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保险人解除合同各有说法范本

实践中,解除保险合同引发的纠纷比较常见。一般来说,合同依法成立后,对合同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但是基于保险关系的特殊性,我国保险法作出了投保人享有对合同的任意单方解除权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的规定,但又都有例外情形。保险法对保险合同双方享有的解除权的不同规定,及合同解除后处理情形的复杂性都导致了实践中这类争议发生频繁。

投保人提出解除保险合同:

任意解除权不是想用就用

案例:某汽车运输公司为其运输的1000箱消毒用品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运输货物保险合同。合同约定,保险责任期间为2003年5月28日至5月30日。2003年5月29日,汽车运输公司以保险费过高为由拒付保险费,并提出解除合同。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汽车运输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诉讼中,保险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应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而汽车运输公司是在保险责任开始后,才提出解除的,所以,不享有法律规定的合同的任意解除权,其应对解除合同给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法院认定,保险公司理由成立,最终,判决汽车运输公司承担对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投保人享有法定的任意单方解除权,也就是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随时向保险人提出解除保险合同,但这种任意解除权是有限制的。如果当事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投保人不得享有任意解除权,则投保人不能行使此权利;如果法律另有规定,如保险法关于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的规定,这两种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当事人也不能行使合同解除权。保险责任是保险人在约定的期间承担赔偿或者给付权利人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合同成立,保险责任不一定开始,保险责任必须是在双方约定的期间开始。上述两种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责任应在约定的时间开始,自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不得解除合同,而在保险合同成立至保险责任开始前这一段时间,投保人仍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根据权利、义务相符及公平原则,法律在规定投保人享有任意的单方解除权的同时,也规定了投保人提出解除后的法律后果。由于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的标的不同,投保人要求合同解除后的处理也不同。财产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要求的,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没有交足2年保险费的,保险人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

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但也不是在任何情况下,保险人都不得解除合同。法律规定了两种例外情形:一是投保人与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另有约定。法律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对当事人约

定对法律的排除适用,予以承认。二是法律另有规定。法律规定保险人可以行使解除权的情形多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过错的情况,这些规定比较多而且复杂。

投保人谎报、制造“军情”

案例:2001年9月,某机械制造企业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一份企业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标的为企业的厂房及设备,保险费5万元,约定保险金额500万元。2002年6月,机械制造企业称其厂房的设备及部分产品被盗,财产损失600万元,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经保险公司调查发现,机械制造企业所称的被盗事件是虚假的,是企业由于经营不景气而骗取保险金。保险公司就此作出了不予赔付,并解除保险合同的决定。机械制造企业不同意解除合同,且认为如果保险公司坚持解除合同,应退还保险费5万元。于是,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机械制造企业没有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依法保险人不但可以拒绝其赔付保险金的请求,还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对5万元保险费不予退还。最终,法院驳回了机械制造企业的诉讼请求。

有些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为了骗取保险金,在没有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或者故意制造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对此,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且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费。但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有一点例外,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此规定中,保险人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的对象是“其他享有权利的受益人”,而不是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投保人或者受益人。

谎报、制造“军情”的法律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保险人不但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且谎报、制造“军情”的人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接受行政处罚。

被保险人不尽义务“军情”

案例: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负有做好保险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使保险车辆保持正常技术状态的义务。保险公司根据与某单位签订的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于2002年3月5日对投保的10辆汽车进行了安全状况检查,向投保单位提出其中的两辆东风牌卡车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停止运营、进行维修的书面建议。不久,其中一辆卡车继续运营发生了交通事故,经交通部门确定此卡车负全部责任。对此,保险公司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并要求解除双方的保险合同。投保单位起诉至法院,要求保险人对卡车的损失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法院认为,投保单位没有尽到应尽义务,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并对因此引起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驳回了投保人的诉讼请求。

财产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投保人、被保险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保险合同。同时,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是根据承保的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决定保险费率的高低,一旦危险程度增加,保险人承担的责任也必然加重。如果被保险人不将此情况及时通知保险人,就会导致保险人收取较低的保险费,承担较高的危险责任。因此,在合同有效期,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选择解除保险合同的,其对合同解除前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保险人在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保险合同这两种权利中任选一项,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投保人不支付保险费

