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分级授权制度

麻醉分级授权制度
麻醉分级授权制度

麻醉分级授权制度

1目的

实施麻醉分级授权管理,确保日常麻醉工作的安全。

2范围

适用于所有麻醉技术的分级管理

3要求

3.1麻醉分级

3.1.1根据卫生部下发《三级儿童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将我院麻醉分为四级

3.1.1.1四级麻醉

复杂心内直视手术的麻醉,严重内分泌疾患病人的麻醉,既往有心肌梗塞病人的麻醉,严重休克,严重脏器功能低下病人的麻醉。各种复杂手术及病情危重,诊断未明病人的麻醉。

3.1.1.2三级麻醉

心内直视手术的麻醉,心包切除术病人的麻醉,内分泌疾患病人的麻醉,病情严重病人的麻醉(心功能不全、冠心病、高血压及肝,肾功能低下等),控制性低血压麻醉,严重呼吸道梗阻病人的麻醉,肾脏移植手术的麻醉,复杂颅脑外科手术的麻醉,湿肺病人的麻醉,口腔颌面部疾病致气管插管困难以及需行肌皮瓣移植术的麻醉。小儿气管内异物取出术麻醉,控制性低温手术麻醉。新开展手术项目病人的麻醉。新生儿的麻醉。

3.1.1.3二级麻醉

常用的神经阻滞术,上胸段硬膜外脊神经阻滞,普通颅脑外科手术病人麻醉,胸科病人麻醉,支气管麻醉术。小儿颌面部较大手术的麻醉,经鼻气管内插管麻醉,心导管检查病人的麻醉,危重及病情复杂(失血性休克、严重肠梗阻)的急诊病人麻醉,气管内麻醉,唇裂手术的麻醉。小儿扁桃体、腺样体手术的麻醉,产科全麻。

3.1.1.4一级麻醉

低平面蛛网膜下腔脊神经阻滞,腰部硬膜外脊神经阻滞,下胸段硬膜外脊神经阻滞,小儿硬膜外麻醉,骶管阻滞,(小儿氯胺酮肌肉或静脉麻醉),小儿基础麻醉,病情较轻的简单手术、四肢手法复位病人的静脉麻醉,眼科手术的麻醉,其他常见耳鼻喉科小儿手术的麻醉,静吸复合麻醉术。

3.2人员资质

3.2.1实行麻醉主治医师负责制,取得麻醉主治医师资格人员才能独立承担麻醉;

3.2.2取得主治医师资格独立完成一、二级麻醉;

3.2.3取得主治医师资格三年以上的医师,可以根据情况

授予本亚专业三级麻醉;

3.2.4副主任医师独立完成一级、二级、三级麻醉;

3.2.5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专业组长完成一级、二级、三

级、四级麻醉。

3.3授权管理

3.3.1取得医师资格证并在我院注册的麻醉医师,通过相应职称考试后,由本人向科室麻醉资质评审小组提出申请,经考核合格后报医疗技术委员会审批备案,授予相应级别麻醉资质。

3.3.2妇产科组麻醉医师须在儿科麻醉医师带领下完成5例一级麻醉、10例二级麻醉后才能独立担任儿科麻醉;反之儿科医生也需同样情况才能担任妇产科麻醉。

3.3.3完成非本专业麻醉100例后的四年以上主治医师才能担任值班组长。授权一、二级麻醉医师在病情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授权三级麻醉医师的副主任医师麻醉范围不包括完成例数不超过10例的手术种类。

3.3.4未达到相应麻醉级别的医师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实施麻醉,由上级医师负责并签字

3.4再授权管理

每两年由科内麻醉质量管理小组进行评审考核,考核结果报医务部,如出现下列情况,则给予降级或取消麻醉资格的处理

A)麻醉质量平局分<90分;

