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电气焊安全措施详细版

井下电气焊安全措施详细版
井下电气焊安全措施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9230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井下电气焊安全措施详细

A Specific Measure To Solve A Certain Problem, The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Problem Object And Influence Scope, Analyzing The Problem, Cost Planning, And Finally Implementing.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井下电气焊安全措施详细版

提示语:本解决方案文件适合使用于对某一问题,或行业提出的一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过程包含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最后执行。,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施工时间:年月日时分至

时分

施工地点:

工作内容:

施工单位:

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1、施工现场必须有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并与施工负责人互相协调施工工作。

2、电气焊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操作,做到持有效证件操作,操作过程中,

按照操作规程要求佩带使用好防护用品。

3、烧焊前,施工负责人必须将安全技术措施和注意事项传达到每一名施工人员并签字,否则,禁止参加施工。

4、烧焊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烧焊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并且须检查作业地点的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完整无瓦斯积存后,(采煤工作面烧焊前,检查烧焊地点附近、架后上方及进、回风上隅角等易存瓦斯处的瓦斯浓度,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烧焊作业。烧焊时,由瓦检员检查施工地点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否则,严禁烧焊。

5、在烧焊工作地点必须至少准备2个8㎏干粉灭火器,工作地点及周围10米范围内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并有供水管路,安排专人负责喷洒水,保持

烧焊地点20米范围内潮湿,如果现场没有供水管路,工作地点必须事先人工提水喷洒水,在现场至少准备一个装满水的水桶或其它盛水用品,且水量不少于15L。

6、烧焊前,必须清理干净烧焊现场,不得存有易燃、易爆物质,如遇电缆电气设备距烧焊地点较近不易移动时,应用不燃性材料进行隔绝。烧焊地点20米范围内严禁存放汽油、煤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施工用的专用汽油等物品,要专门收集密封保存,施工后带上井,严禁乱扔乱放。

7、施工前要对施工地点进行安全确认,确认安全方可开工。

8、运输电气焊设备时,乙炔、氧气瓶不能放在同一车内,防震圈、保护套必须齐全,要固定牢,防止滚动、滑动;电缆、气线防止挤压、折叠。装卸车

时要轻抬轻放。运输电焊机需用专用车辆。

9、各种气瓶联接处、胶管接头,减压器等严禁沾染油脂,严禁使用漏气的胶管和气焊、气割等不完好的工具,乙炔、氧气瓶联接好后应观测压力表,确保其不产生漏气。

10、氧气瓶、乙炔瓶间距不得小于15米,距明火点10米以上,氧气、乙炔瓶的防震圈、安全帽、减压器等防护、保护装置齐全可靠,氧气瓶、乙炔瓶应放在明火点的上风侧。

11、电焊机电源线必须搭在能独立就地控制并且具有短路漏电接地保护开关的负荷侧,严禁用钢丝代替保险丝,严禁从截路开关直接搭火。没有就地控制开关的要自带开关,开关额定电压不得低于660伏(特殊电焊机除外)。

12、使用直流电焊机施工时,首先检查电焊机

的可靠性。大巷施工时,架空线停电并严格执行停送电措施:即专人停送电、验电、放电挂地线、挂牌、看护,不能停电的区段导电体举物高度不得大于1.8米。施工前在施工点两侧60米处设警示牌,40米处设路障,严防车辆进入。搭火前首先把电焊机各接线柱用绝缘胶带包好,防护好严禁有裸线、明接头。接地可靠。用接线柱接架空线时,人员要侧身,同时,提交电源巷道段及施工巷道段停运申请,报有关领导及科室审批。

13、电焊机回路线必须接在焊接体上。

14、电焊机必须绝缘良好,外壳必须接地,一次电源输入侧电缆必须使用660伏以上的矿用橡套电缆,电缆截面要根据电焊机容量大小和电流的大小而定,电缆绝缘良好,严禁使用漏电电缆。电焊机电源侧及负荷侧接线柱必须用高压绝缘胶带扎好。

15、电焊机搭火、拆火必须是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的井下电工执行,并做到持有效证件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严格执行好停送电制度,施工过程中必须先切断电源并闭锁,然后检查开关附近瓦斯浓度,只有在低于0.5%时,方可验电,验电无电后再放电,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严禁带电搭火、拆火、移动电焊机和供电电缆。

16、焊接地点50米范围内严禁有人工作,影响烧焊的皮带及绞车必须停电闭锁、挂牌.

