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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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的八大区别

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的八大区别 一设立目的不同 非营利性医院经营的目标是向社会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医疗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体现社会公平,推动社会进步,社会效益是其活动的准则。而营利性医院经营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投资回报,追求利润最大化,经济效益是其活动的准则。 二经营方式不同 非营利性医院的经营者必须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来进行经营,要受政府的领导。政府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业务范围和服务价格有较多的干预。而非营利性医院在经营上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可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可以按照市场需求进行运作。 三收益分配的方式不同 非营利性医院盈利的分配,只能用于医院的发展或回报社会,如改善就医环境、购置仪器设备等,医院的所有者和工作人员不得从盈利中获取利益。而营利性医院的利润属于投资者或股东所持有,可以用来分红。 四服务的对象不同 非营利性医院以群众的医疗需求为导向,提供的是基本医疗服务,服务对象主要是普通群众。营利性医院以市场为导向,提供的往往是能够获得高额利润的特需医疗服务或其他特色医疗服务,如尖端的医疗技术、先进的医疗设备、优雅的就医环境,服务对象是经济条件比较好的病人。 五财政补助政策不同

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由同级财政给予合理补助,其中对大中型医院以定项补助为主,对基层医院以定额补助为主,而其他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不享受同级政府财政补助。 六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同 非营利性医院享受相应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而非营利性医院一般得不到政府的税收减免政策,要照章纳税。但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对于营利性医院取得的收入,目前免征营业税。 七执行的价格政策不同 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按扣除财政补贴和药品差价收入后的成本制定;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政策指导价。营利性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由经营者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决定,国家一般不进行干涉。 八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同 非营利性医院执行财政部、卫生部颁布的《医院管理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等有关法规、政策;营利性医院参照执行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政策。在具体执行中,对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委派财务总监;对其他非营利性医院,应制定统一的财会制度,严格执行审计制度。对于非营利性医院的财务监督,可由税务部门来监督。

试述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区别

试述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区别 国务院《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建立新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将医疗机构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类进行管理。国家根据医疗机构的性质、社会功能及其承担的任务,制定并实施不同的财税、价格政策。” 卫生部《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登记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核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到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民政部、卫生部制定的《关于城镇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了“为做好城镇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各类城镇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除外)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应当依法到民政部门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上述法规明确了我国现代医疗机构不再全部是非营利性机构,还有营利性医疗机构,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中也不再全是公立的医院,民办的医疗机构具备一定条件也可以被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两者的运行模式是不同的,有时不易确定。 一、非营利与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概念与含义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营的医疗机构。它不以营利为目的,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实际运营中的收支结余只能用于自身的发展、改善医疗条件、引进先进技术、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等。多见于政府财政投资兴办的医疗机构,近年

来也有社会捐资兴办;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举办;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对社会开放的,且其总财产中的非国有资产份额占三分之二以上;国有或集体资产与医疗机构职工集资合办,且其总财产中的非固有资产份额占三分之二以上的和自然人举办的合伙或个体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它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医疗服务项目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参照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政策。它依法自主经营,医疗服务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根据实际服务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订价格。多是个人资金或者合伙、合资兴办的医疗机构。 二、两者在实际运营中的主要区别 1.经营目的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运行的目标是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对于收入的利润可以分红和用于回报投资者,赚钱是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最终目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虽然也有利润,但这些利润只能用于扩大医疗规模和自身发展、用于购买设备、引进技术、开展新的服务项目,或者用于向公民提供低成本的医疗卫生服务。运行的目标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实现特定社会目标,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2、财政补贴政策不同。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规定,政府办的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定项补助为主,由同级财政安排。补助项目包括医疗机构开发和发展建设支出、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以前的离退休人

