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残疾评定标准

儿童残疾评定标准
儿童残疾评定标准

“两基”工作中残疾儿童少年实用评定标准(试用)

(一)视力残疾评定标准

1.视力残疾的定义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时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两类。

2.视力残疾的分级

盲:

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

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

注:

⑴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

⑵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 ⑶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 ⑷视野<5度或<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二)听力残疾评定标准

1.听力残疾的定义

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听力残疾包括: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但辨音不清,不能进行听说交往两类。

注:本标准适用于3

岁以上儿童或成人听力丧失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三)言语残疾评定标准 言语残疾的定义

言语残疾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列表如下:

(四)智力残疾评定标准

1.智力残疾的定义

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

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智力低下;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智力损伤和老年期的智力明显衰退导致的痴呆。

2.智力残疾的分级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和美国智力低下协会(AAMD)的智力残疾的分级标准,按其智力商数(IQ)及社会适应行为来划分智力残疾的等级。

注:⑴*WeChsler儿童智力量表

⑵智商(IQ)是指通过某种智力量表测得的智龄和实际年龄的比,不同的智力测验,有不同的IQ值,诊断的主要依据是社会适应行为。

二、残疾的检查方法

(一)视力残疾的检查方法

1.视力检查

视力检查主要以测远视力为准,采用小数视力记录法。为了检查方便,可将视力表的0.1及0.3之E字剪下,做成硬纸板卡,检查者可随身携带。

检查方法:检查应用此二卡,在足够明亮处被检查者与视力卡相距5 米,遮盖一眼看0.3卡,E字方向任意调换,若有一眼能看到0.3,即不属视力残疾人。若被检查者不能分辨0.3卡,则用针孔镜矫正再看,若仍不能分辨0.3卡,则改用0.1卡,若好眼通过矫正能看到0.1卡,则属二级低视力。若被检查者好眼通过矫正在5米距离看不到0.1,则嘱被检查者向前移动,每向视力表移动1米,则由0.1减去0.02,即患者视力为0.08,如被检者向视力表移动2米,则视力为0.06(0.1—0.02×2),属一级低视力。移动3米为0.04,为二级盲,以此类推。

也可以根据以下公式计算:视力=0.1* 被检眼与视力表距离(米)/5

矫正方法:定残标准必须为最佳矫正视力,为了调查方便,可用串镜或针孔镜进行矫正,串镜是由不同屈光度的正及负球镜镶嵌在木制的镜框上,被检者在5米不能看到0.3时,应用此镜进行矫正,但这必须由有一定的眼科知识的医生进行,简单的方法用针孔镜,当被检查者在5米看不到0.3时,将针孔镜置于眼前进行矫正。针孔镜的制作方法简便,应用一易拉罐空筒剪一圆片,中间扎一0.5—1mm直径的孔即可。

儿童视力的检查:对于较年长儿童可用儿童视力表,制作方法及检查方法同上述。年幼儿童可用实物估算,用以下公式计算:

视力=[1.5/ 实物大小(mm)]*[ 实物距离(m)/5]

婴幼儿则根据其能否追随目标及外眼情况来确定残与非残。

2.视野检查

(1)对照法:被检查者与检查者对坐或对立,彼此相距1米,两眼分别检查。检查右眼时,被检查者遮盖左眼,检查者闭合右眼,同时嘱被检查者注视检查者的左眼,然后检查者伸出手指或视标于检查者与被检查者中间,从上下左右各不同方向由外向内移动,直到检查者自己看见手指或视标时即询问被检查者是否也已看见,并嘱其看见视标时立即告之,以此来估计被检查者的视野。

(2)视野卡法:用白色硬纸板卡,标出10度视野范围,检查者与卡片相距l米,嘱其遮盖一眼,注视10度视野卡中央注视点,询问被检查者是否能看到10度视野范围。若不能看到则属于盲( 指双眼),若一眼能看到则不属于视力残疾人。

(3) 伪视力残疾鉴别

在检查视力或测量视野时,如怀疑被检查者有作假情况,当请限科专业医师鉴定。

(二)听力残疾的检查方法

1.测试环境要求

裸耳听力测试应在测听室进行,对耳聋定残普查亦可在安静房间内(本底噪声<50dBA〕进行,室内应限制非测听人员入内。言语识别率测试在普通安静房间内进行,用当地人发音,其言语声约70dBSPL(正常说话声),房间本底噪声小于50dBA 。

2.评定方法

(1)行为测听法:通过观察受试者对不同频率、不同刺激声强的听性行为反应,来判断其听力损失。

(2)言语识别率测试:用听话识图法识别双音节词,测试者在受试者好耳侧并排而坐,间距半米,测试者( 当地人) 用正常言语声发音,注意避开受试者视觉,通过观察受试者对双音节词的正确识别率,确定其言语识别率。

测试用具:汉语双音节词测听图卡。

3.计算公式

(1)平均听力损失:

指(A)500HZ、(B)1000HZ、(C)2000HZ听力损失分贝数之和的均值

平均听力损失(dB)=(A+B+C)/3

(2)言语识别率:指受试者正确回答数与测试总数之比。

言语识别率(%)=正确回答数/ 测试卡片总数

注:⑴纯音听力测试,在安静房间每个频率连续测试三次,其中有2次测试结果相同方可确认听力残疾等级,结合言语识别率测试结果,对照听力残疾分级标准评定等级。

⑵言语识别率测试,可选用与本方案配套的汉语双音节词测试图片及测听录音磁带,对方言地区可选用当地人发音。音量应控制在正常言语声(约70dBSPL)。

⑶对无言语能力的听力残疾者,要以行为测听结果做为评定依据。对有一定听辨言语能力的受试者,以言语识别率的测试结果作为主要依据,如行为测听结果与言语识别率的残疾级别相差一级,要以言语识别率的级别作为残疾等级。如二者相差两个等级以上,行为测听结果可向言语识别率级别先后一个等级,再确定听力残疾级别。

