融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向各类金融机构开展的资金融入和融出业务。主要业务类型包括:同业拆借、同业借款、同业账户透支、同业代付、同业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等。 第三条适用对象 本办法所称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政策性银行、中资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外国银行分行,以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确定的其他金融机构。 第四条总要求 商业银行开展同业融资业务,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建立健全相应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遵循协商自愿、诚信自律和风险自担的原则。 第五条监管权 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商业银行与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同业融资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业务管理 第六条管理体系 商业银行应当具有健全的同业融资业务管理架构、政策制度、操作规程以及计算机支付系统,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针对不同类型同业融资业务实施分类管理。 第七条业务流程 商业银行应当认真做好同业融资业务的尽职调查、审查审批和存续期管理工作,确保交易对手金融机构符合相关资信条件、交易背景真实、资金用途合法合规、业务风险可控。 第八条同业拆借 商业银行开展的同业拆借业务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金融机构之间通过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进行的无担保资金融通行为。同业拆借交易应当遵循中国人民银行《同业拆借管理办法》及本办法相关规定。第九条同业借款 商业银行开展的同业借款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在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网络之外,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出资金的业务行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借款资格要求。 第十条同业账户透支 商业银行开展的同业账户透支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满足金融机构因结算目的产生的临时性资金周转需要,允许该金融机构通过法人结算账户透支获取资金的业务行为。 第十一条同业代付

商业银行信息管理系统

《信息系统分析与集成》 课程论文 题目商业银行信息管理系统分析 学生姓名 学号 专业 任课教师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商业银行信息管理系统 摘要:在我国的金融行业中,拥有自己的管理信息系统在很大程度上为银行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论文主要研究管理信息系统在中国商业银行中的开发应用情况,通过系统需求分析,系统设计分析以及系统功能的实现,进一步深入了解了中国商业银行管理信息系统的运用情况和运用效果,探寻管理信息系统在金融行业发展中的影响,以及对商业银行管理信息系统在未来的发展中提出建议。 关键字:信息系统;商业银行;信息管理。 1.背景 激烈的市场竞争给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挑战,面对纷繁复杂、数量巨大的信息资源,商业银行如何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对信息资源进行有效的管理,将成为经营成败的关键。近几年来,我国银行业的电子化进程有了长足的发展,目前正在进行主机延伸、数据结构调整、新一代综合业务系统的推广等一系列工作,这都对数据资源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国的商业银行业应秉承以储户为中心, 实现储户价值的战略理念, 在产品和服务设计上,在组织结构或管理结构的调整上,都必须从储户角度出发来考虑, 做到为每一个目标储户提供满意服务,而不再是以前那种为“一群顾客”服务的观念。通过贯彻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 建立全方位满足顾客的具体措施,最终建立“优质服务型”的竞争优势。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给商业银行的信息化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商业银行管理信息系统是为商业银行内部的工作人员和商业银行的管理人员服务的。在日常的工作中商业银行管理信息系统能够为员工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资源,使工作流程简化、提高效率、节省时间。 2.企业需求分析 2.1企业组织与功能结构分析 2.1.1组织结构分析 (1)组织结构调查内容 商业银行由业务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营业部、信息科技部、储户部和法律事务部组成。其中业务部管理营业部和储户部;信息科技部为各个部门提供信息技术保障;营业部获得的储户信息传递给储户部,人力部的人员调配信息将传递给人力资源部;各个营业部每天的资金信息会汇总到业务部,便于管理和整理;业务部汇总的信息传递到财务部。 各组织之间的信息传递是通过各种票据实现的,在传递过程中容易出现各种错误和遗漏,可能导致整个组织信息的错误,如业务部的人员调动可能无法及时上报到人力资源部,使得可能存在同一个人员被安排不同的工作的情况;又如业务部在上报财务部业务时可能遗漏了某一天的信息,事后发现时则要对整个财务报表进行修改等等。因此,新建立的信息系统要求各个部门之间能够获得该部门所需的必要信息,而且能够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便于操作,具有检错能力以降低人为疏忽造成的损失。

