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石化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名称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规定

1中国石化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名称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规定
1中国石化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名称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

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规定

通用业务制度一原则类制度

制度中国石化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

名称制管理规定

制度 JZGSH-B20201-21-058-2018-2 制度中国石化安( 2018)268

编号文号号

制度 2 主办安全监管局

版本部门

所属业务类别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会签/

理/综合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下位制度制定企业制定实施类/执行类制度审核法律部

部门企业改革管理部

监督检查者安全监管局签发2018 年 7 月 3 日

日期

解释权归属安全监管局生效2018 年 7 月 3 日

日期

制定目的规范安全风险识别、评价、控制、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

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泊治法》、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浴治遏制重特大事故エ作指

南的通知》(安委办( 2016) 3 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

行办法》、《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化工和危险化学品

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金属非金属矿山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エ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

患判定标准(2017 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B35181- 2017)

适用范围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

涉及的相关制度

废止说明《中国石化全面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石化企( 2013182 号)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中国石化

监〔 2014) 308 号)

原《中国石化生产安全风险管理规定(试行)》(中国石化安( 2016)625 号)、《中国石化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中国石化安( 2015)275)、《中国石化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

化安( 2011) 122 号)同时废止

1总则

1.1 为了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规范风

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提高本质安

全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所称风险是指生产安全风险,是安全不期望事故事件概

率与其可能后果严重程度的综合结果,风险分为重大、较大、一般和低风险,分别对应红、橙、黄、蓝四种颜色。重大风险和较大风险应当采取措施降低风险等级,一般风险按照最低合理可行的原则可进一

步降低风险等级,低风险应当执行现有管理程序和保持现有安全措施

完好有效,防止风险进一步升级。

1.3 本规定所称隐患是指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在可能导致

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按危害

大小、治理难易程度和紧迫性将隐患分为一般、较大和重大隐患。

1.4 公共安全风险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1.5 管理原则

1.5.1 推进基于风险的安全管理。风险管理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

通过持续开展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控,防止事故

发生,确保风险可接受。

1.5.2 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建立隐患排查、分类分级、整改

治理、效果评估、验收销号的闭环管理流程,确保隐患及时排查治理。

不能如期治理的隐患应当按风险管控的程序落实防范措施。

1.5.3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集团监管、企业主责全面覆盖

和全员参与,实现全过程、常态化的风险识别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各级负责人应当承包本单位风险和隐患。

1.5.4 坚持逐级建立清单原则。风险和隐患排査管理实行清单管理,

各级单位应当逐级建立基层单位、二级单位、企业和集团公司各层级

的风险和隐患管理清单。

2组织管理与职责

2.1 安全监管局是集团公司风险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责任主

体。负责评估确定集团公司重大安全风险,提出年度隐患治理重点,

负责集团公司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治理的监管。

2.2 事业部、管理部和专业公司(以下简称事业部)是本板块风险

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管理主体,负责评估本板块集团公司重大风险

和重大隐患,指导企业开展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工作,事业部负责人对本板块集团公司重大风险管控和重大隐患治理实行承包。

2.3 企业是风险识别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风

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基层

员工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2.3.1 企业各部门、各单位对业务和属地范围内的风险识别管控和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开展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隐患排

查,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实施隐患治理。

2.3.2 企业员工负责岗位作业活动、设备设施的风险识别和隐患排

查。

3风险管理的内容和要求

3.1 风险识别

3.1.1 风险识别是对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

会声誉影响事故事件的识别(包括原因、后果和现有安全措施),识

别范围应当涵盖总图布置、工艺流程、设备设施(含工程施工和检维

修用设备设施)、物流运输、应急泄放系统、工艺操作、工程施工和

检维修作业、特殊作业、有人值守建筑物、自然灾害和外部影响等全

业务、全流程中存在的风险。

3.1.2 企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风险识别。

3.1.2.1 基层岗位应当在基层单位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对本岗位的

作业活动和涉及的设备、设施等开展风险识别,建立岗位危险事件清

单。

3.1.2.2 基层单位应当按照属地化原则对管理的对象和业务逐区

域、逐装置、逐专业、逐岗位进行风险识别,做到所有危险源、作业

活动和相关的设备、设施全覆盖,形成基层单位风险清单。

3.1.2.3 二级单位负责指导基层单位开展风险识别,二级单位的

管理部门应当对基层单位上报的风险分专业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开展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风险识别,安全部门负责汇总、组织审

核,形成二级单位的风险清单。

3.1.2.4 企业各管理部门应当对二级单位上报的风险分专业进行

审核,并组织相关技术专家开展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风险识别,初步形

成各部门的风险清单。

3.1.2.5 应当结合工程建设的施工阶段和检维修作业运用 JSA 方法进行风险识别。

3.1.3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及时开展风险识别:

3.1.3.1 装置长时间在设计上、下限运行或延长计划检修周期。

3.1.3.2 发生火灾爆炸或毒性气体严重泄漏事故。

3.1.3.3 油气圈闭(区块)第一口探井进行钻(完)井作业。

3.1.3.4 施工内容和方案发生重大变化。

3.1.3.5 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规范发生重大变化时。

3.2 风险评价

3.2.1 风险评价是指对识别出的风险采用相应的评价方法和工具进

行定性、定量评估,准确描述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管控措施。

3.2.2 企业各级单位应当成立风险评价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

织对已识别出的风险开展风险评价,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

3.2.2.1 基层单位应当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定性评价,鼓励有能

力的进行定量分析。

3.2.2.2 二级单位和企业各部门应当采用中国石化安全风险矩阵

等工具,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价,确定每个风险的等级和风险值,

完善风险清单。

3.2.2.3 企业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分管的业务对二级单位风险评

价结果和管控措施审核把关。对不具备能力的二级单位应由企业各部

门直接组织评价。

3.2.2.4 企业安全部门应当组织生产、工艺、设备、工程等相关

专业管理人员对各部门的风险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形成企业风险清单,

并分解到相关部门。

3.2.2.5 企业风险清单应当包括重大风险(红色区)、较大风险(橙

色区)、后果等级为 F、G的一般风险。

3.2.2.6 风险值≥ 40 或后果为 E、F、G的较大风险以及企业重点

关注的其他安全风险应当作为企业的重大风险管理;风险值≥40 且后果严重性等级为E、F、G的风险可推荐为集团公司重大风险。

3.2.2.7 企业风险清单和企业重大风险应当报企业HSSE委员会审

批。

3.2.3 应当按照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个体防护、应急响应的

顺序确定风险管控措施。工程技术措施应当包括技术方案实施计划、

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3.2.4 风险管理应当满足中国石化安全风险矩阵规定的“各级风险

的最低安全要求”。

3.2.5 安全监管局会同事业部对企业推荐的重大风险进行审核,形

成集团公司重大风险清单,报集团公司HSSE委员会审批

3.2.6 企业的重大风险应当用风险管控行动模型(Bow-Ti e )、集

团公司重大风险用定量风险评价(QRA)等风险评价工具进一步定量

分析评价,优化风险管控措施。

3.3 风险控制

3.3.1 企业每年应当制定风险总值降低的目标和计划,风险值降低

情况要进行考核并公示。风险总值为企业风险清单中各风险值的总和,

新增风险纳入下年度考核。

3.3.2 企业应当对风险评价确定的管控措施进行责任分解,分级明

确风险的管控责任人和措施落实责任人。

3.3.3 企业各级主要负责人应当承包本单位的最大风险,其他负责

人按照风险值高低和分管业务承包其他风险,承包期内应当实现风险降级或风险值降低。

3.3.4 各级风险承包人应当及时审定风险管控方案和措施,听取、

研究承包风险的管控情况,协调各种资源,确保风险消减与管控方案

有效落实;定期组织现场专项检查,发现风险值增加的危害因素时,

及时调整风险管控方案;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后,应当及时组织评

估、销项。

3.3.5 新建项目在开车前风险控制措施应当落实到位,不应当存在

不可接受的风险。在役装置或设备设施风险值≥40 的风险,应当明确风险值降低措施的时间进度,原则上存在间不应当超过 1 年。3.3.6 应当对相关人员进行风险控制措施的技术交底和培训,确保