(三)言语残疾的检查方法

1.测试环境要求

测试需要在安静房间内进行(本底噪声<55dba〕,非测试人员禁止围观,消除一切使被试者紧张的心理因素。

2.评定方法

(1) 语音清晰度测试:对受试者发音状况做出评价。为使测试结果更近实际,本测试采用三级人员测试方法,即依测试人员与被测试者接触密切程度分为三个级别,一级测试人员为直接接触;二级测试人员为间接接触;三级测试人员为无接触。测试人员听力正常无耳科疾病。1名主试人员和4名测试人员(一级1名,二级1名,三级2名) 共同参加测试,测试者背对受试者,主试者抽取25张图片依次出示,让受试者认读,测试人员根据被试者的发音,分辨其语义并做好记录,然后与主试者对照正确答案,最后将4名测试人员记录的正确数累加,即可算出受试者的语音清晰度。

测试用具:汉语双音节词测试图片。

(2)言语表达能力测试:用看图说话或主题对话测试法,进行言语表达能力测试。

①看图说话:主试者与受试者面对而坐,主试者首先从一级测试题库中抽取一张图片向受试者出示,并讲述其内容,讲完后要求受试者复述,根据其是否能正确理解及表达语意及言语的流畅程度评定能否通过该级测试,如不能正确复述则另抽取一张图片测试,在每一等级测试中,如有一次通过则认为该级通过,可依次进入下一等级测试,若连续3次不能正确理解表达语意则停止测试,可按言语残疾分级标准确定等级。

测试用具:看图说话等级测试图卡。

②主题对话:根据受试者的实际生活环境,借用其现有的家具、玩具及各种生活用具,设计适当的生活场景进行测试。依测试内容的难易程度分为四个等级。测试者依次提问要求被试者回答,如能正确回答3个或3个以上的问题则通过该级别测试,可进入下一个等级测试。如回答少于3个问题则不通过该级测验。依标准确定其残疾等级。

测试用具:主题对话等级测试图片。

注:

⑴单独使用语音清晰度测试可对构音障碍进行评定。

⑵当语言清晰度与言语表达能力评价结果处于不同等级时,其最后残疾等级的确定应该着重考虑言语的表达能力,如相差一个等级时,以言语表达能力的等级为准。如相差两个以上等级,语音清晰度级别可向言语表达能力的级别靠近一个数量级确定其等级。

⑶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图片包括看图说话和主题对话两部分。测试主试者可依实际情况选择测试项目,如看图说话和主题对话可任选其一,两项测试方法虽略有不同,但均可反映被试者的言语表达能力。

(四)智力残疾的检查方法

同时采用智力测验和适应行为评定两种方法进行检查。

1.智力测验。采用以下智力量表:

(1)0—6岁北京一盖塞尔量表(简式)

(2)6—18岁中国韦氏儿童智力量表(简式)

2.适应行为评定。采用以下评定量表:

(1)6个月一4岁婴儿——初中生社会生活能力量表(修订版)

(2)成人智力残疾评定量表

注:

⑴智力残疾的检查只能测量某一时期智力的某种表现,而不能预测智力发展。

⑵测试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并经与主试者的一致性检验,考核合格后,才能独立开展工作,以保证智力测验的科学性。

⑶注意测验资料的保密性,测验结果只供有关人员和部门参考。

【说明】以上评定标准和检查方法仅供“两基”工作人员了解。教育部门无资质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鉴定。残疾儿童少年需由有鉴定条件的县级以上(包括县级)医院鉴定,并出具《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或《残疾诊断鉴定书》。

第二代残疾人证换发评残标准

视力残疾标准

一、视力残疾的定义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

生活和社会参与。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

二、视力残疾的分级

类别级别最佳矫正视力

盲一级无光感~<0.02;或视野半径<5度

二级0.02~<0.05;或视野半径<10度

低视力

三级0.05~<0.1

四级0.1~<0.3

(注)

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单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

2.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针孔视力。

3.以注视点为中心,视野半径<10度者,不论其视力如何均属于盲。

听力残疾标准

一、听力残疾的定义

听力残疾,是指人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永久性听力障碍,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二、听力残疾的分级

听力残疾一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方面极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91 dB HL,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极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二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90 dB 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听力残疾三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80 dB 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碍。

听力残疾四级:

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41~60dB 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轻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轻度障碍。

言语残疾标准

一、言语残疾的定义

言语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同程度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或病程超过两年者,而不能或难以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3岁以下不定残)。

言语残疾包括:

1.失语:是指由于大脑言语区域以及相关部位损伤所导致的获得性言语功能丧失或受损。

2.运动性构音障碍:是指由于神经肌肉病变导致构音器官的运动障碍,主要表现为不会说话、说话费力、发声和发音不清等。

3.器官结构异常所致的构音障碍:是指构音器官形态结构异常所致的构音障碍。其代表为腭裂以及舌或颌面部术后造成的构音障碍。主要表现为不能说话、鼻音过重、发音不清等。

4.发声障碍(嗓音障碍):是指由于呼吸及喉存在器质性病变导致的失声、发声困难、声音嘶哑等。

5.儿童言语发育迟滞:指儿童在生长发育过程中其言语发育落后于实际年龄的状态。主要表现不会说话、说话晚、发音不清等。

6.听力障碍所致的语言障碍:是指由于听觉障碍所致的言语障碍。主要表现为不会说话或者发音不清。

7.口吃:是指言语的流畅性障碍。常表现为在说话的过程中拖长音、重复、语塞并伴有面部及其他行为变化等。

二、言语残疾的分级

言语残疾一级:

无任何言语功能或语音清晰度≤10%,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一级测试水平,不能进行任何言语交流。

言语残疾二级:

具有一定的发声及言语能力。语音清晰度在11%~2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二级测试水平。

言语残疾三级:

可以进行部分言语交流。语音清晰度在26%~4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三级测试水平。