全国所有银行名称

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 邮政储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合资银行: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厦门国际银行、华一银行、华商银行、中信嘉华银行(中国) 外资银行:花旗银行(中国)、渣打银行(中国)、瑞穗实业银行(中国)、三井住友银行(中国)、星展银行(中国)、三菱东京日联银行(中国)、苏格兰皇家银行(原荷兰银行)(中国)、华侨银行(中国)、摩根士丹利国际银行(中国)、摩根大通银行(中国)、韩国友利银行(中国)、大华银行(中国)、韩亚银行(中国)、韩国企业银行(中国)、德意志银行(中国)、东方汇理银行(中国)、宁波国际银行、华美银行(中国)、法国巴黎银行(中国)、东方汇理银行(中国)、新韩银行(中国)、韩国外换银行(中国)、泰国盘谷银行(中国)、菲律宾首都银行(中国)、正信银行、法国兴业银行(中国)、澳新银行(中国)、山口银行、横滨银行、名古屋银行、瑞士宝盛银行 港资银行汇丰银行(中国)、东亚银行(中国)、恒生银行(中国)、永亨银行(中国)、南洋商业银行(中国)、协和银行、大新银行(中国) 台资银行台湾永丰银行、台湾土地银行、国泰世华银行、彰化商业银行、台湾第一银行、合作金库银行、台湾工业银行、台北富邦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 1、北京银行、北京农商银行(原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1)、天津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原天津农村合作银行)、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 2、河北省:河北银行、邢台银行、唐山市商业银行、秦皇岛市商业银行、沧州银行、承德银行、邯郸银行、保定市商业银行、廊坊银行、张家口市商业银行、衡水市商业银行、沧州融信农村商业银行、河北文山农村商业银行(筹) 3、内蒙古:包商银行、内蒙古银行、乌海银行、鄂尔多斯银行、鄂尔多斯东胜农村商业银行、阿拉善农村商业银行、巴彦淖尔河套农村商业银行

农村商业银行项目融资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农村商业银行项目融资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融资业务管理,有效防控项目融资风险,促进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贷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融资是指同时符合以下特征的贷款: (一)贷款用途通常是用于建造一个或一组大型生产装置、基础设施或其他项目。 (二)借款人通常是为建设、经营该项目或为该项目融资而专门组建的企事业法人,也包括主要从事该项目建设、经营或融资的既有企事业法人。 (三)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依赖该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补贴收入或其他收入,一般不具备其他还款来源。 第三条项目融资业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落实项目资本金。 (二)审慎评估并全程关注、监控项目现金流和收益。 (三)建立明确合理的项目建设期和经营期风险分担机制,风险与收益相匹配。 (四)根据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进度做好贷款发放和分期还款安排。 第四条项目融资应纳入对借款人及借款人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额度管理。 第五条项目融资业务由本行一级支行(含总行营业部,下同)客户部或公司业务部受理。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授信条件 第六条借款人和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 (二)借款人在本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三)借款人及主要股东信用状况良好,在银行融资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其他重大不良记录。 (四)国家对拟投资项目有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要求的,符合其要求。 (五)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环境保护、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城市规划、安全生产等方面政策和本行信贷政策。 (六)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 (七)项目已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 (八)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其中,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资金不能用于缴交土地出让金。 (九)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本行受理项目融资业务时,应要求借款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提供以下申请材料,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有效:(一)借款人和项目发起人的法律证明文件,包括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文件、股东签字样本、借款人经过年检的贷款证或贷款卡等; (二)经审计的前两个年度财务报表和申请借款近期的财务报表。如为新建企业,只需提供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三)项目报批材料,主要包括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等部门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项目报批材料应符合政府部门分类管理、分级审批有关规定,由有权审批部门出具;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项目资本金和其他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及其落实情况证明资料。 (六)与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相关的合同、协议或意向性文件,如总承包合同、特许经营权协议、购买协议、原材料供应合同等。 (七)涉及担保的,还应提供贷款担保相关资料。 (八)本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三章贷款要素与管理要求 第八条项目融资金额应综合考虑项目投资需求、资本金比例要

