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__律师事务所关于A有限公司变更设立B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书 - 法律文书

______律师事务所关于A有限公司变更设立B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书 - 法律文书
______律师事务所关于A有限公司变更设立B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书 - 法律文书

______律师事务所关于A有限公司变更设立B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书-法律文书

根据______律师事务所(下简称“本所”)与A有限公司(下简称“A公司”)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本所作为A公司变更设立B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股份公司”)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就A公司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有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仅依据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仅就与变更设立股份公司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发表评论。

本所在进行法律调查中得到A公司的如下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及证言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陈述、不正确说明或重大遗漏,有关材料上的签字和印章均为真实的,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A公司变更设立股份公司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本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A公司提供的上述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发起人的主体资格

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分别是:

1.A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简称“A国资公司”),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系由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发,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C公司,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系由_____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发,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D公司,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系由_____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发,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E公司,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系由_____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发,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

5.F公司,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系由_____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发,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G公司,是一家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系由_____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发,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共6家,并且其住所均在中国境内,符合《公司法》第75条关于股

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和住所的规定;该6家发起人均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备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资格的规定。

二、A公司的股本形成过程

1.A公司是由原国有企业A厂股份制改造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A厂由A市人民政府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批准设立,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从A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A市人民政府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政函[____]______号文,A厂的出资人为A国资公司。

2.根据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国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文,A 厂实施股份制改造,由A国资公司以A厂的评估净资产出资,联合C公司以现金和专利权出资,共同组建A公司。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省国土资源厅__________国土资发[____]______号文确认A厂地价评估结果,并同意土地使用权由A市人民政府折价入股,授权A 国资公司持有相关股权。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财政部办公厅财办企[____]______号文确认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A厂股份制改造并组建有限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______评报字[____]第______号)。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A公司从A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A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其中C公司出资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A国资公司出资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

3.根据_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具的______总验字[____]第____号验资报告,C公司、A国资公司的上述出资已经全部到位。

4.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A公司______年第______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______万元,其中D公司认缴______万元、E公司认缴______万元、F公司认缴______万元、G公司认缴______万元。增资后A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万元,各股东的股权比例变更为:A国资公司____%、C公司____%、D公司____%、E公司____%、F公司____%、G公司____%。

5.根据________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具的______总验字[____]第____号验资报告,D、E、F、G四家公司的上述出资已经全部到位。A公司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从A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取得增资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A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和国家股份制改造政策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和其他资产均依法履行了评估手续并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确认,A公司的设立行为和股本形成不违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A公司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主体资格

1.A公司是依据《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有权依照《公司法》第98条规定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A公司依法有效存续;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A公司不存在需要终止的情形。

3.A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协议或其他使其行为或财产受约束的文件不存在导致A公司不能变更或使其变更行为存在潜在纠纷的法律障碍。

四、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授权和批准

1.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股份公司发起人就本次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签订了《发起人协议》,该发起人协议的形式及内容均为合法有效。

2.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A公司召开______年第______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将公司的组织形式由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的一切事宜。A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地通过了变更设立股份公司的决议,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3.股份公司的名称暂定为“B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发了____名称变核内字[____]第______号《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4.A公司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第______次临时股东会通过了股份公司章程。股份公司章程记载了《公司法》第79条要求应当载明的事项,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5.A公司____年第____次临时股东会选任的股份公司首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不存在《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情形。

6.股份公司的设立尚待政府有关部门予以审核批准。

五、股份公司股本结构和国有股权管理方案

1.根据______会计师事务所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具的____号《A公司审计报告》(下简称“《审计报告》”),截止于审计基准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A公司净资产值为人民币______万元。A公司拟将上述审计净资产折合为______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______元。A公司以其经审计后的净资产值按照1∶1的折股比例折成股份,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符合《公司法》第99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折股的规定。

2.根据股份公司《发起人协议》和股份公司《章程》,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为股份总额与每股面值之积,即人民币______万元,符合《公司法》第78条有关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

3.根据股份公司《发起人协议》和股份公司《章程》,各发起人在股份公司中的持股数额、股权比例与股权性质依次为:A国资公司持有______股、占总股本的____%,国有法人股;C公司持有______股、占总股本的____%,国有法人股;D公司持有______股、占总股本的____%,国有法人股;E公司持有______股、占总股本的____%,社会法人股;F公司持有______股、占总股本的____%,社会法人股;G公司持有______股、占总股本的____%,社会法人股。

4.A公司上述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已经得到财政部财企[____]______号《财政部关于B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的批准。