言语残疾四级:

能进行简单会话,但用较长句或长篇表达困难。语音清晰度在46%~6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四级测试水平。

肢体残疾标准

一、肢体残疾的定义

肢体残疾,是指人体运动系统的结构、功能损伤造成四肢残缺或四肢、躯干麻痹(瘫痪)、畸形等而致人体运动功能不同程度的丧失以及活动受限或参与的局限。肢体残疾包括:

1.上肢或下肢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缺失、畸形或功能障碍;

2.脊柱因伤、病或发育异常所致的畸形或功能障碍;

3.中枢、周围神经因伤、病或发育异常造成躯干或四肢的功能障碍。

二、肢体残疾的分级

肢体残疾一级: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四肢瘫:四肢运动功能重度丧失;

2.截瘫:双下肢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3.偏瘫:一侧肢体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4.单全上肢和双小腿缺失;

5.单全下肢和双前臂缺失;

6.双上臂和单大腿(或单小腿)缺失;

7.双全上肢或双全下肢缺失;

8.四肢在不同部位缺失;

9.双上肢功能极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重度障碍。

肢体残疾二级:基本上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偏瘫或截瘫,残肢保留少许功能(不能独立行走);

2.双上臂或双前臂缺失;

3.双大腿缺失;

4.单全上肢和单大腿缺失;

5.单全下肢和单上臂缺失;

6.三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一级中的情况);

7.二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肢体残疾三级:能部分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双小腿缺失;

2.单前臂及其以上缺失;

3.单大腿及其以上缺失;

4.双手拇指或双手拇指以外其他手指全缺失;

5.二肢在不同部位缺失(除外二级中的情况);

6.一肢功能重度障碍或二肢功能中度障碍。

肢体残疾四级:基本上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

1.单小腿缺失;

2.双下肢不等长,差距在5厘米以上(含5厘米);

3.脊柱强(僵)直;

4.脊柱畸形,驼背畸形大于70度或侧凸大于45度;

5.单手拇指以外其他四指全缺失;

6.单侧拇指全缺失;

7.单足跗跖关节以上缺失;

8.双足趾完全缺失或失去功能;

9.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厘米的成年人);

10.一肢功能中度障碍或两肢功能轻度障碍;

11.类似上述的其他肢体功能障碍。

智力残疾标准

一、智力残疾的定义

智力残疾,是指智力显著低于一般人水平,并伴有适应行为的障碍。此类残疾是由于神经系统结构、功能障碍,使个体活动和参与受到限制,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有限和间歇的支持。

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18岁之前),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精神发育不全或智力迟滞;或者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智力损害或智力明显衰退。

二、智力残疾的分级

级别分级标准

发展商(DQ)0~6岁智商(IQ)

7岁及以上适应性行为(AB )WHO-DASⅡ分值

18岁以上

一级≤25 <20 极重度≥116分

二级26~39 20~34 重度106~115分

三级40~54 35~49 中度96~105分

四级55~75 50~69 轻度52~95分

精神残疾标准

一、精神残疾的定义

精神残疾,是指各类精神障碍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由于存在认知、情感和行为障碍,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

二、精神残疾的分级

18岁以上(含)的精神障碍患者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残疾评定量表Ⅱ》(WHO-DAS Ⅱ)分数和下述的适应行为表现,18岁以下者依据下述的适应行为的表现,把精神残疾划分为四级:

精神残疾一级:

WHO-DASⅡ值≥116分,适应行为严重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视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不与人交往,无法从事工作,不能学习新事物。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的支持,生活长期、全部需他人监护。

精神残疾二级:

WHO-DASⅡ值在106~115分之间,适应行为重度障碍;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与人交往,只与照顾者简单交往,能理解照顾者的简单指令,有一定学习能力。监护下能从事简单劳动。能表达自己的基本需求,偶尔被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广泛的支持,大部分生活仍需他人照料。

精神残疾三级:

WHO-DASⅡ值在96~105分之间,适应行为中度障碍;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可以与人进行简单交流,能表达自己的情感。能独立从事简单劳动,能学习新事物,但学习能力明显比一般人差。被动参与社交活动,偶尔能主动参与社交活动;需要环境提供部分的支持,即所需要的支持服务是经常性的、短时间的需求,部分生活需由他人照料。

精神残疾四级:

WHO-DASⅡ值在52~95分之间,适应行为轻度障碍;生活上基本自理,但自理能力比一般人差,有时忽略个人卫生。能与人交往,能表达自己的情感,体会他人情感的能力较差,能从事一般的工作,学习新事物的能力比一般人稍差;偶尔需要环境提供支持,一般情况下生活不需要由他人照料。

多重残疾

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残疾为多重残疾。多重残疾应指出其残疾的类别。多重残疾分级按所属

残疾中最重类别残疾分级标准进行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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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小学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实施方案

红旗小学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实施方案 当同学们每天健康成长时,还有一部分残疾儿童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接受正常的学校教育,为了给这些孩子送去一些温暖,为能让这部分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我校特制定此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残疾学生康复教育需求,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关爱工作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维护残疾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二、领导机构: 组长:罗滨 副组长:王松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三、工作目标:积极探索、创新残疾儿童教育管理模式,把学校建成残疾儿童的温馨家园。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为残疾学生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实现残疾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目标。 四、主要措施: 1、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残疾儿童的底数,建立每残疾儿童的专门档案。学校与党员教师签定帮扶残疾儿童工作承诺书。

2、教职工要经常与结队学生谈心,随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教职工要不时与帮扶互相交流、沟通,掌握被帮扶残疾儿童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并给予一定的指导和帮助;定期家访与临时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学生的情况,帮助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定期召开教职工、受助学生、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 3、注重对帮扶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思想上出现问题、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结对教职工要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多与学生交流,作到细致入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以充分利用我校的心理咨询室,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让他们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鼓励结对学生积极参加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和学校、老师们对他们的关心。 4、加强与帮扶学生父母或监护人的交流与沟通。通过电话家访、实地家访等方式充分与家长沟通,指导家长或临时监护人掌握与学校和孩子沟通的方法技巧,提高教育孩子的水平。遇到重大事情,老师要及时与学生父母进行交流,达到真诚沟通、解决问题的目的。还要通过书信、电