医院人事管理各种工作程序

一、人力资源部需求预测用人计划工作程序 1、岗位编制及人员现状分析。 2、审核确定岗位编制数:①规范要求,②医院发展规划。 3、人员现状统计:①人员超编,②人员缺编,③退休人员预测。 4、将统计结果提交院党政班子讨论。 5、调整统计结果,并对统计结果进行分析。 6、拟定人力资源需求:①目前人力资源需求,②未来人力资源需求。 7、提交院党政班子讨论、调整。 8、整体人力资源需求。 9、制定阶段用人计划并提交院党政班子审核批准。 二、人员招聘工作程序 1、用人科室于年末向主管职能部门报第二年用人计划,说明用人理由,用人岗位、用人方式、所需专业及其它要求,主管职能部门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报所用人指数、专业。 2、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编制、人员结构、工作需要与主管院长意见制定年度用人计划,经党委审议批准后报学院人事处。 3、将批准得计划反馈到各主管职能部门与用人科室,并就人员录用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4、发布公告、公布用人信息(包括专业、指数、用人方式、待遇、招聘程序等) 5、入编人员录用,由学院人事处统一组织考核录用工作。 6、非入编人员录用,组织报名工作,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知面试考试得时间、地点与注意事项。 7、被录用人员持派遣证或学院行政介绍信,到人力资源部报到。 8、做好考前准备工作,拟定考核内容与方式,制作相关得表格文书。 9、按照考核方案,组织实施考核。 10、人力资源部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岗前培训,然后分派到各有关职能科室。 11、各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计划安排新增人员得专业培训与试岗、定岗。 12、考核结果进行统计、审核、排序,并提出考核录用意见,报医院讨论确

定。 13、组织拟录人员体检,体检合格安排岗前培训、试岗。 14、试岗考核合格办理签订聘用合同手续。 三、聘用人员得考核工作程序 1、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人力资源部通知主管职能部门与用人科室对试用人员进行考核测评。 2、被考核人员做好个人总结。 3、民主测评、评议。 4、被考核人填写《河南中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拟聘人员试用期考核鉴定单》。 5、对“考核测评表”统计汇总,并将平均分填写到《河南中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拟聘人员试用期考核鉴定单》。 6、所在科室主任填写考核鉴定及聘用意见。 7、主管职能部门填写考核鉴定聘用意见。 8、人力资源部主任填写考核鉴定及聘用意见并报主管院长批示。 四、办理人事代理工作程序 1、按照规定程序与条件,人力资源部对拟列入人事代理管理范围人员进行审核并报党委讨论确定。 2、人力资源部通知本人提供相关证件,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并出具证明,由本人填写《存档人员登记表》。 3、新毕业学生,由人才交流中心签署《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调入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出具《商调函》。 5、由学校派到省人才交流中心,随即档案就可转入。 6、本人携带《商调函》到原单位办理调出手续,即“行政、工资关系介绍信”及人事档案。 7、由省人才交流中心核定职务工资得工资档次、专业技术职称与工龄计算。 8、医院确定工资。 9、办理养老保险。

谈谈营利性医疗机构办理工商登记问题

谈谈营利性医疗机构办理工商登记的问题 营利性医疗机构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办理营业执照是否属于登记机关擅自新设定行政许可?不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能否按无照经营处罚?对这些问题常遭到质疑,我们工商 人员自己也感到困惑,争论颇多。 质疑意见认为:工商部门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登记的依据主要是: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营利性医疗机构,按有关法律法规还需到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卫生部卫医发[2000]385号《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登记暂行规定》“六、核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到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个体诊所和个人行医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个字[2007]123号“单位或个人设立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应当办理工商登记。对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但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单位或个人开展医疗经营活动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职责分工进行查处。” 认为在行政许可法颁布后,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部门规章已经无权设定行政许可了。工商部门依据部门规章办营业执照的依据是错误的。要求营利性医疗机构办理工商执照实际上是工商部门擅

自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国家工商总局答复个体诊所“应当办理工商登记”也是错误的。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认为:“关于个体诊所是否应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营业执照问题,法律、行政法规未作明确规定。”因此得出结论:营利性医疗机构或者个体诊所只需要按规定取得执业许可证,不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工商部门也不能对未办照的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按无照经营进行处罚。 这些认识是错误的。 一、历史沿革 1997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号),改变了医疗机构计划经济的模式,开始走向市场。《决定》明确指出:“社会力量和个人办医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对其积极引导,依法审批,严格监督管理。当前,要切实纠正乱办医的现象。” 2000年2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3号决定》,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体改办、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卫生部、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发布了《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将医疗机构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

