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环境保护法的立法与完善

论我国环境保护法的立法与完善
论我国环境保护法的立法与完善

论我国环境保护法的立法与完善

我国的第一部正式的《环境保护法》颁布至今,已经二十年了,它是我国环境立法和实践工作的又一座里程碑。现行《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法学领域的一项重要成果,它为环境法律关系的调整设定了一系列制度,也曾经解决了一定的环境法律问题,在保护环境特别是控制污染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它作为我国环境保护领域的一项基本法律,指导着我国环境保护的各项工作。但是,历史的局限性,自身法律规定不完善和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也影响了《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效果,其在环境保护实践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削弱,应做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标签:环境保护法;立法;完善

1 我国环境保护立法的历史的发展

在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的影响下,1973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这一法规文件是入国后来于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的雏形。文件中规定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保护工作方针,并就全面规划、工业的合理布局、改善老城市的环境、综合利用、土壤和植物的保护、水系和海域的管理、植树造林、环境监测、环境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环境保护投资和设备等十个方面的问题,作了较全面的规定。197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次对环境保护作了规定:“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这就为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和以后的环境立法提供了宪法依据。在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的基础上,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 《环境保护法》的局限性和存在的缺陷

在我国,尽管已有环境公益诉讼的案例,但其诉讼过程的艰辛和法律适用的尴尬无不表明我国有关环境公益诉讼法律的缺失。《环境保护法》第6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环境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此规定与环境公益诉讼有关,但由于规定过于抽象,缺乏可操作性,使这些零星的与环境诉讼公益相关的规定在实践中无法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另外,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环境污染也越来越严重。近年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日益增多。江河水污染、城市污染、噪声污染等等事故层出不穷。虽然现行《环境保护法》对环境污染的防治做出了相关规定,如第二十九条:“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但是这种“出现一个,治理一个”的方法却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新《环保法》试题及答案

新《环境保护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新修订的《环保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C 。 A、环境保护税 B、经费 C、排污费 2、新修订的《环保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 A 和有关部门备案。 A、国务院 B、地方政府 C、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3、新修订的《环保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A 应当在编制时向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 A、建设单位 B、审批单位 C、监督单位 4、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 C 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A、一 B、二 C、三 5、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及其所属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经 B 环境保护部门认可的,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A、市级以上 B、省级以上 C、国务院 6、对案件所涉的环境污染专门性问题难以确定的,由 B 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或者由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指定的机构出具检验报告。 A、环境污染 B、司法 C、物证 7、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 C 编制。 A、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B、企业环境保护部门 C、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8、排放许可证制度是以 A 为目标。 A、改善环境质量 B、控制污染物总量 C、整治环境污染 9、当前解决好环境保护问题要坚持污染防治与 A 并重的原则。 A、生态保护 B、节约资源 C、废物利用 10、新修订的《环保法》共 B 章 B 条。 A、六 68 B、七 70 C、八 69 11、防治污染的设施应当符合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不得擅自 A A、拆除或者闲置 B停用或者损坏 C、变更或者闲置 12、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A 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