案例:1999年,先生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以自己为被保险人的人寿保险,受益人是自己的儿子。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每年支付1次。先生于2000年支付了第二笔保险费后,没有支付2001年的第三笔保险费。保险公司决定此人寿保险合同的效力中止。后保险公司多次催促先生补交保险费,但到了2003年,先生一直没有补交。保险公司作出解除双方保险合同的决定。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退还保险费。法院认为,先生没有按时交纳保险费,双方的保险合同可以解除,但因其已交足2年保险费,所以,先生有权要求保险公司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但不是所交的全部保险费。最终,法院判决双方保险合同解除,保险公司退还先生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人身保险合同中,对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有些投保人就不重视,支付几次保险费后,就基于各种原因不再支付。依照法律的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没有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在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2年,投保人与保险公司没有达成合同效力恢复协议,投保人没有补交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没有交足2年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申报年龄有问题

案例:惠女士在为其母投保人身保险时,一时笔误,将母亲的年龄写错,但没有超过投保险种规定的最高年龄。后保险人发现惠女士申报的年龄有误,决定解除与惠女士的保险合同。惠女士不服,起诉至法院,要求保险人继续履行与自己的保险合同。法院认为,年龄不真实必须在不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围时,保险人才可以解除合同,而不仅仅只是年龄有误。因此,法院判决保险人继续履行与惠女士的保险合同,但惠女士要补交因年龄错误导致少交的保险费。

依法,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后,应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法律规定的此解除合同的情形

必须符合两个条件: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只有在这两个条件同时具备的前提下,保险人才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只是被保险人的年龄有误,而误报的年龄仍在保险围的,保险人不可以解除合同,但可以采用其他的补救办法,即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如果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此外,法律还规定了申报年龄不真实,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的例外情形。即自人身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后,保险人才发现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也不能解除合同,而只能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退还保险费。

法官提示:

单方解除保险合同是投保人的权利,但投保人也将为此付出代价,投保人不可能拿回自己投资的全部保险费。所以,投保人在投保、退保时,都应考虑清楚,保险也是有一定风险的。保险人不能随意解除保险合同,但在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受益人有法律规定的行为时,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因此,投保人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要故意骗保,要尽自己应尽的义务,要按期支付保险费,尽量避免签合同时出现漏洞。同时,投保人等权利人也要清楚,即使因自己的原因造成保险合同解除的,自己也仍享有一定的权利,比如要求保险人退还保单现金价值等

投保人、保险人解除合同各有说法

实践中,解除保险合同引发的纠纷比较常见。一般来说,合同依法成立后,对合同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但是基于保险关系的特殊性,我国保险法作出了投保人享有对合同的任意单方解除权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的规定,但又都有例外情形。保险法对保险合同双方享有的解除权的不同规定,及合同解除后处理情形的复杂性都导致了实践中这类争议发生频繁。 投保人提出解除保险合同: 任意解除权不是想用就用 案例:某汽车运输公司为其运输的1000箱消毒用品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运输货物保险合同。合同约定,保险责任期间为2003年5月28日至5月30日。2003年5月29日,汽车运输公司以保险费过高为由拒付保险费,并提出解除合同。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汽车运输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诉讼中,保险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应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而汽车运输公司是在保险责任开始后,才提出解除的,所以,不享有法律规定的合同的任意解除权,其应对解除合同给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法院认定,保险公司理由成立,最终,判决汽车运输公司承担对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投保人享有法定的任意单方解除权,也就是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随时向保险人提出解除保险合同,但这种任意解除权是有限制的。如果当事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投保人不得享有任意解除权,则投保人不能行使此权利;如果法律另有规定,如保险法关于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的规定,这两种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当事人也不能行使合同解除权。保险责任是保险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承担赔偿或者给付权利人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合同成立,保险责任不一定开始,保险责任必须是在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开始。上述两种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责任应在约定的时间开始,自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不得解除合同,而在保险合同成立至保险责任开始前这一段时间内,投保人仍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根据权利、义务相符及公平原则,法律在规定投保人享有任意的单方解除权的同时,也规定了投保人提出解除后的法律后果。由于财产保险合同与人身保险合同的标的不同,投保人要求合同解除后的处理也不同。财产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要求的,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没有交足2年保险费的,保险人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要求解除保险合同: 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但也不是在任何情况下,保险人都不得解除合同。法律规定了两种例外情形:一是投保人与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另有约定。法律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对当事人约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