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相关政策

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相关政策 一、政策环境 民营医院是指由社会资本出资兴办的医疗机构。一直以来,中国对医疗机构实施国有管理,国有公立医院由当地卫生部门直接管辖,设立民营医院必须经当地卫生部门批准。虽然政策没有限制民营医院的设立,但各地卫生部门出于种种原因很少批准民营医院的设立申请。自2001 年起中国开放医疗市场,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医疗机构后,民营医院逐渐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但依然面临着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以及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的难题。直到2009 年新医改以来,一系列政策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民营医院进入的政策壁垒逐渐消除。历年来出台的主要政策包括: (一)2009 年出台《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建设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的医疗服务体系。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规范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办医疗机构的准入条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 (二)2010年出台《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 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疗服务

领域。 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非公立医院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有同等待遇,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等方面一视同仁。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 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和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确定公立医院转制的范围、条件、程序和配套政策措施,积极稳妥地把部分公立医院转制为非公立医院; (三)2010 年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 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合理确定非公立医疗机构执业范围,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进一步改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执业环境: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税收和价格政策,将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改善非公立医疗机构外部学术环境,完善非公立医疗机构土地政策,完善非公立医疗机构变更经营性质的相关政策。 (四)2012年出台《“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 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新增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大力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2015 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 的20%左右

营利性医疗机构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办理流程和清单

附件2 营利性医疗机构市场主体登记事项办理流程和清单

一、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 二、所需材料 (一)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营利性医疗机构所需材料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章程》。 4.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 印件。 6.《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7.《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告知书》、《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8.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 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二)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营利性医疗机构所需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2. 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纪录。 4.《公司章程》。 5.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 印件。 7.《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承诺书》。 8.《企业名称预先登记告知书》、《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

9.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三、受理机构 属地政务服务窗口或市场监管部门。 四、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准备资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准备资料 一、医疗机构需提供的校验材料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3、医疗机构年度工作报告,包括医疗安全、医疗服务、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医疗广告发布、综合安全管理等; 4、医疗机构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房屋使用证明; 5、资信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 6、科室医护人员名单以及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7、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审批及工作开展情况; 8、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和环保部门出具的污水终末质量检测报告; 9、医疗废物处理情况。 10、医院评审合格文件。 11、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校验现场审验主要内容 1、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全院对医疗机构的床位、工作人员花名册、医疗技术人员注册手续、全院聘用人员劳动合同、医护人员防护设施、医疗设备、建筑面积、注册资金、诊疗科目、医院规章制度、医院发展规划、医院工作年计划、医院培训计划、职工再教育情况、职工培训证件等;急救急诊规章制度、急救药品及急救设备如:氧气心电图机、急救流程、急救药品明细、每周查对记录; 院感院感管理制度及职责、院感委员会的职责、院感质控标准及控制情况、活动内容、学习内容、院感工作年计划、季度

计划、院感培训计划方案及实施记录、院感学习计划、院感再教育培训证明、一次性物品进货手续、抗菌药物管理情况及应用情况、物品消毒灭菌、医院感染流行和爆发的机制与措施、控制制度、报告制度、医务人员职业防护、卫生防护培训情况、手卫生制度、手卫生培训、手卫生执行情况、污水设备、紫外线登记本、手消毒喷剂、消毒片、一次性物品登记本、医疗废物登记本等;医疗先运行及出院病历、书写要求、病历诊断依据、医疗年度工作计划、学习计划、培训计划、核心制度及执行情况、业务学习本、医疗质控情况、医疗委员会、差错事故制度、流程、住院及门诊中西药处方、门诊病人登记本、出入院登记本等;护理护理核心制度、年工作计划、季度工作计划、学习计划、培训计划、业务学习本、护理查房记录、护理质控组职责及质控情况、公休座谈会、护士学习考试记录、操作考试记录、护士资质及注册情况、交班本、前三月护士排班表、聘用护士毕业证、个人学习记录本等;药房药品进货手续及途经、进货登记本、处方点评记录、药剂师资质及注册、药事委员会的职责及活动记录、药房盘点表、药剂科规章制度、中药饮片应用情况、中药进货途径;放射科各项规章制度、人员资质、个人防护情况及检测、体检表、放射科许可证等进行审核。 2、审查医护人员执业资格和执业注册情况。严格执行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严禁聘用非卫技人员开展医疗活动。 3、审查医疗废物处理情况。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医疗废物处理等情况及有关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成员名单、职责