B)两次中-重度大医疗缺陷

C)一次医疗事故

D)本人申请取消本级资格

4相关文件

《医师授权(再授权)管理制度》5附则

《麻醉分级目录》

《麻醉分级授权名单》

《麻醉分级授权备案表》

麻醉授权管理制度守则

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分级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 ASA级标准: I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II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功能处于代偿阶段; III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IV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失代偿阶段; V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患者生命。 2.特殊手术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手术麻醉,气管异物取出术麻醉,高龄手术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标准。 二、实施麻醉的基本条件 所有医疗机构在任何地点(包括手术室外麻醉),任何时间,对任何病人实施任何麻醉(包括各种神经阻滞)都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必须确保有一位麻醉医师(士)或麻醉护士始终在麻醉地点监测并记录被麻醉病人的基本生命功能和体征,有一位责任麻醉医师对该病人负责。一位责任麻醉医师一般同时最多负责3位病人的麻醉,急诊夜班时不得超过4位病人。 2、必须全程监测脉搏血氧饱和度、心电图和动脉血压; 3、手术室内每一个手术间必须有麻醉机和麻醉监护仪,手术室外麻醉每一位病人旁必须有麻醉机或简易呼吸器。 4、必须具备能通过面罩和气管插管给高流量氧气,并实施人工通气的条件。 5、必须有心肺复苏的条件(包括人员、仪器、用具和药品)。每个麻醉工作区域必须配备至少一台心脏除颤仪。 6、所有病人的手术或检查结束后,必须要在手术室、或麻醉苏醒室、或ICU观察至病人基本生命功能正常或恢复到术前水平,确认无残留麻醉危险后方能将病人送回病房交予其他科室的医护人员管理。 三、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年限等,规范麻醉与镇痛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麻醉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住院医师麻醉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麻醉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住院医师麻醉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麻醉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麻醉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麻醉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麻醉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关于麻醉医师资格分级

关于印发“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手术科室: 为加强医院麻醉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加强我院各级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同时,为加强麻醉操作权限化管理,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制定“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现一块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仔细学习,认真落实。 XXXX院 2019年10月19日 抄送各临床科室 附件: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 ASA分级标准: 第Ⅰ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目录(2011版)。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培训讲学

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及有创操作的安全和质量,加强我院各级医师的手术及有创操作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卫生部印发《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资料,经院质量管理委员会、院办公会研究制定本制度。 一、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 手术及有创操作指各种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介入治疗(以下统称手术)。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 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指普通常见的2人可完成的小手术,小面积清创缝合,如:单纯性修补术、体表良性肿瘤切除术、人流术、刮宫术及阑尾摘除术等。许多一类手术可在门诊手术室完成。 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指需3-4人共同完成的中等手术,如:胃大部分切除术、胆囊切除术、肺叶切除术、前列腺切除术、剖宫产术及子宫切除术等。二类手术应在住院部手术室完成。是住院治疗较多的一种类型。 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

大的各种手术。指疑难、重症手术和需 6-7人以上人员共同完成的大手术。 各种门脉高压症的分流术、肝叶切除术、恶性肿瘤根治术、各种颅类肿瘤切除术及巨大肿瘤切除术等属此类。 四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年以3内,或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历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上主治医师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手术分级和手术医师分级管理制度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手术分级和手术医师分级管理制度 一、手术分级 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 一级手术: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 二级手术: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 三级手术: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 四级手术: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 注:微创(腔镜)、介人手术根据其技术的复杂性分别列入各分类手术中。 二、手术医师分级 根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和临床工作经验,认定手术医师的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且执业地点在我院。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住院医师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硕士生毕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住院医师2年以上者。博士生从事临床工作1年以上。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内,或临床博士生毕业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上,或临床博士生毕业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怔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或博士后从事临床2年以上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 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一级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熟练开展二级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适当开展一些三级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掌握三级手术,有条件者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适当开展一些四级手术。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四级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况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10、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 管理制度与程序 一、麻醉患者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 级 ASA 分级标准: 第一级:患者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二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三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四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五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患者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标准。 二、麻醉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 2 年以上。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3 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 2 年以上。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 3 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 3 年以上。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 ASA 分级 1~2 级患者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 ASA 分级 2-3 级患者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低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展开 ASA 分级 2-3 级手术患者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庞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4、高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展开 ASA 分级 3-4 级手术患者的麻醉、三四级手术麻醉、熟练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患者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患者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控制性降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 可独立展开 ASA 分级 4~5 级患者的麻醉、四级手术的麻醉。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 指导下级医师操作疑难患者的麻醉及处置下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疑难患者诊治等。 7、主任医师 指导各级医师操作疑难患者的麻醉及处置各级医师麻醉操作意外、疑难患者诊治,展开新项目、极高风险手术麻醉等。

