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原理

经济法学原理
经济法学原理

第一编总论

1、简述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实现国家经济调节意志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即国家经济调节关系。

2、简述1979年以后我国经济法发展的特点

1979年以后我国经济法的发展具有以下特点:数量急剧增多、覆盖面广、立法围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进行、立法反映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国有企业改革是这一时期的中心内容。

3、简述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基本特征

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基本特征是:(1)它是在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调节过程中发生的;(2)它必须以国家(或其代表者)为一方主体,同另一方主体之间是调节与被调节、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双方地位不平等;(3)不必等价有偿,也不是或不完全是自愿协商,而具有一定的国家强制性。

4、试述经济法价值的特点

经济法同其他部门法价值、一般价值有着共性,但又有特殊性。经济法价值也包含诸如自由、安全、秩序、效率、公平、正义等方面,但其具体内涵有所不同。

经济法价值的特殊性是由经济法在法体系的特殊本质属性决定的。经济性和社会性是经济法的显著特点,也是认识经济法价值的关键。经济法价值体系中各项价值都鲜明地体现了这样的特点。例如:经济法价值中的秩序:这是关于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的秩序;这是重在维护社会经济总体结构和运行的秩序。

经济法价值中的效率:主要是指经济效率,包括劳动生产效率、经营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利润率等;并且这主要是指社会总体经济效率。

经济法价值中的公平:这里首先是指经济生活的公平;注重的是社会总体的经济公平,但不要求所有个体和团体间都绝对公平。

在经济法价值链中,虽然各项价值都很重要,但其中的效率和公平尤其应当引起重视,要通过经济法的立法和实施有效地维护社会总体效率,实现社会公平。

5、试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原则,是由经济法所确立的,在其调整特定的社会关系时所遵循的准则。经济法的原则应为经济法所特有,它不适用于其他部门法。

经济法的原则,也有基本原则与局部性原则、普遍性原则与特有性原则之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涵盖整个经济法部门,是该部门所有法律规范及从其制定到实施全过程都需贯彻的。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体系中全部法律规范——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宏观引导调控法都必须贯彻的。

贯彻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核心问题,在于恰当处理个体经济(效率、公平等)同社会经济(效率、公平等)的关系,在以上二者进行衡平。不过经济法毕竟是以“社会本位”为视角的,其基本原则所强调的是维护和促进社会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也就是促进和维护社会经济利益。

6、简述经济法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经济法法律关系,可以称之为“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亦即由经济法所确认的在国家调节过程中所形成的各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经济法法律关系同其它法律关系比较,具有以下特征:(1)它是在国家经济调节活动中发生的有关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因国家经济调节引起,其内容是与国家经济调节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它不是发生在其他领域的其他种类的权利义务关系。(2)它是由经济法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法保护。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只有在受到经济法调整时,才形成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

7、简述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经济法主体的分类为:(1)按照主体在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中所处的基本地位,分为国家经济调节(管理)主体与被调节(管理)主体;(2)按照各主体参加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经常性或专门性与否,分为经常性主体与非经常性或专门性主体;(3)按照在国家经济调节中的职能分工,分为综合经济调节主体、职

能调节管理主体、部门经济调节管理主体、经济纠纷与违法犯罪裁判主体;(4)按照主体的组织形态,分为自然人、个体经营者、法人、法人内部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等。

8、简述基本经济行为的种类

按照行为所指向的对象区分,基本经济行为包括:(1)转移财产支配关系的行为;(2)完成具有特定经济性成果的工作的行为;(3)提供劳务的行为;(4)其他经济行为,如公司设立行为、登记行为、开业行为、营业行为等。

9、试述经济法三个基本法律构成的关系

经济法体系有三个基本构成,即三个基本方面的法律,即:(1)市场规制法;(2)国家投资经营法;(3)国家引导调控法(或称宏观调控法)。这三个方面法律,都是国家调节社会经济之法,是国家三种调节方式(调节活动)的法律规范。它们通过对各自领域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调整,共同实现经济法的功能和任务。

这三个方面法律,在其调整领域和所担当的任务上分工有所不同。市场规制法,是保障国家以强制干预方式排除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对于自由竞争的妨害,排除其他不公平交易行为对广大消费者的侵害,促进社会经济本身固有的调节机制即市场调节充分发挥作用。国家投资经营法,是在国家参与直接投资经营领域,保障国家以财力直接投入运营,以调节社会经济结构和运行。国家宏观引导调控法,涉及社会经济的宏观和总体,是在其宏观和总体的某些关键和必要方面,国家实行引导控制,以调节经济结构和运行的法律。

10、试述经济法责任制度的特点

经济法责任,是指人们违反经济法规定的义务所付出的代价。不同部门法规定的法律义务性质不同,因此法律责任的性质也不相同。经济法规定的法律责任(即经济法义务违反人应承担的代价),是弥补给国家调节和给国家、社会或其他被侵害者的经济利益造成的损害,消除上述方面已经和将会造成的不利影响。

经济法责任制度具有鲜明的经济性和社会性。

经济法责任的经济性,是指它系国家经济调节中发生的法律责任。对于国家调节主体而言,是因违反法律规定的国家经济调节管理义务而对国家和对被调节主体承担责任;对被调节主体而言,是因其经济活动违反国家调节管理规定而对国家、对社会其他经营者、消费者承担责任。总之,上述这些责任都发生在经济法领域,都因经济活动和国家经济调节管理活动而引起。

经济法责任的社会性,是指这种法律责任直接同社会利益相关。国家调节经济是为了社会整体和长远利益,是为了社会经济的和谐、效率、公平和正义,这虽然也是一种管理职能,但具有社会公共职能性质。违反经济法所承担的责任,看似直接是对国家或企业、个人的责任,实际上由于所损害的主要是社会利益,而承担责任也主要是为了防止、弥补或消除社会损害,所以实际上主要是一种社会责任。

第二篇市场规制法

1、垄断的概念

概括地说,垄断是指特定主体在经济活动中限制、阻碍竞争的状态或行为。具体说来,垄断是指指企业或其他组织单独或者联合起来采取经济的或者非经济的手段,在特定市场实行排他性控制,从而限制或阻碍竞争的状态或行为。

2、简述反垄断法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反垄断法是反对限制竞争、维护自由公平竞争和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基本特征为:国家干预性、社会本位性、经济政策性。

3、简述我国《反垄断法》第13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的垄断协议的类型

我国《反垄断法》第13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的;(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5)联合抵制交易的;(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

的其他垄断协议。

4、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不正当竞争是指在市场交易中,采取一切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其他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损害其他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有:(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各类市场交易活动的参加者;(2)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与诚实信用原则或其他公认的商业道德相悖的行为;(3)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4)不正当竞争行为所侵害的客体是多重的;(5)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某种程序的竞争要素。

5、简述假冒仿冒行为的主要类型

假冒仿冒行为的主要类型有:(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2)仿冒他人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4)伪造、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

6、简述商业秘密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包括秘密性、商业价值性和保密性(管理性)。

7、商业贿赂的概念

商业贿赂: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8、虚假宣传行为的概念和行政处罚

虚假宣传,是指在市场交易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其商品或者服务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公开宣传,导致或足以导致购买者产生误解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责令经营者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