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质量控制要求 一、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应按照医院相关要求成立以科主任、护士长及兼职监控医生和监控护士组成为主要成员地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 二、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职责要求,制定本科室医务人员医院感染管理知识技能培训考核计划并落实;每月组织本科室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制度、感染病例监测报告、消毒隔离、无菌技术操作、抗菌物药合理使用、多重耐药菌管理、手卫生、医疗废物管理等方面进行自查;及时组织感染病例讨论,控制医院感染暴发,降低感染率.b5E2R。 三、各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每月对自查存在地问题进行整理记录、及时组织科室人员讨论分析原因、落实责任并能追溯(如住院号),制定整改措施,持续质量改进.p1Ean。 四、对不按时进行自查或对存在地问题无讨论、无整改、无效果评价地科室,扣除当月医院感染管理质量分;对自查不认真、不全面、记录不详细者将依据相关规定扣罚科主任、护士长当月管理绩效.DXDiT。 ____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成员名单 根据卫计委《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建立本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名单如下:RTCrp。 组长:科主任 成员:护士长 监控医师 监控护士— ____科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职责 一、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负责本病区医院感染管理地各项工作,结合本病区医院感染防控工作特点,制定相应地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5PCzV。

二、负责监督检查本科有关医院感染制度地落实,每月进行“医院感染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医院感染隐患.对所有违反感控制度地行为上报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或医务处护理部,以采取必要地补救措施.jLBHr。 三、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包括严重医院感染病例、特殊感染病例、清洁手术切口感染病例等)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积极协助调查,讨论分析感染因素,采取有效控制措施.xHAQX。 四、根据本病区主要医院感染特点,如医院感染地主要部位、病原体、侵袭性操作和多重耐药菌感染,制定相应地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及流程,并组织落实.LDAYt。 五、协助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进行本病区地医院感染监测,医院感染病例确诊小时内,网络上报“医院感染病例”.Zzz6Z。 六、规范抗菌药物合理使用,使用抗菌药物前送检标本,依据药敏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七、每月对医院感染监测、防控工作地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做好相应记录. 八、做好多重耐药菌感染管理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病例地登记,并每季度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dvzfv。 九、负责对本病区工作人员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和技能地培训.包括: 、每月组织本病区医务人员学习医院感染管理相关知识,并做好考核.

正确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正确区分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定义 《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所得的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它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医疗服务项目并报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参照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政策,它依法自主经营,医疗服务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根据实际服务成本和市场需求情况,自主制订价格。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指为公共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实际经营中的结余只能用于自身的发展,改善医疗条件,引进先进技术,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 二、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区别 1、经营目标不同 营利性医疗机构运行的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运行目标是为特定社会目标,不以赚钱为目的。 2、分配方式不同 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后,投资者对税后利润可以分红,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以赚钱为目的,但为了扩大医疗规模,也可适当盈利,但这种盈利只能用于自身发展,不能分红。 3、处置财产方式不同 营利性医疗机构经营不善而终止服务,投资者个人可以自行处置其剩余财产;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终止服务后,其剩余财产只能由社会管理部门或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处置。 4、收支结束的用途不同 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支结余是用于投资者回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支、结余不能用于投资者回报,也不能为其职工变相分配,所有利润和盈余只能投入到机构的再发展中,用于购买设备,引进技术,开展新的服务项目或向公民提供低成本的医疗卫生服务。 5、是否享受财产补贴 政府办的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定向补助为主,由同级财政安排。营利性医疗机构没有任何财政补助。 6、价格标准不同 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服务成本或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订价格.,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医疗机构按照主管部门制订的基准价,并在其浮动范围内,确定其本单位实际医疗服务价格。 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实施分类管理的意见》中指出:“城镇个体诊所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中外合资医疗机构一般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三、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相关税收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 O O O>4 2号),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有关政策是:该机构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征收各种税收。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自身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可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三年内给予以下优惠:对其取得的医疗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政策是:(1)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的医疗收入免征各种税收,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2)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照规定征收各种税收。(3)非营剩性医疗机构将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4)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医院投资的重要概念解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与营利性医疗机构