精品合同类资料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范本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乙方奖金为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元。(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年*月*日止。

5、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7、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8、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9、本协议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保险法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法定事由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保险法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法定事由 篇一:保险公司主张解除保险合同法律条款集锦 保险公司主张解除合同法律条文集锦《交强险条例》第十四条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 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解除前,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承担保险责任。合同解除时,保险公司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的保险费,剩余部分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 第三十八条保险公司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监会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违反规定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 《保险法》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 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7篇

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7篇 解约协议/r/n 甲方:/r/n 乙方:/r/n A、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r/n B、甲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支付乙方赔偿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作为对乙方的补偿;/r/n C、乙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支付甲方赔偿金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作为对甲方的补偿;/r/n 2、甲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房款;/r/n 3、甲、乙双方不得再私下成交,或者与对方之亲属成交;若有违反,甲方仍应按甲 方与中介方签定的居间合同的约定支付中介方违约金,乙方仍应按乙方与中介方签定的带 看确认书的约定支付中介方违约金;/r/n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r/n 甲方:乙方:/r/n 日期:日期:/r/n (相关文章)解约协议使用注意事项/r/n 1. 使用解约协议时,若上下家愿意支付或者不索要已付佣金,则提出不/r/n 出具佣金收据或收回佣金收据,若上下家同意,则解约协议上就不要体现佣金支付事项,把协议中第四条删除。/r/n 2. 若上下家坚持出具佣金收据或不退还佣金收据的,则第四条不可删/r/n 除,并注意在解除居间协议时出具的佣金收据不可写为居间服务费,只能称为违约金、赔偿金或补偿金。/r/n 附件一:居间合同解约协议/r/n 附件二:房屋买卖合同解约协议/r/n 居间合同解约协议/r/n

甲方出卖方:/r/n 乙方买受方:/r/n 在丙方居间介绍下,就乙方购买甲方所有的_____区_____路弄号室下称“该房地产”相关事宜,甲、乙、丙三方于年__月__日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下称“居 间协议”, 且甲方已收受乙方支付的定金计人民币元整RMB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 合意解除居间协议,现就解除居间协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意见:/r/n 一、甲、乙、丙三方同意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居间协议。/r/n 二、甲方应当于本解约协议签订后日内,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计人民币____ 元整RMB________。/r/n 三、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返还乙方定金计人民币元整RMB ,应当向乙方支付 滞纳金,滞纳金按甲方逾期未返还日千分之五计算,滞纳金自本协议应返还定金期限届满 次日起算至实际返还之日止。/r/n 四、甲、乙双方应当于在本解约协议签订后日内,分别支付丙方违约金计人民币 ____ 元整RMB________,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RMB______。/r/n 五、甲、乙双方确认:本解约协议签署后,若甲、乙双方或其代理人、代表人、承办 人等有关联的人再行达成买卖交易的,视为丙方居间成功,甲、乙双方应当分别按照居间 协议约定成交价格的1%向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r/n 六、待各方履行完毕本协议上述事项之后,甲、乙、丙三方就该房地产买卖事项再无 其他争议,且互不追究其他任何法律责任。/r/n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章后生效,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r/n甲方:乙方:丙方:代理人:代理人:代理人:日期:年月日日期:年 月日日期:年月日/r/n 房屋买卖合同解约协议/r/n 甲方:/r/n 乙方:/r/n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此前签署的关于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合同编号:。除本 解约协议书所确定之责任外,甲、乙双方互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r/n 3、甲方同意在本解约协议生效后日内退还乙方已付房款共计人民币万元整包含定 金人民币万元整。/r/n

