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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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标准

医院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

(送审稿)

今年- - 发布今年- - 实施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目次

前言 (1)

引言 (2)

1范围 (3)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术语和定义 (3)

4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3)

5消防安全制度和管理 (7)

6火灾隐患整改 (11)

7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2)

8消防档案管理 (12)

9其它 (14)

前言

本标准由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

本标准由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许志忠、帅卫红、周岚、徐海斌

引言

为确保我省所有医院、疗养院、诊所的消防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特制定本规范,作为我省医院、疗养院、诊所实施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依据。

本规范由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解释。

医院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湖南省医院、疗养院、诊所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适用于全省医院、疗养院、诊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术语和定义

3.1 医院

指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各类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

的医疗机构。

3.2 医院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住院病床数大于50张的医院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3.3 消防设施

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

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4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4.1医院应建立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

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权限,确定各级、

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报当地

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4.2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院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归口管

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其他医院应当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可以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

4.3医院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承包、租赁或委托管理(经营)时,

在订立的合同中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

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医院统一管理。承包、

租赁、委托管理(经营)方应当遵守医院各类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4 医院与物业管理单位、后勤服务单位订立物业服务、后勤服务

合同时,应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物业管理、后勤服

务单位应当遵守医院各类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对委托管理范围内的消

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4.5消防安全责任人对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医院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统筹安排医疗、科研、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中的消防安全管理,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工作经费预算方案,每半年向行

政主管部门报告工作情况;

3)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本单位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例会;

7)批准建立志愿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8)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4.6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应履行下列职责:

1)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经费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开展日常消防业务训练;

7)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每月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9)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7各部门(科室、病区)负责人是所在部门(科室、病区)的消防

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1)熟悉并掌握本责任区消防安全情况,贯彻执行医院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全面落实本责任区消防安全责任;

2)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督导员工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用电、用火、用气规定;

3)加强用电、用热、用气设备、设施及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危险品

的安全管理,及时制止特殊工种岗位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4)确保本责任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5)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组织整改,重大情况应立即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报告;

6)发生火灾时,组织员工按预案疏散人员,扑救火灾;

7)完成医院确定的其它消防安全工作,接受单位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的检查和监督。

4.8消防控制室值班员应经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经消

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合格,获取国家消防行业特有工

种职业证后持证上岗,并应履行下列职责:

1)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功能及操作规程,按照规定测试自动消防设施的功能,保障消防控制室设备的正常运行;

2)对火警信号应立即确认,火灾确认后应立即报火警并向消防主管人员报告,随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对故障报警信号应及时确认,消防设施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立即向主管人员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

4)不间断值守岗位,做好消防控制室的火警、故障和值班记录。

4.9义务或志愿消防队员应从所有员工中以不小于30%的比例选取,应履行下列职责:

1)熟悉本单位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和本人在义务或志愿消防队中的

职责分工;

2)参加消防业务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了解防火知识,掌握灭火与疏散技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消防设施;

3)协助本部门、本岗位负责人做好部门、岗位日常安全防火工作,

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督促他人共同遵守;

4)发生火灾时须立即赶赴现场,服从现场指挥,积极参加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救助伤患、保护现场等工作。

4.10员工应履行下列职责:

1)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2)检查本岗位设施、设备、场地的消防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排

除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3)熟悉本工作场所灭火器材、消防设施及安全出口的位置,发生火灾时,应及时组织引导人员安全疏散,并参加有组织的初起火灾扑救;

4)指导、督促病人及病人家属遵守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5消防安全制度和管理

5.1医院应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特点,建立健全各类消防

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

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2)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

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和巡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等内容。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包括安全疏散的各类消防设施的检查、维护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安全出口的畅通情况等内容。

4)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包括值班人员配置、值班纪律、交接班要求、报警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内容。

5)消防设施和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包括各类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检查、维护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设施器材损坏或失效的处理程序、情况记录等内容。

6)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包括火灾隐患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防范措施、情况记录等内容。

7)用火和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部门、管理范围、动火审批程序、动火现场管理、情况记录等内容;用电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部门、管理范围、临时用电审批、电工持证上岗、电工值班及交接班、电气设备消防安全检查等内容。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危险物品入库、仓储、领付、使用等环节过程中的防火防爆安全措施等内容。

9)义务和志愿消防队管理制度

包括义务和志愿消防队组织形式、人员比例、活动频次、训练要求、

情况记录等内容。

10)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包括预案制定、责任部门、演练频次、范围、演练情况记录、演练后的小结与评价等有关内容。

11)燃气及电气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包括管理部门、管理范围、设备登记、管理、检查与维修、故障处理、情况记录等内容。

12)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

包括考评工作责任部门和考评对象、依据、标准、办法以及奖惩设施情况记录等有关内容。

13)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点。

1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包括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名称、位置、管理部门、责任人、管理要求等内容。

15)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包括消防档案的分类、装订顺序、归档要求、管理要求、管理部门、管理人等内容。

5.2医院应制定下列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火警处置程序;

2)员工发现火情时的火警处置程序;

3)自动消防系统操作规程;

4)消防广播操作程序;

5)变配电设备操作规程;

6)电气及燃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规程;

7)各类医用设备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8)火灾事故处理程序;

9)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5.3医院应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和防火巡查,防火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医院的病房楼、门诊、急诊等场所的防火巡查至少每二小时一次,其他场所的防火巡查至少每日一次,并应加强夜间巡查。

5.3.1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有效情况;

5)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6)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7)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9)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10)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5.3.2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4)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6火灾隐患整改

6.1医院应当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责任人为火灾隐患整改第一责任人,为火灾隐患的整改提供人员、场地、资金等保障,由消防安

全管理人负责组织人员、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整改完毕,负责整

改的部门或人员应逐级上报至消防安全责任人。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

当采取临时性的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6.2防火检查和巡查时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当责成相关部门和责任人立即整改:

1)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

2)违章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高热灯具等用电器具;

3)违反规定吸烟、乱扔烟头、火柴的;

4)违章动用明火、进行电(气)焊的;

5)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6)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他用的;

7)常闭式防火门关闭不严的;

8)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9)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6.3医院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期限和人员。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

7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7.1医院应当通过张贴图画、广播电视、知识竞赛、培训讲座、宣传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院应当每年对员工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对新员工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上岗前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并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逃生技能。

7.2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院必须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单位实际,不断完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预案内容包括: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6)善后处置程序和措施。

其他医院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8消防档案管理

8.1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医院应建立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和消防法律文书等。

其他医院应当将本单位的基本概况、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的材料和记录等统一保管备查。

8.1.1 单位基本情况卷内容及装订顺序:

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

2)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4)志愿或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

5)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6)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

7)消防安全疏散图示、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8.1.2消防安全管理卷内容及装订顺序:

1)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记录;

3)消防设施检查、自动消防设施测试、维修保养记录;

4)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

5)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7)火灾情况记录;

8)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8.1.3消防法律文书卷内容及装订顺序:

1)建筑物或者场所的消防审核、验收及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等文件资料;

2)公安消防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

9其他

9.1医院应将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比内容,对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9.2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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