措施落实到位

3.3.7 重大风险应当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3.4 风险监控

3.4.1 企业每年应当结合实际按单位或装置绘制红、橙、黄蓝四色

风险电子分布图,根据风险清单中等级最高的风险确定单位或装置的

风险色。油田、销售企业按二级单位风险色绘制区域风险分布电子地

图,炼化企业按装置风险色绘制总图装置风险电子分布图,工程企业

按工程项目风险色绘制区域风险分布电子地图

3.4.2 企业应当按照集团公司安全公示规定,对企业重大安全风险

的基本信息、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人等进行公示。

3.4.3 企业应当将风险管控措施纳入日常生产经营管理。

3.4.4 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电仪等部门应当按照各级

风险清单的责任分工,做好操作规程等技术文件的修订和对相关装置、

设备设施或作业活动的检查监督。

3.4.5 企业重大风险管控措施应当制定实施进度计划,进行专项检

查、挂牌督办和每月跟踪。风险管控责任人和措施落实责任人应当对

照计划检查落实进度,确保达到年度管控目标。

3.4.6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当掌握风险管控进度和风险总值变化情

况,及时组织研究解决管控问题,更新风险清单,并向HSSE委员会汇报。

3.4.7 风险降级或销项

3.4.7.1 风险达到降级或销项条件时,应当办理审批手续,及时

降級或销项。工程施工和作业活动类风险的销项应当在施工和作业活

动完成后。

3.4.7.2 风险降级或销项后应当持续保持管控措施的有效运行。

3.4.7.3 企业重大风险和集团公司重大风险降级或销项时应当进

行专项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告应当包括:风险基本情况、风险管

控措施落实情况、剩余风险和评估结论等。

3.4.7.4 企业重大风险的降或销项由企业自行组织审批,集团公司重大安全风险的降级或销项应当由安全监管局组织审批。

4隐患管理的內容及要求

4.1 隐患分级

4.1.1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消除的隐患。

4.1.2 较大隐患指危害较大,整改有一定难度,不能即查即改,但又急需整治的隐患。

4.1.3 重大隐患是指符合国家、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或经评估可能导致较大及以上事故、必须及时整治的隐患。

4.2 隐患排查

4.2.1 隐患排查应当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通过日常检查、定期检査、专业排查、专项排查和事故类比排查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

4.2.2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企业应当及时组织开展隐患排查。4.2.2.1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颁布执行或修订发布时,应当组织开展法规符合性隐患排查。

4.2.2.2 同类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组织开展事故类比性隐患排查。

4.2.2.3 生产作业场所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组织开展环境适应性隐患排查。

4.2.3 各级单位应当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级,建立基层单位、二

级单位和企业级隐患清单。

4.2.3.1 基层班组和岗位自查发现的隐患,由基层单位负责列入

隐患清单,录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4.2.3.2 企业及其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体系审核、各类检查及安

全评估发现的隐患,由检查组织部门和评估单位负责提出隐患清单,

由各专业管理部门进行分级、分类后分别录入。

4.3 隐患治理

4.3.1 企业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轻重缓急及时整治。4.3.2 企业应当定期研究落实隐患整治方案,推进隐患整治进度

4.3.3 一般隐患由二级单位或隐患所在的基层单位负责人有关人员

及时组织整改。

4.3.4 较大隐患由二级单位或企业负责组织整治。

4.3.5 重大隐患由企业上报相关事业部和安全监管局,并专题研究,落实“五定”要求(定方案、定资金、定期限、定责任人、定预案),

公示和挂牌督办。

4.3.6 需要投资立项治理的隐患,应当按集团公司项目投资管理规

定的要求办理审批立项。

4.3.7 隐患治理方案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重视源

头治理,严格过程控制,防止隐患治理过程中产生新的隐患和发生事

故。

4.3.8 隐患治理前应当落实有效的防护措施,隐患整治完成后应当

办理销项手续。

4.3.9 重大隐患治理项目竣工投用半年后,企业应当成立由技术人

员和专家组成的后评估小组或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治理效果后评

估,出具后评估报告。

4.3.10 企业应当建立隐患治理工作协调机制,按照当地政府要求,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当地安监部门和主管部门汇报本单位隐患排查工

作开展情况和需要地方政府协调解决的问题。

5信息管理

5.1 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应当坚持动态管理和监控,并及时将风险

和隐患信息录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5.2 企业应当及时上报新识别和排查的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

5.3 企业应当每年总结安全风险和隐患管理工作,确定下年度工作

重点,提交 HSSE委员会审核,并在安全信息系统中报送。

6监督检查与考核

6.1 各单位应当将风险和隐

患排查治理的管理纳入安全检査与考核范围,考核结果应当纳入企业绩效考核。

6.2 企业应当建立隐患排查奖励制度,鼓励职工报告、举报和排除

隐患。对发现、举报和排除隐患的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集团公

司将定期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表彰奖励重大隐患发现先进个人。

6.3 凡违反本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将按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

司职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风险评价分级管控作业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本公司范围内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与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实施控 制,以减少或避免不期望的事件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生产活动、服务过程中的风险评价与控制。 3. 职责 3.1 总经理职责 3.1.1 总经理是“两个体系”建设第一负责人;总经理负责本公司危险源辨识、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组织领导工作,负责建立风险评价分级管控小组,负责批准重大的风险清单。 3.1.2 成立“两个体系”创建领导小组,明确各级组织、人员职责; 3.1.3 要求各级组织成立本部门“两个体系”创建机构; 3.1.4 审核、签发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3.1.5 对“两个体系”建设提供人力、资金支持; 3.1.6 定期召开会议、组织检查“两个体系”创建进度; 3.1.7 定期开会研究“两个体系”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解决; 3.1.8 组织相关人员对重大风险进行审核; 3.1.9 组织重大隐患治理。 3.2 安环部职责