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

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 前言 我国有0-6岁残疾儿童万人。残疾给儿童及其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儿童残疾已成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全社会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长期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预防出生缺陷和减少儿童残疾工作,通过加强三级预防策略及相关的医疗、康复干预,预防和减少了残疾的发生,减轻了残疾的严重程度。 儿童期是人身心发展的关键期。通过进行早期康复,多数儿童可以重建生活自理、学习以及社会交往的正常能力,康复效果显著。但是,我国残疾儿童早期筛查、早期诊断、早期干预的工作机制尚未有效建立,大多数残疾儿童不能在发现残疾后的第一时间接受康复训练,贻误了早期康复训练的最佳时机。 根据2008年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关于“建立健全出生缺陷预防和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机制”的规定,为加强三级预防工作,建立早期筛查、治疗和康复的工作机制,中国残联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制定了《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作为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手册。《规范》内容包括:适用范围,相关部门和机构职责,0-6岁儿童残疾筛查范畴(视力、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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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制度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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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残疾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 (2)生活上优先照顾。教师对残疾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残疾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要指导残疾儿童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残疾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4)、建立谈心制度,要求班主任加强与残疾儿童”谈心注重残疾儿童的身心发展,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5)、注重心理辅导,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残疾儿 童,老师要与学生多谈心,着重进行心理辅导,开展心理矫正活动。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使残疾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上饶市五中关爱残疾儿童方案 促进残疾儿童健康成长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社会系统工程,也是一项事关社会和谐长期任务,为进一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

学校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实施方案.doc

学校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实施方案 当同学们每天健康成长时,还有一部分残疾儿童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接受正常的学校教育,为了给这些孩子送去一些温暖,为能让这部分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我校特制定此方案。 一、基本情况分析 我校共有1名适龄残疾儿童。精神三级残疾的李世香同学是我校六年级一名学生。 李世香同学由于精神残疾,虽一直到校就读,但不能接受系统的教学。为此我们开展了此次活动,希望能帮助她快速成长。 二、领导机构: 组长:李世银 副组长:王发中 组员:班主任潘延花 三、工作计划: 积极探索、创新残疾儿童教育管理模式,把学校建成残疾儿童的温馨家园和成长乐园。组织全体教职工认领受助学生,分析研究,找到影响这些学生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为残疾学生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实现残疾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目标。 四、主要措施: 1、建立帮扶学生档案,签订承诺书。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残疾儿童的底数,建立每残疾儿童的专门档案。学校与党员教师签定帮扶残疾儿童工作承诺书。 2、建立健全教职工与帮扶学生的谈心制度。教职工要经常与结队学生谈心,随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教职工要不时与帮扶互相交流、沟通,掌握被帮扶残疾儿童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并给予一定的指导和帮助;定期家访与临时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学生的情况,帮助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定期召开教职工、受助学生、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 3、开展人文关爱活动。注重对帮扶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思想上出现问题、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结对教职工要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多与学生交流,作到细致入微,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以充分利用我校的心理咨询室,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让他们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

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DQTY-KII

南余店初中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和《残疾人保障法》,切实保障儿童平等受教育权,为残疾儿童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条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视残疾儿童入学教育工作,加强领导。 学校要把发展残疾儿童教育切实纳入实施义务教育的轨道,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学校成立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教务处负责此工作的日常管理,切实加强对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并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动员,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学校要在全体师生、社会中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全体师生和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儿童,切实保障残疾儿童的合法权益。同时学校要调查摸清底数,制订规划,认真统计本学区适龄残疾儿童,对他们的家长做好宣传动员,保障他们及时入学。 三、建立残疾儿童受教育的必备师资。 从学校接收的残疾儿童实际情况出发,盲、聋、弱智教育一起抓,以随班就读为主体,同时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积极选派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担任残疾儿童的教育教学任务,加强师资、教材和办学条件三项基础建设

四、加强对残疾儿童任课教师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对残疾儿童的教育教学水平。 学校要定期开展对残疾儿童任课教师的培训,督促他们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特殊教育专业理论和实践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对特殊教育的认识和业务水平,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良好的教育。 五、建立残疾儿童师生结对制度,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 为了关心残疾儿童的学习生活,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学校每学年要根据残疾儿童入学数,建立在校残疾儿童师生结对,由学校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与残疾儿童结对,对残疾儿童的学习生活进行指导,关心和帮助,让他们感到温暖,培养他们优良的品质,帮助他们树立生活的信心,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附:余店初中残疾儿童入学领导小组

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制度

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制度

上饶市五中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制度 根据《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为了更好地发挥学校的育人功能,深入推进残疾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残疾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残疾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残疾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将目标落到实处。 1、千方百计使残疾儿童增强学习和生活的信心。 2、真情关爱残疾儿童,开展教职工帮扶活动。 二、主要措施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关爱残疾儿童组织机构,加强对残疾儿童的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2、班主任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残疾儿童的底数,加强对残疾儿童管理。 3、确保“三个优先”

(1)学习上优先辅导。要从学习方面对残疾儿童逐一进行辅导。由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残疾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 (2)生活上优先照顾。教师对残疾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残疾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要指导残疾儿童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残疾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4)、建立谈心制度,要求班主任加强与“残疾儿童”谈心注重残疾儿童的身心发展,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5)、注重心理辅导,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残疾儿童,老师要与学生多谈心,着重进行心理辅导,开展心理矫正活动。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使残疾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制度