9、试述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在作用机制和实体内容方面的差别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禁止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其他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从事市场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一类法律的通称。反垄断法是反对限制竞争、维护自由公平竞争和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们共同构成完整的竞争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对维护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在功能上是相互补充的,并且在内容上有相互交叉的部分,但它们在作用机制和实体内容方面又存在差别:

(1)产生背景不同。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简单商品经济时代和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时代就产生和存在,因此在古罗马的侵权行为法上就已经有一些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典中和早期的普通法上也有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则。而垄断行为或限制竞争行为主要是垄断资本主义产生之后出现的。因此,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产生早于反垄断法。

(2)法律控制的目的不同。不正当竞争法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竞争过度,消除恶性竞争的影响,主要是保障具体交易场合特定当事人之间利益平衡,侧重维护微观的竞争秩序,追求局部和个案的公正,保障静态的财产权和人身权,可以说是商事或经济领域的侵权法。反垄断法的目的则主要是保护竞争机制本身不受扭曲,竞争不被排除或限制,防止竞争不足,主要是维护宏观的竞争秩序,侧重追求整体和宏观的效率,实现动态的交易安全。

(3)法律规制的形式不同。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多种法律表现形式,包括专门法、判例法和民法中关于侵权行为的规定等,规定和适用主要针对较为具体的侵权行为。而反垄断法则都表现为专门的成文法规范,规定和适用的灵活性和政策性较强。

(4)调整手段与责任形式不同。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事后调整,以民事救济手段为主,辅以行政和

刑事制裁的手段。反垄断法主要是事前管制,偏重行政手段,主要依靠行政程序,并辅以民事制裁和刑事制裁手段。

10、简述消费者的权利

肯尼迪在1962年提出消费者应享有四项权利:有权获得安全保障;有权获得正确的商品信息资料;有权自由选择商品;有权提出消费意见。1969年,尼克松进而提出消费者的第五项项权利:求偿权。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以下九项权利: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索赔权;结社权;受教育权;维护尊严权;监督权。

11、简述经营者的义务和民事责任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的义务有:(1)依法定或约定履行义务;(2)接受消费者监督的义务;(3)保障安全的义务;(4)提供真实、明确信息的义务;(5)出具凭证和单据的义务;(6)品质担保的义务;(7)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交易的义务;(8)不得侵犯消费者人身权的义务。

经营者的民事责任分为侵犯消费者人身权的民事责任和侵犯消费者财产权的民事责任(具体内容参见教材)。

12、简述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

我国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有:(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简述我国《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

我国《产品质量法》调整的产品,是以销售为目的,通过工业加工、手工制作等生产方式获得的具有特定使用性能的物品。

各种直接取之于自然界,未经加工、天然形成的产品及初级农产品和建设工程、军工产品等不适用我国《产品质量法》。

14、简述我国强制性标准的具体范围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1)药品标准、食品卫生标准、兽药标准;(2)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标准,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运输安全标准;(3)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及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4)环境保护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5)重要的通用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和制图方法;(6)通用的试验、检验方法标准;(7)互换配合标准;(8)国家需要控制的重要产品质量标准。

15、简述产品缺陷的概念和种类

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产品缺陷包括:设计上的缺陷、原材料的缺陷、制造上的缺陷、指示上的缺陷。

16、简述生产者、销售者的损害赔偿责任

(1)生产者的损害赔偿责任

(2)销售者的损害赔偿责任

(3)受害人的求偿权和先行赔偿人的追偿权

(4)损害赔偿范围

(5)诉讼时效和争议的解决

(具体内容参见教材)。

第三篇国家投资经营法

1、国有资产的概念和国有资产产权界定

广义的国有资产是指以国家名义拥有的一切财产;狭义的国有资产仅指经营性国有财产。

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是指国家依法划分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使用权等产权归属,明确各类产权主体

行使权利的财产范围及管理权限的一种法律行为。

2、简述经营性国有资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特点

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特点为:作为生产要素用于生产,在生产流通领域中构成商品生产和交换的因素或条件;具有增值功能;主要由企业占用;主要通过市场来配置。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特点为:公益性;非增值性;主要由行政事业单位占用;主要由政府配置。

3、简述国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管理的原则

国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管理的原则有:鼓励科技进步原则、照顾少数民族利益的原则、合理开采原则、安全开采原则、环保原则。

4、简述我国政府投资的范围

政府投资的范围包括:(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基础设施建设。(2)关系国家安全、不宜由私人投资的项目。(3)公益性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4)具有经济调节性质的经营性投资。

5、简述国有企业投资核准制、审批制的区别

核准制与审批制在管理理念上有很大的不同,审批制忽视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对企业的投资大包大揽;而核准制是站在公共管理者的立场上,尊重企业的投资自主权,对涉及公共利益的事项进行审核。

实行核准制后:(1)政府直接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数量大幅度减少;(2)程序简化;(3)政府管理角色转变。

6、现代企业制度的内涵和主要形式

狭义的现代企业制度即现代市场经济的组织制度;广义的现代企业制度则指涉及现代企业组建、运营、管理一系列行为和关系的制度体系。

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形式为公司制。

7、简述我国国有公司的设立原则

我国国有公司的设立原则有:准则主义、核准主义、特许主义。

8、试述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的特点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有以下特点:(1)是否设立监事会的弹性程序不同。国有独资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而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而不设立监事会。(2)监事的产生办法不同。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主要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的人员组成,并有公司职工代表参加,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而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3)监事会的职权不同。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的法定职权总共有7项。而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只行使其中的第1~3项职权。此外,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会还行使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这项规定是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所不具备的。(4)关于任期的规定不同。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而《公司法》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监事并没有规定任期。

9、股权分置的概念

股权分置,是指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股份按能否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被区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

10、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概念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是指通过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平衡协商机制,消除A股市场股份转让制度性差异的过程。更具体地说,就是通过股权分置改革,使非流通股转变为流通股。

第四篇宏观调控法

1、简述计划法的概念与特征

计划法是指体现国家计划内容,保障计划各项任务和总量指标实现的各有关法律,兼具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双重属性。

计划法的特征有:(1)计划法典的程序性与其他计划法律法规中计划内容的实体性。(2)计划法中提倡性规范的大量存在。(3)计划法律责任的二元性与否定式责任的虚化。

2、简述计划立法的模式

关于计划立法的模式,目前世界上主要有三种:法典式、分散式和结合式。

3、简述产业结构政策法的体系

产业结构政策法包括:产业扶持政策法、产业调整政策法及产业技术政策法三个方面。

4、简述各国中小企业的立法模式

各国中小企业的立法模式主要有:单行立法模式、系统立法模式、分散立法模式。

5、财政的观念和特征

财政是政府集中一部分国民收入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分配活动。

财政的特征有:强制性、公共性、永续性、量入为出性。

6、简述财政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

财政法是国家为实现对市场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职能而参与社会总产品和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财政关系为财政法特定的调整对象,具体包括:财政管理体制关系、预算管理关系、税收关系、:财政管理监督关系、国家信用管理关系、政府采购关系。