浅论环境法的调整对象

浅论环境法的调整对象

其次,从哲学层面上讲,人与人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是客观存在的。对于人而言,也是同等重要的。马克思,恩格斯在《费尔巴哈》一文中提到: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与自然界的关系(1)。又说,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观念,思维,人们的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关系的直接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产物也是这样。这些个人所产生的观念,是关于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或者是他们之间的关系,或者是关于他们自己的关于肉体组织的观念。这样,生命的产生——无论是自己生命的产生(通过劳动)或是他人生命的产生(通过生育)——立即表现出双重关系,一方面是自然关系,一方面是社会关系(2)。到现在为止,我们只是主要考察了人类活动的一个方面——人们对自然的作用,另一方面,是人对人的作用(3)……可见,马克思,恩格斯界定了三种关系的存在:一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二是物与物 的自然关系,三是人与自然的关系. 在以上三种关系中,能够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涉及到人的利益的关系有两种.一是人与人 的社会关系,二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只有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融洽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和谐了,人类才能正常地生存与发展.可见,这两种关系对于人而言都尤为重要,不可偏废.然而,历史和现实又无 数次的证明,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正常与稳定是以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与共生为基础的. 98年发生在我国境内的特大洪水,至今令人不堪回首.我们在欣喜中华民族团结力量的伟大时,也遗憾的发现,在洪水肆虐下,社会变得动荡与不安.少数不法分子趁火打劫,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可见,人与自然的关系一旦遭到破坏,则不得不波及人与人的社会关系而最终触及到人类的根 本利益. 可见,法律的调整范围应当也必须涉及到两种关系——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以及人与自然 之间的关系。 2 环境法对传统调整论的发展 传统的法律调整理论认为法律只能调整社会关系。这是为什么呢?在法律层面上,那是因为在法律作为调整工具出现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在人与自然关系主要是以和谐为背景的情况下,在自然的反作用对人的利益损害不大的情况下,法律都是以调整社会关系为主的,一旦社会关系稳定,有序,和谐了,利益则将得到保障.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就只调整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法律天生就不只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它还调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一旦条件成就,调整的时机到来,法律将理所当然地担当起调整人与自然关系的任务来.我们不能用停滞的眼光来看待法律的调整功效,想当然地认为:长久以来法律都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那么它就只具有调整社会关系的属性.或者说,即使法律调整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我们也视而不见,一味地我行我素,生拉硬扯地将这一关系统 归于社会关系.很多法学大师们囿于传统,在调整论上面难以有突破和创新. 从哲学角度来讲,长期以来,在笛卡尔的人为主体,自然为客体的主客两分所导致的人类中心主义的影响下,人类否认大自然的内在价值,仅把其当作工具盲目地使用,更不假思索地自以为是地将其排斥在法律主体之外,在法律关系模式型构中把人与自然主客体截然两分,以人类所谓的理性与自信,抱着功利的心态,将人与自然对立起来,只顾人的生存与发展,为最大限度地谋取和占有眼前的物质利益,贪婪,自私地对大自然进行征服和掠夺。最终的恶果则是愈演愈烈,令人触目惊心的环境危机的降临,也使得法律的调整对象范围自然地缩小了。

环境保护法期末考试要点整理.doc

1.2014年新环保法对环境的定义: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2.当今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环境问题: 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通过的《人类环境宣言》提出了当今人类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环境问题: (1)发达国家的环境问题,一般是同工业化和技术发展有关,主要是由于高发展和高消费造成环境的污染、破坏和自然资源的浪费。 对策:发达国家可以率先改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消费方式,以降低对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污染、破坏和浪费;可以带头开发更洁净、非资源密集型的技术,为社会提供更平等的发展机会和社会服务,在财力和科学技术诸方面支持经济落后国家的发展。 (2)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问题,大多是由于发展不足造成的。除了贫穷之外,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掠夺自然资源和转嫁污染,也是造成发展中国家环境状况恶化的重要原因。 对策:发展中国家必须致力于发展工作,坚持可持续发展。一方面,扩大生产以满足不断增加的人口的需要;另一方面,更有效地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资源,避免过度使用农药、化肥,要使用清洁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维持生物多样性、控制人口,努力保护和改善环境。 3.环境保护的概念:所谓环境保护,是指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使环境符合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4.环境保护法的概念:环境保护法是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对……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总称。) 5.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 (1)概念:指国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这些机构之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权限的划分。【统一监督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的体制】(2)《环境保护法》第七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新环境保护法试题及标准答案

新《环境保护法》试题及答案 单位:姓名:得分: 一、选择题(30个小题,共30分,每个小题1分,每题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少选或多选均不得分) 1.新环保法明确规定,本法自起施行。每年6月5日为。(C ) A、2014年10月1日;联合国环境日 B、2014年11月1日;世界环境日 C、2015年1月1日;环境日 D、2015年1月1日;世界环境日、 2.新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六条中规定,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的。(ABC) A、技术; B、设备; C、材料和产品; D、工艺; 3.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损害担责的原则。(ACD) A、预防为主; B、防治结合; C、综合治理; D、公众参与; 4.新环境保护法规定,应当将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CD ) A、社会教育机构; B、职业技术学校等; C、教育行政部门; D、学校;