六、结论性意见

A公司变更设立股份公司,除尚需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设立批准外,其他条件均已具备,其设立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__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关于国有资产转让程序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国有资产转让程序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国有资产如何转让的问题,现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产 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 3 号令)、《广东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意见》(粤国资产权〔2004〕110 号)、《广东省企业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暂行规则》(粤国资产权〔2004〕99 号),提出以下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企业国有资产的转让主要指国有产权的转让。根据《广东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实施意见》第一条第一款,企业国有产权是指“根据省政府及各级政府以各种形式投入非金融性企业形成的权益、国有及国有控股非金融 性企业各种投资所形成的应享有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的其他企业国有权 、人” 益。” 因此金融类企业、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不适用于本法律意见所述的转让程 序,另外,转让企业国有产权涉及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和由国家出资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办理相关手续。 国有产权的转让主要有以下程序: 一、决议 1、确定转让方。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方必须是其产权持有人或授权出资人。 主体确认的依据是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如果转让的产权是企业的有形资产,则企业是转让方;若转让的是企业的股权,则企业的出资人即股东是转让方。 2、企业制定转让方案,且转让方案在企业内部形成书面决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做好可行性研究,按照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形成书面决议。不同企业有不同的内部决策程序,国有独资企业的产权转让,应当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而国有独资公司的产权转让,应当由董事会审议;没有设立董事会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对职工安置等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二、主管部门批准或决定 转让事项须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其中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如果出资企业对重要子企业的重大国有产权作出转让,应当报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会签财政部门后批准,若还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审批事项的,还需预先报经政府有关部门审批。 三、清产核资并审计转让方应当组织转让标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清产核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包括对转让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 若转让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清产核资事项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11.商业计划书规范要求

商业计划书规范要求第一部分摘要(整个计划的概括)(文字在2-3页以内) 二公司简单描述 公司的宗旨和目标(市场目标和财务目标)公司目前股权结构 四. 已投入的资金及用途 五.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或服务介绍 六. 市场简况和营销策略 七. 主要业务部门及业绩简介 八. 核心经营团队 九. 公司优势说明 十. 目前公司为实现目标的增资需求:原因、数量、方式、用途、偿还 十一. 融资方案(资金筹措及投资方式) 十二. 财务分析 1. 财务历史数据(前3-5年销售汇总、利润、成长) 2. 财务预计(后3-5年) 3. 资产负债情况 第二部分综述第一章公司介绍一. 公司的宗旨(公司使命的表述)二. 公司简介 资料三.各部门职能和经营目标四. 公司管理 1.董事会 2.经营团队 3.外部支持(外聘人士/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顾问公司/技术支持/行业协会等) 第二章技术与产品一.技术描述及技术持有二. 产品状况 1.主要产品目录(分类、名称、规格、型号、价格等) 2.产品特性 3.正在开发/待开发产品简介 4.研发计划及时间表 5.知识产权策略 6.无形资产(商标/知识产权/专利等) 三.产品生产 1 ?资源及原材料供应 2.现有生产条件和生产能力 3.扩建设施、要求及成本,扩建后生产能力 4.原有主要设备及需添置设备 5.产品标准、质检和生产成本控制 6.包装与储运 第三章市场分析一. 市场规模、市场结构与划分二. 目标市场的设定三. 产品消 费群体、消费方式、消费习惯及影响市场的主要因素分析四. 目前公司产品市场状况,产

品所处市场发展阶段(空白/新开发/高成长/成熟/饱和) 产品排名及品牌状况五. 市场趋势预测和市场机会六. 行业政策第四章竞争分析 一. 有无行业垄断二. 从市场细分看竞争者市场份额三. 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公司实 力、产品情况(种类、价位、特点、包装、营销、市场占率等)四. 潜在竞争对手情况和 市场变化分析五. 公司产品竞争优势第五章市场营销一. 概述营销计划(区域、方式、 渠道、预估目标、份额)二. 销售政策的制定(以往/现行/计划) 三. 销售渠道、方式、行销环节和售后服务四. 主要业务关系状况(代理商/经销商/直销 商/零售商/加盟者等),各级资格认定标准 政策(销售量/回款期限/付款方式/应收帐款/货运方式/折扣政策等) 五. 销售队伍情况及销售福利分配政策六. 促销和市场渗透(方式及安排、预算) 1.主要促销方式 2.广告/公关策略、媒体评估 七. 产品价格方案 1.定价依据和价格结构 2.影响价格变化的因素和对策 八. 销售资料统计和销售纪录方式,销售周期的计算。 九. 市场开发规划,销售目标(近期、中期),销售预估(3-5年)销售额、占有率及计 算依据 第六章投资说明一. 资金需求说明(用量/期限) 二. 资金使用计划及进度三. 投资形式(贷款/利率/利率支付条件/转股-普通股、优先 股、任股权/对应价格等) 四. 资本结构五. 回报/偿还计划 六. 资本原负债结构说明(每笔债务的时间/条件/抵押/利息等) 七. 投资抵押(是否有抵押/抵押品价值及定价依据/定价凭证) 八. 投资担保(是否有抵押/担保者财务报告) 九. 吸纳投资后股权结构十. 股权成本十一. 投资者介入公司管理之程度说明十 二. 报告(定期向投资者提供的报告和资金支出预算)十三. 杂费支付(是否支付 中介人手续费)第七章投资报酬与退出一. 股票上市二. 股权转让三. 股权回购 四.股利第八章风险分析一. 资源(原材料/供应商)风险 二. 市场不确定性风险三. 研发风险四. 生产不确定性风险五. 成本控制风险六. 竞争风险七. 政策风险八. 财务风险(应收帐款/坏帐) 九.管理风险(含人事/人员流动/关键雇员依赖) 十.破产风险第九章管理一. 公司组织结构二. 管理制度及劳动合同三. 人事计划(配备/招聘/培训/考核) 四.薪资、福利方案五. 股权分配和认股计划第十章经营预测增资后3-5年公司 销售数量、销售额、毛利率、成长率、投资报酬率预估及计算依据 第十一章财务分析一. 财务分析说明二. 财务数据预测 1.销售收入明细表 2.成本费用明细表 3.薪金水平明细表 4.固定资产明细表

