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调整实施方案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调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x[x]22号)文件精神,优化财政涉农扶贫资金供给机制,充分发挥涉农(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全力推进我县贫困户、贫困村如期退出,根据《x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

(x[x]64号)、《x财政厅x扶贫移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的补充通知》(x[x]1号)及《x财政厅x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关于做好x年我省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整合工作的通知》(x[x]7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深入推进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的整合统筹,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力保障我县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制定《x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调整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x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x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改革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机制,集中资源打赢扶贫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减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使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提高扶贫

精准度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按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三、基本原则

(一)、抓好落实,统筹使用。根据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集中使用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统筹安排项目、统一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二)、精准发力,注重实效。把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与脱贫挂钩成效紧密挂钩,资金使用主要用于农村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突出产业扶贫,着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三)、、加强协调,强化责任。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要站在全县发展大局的高度,强化责任,各尽其职,统筹安排、精准整合。

四、整合范围及规模

根据x[x]64号、x[x]1号及x[x]7号文件,今年中央资金不再纳入统筹整合方案,我县只整合了省、市、县三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按照“因需而整、应整尽整”的原则,参照x年度我县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总规模,并结合上级已下达我县资金情况,x 年度纳入我县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整合规模为8551.44万元,计划整合资金8551.44万元,计划整合率为100%

(一)、计划整合省级财政涉农扶贫资金4949.44万元。

1、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375万元(包括x[x]23号贫困村新农村建设资金630万;x[x]16号省级专项扶贫资金1540万;x[x]1 号省级第二批

财政专项扶贫15万;x[x]05号农业结构调整扶贫专项资金190万)。

2、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清洁资金1545万元(包括x[x]75号非贫困村新农村建设省级补助资金457万,x[x]7号非贫困村新农村建设省级补助资金1088万)。

3、水利专项(用于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部分)529.44万元(x【x] 18号第二批省级水利补助专项资金)。

4、扶贫县农业综合开发省级配套资金400万元(x[x]13号农业综合开发省级财政投入资金)。

5、林业产业发展(用于油茶产业、毛竹产业部分)100万(x 【x] 13号用于油茶产业部分)

(二)、计划整合市级财政涉农扶贫资金330万元。

(1 )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8万。

(2)新农村建设市级配套资金252万。

(三)、计划整合县级财政涉农扶贫资金3272万元。

(1)年初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1796万元。

(2)年初预算安排光伏扶贫贴息资金276万元。

(3)年初预算安排光伏扩覆工程配套1200万元。

为便于工作,加上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93万元一并统筹安排扶贫项目。

五、资金使用及项目管理

(一)要发挥整合方案的统领作用。

1、资金整合要到位。财政涉农资金要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整合到

位,任何单位和部门要摈弃部门利益,服从服务大局,全力做好资金整合工作。

2、项目实施要到位。全县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按照统筹整合方案的项目要求抓好落实,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二)要建好扶贫项目档案和资金管理台账。全县各乡镇(村)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对照整合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要建好扶贫项目管理台账,确保项目与资金相衔接、相对应。

(三)要加强扶贫项目管理

1、项目库建设。每年11月底之前,完成下年度扶贫项目库的确定,落实具体项目、建设内容、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实施时间及责任单位等。

2、项目确认。按照"放管服"的要求,采取乡村申报县确认的原则,县扶贫局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项目确认工作,未提出异议,视为确认;确认后报县政府研究批复下发执行。

3、项目实施。(1)以乡镇为主体,项目设计、预算、招投标、实施、验收、签字、报账等由乡镇具体组织,并采取政府采购方式,确定设计、预算、监理、测量等中介服务机构,明确相关费用标准,由乡镇具体对接。(2)严格按照x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绿色通道”的实施方案》(x 【x] 50号)文件和x财政局x扶贫和移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x【x] 41号)规定执行,结合工作实际,立足充分发挥群众代表或村民理事会的监管作用,结合“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完成一个验收一个,加快项目资金报账。

4、项目公示。所有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乡镇要在

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扶贫有关政策、资金使用、项目安排等情况,乡镇政府要将项目实施情况在乡、村委两级公示,并按照要求建立项目公示牌。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县扶贫移民局在规定时间内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5、绩效考核。县财政局、扶贫移民局要牵头对涉农扶贫项目业务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工作要统筹资金投入、资金拨付、资金监管及资金使用成效等方面。

(四)要确保涉农扶贫资金管理有序

1、扶贫资金使用要做到精准。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的基础上,

把资金使用与建档立卡结果相衔接,与脱贫成效相挂钩,切实使资金惠及贫困人口。

2、整合后的财政涉农扶贫资金,资金投向侧重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农业生产发展,同时安排适量项目向非贫困村辐射。

3、扶贫资金管理要做到依法办事、有章可循。严格按照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4、资金拨付要及时。扶贫资金管理可实行工程进度预拨工程款,额度按相关办法执行;项目竣工审计结算后,除工程质保金外,不得滞留项目资金,要确保项目资金拨付及时高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统筹管理力度,做到资金应整尽整。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是集中财力扶贫攻坚的重要举措,各项目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并协调好资金使用和项目的推进;明确

各自的工作责任,及时沟通协调,加强工作调度、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共同做好统筹整合工作。

(二)要加快财政涉农扶贫项目资金报账进度。严格按照x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绿色通道”的实施方案》(x

【X】50号)文件和x财政局x扶贫和移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的通知》(x【x】41号)文件规定执行,结合工作实际,立足充分发挥群众代表或村民理事会的监管作用,结合“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项目完成一个验收一个,加快项目资金报账。

(三)要加强财政涉农扶贫整合资金监管工作。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审计、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检查等工作,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扶贫资金项目的跟踪、管理和监督,并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监督和管理,构建多元化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

(四)要明确工作纪律。扶贫资金的安全是扶贫领域的“高压线”,全县各级要确保扶贫资金的高效运行和安全,不得挤占、挪用、骗取、套取扶贫资金;不得巧立名目,侵占或套用扶贫项目,侵害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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