我国财政法的基本原则有:(1)财政法治原则;(2)财政公开原则;(3)财政民主原则;(4)财政收支平衡原则。

7、简述国债的功能

国债的功能有:弥补财政赤字、对财政预算的调剂、对国民经济运行进行宏观调控。

8、简述政府采购的概念和方式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

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方式有:(1)公开招标方式;(2)邀请招标采购方式;(3)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4)单一来源采购方式;(5)询价采购方式。其中公开招标方式是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9、简述政府采购的采购人的范围

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包括: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但不包括国有企业。

10、税收的概念和特征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公共职能,依法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活动。

税收的特征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11、简述税法的基本原则

税法的基本原则有:税收法定性原则、税法公平原则、税法效率原则。

12、简述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法的构成要素,是税法的必不可少的内容,是分析税法的结构和具体制度要素构成的重要工具。

它一般包括:(1)税法主体;(2)征税客体;(3)税目与计税依据;(4)税率;(5)纳税时间;(6)纳税地点;(7)税收减免;(8)违法处理。

13、税务登记的概念

税务登记,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开业、歇业前以及生产经营期间发生有关变动

时,在法定期限内就其涉税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书面登记的一项制度。

14、纳税申报的概念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根据税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提交涉税事项的书面报告的法定行为。

15、税收的种类和我国主要税种的税率

具体内容参见教材。

16、增值税的概念

增值税:是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17、消费税的概念

消费税也称货物税,是以特定的消费品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商品税。

18、偷税行为的概念

偷税行为,是指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的纳税申报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20、简述我国金融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金融法的基本原则有:稳定币值前提下,促进经济发展的原则;保护债权人、投资者的原则;规范金融行为,维护金融稳定的原则;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

21、简述中央银行的职能

传统的表述为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国家的银行三大职能;现代一般表述为中央银行具有调控、监管、服务三大职能。

22、简述我国《人民银行法》规定的货币政策工具的种类

我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了6种货币政策工具,它们是:(1)存款准备金政策;(2)中央银行基准利率政策;(3)再贴现政策;(4)再贷款政策;(5)公开市场业务;(6)其他货币政策。

23、简述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基本原则

我国银行业监管的基本原则有:(1)依法、公开、公正和效率原则;(2)独立监管原则;(3)监管信息共享原则;(4)国际合作与跨境监管原则。

24、简述政策性银行的概念、职能和特征

政策性银行,是专门从事经营政策性货币信用业务的银行机构。

政策性银行的职能分为一般职能和特殊职能。

政策性银行的特征有:(1)由政府创立;(2)不以盈利为目的;(3)特定的融资途径;(4)特定的服务领域;(5)一般不设立分支机构。

25、外汇管理的概念

外汇管理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对所辖境内的外汇收支、兑换、转移和汇价等实行的管理。

26、价格听证制度的概念

价格听证制度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调整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前,在有了一定的价格、成本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主持召开由消费者、经营者及有关方面参加的论证会,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就拟调整价格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广泛论证的制度。

27、简述我国调控价格总水平的一般经济政策措施和特别政策措施

我国调控价格总水平的一般经济政策措施有: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投资政策、进出口政策。

我国调控价格总水平的特别政策措施有:重要商品储备制度、价格调节基金制度、价格监测制度、保护价格制度、价格干预措施、紧急干预措施。

28、价格垄断行为的的概念

价格垄断行为:指经营者通过相互串通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调节价的行为,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29、价格欺诈行为的概念

价格欺诈行为:指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行为。

30、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及其职权

我国价格监督检查机构为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其职权有:询问权,查询、复制权,检查权,证据保全权。

07944-经济法学原理-复习资料1

07944-经济法学原理-复习资料1

第一编总论 1、简述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实现国家经济调节意志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即国家经济调节关系。 2、简述1979年以后我国经济法发展的特点 1979年以后我国经济法的发展具有以下特点:数量急剧增多、覆盖面广、立法围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进行、立法反映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国有企业改革是这一时期的中心内容。 3、简述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基本特征 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基本特征是:(1)它是在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调节过程中发生的;(2)它必须以国家(或其代表者)为一方主体,同另一方主体之间是调节与被调节、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双方地位不平等;(3)不必等价有偿,也不是或不完全是自愿协商,而具有一定的国家强制性。 4、试述经济法价值的特点 经济法同其他部门法价值、一般价值有着共性,但又有特殊性。经济法价值也包含诸如自由、安全、秩序、效率、公平、正义等方面,但其具体内涵有所不同。 经济法价值的特殊性是由经济法在法体系的特殊本质属性决定的。经济性和社会性是经济法的显著特点,也是认识经济法价值的关键。经济法价值体系中各项价值都鲜明地体现了这样的特点。例如:经济法价值中的秩序:这是关于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的秩序;这是重在维护社会经济总体结构和运行的秩序。 经济法价值中的效率:主要是指经济效率,包括劳动生产效率、经营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利润率等;并且这主要是指社会总体经济效率。 经济法价值中的公平:这里首先是指经济生活的公平;注重的是社会总体的经济公平,但不要求所有个体和团体间都绝对公平。 在经济法价值链中,虽然各项价值都很重要,但其中的效率和公平尤其应当引起重视,要通过经济法的立法和实施有效地维护社会总体效率,实现社会公平。 5、试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原则,是由经济法所确立的,在其调整特定的社会关系时所遵循的准则。经济法的原则应为经济法所特有,它不适用于其他部门法。 经济法的原则,也有基本原则与局部性原则、普遍性原则与特有性原则之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涵盖整个经济法部门,是该部门所有法律规范及从其制定到实施全过程都需贯彻的。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体系中全部法律规范——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宏观引导调控法都必须贯彻的。 贯彻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核心问题,在于恰当处理个体经济(效率、公平等)同社会经济(效率、公平等)的关系,在以上二者进行衡平。不过经济法毕竟是以“社会本位”为视角的,其基本原则所强调的是维护和促进社会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也就是促进和维护社会经济利益。 6、简述经济法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经济法法律关系,可以称之为“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亦即由经济法所确认的在国家调节过程中所形成的各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经济法法律关系同其它法律关系比较,具有以下特征:(1)它是在国家经济调节活动中发生的有关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因国家经济调节引起,其内容是与国家经济调节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它不是发生在其他领域的其他种类的权利义务关系。(2)它是由经济法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法保护。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只有在受到经济法调整时,才形成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 7、简述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经济法主体的分类为:(1)按照主体在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中所处的基本地位,分为国家经济调节(管理)主体与被调节(管理)主体;(2)按照各主体参加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经常性或专门性与否,分为经常性主体与非经常性或专门性主体;(3)按照在国家经济调节中的职能分工,分为综合经济调节主体、职