商业银行银信合作金融服务方案

商业银行银信合作金融服务方案 商业银行根据信托公司的经营特色和资金管理的目标,从资产、负债及中间业务等方面可为信托公司提供产品齐全、操作便捷、灵活实用的一揽子金融服务方案。 一、资产业务 商业银行为信托公司提供的资产业务服务主要包括资金拆借、信贷资产转让、投融资组合方案。 (一)资金拆借 资金拆借是同业金融机构之间融通短期资金的业务。考虑到信托公司可能出现临时资金缺口,商业银行可满足信托公司短期(1天至7 天)资金的临时性周转要求,补充信托公司资金头寸,资金拆借价格为市场水平。 业务流程如下: ⑴商业银行给予信托公司资金拆借额度,在该额度内商业银行可随时满足信托公司的短期(7 天以内)资金拆借需求; ⑵信托公司出现临时性资金缺口时向商业银行提出拆借申请; ⑶商业银行向信托公司划拨拆借资金,信托公司于拆借到期日将资金本金和利息一并划入商业银行指定账户。 (二)信贷资产转让 信贷资产转让是银行与信托公司之间买卖一笔或一组在其经营范围内合规发放、且尚未到期的信贷资产的业务。通过信贷资产转让的合作,双方可达到调节资金头寸,调整信贷结构,优化资产负债比例的目的。银行向信托公司的信贷资产转让主要为卖断型。

卖断型信贷资产转让 卖断型信贷资产转让指双方根据经营合作的需要,信贷资产的卖方将信贷资产的风险与报酬全部转让给买方而不进行回购,以获取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并利用信贷资产的原始利率与转让利率的差价获得收益。信贷资产转让期间,被转让的信贷资产将剥离卖方的财务报表,因此可以达到调整卖方资产结构,优化资产负债比例的要求,同时加强卖方同业资产结构管理及资产流动性管理。 业务流程如下: ⑴商业银行向借款人发放一笔或一组贷款; ⑵发生资产转让之前借款人定期向商业银行支付利息,并由商业银行对该笔资产进行管理; ⑶信托公司对借款人资质进行审核,给予授信,并同意受让商业银行持有的对该借款人的债权; ⑷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签署卖断型资产转让协议,将标的资产卖断予信托公司; ⑸信托公司向商业银行支付转让标的价款; ⑹信托公司对受让债权进行管理,定期从借款人处收取利息,到期收回本

商业银行信息管理系统

商业银行信息管理 系统

《信息系统分析与集成》 课程论文 题目商业银行信息管理系统分析 学生姓名 学号 专业 任课教师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商业银行信息管理系统 摘要:在中国的金融行业中,拥有自己的管理信息系统在很大程度上为银行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论文主要研究管理信息系统在中国商业银行中的开发应用情况,经过系统需求分析,系统设计分析以及系统功能的实现,进一步深入了解了中国商业银行管理信息系统的运用情况和运用效果,探寻管理信息系统在金融行业发展中的影响,以及对商业银行管理信息系统在未来的发展中提出建议。 关键字:信息系统;商业银行;信息管理。 1.背景 激烈的市场竞争给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挑战,面对纷繁复杂、数量巨大的信息资源,商业银行如何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对信息资源进行有效的管理,将成为经营成败的关键。近几年来,中国银行业的电子化进程有了长足的发展,当前正在进行主机延伸、数据结构调整、新一代综合业务系统的推广等一系列工作,这都对数据资源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国的商业银行业应秉承以储户为中心, 实现储户价值的战略理念, 在产品和服务设计上,在组织结构或管理结构的调整上,都必须从储户角度出发来考虑, 做到为每一个目标储户提供满意服务,而不再是以前那种为“一群顾客”服务的观念。经过贯彻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 建立全方位满足顾客的具体措施,最终建立“优质服务型”的竞争优势。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给商业银行的信息化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商业银行管理信息系统是为商业银行