定较大及重大的风险,提出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并对全公司的危险源的控制进行监督。 3.2.2 协助总经理检查、部署、落实“两个体系”开展工作; 3.2.3 负责具体制定、修订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3.2.4 负责制定“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3.2.5 负责确定风险分级管控的辨识、评估、分级方法的确定; 3.2.6 负责指导、培训各基层风险管控人员,掌握有关要求、方法; 3.2.7 负责考核“两个体系”进度及质量要求; 3.2.8 负责“两个体系” 有关资料、表格、台账、清单的汇总、审核、反馈; 3.2.9 负责各部门风险类型、管控措施、管控分级上报资料的审核、反馈; 3.2.10 定期向“两个体系”领导小组汇报创建情况; 3.2.11 汇总较大以上风险,对公司较大以上危险点定制风险告知牌; 3.2.12 负责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的完善; 3.2.13 负责重大隐患治理方案的制定; 3.2.14 及时完成“两个体系”领导小组部署的其他工作。 3.3 车间职责 3.3.1 协助分管经理,检查、部署、落实本车间“两个体系”开展工作; 3.3.2 负责确定本车间“两个体系”创建人员名单; 3.3.3 负责培训本车间风险管控人员,掌握有关要求、方法; 3.3.4 负责考核本车间“两个体系”进度及质量要求; 3.3.5 负责本车间“两个体系”有关资料: 设备设施清单、作业活动清单、风险评级和分级等表格、台账、清单的汇总、审核、反馈;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全

隐患排查及治理制度 1.目的 1.1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的一项长效机制,是进行企业风险防控的有效手段之一,是实现企业本质安全建设的基础。为了坚实有效的推进这项工作,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常态化,特制定本 制度。 1.2 通过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将人员状况、设备安全、劳动作业环境、安全生产管理等各方面存在的影响人身和生产安全的问题充分曝露出来,并不断改进提高,最终实现“人员无伤害、系统无缺陷、管理无漏洞、设备无障碍、风险可控制、人机环境和谐统一”。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相关文件 3.1《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3.2《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4. 隐患排查的职责 4.1 公司主要负责人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公司隐患排查工作,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组织解决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4.2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副总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主要领导责任,安环部负责组织完成各自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3 安环部负责对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通报、考核和奖励。 5.隐患排查 5.1隐患排查方式如下:

5.1.1日常隐患排查: 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车间主任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隐患排查要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5.1.2综合性隐患排查: 保障安全生产为目的,以安全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为重点,公司董事长或安全分管副总带头,协同各车间主及各有关专业技术员参与的全面检查。 5.1.3专业性隐患排查: 指对区域位置及总图布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储运、消防和公用工程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 5.1.4季节性隐患排: 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主要包括: 1)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防解冻坍塌为重点; 2)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4)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5.1.5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 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企业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5.1.6事故类比隐患排查。 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和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双重预防机制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管理制度 为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公司文件要求,结合分公司实际,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任务目标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活动,深入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加快推行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体系,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 2018年底实现双重预防机制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实现闭环管理,涵盖风险辨识评估、风险预警预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等所有安全生产环节。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公司成立

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进行全面组织、指导和检查。 组长:分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分公司副书记、副总经理 成员:各部室负责人及项目部经理 三、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部: 1、负责“双重预防机制”方案的制定,并对机制建设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管理。 2、负责组织安全设施与管理方面风险的排查、统计、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 3、分析存在的问题,监督治理方案以及响应的实施工作;监督隐患的整改、防范措施、资金、期限的落实; 4、负责职业危害的防控和风险公告警示工作 5、负责“双重预防机制”的组织、开展、协调、监督、考核、总结工作。 综合管理部: 1、负责仓库管理方面的风险排查、统计、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 2、按照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分析存在的隐患,监督隐患治理方案的实施 四、工作计划 2018年3--9月,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工作制度,为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科学评定风险等级,实现安全风险自辨自控,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现有效管控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提升公司安全生产整体预控能力。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规定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 级管理规定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xxxx公司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一、隐患的概念 1、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和管理上的缺陷;重大危险源是生产使用和储存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2、安全隐患是指控制、约束、管理这些危险物的装备、系统、设施、人员、管理制度和体制等方面可能出现漏洞使危险物质突变形成事故的不安全因素。 二、隐患分级 1、按隐患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三级: 重大事故隐患一级:危害相当严重、可能造成重大及以上事故或者治理难度相当大,需书面请示集团公司,停产停业,需要集团公司组织协调有关政府职能部门或相关专家共同解决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二级:危害严重、可能造成较大事故或者治理难度大,安排限期整改的或部室无能力整改,需书面请示公司,需要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室帮助共同解决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三级:危害比较严重、可能造成一般事故或者有一定的工程量,安排限期整改的或部门无能力整改,需书面请示公司,需要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协调有关业务职能科室安排解决的隐患。 3、一般事故隐患分为三级: 一般事故隐患一级:对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需生产部室或会同职能部室安排解决或需一定整改期限整改的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二级:对安全生产有影响,需要工段安排或会同本部室整改的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三级:对安全生产影响不大,能够立即安排个人或班组进行整改的隐患。 三、督办验收及销号 (一)督办验收 1、重大事故隐患(一级)由董事长和总经理负责督办,并协调相关人员验收。 2、重大事故隐患(二级)由总经理会同安委会成员负责督办,并组织相关人员验收。 3、重大事故隐患(三级)分管负责人会同相关部室和有关人员负责督办,并组织相关人员验收。 4、一般隐患(一级)由生产部室、业务职能部室自行排查认定的一般隐患一级,由本部室经理负责督办、验