医院投资的重要概念解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与营利性医 疗机构 近年来,国家下发一系列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举办医疗机构。医院投资也成为近期投资热点之一。本周,环球律所合伙人赵博嘉为大家带来“医院投资的重要概念解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与营利性医疗机构”,详细介绍营利性医疗机构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基本概念、差别以及由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向营利性医疗机构转变的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赵博嘉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律师于2004年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自2004年1月起从事证券、并购相关工作,从业时间已逾10年。赵律师近期在医疗健康领域,为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泰康之家、鼎晖、中民国际、红杉资本、康桥、首都医疗集团等机构,以及为众多医院集团、医生集团、移动医疗公司、基因检测公司、医疗器械耗材公司等,提供投融资、并购、上市等相关法律服务。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基本概念 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原国家计委在2000年联合制定了《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卫医发[2000]233号),明确将医疗机构分为两大类: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医疗机构的经营目的、服务任务,以及执行不同的财政、税收、价格政

策和财务会计制度。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营的医疗机构。它不以营利为目的,其运营的结余不向举办人进行分配,只能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以及自身的发展。这些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向公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满足社会公众的最基本医疗需求,只提供少量的非基本医疗服务(例如公立医院中的特需门诊)。常见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有几种:(1)公立医院。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隶属于卫生主管部门。主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并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对口支援、交流培训等,政府也会给补贴)。公立医院一般以事业单位的形式存在。(2)国有企业举办的企业医院。这些医院设立的初衷,主要为国有企业的职工提供医疗服务,比如石油、石化系统的企业医院。国有企业医院,一般以事业单位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形式存在,也有个别企业医院,没有独立的运营实体,仅为企业以自身名义领取了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民营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多以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形式存在。大家可能会有疑问,为何民营资本会选择开办不能进行利润分配的非营利性医院呢?这主要是因为,非营利性医院享受国家各种优惠政策,下面我们会详细介绍。2、营利性医疗机构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医疗服务所得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就是所谓的可以向股东分红。营利性医疗机构可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医疗

谈谈营利性医疗机构办理工商登记的问题

谈谈营利性医疗机构办理工商登 记的问题 谈谈营利性医疗机构办理工商登记的问题 营利性医疗机构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对营利性医 疗机构办理营业执照是否属于登记机关擅自新设定行政许可?不办理 工商营业执照能否按无照经营处罚?对这些问题常遭到质疑,我们工商 人员自己也感到困惑,争论颇多。 质疑意见认为:工商部门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登记的依据主要是: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营利性医疗机构,按有关法律法规还需到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卫生部卫医发[2 0 0 0 ] 3 8 5号《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登记暂行规定》“六、核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还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到工商行政管理、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个体诊所和个人行医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工商个字

[2007]123 号“单位或个人设立营利性医疗机构,在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应当办理工商登记。对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但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单位或个人开展医疗经营活动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职责分工进行查处。” 认为在行政许可法颁布后,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部门规章已经无权设定行政许可了。工商部门依据部门规章办营业执照的依据是错误的。要求营利性医疗机构办理工商执照实际上是工商部门擅自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国家工商总局答复个体诊所“应当办理工商登记”也是错误的。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认为:“关于个体诊所是否应向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营业执照问题,法律、行政法规未作明确规定。” 因此得出结论:营利性医疗机构或者个体诊所只需要按规定取得执业许可证,不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工商部门也不能对未办照的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按无照经营进行处罚。 这些认识是错误的。 一、历史沿革 1997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发〔1997〕3 号),改变了医疗机构计划经济的模式,开始走向市场。《决定》明确指出:“社会力量和个人办医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政府对其积极引导,依法审批,严格监督管理。当前,要切实纠正乱办医的现象。”