07944经济法学原理

第一编总论 1、简述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实现国家经济调节意志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即国家经济调节关系。 2、简述1979年以后我国经济法发展的特点 1979年以后我国经济法的发展具有以下特点:数量急剧增多、覆盖面广、立法围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进行、立法反映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国有企业改革是这一时期的中心内容。 3、简述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基本特征 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基本特征是:(1)它是在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调节过程中发生的;(2)它必须以国家(或其代表者)为一方主体,同另一方主体之间是调节与被调节、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双方地位不平等;(3)不必等价有偿,也不是或不完全是自愿协商,而具有一定的国家强制性。 4、试述经济法价值的特点 经济法同其他部门法价值、一般价值有着共性,但又有特殊性。经济法价值也包含诸如自由、安全、秩序、效率、公平、正义等方面,但其具体内涵有所不同。 经济法价值的特殊性是由经济法在法体系的特殊本质属性决定的。经济性和社会性是经济法的显著特点,也是认识经济法价值的关键。经济法价值体系中各项价值都鲜明地体现了这样的特点。例如:经济法价值中的秩序:这是关于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的秩序;这是重在维护社会经济总体结构和运行的秩序。 经济法价值中的效率:主要是指经济效率,包括劳动生产效率、经营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利润率等;并且这主要是指社会总体经济效率。 经济法价值中的公平:这里首先是指经济生活的公平;注重的是社会总体的经济公平,但不要求所有个体和团体间都绝对公平。 在经济法价值链中,虽然各项价值都很重要,但其中的效率和公平尤其应当引起重视,要通过经济法的立法和实施有效地维护社会总体效率,实现社会公平。 5、试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原则,是由经济法所确立的,在其调整特定的社会关系时所遵循的准则。经济法的原则应为经济法所特有,它不适用于其他部门法。 经济法的原则,也有基本原则与局部性原则、普遍性原则与特有性原则之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涵盖整个经济法部门,是该部门所有法律规范及从其制定到实施全过程都需贯彻的。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体系中全部法律规范——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宏观引导调控法都必须贯彻的。 贯彻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核心问题,在于恰当处理个体经济(效率、公平等)同社会经济(效率、公平等)的关系,在以上二者进行衡平。不过经济法毕竟是以“社会本位”为视角的,其基本原则所强调的是维护和促进社会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也就是促进和维护社会经济利益。 6、简述经济法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经济法法律关系,可以称之为“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亦即由经济法所确认的在国家调节过程中所形成的各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经济法法律关系同其它法律关系比较,具有以下特征:(1)它是在国家经济调节活动中发生的有关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因国家经济调节引起,其内容是与国家经济调节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它不是发生在其他领域的其他种类的权利义务关系。(2)它是由经济法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法保护。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只有在受到经济法调整时,才形成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 7、简述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经济法主体的分类为:(1)按照主体在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中所处的基本地位,分为国家经济调节(管理)主体与被调节(管理)主体;(2)按照各主体参加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经常性或专门性与否,分为经常性主体与非经常性或专门性主体;(3)按照在国家经济调节中的职能分工,分为综合经济调节主体、职

自考经济法原理简答题完整版

自考经济法原理简答题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经济法原理 简答题 一、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同民间经济关系显着不同,其特征是? 答:(1)它是在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调节过程中发生的; (2)它必须以国家(或其代表者)为一方主体,同另一方主体之间是调节与被调节、管 理与被管理关系,双方地位不平等; (3)不必等价有偿,也不是或不完全是自愿协商,而具有一定的国家强制性。 二、什么是经济法法律关系经济法法律关系有何特征 三、 答:经济法律关系可称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即由经济法所确认的在国家调节过程中形成 的各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特征(1)它是在国家经济调节活动中发生的有关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它是由经济法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法保护。 三、简述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答:(1)是按照主体在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中所处的基本地位,分为国家经济调节主体与被调节主体。 (2)按照各主体参加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经常性或专门性与否,经济法主体可分为经常性或专门性主体与非经常性或非专门性主体。 (3)按照在国家经济调节管理中的职能分工,经济调节主体还可分为综合经济调节管理主体、职能调节管理主体。 (4)按照主体的组织形态,可分为自然人、法人、法人内部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等。 四、基本经济行为是什么?基本经济行为的种类 答:基本经济行为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等社会经济活动主体所从事的 一切与经济相关的行为,并且这些行为是由经济法所规定的。 按照行为所追求的对象(标的)区分,包括以下几种: (1)转移财产支配权的行为。 (2)完成具有特定经济性成果工作的行为。 (3)提供劳务的行为。 (4)其他经济行为。 五、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答:(1)主体是各类市场交易活动的参加者;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与诚实信用原则或其他公认的商业道德相悖的行为; (3)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 (4)所侵害的客体是多重的; (5)具有某种程度的竞争要素。 六、简述经济法体系的构成以及构成经济法体系的三个基本法律之间的关系? 答:经济法体系的构成:

经济法学原理

经济法学原理 单选择 1、“经济法”一词是“舶来品”。 2、“经济法”一词最早是于1755年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 摩莱里在其名著《自然法典》中提出的。 3、现代经济法概念的形成,肇端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的德国。 4、“经济法”这一概念首先 在德国流行起来。 5、主经济法具有特定的调整对象,是独立的法律分支。代表人物是哥尔德斯密特。 6、方法论说是试图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研究经济法。其代表人物卡伊拉。 7、日本的经济法学说受德国经济法学说的影响较大。 8、在英国,人们尚未感到有使用“经济法”概念的必要。 9、《民法通则》的正式颁布,给聚讼已久的经济法和民法的关系作出了立法判决。《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问、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 人身关系。” 10、个人和国家是社会的两个基本要素,由个人所组成的私人领域和由国家所支配的公共领域是社会的两块主要领域。这也构成了法律包括经济法的社会基础。 11、亚当·斯密认为人是经济人。 12、私人利润的打算,是决定资本用途的唯一动机,但自私自利的人们并不可恶。 13、凯恩斯既然认为个人自由是不真实的,个人未必贤于、优于国家,国家干预有其必然性、必要性。他提出了国家干预的初步思想。 14、凯恩斯的划时代的不朽著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 15、19世纪以来的主要社会思潮,就其本质来说是一种契约伦理。 16、功利主义把一切都化约为可计算的利益,把一切都看作是可以按得失相较原则交换的利益,甚至包括人的基本 自由,它认为最大多数人的幸福大于优于先于少数人的自由 17、罗尔斯批判了契约伦理,提出了公平正义,他认为,“每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社会整体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 18、罗尔斯提出了他的著名的 正义原则:每一个人都有平等的权利。 19、社会境况最差者的生存与发展问题主要是人权问题。 20、当代正义原则是关爱境况最差者的原则。 21、人权按人分配。 22、经济法的社会基础指的是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核心是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问题;所谓经济法的经济基础指的是市场调节与国家干预的关系,核心是自由竞争与秩序调控问题;所谓经济法的政治基础指的是契约自由与人权保障的关系,核心是确认国家干预与限制国家干预问题。 23、法律的调整对象是法律存在和划分的根据。 24、自然经济时期不存在经济法。 25、自然经济是一种落后的经济。 26、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是自由竞争。 27、垄断是市场自由竞争的必然结果。 28、市场自由竞争的盲目无序性,表现为个别规划,盲目投资,重复建设,顾此失彼,造成遗漏,产业结构混乱,产业盲目无序地发展。 29、民法是主体平等法。 30、民法是私人本位法。 31、民法是意思自治法。 3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市场竞争关系和宏观调控关系。 33、所谓法的普遍性意义:第一,法的普遍性表明了法的进化性。第二,法的普遍性是一种“无知性”。第三,法的普遍性也是一种“抽象性”。

