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嘉奖令范文员工嘉奖令写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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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个例子:

如果是一批员工--

xx集团公司xx年度优秀员工嘉奖令

xx年,公司涌现出了一大批爱岗敬业、努力奋斗、积极进取、成绩显著的优秀员工。他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表现出色,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成为员工的楷模。

为了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共评选出xx年度优秀员工xx 名。具体 ___如下:

姓名。。。。。。

对于上述获奖员工,公司除在内刊、网站上进行宣传报道外,并给予每人xxx元人民币和一份礼品的奖励。

xx集团公司

二0一0年xx月xx日

如果是一个员工---

嘉奖令

xx部员工xx同志在工作中做到爱岗敬业、努力奋斗、积极进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工作,成为员工的楷模。

经公司研究,决定对该同志给予嘉奖,并奖励xxx元和礼品一份,希望该同志再接再励。希望全体员工要象xxx志那样,以公司利益为重,积极主动的做好好本职工作,使公司业绩再上一个台阶!

特此奖励!

xxx集团

二0一0年xx月xx日

举个例子:

如果是一批员工--

xx集团公司xx年度优秀员工嘉奖令

xx年,公司涌现出了一大批爱岗敬业、努力奋斗、积极进取、成绩显著的优秀员工。他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表现出色,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成为员工的楷模。

为了表彰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共评选出xx年度优秀员工xx 名。具体 ___如下:

姓名。。。。。。

对于上述获奖员工,公司除在内刊、网站上进行宣传报道外,并给予每人xxx元人民币和一份礼品的奖励。

xx集团公司

二0一0年xx月xx日

如果是一个员工---

嘉奖令

xx部员工xx同志在工作中做到爱岗敬业、努力奋斗、积极进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工作,成为员工的楷模。

经公司研究,决定对该同志给予嘉奖,并奖励xxx元和礼品一份,希望该同志再接再励。希望全体员工要象xxx志那样,以公司利益为重,积极主动的做好好本职工作,使公司业绩再上一个台阶!

特此奖励!

xxx集团

二0一0年xx月xx日

公告单位:人事室

公告日期: 095/07/07~095/07/14

公告内容:发文日期:中华民国95年7月7日发文字号:中山川人字第0950004971号主旨:公告本校董事会中山信子组员及医学影像技术学系邵佳和讲师于本年6月9日在附设医院抢救水患有功,记嘉奖二次,以资鼓励。依据:依据本校员工奖惩办法第六条及95年6月21日签呈办理。校长陈家玉

2/

个人嘉奖申请材料

某某同志,系某市某局某部分某职务。某某同志在10月23号一级警卫任务中充分展现了一名中队长的优秀组织能力,出色地完成了上级交代的任务。10月23号,某某同志舍弃陪伴妻子、女儿的时间,毅然坚持在工作一线,就连中午就餐的短暂时间,某某都不忘四处观察,及时提醒驾驶员驶离现场。某某同志合理安排中队民警、协警点位,组织二中队成员第一时间高效率地完成了某路段的停车清理工作,并将该路段的秩序有效地维持到任务结束。某某同志知人善用,每名中队成员都在一级警卫任务的保障工作中发挥最大效能,并且在丝毫不影响警卫任务保障的大前提下,将中队辖区道路交通事故安排人员妥善处理。某某同志统筹兼顾,在任务主线道路保障上取得出色成效的同时,备用路线的交通组织与违停清理工作同样取得良好成效。某某同志不怕苦、不言累,始终在巡逻与

清理路肩停车的第一现场,从未退下休息,就连喝水亦只是短暂停靠路边令人及时送去,之后又第一时间继续开展工作。某某同志的舍小家保大家的光荣行为引起某单位全体成员的广泛赞赏,某某同志优秀卓越的组织能力、不惧辛苦的工作态度得到了某单位全体成员的广泛认同。某某同志以自身实际行动,树立了新时代某职业的表率与楷模。

你好!

嘉奖令就是一个奖励文件.它不分个人和团体的.奖给谁都行.

以下是模版

××省人民 ___

××政发[xx-001]号

××省人民政府嘉奖令

各市,县人民政府:

xx年10月22日,在……的紧急关头,请输入姓名同志不顾个人安危,奋力抢救……,表现出舍己救人的高尚品质。为了表彰他的先进事迹,特通令嘉奖。

一、决定授予××同志嘉奖奖章和奖励证书,以及……,从批准之日起执行。

二、由××县政府召开大会颁发奖章和证书,并号召广大干部、工人、农民、学生学习他的高贵品质,为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贡献力量!