内部的工作人员和商业银行的管理人员服务的。在日常的工作中商业银行管理信息系统能够为员工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资源,使工作流程简化、提高效率、节省时间。 2.企业需求分析 2.1企业组织与功能结构分析 2.1.1组织结构分析 (1)组织结构调查内容 商业银行由业务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营业部、信息科技部、储户部和法律事务部组成。其中业务部管理营业部和储户部;信息科技部为各个部门提供信息技术保障;营业部获得的储户信息传递给储户部,人力部的人员调配信息将传递给人力资源部;各个营业部每天的资金信息会汇总到业务部,便于管理和整理;业务部汇总的信息传递到财务部。 各组织之间的信息传递是经过各种票据实现的,在传递过程中容易出现各种错误和遗漏,可能导致整个组织信息的错误,如业务部的人员调动可能无法及时上报到人力资源部,使得可能存在同一个人员被安排不同的工作的情况;又如业务部在上报财务部业务时可能遗漏了某一天的信息,事后发现时则要对整个财务报表进行修改等等。因此,新建立的信息系统要求各个部门之间能够获得该部门所需的必要信息,而且能够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能够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便于操作,具有检错能力以降低人为疏忽造成的损失。 (2)组织机构图

商业银行项目融资风险防范研究

商业银行项目融资风险防范研究 发表时间:2018-10-15T10:34:32.140Z 来源:《知识-力量》2018年10月下作者:雷焕华 [导读]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商业银行抓住融资机会,不断发展与创新。然而商业银行项目融资在政策风险、利率和通货膨胀风险、评估鉴定风险、再融资风险和社会环境风险的特殊性上存在着问题 (西安工程大学,陕西西安 710048)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商业银行抓住融资机会,不断发展与创新。然而商业银行项目融资在政策风险、利率和通货膨胀风险、评估鉴定风险、再融资风险和社会环境风险的特殊性上存在着问题,因此我国银行在融资项目上存在着风险性,包括没有充分认识到项目融资的特殊性,缺乏风险防范意识,项目融资的主体不一致使风险管理工作举步维艰,项目融资信用结构存在漏洞,项目融资缺乏风险监管机制以及融资要素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为了有效防范商业银行项目融资风险,银行要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风险管理工作的监管力度,完善现有的风险监管机制以及制定相关的保护性条款。 关键词:商业银行;项目融资;风险;防范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商业银行也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不断发展与创新。但是,商业银行项目融资存在一定的风险,需要对这些风险加以防范,才能够使商业银行更好更快地发展。 1商业银行项目融资的内涵 项目融资作为商业银行新推出的贷款种类,异于传统的融资形式。传统的融资方式参照条件单一,注重对公司的盈利能力进行量化分析;而新型的融资方式在考核融资项目时,银行方面会根据该公司的固有资产、运营收益、负债情况,及现金流量等诸多因素进行分析整合。传统的融资模式侧重于公司的资金实力和发展全景,对融资项目的后期收益缺乏考察和了解,造成本末倒置的尴尬局面。项目融资一改传统融资在该方面上存在的纰漏,在贷款业务受理期间对工程固定资产价值评估和未来可偿还贷款的净现金流量两个方面双管齐下,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银行自身的项目融资风险。 2商业银行项目融资风险分析 商业银行的项目融资处于发展阶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与其融资项目的特殊性有着必然的联系。项目融资贷款的特殊性及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政策风险。重大工程项目比如公路建设,天然气管道等,与公共设施建设相交汇的项目,往往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保护。