17、电焊机正常工作时,本身要挂“有电危险”字样牌或有专人看守。

18采掘工作面烧焊时,停止工作面其他工作,电气设备停电闭锁,无关人员撤离工作面

19、高空作业、溜煤眼或行车行人等地点作业时,除烧焊措施外,必须另附控险安全措施。

20、焊接或切割装过易燃、易爆品或情况不明物品容器时,必须事先清理。

21、进入设备或容器内部进行焊接、切割时,必须在确认无易燃、易爆气体或物品后,采取安全措施,方可作业。

22、从事电气焊工作时,不得损坏其它物品,特别是贵重物品。

施工完成后,电气焊设备当天要上井,因第二天在同一地点继续烧焊的,必须要妥善存放在安全的地点,明确责任人,交班时交接清。

23、开工前、后安全负责人必须现场向调度室汇报,完工后,进行隐患处理,安全负责人现场观察1小时,确认无误后向调度室汇报后,方可离开现场,非现场汇报无效。

24、用完的空氧气瓶、乙炔瓶要及时上井。

审批意见:

施工人员学习签字:

几点要求:

1、烧焊报告仅限当天使用,且严格按报告时间段操作,过期、超时无效。

2、烧焊报告仅在当天审批,且只批1天,超过1天,有关领导及科室拒批。

3、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不签字,有关领导及科室拒批。

4、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名字必须亲自签字,不得打印,否则,拒批。

5、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一经审批后,不得任意更换。

6、现场条件不同,应增加相应的安全措施内

容。

7、编写施工措施要有针对性,不得千篇一律,照搬照抄。

8、采掘工作面烧焊报告必须经主管矿长审批。

9、以上几点要求不作为正文审批(不在审批范围内)。

20xx年4月21日

可在这里输入个人/品牌名/地点

Personal / Brand Name / Location Can Be Entered Here

井下作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作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本工程设计井下作业,井下作业施工难度大,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为达到安全生产、杜绝事故的目的,我公司特制定较为具体的施工方案。 一、前期准备 1、必须在作业前对作业人、监护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特别是对新员工一定要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前要做充分准备,安全教育时要讲究效果,安全教育后受教育者每人必须签字。 2、下井作业是指在井下闸门维修、格栅维修必须下检查井工作的;采用工人下检查井清除垃圾的;设备运行养护过程中必须下井作业的;以及其它因素必须下检查井工作。 3、凡属下井作业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公司生产部和工管部审批,批准后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所有施工人员开会进行下井前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组织纪律教育。在正式施工前由下井作业施工负责人签发下井工作票。 4、施工前必须事先对原管道的水流方向和水位高低进行检查,特别要调查附近工厂排放的工业废水废气的有害程度及排放时间,以便确定封堵和制订安全防护措施。 5、下井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身体健康、神志清醒。超过45岁人员和有呼吸道、心血管、过敏症或皮肤过敏症、饮酒后不得从事该工

作。 7、严禁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和隔离供氧面具。必须使用供压缩空气的隔离式防护装具。雨、污水管网中下井作业人员必须穿戴供压缩空气的隔离式防护装备。 8、作业前,应提前1小时打开工作面及其上、下游的检查井盖,用排风扇、轴流风机强排风30分钟以上,并经多功能气体测试仪检测,所测读数在安全范围内方可下井。主要项目有:硫化氢、含氧量、一氧化碳、甲烷。所有检测数据如实填写《特殊部位气体检测记录》。操作人员下井后,井口必须连续排风,直至操作人员上井。 9、施工时各种机电设备及抽水点的值班人员应全力保障机电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确保达到降水、送气、换气效果,如抽水点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施工现场负责人,决定井下工作人员是否撤离工作点的问题。 10、遇重大自然灾害及狂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应尽量减少或杜绝下井作业。 二、安全措施 1、施工期间每半小时须用多功能气体测试仪检测是否正常(污水管道必须连续监测),以判断作业环境有无毒气等情况,有异常时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2、作业区域周围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所有打开井盖的检查井旁均应设置围栏并有专人看守,夜间抢修时,应使用涂有荧光漆的警示标

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定(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定(通 用版)

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定(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进一步做好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防止:触电、电气火灾和电火花引起的瓦斯事故,确保井下安全供电和生产,根据2001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各生产矿井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必须认真执行2001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国家标准汇编》、《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碳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和矿井电气“三大保护”《细则》及(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实施,未涉及到的内容应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程》、《标准》和《细则》执行。 2、机电主管部门必须配备负责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和负责采区供电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井按工作需要人数配备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并落实岗位职责职权。 3、必须进一步加强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进一步完善防爆电气

井口房及井下焊接安全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井口房及井下焊接安全措 施(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702-26 井口房及井下焊接安全措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㈠、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㈡、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㈢、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㈣、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

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瓦斯员必须在现场随时检测,工作人员配戴便携式瓦检仪及报警矿灯)。 ㈤、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次,发现异状,立即处理(安全员必须在场),相应焊接材料用毕必须及时打上地面,严禁在井下库存)。 ㈥、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桨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井下电气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编号:AQ-JS-09490 ( 安全技术)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井下电气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Safety technical measures for underground electric welding construction