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为了确保手术及高风险有创操作的安全和质量,加强我院各级医师手术及有创操作管理,根据《医疗机构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手术分级:手术及有创操作系指各类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介入治疗(以下统称手术)。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 (一)甲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及各级科研项目。 (二)乙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三)丙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四)丁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取得相应资格,从事住院医师临床专业岗位三年以内):在上级医师的临场指导下可开展丁级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取得相应资格,从事住院医师临床专业岗位三年以上):在熟练掌握丁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的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丙级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取得相应资格,从事主治医师临床专业岗位

三年以内):在熟练掌握丙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的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乙级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取得相应资格,从事主治医师临床专业岗位三年以上):在开展乙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的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部分甲级手术。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取得相应资格,从事副主任医师临床专业岗位三年以内):在熟练掌握乙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的临场指导下可开展甲级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可开展甲级手术,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七)新调入聘任的各级医师独立开展手术前应有高一级的医师带教考核后参照上述原则核定权限。 (八)进修医师由科室根据其职称和实际能力经考核后参照上述原则确定手术权限并报医务科批准执行。 (九)邀请外院专家会诊手术,或本院医师应邀到外院会诊手术根据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暂行规定》执行。 资格准入手术:除符合上述要求外,手术主持者还必须是已获得专项手术准入资格者。 四、手术审批权限 (一)常规手术 1、丁级手术由主管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并签发手术通知单。 2、丙级手术由科主任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签发手术通知单。 3、乙级手术由科主任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 4、甲级手术,由科主任审批,由高年

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及程序

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及程序 为了确保麻醉质量和麻醉安全,加强我院各级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麻醉患者的分类 (一)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 Ⅰ级:患者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能代偿阶段; 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能处于失代偿阶段; V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患者的生命。 VI级:确证为脑死亡,其器官拟用于器官移植手术。 (二)特殊手术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颅内动脉瘤、巨大脑膜瘤、脑干、肾上腺、多发严重创伤、高位颈髓、器官移植、休克患者、高龄患者以及新生儿等手术的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心肺脑复苏以及高风险诊疗操作等技术。 (三)新技术、新项目以及科研手术 二、麻醉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以及从事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作年限,根据其考核成绩和实际临床操作技能对每一位医师进行分级授权。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权限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1~2级患者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及气管插管术等。

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 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医院分级管理办法》要求, 为了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医师职务承担的相关责任和医院相关规定,特制订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管理要求 1、科室主任根据规定审批参加手术的术者和助手名单;各科室要认真组织全科人员进行讨论, 各手术科室应严格执行各级医师手术范围的规定,根据科室各级人员技术状况,科学拟定各级人员手术范围. 如科内人员晋升及个人技术水平提高状况, 科室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定期调整其手术范围。(所称"手术范围",系指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的诊疗科目内开展的手术.) 2、科室应严格监督落实《各级医师手术范围》要求,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开展超出相应范围的手术治疗活动.。手术中根据病情需要扩大手术范围,可改变预定术式,需请示上级医师,按照医师分级手术范围规定进行手术。 3、若遇特殊情况(例如:急诊,病情不允许等),医师可超范围开展与其职,级不相称的手术如施行越级手术时,应及时报请科主任批准,上级医师给予指导或协助诊治。 4、不执行分级手术制度者要追究责任。实行病人选择医生制度时,只能选择医疗组(手术小组),不得违反分级手术制度。