……

省人民政府

xx年 10 月22 日

参考资料:

嘉奖令,是中央机关对个人、集体取得重大功绩进行公开表彰的文书,它是法定公文中命令的一小类。嘉奖令写作属应用写作中的公文写作范畴。嘉奖令比较庄重,发文单位级别较高,属于下行

文,一经发出,下级机关必须坚决服从和执行。嘉奖令的内容一般由下面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标题。嘉奖令的标题有两种写法。一种只用“嘉奖令”三个字,写在第一至第三行中间,字要大点。另一种用制文机关加文种的形式,如《XX军校追授XXX同志为“模范共产党员”称号》,把全文内容概括到标题内+。第二部分,称呼。另起一行,顶格写。写被嘉奖者个人或集体所属单位的机关名称。第三部分,正文。嘉奖令多数采用三段结构。第一段写嘉奖缘由,主要写明被嘉奖者的功勋业绩,其中时间、地点、事情、原因、结果要交代清楚,此段的最后要给此功勋业绩定性。第二段写嘉奖目的及嘉奖内容,其嘉奖内容,有授予荣誉称号的,也有既授予荣誉称号又记功、晋升级别、给予奖金的。第三段写嘉奖希望,写明对受奖者的勉励与要求,或向有关方面人员提出希望。第四部分,署名和日期。写在正文右下方第三行处,分两行,要注意盖公章。范文一: 嘉奖令九年级(8)班“校园啄木鸟小组”在xx-xx学年度“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中,作出较为突出的成绩,特授予该小组为“优秀啄木鸟小组”称号。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 xx年9月3日范文二: “中考传捷报,杏坛写春秋”。在湘潭市xx年初中毕业会考中,我校36人上湘潭市一中择优录取线,22人上湘潭县一中择优录取线,209人上市属省级示范性高中择优录取线,99%以上的同学中考合格,各项指标处于市直先进水平,取得了阶段性的辉煌成就,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应,学校因此受到了湘潭市教育局的隆重表彰。辉煌成就的取得,离不开上

级领导的深切关怀,离不开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全校师生的奋发图强,更离不开我校xx年初中毕业班全体任课教师的奋力拼搏。我校xx年初中毕业班任课教师是一个团结的群体,战斗的群体,英雄的群体,杰出而光荣的群体,他们用最无私的爱感动学生,忠诚学校;用最高明的智慧研究教学,成就辉煌;用最坚强的意志征服困难,夺取胜利;用最优异的成绩展示自我,荣耀集体。经校长室讨论决定,隆重嘉奖我校xx年初中毕业全体任课教师。“有所作为是生活中的最高境界”。我校xx年初中毕业班的全体任课教师,用自己的努力创造了我校近年发展的新辉煌,为他们个人和我们的学校赢得了社会的尊重。校长室号召全校师生学习他们吃苦耐劳、励精图治、顽强拼搏、追求卓越的拼搏进取精神,爱生如子、爱校如家、殚精竭虑、不计名利的奉献精神,同心同德、和舟共济、同伴互助、共存共荣的团队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共同谱写我校跨越式发展史上更壮丽的篇章!湘潭市第十二中学校长室二○○八年元月九号范文三: 我校二○○五级国旗班全体队员,在校团委的领导下,严格训练,激情工作,无论严寒酷暑,坚持每天升、降国旗。特别是在每次升旗仪式中,精神饱满、步伐矫健、动作标准,展示了襄高学子良好的精神风貌,使升旗仪式成为我校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为了表彰国旗班队员做出的突出贡献,并以此激发全体师生爱国、爱校的热情,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赵高飞、李宗珂、邹勇等21名国旗班队员进行通令嘉奖,并将国旗班所有队员的获奖情况记入学籍档案。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

中华人民 ___公安部令

第 66 号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已经xx年4月2日公安部部长办 ___通过,现予发布,自xx年9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周永康

二ΟΟ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奖励条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安机关奖励工作,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 ___人民警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条令。

第二条公安机关奖励工作要服从服务公安工作全局和中心任务,及时奖励在各项公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

第三条公安机关奖励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按绩施奖;

(二)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

(三)公开、公平、公正;

(四)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

第四条公安机关奖励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是奖励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管理奖励工作。公安机关其他部门配合政工部门做好奖励工作。

第五条公安机关奖励经费列入各级公安机关财务年度预算,从公安业务费中列支,专款专用。

第二章奖励的类别、对象和等级

第六条奖励分为集体奖励和个人奖励。

第七条集体奖励的对象是各级公安机关建制单位和为完成专项工作临时成立的非建制单位。

第八条个人奖励的对象是各级公安机关在职在编人民警察。因公牺牲或者病故的人民警察,生前有重大贡献或者突出事迹,符合奖励条件的,可以追授奖励。

第九条集体奖励由低至高依次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个人奖励由低至高依次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个人荣誉称号是指全国 ___二级英雄模范、一级英雄模范。

第三章奖励的条件和标准

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体,应当给予奖励:

(一)依法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成绩突出的;

(二)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圆满完成重大活动安全保卫任务,成绩突出的;

(三)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落实各项管理防范措施,有效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成绩突出的;

(四)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实行科学、文明、规范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成绩突出的;

(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成绩突出的;

(六)认真完成综合管理、警务保障等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

(七)勇于探索,大胆创新,有发明创造、革新成果或者创造典型经验,成绩突出的;

(八)密切联系群众,热情为群众服务,成绩突出的;

(九)在其他方面成绩突出的。

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应当给予奖励:

(一)不畏艰难,不怕牺牲,积极参加查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稳定、治安防范管理等各项公安保卫工作,成绩突出的;