公司设立法律意见书范文(2021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30652 公司设立法律意见书范文

公司设立法律意见书范文(2021版) 公司设立法律意见书范文 致: 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筹委会(引言) ________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 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筹委会(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委托,担任贵公司的特聘法律顾问,就发起设立 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事宜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股份公司各发起致: 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筹委会________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 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筹委会(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委托,担任贵公司的特聘法律顾问,就发起设立 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事宜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股份公司各发起人的主体资格 二、股份公司的设立方式 三、股份公司的发起方式 四、股份公司发起人与股份公司的关系 五、股份公司章程(草案) 六、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 七、股份公司的股份设置和股本结构

八、股份公司拥有或者使用的主要资产状况 九、股份公司的工商、税务守法状况 十、股份公司的涉讼状况 十一、结论意见: ________ 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签字) ________ 年 ________ 月 ________ 日 说明: 1 、文书的含义及作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并且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了较有限责任公司严格得多的标准。因此,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必须按一系列的条件准备好各种文件,并上报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在上报材料中,往往需要律师对一系列的文件进行法律上的审核,并且就其合法与否出具法律意见,而且该法律意见文件也要作上报材料,这就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书。事实上,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程中,律师的作用远不止出具一份法律意见书,往往还参与发起人的协议、章程、以及其他重要合同、决议的起草工作。只有经过认真起草各种协议并在法律上不存在障碍,才能最终获得批准。 2 、文书制作要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书一般要写明以下要点:( 1 )引言。引言部分要写明委托人(一般为股份有限公司筹委会)和被委托人(即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委托事项,以及制作法律意见书的依据、用途和律师事务所的承诺。 ( 2 )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要对各发起人进行介绍,并出具其

本人为了筹建律所

本人为了筹建律所,在去年专门撰写的计划书,现在公布出来,有志同道合者,愿意创造一番事业的律师同仁,欢迎联系,共同发展。 电子信箱zgdlls@https://www.360docs.net/doc/4c13505387.html, 湖北某某某律师事务所计划书 (草案) 鉴于,拟成立的湖北某某某律师事务所系由实际投资人、创始合伙人共同组建的一种新型模式的律所; 鉴于,实际投资人、创始合伙人具有共同的发展理念——创建湖北某某某律师事务所是为将其作为自己事业的平台; 鉴于,律所的运作将充分保障和平衡投资人利益、律所利益以及合伙人利益; 为此,特别制订本计划书草案,以供律所发展参考适用。 第一部分湖北法律服务市场的简单分析 一、对于湖北法律服务市场的简单剖析。 1、湖北执业律师人数的变化 2006年度、2007年度湖北注册律师信息表 类型2006年度2007年度增加数额年增长率 律师事务所384 384 0 0% 注册律师4008 4446 438 11% 法援律师200 222 22 11% 公司律师65 76 11 17% 公职律师15 19 4 27% 由表可见,湖北执业律师的人数是以年两位数的增长率,不断增长。武汉作为湖北省省会城市,其执业律师的增长率将远远高于省执业律师的增长率。 2、律所的发展模式 从上表看,2006年度至2007年度,湖北整个市场的律所数额没有变化,但是最近几年湖北律所特别是武汉本地律所在进行大规模的整合兼并重组,湖北得伟律师事务所与湖北君尚君律师事务所合并重组为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湖北瑞通律师事务所与湖北天元兄弟律师事务所合并重组为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以湖北浩瀚律师事务所、湖北中融律师事务所、湖北合丰律师事务所合并重组为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武汉市法律顾问处与武汉经济律师事务所合并重组为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 这种通过合并重组,迅速扩大规模的方式,将是在未来律所发展的一种趋势,但是这种简单的人数添加的方式,并不一定能够取得较好的结果,没有建立将律师能力整合的执业文化和管理模式,其结果大所中的执业律师仍然还是处于一种个人作坊式、柜台式的运作,难以充分体现“大所”优势。同时,由于大所天然具有的机构臃肿等毛病,将决定管理的投入和成本将远远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目前律所的发展趋势除了合并重组走大型综合所发展方向外,还有坚持走专业化专业领域的中小所发展方向,例如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武汉分所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未来的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同样法律行业,面面俱到的万精油律师,万精油律所将会被市场遗弃,走