5.新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中规定,监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监测设备,遵守监测规范。监测机构及其负责人对监测数据的 和负责。(BC ) A、科学性; B、真实性; C、准确性; D、及时性; 6.新环境保护法第十六条中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和,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AB ) A、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B、国家经济、技术条件; C、国际环境质量标准; D、环境质量标准协会标准; 7.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等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ABC) A、环境保护技术装备; B、资源综合利用; C、环境服务; D、环境保护研发; 8. 新环境保护法规定,和,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AC )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B、地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C、军队环境保护部门;

论环境法的调整对象——兼评“法只调整社会关系”的传统法学观点

内容提要:按照传统的法学观点,制定和实施环境法的目的是为了利用环境的外在价值,确认和保护人类自身的利益,因此环境法的调整对象只能是人与人之间关于环境的社会关系。但是,环境的内在价值和外在价值是统一的,两者存在共损共荣的关系。承认和保护环境的内在价值对于保护人类自身的利益、维护其他物种在自然法则面前的平衡发展是非常必要的。人类作为地球上唯一具有理性思维的人应该用法律来确认和保护这种价值。用法律来确认和保护这种价值的最好方法是承认环境法可以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本文从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法条、环境法的功能、环境法的现实作用、环境法律关系的客体、环境法律规范的性质、现实的环境立法七个方面对环境法可以调整人与环境关系的论点进行了详尽的论证。 关键词:环境法,调整对象,社会关系,生态关系,内在价值,外在价值 环境法原理的源头是环境法的概念,而概念只能在它所为之服务的对象和目的确定以后才能科学地产生。因此,科学地界定环境法的调整对象对于丰富环境法的基础理论,促进环境法学的发展是非常必要的。 关于环境法的调整对象问题,法学界一直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对于环境法调整人与人关于环境的权利(力)义务关系的观点则是一致的。人与人关于环境的权利(力)义务关系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国家与其公民及其他主体形成的环境管理行政权力与义务关系,其中国家对其公民及其他主体行使环境管理公权,该环境公权的行使是以维护公共环境安全、保护环境公益为直接的目的的。所以在控制结果上,如果该公益未被法律私益化,那么公民及其他主体个人受到的利益就不是法的利益,不是环境公法职责所直接对应的环境私法益,而是环境法利益的反射利益。该反射利益因而是不可要求司法救济的。例如环境安全,在我国无疑是国家提供的一种重大环境利益,但并未表现为个人的私权,反之所表现的是要求人人保护环境的义务,公民不能以自己的环境安全私权受损为由对国家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该公益被法律私益化,那么,反射利益就转化为了与环境管理公权直接对应的环境私法益,公民及其他主体个人在履行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公法义务的同时就可享受对应的环境私权。该环境私权是可以要求司法救济的,如在美国联邦及其一些州,公民可以对其不享有专属权的某些公共环境要素享受一定的视觉美感权、静稳权和精神享受权,当这些私权受到环境行政行为的侵害时,公民可以提起相关的公民诉讼。二是平等主体之间在环境法规定的范围内或在合法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享受环境私权,履行环境私法义务。这两个方面的权利(力)义务关系实际上就是法学者通常讲的环境社会关系。故可以认为环境法调整人与人之间形成的环境社会关系。 对于近十年来国内外环境法学界提出和发展的“环境法也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观点,我国的传统法学观点大部分持否定态度,其理由主要是: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律规定了的权利(力)和义务关系,这种关系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人和环境的关系包括两极,从环境的角度看,它是一个非人的“物”,没有意思表示和外在的法律行为,不可能对人履行什么对应的义务,也不可能主张什么权利,更不能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从人的角度看,人人都保护环境,也就可享受环境法规定的私法益和所反射的非法益性质的生态利益。该私法益与反射利益不是环境给予的而是国家给予的。所以人和环境之间不存在任何对应的权利(力)义务关系。而法律是调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社会调节器,因而环境法不调整人与环境的关系。传统的法学观点还认为,人们通常讲的人与环境的关系实际上是一种自然科学上的生态关系;在法学上,环境或环境因素要么是人的所有权能的对象,要么是人类能够共同使用或享用的特殊“物”。因此人与环境的生态关系反映在法律上实质上