(二)依法行政,文明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成绩突出的;

(三)锐意进取,勇于探索,有理论创新、革新成果或者创造典型经验,成绩突出的;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参加教育训练,努力提高警务技能,成绩突出的;

(五)爱岗敬业,保持良好作风,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的;

(六)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勇于与社会不良风气做斗争,成绩突出的;

(七)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成绩突出的;

(八)热情为群众服务,做好事,办实事,成绩突出的;

(九)在其他方面成绩突出的。

第十二条对符合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条件的集体和个人,根据其事迹及作用、影响,确定奖励等级。同一事迹只奖励一次。

(一)对成绩突出的,可以给予嘉奖;

(二)对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

(三)对成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

(四)对成绩显著,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五)对成绩卓著,有特殊贡献和重大影响,堪称典范的,可以授予荣誉称号。

第四章奖励的审批

第十三条公安部的批准权限:

(一)全国公安机关集体记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和个人授予全国 ___一级英雄模范、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奖励;

(二)省级公安机关及其正、副厅(局)长和纪委书记(督察长)、政治部主任嘉奖、记功奖励;

(三)公安部机关及直属单位集体和个人嘉奖、记功奖励。

第十四条省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权限:

(一)公安部批准权限以外的本地区公安机关集体记二等功和个人记一等功、二等功奖励;

(二)地级公安机关及其正、副局长、政委和纪委书记(督察长)、政治部主任嘉奖、记三等功奖励;

(三)县级公安机关及其局长、政委记三等功奖励;

(四)省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集体和个人嘉奖、记三等功奖励。

第十五条地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权限:

(一)上级公安机关批准权限以外的本地区公安机关集体和个人记三等功奖励;

(二)县级公安机关及其正、副局长、政委嘉奖奖励;

(三)地级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集体和个人嘉奖奖励。第十六条县级公安机关批准上级公安机关批准权限以外的本地区公安机关集体和个人嘉奖奖励。

第十七条 ___公安局、交通部公安局、民航总局公安局、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 ___缉私局执行省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权限,其所属下级公安机关参照执行地级、县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权限。

第十八条公安部部长、副部长、纪委书记(督察长)、政治部主任、部长助理的奖励,经公安部党委会议审议,报 ___审批。

第十九条对受组织委派,离开原单位执行临时任务的人民警察,符合奖励条件的,由临时所在单位向原单位介绍情况,由原单位按照批准权限实施奖励或者申报奖励。

第二十条对符合奖励条件的集体和个人,由单位推荐或者政工部门提名,经所在单位民主评议和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确定申报奖励的等级,填写奖励审批表,撰写事迹材料和请示,按照批准权限和程序逐级申报。其中,对公安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申报奖励,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事先征求当地党委、政府 ___。

第二十一条对申报奖励的集体和个人,由奖励批准机关的政工部门组织考核。其中,对申报授予荣誉称号的集体、申报记一等功的处级以上建制单位和申报授予全国 ___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的个人,由公安部政工部门考核。对申报记一等功的非建制单位、科级以下建制单位和申报授予全国 ___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的个人,由公安部授权省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考核。

第二十二条对集体和个人的奖励实施前,奖励批准机关的政工部门应当征求本级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部门 ___,根据事迹和奖励条件,确定奖励等级,并组织公示。

第二十三条对集体和个人实施奖励的决定,以奖励批准机关行政首长签署命令的形式下达,必要时可以召开会议予以宣布。对个人的奖励实施后,个人的奖励审批表存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四条年度个人嘉奖的比例不高于在职在编人民警察人数的百分之二十,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比例不高于在职在编人民警察人数的百分之三。

第二十五条对在侦破重特大案件、处置突发事件和执行重大专项工作任务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其上级公安机关可以行政首长签署嘉奖令的形式及时予以鼓励。

第五章获奖的标志和待遇

第二十六条奖励批准机关对获得奖励的集体颁发奖匾或者奖状;对获得记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个人颁发奖章和证书;对获得嘉奖奖

励的个人颁发证书。

第二十七条奖匾、奖状、奖章、证书的式样、质地和规格由公安部统一制定。属于公安部批准权限的由公安部负责制作,属于省级以下公安机关批准权限的由省级公安机关负责制作。

第二十八条奖匾、奖状由获得奖励的集体置放于本单位显著位置。奖章由获得奖励的个人保存,并可以在参加重要会议或者重大活动时佩戴在左胸前。

第二十九条奖匾、奖状、奖章、证书丢失或者毁损的,该集体或者个人应当向所在公安机关政工部门报告,并由政工部门核实后按照程序报奖励批准机关予以补发或者更换。

第三十条奖励批准机关对获得奖励的集体和个人按照下列标准颁发奖金:

集体嘉奖五千元,集体三等功一万元,集体二等功两万元,集体一等功三万元,集体荣誉称号五万元。

个人嘉奖一千元,个人三等功两千元,个人二等功五千元,个人一等功一万元,全国 ___二级英雄模范三万元,全国 ___一级英雄模范五万元。

奖励批准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奖金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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