最新整理法律意见书公司变更后的权利义务承担范文.docx

最新整理法律意见书公司变更后的权利义务承担 致:XXX 应贵公司要求,本所律师就贵公司关于XXX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XXX实业有限公司XXX分公司是否影响与贵公司在变更之前签订的合作合同以及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风险进行分析,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书,供贵司参考。 一、法律依据 本法律意见书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等。 二、声明与承诺 1、本法律意见书所载事实于本意见书出具前贵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贵公司应保证它们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在本意见书出具之日后,若贵公司发现有新情况发生,请及时与本所律师联系,我们将根据新情况重新制作《法律意见书》。 2、本法律意见书根据并依赖本意见书出具前颁布并生效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出具,本所律师不能保证在本意见书出具之日后所颁布生效的任何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对本意见书不产生影响。 4、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诚信、尽职的执业原则,由于本意见书的出具涉及到的有关事项并非本所律师所能掌控,特提示贵公司本意见书持审慎采信态度。 三、基本事实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法律事务咨询单;XXX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测井施工企业入围通知书、中标通知书;XXX实业有限公司XXX分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登记基本情况(以上材料均为复印件)可得出以下基本

事实: XXX实业有限公司在XXX市注册了子公司XXX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并参加贵公司XXX等三个项目的招标,而且分别中标,后经相关手续,于 7月1日与贵公司签订XXX。但由于子公司XXX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不能使用母公司XXX实业有限公司的相关资质,现进行了工商变更登记,将XXX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XXX实业有限公司XXX分公司。变更后,将由XXX实业有限公司XXX分公司承接原XXX 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相关责任,并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XXX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XXX实业有限公司XXX分公司的合法性分析 根据《公司法》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XXX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于 5月15日通过公司登记机关XXX市工伤行政管理局核准办理了公司名称、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的变更,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变更后为XXX实业有限公司XXX分公司,属于依法办理了变更登记,是合法有效的。 变更后的XXX实业有限公司XXX分公司是否能够继承变更前XXX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相关权利义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所以,变更后的XXX实业有限公司XXX分公司能够继承变更前XXX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相关权利义务。 同时,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所以,XXX实业有限公司XXX分公司可以承接原XXX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各种业务,但是民事责任,即法律责任由总公司XXX实业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发展计划书doc

律师事务所发展计划书 篇一:律师业发展的经验交流 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律师业发展的几点思考,有句话说,上帝一思考,人类就发笑,我也不思考了,我简单谈几点自己的想法和看法。上午杨会长和刚才王会长都谈到是一个律师大省,不是强省,列举了很多数据,我这里不再列举。我非常赞同这种说法,那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有哪些,我个人认为有四点原因:1、如何看待发展和规范之间的关系。我们的主题是律师业规范与拓展,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对法律服务的内容进行了规定,“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拓展在前,规范在后。而这几年,我们谈规范的多了,谈拓展的少了,我想这也是律师业发展不快的原因之一。当然不只这样,全国律师业都存在这种情况。律师业需不需要规范?需要,但更需要发展,因为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任务,发展应当是主旋律,发展应当是硬道理。所以我们要把关系搞清楚,这样我们的工作重心才会放到发展上而不是规范上。我想这也是广大律师的呼声和心声。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议中指出,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同样,律师业要和谐,首先也要发展。发展要克服求稳的思想,要克服小富即安的观念。受文化的影响,大家稳字当头,各项工作都这样,总是三四名、五六名,甚至更往后。我们要有敢为人先的思想,这样律师业才能有大的发展。2、律师业如何定位。必须从

行业的角度认识到律师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内容,律师是公检法司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律师业现在社会地位不高,执业环境还存在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从整个法治环境来看,我们还需要得到党委、人大、政府的关心和爱护,两结合的体制需要我们得到政府更大支持。我从业20多年,我的体会是律师业没有政策的支持和呵护就不可能得到快速发展,所以我认为要加大政策对律师业的支持和爱护。在目前的体制下,紧紧靠市场调节是远远做不到的。3、律师业现在存在很多弊端。目前我们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还很多,甚至有很多很优秀的律师事务所都是合作制。律师法的修改必然使这些律师事务所面临着改制或重新洗牌的可能,可能还存在很大的隐患。同时我们的合伙所有些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伙所,有的是单干联合体,有的是名义上的合伙,出租柜台等等。这都在体制上存在很多弊端,而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律师业有没有一个十一五的规划。律师业的发展规划是什么?我仔细研读了中国的十一五规划,的十一五规划,济南的十一五规划,那我们律师业的前景在哪里?我们的目标又在哪里?4、人才问题是制约律师业发展的瓶颈。人才不光是优秀律师,应该还包括内部管理和行业管理人才。现在到北京执业的律师中律师最多,走的都是优秀律师。那是不是我们对人才的流失没有对策,对人才的培养没有规划?吸引人才的成本太高,无法建立人才高地,难以形成持续吸引优

