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餐结算单
宁都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结算单
说明:1、本表以中学、中心小学,民办学校为单位填报,村完小由中心小学汇总后统一填报;
2、本表于每月供餐最后一天填报,每月每天按实际供餐日期,供餐人数填报;
校长(签字):审核人(签字):营养餐管理员:
5、本表一式三份,县营养办、学校、供应商各一份。填报时间: 年 月 日学校(盖章):
统计月份: 年 月 3、本表学生人数应如实填写,经县营养办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无误后作为报帐的原始凭证;
4、本表由学校填写,供应商核对无误后,学校相关人员签字后由供应商带回县营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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