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

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是指在法律规定或保险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保险人所享有的单方解除保险合同的权利。 相对于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的任意性,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受到了法律的严格限制。根据合同法一般原理,保险合同的解除可分为法定解除、约定解除及协议解除。因为协议解除是双方法律行为,只要双方达成合意即可解除合同,不以解除权的存在为前提条件。 一、保险人的法定解除权 所谓法定解除权,是指在法律直接规定的合同解除条件具备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所享有合同解除权。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对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当事人而言,法定解除条件主要表现为不可抗力、预期违约、迟延履行、根本违约等。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些法定解除事由并不能适用于保险人。《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条文并没有使用“法律另有规定”的表述,而是明确为“本法另有规定”。也就是说,保险人的法定解除权仅限于《保险法》所确定的各种情形。包括《合同法》在内的其他法律规定,不能直接作为保险人单方解除保险合同的法律依据。 保险人的法定解除权,是由保险法规定而发生的解除权。保险人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保险法都作出明文规定。归纳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可以单方解除保险合同的事由有以下几类: 1、因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而解除。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第一,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这条规定,被普遍认为是弃权与禁止反言原则在保险法中的体现。因为保险代理人本可以拒保,或附加条件承保。如保险公司应当知道保险车辆实际用于营运,仍以非营运车辆承保的;保险营销员对于在医院住院期间的投保人签署投保单,却在健康询问中否认患有疾病的。若投保人有证据证明保险人在承保时知道或应当知道投保人未告知却依然承保的,保险公司不能再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为由,主张解除合同。 第二,解除权应在法定期限内行使。在现实中,保险公司特别是寿险公司,可能已经知道被保险人带病投保,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事实存在,但为收取续期保险费,并不行使解除权,而是保持沉默,等到保险事故一旦发生后,立即提出告知义务者违反告知义务的事实,从而拒绝给付保险金。如此以来,投保人的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解除担保协议-保险合同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解除担保协议-保险合同 甲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_______市分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与甲方签订了一份保证合同,自愿为甲方代理人________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现乙方因________________原因向甲方提出解除原《保证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解除乙方对代理人________的保证责任,原《保证合同》同时终止。 二、自甲方同意乙方解除担保责任之日起_________年内,如甲方发现代理人_________在原乙方为其提供担保期间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保险代理合同约定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仍应在原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双方因此产生纠纷,仍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代理人________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

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 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书范文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____年____月____日共同签订的《____租赁合同》(下称合同)的解除相关事宜,约定如下,以资遵守。 一、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 二、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以下事实: 1、甲方已收取乙方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的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收取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 2、乙方经甲方允许,已实际对承租房屋进行了装饰、装修和改造,并支出

费用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 3、乙方承租后为承租房屋添置了____等物品,价值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 4、甲方已代收乙方缴纳的水、电、煤气等费用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至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尚欠水、电费用____元。 三、乙方装饰、装修及改造费用与欠付甲方租金、欠缴水、电费相互折抵(或折抵后甲方/乙方须向对方另外给付人民币____元)。 四、合同解除后,乙方所有的可移动物品归属乙方;租赁房屋内固定物及装修部分归属甲方。本条约定的可移动物品具体是指:桌椅、电脑、家俱等物品。 五、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迁出租赁房屋。乙方按约迁出租赁房屋后____日内,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并以银行转帐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帐号见合同。

事业单位解聘合同书

事业单位解聘合同书 篇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格式 ××市事业单位 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 字第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35号)和XX年10月28日省人事厅下发的《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我单位与同志于年月日解除年月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编号:[]号)。 特此证明。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篇二:事业单位合同解聘资料 发 泸市人办〔XX〕77号 泸州市人事局 关于印发《泸州市事业单位 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程序(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局、市级各部门:

现将《泸州市事业单位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程序(试行)》印发你们,请严格执行。 二OO八年六月二十日 泸州市事业单位 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程序(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事业单位聘后管理制度,规范聘用合同的终止解除程序,严格内部的人事管理,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下简称《试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实行聘用制度后,事业单位与职工终止和解除聘用合同的办理适用本程序。 第三条聘用合同的解除包括自行解除、单方依法解除和双方协商解除。 第二章终止聘用合同程序 第四条当出现《试行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第(一)、(五)情形时,聘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填写《泸州市事业单位终止聘用合同备案表》经主管部门核实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审查。经备案审查后,及时办理下编和工资基金核减等手续、并发给本人《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 第五条当出现《试行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第(二)、(三)、