公司设立法律意见书范文(标准版)

(合同范本)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W-HT-019352 公司设立法律意见书范文(标准Model legal opinion on company establishment

公司设立法律意见书范文(标准版) 公司设立法律意见书范文 致: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筹委会(引言)________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筹委会(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委托,担任贵公司的特聘法律顾问,就发起设立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事宜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股份公司各发起致: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筹委会________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筹委会(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委托,担任贵公司的特聘法律顾问,就发起设立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事宜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股份公司各发起人的主体资格 二、股份公司的设立方式 三、股份公司的发起方式 四、股份公司发起人与股份公司的关系 五、股份公司章程(草案) 六、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 七、股份公司的股份设置和股本结构 八、股份公司拥有或者使用的主要资产状况

九、股份公司的工商、税务守法状况 十、股份公司的涉讼状况 十一、结论意见: ________ 律师事务所经办律师(签字) _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 说明: 1 、文书的含义及作用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并且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了较有限责任公司严格得多的标准。因此,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必须按一系列的条件准备好各种文件,并上报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在上报材料中,往往需要律师对一系列的文件进行法律上的审核,并且就其合法与否出具法律意见,而且该法律意见文件也要作上报材料,这就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书。事实上,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程中,律师的作用远不止出具一份法律意见书,往往还参与发起人的协议、章程、以及其他重要合同、决议的起草工作。只有经过认真起草各种协议并在法律上不存在障碍,才能最终获得批准。 2 、文书制作要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书一般要写明以下要点:(1 )引言。引言部分要写明委托人(一般为股份有限公司筹委会)和被委托人(即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委托事项,以及制作法律意见书的依据、用途和律师事务所的承诺。 (2 )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要对各发起人进行介绍,并出具其是否具有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的法律意见。

创业项目计划书模板范文

创业计划书模板范文 创业(商业)计划书因创业项目的不同其内容也不同,但不同的创业(商业)项目它们的计划书还是万变不离其宗,还是有规律可循,以下这篇创业计划书模板范文就是创业计划书的典范: XXX公司(或XXX项目) xxxx商业计划书 年月 (公司资料)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职务 电话

传真 网址/电子邮箱 报告目录 第一部分摘要 (整个计划的概括)(文字在2-3页以内) 一. 公司简单描述 二. 公司的宗旨和目标(市场目标和财务目标) 三. 公司目前股权结构 四. 已投入的资金及用途 五. 公司目前主要产品或服务介绍 六. 市场概况和营销策略

七. 主要业务部门及业绩简介 八. 核心经营团队 九. 公司优势说明 十. 目前公司为实现目标的增资需求:原因、数量、方式、用途、偿还十一. 融资方案(资金筹措及投资方式及退出方案) 十二. 财务分析 1. 财务历史数据(前3-5年销售汇总、利润、成长) 2. 财务预计(后3-5年) 3. 资产负债情况 第二部分综述 第一章公司介绍

一.公司的宗旨(公司使命的表述) 二.公司简介资料 三.各部门职能和经营目标 四.公司管理 1. 董事会 2. 经营团队 3. 外部支持(外聘人士/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顾问公司/技术支持/行业协会等)第二章技术与产品 一.技术描述及技术持有 二.产品状况 1. 主要产品目录(分类、名称、规格、型号、价格等)

2. 产品特性 3. 正在开发/待开发产品简介 4. 研发计划及时间表 5. 知识产权策略 6. 无形资产(商标/知识产权/专利等)三.产品生产 1.资源及原材料供应 2.现有生产条件和生产能力 3.扩建设施、要求及成本,扩建后生产能力4.原有主要设备及需添置设备 5.产品标准、质检和生产成本控制