因此,在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国家政策上的变动和调控,会使得银行核算的原有项目产值和净现金流量产生差值,加剧了金融机构的投资风险。 第二,利率和通货膨胀风险。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银行在进行成本核算的过程中对通货膨胀类的操作难免会与现实的通货膨胀产生差值。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银行弥补融资项目中的资金缺口,这种隐性的利率损失危机,使得融资项目的风险性有待研究和改进。 第三,评估鉴定风险。该类项目融资主要是针对自然资源的开发等项目,然而由于资源储备量不能进行科学准确的预算和统计,因此在该方面的项目融资也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风险性问题。 第四,再融资风险。该类风险主要是银行方面在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提供一定的资金来源,并为项目后续运营再提供一笔资金,作为项目生产运营的基础启动资金。再融资风险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由于贷款数额巨大,就我国目前形势来看,企业往往选择多家银行贷款,因此银行之间难免在本金和利率的收回时间上产生冲突,给银行方面造成一定的损失。其次如果项目公司没有筹集到再融资,将会对项目的后期运营造成一定的影响,导致银行方面无法从项目建成后的现金流量中收回本金和利润。 3商业银行项目融资风险防范措施 3.1加强风险防范意识 我国项目融资处于起步阶段,短时间银行也不能形成一套科学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因此银行在参与整个融资项目过程中需要根据其项目的特殊性进行风险性预警。银行方面需要不断的优化自身人力资源的配置。人力资源的优化分为两个方向,一方面银行可以挖掘优秀且经验丰富的优秀员工或是提高招聘门槛招聘资质优秀的储备人才。另一方面银行可以对项目风险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为银行自身发展培养打造一支金融知识储备扎实、融资经验丰富、风险管理嫁接手段高超的优质团队。 3.2加强对风险管理工作的监管力度 目前我国没有充分利用其宏观调控的优势,在对融资项目的监管力度上有所欠缺。大型的融资项目尤其是与公共设施交汇的项目,政府方面应该设立专门主管机构进行监管,在土建工程中扮演着尤为重要的角色。首先,政府应该努力营造一个相对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并制定出一系列政策来保障工程的正常运转。同时需完善概念模糊、弹性较大的法律规范,为融资项目的正常运营创造适宜的市场环境。其次,金融机构在对借贷方进行有效的信用审核后,应简化繁琐的手续过程,确保资金到位及时解决中小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燃眉之急,及时开工,避免延误工期。银行方面而言,首先需要及时引进先进的风险管理机制,以此为基点加强对风险管理工作的监督。 3.3完善现有的风险监管机制 当下我国银行风险管理机制发展周期短,积累经验不足,因此可以积极借鉴经验丰富的西方国家,并根据我国金融市场特点做出因地制宜的调整。商业银行要重视对银行人才的培养,优秀的工作人员可以在银行及时预防排查可控风险的条件下,极大程度地提高银行在融资项目上的收入,实现利益的最大化。银行可以派出优秀人才到国外进行实习考察,学习西方先进经验,与现有的风险防范机制中的短板进行互补。 3.4制定相关的保护性条款 首先,商业银行在参与整个融资过程中需要对融资项目规模进行综合客观的分析和考核,对融资金额要根据项目后期收益和发展前景以及贷款企业的信用程度和银行自身的可利用资金额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划定出融资额度范围。其次,完善项目融资方面的法律制度,是降低商业银行融资风险的前提。我国的融资在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正处于快速成长期,而目前国内的融资法律并不完善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在关键的信息点上概念模糊。科学严谨的政策法规对于为商业银行的资金投入起到了一定的保障作用。由于我国金融市场的特殊性,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的制定应基于我国市场项目融资的特殊性进行分析和考虑,我国可以根据融资项目的共通性问题进行集