2020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 为全面辨识、管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部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公司要求并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超前辨识、分析评估、分级管控的管理措施。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各业务科室是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组织机构 (一)成立“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 组长: 常务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职责 1、组长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全面

负责。 2、常务副组长负责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的监督、管理、考核。 3、副组长具体负责实施分管系统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成员负责具体实施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5、段长负责人负责本作业区域和工艺工序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6、班组长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辨识程序、评估方法、综合辨识程序 1、年度辨识评估 每年由厂长亲自组织,制定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方案,抽调各系统技术人员和专家,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结合我厂生产系统、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部位和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对辨识出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综合考虑作业场所、受威胁人数、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对发生的事故、事件及不符合项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及时采取隐患整改措施,以消除现实的、潜在的事故隐患,从而达到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和安全标准化的有效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事故、事件和不符合因素,而采取的隐患整改措施的制订实施等控制管理。 三、职责 1、安环部负责对整改措施计划的审批、监督及验证; 2、安全员、技术人员、班组长负责编制整改措施计划的方案; 3、各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隐患整改措施的实施。 四、工作程序 1、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时机; 1)当某一不符合因素造成重大事故发生时; 2)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3)上级部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4)安全标准化自评和考评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5)公司组织各专业管理(设备管理,工艺技术管理、安全 管理、基建管理、电气管理等)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6)相关方投诉时; 7)其它不符合方针、目标要求的情况; 2、不合格项的填写、原因分析、措施的制定、实施和验证 1)在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标准化自评、考评中发现的不符合 项由安环部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中的“不符合事实描述”和“完成时间”栏,传至各相关部门。 2)专业性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由各专业小组填写《隐患 整改通知单》中的“不符合项”,“隐患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传至各相关部门。 3)各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单报告后,部门负责人对不符合事 实确认,并组织人员要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原因分析,确定纠正措施、确定责任人、确定资金来源、进行整改实施。 4)当隐患和不符合事实发现现场不是责任部门现场时,由 责任部门按3)进行纠正措施实施。 5)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外,应书面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同时所有重大事故隐患都需要建立档案。 6)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 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7)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 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环部汇总并存档。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河北祥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河北祥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5日修订 2019年10月10日实施

风险辨识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切实做好危险源辨识及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提高事故纵深预防能力,最大限度避免各类事故发生,实现公司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生产活动中所有危险源的辨识及风险分级管控管理。 3 引用文件、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政府2号令 《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安监总管四〔2016〕31号) 《机械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衡水市深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4 职责 4.1总经理是开展危险因素辨识与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该项工作的开展过程及有效性全面负责,为该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 4.2安全管理部门协助总经理,负责危险因素辨识与风险分级管控的组织、督导、协调和考核开展的具体工作。 4.3各处室负责人是本部门开展危险因素辨识与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开展的工作负总责。 4.4安全管理办公室是公司危险因素辨识、控制和管理的主管部门,并对确认的风险进行汇总登记建档与备案。 4.5各处室是危险因素辨识和控制的责任部门,负责对本处室的危险因素进行辨识、管理和控制。 4.6各岗位人员是本岗位危险源辨识及风险分级管控的责任人,负责本岗位的危险因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 度(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新编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监控管理制度。 一、安全隐患的概念及分级 (一)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事故的不安全因素,是危险的根源,包括管理上的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重大危险源是长期或临时的生产、搬运、使用和储存危险物质,或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二)安全隐患是指控制、约束、管理这些危险物的装备、系统、设施、人员、管理制度和体制等方面可能出现漏洞使危险物质突变形成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具体指违反《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等国家、上级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条例、指令等有关这些危险物质的管理规定、标准及要求。重大隐患:主要指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供电、小煤窑治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日常管理安全隐患:除重大隐患以外的安全隐患。 (一)矿长是矿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者。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落实,安全费用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安全培训教育及安全事故处理等方案的决策权和批准权,监督、检查同级副职及各矿井一把手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总工程师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隐患排查治理技术工作全面负责,负责一通三防、防治水方面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监管。 (三)各分管领导对正职负责,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 (四)各业务科室是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方案的审查、批准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准确辨识安全风险,评价其风险程度,并进行风险分级,从而进行有效控制,实现事前预防、消减危害、控制风险的目的。 第二条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价分级和控制管理。安全生产双体系/双重预防机制全套的资料,需要的话求球:324319245。 第三条编制依据 《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年6月1日) 《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 《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16〕16号)《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鲁安办发〔2016〕10号) 第四条术语和定义 1)危险源(风险点):危险源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害、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它的实质