《经济法》复习

张守文《经济法》复习资料 1、经济法的具体制度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宏观调控制度,具体包括财税调控制度、金融调控制度、计划调控制度等;另一类是市场规制制度,具体包括反垄断制度、反不正当竞争制度、消费者保护制度等。 2调解经济或配置资源的手段有两个,一个是市场的无形之手,另一个是国家的有形之手。要使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国家则要在市场调节的基础上发挥宏观调控作用。 市场失灵,一个是政府失灵。在运用市场的无形之手进行调节的情况下,随着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妨害竞争、外部效应、公共物品、信息偏在等问题越来越突出,从而使市场调节的无形之手很难有效地发挥作用,与此同时,诸如公平分配、币值稳定等问题,也是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解决的,由此便提出了市场失灵的问题;由于信息不足、滥用权力、腐败寻租、体制不健、多头管理等原因,政府在资源配置上是低效的甚至是无效的,这被称为政府失灵。 4 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以及与此相对应的效率与公平的矛盾,是很基本的矛盾,这些矛盾不能有效协调和解决时,必然会产生“两个失灵”的问题。经济法不是单纯地强调限制政府的权力和国家的权力,而是 以及适用合理的程序,按照经济规律的要求,努力

实现既定的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 5 己的独立利益,为了各自的利益,都会采取有利于自己的行动,都会 调制主体和调制受体互相之间必然要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相应的理性行动,可能采取合作的态度,也可能采取不合作的行为,以求在互动的博弈过程中 各类利益主体必然要求产权界定清晰,也必然关注为取得和保护产权所花费的成本。 6、经济法之所以会产生,导源于“两个失灵”问题的存在。经济法不但要规范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等市场行为,同时要规范政府的 调控和规制行为。因此,一类是市场失灵的问题,一类是政府失灵的问题。 7、就是经济法通过对特定社会关系的调整,来不断解决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兼顾效率与公平,从而持续地解决“两个失灵”的问题,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保障社会公益和基本人权,进而实现经济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横向上分为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纵向上分为基本目标和最高目标。具体包括①稳定增长目标(双重目标)②保障基本人权目标(分配法)③保障社会公益目标④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目标。 8理论意义来看,经济法的调整目标是经济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在价值论中居于承上启下的地位,它既能够把抽象的价值转化为具体的法律构成部分,同时

07944 经济法学原理复习资料

07944 经济法学原理复习资料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为了加强治安管理,某治安联防队受公安机关的委托维持当地的社会治安,在一次巡逻中,因发现王某一伙人有结伙殴斗的危险,遂对王某等人进行了警告,但王某不服提出复议,那么此案,应以谁为被申请人?( ) A.治安联防队 B.公安机关 C.治安联防队和公安机关 D.不能申请复议,谈不上以谁为被申请人 2、李某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则() A.可以暂时终止诉讼 B.由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是否准许 C.可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 D.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 3、对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以()作为被申请人。A.委托的组织 B.委托的行政机关 C.委托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机关 D.由申请人选择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或由被委托的组织 4、行政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以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下列规范性文件错误的是?( ) A.上级行政机关对案件处理的意见 B.地方性法规.规章 C.法律.行政法规 D.上级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和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5、某公司效益很好,许多外单位职工都想调入,纷纷找市劳动局说情。市劳动局未征得该公司的同意,强行将20名外单位职工调入该公司。该公司不服,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此案应如何处理?() A.不予受理,因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B.应当受理,因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C.告之属于劳动争议,应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D.不予受理,因为是劳动争议 6、某村村民吴某因家里人口多,住房紧张,向乡政府提出建房申请。经乡人民政府土地员刘某批准后,即开始划线动工。周围左邻申某与右邻崔某发现吴某占用了自己使用多年的宅基地,即同吴某交涉。吴某申辩说建房是按批准文件划线动工,不同意改变施工计划。如申某与崔某申请复议,应当向下列什么机关提出?( ) A.乡政府作为复议机关 B.县政府作为复议机关 C.县政府土地管理局作为复议机关 D.县政府法制局作为复议机关 7、下列不属于行政复议参加人的是() A.申请人 B.被申请人

自考经济法原理简答题

经济法原理 简答题 一、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同民间经济关系显著不同,其特征是? 答:(1)它是在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调节过程中发生的; (2)它必须以国家(或其代表者)为一方主体,同另一方主体之间是调节与被调节、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双方地位不平等; (3)不必等价有偿,也不是或不完全是自愿协商,而具有一定的国家强制性。 二、什么是经济法法律关系?经济法法律关系有何特征? 答:经济法律关系可称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即由经济法所确认的在国家调节过程中形成的各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特征(1)它是在国家经济调节活动中发生的有关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它是由经济法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法保护。 三、简述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答:(1)是按照主体在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中所处的基本地位,分为国家经济调节主体与被调节主体。 (2)按照各主体参加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经常性或专门性与否,经济法主体可分为经常性或专门性主体与非经常性或非专门性主体。 (3)按照在国家经济调节管理中的职能分工,经济调节主体还可分为综合经济调节管理主体、职能调节管理主体。 (4)按照主体的组织形态,可分为自然人、法人、法人内部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等。 四、基本经济行为是什么?基本经济行为的种类 答:基本经济行为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等社会经济活动主体所从事的一切与经济相关的行为,并且这些行为是由经济法所规定的。 按照行为所追求的对象(标的)区分,包括以下几种: (1)转移财产支配权的行为。 (2)完成具有特定经济性成果工作的行为。 (3)提供劳务的行为。 (4)其他经济行为。 五、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答:(1)主体是各类市场交易活动的参加者;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与诚实信用原则或其他公认的商业道德相悖的行为; (3)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 (4)所侵害的客体是多重的; (5)具有某种程度的竞争要素。

李昌麒《经济法学》-经济法的理论基础复习笔记(圣才出品)

第二章经济法的理论基础 一、问题的提出 经济法的理论基础不同于经济法的基础理论,后者是指经济法最基本、最一般的原理,如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的价值、经济法的功能、经济法的实施等,是关于各种经济法现象的内在及规律性的理论总结,而前者则是经济法基础理论建构的理论渊源,是经济法基础理论的基础。本章正是对经济法的理论基础进行的专门研究。 二、研究文献综述 1.外在视角的研究现状 (1)从总体上讲,经济法作为一门开放的现代法,许多学者都认为应当借鉴其他学科的知识来发展经济法学。 (2)具体而言,学者们主要是从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政策学、伦理学等角度来说明经济法的理论基础。 2.内在视角的研究简述 (1)法理学的理论基础; (2)相关部门法的理论基础; (3)法哲学的理论基础。 三、主要争议的问题 1.是否应当广泛借鉴其他学科的理论知识 (1)经济法理论上必须保持开放