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制度为了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利,制定本制度。1. 对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检测和鉴定的程序视力、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少年由医疗部门、残疾儿童康复部门或当地盲、聋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测鉴定。对智力残疾(特别是轻度)儿童少年的确认一定要慎重。一般先由家长或学生所在班级的教师提出名单,经家长同意,在家长和班级教师的共同参与下,请旗级以上专业鉴定机构进行严格的鉴定并形成书面鉴定报告。对被确认为智力残疾的儿童少年,要定期复查,如发现有误,必须立即纠正。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鉴定结论,仅作为对其采取特殊教育方式的依据,不得移作他用。其姓名和档案材料应该严格保密,仅由有关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得在学生中扩散。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每班以1至2人为宜,最多不超过3人。2. 保障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的学习、活动权利学校应当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拒绝。学校要安排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一起学习、活动,补偿生理和心理缺陷,使其受到适于自身发展所需要的教育和训练,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学校应当对残疾学生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其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其逐步树立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精

神。同时要加强对普通学生的思想教育,以逐步形成普通学生与残疾学生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良好校风和班风。学校应针对残疾儿童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康复训练活动,积极探索康复训练的内容和方法,配合专业机构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矫治或治疗。 3. 对随班就读残疾儿童少年给予适当的照顾和管理学校应建立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档案,主要包括个人和家庭情况、残疾鉴定、个别教学计划、学业、考核评估等资料。每年一次对随班就读残疾儿童进行统计,上报旗教育局备案。学校和班级教师应当与残疾学生家长建立经常的联系,随时交流学生情况,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帮助。学校如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让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停学、停课或停止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不得剥夺残疾儿童参加考试的权利。对因残疾影响学习的残疾儿童的学业成绩另行评价。学校对随班就读班级教师工作的考核评估,应包括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两个方面,充分肯定他们为残疾学生付出的劳动。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奖励和补贴的办法,鼓励教师积极从事随班就读班级的教育教学工作。学校应为残疾学生在校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免除残疾儿童的书本费等学习费用,残疾儿童的书本等学习费用纳入区内慈善资助保障体系之中。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制度 大岭中学 2013年3月

关爱残疾儿童活动方案

关爱残疾儿童活动 方案 1

关爱残疾儿童活动方案 【篇一:关爱残疾儿童活动方案】 关爱残疾儿童活动方案导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养更... 篇一关爱残疾儿童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rsquo; rsquo;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养更多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 二、目标要求 1、提高留守儿童心理素质、开发潜能、培养健康品质、预防心理疾病、促进人格健全发展。增强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和自我意识等方面的适应、自我调节、适当求助、健康成长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2、在实践及活动层面扎实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政策、物质、环境、师资等相关方面形成长期运作、效果明显、切实可行的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关爱行动工作机制。 3、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政教处、少先队组织在学校素质教育中的工作力度,为提高留守儿童综合素质做出应有贡献。

三、具体安排 1、倡导全校师生,为留守儿童献出自己的爱心。开学典礼上,为贫困留守儿童搞一次募捐活动,让她们感受到家的温暖。 2、在师生之间开展手拉手、同成长为主要形式的结对互助活动(同伴结对、师生结对)。 3、实行代理家长制,满足留守儿童的心理需要。各教师代理两位留守儿童的家长,定期与学生交谈,了解其生活和心理上的需要,给学生以家庭般的温暖,从而使其安心学习。 4、各班组织本班留守儿童开展两地书亲子情活动,让学生把学习、生活中的乐趣和困难告知父母,能与父母更好地沟通。(学校免费提供信封)学校在五月份将开展一次给远方父母一封信为主题的征文活动。 5、打开留守儿童心灵之窗,每月上一节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课,政教处开设心理咨询,让学生说说自己的心里话,在教学楼下设立悄悄话信箱,每周五开信箱,阅后并给与回复。 6、关注留守学生的生活和学习。每位教师需帮扶两位留守儿童,做到随时与孩子沟通交流,关注孩子的思想、学习、生活等各方面的情况。帮扶教师必须按照三知、三多、三沟通的家长职责和三个二的具体要求,主动履行家长义务,正确引导孩子成长。 四、德育成果经过近一年来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我校的留守儿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学生的行为习惯好了,成绩提高了,待人接物

关爱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计划

关爱残疾儿童送教上门 工作计划 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关爱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计划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是提高残疾人整体素质、使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和前提。我校一直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坚持普及与提高并重,形成以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到家”为补充的比较完善的特殊教育体系。为了加大工作力度,把我学区内适龄残疾儿童的教育搞好,进一步推进并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的高度,我们结合学校自身实际,特拟写现阶段“送教到家”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分析 我校共有1名适龄残疾儿童。智力严重残疾失学在家,家长无辅导其学习的能力。其父母对家庭就业、生活等方方面面的压力,加之本身文化水平不高,不能较好地辅导孩子的学业,也没有较系统的教育措施,所以他们的教育让人担忧。为此我们的“送教上门”主要针对失学在家的他们进行,希望能帮助他们快速成长。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薛国福(学校校长) 副组长:乔中磊(教务主任) 成员:全体教师 三、工作要求及措施 1、送教前,送教老师要写好了个别化计划,针对学生残障情况写好辅导计划,对学生进行学科知识教授、康复训练和心理辅导等,准备了送教物资。

2、经常与家长联系,了解孩子的成长情况,做到活动有跟踪。 3、整理并收集关于家庭特殊教育系列系统知识,帮助家长掌握辅导孩子的具体方法。 4、鼓励家长认真学习教育残疾子女的信心,让他们有信心、有干劲参与对子女的教育中来,做到不放弃、不遗弃。 四、送教安排 1、每月10日由教务处负责对送教教师的送教内容进行审批后在到学生家送教。 2、送教教师请认真填写好送教记录表。 五、活动总结 每学期期末学校通过参看送教资料或访谈等对送教教师工作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内容。