是具有潜在危险的源点或部位,是爆发事故的源头,是能量、危险物质集中的核心,是能量从那里传出来或爆发的地方。 2)风险辨识:识别风险点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3)风险评价分级: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第五条公司成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建设负全面领导职责。 组长:李佩法 副组长:汪树岐 成员:张文天袁立伟 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作业指导书,全面推行开展安全生产危害辨识工作并指导、审查、批准;负责审查重大风险改进措施方案 安全科负责组织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指导各单位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组织重大风险改进措施方案的审查。 其他科室确保本单位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的人员有足够的培训,组织本科室的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在日常生产工作中不间断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编制本科室的危害/风险记录,开展隐患治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风险的辨识 第六条风险点的分类 根据公司生产的特点及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将公司范围内的风险点分成以下两大类: 1.生产现场及其他区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43227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和治理,以实现“本质安全”为目标,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造成系统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 职责 3.1厂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各车间领导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责任。各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制造部和厂领导报告。 3.3综合部负责《安全检查表》的编制,负责各种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 厂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4 隐患排查范围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范围包括:厂所有的生产场所、工程部各站点作业场所、生产环境、人员情况、设备设施的运行、各类生产活动及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隐患,认真查找,及时整改,从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4.1、人的行为(人员情况) 4.1.1领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 4.1.2领导按照企业标准开展各项安全工作。 4.1.3管理人员按照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4.1.4岗位员工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类工器具。 4.1.5遵守特种作业的持证上岗规定。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业主项目部工程建设中所存在的设计、采购、施工及调试等各方面重大安全风险的管理,有效降低安全风险所造成的不利影响,不断提升项目本质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明确了业主项目部风险识别的范围、原则、依据、工作程序、风险的划分原则、风险的分级管控原则。 2组织与职责 2.1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组织体系包括业主项目部、监理部和项目部。 2.2业主项目部的主要职责: 2.2.1制定业主项目部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2.2对业主项目部安全风险控制项目进行重点跟踪管控; 2.2.3按规定上报风险的辨识、管控情况。 2.3监理部的主要职责: 2.3.1履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督促项目部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工作; 2.3.2督促项目部编制工程项目整体安全风险清单及控制措施表; 2.3.3督促项目部编制月度安全风险清单及控制措施表; 2.3.4监督项目部风险预控措施执行情况,并进行月度评价,编制月度安全风险清单及控制措施表。 2.4项目部的主要职责: 2.4.1履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严格执行业主项目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办法; 2.4.2开展作业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辨识,制定相应的预控措施; 2.4.3上报安全风险预控的相关文件、报表。 3 管理程序及要求 3.1 风险识别范围、原则、依据。 3.1.1识别范围 识别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等各过程及管理活动中所涉及到的安全方面的风险;原则上分成施工、调试、其他三部分,其他部分包括勘测、设计、制造等。 3.1.2识别原则 a)在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过程中,针对某一作业活动,不但要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和分析,而且还应根据施工环境、条件的变化以及事故发生过程中存在的危险,进行全面识别和分析;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的方针,进一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安 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有 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分级监控管理制度。 一、安全隐患的概念及分级 (一)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事故的不安全因素,是危 险的根源,包括管理上的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 安全状态;重大危险源是长期或临时的生产、搬运、使用 和储存危险物质,或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 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二)安全隐患是指控制、约束、管理这些危险物的装备、系统、设施、人员、管理制度和体制等方面可能出现漏洞使危险物质突变形成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具体指违反《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等国家、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条例、指令等有关这些危险物质的管理规定、标准及要求。重大隐患:主要指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供电、小煤窑治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日常管理安全隐患:除重大隐患以外的安全隐患。 (一)矿长是矿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者。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落实,安全费用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安全培训教育及安全事故处理等方案的决策权和批准权,监督、检查同级副职及各矿井一把手的安全生产

风险分级管控安全管理制度

风险分级管控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和指导本公司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达到降低风险,杜绝或减少各种事故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的目的。 2.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内容、文件管理、分级管控效果和持续改进等内容。 适用于指导本单位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的建设。 3.引用文件 《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 《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16]16号)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政府令第303 号) GBT13861-2009《生产过程和危险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DB37/T2882-2016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通则 DB37/T2974-2017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