环境保护法篇答案解析

o A.当事人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 o B.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 o C.从损害行为发生时起 o D.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行为时起 o A.因果关系推定原则 o B.举证责任转移原则 o C.特殊责任原则 o D.无过错责任原则 ?3、(单选题)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关于公民环境保护义务的说法 o A.《环境保护法》对公民的环境保护义务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 o B.《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公民采用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 o C.公民应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 o D.公民应当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4、(单选题)《环境保护法》中直接体现预防为主原则的环境法基本制 o A.排污收费制度

o B.限期治理制度 o C.环境事故报告制度 o D.“三同时”制度 ?5、(单选题)企业事业单位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 o A.建设环境保护项目 o B.缴纳排污费 o C.推进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 o D.遵守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o A.六个月 o B.一年 o C.五年 o D.三年 ?7、(单选题)以下选项中哪个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 o A.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o B.各地人民政府

o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o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8、(单选题)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查封、扣押企业事业单位和 o A.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 o B.开除 o C.撤职 o D.责令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9、(单选题)根据《环境保护法》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直接负 o A.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准予行政许可的 o B.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事故以及不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未及时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 o C.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 o D.对环境行为进行包庇的 ?10、(单选题)“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从事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的机构,在有关环境服务活动中弄虚作假,对造成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的含义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指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确认的或体现的、反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特征的、具有普遍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与具体原则的区别主要表现 (1)基本原则是环境保护法的根本准则,贯穿于整个环境保护法,统帅环境保护法飞各项制度及规范;具体原则是某个或某些环境保护法制的一般准则,适用于特定的范围。 (2)基本原则体现环境保护法的根本价值和基本原理,是环境保护立法、执法、守法及研究环境保护法的总的指导思想;具体原则直接反映的是特定的价值,仅仅是特定领域好环节的指导思想。 (3)基本原则是国家环境保护基本政策的最集中体现,反映的是国家对环境资源问题的总体要求;具体原则所体现和反映的是国家在某一具体领域的环境政策。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特征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须由法律所确认或体现。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必须反映环境法的特点。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必须是贯穿于整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指导性原则。 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1)协调发展原则 (2)预防为主原则 (3)合理开发利用原则 (4)污染者付费、受益者补偿原则 (5)公众参与原则 协调发展原则又叫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原则,是指环境保护欲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可持续发展被定义为寻求满足现代人的需要和欲望,而不危害后代人满足其需要和欲望的能力。 可持续发展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人类需求和欲望的满足是发展的主要目标 (2)人们的消费标准好生活水平必须限制在生态承载能力的范围内 (3)可持续发展要求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不应危害后代人满足其基本需要的能力。(4)人口增长会给自然资源增加压力,因此,应保持人口的稳定。 (5)在发展过程中,人类对自然系统的干扰不应当威胁生命支持系统。 (6)可持续发展要求公平地分配有限的自然资源,特别是对于不可更新资源的利用,应考虑将自然资源耗竭减少至最小限度,其耗竭的速率应尽可能较少地妨碍未来世代的选择权好机会。 (7)可持续发展要求保护生物多样性。

环境法试题及答案

10 依照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 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的,必须经( A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D 国务院批准 环境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本大题共 24小题,每小题 1分,共 24分) 1.太阳与人类的生存和生活有密切关系,但在现有的科技条件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还不 能把它作为保护对象,这是因为( ) A. 它是人类共同财产 B.人类不能对它产生影响 C.它可以作为民法的保护对象 D.它的价 值无法计量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指在开发、利用、保护环境与资源活动中产生的( ) A.人类与生态系统之间的关系 B.人 类与环境要素之间的关系 C.既包括人类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又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D.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又通过人与人的关系体现人与自然的关系。 环境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但决定这种思想关系的除了社会经济基础外,还有自然因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具有广泛性。 3 我国首次规定“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宪法是( ) A 1954年宪法 B 1972年宪法 C 1978年宪法 D 1982年宪法 4 1989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A 在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中占有核心的最高地位 B 是在我国单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健全的基础上制定的 C 是其他单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的制定依据 D 是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完善的重要标志 5 我国《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等发现突发环境事件 后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的时限是( ) A 半小时内 B 1小时内 C 2小时内 D 3小时内 6 我国自然资源保护管理中最基本的法律制度是( ) A 自然保护区制度 B 自然资源权属制度 C 土地资源管理制度 D 自然资源规划制度 7 体现环境目标的要求、据以评价环境是否受到污染和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依据的环境标 准是( ) A 环境质量标准 B 环境标准样品标准 C 环境保护方法标准 D 环境基础标准 8 国家为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而采取的最主要手段是( ) A 建立和强化环境行政管理机构 B 应用环境经济调节措施 C 强化环境刑事制裁 D 与企业订立环境协议 9 与其他行政决策相比,环境行政决策往往具有( ) A 范围广泛性 B 科学不确定性 C 事后反应性 D 手段多样性 省级人民政府制定严于国家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船大 ) B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C 国务院备案 11 依照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经我国管辖的内水和领海以外的其他海域转移危 险废物的,必须事先取得( ) A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 B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 C 国务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 D 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