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制度

篇一:《开发区二中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制度》 2014年开发区二中 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制度 根据《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为了更好地发挥学校的育人功能,深入推进残疾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残疾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残疾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残疾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将目标落到实处。 1、千方百计使残疾儿童增强学习和生活的信心。 2、真情关爱残疾儿童,开展教职工帮扶活动。 二、主要措施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关爱残疾儿童组织机构,加强对残疾儿童的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2、班主任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残疾儿童的底数,加强对残疾儿童管理。 3、确保“三个优先” (1)学习上优先辅导。要从学习方面对残疾儿童逐一进 行辅导。由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 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残疾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 (2)生活上优先照顾。教师对残疾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残疾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要指导残疾儿童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残疾儿童参 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4)、建立谈心制度,要求班主任加强与“残疾儿童”谈心注重残疾儿童的身心发展,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5)、注重心理辅导,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残疾儿童,老师要与学生多谈心,着重进行心理辅导,开展心理矫正活动。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使残疾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开发区二中 2014年3月20日 篇二:《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实施方案》 忠信小学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实施方案 当同学们每天健康成长时,还有一部分残疾儿童由于身体原因不能接受正常的学校教育,为了给这些孩子送去一些温暖,为能让这部分儿童健康快乐成长,我校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残疾学生康复教育需求,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关爱工作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维护残疾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残疾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二、领导机构 组长韩建林 副组长王峰 组员李杰施洁静各班班主任 三、工作目标 积极探索、创新残疾儿童教育管理模式,把学校建成残疾儿童的温馨家园和成长乐园。组织全体教职工认领受助学生,分析研究,找到影响这些学生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为残疾学生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实现残疾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生活有助、健康有保、安全有护”目标。 四、主要措施

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管理制度

XXXX学校“残疾学生”随班就读 管理制度和方案 为了使我校残疾学生随班就读工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此管理制度和方案。 一、总则 1、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 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需要,是对残疾儿 童少年进行义务教育的行之有效的途径,也是提高民族素质的有力措施。 2、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有利于残疾儿童就近入学,有利于提 高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有利于普教带特教,特教促普教,相互结合,共同提高。 3、学校教师必须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使其逐步完善。 \ 二、对象 1、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对象,主要是指智力、视力、听力 语言、肢体等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视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条件应是:双眼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而低于0 .03,而且没有其 他残疾的低视力儿童少年。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条件应是:双耳听力损失,其中听力损失轻的一耳听力损失程度在41-70分贝,而且没有其他残疾的重听儿童少年。智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

就读的条件应是:智商(IQ)值在50-70之间,而且没有其他残疾的轻度弱智儿童少年。 2、招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当对其残疾类别和程度进行检测鉴定和筛查,未经严格鉴定的儿童不得视为随班就读对象。 (1)视残儿童:经医院鉴定或以残疾证为准。 (2)听残儿童:经医院鉴定或以残疾证为准。 (3)肢残儿童:经医院鉴定或以残疾证为准。 (4)对智残儿童少年的确认一定要慎重,一般先由家长和或教师提出名单,经校领导批准,由学校教务处筛查。 (5)智残儿童少年的鉴定或筛查结论,仅作为对其采取特殊教育方式的依据,不得移作他用。其姓名和档案材料应该严格保密,由有关干部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得在学生中扩散。 、 (6)对经过鉴定的残疾儿童由学校干部共同确定,并报上级批准为随班就读对象。 (7)智残儿童少年凡经过复查,智商达到正常值时,不得再视为随班就读对象。 三、入学 周南望城学校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服务。 四、报批 每年9月份各校要将残疾儿童名册和接收教育情况上报学校教

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武功县长宁中学中学 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保障制度 2014-9

长宁中学中学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保障制度为了认真贯彻《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发展特殊教育的若干意见》和《残疾人保障法》,切实保障少年儿童平等受教育权,为残疾儿童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条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重视残疾儿童入学教育工作,加强领导。 学校要把发展残疾少年儿童教育切实纳入实施义务教育的轨道,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领导。学校成立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教务处负责此工作的日常管理,切实加强对残疾少年儿童入学保障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此项工作认真落实并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动员,切实保障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入学。 学校要在全体师生、社会中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全体师生和全社会都来关心残疾少年儿童,切实保障残疾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同时学校要调查摸清底数,制订规划,认真统计本学区适龄残疾少年儿童,对他们的家长做好宣传动员,保障他们及时入学。 三、建立残疾少年儿童受教育的必备师资。 从学校接收的残疾少年儿童实际情况出发,盲、聋、弱智教育一起抓,以随班就读为主体,同时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积极选派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担任残疾少年儿童的教育教学任务,加强师资、教材和办学条件三项基础建设 四、加强对残疾少年儿童任课教师的业务培训,提高他们对残疾少年儿童的教育教学水平。 学校要定期开展对残疾少年儿童任课教师的培训,督促他们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特殊教育专业理论和实践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对特殊教育的认识和业务水平,切实保障残疾儿童接受良好的教育。 五、建立残疾少年儿童师生结对制度,促进残疾少年儿童全面发展。 为了关心残疾少年儿童的学习生活,促进残疾少年儿童全面发展,学校每学年要根据残疾少年儿童入学数,建立在校残疾少年儿童师生结对,由学校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教师与残疾少年儿童结对,对残疾少年儿童的学习生活进行指导,关心和帮助,让他们感到温暖,培养他们优良的品质,帮助他们树立生活的信心,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2016残疾儿童关爱机制及措施

2016-2017学年 关爱残疾儿童工作措施 根据《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为了更好地发挥学校的育人功能,深入推进残疾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残疾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残疾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残疾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将目标落到实处。 1、千方百计使残疾儿童增强学习和生活的信心。 2、真情关爱残疾儿童,开展教职工帮扶活动。 二、主要措施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关爱残疾儿童组织机构,加强对残疾儿童的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2、班主任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残疾儿童的底数,加强对残疾儿童管理。 3、确保“三个优先” (1)学习上优先辅导。要从学习方面对残疾儿童逐一进行辅导。由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残疾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 (2)生活上优先照顾。教师对残疾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残疾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要指导残疾儿童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残疾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4)、建立谈心制度,要求班主任加强与“残疾儿童”谈心注重残疾儿童的身心发展,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5)、注重心理辅导,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残疾儿童,老师要与学生多谈心,着重进行心理辅导,开展心理矫正活动。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

