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承包经营合作协议

培训学校承包经营合作协议

甲方:身份照号

乙方:身份照号

兹双方就培训学校合作事宜,现甲方委托乙方管理辅导学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合作宗旨

甲方委托乙方在合作期限内管理培训学校的相关事务。

第二条合作项目和管理范围

甲方在合作期间转交的管理权给乙方,乙方有权自行决策的日常管理,实施规定范围内的事务,但乙方有重大决策需与甲方共同商议。

第三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可按具体情况续约。

第四条利益分配

甲乙双方利益分配方式:

1.甲方负责培训学校部分的收支,收入包括学生学费,支出包括教师工资,学生奖品,老师奖金等其他必要支出。

2.乙方的收益方式为:工资+奖金+利润分成,工资为基本工资+课时费,其中课时费为每小时元,基本工资元,奖金部分为招生奖励,乙方为甲方每招收一名学生,奖励人民币元,利润分成部分为收入净利润的30%(净利润指总收入减去必要支出费用)。

3.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按季度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时间为: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

甲方权利:甲方作为培训学校的所有者,拥有资产所有权,培训班事务商议和决策权等。

乙方权利:①制定、实施培训学校的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将规范化管理。②管理事务权(包括教师招聘、培训,制定招生计划、招生宣传,师生奖惩,教学模式选择等)。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甲方义务:①甲方有适时考察监督培训学校运行情况,并对乙方进行招生宣传的配合义务。②不得干涉正常的管理、教研活动,并在一定的程度上给予配合。

乙方义务:①乙方不得有损害培训学校声誉的行为或决策,否则将负全部责任;②重大决策需与甲方商议,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实施,给甲方造成损失。③在合作期间,乙方不得利用甲方资源,在外另开辅导学校,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甲方人民币叁万元。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及财务清单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