环境保护法试题及答案修订稿

环境保护法试题及答案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新环境保护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新法立法的目的( C) A、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B、保障公众健康 C、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D、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A、12 十一 B、12 十二 C、11 十一 D、11 十二 务。(A) A、保护环境单位和个人 B、环境保护企业和个人 C、环保优先政府部门和社会团体 D、生态立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B) A、县级 B、县级以上 C、地市级 D、省级

5.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经济、技术 (A) A、听取 B、接纳 C、参考 D、借鉴 6.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 A、主体功能区 B、土地利用总体 C、地方环境保护 D、国家环境保护 7.与旧环保法相比较,新法在关于环境定义的规定中,新增了下列哪一个环境要素( B) A、冰川 B、湿地 C、绿洲 D、植被 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D) A、县级 B、地市级 C、省级 D、各级 环境保护意识。(A) A、教育行政部门、学校 B、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D、高等院校 10.下列哪一项条文表述是不正确的( D) A、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B、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C、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D、环保宣传部门应当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11.对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表述,下列哪一项是错误的( C)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B、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C、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低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D、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应当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12.下列对环境影响评价的表述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C) A、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

新《环境保护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新《环境保护法》考试试题 部门:姓名:分数: 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40分) 1.以环境的构成要素为标准进行分类,环境可分为:() A.农业环境、工业环境、生活环境等 B.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等 C.城市环境、区域环境、流域环境等 D.人工环境、生态环境、生活环境等 2.直接体现预防为主原则的环境法基本制度是:() A.排污收费制度 B.限期治理制度 C.“三同时”制度 D.环境事故报告制度 3.根据环境质量影响评价制度,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必须编制:() A.环境影响报告书 B.环境影响报告表 C.环境保护方案 D.环境污染防治方案 4.破坏环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 C.公平责任原则 D.危险责任原则 5.防止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主要针对的是:() A.大气污染 B.水污染 C.自然界中的灾害性事故 D.人类活动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与损害

6.国家对直接从地下或者江河、湖泊取水的,实行()制度。 A.征收水资源费 B.取水许可证 C.节约用水 D.合理开发利用 7.排污费的()部分可适当用于补助环境保护部门监测仪器设备的购置和环境保护部门自身建设等业务支出。 A.20% B.80% C.50% D.40% 8.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连续处罚。 A.季度 B.月 C.日 D.年 9.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 A.环境监察 B.环境影响评价 C.环境检查 D.安全验收评价 10.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A.自给自足 B.节约低碳 C.奢华 D.铺张 11.《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七规定,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和有关部门报告。 A.地方政府 B.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环境保护法关于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

环境保护法关于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 环境保护法关于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在法律上的体现,是调整环境保护方面社会关系的指导规范,也是环境保护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必须遵循的准则。它反映了环保法的本质,并贯穿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的全过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 根据经济规律和生态规律的要求,环境保护法必须认真贯彻“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三同步方针”和“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三统一方针”。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预防为主的原则,就是“防患于未然"的原则。环境保护中预防污染不仅可以尽可能地提高原材料、能源的利用率,而且可以大大地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减少二次污染的风险,减少末端治理负荷,节省环保投资和运行费用。“预防"是环境保护第一位的工作。 然而,根据目前的技术、经济条件,工业企业做到“零排放”也是很困难的,所以还必须与治理结合。 (3)污染者付费的原则 污染者付费的原则,通常也称为“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其基本思想是明确治理污染、保护环境的经济责任。 (4)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 环境保护是一项涉及政治、经济、技术、社会各个方面的复杂而又艰巨的任务,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的长远利益,解决这种关乎全局、综合性很强的问题,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之一。 (5)依靠群众保护环境的原则 环境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保护环境,不仅是公民的义务,也是公民的权利 )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的原则 环境保护是一项涉及政治、经济、技术、社会各个方面的复杂而又艰巨的任