6岁以下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安全工作制度的通知

市残联关于印发宿迁市6岁以下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安全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残联、各康复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儿童康复机构安全工作,创造有利于广大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良好环境,现将《宿迁市6岁以下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安全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 请各县(区)残联切实履行对机构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督查职能,组织人员对儿童康复机构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并就机构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各康复机构安全、正常运行。 特此通知。

宿迁市6岁以下残疾儿童康复机构 安全工作制度 一、安全责任制度 (一)儿童康复机构安全工作实行机构负责人负责制。机构负责人是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机构安全工作政策的宣传、教育、落实,牵头制定安全工作制度,筹措安全经费,确保机构和在训儿童的安全。 (二)儿童康复机构应成立由机构负责人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康复工作的实际需求制定各项安全制度,将制度装订成册并上墙,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三)儿童康复机构要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和儿童家长学习安全工作制度,并对工作人员学习情况进行考评。 (四)儿童康复机构应对在训儿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指导家长配合机构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倡导家长为孩子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二、接送安全制度 (一)家长送儿童进机构时,必须亲自把儿童交到工作人员手中,以防儿童走失。 (二)负责接、送儿童的工作人员要提前到岗,并在下班后将所有儿童送达接收人后方可离开。

(三)工作人员接收儿童时,对家长提出的要求、反映的情况、所带的物品、药品要认真记录,以防遗忘。 (四)督促家长严格按作息时间接儿童,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接走儿童的,必须经工作人员允许并履行签字手续。 (五)儿童离开机构时要严格执行接收人签字制度。工作人员要帮助儿童做好准备,并亲自把儿童交给家长。如有代接儿童的,工作人员必须与家长电话确认,再由来者签字,方可将儿童接走。 三、康复训练活动安全制度 (一)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履行安全工作职责,确保儿童在康复治疗期间的安全。 (二)工作人员必须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不得在精神和身体上处罚儿童,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把儿童排斥在训练室外,或停止儿童的康复训练课程。 (三)训练前做好准备工作,强调安全事项,认真检查康复器材的质量安全、使用安全状况。 (四)教会儿童玩玩具的方法,使用大型玩具时要加强监护,随时纠正儿童的不安全动作。 (五)在引导儿童进行康复训练时要全程跟踪管理并注意儿童的身体特点,做到动静交替、时间适宜,活动前后一定要清点儿童人数。 (六)杜绝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玩具,如边缘锋利、容易破损或断裂、含有毒材料或涂料的玩具,不允许向儿童提供体积较小或豆类玩具。

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1994年7月21日国家教委印发).doc

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试行办法 一、总则 1、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是发展和普及我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一个主要办学形式,是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新格局的需要。实践证明,这是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义务教育的行之有效的途径。 2、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有利于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有利于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有利于残疾儿童与普通儿童互相理解、互相帮助,促进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有机结合,共同提高。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和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并使其逐步完善。 二、对象 4、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对象,主要是指视力(包括盲和低视力)、听力语言(包括聋和重听)、智力(轻度,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包括中度)等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 5、招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一般应当对其残疾类别和程度进行检测和鉴定。 视力、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少年应由医疗部门、残疾儿童康复部门或当地盲、聋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测鉴定。 对智力残疾(特别是轻度)儿童少年的确认一定要慎重。一般先由家长或学生所在班级的教师提出名单,由乡镇组织有医疗、教育部门人员参加的筛查小组,在家长和班级教师的参与下进行严格的筛查(其主要内容是了解被查儿童的病史、家族史及日常行为表现,并进行医学检查,智商测定和教育、行为测定,然后进行综合分析)。名单确定后,由县鉴定小组鉴定。城市可由区组织鉴定小组进行筛查和鉴定。鉴定小组应当由医疗、教育、心理等专业人员组成。有关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使用量表人员要有资格认定。对被确认为智力残疾的儿童少年,要定期复查,如发现有误,必须立即纠正。 在暂不具备筛查鉴定条件的农村地区,对被怀疑智力有问题的儿童少年(指轻度),可以作为有特殊需要的儿童少年,接收其在普通班就读,暂不作定性结论。 6、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鉴定结论,仅作为对其采取特殊教育方式的依据,不得移作他用。其姓名和档案材料应该严格保密,仅由有关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得在学生中扩散。 三、入学 7、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当就近入学。在城市和交通便利的地区,也可以相对集中在指定学校就读。 8、残疾儿童随班就读的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相同。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 9、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每班以1-2人为宜,最多不超过

学校残疾儿童关爱机制及措施多篇

学校残疾儿童关爱机制 [篇一:开发区二中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制度] 2014年开发区二中 关爱残疾儿童工作制度 根据《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为了更好地发挥学校的育人功能,深入推进残疾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残疾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残疾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残疾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将目标落到实处。 1、千方百计使残疾儿童增强学习和生活的信心。 2、真情关爱残疾儿童,开展教职工帮扶活动。 二、主要措施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关爱残疾儿童组织机构,加强对残疾儿童的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

2、班主任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残疾儿童的底数,加强对残疾儿童管理。 3、确保“三个优先” (1)学习上优先辅导。要从学习方面对残疾儿童逐一进 行辅导。由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 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残疾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 (2)生活上优先照顾。教师对残疾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残疾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要指导残疾儿童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活动上优先安排。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残疾儿童参 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4)、建立谈心制度,要求班主任加强与“残疾儿童”谈心注重残疾儿童的身心发展,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

