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落实7月8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汲取近期灾害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在全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为确保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理念,盯紧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彻底、扎实细致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

深刻汲取近期灾害事故教训,认真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坚决防止悲剧重演。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道路交通安全、危化品和烟花爆竹安全、消防安全、校园安

全、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油气领域安全等各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严格履行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真正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行动上常抓不懈,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委办,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为办公室成员,由具体负责收集各站所资料、上报及日常工作开展情况。

四、检查内容

(一)非煤矿山。由镇安监站牵头,国土所配合,立即对非煤矿山企业汛期防治水及“雨季三防”(防雷电、防洪、防排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大排查大检查工作,将其作为近期的工作重点进行监管监察,要重点检查台阶、边坡、暴雨

技术防止防范和避险措施的落实情况,特别是要认真做好防排水、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工作,完善各项应对措施。

(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由镇安监站牵头,派出所配合立即开展夏季和高温时段烟花爆竹经营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工作,重点排查各经营户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防火设施是否完好有效;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是否有效,其他作业人员上岗前是否经过培训;是否存在“三超一改”(超定员、超药量、超范围、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行为;是否存在转包分包行为;是否按规定和标准采购、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督促经营者做好经营场所防护屏障、防雷、防静电积极电器设备、线路等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检验和维护保养工作。

(三)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由交管站和捧乍交警中队负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工作。交管站具体负责道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工作。要重点做好“三把关一监督”工作,督促我镇客运车辆严格执行“五不出站”和安监规定。针对汛期道路运输天气炎热疲劳、雨多路滑、公路塌方、路基下沉、泥石流等特点,及时制定安全行车预防措施,督促运输企业要特别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防止疲劳驾驶,确保汛期交通安全。交警中队要重点监控事故多发易发路段,在重点线路、危险路段,特别是水毁路段安排足够的警力,加强巡逻执勤,加大执法

力度,要继续开展好跟场管理和特殊时段查车工作,排查整治公路、桥梁、隧道、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督促指导村治保主任和村干部开展好各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工作。

(四)学校。由镇教辅站负责,立即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夏季消防、食品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等,同时做好暑期汛期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和暑期安全告知书工作。

(五)建筑施工。由镇村建办和交管站负责,深化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禁暴雨、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严防坍塌、高坠、物体打击、用电伤害等安全事故。

(六)电力行业。由供电所负责,主要检查电厂、电站、电网的安全运行管理和电网的统一调度情况;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情况;操作规程和调度纪律执行情况。

(七)地质灾害。由国土所负责,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排查整治力度,要重点排查山地斜坡地带、沟口处、交通干线两侧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域,以及地质地形等有利于形成地质灾害的危险地段。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点、危险区要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并及时治理,一时不能治理的地质灾害危险点,要划定警戒区域、设立告示牌,及时组织群众搬迁撤离避让。对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地质灾害的危险点,要落实好预警预报、群防群测、搬迁避让、应急处置等安全防范措施,明确专人进行巡查监测。

(八)消防安全。认真组织开展“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小作坊、农村木质结构建筑群等单位和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严格执法,坚决督促整改到位,凡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且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或关停等措施,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

(九)食品安全。加强食品经营户检查,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严肃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三无食品”的行为。重点检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加工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使用状况和原料来源、进货渠道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添加剂和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制品的行为。

(十)河道安全。加强对黄泥河、龙滩沟安全巡查,排查河道、边坡、挡墙等安全隐患,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牌。

五、工作要求

(一)完善预警机制。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手机和固话等通讯工具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确保及时接收、处理信息,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二)深入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

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层层加强自查自改、专项检查和综合督查,对检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确保隐患真正消除。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检查责任,对在大检查中工作不力、走过场,被上级督查检查组发现存在严重工作疏漏、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责。

(三)强化值班值守。要按照“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的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坚持“日排查日报告制度”及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五12:00前向安监站填报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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