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规定

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规定 一、保险人合同解除权概述 保险合同的解除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前,保险合同当事人依法或依约行使解除权,提前终止保险合同效力的法律行为。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是在法律规定或保险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保险人所享有的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他不必经过对方的同意,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解除的后果。[1]保险合同解除权的来源,可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法定解除又可分为保险人的依法解除与保险人的任意解除,约定解除又可分为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的解除与嗣后的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解除权一方面可作为违约情况下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一种避免或减少利益损失的补救措施,另一方面也是一种破坏性较大的权利,因为解除权人一旦行使合同解除权,则合同即应归于消亡,对方当事人想要履行合同也不可能,这必然降低合同履约效益,给社会经济秩序带来负面影响。尤其在保险合同中,合同双方当事人法律的不平等,对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进行严格限制,有利于扭转这种不平等的局面,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免受被动附和可能带来的损害。[2] 二、保险人的约定解除权 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有权就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约定,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德,这是合同意思自治原则的要求。双方当事人可约定合同解除的情况及条件。我国《保险法》允许保险合同当事人自行约定合同解除条件,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保险人可与对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约定条

件成就时,保险人即享有约定解除权。[3] 有学者将这种约定称为“特约条款”,特约条款是指对有关保险的任何权利、义务或事实确认所作出的特别规定,实际上是将普通合同条款提升到一个特别的地位,对普通合同条例款的违反不会构成违约,而对特约条款的违反则将导致合同解除的效果。笔者比较赞同这种观点。通过特别规定,提高某些对合同双方当事人来说都很重要或对合同成立至关重要的条款的约束力,使之成为构成保险合同得以维持其效力的基础。所以,保险合同当事人所特约的一般而言,应当是对保险合同存在的基础,是具有基础意义的事项。如果特约条款约定的解约条件过于宽泛,实际上违背了特约条款的本来目的,扩展了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空间,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投保人是很不公平的。例如,保险人将投保人的一般合同义务也上升到如果违反就将导致合同解除的事项写入合同中,容易导致保险人频繁使用合同约定解除权,不利于保护本来就处于弱势地位的投保人,更使法律赋予投保人的旨在平衡其与保险人之间力量对比的任意解除权带来的优势化作乌有。因此,一般来说,除非有利于投保人(受益人),保险合同不得变更保险法的强制性规定,以免扩大保险人解除合同的范围,损害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4] 三、保险人的法定解除权 保险合同的法定解除权是指当事人行使的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解除权而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一般合同的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条件包括不可抗力、预期违约、延迟履行、根本违约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对于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而言,这种法定的解除条件就具有较大的特殊性。《保险法》第15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明确表示排除合同法的解除规定在保险合同中的适用。这是因为保险合同本身的特殊

解除合同的协议书6篇

解除合同的协议书6篇 解除合同的协议书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为期*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年*月*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乙方奖金为元,差旅费、交通费、手机费等费用合计*元,以上费用均需扣除所得税,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人民币*元。(税前)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4、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年*月*日止。 5、甲方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规定,向乙方提供劳动合同解除的证明并办理相关退工手续; 6、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7、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8、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

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9、本协议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盖章): 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签章): 解除合同的协议书2 甲方: 乙方: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号_____合同,现因————-使——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于___年___月____日予以解除。 因解除合同给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元,由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协议。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份,由双方各收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盖章)代表人:(盖章)

(整理)保险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由于人身保险合同中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合同多是长期合同,投保人可能会因种种原因没有按照约定期限,甚至在保险法规定的60日的宽限期内仍未支付保险费。在这种情况下,该合同往往已经持续了一定期间,投保人已缴纳了一定的保险费,如果不给投保人任何挽回的余地,对投保人来说不够公平。另一方面,如果投保人有补交保险费的愿望与能力,让合同恢复效力对保险人、投保人双方都有好处。因此,保险法规定,在投保人未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当期保险费,且超过保险法规定的60日仍未支付保险费导致合同效力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险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即保险合同效力恢复的前提是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并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以后。为了防止双方久拖不决,使保险合同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保险法还规定,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两年内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弃权规则)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不可抗辩原则)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禁止反言)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30、保险人在什么情况下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为保护投保人利益的需要,保险人不得任意解除保险合同,这是世界各国保险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我国保险法也采用这一原则。按照我国保险法规定,除保险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只有在发生保险法规定的下列情形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情况下,保险人才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一、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二、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未发生保险事故的情况下,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