井下电气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使用备注:技术安全主要是通过对技术和安全本质性的再认识以提高对技术和安全的理解,进而形成更加科学的技术安全观,并在新技术安全观指引下改进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一、施工项目:焊风门 二、施工地点:3107低位抽采巷 三、施工时间:2015年??___月___日 四、施工队组:通风队 五、安全措施: 1、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与通风科取得联系,由通风科派瓦斯员到施工现场,对现场的瓦斯浓度进行检查,确认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4%,且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无瓦斯积聚现象,方可进行作业。 2、施工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施工现场应至少备有2个合格灭火器和一袋沙子,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洒水。施工开始前应对施工现场附近10m范围内的易燃物品进行清理,前后20米范围内洒水降尘。

3、在电焊机送电前,必须详细检查各接线是否牢固可靠,是否有绝缘损坏、短路、接触不良等现象,电焊钳是否完整无缺。 4、必须有专人负责停送电,施工人员和停、送电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停、送电人员必须按照施工人员指令及时停、送电。 5、焊工操作时,焊工必须带电气焊面罩,在焊接时不准随意拿开焊帽,已免伤眼。 6、焊接时,有油污的地方必须用棉纱擦拭干净再进行焊接。 7、焊接过程中必须在焊接地点下方铺上沙子接受火星。 8、每隔30分钟对施工地点进行一次洒水工作,将带火星的杂物及时熄灭,同时将焊接的物件冷却,并始终保持焊体湿润。 9、施工负责人、瓦斯员和电焊工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检报警仪,当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待查出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作业。 10、焊接过程中,施工负责人、安全员和瓦检员必须现场指挥和监督检查,分工明确,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严禁闲杂人员在施工现场逗留。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电气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井下电气管理,消灭电气失爆、失保,杜绝电气火灾和触电伤人事故,减少停电事故,确保供电安全,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三大保护细则》及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井下电气管理工作由机电管理科负总责,具体负责井下供电的用电审批,电气设备、电缆及小型电器的管理,现场检查和电气事故追查,参与规程措施的编制、会审、贯彻及电气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保存。第三条各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电气管理第一责任者,分管机电的副科长对本单位电气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未设机电副科长的单位必须指派一名副科长分管井下电气工作。第四条各单位机电区长要准时参加电管例会和机电例会。特殊原因不能到会的,必须向机电矿长请假。第五条各单位机电区长要带队按时参加矿每月组织的达标和安全检查。同时,定期组织自查,并认真记录备查。第六条采、掘、开工作面供电系统设计由机电管理科负责。工作面开工前,由技术部门提供巷道设计图及工作面地质资料,通风部门提供风流方向,局扇容量、安装位置、瓦斯电闭锁开关位置和控制范围,机电管理科提供供电系统图、电气设备平面布置示意图。供电系统设计方案须经机电副总组织相关单位会审批准后方可实施,安装单位必须按图施工,机电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要立即整改。否则,不准送电。第七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程及检修计划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逐台检修,并认真做好记录。其中移动变电站,“三专”线路的电缆、开关、局扇每月进行一次强制性检修。强化“双突”区域电气管理设备检修,确保检修质量。第八条修配工区、综机工区参与电气设备进矿后的验收,对出厂入井的电气设备进行检修调试,重点对过流、漏电保护及防爆性能进行整定、校验,机电管理科负责抽查。使用单位领用时要检查验收,不校验或校验不合格的禁止下井使用。第九条各单位要制定实施井下电工培训计划,提高职工业务素质。井下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第十条机电管理科要加强“双突”区域现场检查,定期对在用机电设备进行完好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如发现失爆、失保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止该区域供电,并及时汇报调度所及矿有关领导。

井下焊接安全措施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5436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井下焊接安全措施详细版 A Specific Measure To Solve A Certain Problem, The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Problem Object And Influence Scope, Analyzing The Problem, Cost Planning, And Finally Implementing.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井下焊接安全措施详细版 提示语:本解决方案文件适合使用于对某一问题,或行业提出的一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过程包含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最后执行。,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一、施工准备 1、施工前将电气焊的工具、材料、配件运到现场,运输过程中必须轻拿轻放,防止剧烈碰撞,氧气、乙炔不能混装,严禁搭乘人车提升机及运输。 2、检查电气焊设备,必须完好可靠,接线符合完好标准。不完好严禁使用。 3、检查作业点消防管是否有水,并在作业之前将作业地点10米内煤尘、浮煤进行冲洗清理。消防管路无水,必须使用盛水设施将作业地点按规定喷洒,否则严禁电气焊作业。 4、施焊地点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不能有易燃易爆物品,应至少备有2个干粉灭火器和