论环境法的调整对象 完整版 dilaysa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College of science&technology Xinjiang University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题目:论环境法的调整对象 指导教师: 学生姓名: 专业:法学 班级: 完成日期:2016年4月26日

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毕业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存在下列情形: 1.购买论文 2.由他人代写 3.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 4.伪造数据 5.有其他严重学位论文作假行为等情形。 文章除了文献综述部分,均是根据自己所学知识,期刊或者网站,信息均经过了自己的处理,结合自己的所学内容叙述。 论文课题的研究经过老师建议,绝对属实。 特此说明。 本人签名:

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学生姓名学号 专业法学班级 论文(设计)题目论环境法的调整对象 论文(设计)来源指导教师 要求完成的内容 发题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指导教师签名

摘要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的总体水平提高了不少,科学发展的同时,对目前的环境和经济带来一些不好的影响,这些不好的影响主要表现为,环境恶化,水土流失,沙漠化等许多灾难对了人类的说话环境带来了不可测量的结果,目前我国环境部门,为了控制这些环境问题已经投资了巨大财产,投入力度增加,并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现在环境恶化,沙漠化等,已经变味对我国经济,商业和其他方面的灾难超过了其他任何一方面。 因此,增加对环境的投入力度,控制环境恶化是目前存在的重要问题之一,随着我国对环境法的,重视这些问题早晚会解决的,并且处理这些问题,对人类造福,解决我国目前存在的威胁下,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环境法、环境法的调整对象,环境的恶化及控制,环境法的意义 ABSTRACT With the overall level of the development of hum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has improved a lot,scientific development,at the same time,on the environment and economy bring some bad effects,these bad effects mainly manifested as,environmental degradation, soil erosion,desertification and many other disasters to human speech environment brought no measurable results,at present,China's environmental departments,in order to control these environmental problems has invested huge property,investment increase and environmental problems have become increasingly prominent,now the deterioration of environment,desertification,have soured on China's economy,business and other aspects of disaster than any other aspect. Therefore,increase the investment on the environment and control the deterioration of the environment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problems existing,along with the our country of environmental law,pay attention to these problems sooner or later to solve and processing these problems,for the benefit of mankind,solving the threats existing in our country,have important reference significance. Keyword:Environmental law、environmental law of the adjustment of the object、the deterioration of the environment and the control of the significance of environmental law

环境保护法试题及答案精选范文

环境保护法试题 姓名:分数: 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 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12)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13) 国务院质量监督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15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27) 市级以下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保护目标和治理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环境质量。(×28地方各级政府) 引进外来物种以及研究、开发和利用生物技术,不用任何补救措施。(×30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对生物多样性的破坏。)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排污费,依照法律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的,不再征收排污费。(√43) 乡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农村生活废弃物的处置工作。(×县49) 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两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3年69)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5)单选题(每题4分,共40分) 1、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损害担责的原则。(B)第5条 A、政府为主 B、公众参与 C、部门配合 D、社区配合 2、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改善环境,依照有关规定转产、搬迁、关闭的,应当予以。(A)第23条 A、人民政府;支持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鼓励 C、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帮助 D、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支持 3、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新环保法立法的目的?(C)第1条 A、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B、保障公众健康 C、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D、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4、违反新环保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责令公开,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B)第62条和第69条 A、民事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B、刑事责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C、民事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D、刑事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5、国家实行和制度。(A)第26条 A、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 B、考核评价;验收评价 C、考核评价;环境评价 D、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评价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环境监察机构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 )。(B)第24条 A、责令停产 B、现场检查 C、整改教育 D、罚款 7、国务院环境保护( ),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C)第10条