儿童康复科工作制度

儿童康复科工作制度 在中心分管主任领导下,在科长的组织管理与协调下,由各部室长具体负责,组织带领各部室人员共同完成中心主任办公会所定的智障\ 自闭症\脑瘫等残疾儿童康复教学和训练、康复科研与培训等任务。为此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康复工作流程。全科人员须服从安排,刻苦学习与钻研业务,按照各自职能,认真负责,精益求精,切实做好残疾儿童的入训筛查、康复评定、康复教学与训练业务,尤其保证好每节训练与教学的时间和质量,严防差错事故。 2、严格学习与会议制度。全科负责智障\ 自闭症\脑瘫三大康复业务的开展与壮大,任重道远,学习与会议须制度化。全科人员须积极参加中心与科部室各类学习与会议,提高各自素质和工作水平。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严格请示与报告制度。各部门在康复与教学过程中所出现的特殊情况(包括重点学生在入训、转介或康复中出现问题,上报教学与康复文字资料、各项业务申请、跨越本部门的工作如邀请或接收外科室人员来部门工作学习以及突发事件与疑难意外等)须按程序逐级向科长和分管领导请示与汇报。违者后果自负。 4、在各部室自查的基础上,科室不定期组织专人抽查和督导各部室业务资料与康复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将责成各相关责任人及时处理。对工作不努力、不服从安排、任意训斥儿童、闹不团结而影响中心业务、家长投诉、甚至发生差错事故,将按照

中心有关制度和规定落实责任、照章处理。 5、每年不定期组织开展科内康复讲座、教学科研活动,按照中心安排输送人员外出学习进修,以更新康复理念,提高业务素质。业务人员需积极参加,并服从安排完成讲课、观摩或进修培训任务。对外出学习者回中心后须向全科进行专题汇报,进修二周以上者,须完成一课时以上的传授任务,并文字资料存档。 6、积极配合社区指导科和其他业务部门进行残疾儿童家长的康复知识普及、入户家庭康复指导和宣传培训等工作。配合省残联康复部指导全省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和各级残联康复机构业务建设,及时完成相关任务。

关爱三类残疾儿童工作实施方案

黄泥河小学2017年关爱“三类残疾儿童”工作 实施方案 为促进农村残疾儿童健康、快乐、全面成长,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特制定黄泥河小学“关爱三类残疾儿童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营造全社会关爱三类残疾儿童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养更多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三类残疾儿童问题的调查、分析与研究,找到影响残疾儿童健康成长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狠抓落实,为“残疾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同时,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大力宣传,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完善的工作考评制度,不断提高广大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 三、主要措施 1 、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成立关爱残疾儿童领导小组,加强对残疾儿童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学校教务处、少先队等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加强上下联系和沟通,做到相互配合和协作,切实做好关爱农村残疾儿童工作。 2 、建立残疾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

学校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残疾儿童的底数,建立每个残疾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其基本内容: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监护人或其委托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身体状况、年龄等。学校安排负责学籍档案管理的人员对残疾儿童的档案进行管理,并根据学生变动情况,及时补充或变更联系卡的有关内容。通过联系卡制度的建立,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联系,共同形成以学生为中心的关爱网络。 3 、真情关爱,“三个优先”。 (1) 学习上优先辅导。学校要从学习方面对残疾儿童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残疾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进步档案。 (2) 生活上优先照顾。学校对残疾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食堂要注意营养搭配均衡,有益身体发育。残疾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要指导学生学会生活自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3) 活动上优先安排。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残疾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 4 、实施教职工结对帮扶残疾儿童制度。 残疾学生中确立重点帮扶对象并配备帮扶教师和其他教职工。配对帮

完整版残疾儿童送教计划

2014年秋季学期陆川县沙坡镇白马小学 关爱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计划 普及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是提高残疾人整体素质、使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和前提。我校一直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坚持普及与提高并重,形成以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到家”为补充的比较完善的特殊教育体系。为了加大工作力度,把我学区内适龄残疾儿童的教育搞好,进一步推进并促进教育公平、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的高度,我们结合学校自身实际,特拟写现阶段“送教到家”工作实施计划。 一、基本情况分析 我学区共有1名适龄残疾儿童。存在言语障碍,智力水平较低。其父母本身文化水平不高,不能较好地辅导孩子的学业,也没有较系统的教育措施,所以他们的教育让人担忧。为此我们的“送教上门”主要针对失学在家的他们进行,希望能帮助他们快速成长。 二、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宁武(学校校长) 副组长:王和(教务主任) 成员:全体教师 三、工作要求及措施 1、送教前,送教老师要写好了个别化计划,针对学生残障情况写好辅导计划,对学生进行学科知识教授、康复训练和心理辅导等

、经常与家长联系,了解孩子的成长情况,做到活动有跟踪。2.3、鼓励家长认真学习教育残疾子女的信心,让他们有信心、有干劲参与对子女的教育中来,做到不放弃、不遗弃。 四、送教安排 1、每月送教两次, 2、送教教师请认真填写好送教记录表 五、送教教师安排如下 9月蓝美玲 蓝美玲、钟一英月10江德森、宁群英11月 刘重庆12月江德森、宁群英2015 月年1注:送教内容由自己根据学生接受水平决定 陆川县沙坡镇白马小学 2014年8月31日

2015年春季学期陆川县沙坡镇白马小学 关爱残疾儿童“送教上门”工作计划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保障因生活不能自理等客观原因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的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我校将开展为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试点工作。现制订具体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理念,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积极探索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居家教育工作经验,逐步建立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保障制度,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服务对象 “送教上门”服务的对象为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但基本具有接受教育能力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户籍在学校划片招生辖区。 三、服务原则 “送教上门”服务遵循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注重发展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潜能,提高认知能力和适应生活、适应社会的能力。 四、服务时间 每个服务对象每月“送教上门”不少于2次 五、师资保障 由学校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部分教师,开展“送教上门”工作。并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组成的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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