足量灭火砂。 5、电气焊操作人员配戴好专用手套、焊帽或专用防护眼镜,并进行检查,不完好及时进行更换,作业前衣领袖口必须全部扎紧。 二、安全技术措施: 1、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熟悉并掌握电气焊相关知识。 2、参加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入井常识方可入井从事焊接工作。 3、施工作业由负责人统一指挥,在现场将措施落实到位,安全员负责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严格坚持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安全,不施工。 4、电、氧气焊作业前,必须由瓦斯员首先检查

井下永久避难硐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永久避难硐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长: 年月日安全矿长: 年月日安全指挥中心主任: 年月日生产矿长: 年月日机电矿长: 年月日总工程师: 年月日通风助理: 年月日调度室: 年月日安全科: 年月日通风科: 年月日技术科: 年月日综掘队: 年月日编制人: 年月日编制时间:二○一二年二月二日井下永久避难硐室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根据矿井建设计划安排,完善六大系统建设永久避难硐室,为保证该工程的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特制订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方案 1、巷道用途:该巷道掘进完成后作为我矿井下火灾、瓦斯灾害等事故紧急避难硐室。

2、巷道支护形式和断面:巷道一次支护采用锚杆锚索+金属网片联合支护,二次支护采用素混凝土喷浆支护。 3、施工方法:巷道掘进时采用炮掘施工(附炮眼布置图,装药量一览表)采取“三八”制劳动组织形式,循环进尺 1、5m,采取随掘随支短段掘支的作业方式,并确保施工安全。 二、技术要求 (一)临时支护工作面采用木点柱作为临时支护。放炮后,待15分钟使炮烟吹散,带班长、瓦斯员、放炮员首先进入工作面检查工作面顶板和点柱的完好情况,及时敲帮问顶,处理浮矸浮煤,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将风筒引入工作面迎头,加强工作面通风,打设木点柱,确保最大空顶距不超 1、5m。放炮员检查有无瞎炮、残爆等拒爆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后,放可让工人进入作业面作业。 (二)一次支护采用锚网索联合支护方式。(1)锚杆布置方式:矩形布置,顶锚杆每排5根,杆间距950mm,排距为 1000mm,中间3根垂直顶板布置,两肩角锚杆与水平呈75°,外斜布置,分距煤帮300mm。杆体形式与规格:顶锚杆采用Φ18mm 的螺纹锚杆,长度1800m。锚固方式:采用2节K2335快速树脂锚固剂锚固,锚固长度1000mm。金属托板:金属托板规格为 100mm×100mm×8mm拱形高强度托板。钢带规格:钢带规格宽

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标准(2020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标准(2020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标准(2020版) 总则 一、为了加强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保证井下安全供电和用电,预防触电和电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及电气火灾等事故,确保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考核评级办法》及有关规程、标准的规定,结合煤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标准》。今后对陕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煤矿井下电气安全检查考评,均以此《标准》为依据。 二、煤矿井下电气安全的基本要求是:供用电必须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具有合格的防爆性能,所有电气设备和设施均要达到完好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实现安全可靠运行。 三、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如与上级新规定有抵触时,以上级的规定为准。本标准未尽事宜,按爆炸性环境防爆电气设备国家标准

(GB3836—2000)及《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等规定执行。 四、本标准解释权归陕西陕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一章三无 要求井下电缆线路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线头和破口等不合格接头;井下不准使用非阻燃电缆,井下“四小线”必须使用阻燃电缆。 1.1电缆接头凡不符合下列要求之一者为“鸡爪子”: 1.1.1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 1.1.2橡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并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72条规定进行试验。 1.1.3井下安装或使用中的电缆之间的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有屏蔽层必须连接屏蔽层)。要求接线盒、连接器和母线盒的零部件齐全完整,无锈蚀,密封良

井下焊接、气割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正式版

In the schedule of the activity, the time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content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to make the progress consistent with the plan.井下焊接、气割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正式版

井下焊接、气割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正 式版 下载提示:此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工作或活动的进度安排中,详细说明各阶段的时间和项目内容完成的进度,而完成上述需要实施方案的人员对整体有全方位的认识和评估能力,尽力让实施的时间进度与方案所计划的时间吻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为保障井下生产系统安全生产,防止焊接、气割引发火灾、瓦斯、煤尘爆炸等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一、人员安排与职责 1、带班(副)队长 ----为现场作业负责人,班(组)长----,指挥焊割作业全过程。 2、瓦检员,全程监测作业场所瓦斯浓度,工作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5%时禁止焊接,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瓦检员的指挥。

3、安监员,负责全程监督检查施焊地点周围的安全状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4、施焊人员,作为唯一指定带火人员,按工艺要求进行相应的焊割工作。 5、电焊作业时,电工---,负责电焊机的接、拆线工作,接拆线全过程必须按照井下防爆要求。 6、灭火人员--------,负责后期处理遗留问题。 二、焊割前的准备 1、电焊设备及工具装运过程必须轻装轻放、支垫平稳、绑扎牢靠,防止抛摔、滚动。 2、氧气瓶和乙炔瓶要求分装分运,不