论环境法的性质

摘要:本文首先从法理学角度对法的性质与本质问题进行区分,从而对环境法的性质进行正名,进而提出环境法是社会法的观点并从社会法的规制对象、调整原则、权利体系、调整方式以及法律责任五个方面展开论述。 关键词:法的本质法的性质社会法 关于环境法的性质,学者们众说纷纭,而且对环境法的性质和本质是否为同一概念也是各抒己见。有的认为法的性质即本质,本质即性质;有的认为性质不同于本质,性质有几个,本质只有一个,本质是最基本的性质;有的认为本质也是多层次的。[1]所以我认为首先应该从文义和法理学角度把把法的性质和法的本质问题区分清楚。 《现代汉语词典》上对“本质”的解释为: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决定事物性质、面貌和发展的根本属性。而对“性质”的解释为:一种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根本属性。由此可见,本质和性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本质比性质的层次更深。 法的本质是法理学上一个重要的本体论问题,各家均有论述,但大同小异,因为均是从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中关于法的本质理论中总结出来的,认为法是国家意志,即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物质生活条件是法的决定性因素。2还有的认为法律是意志与规律的结合,是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的手段,是为实现社会正义而调整各种利益关系的工具。3总之,阶级性是法的本质的体现。至于法的性质,在法理学上并未做专门的论述,只是在划分法域上按照法的性质把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现在又提出第三法域-社会法。然而也有不同观点,有学者提出法的本质是阶级性、社会性、物质制约性,法的本质具有层次性,法的阶级性是法的初级本质,法的社会性是法的第二级本质。4但笔者认为,法具有社会性是无庸置疑的,这表现在法对人类社会基本生活条件的维护方面,但社会性是否为法的本质是值得商榷的,笔者认为法的本质是不包括社会性的,社会性是由于法的阶级性、物质条件制约性的本质决定的法的性质。 现在回到环境法的性质问题上,由于对法的本质和性质概念认识上的差异,学者在论述环境法性质时多集中在环境法是否具有阶级性的争论上,也有的不否认环境法的阶级性,但阶级性不是环境法的唯一属性,也有认为阶级性和社会性都是环境法的本质。依照本文的立论,法的阶级性是在法的本质中要讨论的问题,而法的社会性才是法的性质问题,因而以上学者的观点的定位就有问题,笔者在此要论述的是环境法的性质,并认为环境法是社会法,社会性是环境法的性质。 所谓社会法按照美国学者海伦。古拉克在其所著的《SocialLegislation》一书中的解释为:“为一般社会福利而立法。”1社会法是作为公法与私法相融合而产生的第三法域,并以社会利益为本位,通过社会调节机制追求社会公共利益最大化及社会安全。因此,社会法领域形成了独特的规制对象、调整原则、权利体系、调整方式以及法律责任。2 第一,社会法有独特的规制对象。社会法所体现的是社会利益;调整对象往往是传统的私法主体,当事人双方的关系是在表面平等的掩盖下存在着实质的不平等。社会利益“即以文明社会中社会生活的名义提出的使每个人的自由都能获得保障的主张或要求”。3其包括了一般安全、个人生活、环境利益以及经济、政治和文化进步等方面的利益。环境法调整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环境利益,进而协调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如环境污染公害不仅直接造成环

环境保护法试题(含答案)

环境保护试题 一、填空题(将答案填入“答卷”纸上相应题号的空格中。每题1分,共15分)1.1973年,联合国成立了专门从事环境保护的机构,即联合国___________署。 2.所谓___________发展,简单地说就是指在不危及后代人需要的前提下,寻求满足当代人需要的发展途径。 3.由于城市化、工业化、交通现代化以及人口暴增和矿物能源的大量消耗等原因,使得地球温度明显上升,出现“___________效应”。 4.环境保护法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_______。 5.___________原则的核心是要解决因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以及治理污染所支付的费用究竟应该由谁来承担的问题。 6.凡对环境有影响的生产性建设项目和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基建和技改)以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都必须编制(或填报)___________书(表)。7.排污单位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申报、登记排放的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___________,经核定后,作为征收排污费的依据。 8.环境管理概念是在本世纪___________年代初提出的。 9.我国的环境标准分为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基础标准和___________标准四类。 10.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___________。 11.生态农业是在吸取我国传统农业优点的基础上,克服___________农业的弊端而发展起来的一种农业。