浅析私募机构异常经营情形及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出具

浅析私募机构异常经营情形及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出具 广东普勤律师事务所李四敬 2018年3月27日,中基协发布《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异常经营情形下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公告》(下称“公告”),进一步明确了私募机构在异常经营情形下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有关制度安排。 本篇短文将结合公告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异常经营情形专项法律意见书”(下称“专项法律意见书”)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简要分析。 一、约束对象 在本次公告中,中基协意图通过对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要求,加强对以下对象的约束:(1)私募基金管理人; (2)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或主要出资人。 需引起关注的是,在本次公告中,中基协第一次正式提及“主要出资人”。鉴于中基协对于何为“主要出资人”并没有给出明确界定,在理解上容易出现以下分歧:①指私募基金管理人中认缴出资额最多的股东或合伙人,或②指在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缴出资中出资最多的股东或合伙人,而不论其认缴出资额的多少。从使私募基金管理人持续符合登记规定的目的出发,本文作者认为,主要出资人指私募基金管理人中认缴出资额最多的股东或合伙人。 二、应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情形 依照公告,当约束对象出现下列异常经营情形之一时,私募机构应向中基协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 (1)被公安、检察、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被行政机关列为严重失信人,以及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被证券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被交易所等自律组织给予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 (4)拒绝、阻碍监管人员或者自律管理人员依法行使监督检查、调查职权或者自律检查权的; (5)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证券监管部门向协会建议采取自律管理措施的; (6)多次受到投资者实名投诉,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自律规则,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未能向协会和投资者合理解释被投诉事项的; (7)经营过程中出现《私募基金登记备案问答十四》规定的不予登记情形的; (8)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私募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营管理失控,出现重大风险,损害投资者利益的。 除上述异常经营情形中的(1)(2)(4)(5)具有客观标准、易于判断外,对于其他异常经营情形的认定,皆存在一定的主观性,但从控制风险的角度出发,建议私募基金管理人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持续合法规范经营,并使之持续符合登记规定。 三、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程序 依据公告,私募机构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程序如下:

☆律师事务所在私募股权投融资方面提供的法律服务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运营、退出各阶段涉及的 法律法规及税收方面的规定 一、设立阶段 1.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 2.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合伙企业登记 5.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 6.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 7.信托法 8.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9.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 10.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 11.外汇管理条例 二、投资阶段 1.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 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3.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商务部2009年6号文) 4.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 三、退出阶段 1.证券法 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境内企业间接到境外发行

股票并上市有关问题的复函 4.境内企业申请到香港创业板上市审批与监管指引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企业申请境外上市有关问题的通知 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7.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四、税收方面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 附1: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在私募股权投融资方面 提供的法律服务 一、基金设立阶段 1.基金设立方案认证。 2.搭建设立架构。 3.税收方案规划。 4.完成设立程序。 5.起草相关法律文件。 二、基金投资阶段 1.寻找投资者(居间服务)。 2.为基金公司设计融资方案。 3.寻找基金管理人。 4.寻找和提供可投资项目(居间服务)。 5.对可投资项目代为进行项目考察及尽职调查,对企业提交的商业计划书进行法律评价,出具认证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设立项目公司法律意见书

设立项目公司法律意见书 设立项目公司法律意见书致:XXX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筹建XXX实业有限公司和开发XXX项目四川X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贵司)的委托,就关于贵公司与成都XXX投资有限公司联合筹建XXX实业有限公司和开发XXX项目相关法律文件 设立项目公司法律意见书 致:XXX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筹建XXX实业有限公司和开发XXX项目 四川X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贵司”)的委托,就关于贵公司与成都XXX投资有限公司联合筹建XXX实业有限公司和开发XXX项目相关法律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相关法律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供参考。 一、贵司提交我所律师审查的法律文件 1、贵司与成都XXX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协议书》 2、贵司与成都XXX投资有限公司《出资协议书》 3、XXX实业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二、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三、法律分析 1、关于“资金使用费” 《合作协议书》第三条项目公司融资中约定:“1、项目公司需要甲方(即贵司)融资时,甲方同意承担融资义务,项目公司按年利率12%向甲方支付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按季度收取。” 该项条款所约定的利率如超过国家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则超过部分属于税前向股东分配利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 由于以上原因,XXX有限公司的税前利润可能与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计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有一定差异。我们特提醒贵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计缴应纳所得税款。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关于XXX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1)股东会 XXX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贵司与XXX投资有限公司各占50%,存在贵司与XXX投资有限公司意见相左而出现股东僵局,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决议的风险。 (2)董事会 XXX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中

基金专项法律意见书

关于*******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变更 专 项 法 律 意 见 书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 二0一六年八月 目录 第一部分前言............................................................................... 错误!未指定书签。 声明事项............................................................................. 错误!未指定书签。 工作内容............................................................................. 错误!未指定书签。 文件审查.............................................................................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二部分正文...............................................................................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原因性审查.....................................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程序性审查..................................... 错误!未指定书签。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合法性审查..................................... 错误!未指定书签。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资质性审查..................................... 错误!未指定书签。 4.1变更后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执业资格及取得方式......... 错误!未指定书签。 4.2变更后企业法定代表人履历信息.................................. 错误!未指定书签。 4.3变更后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及兼职情况审查............. 错误!未指定书签。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结果性审查..................................... 错误!未指定书签。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整体结论性意见............................. 错误!未指定书签。【律师签字页】............................................................................... 错误!未指定书签。 第一部分前言 ?声明事项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系一家于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执业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本所律师接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 司”)委托,根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本备案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事项若干问题的公告》等之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采取尽职调查查验方式,审阅公司书面材料、搜索互联网及数据库、公司实地核查、人员访谈、工商行政机关外调等,并保存了相