4.术语与定义 4.1风险:生产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的组合。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严重性,是指事故(事件)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风险=可能性×严重性。 4.2可接受风险:根据企业法律义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已被企业降至可容许程度的风险。 4.3重大风险:发生事故可能性与事故后果二者结合后风险值被认定为重大的风险类型。 4.4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 在分析生产过程中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时,危险源可称为危险有害因素,分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类。 4.5风险点:风险伴随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 4.6危险源辨识: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分布和特性的过程。 4.7风险评价: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分级,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4.8风险分级:通过采用科学、合理方法对危险源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划分等级。 4.9风险分级管控: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 4.10风险控制措施:企业为将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程度,针对该风险而采取的相应控制方法和手段。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

XX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推进XX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全公司隐患排查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工作。 第二条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或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各级领导或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组织整改。 第三条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财务部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投入费用。 第四条公司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活动,排查公司内的重点部位和关键设施以及生产作业各个环节的事故隐患;各生产车间每周、班组每天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五落实”(即:落实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落实资金来源,落实整改时限和落实责任人)的要求和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的范围 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 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理等)。 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9、其他安全隐患。 第六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七条各部门和相关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凡当班组能整改地不准推向车间,凡车间能整改地不准推向公司主管部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第八条对于一般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部门应要求有关生产车间、部门限期排除。 第九条对于排查出来的重大事故隐患,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公司负责人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等。 第十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部门应联系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做出暂时局部、全部停车或停止使用的强制措施决定,并督促有关部门限期进行彻底整改。 第十一条对难以立即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方案需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风险分级防控管理制度

风险分级防控管理制度 单位:山东环冠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2018年1月3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增强风险防控能力,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安全风险防控(以下简称风险防控)是指在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预先采取措施消除或者控制生产安全风险的过程。 第三条风险防控实行分级三级管控,即公司、班组、岗位等三个层级的风险防控重点,落实各级生产安全风险防控责任,建立健全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机制。 第四条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分层管理、分级防控。将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的责任划分到各个管理层级,每一层级对照专业领域、业务流程,评估并确定生产安全风险防控重点,落实防控责任。 (二)将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的职责落实到管理人员、生产组织、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安物资采购、工程建设等职能部门和属地管理岗位,实现管工作必须管风险。 (三)过程控制、逐级落实。从设计、施工、投产、运行等生产经营

的全过程和各环节进行生产安全风险防控,逐级落实生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驻外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细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总经理是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的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组织梳理各管理层级、职能部门、管理环节之间的职能界面,明确生产安全风险防控任务,并提供资源保障。第七条安全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制定实施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三)组织开展各层级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确定公司级重点防控的生产安全风险,制定实施风险防控措施。 (四)组织运行维护生产安全风险防控信息上报工作。 第八条其他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指导、落实、监督属地及业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第九条公司 (一)负责成立风险管理小组,组织开展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工作。 (二)组织开展生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确定本单位重点防控的生产安全风险,制定实施风险防控措施。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各班组、岗位人员开展风险防控工作,确定各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中国铁建港航局集团有限公司 蒲都高速公路TJ-10标项目部 安全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人、物的不安全状态与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好本标段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隐患分级 根据作业现场人、物的不安全状态与环境的不安全因素的性质、轻重程度,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A级)、较大隐患(B级)与一般隐患(C级)。 根据对本标段项目范围内施工安全危险源识别和隐患排查,存在的潜在隐患如下: (一)重大安全隐患(A级)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未制定专项方案或方案未经批准。 2、分部分项工程未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就盲目组织施工作业。 3、特种设备安装完毕后,未经调试和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验收确认合格,直接投入使用。

4、高处作业工作平台不合格:工作平台不稳定、无安全护栏、无法系挂安全带。 5、在储油罐(油库)附近进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擅自施工。 6、跨越既有公路施工作业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按专项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二)较大安全隐患(B级) 1、特种设备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或安全设施不齐全或失效。 2、孔洞口未加盖或围拦、高临边未防护,无明显标志。 3、电气焊现场无通风和防灭火措施,有易燃易爆物品。 4、作业场所安全防护装置被擅自拆除。 5、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不可靠。 6、起重设备的起重吨位不明确,信号装置、安全自动装置、行程限位装置、缓冲装置、自动联锁装置等不灵活可靠。吊钩、吊环有补焊、变形、开裂、扭转等。 7、墩台施工作业中模板搭拆、混凝土浇筑等无操作平台安全防护设施。 8、施工现场与地方道路相交、相邻处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9、临时用电架空、埋设线路不按照TN-S规定执行。