保险合同解除会如何退还保费

保险合同解除会如何退还保费? 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其成立后投保人负有如期缴纳保险费的义务。在保险合同因投 保人或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而解除时,保险人是否应当退还保险费或者现金价值事关保 险人与投保人的利益。具体而言,应当分以下几种情况: 1、不退还保险费 在保险合同解除溯及既往发生解除效力时,保险人失去了收取保险费的依据,因此, 保险人原则上应当退还保险费。但是,考虑到某些特殊因素,我国《保险法》规定了某些 保险人不退还保险费的情形,如在投保人故意违反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故意 制造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及受益人谎称保险事故发生等情形下,保险人不退还保险费。 2、全部或部分退还保险费 这主要发生在解除保险合同向将来发生解除效力的情形下,如在被保险人违反安全维 护义务、危险增加通知义务等导致合同解除的,以及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保险人赔付后 解除保险合同等情形,保险人解除合同后,应当向投保人退还合同解除之日起至合同期限 届满的保险费。再如在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导致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等 情形,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后,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退还全部保费。 3、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如前所述,人身保险合同具有储蓄性,现金价值永远归属于投保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在解除人身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已经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退还现金价值。 如我国《保险法》规定投保人申报年龄不实且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人身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经法定期限未达成协议等情形,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后,应当向保险 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解除契约的目的是使当事人恢复到契约订立之前的状态,当保险合同解除时,都应将 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清理。因此,出于利益平衡的角度,通过不同方 式的救济将投保人的损失降到最低,才能使保险合同解除权发挥最大的法律效果。

解除合同协议书的范本

解除合同协议书的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本于诚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XX年7月16日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失自行负责担。 第三:鉴于合同未能履行是由于客观经济形势变迁造成的,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退还乙方已经交纳的甲方施工管理费16.5万元;待该工程施工完成计量结算后(XX年12月6日前)甲方退还乙方已交纳甲方10万元履约保证金。 第四、甲乙双方都保留通过诉讼解决本合同争议的权利,在本协议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寻求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在诉讼过程中,本协议将不利于违约方的解释。 第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 ---- 甲方: 乙方: 甲方____与乙方____原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合字第____号________合同,现因 ------------------------------------------------使----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合同于___年___月____日予以解除。 因解除合同给___方造成损失计____元,由___方负责赔偿。赔偿金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分___次付清。特此协议。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书一式___份,由双方各收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盖章) 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 ----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原所签订的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现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均表示同

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

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篇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格式 ××市事业单位 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 字第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35号)和XX年10月28日省人事厅下发的《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我单位与同志于年月日解除年月日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编号:[]号)。 特此证明。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篇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解除(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解除(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 1.与本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解除(终止)聘用合同后,应向解聘人员提供本证明书; 2. 本证明书一式四份:个人、单位、主管部门、个人档案各一份。 3.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适用

本证明书。 篇三: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 附件2: 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 〔〕号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XX〕117号)第()条()款,本单位于年月日与解除聘用合同(合同编号:),特此证明。 (盖章) 年月日 篇四: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原辞职)的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原辞职)的相关手续 一、所需材料 1.本人书面《解除聘用合同申请书》(即原辞职申请书)(①该材料由本人出具且须有本人亲笔签名,签名不得打印; ②须在申请书内写明本人调入本单位时间、所评的最高职称以及“本人自愿申请与某某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字样;③一式一份,审批部门存留) 2.本人所评最高职称复印件(①该材料由本人出具; ②一式一份,由审批部门存留。) 3.《关于某单位同意与某同志解除聘用合同的说明》(①该材料由单位出具;②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