①经济法所解决的社会与经济问题具有相当程度的综合性; ②经济法理论必须及时接受新的知识,才能恰当地解释经济法所处理的问题; (2)学者们不再局限于探讨经济法律规范自身的构成以及规范所调整的具体经济法律关系,而是寻求超然于法律之上的经济法理念与目标、路径与范式。 2.是否应当坚持用法内的传统理论建构经济法学的理论体系。 当下经济法律关系理论是依照传统的法律关系原理来建构的,存在缺陷。主要表现为:(1)理论框架的错用; (2)理论方法的误用。 四、参考结论 1.法律不是封闭的概念体系,必须强调对法外理论的借鉴,因为法之理在法外。 内在视角的法内理论基础至少应当包括三个方面: (1)法理学的理论; (2)相关部门法的理论; (3)法哲学的理论,法哲学具有众多的理论传统和理论流派,它们从不同的角度为经济法提供了理论资源。 综上,经济法的理论基础应当包括外在视角的理论基础和内在视角的理论基础。 2.外在视角:多学科的理论基础 (1)经济学的理论基础 一个是“产权”,另一个是“交易费用”。 ①交易又称为交易成本,是指人与人之间的交互行动,交易费用就是这种交互行动所引起的成本。

一起学网校自考经济学原理(07944)第一单元复习资料二

经济法学原理习题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4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卷”上的相应宇母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经济法独立的和独特的属性是经济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重要方面。(B) A.调整方法 B.法律关系 C.调整对象 D.权利义务 2.根据实践的需要,宏观调控法可以进一步划分为计划法、投资法和 (D) A.企业组织管理法 B.市场管理法 C.反垄断法 D.价格法 3.我国竞争法采用的立法模式基本上属于(A) A.分立式 B.合立式 C.综合式 D.模拟式 4.济法体系的构成要素是(C) A .经济法律 B.经济法部门 C.经济法规 D.经济规章 5.《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在经济法的体系结构中属于(B) A.宏观调控法范畴 B.市场管理法范畴 C.金融监管法范畴 D.企业组织管理法范畴 6.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承担“加倍赔偿”的责任(C) A.不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 B.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 C.商品以假充真 D.不履行“三包”义务 7.产品质量认证必须遵循(B) A.公开原则 B.自愿原则 C.诚信原则 D.先进原则 8.反垄断法是现代国家为弥补调整的不足,而自觉干预市场的产物。(A) A.民法 B.经济法 C.行政法 D.刑法 9.按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A) A.听证会制度 B.招标投标制度 C.全民公决制度 D.经营者与消费者协商制度 10.我国现行的预算体系由(C) A.三级预算构成 B.四级预算构成 C.五级预算构成 D.六级预算构成 11.按照法律规定,一般产品质量责任问题的诉讼期限为(B) A.1年 B.2年 C.3年 D.10年 12.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是(A) A.执行货币政策 B.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 C.向商业银行提供货款 D.买卖外汇 13.预算调整的前提是在执行已经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时(A) A.总支出超过总收入 B.总收入超过总支出 C.因上级政府返还引起预算收支变化 D.因上级政府给予补助而引起预算收支变化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于(C) A.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B.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C.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D.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15.将价格分为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依据是(C) A.价格的对象不同 B.价格的价值表现形式不同 C.价格的形成原因不同 D.市场供求关系的不同 16.我国规定,设立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A) A.5000万元 B.5亿元 C.10亿元 D.20亿元 17.下列各项中不是税收的特征。(B) A.强制性 B.惩罚性 C.无偿性 D.固定性 18.下列各项中不是构成倾销的条件。(C) A.低于正常价值的低价销售 B.出口国政府提供的财政资助 C.损害事实存在 D.倾销与实质性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19.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C) A.《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 B.《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 C.《公司法》的规定 D.《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 20.某酒店违反明码标价的规定,很多菜价在菜牌上只标注“时价”。对此,物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没收了其违法所得,同时可以并处(B) A.2000元以下的罚款 B.5000元以卞的罚款 C.10000元以下的罚款 D.50000元以下的罚款 21.增值税的基本税率是(C) A.13% B.15% C.17% D.19% 22.根据《价格法》的规定,政府监督、检查和处罚的主体是(A) A.县级人民政府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C.市级以上人民政府 D.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23.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我国市场的行为是(A) A.倾销 B.补贴 C.反倾销 D.反补贴 24.甲欲买“全聚德”牌的快餐包装烤鸭,临上火车前误购了商标不同而外包装十分近似的显著标明名称为“仝聚德”的烤鸭,遂向“全聚德”公司投诉。“仝聚德”烤鸭的价格仅为“全聚德”的l/3。“全聚德”起诉“仝聚德”,其纠纷的性质应当是(C) A.诋毁商誉的侵权纠纷 B.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C.欺骗性标志交易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D.企业名称侵权纠纷 25.现代经济法产生的标志是美国的(C) A.《克莱顿法》 B.《联邦贸易委员会法》 C.《谢尔曼法》 D.《鲁宾逊.帕特曼法》 26.消费者丙从乙商场购买了甲厂生产的一种易拉罐装碳酸饮料,在开启时被罐内强烈气流炸伤眼部,下列答案中正确的选项是(D) A.丙只能向乙索赔 B.丙只能向甲索赔 C.丙只能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D.丙可选择向甲、乙中的一个索赔 27.消费者对商品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的权利属于行使消费者的(A) A.自主选择权 B.公平交易权

李昌麒《经济法学》-宏观调控法的一般原理复习笔记(圣才出品)

第十一章宏观调控法的一般原理 一、问题的提出 宏观调控,是宏观经济调控的简称。宏观调控是经济问题还是法律问题;宏观调控的合理性和法理依据是什么;宏观调控具有什么样的法律属性;宏观调控属于哪个法律部门;宏观调控是否需要法治化;宏观调控法治化面临何种障碍以及应当怎样克服;宏观调控法治化的路径和方法是什么;宏观调控法的基本框架和基本内容有哪些;宏观调控法的实施方式是什么;宏观调控法有无可诉性;等等。而这些问题正是宏观调控法必须解决的最基本的理论问题。 二、研究文献综述 1.经济转型时期的宏观调控法理论研究(1979~1992年) 这一时期,多数学者对宏观调控法有了一定的认识,但是经济法学毕竟是刚起步的学科,必然显得稚嫩、多变,有时甚至显得有些茫然。主要体现在: (1)对宏观调控法的认识,深受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有时两者间的界限很难划清; (2)并未形成宏观调控法的系统理论,一般是将自己认为属于宏观调控法的具体法律简单地罗列或拼排在一起,即称为宏观调控法; (3)基本理论研究不足,而具体的法律制度研究则相对活跃,但因我国的经济处于转制时期,这些具体制度的研究也不可能成熟,大多在经济改革的浪潮中自生自灭; (4)有少数的经济法观点仍然不承认有宏观调控法。如纵向经济关系论中,有人就不认为在计划之外,还有宏观调控。