风险分级管控管理制度

风险评价分级管控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本公司范围内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与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对其实施控制,以减少或避免不期望的事件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生产活动、服务过程中的风险评价与控制。 3.职责 3.1总经理职责 3.1.1总经理是“两个体系”建设第一负责人;总经理负责本公司危险源辨识、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组织领导工作,负责建立风险评价分级管控小组,负责批准重大的风险清单。 3.1.2成立“两个体系”创建领导小组,明确各级组织、人员职责; 3.1.3要求各级组织成立本部门“两个体系”创建机构; 3.1.4审核、签发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3.1.5对“两个体系”建设提供人力、资金支持; 3.1.6定期召开会议、组织检查“两个体系”创建进度; 3.1.7定期开会研究“两个体系”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解决; 3.1.8组织相关人员对重大风险进行审核; 3.1.9组织重大隐患治理。 3.2 安环部职责 3.2.1安环部负责组织本公司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组织风险评价小组,确定较大及重大的风险,提出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并对全公司的危险源的控制进行监督。 3.2.2协助总经理检查、部署、落实“两个体系”开展工作; 3.2.3负责具体制定、修订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管理制度; 3.2.4负责制定“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3.2.5负责确定风险分级管控的辨识、评估、分级方法的确定; 3.2.6负责指导、培训各基层风险管控人员,掌握有关要求、方法; 3.2.7负责考核“两个体系”进度及质量要求; 3.2.8负责“两个体系”有关资料、表格、台账、清单的汇总、审核、反馈;

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处罚办法》 通知 公司各单位: 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进一步减少安全生产隐患,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的良性发展,建立完善的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结合此次全国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的契机,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此次隐患排查中出现的问题,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制度》进行了修改,同时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分类、分级管理,重点控制动态的易发生事故的安全隐患及个人行为隐患,杜绝重大安全隐患。动态安全隐患现场必须立即处理,重大安全隐患按照《重大安全隐患管理办法》采取“五定”原则进行跟踪管理管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按1000元/件次进行处罚,发生事故的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处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希各单位广泛宣传、严格执行。

附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处罚办法》 附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处罚办法》 一、隐患排查制度

1、为扎实做好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制度。 2、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矿长是矿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带头认真执行煤矿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应坚守煤矿工作岗位,总体安排部署对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 3、班排查、日巡查制度 每班由带班矿长组织队长、安全员、值班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瓦检员对对井下采、掘、机、运、通各系统环节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进行班排查、日巡查工作,发现隐患能立即处理的组织人员及时处理,不能立即处理交下一班处理,同时对隐患做好交接班记录,并在班前会上通报。 4、周检查制度 每周由矿长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参加人员有矿长、技术负责人、分管副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基层单位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参加,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得无故不参加检查。检查范围:井上下各系统、各环节(包括地面工业场所、井下各作业现场、两堂一舍、矸石场等)。主要检查作业场所是否存在环境、物品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因素,是否落实隐患治理防范措施。查出的隐患按隐患分类分级要求进行管理,建立隐患台账,同时按隐患整改“五定”原则限时进行整改,并在每周定时召开安全会议上进行公布,对隐患整改不力或不及时的单位,依照照标准进行处罚。 5、月综合性的安全大检查制度 每月定期由公司安全副总组织一次综合性的安全大检查,参加人员:公司总经理、总工程师、各分管副总经理、各中心主任、矿长、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机制

***煤矿有限公司 (安全风险管控)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机制 编制:生产技术科

二〇一九年 ***煤矿有限公司安全风险 分级管控工作机制 一、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 1、总体要求:按照“全员参与,领导负责,职责明确,落实到位”的原则进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安全指挥中心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严格落实,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风险管控模式。 2、工作目标:根据《煤矿安全建设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要求,开展年度辨识评估和专项辨识评估,并通过建立风险管控体系做到有效遏制建设事故发生,保障矿井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3、基本原则:坚持“统一指导、标准先行、分级推进,全面实施、持续改进”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各部门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主导作用,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及三级责任。 4、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调度室、安全科、生产技术科、通风科、机运科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设在安全调度指挥中心,主任由矿长担任,负责对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监督管理及考核。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建设方针,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评估,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保障安全建设,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江安县煤矿公司为保障安全生产自主组织开展的,对建设、管理各环节可能存在或产生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超前辨识、分析、分级评估、管理控制的活动。 第三条本制定适用于***煤矿公司所属各单位。 组织管理 第四条组长负责安全风险分级评估、管控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安全指挥中心是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制订江安县煤矿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考核标准,定期协调组织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对各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各业务职能部门是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本专业范围内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检查督导。 第五条副组长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评估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全面负责,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评估责任,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办法或细则,明确组织程序、方式方法、监督管理及考核奖惩等内容。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负责实施专业范围内的系统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区队负责实施现场开工条件安全风险评估管理,班组负责实施重点工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岗位人员负责实施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评估管理。 安全风险辨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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