论保险人保险合同解除权的行使

论保险人保险合同解除权的行使 [摘要]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指当法律规定或保险合同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成里立时,保险人所享有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保险人法定解除权行使条件包括:投保人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谎称发生保险事故或故意制造保险事故; 投保人、被保险人未履行对保险标的的安全保障义务; 危险增加通知的义务; 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 保险合同经过复效期;以及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条件等。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阻却因素包括:弃权、禁止反言、超过除斥期间等。 [关键词]保险人;合同解除权 新修订的保险法已经于2009年10月1日生效,新保险法中关于保险人解除保险合同的规定更加缜密,所以对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问题研究成为新保险法实施后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试图对新保险法条件下的保险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做一概括,供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的参考。 一、保险人合同解除权的内涵 保险人合同解除权有着深厚的理论渊源——合同解除权,是在合同解除权的基础上形成并发展起来的。但是又不同于一般的合同解除权,它有自己独特的概念和特征。 (一)保险人合同解除权的理论渊源——合同解除权 合同解除权,是指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成就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所享有的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订约双方必须严格依据合同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但在经济生活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常常导致合同得不到正常的履行,当事人的期待利益不能实现。合同解除权为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供了一定的补救措施,通过该权利,使当事人“摆脱”不能实现期待利益的合同。 1.契约自由原则的确立。早在古罗马法中,就已经有了契约自由的思想。但是,契约自由作为私法的基本原则之一而被确立下来,发生在18-19世纪。18-19世纪,资产阶级在世界范围取得和巩固政权,推翻了封建身份等级制度。自然法思想、天赋人权理论的主流思想观念,对法学理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为强调个人天赋权利与公共权力的抗衡,法学们提出了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主张私法主体自由行事,自由进行交易,不受政府和公法干预。在这种政治制度下,契约自由得到确立。契约自由也作为私法的基本原则得以确立。 2.合同解除权的产生。契约自由要求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契约的规定实现权

投保人、保险人解除合同各有说法实用版

YF-ED-J673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投保人、保险人解除合同各有说法实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投保人、保险人解除合同各有说 法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实践中,解除保险合同引发的纠纷比较常 见。一般来说,合同依法成立后,对合同当事 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履 行自己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 除合同。但是基于保险关系的特殊性,我国保 险法作出了投保人享有对合同的任意单方解除 权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的规定,但又都有例 外情形。保险法对保险合同双方享有的解除权 的不同规定,及合同解除后处理情形的复杂性 都导致了实践中这类争议发生频繁。

投保人提出解除保险合同: 任意解除权不是想用就用 案例:某汽车运输公司为其运输的1000箱消毒用品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运输货物保险合同。合同约定,保险责任期间为20xx年5月28日至5月30日。20xx年5月29日,汽车运输公司以保险费过高为由拒付保险费,并提出解除合同。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汽车运输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诉讼中,保险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应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而汽车运输公司是在保险责任开始后,才提出解除的,所以,不享有法律规定的合同的任意解除权,其应对解除合同给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法院认定,保险公司理由成立,最终,判决汽车运输公司承担对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原辞职)的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原辞职)的相关手续 一、所需材料 1.本人书面《解除聘用合同申请书》(即原辞职申请书)(①该材料由本人出具且须有本人亲笔签名,签名不得打印;②须在申请书内写明本人调入本单位时间、所评的最高职称以及“本人自愿申请与某某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字样;③一式一份,审批部门存留) 2.本人所评最高职称复印件(①该材料由本人出具;②一式一份,由审批部门存留。) 3.《关于某单位同意与某同志解除聘用合同的说明》(①该材料由单位出具;②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③该材料一式一份,审批部门存留。) 4.填写《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备案表》(①该材料由单位和本人填写;②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本人签名、街道教办签署“同意该同志解除聘用合同的申请”意见并加盖公章;③该材料正反面打印,一式四份,区人事部门一份、主管部门一份、单位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一份。) 二、办理程序 1.本人书面向学校提交解除聘用合同申请书、本人所评最高职称复印件,并下载填写《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备案表》经本人签名后提交学校填写。 2.单位同意本人解除聘用合同后,出具单位同意与某同志解除聘用合同的说明。 3.单位将本人书面“解除聘用合同申请书”、所评最高职称复印件、单位同意与某同志解除聘用合同的说明和《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备案表》于3个工作日内交至街道教办(直属学校直接交至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科C304室)。 4.街道教育办同意后,在“主管部门意见”栏左侧签署“同意该同志