福建省医院花名册

附件4 福建省卫生厅指定承担 临床护理培训的医院名单 福州市:24所 福建省立医院、福建医大附属协和医院、福建医大附属第一医院、省肿瘤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级机关医院、省人民医院、省第二人民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福州市第二医院、福州市中医院、鼓楼区医院、台江医院、晋安区医院、仓山区医院、马尾开发区医院、长乐市医院、罗源县医院、平潭县医院、福清市医院、永泰县医院、闽侯县医院、连江县医院、闽清县医院 厦门市:8所 厦门市第一医院、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市第二医院、厦门市第三医院、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厦门市中医院、厦门同民医院、厦门长庚医院 漳州市:11所 漳州市医院、漳州市中医院、诏安县医院、龙海市第一医院、漳浦县医院、平和县医院、华安县医院、长泰县医院、南靖县医院、云霄县医院、东山县医院 泉州市:11所 福建医大附属第二医院、泉州市第一医院、泉州市儿童医院、

泉州市国专医院、惠安县医院、石狮市医院、晋江市医院、永春县医院、安溪县医院、德化县医院、南安市医院 莆田市:5所 莆田市第一医院、莆田学院附属医院、莆田市涵江区医院、仙游县医院、莆田市平民医院 三明市:13所 三明市第一医院、三明市第二医院、梅列区医院、沙县医院、尤溪县医院、大田县医院、清流县医院、永安市立医院、明溪县医院、宁化县医院、建宁县医院、将乐县医院、泰宁县医院 南平市:11所 南平市第一医院、南平市第二医院、松溪县医院、政和县医院、建阳市立医院、顺昌县医院、邵武市立医院、浦城县医院、武夷山市立医院、光泽县医院、建瓯市立医院 龙岩市:9所 龙岩市第一医院、龙岩市第二医院、新罗区医院、漳平市医院、永定县医院、上杭县医院、武平县医院、连城县医院、汀州医院 宁德市:11所 宁德市医院、宁德市闽东医院、蕉城区医院、周宁县医院、柘荣县医院、古田县医院、屏南县医院、福鼎县医院、福安市医院、霞浦县医院、寿宁县医院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的区别

成都金三藏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4b10959544.html,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区别 如果要新办医疗机构,你需要了解些什么问题,今天三藏为你解答医疗机构需要的医疗执业许可证的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什么? 依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本标准(即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是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依据。少数地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某些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尚未敖本标准的医疗机构,可比照同类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执行。民族医院基本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那么医疗机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区别是什么呢? 1、经营目标不同 营利性医疗机构运行的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运行目标是为特定社会目标,不以赚钱为目的。 2、分配方式不同 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后,投资者对税后利润可以分红,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以赚钱为目的,但为了扩大医疗规模,也可适当盈利,但这种盈利只能用于自身发展,不能分红。 3、处置财产方式不同 营利性医疗机构经营不善而终止服务,投资者个人可以自行处置其剩余财产;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终止服务后,其剩余财产只能由社会管理部门或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处置。 4、收支结余的用途不同 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支结余是用于投资者回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支、结余不能用于投资者回报,也不能为其职工变相分配,所有利润和盈余只能投入到机构的再发展中,用于购买设备,引进技术,开展新的服务项目或向公民提供低成本的医疗卫生服务。 5、是否享受财产补贴 政府办的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定向补助为主,由同级财政安排。营利性医疗机构没有任何财政补助。 6、价格标准不同 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服务成本或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订价格.,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医疗机构按照主管部门制订的基准价,并在其浮动范围内,确定其本单位实际医疗服务价格。