井下作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井下作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6 页

井下作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本工程设计井下作业,井下作业施工难度大,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为达到安全生产、杜绝事故的目的,我公司特制定较为具体的施工方案。 一、前期准备 1、必须在作业前对作业人、监护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特别是对新员工一定要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前要做充分准备,安全教育时要讲究效果,安全教育后受教育者每人必须签字。 2、下井作业是指在井下闸门维修、格栅维修必须下检查井工作的;采用工人下检查井清除垃圾的;设备运行养护过程中必须下井作业的;以及其它因素必须下检查井工作。 3、凡属下井作业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报公司生产部和工管部审批,批准后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所有施工人员开会进行下井前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组织纪律教育。在正式施工前由下井作业施工负责人签发下井工作票。 4、施工前必须事先对原管道的水流方向和水位高低进行检查,特别要调查附近工厂排放的工业废水废气的有害程度及排放时间,以便确定封堵和制订安全防护措施。 5、下井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身体健康、神志清醒。超过45岁人员和有呼吸道、心血管、过敏症或皮肤过敏症、饮酒后不得从事该工作。 7、严禁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和隔离供氧面具。必须使用供压缩空气的隔离式防护装具。雨、污水管网中下井作业人员必须穿戴供压缩空气的隔离式防护装备。 第 2 页共 6 页

8、作业前,应提前1小时打开工作面及其上、下游的检查井盖,用排风扇、轴流风机强排风30分钟以上,并经多功能气体测试仪检测,所测读数在安全范围内方可下井。主要项目有:硫化氢、含氧量、一氧化碳、甲烷。所有检测数据如实填写《特殊部位气体检测记录》。操作人员下井后,井口必须连续排风,直至操作人员上井。 9、施工时各种机电设备及抽水点的值班人员应全力保障机电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确保达到降水、送气、换气效果,如抽水点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施工现场负责人,决定井下工作人员是否撤离工作点的问题。 10、遇重大自然灾害及狂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应尽量减少或杜绝下井作业。 二、安全措施 1、施工期间每半小时须用多功能气体测试仪检测是否正常(污水管道必须连续监测),以判断作业环境有无毒气等情况,有异常时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2、作业区域周围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所有打开井盖的检查井旁均应设置围栏并有专人看守,夜间抢修时,应使用涂有荧光漆的警示标志,并在井口周围悬挂红灯,以提醒来往车辆绕道和防止行人坠入,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安全反光防护背心。工作完毕后应立即盖好全部井盖,以免留下隐患。 3、下井前,作业人员应检查各自的个人防护器材是否齐全、完好(包括:防爆手电、手套、胶靴、安全绳、腰带、保险钩、安全帽等)。作业人员下井前必须确认并在《市政污水管网下井作业前设备工具检查表》签字。 第 3 页共 6 页

井下电气焊安全规定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井下电气焊安全规定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井下电气焊安全规定 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措施要明确写清电气焊的具体时间、地点,一式四份,施工单位自留一份,送通风工区、总调度室、安全监察科各一份。 2、通风工区接到电气焊措施后,按规定安排瓦斯检查员到电气焊地点检查瓦斯,实行挂牌管理,瓦斯检查员检查完后应及时填写牌板内容并向通风工区值班室和总调度室汇报,以备查实。 3、电气焊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4、工作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清扫工作地点前后各10m内的煤尘、油脂和其它易燃物。必须对电气焊设备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完好。电器接线必须规范,绝缘良好。 5、气焊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瓶应放置在烧焊地点风流的上方。氧气瓶和乙炔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m。 6、电气焊工作地点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的分支,专人负责喷水。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两个灭火器。 7、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气焊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工作完毕,检查清理其下方残留火种。 8、电气焊工作完毕后,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第 2 页共 4 页

9、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进行电气焊等工作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 10、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回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气焊等工作。 第 3 页共 4 页

井口房及井下焊接安全措施

编号:SM-ZD-58298 井口房及井下焊接安全措 施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井口房及井下焊接安全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㈠、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㈡、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㈢、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㈣、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钻探井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钻探井下施工安全技术措 施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9279钻探井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Safety technical measures for drilling underground construction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 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第一章、总则 1、为了实现标准化,保证安全生产,做到文明生产,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勘探质量,更好地为生产服务,不断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了便于加强管理和统一标准,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2、本规程编制参照煤田钻探规程、煤田地质勘探规程、石油钻井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煤田地球物理测井规程的有关内容和标准,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做了修定。 3、凡钻探工程部从事钻探生产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设备拆卸、运输及安装 第一节、选场地的选择 1、确定孔位时,应由钻探会同地质及有关部门进行实地