12.___________年颁布的《海洋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防治海洋污染的综合性法律。 13.目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许可证分为两种,一种是排污许可证,一种是___________。 14.各级人民政府的___________部门,负责对机动车辆引起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15.环境法律责任主要由环境行政法律责任、环境民事法律责任和环境___________法律责任组成。 二、单项选择题(在下列每小题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其字 母标号填入“答卷”纸上相应题号的括号中。每小题1分,共10分) 1.环境标准作为一种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属于一种()A.强制性标准B.指导性标准 C.参照标准D.普遍适用标准 2.我国的环境保护法规定,在环境民事责任方面适用() A.因果关系推定原则B.举证责任转移原则 C.无过错责任原则D.特殊责任原则 3.每年的4月22日是() A.世界环境日B.地球日C.土地日D.爱鸟日 4.1983年底,在全国第二次环境保护会议上,环境保护被确立为我国的一项() A.基本国策B.基本政策C.基本方针D.基本策略 5.环境保护法最早规定的三项基本制度是指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收费制度和()

《环境法》作业参考答案

《环境法》作业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A 2C 3C 4B 5C 6C 7B 8A 9A 10D 11D 12A 13C 14 A 15A 16 A 17B 18B 19B 20 C 21A 22 A 23B 24A 25C 26 A 27 B 28C 29B 30 C 31B 32B 33B 34 C 35A 36B 37D 38A 39A 40B 41D 42D 43C 44B 45B 46D 47A 48D 49A 二、多项选择题 1 CD 2 ABCDE 3ACDE 4 ABC 5 BCDE 6 ABCDE 7 CE 8 ACD 9 BC 10 BCE 11 ABCE 12ABC 13AB 14 ABD 15ABC 16BDE 17ACE 18 ABCD 19ABC 20ABC 21AC 22ABC 23ABCD 24AD 三、判断题 1错 2 对3错4错5对6错7错 8错 9 错 10对 11 对 12 错 13错14对15 错16对17对18错19对20对21错22错23错24对 四、简答题 1.(1)环境资源法有其特定的明确的社会关系即环境保护社会关系作为其调整对象,这是环境资源法成为一个 独立法律部门的基本依据和标志。(2)环境资源法有与其相应的综合的调整方法,由于环境保护社会关系十分广泛,所以它综合采用民事、刑事、行政等手段作为其调整方法。(3)环境资源法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有其历 史必然性,因为环境问题已成为国家面临的严重社会问题,因此国家对环境资源的管理必须采用法律手段进行综 合管理,全面调整,这是其他部门法所无法替代的,这使环境资源法有了自己独立体系。 2.(1)在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2)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有毒、有害物质,这些物质包括:A、油类、 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渣;B、含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可溶性剧毒废物;C、工业废渣、 城市垃圾和其他废物;D、放射性固体废物或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3)对地表水排放其他污 染物必须符合标准;(4)防止船舶污染地表水。 3.(1)全过程管理的原则;(2)“三化”管理原则;(3)工业废物和危险废物禁止排放和强制处置原则;(4)集 中处置和分散防治相结合原则;(5)对危险废物实行特别严格的控制和重点防治的原则。 4.禁止向一类保护区排放污水和从事旅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禁止在一类保护区新建、改建、扩 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停靠船舶;禁止设置油库;堆放工业废渣、城市生活垃圾、粪便 及其他废弃物;禁止从事种植放养禽畜 5.危险废物名录和鉴别制度;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制度;强制处置和代处置制度;经营许可证制度;分类和安全 处置制度;转移联单制度。 6.起诉资格的放宽;举证责任倒置;诉讼时效延长;因果关系推定 7.排污许可证制度包括四项内容:(1)排污申报登记;(2)确定本地区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和分配污染物总量 削减指标;(3)排污许可证的审核和发放;(4)排污许可证的监督和管理。 8.(1)推选煤炭洗选加工,限制高硫、高灰煤的开采;(2)改进城市能源结构,推广清洁能源;(3)发展集中 供热;(4)锅炉产品质量标准中应含有环境保护要求,达不到标准,不得制度或进口;(5)对大中型城市饮食服 务业要求限期改用清洁能源;(6)控制火电厂和其他大中型企业的二氧化硫烟尘污染。 9.(1)划定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内从事下列活动:A、利用污水灌溉,B、利用含有毒污染物的污泥作废料,C、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D、利用储水层孔隙、裂隙、溶洞及废弃 矿坑储存石油、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农药等。 (2)防治地面渗漏污染地下水:A、禁止企事业单位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 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B、无良好隔渗地层,禁止企业事业单位使用无防止渗漏措施的沟渠、 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源物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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