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定义

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定义 《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登记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所得的收益,可用于投资者经济回报的医疗机构。它根据市场需求自主确定医疗服务项目并报医疗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参照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政策,它依法自主经营,医疗服务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根据实际服务成本和市场需求情况,自主制订价格。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指为公共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收入用于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实际经营中的结余只能用于自身的发展,改善医疗条件,引进先进技术,开展新的医疗服务项目。 二、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区别 1、经营目标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运行的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运行目标是为特定社会目标,不以赚钱为目的。 2、分配方式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后,投资者对税后利润可以分红,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以赚钱为目的,但为了扩大医疗规模,也可适当盈利,但这种盈利只能用于自身发展,不能分红。 3、处置财产方式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经营不善而终止服务,投资者个人可以自行处置其剩余财产;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终止服务后,其剩余财产只能由社会管理部门或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处置。 4、收支结束的用途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支结余是用于投资者回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支、结余不能用于投资者回报,也不能为其职工变相分配,所有利润和盈余只能投入到机构的再发展中,用于购买设备,引进技术,开展新的服务项目或向公民提供低成本的医疗卫生服务。 5、是否享受财产补贴.政府办的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定向补助为主,由同级财政安排。营利性医疗机构没有任何财政补助。 6、价格标准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服务成本或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订价格,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医疗机构按照主管部门制订的基准价,并在其浮动范围内,确定其本单位实际医疗服务价格。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实施分类管理的意见》中指出:“城镇个体诊所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中外合资医疗机构一般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三、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相关税收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 O O O>4 2号),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有关政策是:该机构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征收各种税收。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自身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可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三年内给予以下优惠:对其取得的医疗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

-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基本标准(医院及设置床位的其它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校验现场审查基本标准(二)(医院及设置床位的其它医疗机构) 审查项目审查要求审查方法 分值 (200 分) 扣分标准得分 一、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符合情况1.床位配置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及《医 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内容 核查实际开放床位数10 床位配置低于基本标准低限, 每下降2%扣1分 2.科室设置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符合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内容 核查医疗机构科室设置15必设诊疗科目每缺1个扣5分3.人员配备达到相应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核查医生、护士、卫技人员花名册和资 格、执业、职称证,人员与科目相符。 25 每床位配备卫生技术人员比例 每下降2%扣1分;床护比每下 降2%扣1分;人员职称不达标 每人扣5分;每个必设诊疗科 目无注册医师扣5分,每个非 必设诊疗科目无注册医师扣5 分;其它人员配备不达标扣5 分/人 4.业务用房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诊疗功能分 区合理 核查建筑面积、业务用房、诊疗室、输 液室、处置室等。业务用房能满足诊疗 要求,诊疗功能分区、流程合理。 10 建筑面积不合要求扣5分,诊 疗功能分区、流程不合理扣5 分。 5.设备配备达到相应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甲、 乙类大型医用配置符合规定 核查基本设备配备和专科设备。核对医 院甲、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10 设备配备不合要求,每缺1件扣 5分。设备无配置许可证,每缺1 件扣3分。 6.医疗机构工作制度、人员岗位职责齐全、实用。核查医疗机构工作制度、人员岗位职责。 5 医疗机构工作制度、人员岗位 职责每少1项扣2分;不实用

扣1分 二、依法执业情况1.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1、核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 记项目与医疗机构实际情况(核准项目 变动应先办理申请变更登记手续); 2、医疗机构的名称及各专科名称命名符 合规范要求,未经批准,不得以“中心” 等冠名; 25 实际开放床位数增加未及时变 更,床位数每超10%扣5分; 超范围(超核准诊疗科目、超 技术准入项目)执业扣20分/ 项;无人员配备的诊疗科目未 及时注销扣5分;其它项目变 动未办理申请手续扣5分/项; 名称使用不规范扣5分 2.医护人员依法执业 对照值班表或处方、医嘱,核查《医师 资格证》、《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 及其他岗位证书,审查依法执业情况。 25 发现无资格、非卫技人员执业 扣20分/人;医师超执业范围执 业扣5分/人;无本机构注册证 书扣5分;实习、进修医生独 立执业扣3分/人 3.医院感染管理符合相关规定 查医疗废物处理、消毒隔离和重点部门 的管理情况(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 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产 房、内窥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 临床检验部门、消毒供应室等)。 10一处不符合规定扣3分。 4.病案及时归档,按规定时间妥善保存,无丢失等 现象 检查病案室,随机抽查病案归档情况。5 管理混乱、病案管理不到位, 扣3分,发现病案丢失扣5分。 三、医疗质1.成立医疗质量、病案、药事、设备、输血等管理 委员会及医学伦理委员会,人员结构合理、分工明 确,能按计划定期活动 查阅文件、记录及有关资料。5 无管理组织不得分,质量管理 组织缺一个扣2分,人员结构 不合理扣2分;管理组织不按 时活动扣2分。