查勘,孔位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改动。 2、选择孔位场地时,在不影响地质及工程设计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地考虑道路交通、水源、居住及地势等因素,为钻探施工创造条件。 第二节、设备搬迁 1、搬迁前,必须对新老钻场道路进行勘察,为安全行车创造条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2、搬运设备的车辆未进入钻场前,负责搬迁人员应对现场地形、空间进行踏勘,选好吊车位置,为配合人员留足够的安全活动空间,防止发生碰挤砸滑等伤人事故。 3、拆设备前,首先要切断钻场电源。拆卸设备时遇有螺栓扳卸困难,使用扳手或套筒必须打牢配合好,防止用力过猛而损坏部件或碰伤人员。 4、搬迁前各种钻具应解卸成小根,摆放整齐。 5、需搬迁的设备、管材等要捆绑牢固,找好重心,防止钢丝绳滑动及摇摆伤人。 6、起吊前要切实注意设备的重量与吊车的负荷是否相符。检查绳套的规格、质量、拴法是否符合要求,绳套是否

矿井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矿井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标准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54

矿井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1、矿井井上、井下照明用电、线路、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拆卸、都必须由具有资格证书的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操作,且持证上岗。 2、不准带电检修,搬动电器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不用或暂时停电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 3、矿井电源应双回路设置。即当任一回路因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仍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4、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器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应符合:高压不应超过10000v,低压不应超过1140v,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行灯不应超过36v,照明电压、运输巷道、井底车场应不超220v,电机车供电电压交流不超过400v,直流不超过600v。

5、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工作票制度,检修、拆卸、搬迁电气设备、线路,作业时,应在相应控制闸处悬挂明显标志。 6、必须严格执行谁停电、谁送电的停送电制度,严禁约时停电。禁止安设自动重合闸装置。 7、矿井供电线路,必须合理布置,供电线路严禁出现“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等不规范现象。 8、有过流、过负荷漏电和断相保护。变压器、电机、配电室有接地装置,并设置相应的标志、防护罩、栅栏等。 9、井下电气设备禁止接零。井下应采用矿用变压器,若用普通变压器,禁止中性点直接接地。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不得用于井下供电。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精编)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管理办法

(精编)煤矿井下电气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防止人身触电、电气火灾和电气火花引起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制定本规定的依据是:《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以下简称《短路保护细则》、)《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保护接地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以下简称《检漏保护细则》、)《机电设备防爆检查标准》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三条井下电气设备安全管理是指矿井井下供电系统、综合自动化系统(含各子系统),通讯照明信号系统,监测监控系统的各种电气设备、器材、设施在选型、入井、安装、测试、使用、维护、检修和拆除过程中的综合管理及即计量测量等各种电气仪表的电气安全管理。 第四条陕西煤炭建设公司机电动力部是陕西煤炭建设公司井下电气安全管理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井下电气安全业务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监督检查。矿(厂、公司)机电管理部门是本单位井下电气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本单位井下电气安全管理和安全监察工作。 第五条井下电气安全是矿井安全工作的重点之一,各级

领导干部必须高度重视,尤其是各级机电部门领导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要定期下井深入现场,加强对井下电气设备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井下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第二章基础管理 第六条各矿(处、公司)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修订和完善井下电气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单项电气拆除、安装、检修工程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按有关规定程序审批,认真贯彻落实并存档备查。 第七条各矿(处、公司)机电管理部门要设立电气管理组,配备专职工程技术人员及电气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井下供电系统的设计、电气设备选型、用电负荷调整及电气保护装置的整定计算,审核电气设备检修安全技术措施,建立井下电气设备台账,绘制井下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 供电设计、保护装置整定计算和绘制的各种图纸,由机电管理部门技术负责人审核,经机电副总工程师或机电矿长(副总经理)批准,并统一存档。 新安装的变电所、临时配电点和采煤、掘进、开拓工作面必须有供电设计,确保实际与设计相符,严禁无设计施工,严禁先开工后设计。 第八条井下供电系统图必须标明电气开关型号、短路整

井下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人: 编制时间:2014年7月25日

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程概况 我单位施工85206切眼与85202回顺联巷永久密闭工程,暂无其它零星工程。 二、施工进展情况: (1)随着85204回采工作面的推进,需要在85202回顺及85204运顺联巷紧跟工作面超前30m施工一般防火密闭,现在已经跟进至85202回顺18联巷。密闭规格:750mm砖内墙+1m充填层(黄土、生石灰与高分子密闭充填材料)+1000mm砖外墙。 (2)85206切眼与小煤窑贯通处永久密闭正在施工中,剩余工程量为最外层1000mm砼墙,其它工程量均以完成。密闭规格:500mm砖墙+内墙750mm钢筋砼墙+ 5000mm填充层(黄土、白灰)、+370mm砖墙+ 1000mm钢筋砼墙。 (3)、永久密闭施工参数 三、永久密闭施工要求: 1、掏槽深度必须符合要求(帮槽500mm,顶槽300mm,底槽200mm),掏槽完毕后,经矿通风队验槽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2、用砖砌筑时,竖缝错开,横缝水平,排列整齐,砂浆饱满,灰缝均匀一致,干砖浸湿,墙心逐层用砂浆填实。 3、沙浆比例按(重量比)砂:灰=3:1配制,砂和灰要搅拌均匀。砂浆标号必须达到M10以上。 4、墙体砌筑完毕后,墙面必须抹面处理,要求厚度大于20mm,墙面平整,