2.市场经济时期的宏观调控法理论研究(1993年至今) 这一时期人们对宏观调控法的研究先后表现出的特点包括: (1)对宏观调控法的地位基本达成共识。 这一时期人们毫不例外地把宏观调控法纳入经济法的范畴。 (2)对宏观调控法的理论研究十分活跃。 这里有三点值得注意: ①20世纪90年代末草拟“宏观调控法”的尝试; ②2000年12月“中国宏观经济法理论研讨会”的召开; ③宏观调控法的研究正面临重大的挑战与历史的机遇。 (3)涌现了一大批研究宏观调控法的论著。 (4)实践部门的重视和积极参与。 三、主要争议的问题 目前我国学界关于宏观调控法的研究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研究误区,归纳起来,目前研究中可能存在以下几个误区: 1.误区一:宏观调控法是国家调控市场经济的法 这是对宏观调控法法律属性的根本性误解。产生这种误区与我国长期以来的经济管理理念和人们对权力经济的崇尚心理分不开。这里有三点值得注意: (1)正如马克斯·韦伯所指出:“在统治和其他权力形式中,那些掌握权力的人,并不都是为纯经济的目的”而行事; (2)“一个拥有绝对权力的人试图将其意志毫无约束的强加于那些为他所控制的人”,是权力崇拜的必然现象;

经济法原理

第1章经济法原理 1.1 法律基础 1.1.1何为法律 一、概念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体系。 二、法的特征 法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和社会规范,不仅具有行为规则、社会规范的一般共性,还具有自己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循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1.1.2 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1. 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非财产关系而形成的法律关系,称为民事法律关系或民商法律关系; 2. 调整行政管理关系而形成的法律关系,称为行政法律关系; 3. 调整因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而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称为经济法律关系。 二、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1.3 法律体系 1.1.4 法的形式 注:法的效力层级 (一)宪法至上 (二)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三)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四)新法优于旧法 (五)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六)备案和审查

1.2 经济法基础 1.2.1 经济法概述 一、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运行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 市场组织管理关系; 市场规制关系,如市场准入、交易、竞争等; 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经济法是在市场体制下国家调整经济的法律。 ●经济法是矫正市场失灵、与民商法一起调整市场经济的法律。 ●经济法是调整一定范围经济关系的法律。 ●经济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在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市场组织关系、市场规制关系和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管理和调控市场主体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 如公司法、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等。 市场秩序的管理和调控关系: 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等。调整资源配置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经济法学教材

山东大学--经济法学 经济法总论: 经济法基础理论(第四版)-漆多俊 经济法原论 :吕忠梅,陈虹 经济法学原理(第4版) :刘瑞复 经济法总论(第2版):史际春邓峰目录 导论 第一节经济的法律调整与经济法 一、经济与法的一般关系 二、经济的法律调整的主要方面 三、经济的法律调整与法的部门划分 第二节研习经济法总论的意义和方法 一、研习经济法总论的意义 二、研习经济法总论和经济法应当注重的方法 第一章经济法的概念 第一节经济法界说 一、否定经济法的经济法界说 二、经济法学界关于经济法之界说 三、小结

第二节与经济法相邻的若干概念 一、经济法与经济立法、经济法规 二、经济法与经济法学 三、经济关系与民事、民事关系 四、物质关系与意志关系 五、公法与私法 六、经济法与法的调整手段 七、法的部门、门类和法域 第二章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特征 第一节经济法调整对象 一、概说 二、经济法调整的三类经济关系第二节经济法的特征 一、经济性或专业性 二、政策性 三、行政主导性 四、综合性 第三章经济法的沿革 第一节经济法的由来 一、法律部门形成的一般规律 二、经济法的产生 第二节经济法由低到高的不同层次

一、战争经济法 二、危机应付经济法 三、自觉维护经济协调发展的经济法 第三节中国经济法的形成和发展 一、德国和日本经济法形成之初对中国的影响 二、中国经济法的产生 三、经济法产生和存在的规律小结 四、中国经济法现状 第四章国外经济法的主要理论 第一节欧陆和日本的主要经济法理论 一、德国的主要经济法学说 二、欧陆其他国家的主要经济法学说 三、日本的主要经济法学说 第二节前苏联东欧国家的主要经济法理论 一、前苏联东欧经济法学说的社会经济背景 二、前苏联东欧国家的主要经济法学说 第五章经济法的地位 第一节关于经济法是“独立”法律部门的论证 一、问题的提出 二、传统法的部门划分理论之悖谬 三、经济法地位之争与法律部门划分理论 四、划分法律部门及确定经济法独立地位的具体主客观标准

(完整版)《经济法学》课程教学大纲(法学专业)

《经济法学》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名称:经济法学Economic-Low 二、课程编号:04025030 三、学时与学分:51学时,3学分 四、考核方式:考试 五、先修课程:无 六、适用专业:法学及财经本科各专业 七、课程教学目标: 1、使学生了解经济法学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基本问题; 2、使学生掌握经济法的基本内容; 3、使学生掌握经济案件的分析及裁判方法。 八、说明: 经济法学是高等院校法学类各专业及一些财经类专业的共同基础课,着重于阐述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以便学生据以了解掌握和运用经济法这一法律工具,为社会主义经济持续、稳定、高效发展以及建设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本大纲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运用法学、经济学等社会科学的最新成果及新兴的科学方法论,力图合理安排经济法学的结构体系,较准确、全面地概括经济法学的基本内容,期望能较好地体现以下几个特点: 1、反映经济法最基本、最必需和最重要的内容; 2、结构科学,内容新颖,尽可能反映经济法学科的最新成就; 3、基本原理、基本法律、法规和案例的有机相结合; 4、尽可能总结、概括并反映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建设中,在经济法的立法、执法、司法中取得的新经验、新情况和新问题,同时也要吸收、借鉴和移植西方国家在社会化大生产与市场经济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一系列经济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合乎科学原理的部分法律、法规,使之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立法、执法及司法实践相结合,为创建有中国特色的经济法体系服务。 根据上述设想,大纲分成三篇:第一篇,全面地阐述经济法基本理论和基本

概念;第二篇,阐述市场规制法的原理与内容构造;第三篇,阐述宏观控制法的基本原理与内容构造。 本大纲供法学及一些财经专业使用。不同专业仍可根据培养要求,确定讲授重点。但由于本大纲所列内容属于经济法学中最必要、最重要和最基本的知识,不宜任意取舍,以免影响本课程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九、基本教学内容: 第一篇经济法总论 第一章经济法的历史 [提要]本章是经济法学的开端,它以经济法的观念演化和制度变迁为经,以经济法在西方国家、前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以及中国的产生和发展为纬,对经济法学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基本问题,如:现代经济法产生的客观社会经济环境及法律文化背景;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的内容范围等,作了发生学的论述。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对本学科的历史渊源和轮廓有所了解,是以后各章的学习前提基础。 第一节经济法思想史 一、前资本主义时期的经济法学说 1、摩莱里:经济法概念的提出; 2、德萨米:对现代经济法概念的使用; 3、蒲鲁东:对经济法产生原因的揭示。 二、资本家经济法学说 1、经济法母国——德国的学说; 2、日本的经济法学说。 三、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法学说 1、前苏联的经济法学说; 2、东欧国家的经济法学说; 3、中国经济法的新旧“诸论” 第二节经济法制度史 一、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制度史