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的八大区别

在投资新建医院时,出资人通常都会面临一个选择,把医院性质设为营利性还是非营利性呢?本文主要归纳总结了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的八大区别,供投资者参考。 一设立目的不同 非营利性医院经营的目标是向社会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医疗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体现社会公平,推动社会进步,社会效益是其活动的准则。而营利性医院经营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投资回报,追求利润最大化,经济效益是其活动的准则。 二经营方式不同 非营利性医院的经营者必须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来进行经营,要受政府的领导。政府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业务范围和服务价格有较多的干预。而非营利性医院在经营上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可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可以按照市场需求进行运作。 三收益分配的方式不同 非营利性医院盈利的分配,只能用于医院的发展或回报社会,如改善就医环境、购置仪器设备等,医院的所有者和工作人员不得从盈利中获取利益。而非营利性医院的利润属于投资者或股东所持有,可以用来分红。 四服务的对象不同 非营利性医院以群众的医疗需求为导向,提供的是基本医疗服务,服务对象主要是普通群众。营利性医院以市场为导向,提供的往往是能够获得高额利润的 特需医疗服务或其他特色医疗服务,如尖端的医疗技术、先进的医疗设备、优雅的就医环境,服务对象是经济条件比较好的病人。 五财政补助政策不同 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由同级财政给予合理补助,其中对大中型医院以定项补助为主,对基层医院以定额补助为主,而其他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不享受同级政府财政补助。

六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同 非营利性医院享受相应的税收减免优惠政策,而非营利性医院一般得不到政府的税收减免政策,要照章纳税。但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对于营利性医院取得的收入,目前免征营业税。 七执行的价格政策不同 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按扣除财政补贴和药品差价收入后的成本制定;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政策指导价。营利性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由经营者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决定,国家一般不进行干涉。 八执行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同 非营利性医院执行财政部、卫生部颁布的《医院管理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等有关法规、政策;营利性医院参照执行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政策。在具体执行中,对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委派财务总监;对其他非营利性医院,应制定统一的财会制度,严格执行审计制度。对于非营利性医院的财务监督,可由税务部门来监督。

医院各类表单

医院各类表单 目录 人员增补申请表 (1) 面试人员考察表 (2) 聘用确认函 (3) 应聘人员登记表 (4) 新员工报到手续办理指南 (5) 医院内部岗位异动单 (6) 试用期考核自我评价表 (7) 试用期考核结果汇总表 (9) 试用期考核结果反馈面谈表 (10) 试用期考核满意度调查表 (11) 请(休)假申请单 (12) 员工奖励事由记录确认单 (12) 员工惩罚事由记录确认单 (13) 医院年度科室业务培训计划表 (14) 员工辞职申请表 (15) 员工离职移交表 (16) 离职人员面谈表 (17)

附件(放书本最后):医院各类表单 人员增补申请表 申请单位:申请日期:

面试人员考察表 应聘者姓名:应聘岗位:应聘科室: 面试者(招聘小组)建议: □推荐录用□保存资料,以后再定□拒绝 面试者签字: 人事科建议: □录用□谢绝

签字: 如决定录用,报到日期;确定试用期月;岗位职级。 院长意见: 签字:年月日 聘用确认函 先生/女士: 我们很荣幸地通知您:经过医院管理层讨论后,我院决定聘用您为:(科 室)岗位。 收到该聘用通知后,请您办好与原单位的辞职手续,于年月日时 到报到。您来报到时请随带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如有)、4张一寸免冠彩照、资格/培训证书等其他证件。证件或资料无法提供,医院有权不予转正或予以解除聘用关系。 医院将给予您的待遇如下: 1.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内你将享受试用期工资元,试用期内任何一方欲中止雇佣关系的,均需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试用期结束后三个月内,根据卫生局有关规定请将从业资格证书变更至我院,三个月内未做变更者根据情况,可由用人单位提议解除聘用关系。 2.转正后你将享受转正工资元。如果你已经完成人事关系的转入,医院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你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有关详细解释将在就职培训中与你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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