拍卖商业计划书

拍卖商业计划书

————————————————————————————————作者:————————————————————————————————日期:

拍卖项目商业计划书 2016年

前言 中商咨询编制的商业计划书可作为项目运作主体的沟通工具,会着力体现企业(项目)的核心价值与竞争优势,有效吸引风险投资者及商业伙伴,促成项目融资。同时,中商咨询编制的商业计划书内容涉及企业(项目)运营的方方面面,能为企业(项目)实施提供建议参考。 中商产业研究院每年完成项目数量达数百个,在养老产业、商业地产、产业地产、产业园区、互联网、电子商务、民营银行、民营医院、农业、养殖业、生态旅游、酒店、机械电子等行业积累了丰富的项目案例,可对同行业项目提供具有参考性、建设性意见,帮助客户对项目进行梳理和判断。

【出版日期】2016年 【交付方式】Email电子版/特快专递【价格】订制 拍卖项目商业计划书 第一部分摘要 一、项目背景? 二、项目简介 三、项目竞争优势 四、融资与财务说明? 第二部分拍卖行业与市场分析? 一、市场环境分析 (一)政策环境分析 (二)经济环境分析? 二、拍卖行业市场分析? 三、拍卖市场预测分析 四、市场分析小结? 第三部分公司介绍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公司业务介绍? 三、组织架构? 四、主要管理团队 第四部分平台服务内容 一、平台定位? 二、平台核心价值 三、平台设计思路 四、平台功能介绍? 第五部分商业模式 一、商业模式

二、盈利模式 第六部分营销规划? 一、营销战略 二、营销措施 第七部分项目发展规划 一、发展战略? 二、阶段发展规划 三、实现经营目标采取的具体策略? 第八部分融资说明? 一、资金需求 二、资金使用规划及进度? 三、资金筹集方式 四、投资者权利 五、投资退出方式? 六、项目估值 (一)评估技术说明 (二)收益现值法简介? (三)评估假设与模型 (四)评估值的计算 第九部分财务分析与预测 一、财务评价依据 二、财务评价基础数据与参数选取 三、有关说明 四、经营收入预测 五、成本费用估算 六、盈利能力分析 (一)项目损益和利润分配表 (二)项目现金流量预测表(三)项目财务评价指标计算 七、财务评价结论

公司企业设立法律意见书范文

公司企业设立法律意见书范文 致:股份有限公司筹委会(引言)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股份有限公司筹委会(以下简称股份公司) 的委托,担任贵公司的特聘法律顾问,就发起设立股份有限 公司事宜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一、股份公司各发起致:股份有限公司筹委会 (引言)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股份有限公司 筹委会(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委托,担任贵公司的特聘法律顾问,就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事宜进行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一、股份公司务发起人的主体资格 二、股份公司的设立方式 三、股份公司的发起方式 四、股份公司发起人与股份公司的关系 五、股份公司章程(草案) 六、股份公司的组织机构 七、股份公司的股份设置和股木结构 八、股份公司拥有或者使用的主要资产状况 九、股份公司的工商、税务守法状况 十、股份公司的涉讼状况 H—、结论意见:

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签字) 年月日 说明: 1、文书的含义及作用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并且对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了较有限责任公司严格得多的标准.因此,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必须按一系列的条件准备好各种文件,并上报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在上报材料中,往往需要律师对一系列的文件进行法律上的审核,并且就其合法与否出具法律意见,而且该法律意见文件也要作上报材料,这就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书.事实上,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程中,律师的作用远不止出具一份法律意见书,往往还参与发起人的协议、章程、以及其他重要合同、决议的起草工作. 只有经过认真起草各种协议并在法律上不存在障碍,才能最终获得批准. 2、文书制作要点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意见书一般要写明以下要点: (1)引言.引言部分要写明委托人(一般为股份有限公司筹委会)和被委托人(即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委托事项,以及制作法律意见书的依据、用途和律师事务所的承诺. (2)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要对各发起人进行介绍,并出具其是否具有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的法律意见. (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有两种方式,即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法律意见书要载明其设立方式,并就该设立方式是否合法发表法律意见. (4)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方式.法律意见书要具体写明各发起人的出资方式(如货币、实物、各种无形资产)及出资比例,并就此发起方式的合法与否发表法律意见.