5、除正在进行的手术外,上级医师不得未经查看病人病情、会诊,进行必要的术前讨论,以及办理必要的手术手续,而直接参加手术。 6、凡新开展的重大手术、危险性较大的五级手术、破坏性手术、特殊手术和病情危重而又必须进行的手术,除术前要认真进行全科讨论外,应由有经验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术者并报医务科和主管院长批准。家属和病人所属单位负责人不在场的抢救手术,也应履行上述报批手续。 二、手术分级与授权 (一)、手术分级:手术及有创操作系指各类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介入治疗(以下统称手术)。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 1、甲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及各级科研项目。 2、乙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3、丙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4、丁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二)、手术审批权限 1、常规手术 (1)丁级手术由主管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并签发手术通知单。 (2)丙级手术由科主任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签发手术通知单。 (3)乙级手术由科主任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

等级医院复审整理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

等级医院复审 关于印发“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的 通知 各手术科室: 为加强医院麻醉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加强我院各级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同时,为加强麻醉操作权限化管理,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制定“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现一块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仔细学习,认真落实。 二〇一二年九月七日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病情分级标准:I~V级 分级标准: 第Ⅰ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目录(2011版)。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4、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与镇痛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分级Ⅰ~Ⅱ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一二级手术(手术分级,下同)的麻醉,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开展分级Ⅱ~Ⅲ级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

手术分级管理及审批制度

酒泉市中医院 手术分级管理及审批制度 为了确保手术及高风险有创操作的安全和质量,规范各科室各级医师的手术及有创操作管理,明确各级医师手术操作权限,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临床技术应用管理办法》、《甘肃省医院手术分级及审批权限》、《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手术类别(2002年版)》等法律法规及卫生部、甘肃省卫生厅有关规章制度,并参照有关资料,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成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 负责制定和定期更新本单位的《手术权限目录》及《高风险性有创操作诊疗目录》,各级医师的授权、定期技能评价及资格变更,审定新技术的疗效、安全性、可行性等。办公室设在医务科。 二、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类 手术及有创操作系指各类开放性手术、微创(腔内)手术及介入治疗,以下统称“手术”。主要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对手术技术的要求及手术风险性,把手术分为: 1、Ⅰ类手术:手术过程简单、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风险较小的普通常见小手术及一般中等手术。 2、Ⅱ类手术:手术过程不复杂、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风险中等的各种中等手术。 3、Ⅲ类手术:手术过程较复杂、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风险较大的各种疑难重大手术。

4、Ⅳ类或特类手术:手术过程复杂、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风险大的各种手术,以及探索性(科研性)手术项目、新开展的三类及以上手术。 三、手术及有创操作的准入管理 (一)、本院对手术及高风险性有创操作的人员资质实施准入管理。手术权限的获得本院采取分级授权方式。 1、对手术医师开展Ⅲ类及以下等级的手术资质的考评与授权,由科主任负责,科主任应依托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做好手术分级管理工作,根据每位医师的临床实际工作能力,其受聘卫生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考评合格予以授权。 2、对开展Ⅳ类及以上手术等级的手术资质的考评与授权,由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考评,考评合格后予以授权。 3、第二类、第三类诊疗技术项目的人员资质要求按照卫生部、省卫生厅或相关行业要求执行。 4、各临床科室主任负责对本科室人员开展高风险有创操作的人员资质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予以授权。 5、护理部负责对护理人员开展高风险有创操作的人员资质进行培训、考 核,考核合格后予以授权。 6、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至少每三年应组织科室与专家对医师进行一次技术能力再评价与再授权,再授权是依实际能力提升而变,职称晋升变动不作为主要依据。 (二)、手术及有创操作人员资质权限考评依据 1、医师定期考核合格,符合医院《手术分级管理人员资质一览表》及《高