与聘用单位解除合同”并加盖教办公章,由教办将《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备案表》连同本人书面“解除聘用合同申请书”和单位同意与某同志解除聘用合同的说明于3个工作日内送交区教育局人力资源科C304室。 5.经人力资源科提出意见,区教育局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后,按照解除聘用合同管理权限送交区人事局审批备案或直接由区教育局审批备案。 6.经审批同意后,区教育局将《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备案表》交至街道教育办或直属单位。 7.由单位和本人填写《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和合同副本。由本人签名单位盖章后,单位和本人分别留存一份。 8.单位依据销编、停薪、并将以审批《深圳市宝安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解除聘用合同备案表》原件归入本人档案,将《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和合同副本复印一份交至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提醒本人与区教育局档案室联络,处理档案转移问题。 9.本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档案移交等手续后方可离岗。 三、注意事项 1.有了解除合同证明书就不用提供合同副本,其中证明书“字第__号”由单位编写。 2.本人申请辞职即按解除聘用合同办理,而不是终止聘用合同。 3.已获得初级职称的仍由区教育局审批备案,已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由区人事局审批备案。 4.原辞退手续参照此指南执行,单位须写明辞退原因,提供辞退相关证据材料。

投保人、保险人解除合同各有说法(标准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投保人、保险人解除合同各有说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实践中,解除保险合同引发的纠纷比较常见。一般来说,合同依法成立后,对合同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但是基于保险关系的特殊性,我国保险法作出了投保人享有对合同的任意单方解除权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的规定,但又都有例外情形。保险法对保险合同双方享有的解除权的不同规定,及合同解除后处理情形的复杂性都导致了实践中这类争议发生频繁。 投保人提出解除保险合同: 任意解除权不是想用就用

案例:某汽车运输公司为其运输的1000箱消毒用品向保险公司投保了运输货物保险合同。合同约定,保险责任期间为2003年5月28日至5月30日。2003年5月29日,汽车运输公司以保险费过高为由拒付保险费,并提出解除合同。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汽车运输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诉讼中,保险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应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而汽车运输公司是在保险责任开始后,才提出解除的,所以,不享有法律规定的合同的任意解除权,其应对解除合同给保险公司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法院认定,保险公司理由成立,最终,判决汽车运输公司承担对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投保人享有法定的任意单方解除权,也就是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随时向保险人提出解除保险合同,但这种任意解除权是有限制的。如果当事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投保人不得享有任意解除权,则投保人不能行使此权利;如果法律另有规定,如保险法关于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运输工具航程保险合同的规定,这两种合同,保险责任开始后,合同当事人不得解除,当事人也不能行使合同解除权。保险责任是保险人在约定的期间内承担赔偿或者给付权利人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合同成立,保险责任不一定开始,保险责任必须是在双方约定的期间内开始。上述两种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责任应在约定的时间开始,自

解除合同协议书协议书标准版本

解除合同协议书协议书 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关于项目 解除合同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授权代表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授权代表人:联系电话:电子邮件: 甲方与乙方于__ _年__ _月_ __日签订了 《》,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甲乙合作项目简述),该合同/协议议有效期至__ _年___月___日,现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致使该合同/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自__ _年_ __月__ _日解除,自解除之日起,合同/协议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终止;

2、甲方应将乙方已交纳未发生的______ ___费人民币______元及费人民币 元于本解除合同协议书生效时日内退还给乙方; 3、甲方应将乙方已交纳的___ ___元保证金 于本解除合同协议书生效时日内退还乙方; 4、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之 日,原《》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时使用本条款,如不承担违约责任 请删除】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生效 之日,原《》解除,_ __ 方需要依照合同/协议的第条约定于本协议生效时 日内向_ __方支付_ __元违约金,方收到方 支付的违约金后双方权利义务结清,双方不再以任何方式 追究对方任何违约责任。 5、其他相关约定: (1) (2) (3) (4)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 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人(签章):授权代表人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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