1m内凸凹不大于10mm,且墙体四周要求不少于0.2m的裙边。要做到耳听无声音、眼看无光亮、手摸无感觉。 5、黄土与白灰按9:1比例搅拌均匀充填,每次充填厚度200mm,用夯夯实后方可在充填,充填至顶板,无法进行充填的三角区域用高分子密闭充填材料注实。严禁虚填或用煤及杂物进行填充。 6、砼墙必须使用振动棒进行捣固,排除其中气泡,使混凝土密实结合,应依据振捣棒的长度和振动作用有效半径,有次序地分层振捣,振动棒移动距离控制在40cm范围内,振捣棒插入下层已振混凝土深度应不小于5cm,严格控制振捣时间,一般在20秒左右,严防漏振或过振,振捣至混泥土表面不再有气泡即可。 7、砼墙浇筑应连续进行,单道墙需做到连续施工,严禁浇筑间隔时间超过2小时。 8、砼墙配料严格按强度C30砼要求配制,搅拌充分,砼墙质量必须达到C30标准。 9、密闭前杂物、积水和淤泥清理干净,现场材料码放整齐。 四、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必须悬挂甲烷检测报警仪、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氧气检测仪。一旦发现CH4浓度高于1%,CO浓度大于24ppm,O2浓度低于18%,立即停止施工,并且在施工区域入口设置栅栏,汇报生产指挥中心。 2、密闭施工过程中,施工队必须安排专人每10分站进行一次敲帮问顶及气体检测,发现顶、帮有离层现象或有害气体超限情况后,立即停止施工,撤出人员、在施工区域入口设置栅栏后,汇报生产指挥中心。 3、密闭施工必须掏槽,用大锤、钎子或风镐作业,先掏两帮槽,再掏底槽,

井下电气管理制度

井下电气管理制度 为加强井下电气管理,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条款和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井下电气管理各项规定 (一)井下电气管理各项规定 1.机运区井下电管队是机运区归口管理井下电气的职能单位,对全矿井下电气管理行使管理、检查和监督的权力,其具体职责如下: ⑴在分管区长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和参加井下电气检查,并负责检查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和检查情况汇报。 ⑵负责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合格证的统一管理,做好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验收和发证工作。 ⑶负责审查施工单位关于新巷道和新系统的供电设计,同时将资料备案。 ⑷负责绘制井下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⑸负责审批全矿井下拆、接线搭火的停电申请,同时监督施工过程。 ⑹负责自修的各种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和电缆进行验收工作。 ⑺负责全矿井下用小型电器和电缆的发放及回收后的验收工作。 ⑻定期对全矿井下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单位联系,并限期解决! ⑼参加新安装电气设备的验收。 ⑽参与对全矿井下电气事故的追查处理工作。 2.井下电气操作人员职责: ⑴必须经过业务培训,持证上岗。 ⑵了解设备构造,熟悉设备性能,精心操作电气设备。 ⑶了解防爆电气设备的失爆标准,对所操作的设备和小电进行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和处理。 (二)供电系统 1.电管队必须定期绘制符合实际的井下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并按《规程》第450条规定注明内容,井下变电所要悬挂配电系统图,图中应注明:开关型号、容量等,线路电缆用途、型号、电压、长度、馈出线的短路,过负荷保护的整定值以及被保护干线和支线最远点短路电流值。

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定a I时'间H 卜/ / 1 / 7

为进一步做好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工作,防止:触电、电气火灾和电火花引起的瓦斯事故,确保井下安全供电和生产,根据20xx 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各生产矿井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必须认真执行20xx 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国家标准汇编》、《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 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碳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和矿井电气“三大保护”《细则》及( 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 标准》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实施,未涉及到的内容应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程》、《标准》和《细则》执行。 2、机电主管部门必须配备负责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和负责采区供电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井按工作需要人数配备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并落实岗位职责职权。 3、必须进一步加强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进一步完善防爆电气设备和电缆管理制度、设备包机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停电检修制度、电气试验制度、用电申请及负荷审批制度等。矿必须备有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辐别示意图,井随着情况变化定期添绘。 4、采区供电设计应按集团公司要求的统一格式正规设计,井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或机电副总工程师审批有效。未经批准或无设计不准施工安装。采区供电设计说明书必须存档备查。 在进行来区供电设计时,必须考虑电气设备和电缆的选择要满足 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必须考虑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它设备安装的要求。 5、采区设备的安装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标准施工,标准化管理应从安装起一步到位。在施工安装中,如实际与设计不相符合,应及时修改补充完善设计。机电设备安装后,必须由主管机电的矿领导组织 有关单位和专业人员桉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和试运,合格后要正式办理移交手续,并建立技术档案,同时交付生产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者严禁送电运行。 6、各生产:矿井在组织采煤、掘进进尺的同时,必须落实机电设备管理责任,并执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使管、用。修达到一致。