医院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汇编

平鲁区中医医院 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为了确保手术及高风险有创操作的安全和质量加强我院各级医师手术及有创操作管理;根据《医疗机构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手术分级:手术及有创操作系指各类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介入治疗(以下统称手术)。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 (一)甲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及各级科研项目。 (二)乙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三)丙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四)丁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取得相应资格,从事住院医师临床专业岗位三年以内):在上级医师的临场指导下可开展丁级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取得相应资格,从事住院医师临床专业岗位

三年以上):在熟练掌握丁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的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丙级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取得相应资格,从事主治医师临床专业岗位三年以内):在熟练掌握丙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的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乙级手术。 (四)高年资主治医师(取得相应资格,从事主治医师临床专业岗位三年以上)在开展乙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的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部分甲级手术。 (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取得相应资格,从事副主任医师临床专业岗位三年以内):在熟练掌握乙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的临场指导下可开展甲级手术。 (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可开展甲级手术,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七)新调入聘任的各级医师独立开展手术前应有高一级的医师带教考核后参照上述原则核定权限。 (八)进修医师由科室根据其职称和实际能力经考核后参照上述原则确定手术权限并报医务科批准执行。 (九)邀请外院专家会诊手术,或本院医师应邀到外院会诊手术根据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暂行规定》执行。资格准入手术:除符合上述

麻醉科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

任县医院关于印发“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与 再授权管理制度”的 通知 手术室: 为加强医院麻醉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加强我院各级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同时,为加强麻醉操作权限化管理,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制定“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现一块印发给你们,请科室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仔细学习,认真落实。 医务科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日. 任县医院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 ASA分级标准: 第Ⅰ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第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脊髓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目录(2011版)。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住院医师1.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麻醉医师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麻醉医师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麻醉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加强我院各级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 ASA分级标准: 第Ⅰ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第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第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第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第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目录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任务者。

关于手术分级授权的通知

关于对全院手术医师进行手术分级授权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 根据《医疗技术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和《手术分级制度》的要求,为规范我院医疗技术的管理,我院对全院医师手术分级进行清理、重新授权,医生医院决定对全院手术医师进行手术分级进行授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手术分级的标准。 1、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2、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3、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4、四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二、各级医师手术的权限范围。 住院医师:可实施一级手术。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内(含3年),可实施一级手术。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工作3年以上,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可在上级医师亲临指导下逐步实施难度和风险较小的二级手术。

主治医师:可实施一、二级手术。 1、低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内(含3年),可实施二级手术。 2、高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上,在熟练掌握二级手术的基础上,可在上级医师亲临指导下逐步实施难度和风险较小的三级手术。 副主任医师:可实施一、二、三级手术。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含3年),可实施三级手术。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者,在熟练掌握三级手术的基础上,可在上级医师亲临指导下实施难度和风险较小的四级手术、新技术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 主任医师:可实施四级手术、新技术手术及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手术。 注:对资格准入手术,除必须符合上述规定外,手术主持人还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手术的准入资格者 三、科室初步授权:科室管理小组根据本科室新制定的“手术分级目录”,结合每位医师的考试考核的成绩、业务技术职称、工作年限、实际工作能力、医师定期考核、医疗安全事件和不良事件等综合情况对每位医师的手术权限进行初步授权。特别是各分院必须根据实际开展手术项目及医师实际能力严把授权关。

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试行)

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 为了确保手术及有创操作安全和质量,加强我院各级医师的手术及有创操作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手术分级 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 (一)一级手术是指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 (二)二级手术是指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 (三)三级手术是指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 (四)四级手术是指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微创(腔内)手术根据其技术的复杂性分别列入各分类手术中。 二、手术医师分级 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依据本科室医疗人员其受聘卫生技术资格、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技术能力、专业特长等,授予相应的手术权限。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下,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有博士后学历、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 (四)主任医师:从事主任医师岗位者。 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 (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主持一级手术。 (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开展二级手术。 (三)低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开展三级手术。 (四)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开展四级手术。 (五)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必须是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第一类医疗技术,并按照我院《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准入管理)及科研项目手术。 (六)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以及新技术、新项目手术、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 (七)对资格准入手术,除必须符合上述规定外,手术主持人还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手术的准入资格者。(资格准入手术是指按照市级以上(含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需要专项手术资格认证或授权的手术) 四、手术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施行的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情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权限。 (一)常规手术 1、四级手术:科主任主持进行术前讨论,须填写《手术审批单》,签署意见后报医疗部审核,分管副院长审批,医疗部备案。由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 2、三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师签发手术通知单。 3、二级手术:科主任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报批手术通知单。 4、一级手术:科主任审批,低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报批手术通知单。 各级医师在实施手术过程中遇到未预测的特殊情况,需施行的手术超出自己的手术权限时,应立即口头上报请示,由具备实施手术的相应级别的医师主持手术;紧急抢救生命的手术,按照