最新整理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范本新.docx

最新整理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范本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之规定,设立人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共同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合伙人: 姓名: 居住地: 身份证号码: 律师执业证号: 姓名: 居住地: 身份证号码: 律师执业证号: 姓名: 居住地: 身份证号码: 律师执业证号: ***拟定时需要注意的:合伙人资格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因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智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 第二条合伙人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拟定时需要注意的:合伙人出资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资。每种不相同的种类都必须折价为相应的股份,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这样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比例不明确闹纠纷。 另外,对于合伙人出资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的,在合伙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义务承担者,办理时间以及办理费用的承担等等。对这些事项约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将增加企业法律风险。 第三条本所的组织形式: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拟定时需要注意的:合作伙伴的职责 在合作初期,创业合作者要明确合作伙伴的各自职责,不能模糊,要能拿出书面的职责分析,因为是长期的合作,明晰责任最重要,这样可以在后期的经营中不至于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创业合作中会有问题,就是因为责任明细不够。(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监督和管理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律师事务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二章管理机构

某律师事务所分所商业计划书

某律师事务所分所商业计划书 鉴于,拟与某律师事务所合作,达成成立某律师事务所分所协议,分所由实际投资人负责组建;实际投资人与某律师事务所会议监督 鉴于,实际投资人具有与某律师事务所共同的发展理念——分所是实际投资人与某律师事务所合作共同事业的平台; 鉴于,分所的运作将充分保障和实际投资人平衡利益、某律师事务所利益; 为此,特别制订本计划书草案,以供律所发展参考适用。 第一部分,某省市(区)法律服务市场的简单分析 一、对于某省市(区)法律服务市场的简单剖析。 1、执业律师人数的变化 以2008年度、2009年度某省市(区)注册律师信息表 类型 2008年度 2009年度增加数额年增长率 律师事务所 注册律师 法援律师 公司律师 公职律师 由表可见,某省市(区)执业律师的人数是以年*位数的增长率,不断增长。*市作为某省市(区)的(如省会)城市,其执业律师的增长率将远远高于某省市(区)执业律师的增长率。 2、律所的发展模式

从上表看,2008年度至2009年度,某省市(区)整个市场的律所数额(是否有)变化,但是最近几年某省市(区)律所特别是*市本地律所在进行大规模的整合重组。某省市(区)**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合并重组为**律师事务所。 这种通过合并重组,迅速扩大规模的方式,将是在未来律所发展的一种趋势,但是这种简单的人数添加的方式,并不一定能够取得较好的结果,没有建立将律师能力整合的执业文化和管理模式,其结果大所中的执业律师仍然还是处于一种个人作坊式、柜台式的运作,难以充分体现“大所”优势。同时,由于大所天然具有的机构臃肿等毛病,将决定管理的投入和成本将远远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目前律所的发展趋势除了合并重组走大型综合所发展方向外,还有坚持走专业化专业领域的中小所发展方向,例如**律师事务所组建为分所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未来的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同样法律行业,面面俱到的万精油律师,万精油律所将会被市场遗弃,走专业化道路,建立自己的专业化品牌才是未来律所发展的主要方向。 3、律所发展的新特征 随着新修订的《律师法》出台,新型的律所模式出台,即个人所和有限合伙所,将会对传统的合伙所带来不小的冲击。个人所具有决策机制灵活,组织架构简单的特点,较适合个人能力较强,决意走专业化发展方向的律所;有限合伙所,有利于鼓励吸纳更多的合伙人加入,有利于律所的规模化发展,这比较适合团队成熟,决意走综合化发展方向的律所。 *市所于**年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以劳动争议纠纷解决为专业发展方向。**律师事务所等越来越多的大型综合合伙所的出现,将会改变某省市(区)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主体格局。同时很有可能市场分割的格局将会被打破。 4、从法院年度工作报告得到的市场信息 摘自2009年**市中院工作报告(以下数据是四年总计数额):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致: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闻传媒”)之委托,就“无锡金源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金源”)是否为无锡金正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正源”)的控股股东,无锡金源是否具有对金正源的控制权”之事项进行 法律分析并发表法律意见。 对于本次发表的律师意见,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已依照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和规定,对公司提供的与上述委托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听取了 华闻传媒相关人员对有关情况的介绍。 2、本所律师发表意见以“华闻传媒提交的所有文件资料以及陈述的事实均 为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和隐瞒之处;所有文件均有效 且具有执行力;所有文件资料的复制件与原件一致”为前提。 3、本法律意见书仅是本所律师基于华闻传媒所提供的有关事实情况及文件 资料,以及相关人员就有关事实情况的说明介绍,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从法律角度对华闻传媒所委托之事项进行分析和论证,并发表律师 个人意见。 4、本所律师本次出具的法律意见,仅供华闻传媒向有关证券监管部门报备 之目的使用,亦可随华闻传媒其他文件一并予以公告,除此之外,不得被华闻传 媒以及其他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现根据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有关事实情况,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已获知之事实情况 1、2011 年12 月,无锡金源、汇博(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汇博(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汇博”)以及上海奇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奇赛”)共同投资设立金正源,金正源 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10 亿元(人民币,下同),其中无锡金源持有金正源55% 的股权,天津汇博持有金正源20%的股权,上海奇赛持有金正源25%的股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