井下电、氧焊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电、氧焊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和安全预防措施,主要有17方面的内容,如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起重设备滑落、防高空坠落、防交通事故、防寒、防暑、防疫、防环境污染等方面措施。 因我***进行****。需要电、氧焊作业,为确保此项工作安全顺利地进行,特制定本安全措施,以指导工作。 一、施工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 地点: 二、施工负责人: 三、准备工作: 380v电源电焊机一台 15公斤氧气、乙炔各一瓶 6平方电源线100米氧气、乙炔带及割枪焊把线、焊把及焊帽焊条 四、工作任务: 1、 2、 五、安全技术措施: 1、进行电、氧焊前,必须明确电、氧焊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所影响的单位,在调度会上做计划通知所影响的单位。

2、电、氧焊施工人员必须是有经验、有资格证的氧焊工,懂得氧焊工操作规程,施工前必须提前学习本安全措施,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保证安全施工。 3、氧气瓶、乙炔瓶在下井前要认真检查是否漏气、完好,若漏气或不完好要提前处理好后,方可下井,整个运输过程中,对设备必须轻搬轻放。 4、施工前,要认真检查气瓶、氧气管路、割枪是否可靠,有无漏气、跑气现象,施工前应派专人进行检查、监督。 5、电焊机、电焊钳、电焊钳线下井前必须保证完好、可靠,在运输过程中对设备要轻拿轻放,电焊机电源取自中央变电所低压盘,接电源严格执行《停送电操作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并且是一名有经验、有资格证的机电工操作接火。 6、施工前应清理现场杂物及浮尘,并进行喷水,在工作地点周围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施工地点前后两端各20米范围内不能有易燃物,由专人用水桶盛水沟内的水负责冲洗施工现场的地面。作业地点配备两个有效的灭火器。 7、高空作业超过2m时,作业工人必须系安全带,且必须系在安全可靠地点。平台采用2米高面积3平米的四腿活口架,作业前必须仔细检查安全带及其悬挂点,确保安全带完好,悬挂点牢固、可靠。 8、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0.5%,方可进行作业。氧气瓶、乙炔瓶之间的距离最少不得小于5米,且氧

井下电气防爆管理制度

井下电气防爆管理制度 (一)防爆电气设备除按《煤矿安全规程》、《河南省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执行,还应遵守下列要求: 1、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经过安全检验并取得MA标志。 2、专职防爆检查员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兼职必须经过矿级(或相当于矿级)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无防爆检查合格证不得对电气设备进行防爆性能检查。 3、防爆电气入井前,应检查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 MA标志及安全性能。 4、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 5、推广使用高效、低耗、节能电气设备,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电气设备产品。防爆性能遭到破坏的电气设备,严禁在井下使用。其他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电缆护套深入器壁5~15㎜,使用合格的卡爪和弹簧垫片,接线整齐,无毛刺。螺母、垫片不压绝缘外皮,电气间隙、爬电距离符合要求,接线室和本体腔无杂物。 ⑵所有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的选用,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⑶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的使用电压等级不得高于其标称电压等级,否则视为失爆。电气设备严禁超容量、超电压等级使用。 ⑷螺栓和螺母不允许用塑料或轻合金材料制成。 ⑸设在护圈内的螺栓头或螺母的上端不得超出护圈的高度。 ⑹闲置的喇叭嘴内必须使用完好的密封圈。 ⑺隔爆开关的电源、负荷引入装置,不得颠倒使用。

⑻隔爆开关控制进线装置严禁出负荷线或动力线(监测、监控检漏继电器的电源除外)。 ⑼电源进线的截面必须大于等于负荷线的截面积。 ⑽地线长度应适宜,松开线嘴卡爪拉动电缆后,三相火线拉紧或松脱时,地线不掉。 ⑾电气设备台台上架(台),放置时尽量与地面垂直,最大倾角不超15?,尽量放在通风良好处,不得有淋水、滴水。 ⑿电气设备实行包机管理,悬挂标志牌、完好牌、防爆合格证等。 ⒀电气设备紧固用螺栓、螺母、垫圈等应进行防腐处理,作供电用的螺栓、螺母应使用铜件或热镀锌件,同一部位紧固件规格一致,弹簧垫圈规格与螺栓直径相适应,螺母应上满丝,并露出1~3丝。 ⒁压盘式喇叭嘴紧固要均匀适中,不得偏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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