浅谈商业银行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金融创新(一)

浅谈商业银行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的金融创新(一) 具体而言,资产规模大于兆元新台币的台湾本地银行为12家,5000亿新台币至兆元新台币的本地银行5家,1000亿新台币至5000亿新台币银行17家,小于1000亿新台币的银行3家。相比而言,大陆国有商业银行资产总额40.1兆元,四大银行资产均已超8兆人民币;大陆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大于台湾最大银行者也不在少数。 与营运规模相联系的一个特征是:台湾银行业市场集中较低。以前五大银行的市场占有率来衡量,台湾2009年的市场占有率为34.6%(以资产总额计),39.7%(以净资产计),21.4%(以分行数量计),32.9%(以存放款余额计)。更有占银行总数量1/4左右的台湾本地小型银行,每家市占率不到1%。从国际横向比较来看,我国台湾地区前五大银行的市场占有率是较低的。 (2)本地银行的市场占有率非常高。在2009年,以资产总量占银行业总量的比重来看,台湾本地银行的占比达到了74.96%;其净资产占整个银行业比重为82.91%;本地银行当年的存款余额为214463亿元新台币,占总量的75.51%;贷款余额为168038亿元新台币,占比高达91.68%。以这四个指标来衡量,外国银行在台分行的市场占有率都不超过6%。台湾银行业的市场竞争主体是台湾本地银行。造成如此状况的原因:一是因为对外国银行的进入有严格的审查,对外银在台能够从事的业务也有一系列规定;二是外银在台更多地选择了存贷款之外的其他业务。 (3)银行整体规模增长平稳。以总资产、净资产、存款余额、贷款余额四个指标来衡量,台湾本地银行和外国银行在台分行2001年至2009年的复合增长率在5%左右。两者总资产从23兆元新台币增长至32兆元新台币,净资产从1.6兆增长至1.9兆元新台币,存款余额从15兆增加到22兆元新台币,贷款余额从13兆增加到17兆元新台币。 (4)资产质量较好,基本渡过“双卡风暴”。对银行资产质量的指标之一是逾期贷款比例。逾期贷款的定义是:到期未偿还,已达相当时日的贷款。而逾期贷款比例是以逾期贷款金额除以贷款总金额。 2005年以来台湾由于信用卡和现金卡的发放数量过多,造成了呆账转销率的上升,甚至部分银行的亏损,这种情况在2008年后得到较大改善,不良资产对银行业的影响减小。 2.其他指标。 (1)信用风险。以不动产为担保抵押品的比重持续上升。由于经济增长前景仍然不明确,与不动产相关贷款的信用风险可能上升。 2008年台湾银行业贷款总量约7.5兆元新台币,其中最大部分为对制造业的贷款,占总量的47%;而这其中又以对电子电机机械相关产业贷款为最多,约为1.65兆元,占贷款总量约20%。台湾在2008年的出口下降约40%,中小企业偿债及再融资的能力都有所下降。银行的信用风险也因此可能上升。 (2)流动性风险。相比外国银行在台分行,台湾本地银行的存款保持了平稳增长,资金供给充裕。对于要求的7%的法定流动比率,台湾本地银行与外国银行都大大超过这个标准。 从资金来源和运用的分析中同样可以看到,本地银行以较稳定的客户存款为主要资金来源(占资金来源总量的80%);在资金运用方面,除了贷款占总量的53.9%(外银为23.3%),台湾本地银行更多的将资金置于中央银行及同业存款(占总量的23%,外银为14.8%),表明本地银行资金运用相当谨慎。 (3)资本充足率。2008年底台湾本地银行的自有资本占风险性资产比率为11%,这比世界其他地区稍低。 二、对我国台湾本地银行的盈利性分析 1.盈利性较差的台湾本地银行。2009年台湾本地银行的税前盈余为755亿元新台币,ROE(净资产收益率)在2001-2009的九年间基本上低于10%,在2002年甚至低至-6.9%。国际上公认银行业ROE的正常水平在15%~20%,台湾银行业明显低于这个水平。 2.本地银行盈利性较差的原因。

商业银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XX银行 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 银行 (下称 “本行” )信息安全管理,防范信息技术风险,保障本行计算机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和稳定运行,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 《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暂行规定》等,特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安全管理, 是指在本行信息化项目立项、 建设、 运行、 维护及废止等过程中保障信息及其相关系统、环境、网络和操作安全的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行信息安全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 由分管领导负责。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 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落实部门与个人信息安全责任。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所有使用本行网络或信息资源的其他外部机构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保障 第五条 常设由本行领导、各部室负责人及信息安全员组成的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决策信息安全重大事宜。 第六条 各部室、各分支机构应指定至少一名信息安全员,配合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开展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信息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相关管理制度及要求在本部室的落实。。 第七条 本行应建立与信息安全监管机构的联系,及时报告各类信息安全事件并获取专业支持。 第八条 本行应建立与外部信息安全专业机构、专家的联系,及时跟踪行业趋势,学习各类先进的标准和评估方法。 第三章 人员管理 第九条 本行所有工作人员根据不同的岗位或工作范围,履行相应的信息安全保障职责。日常员工信息安全行为准则参见《 银行员工信息安全手册》 。 第一节 信息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办法所指信息安全管理人员包括本行信息安全领导小组和信息安全工作小组成员。 第十一条 应选派政治思想过硬、具有较高计算机水平的人员从事信息安全管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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