2018年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修订版)

山东良庄矿业有限公司医院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修订版)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Ⅰ~Ⅴ级。 ASA分级标准: Ⅰ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 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 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 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 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展开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标准。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页脚内容1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三、各级医师麻醉与镇痛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1~2级病人的麻醉如神经阻滞麻醉、低位椎管内麻醉及部分全麻,气管插管术等。 2、高年资住院医师 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展开ASA分级2-3级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熟悉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低年资主治医师 可独立展开ASA分级2-3级手术病人的麻醉、二三级手术麻醉、初步掌握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庞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轮转疼痛门诊。 4、高年资主治医师 页脚内容2

授权管理制度,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授权管理制度,手术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授权管理制度 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技术授权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国家卫计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范围:适用于我院开展的各类医疗技术的授权。 二、授权准入与审批流程: 1.医院技术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开展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的人员进行资格管理;医务科负责对需要资质授权的医疗技术的人员进行管理;各相关科室负责对申请科室进行资质准入管理的医疗技术的人员进行资质准入管理。 2.授权准入条件: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应持有相应资质上岗证的各类技术,我院医护人员需取得相应的准入资质后方可独立开展该技术,并符合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应管理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未规定的其他准入要求应为在我院有执业资格的医师和精神科注册护士,以及有相应毕业学历和职称的检验、特检、放射等专业技术人员。 3.授权时间: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对新分配职工及新聘职称职工的医疗技术进行授权审批,每两年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技术权限审核及再授权。

4.具体审批流程: (一)医院技术委员会授权、医务科管理的高风险诊疗技术。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的授权:对开展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的医师、麻醉师的授权按照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资格授权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授权和管理。 (二)医务科授权管理的医疗技术 ①临床医师处方权、麻醉医师处方权及抗菌药物处方权授权:取得执业资格的医师→经过相关培训并考核合格→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相应的处方权申请审核表经科主任审核签字交人事科→人事科审核后交医务科→医务科审批并授权 ②麻醉药品处方权授权:精神科执业医师且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过相关培训并考核合格→个人提出申请,填写相应的处方权申请审核表经科主任审核签字交人事科→人事科审核后交医务科→医务科审批并授权 ③心理治疗门诊专业人员资质授权:精神科执业医师且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国家卫计委专业资格证书初级心理治疗师以上职称的人员→接受规范化的心理治疗培训,并考核合格→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心理治疗权限申请表经科主任审核签字交人事科→人事科审核后交医务科→医务科审批并授权。 ④心理测验技术操作及结果报告出具权限:从事精神科相关工作的人员,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取得应用心理学专业以上学士以上学位→经过心理测验技术操作的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个人提出申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程序各种手术麻醉授权申请表考核表

绥阳县人民医院关于印发“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与再授权管理制度”的通知 麻醉科手术室:为加强医院麻醉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加强我院各级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我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同时,为加强麻醉操作权限化管理,对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实施动态化管理,制定“麻醉医师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制度及程序”,现一块印发给你们,请科室负责人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仔细学习,认真落实。 医务科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1 / 16 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 级 ASA分级标准:第Ⅰ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第Ⅱ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第Ⅲ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第Ⅳ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第Ⅴ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开展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目录(2011 版)。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 年以内,或获得硕士 2 / 16 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 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 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 年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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