一起学网校自考经济学原理(07944)第一单元复习资料二

; 经济法学原理习题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4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卷”上的相应宇母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经济法独立的和独特的属性是经济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重要方面。(B) , A.调整方法 B.法律关系 C.调整对象 D.权利义务 2.根据实践的需要,宏观调控法可以进一步划分为计划法、投资法和 (D) A.企业组织管理法 B.市场管理法 C.反垄断法 D.价格法 3.我国竞争法采用的立法模式基本上属于(A) A.分立式 B.合立式 C.综合式 D.模拟式 4.济法体系的构成要素是(C) A .经济法律 B.经济法部门 C.经济法规 D.经济规章 》 5.《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在经济法的体系结构中属于(B) A.宏观调控法范畴 B.市场管理法范畴 C.金融监管法范畴 D.企业组织管理法范畴 6.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承担“加倍赔偿”的责任(C) A.不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 B.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 C.商品以假充真 D.不履行“三包”义务 7.产品质量认证必须遵循(B) A.公开原则 B.自愿原则 \ C.诚信原则 D.先进原则 8.反垄断法是现代国家为弥补调整的不足,而自觉干预市场的产物。(A) A.民法 B.经济法 C.行政法 D.刑法 9.按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A) A.听证会制度 B.招标投标制度 C.全民公决制度 D.经营者与消费者协商制度 10.我国现行的预算体系由(C) A.三级预算构成 B.四级预算构成 ( C.五级预算构成 D.六级预算构成 11.按照法律规定,一般产品质量责任问题的诉讼期限为(B) A.1年 B.2年 C.3年 D.10年 12.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是(A) A.执行货币政策 B.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 C.向商业银行提供货款 D.买卖外汇 13.预算调整的前提是在执行已经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时(A) A.总支出超过总收入 B.总收入超过总支出 ' C.因上级政府返还引起预算收支变化 D.因上级政府给予补助而引起预算收支变化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于(C) A.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B.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C.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D.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15.将价格分为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依据是(C) A.价格的对象不同 B.价格的价值表现形式不同 C.价格的形成原因不同 D.市场供求关系的不同 ^ 16.我国规定,设立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A) A.5000万元 B.5亿元 C.10亿元 D.20亿元 17.下列各项中不是税收的特征。(B) A.强制性 B.惩罚性 C.无偿性 D.固定性 18.下列各项中不是构成倾销的条件。(C) A.低于正常价值的低价销售 B.出口国政府提供的财政资助 C.损害事实存在 D.倾销与实质性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19.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C) : A.《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 B.《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 C.《公司法》的规定 D.《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 20.某酒店违反明码标价的规定,很多菜价在菜牌上只标注“时价”。对此,物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没收了其违法所得,同时可以并处(B) A.2000元以下的罚款 B.5000元以卞的罚款 C.10000元以下的罚款 D.50000元以下的罚款 21.增值税的基本税率是(C) A.13% B.15% C.17% D.19% 22.根据《价格法》的规定,政府监督、检查和处罚的主体是(A) ) A.县级人民政府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C.市级以上人民政府 D.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23.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我国市场的行为是(A) A.倾销 B.补贴 C.反倾销 D.反补贴 24.甲欲买“全聚德”牌的快餐包装烤鸭,临上火车前误购了商标不同而外包装十分近似的显著标明名称为“仝聚德”的烤鸭,遂向“全聚德”公司投诉。“仝聚德”烤鸭的价格仅为“全聚德”的l/3。“全聚德”起诉“仝聚德”,其纠纷的性质应当是(C) A.诋毁商誉的侵权纠纷

一起学网校自考经济学原理第一单元复习资料二

_和独特的属性是经济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重要方面。 B ?法律关系 C ?调整对象 D ?权利义务 投资法和 (B ) (D) D .模拟式 D ?经济规章 (B ) ?市场管理法范畴 ?企业组织管理法范畴 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承担 B ?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 ?不履行“三包”义务 (B ) ?自愿原则 ?先进原则 —调整的不足,而自觉干预市场的产物。 .行政法 D .刑法 “加倍赔偿”的责 任 (A ) (A ) .招标投标制度 .经营者与消费者协商制度 (0 ?四级预算构成 ?六级预算构成 (B ) ? 1年 B ? 2年 C 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是 .执行货币政策 B ?向商业银行提供货款 D ? 3年 D ? 10年 (A ) ?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 ?买卖外汇 (A ) (C ) (A ) (B ) (C ) (C ) (C ) (A ) 对此,物价主管部门责令改 (B ) .5000元以卞的罚款 .50000元以下的罚款 ? 17% D . 19% 检查和处罚的主体是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 22 .根据《价格法》的规定,政府监督、 A C 23 . 经济法学原理习题 第一部分 选择题(共4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岀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岀并将“答题卷”上的 相应宇母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I .经济法独立的 A .调整方法 B .法律关系 C .调整对象 2. 根据实践的需要,宏观调控法可以进一步划分为计划法、 A.企业组织管理法 B ?市场管理法 C ?反垄断法 D ?价格法 3. 我国竞争法采用的立法模式基本上属于( A ) A .分立式 B .合立式 C .综合式 4. 济法体系的构成要素是(C ) A ?经济法律 B ?经济法部门 C ?经济法规 5?《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在经济法的体系结构中属于 A .宏观调控法范畴 C .金融监管法范畴 6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 (C ) A ?不出具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 C ?商品以假充真 7 ?产品质量认证必须遵循 A ?公开原则 C ?诚信原则 8反垄断法是现代国家为弥补 A ?民法 B ?经济法 9?按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 业价 格、公益性服 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 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 A .听证会制度 C ?全民公决制度 10 ?我国现行的预算体系由 A ?三级预算构成 C ?五级预算构成 II ?按照法律规定,一般产品质量责任问题的诉讼期限为 A 12. A C 13. 预算调整的前提是在执行已经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时 A .总支出超过总收入 B .总收入超过总支出 C ?因上级政府返还引起预算收支变化 D ?因上级政府给予补助而引起预算收支变化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于 A . 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B . 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C . 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D . 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15 .将价格分为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依据是 (C ) A ?价格的对象不同 B ? 价格的价值表现形式不同 C ?价格的形成原因不同 D .市场供求关系的不同 16 .我国规定,设立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A . 5000万元 B . 5亿元 C . 10亿元 D . 20亿元 17 .下列各项中 不是税收的特征。 A .强制性 —B ——惩罚性 C .无偿性 D .固定性 18 .下列各项中 不是构成倾销的条件。 A .低于正常价值的低价销售 B .岀口国政府提供的财政资助 C .损害事实存在 D .倾销与实质性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19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 A ?《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 B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 C .《公司法》的规定 D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 20 .某酒店违反明码标价的规定,很多菜价在菜牌上只标注“时价” 正,并没收了其违法所得,同时可以并处 A . 2000元以下的罚款 C . 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1.增值税的基本税率是 A . 13 % B . 15% .县级人民政府 B .市级以上人民政府 D 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岀口价格进入我国市场的行为是 (A ) A .倾销 B .补贴 C .反倾销 D .反补贴 24 .甲欲买“全聚德”牌的快餐包装烤鸭,临上火车前误购了商标不同而外包装十分近似的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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