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三包规定

农业机械三包规定
农业机械三包规定

农机三包法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机使用与维修岗位培训材料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一条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明确农业机械产品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有关法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给农民的农业机械产品适用本规定。未列入附件的农业机械产品,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产品三包责任。

第三条农业机械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应当向农民承担的三包责任和义务。本规定所称销售者是指产品的销售者。本规定所称生产者是指产品的生产者、供货者。产品的进口者视为生产者。本规定所称农民包括农民个人、农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民联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四条本规定是履行三包规定的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制定严于本规定的三包实施细则。

第五条销售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不能保证实施本规定的,不得销售产品;

(二) 认真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三) 不准销售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产品以及假冒伪

劣产品;

(四) 保持销售的产品的质量;

(五) 产品售出时,应当开箱检验或者向农民当面交验、

试机(车);提供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发货票、三包凭证、

产品合格证及产品使用说明书;介绍产品三包方式、修理者

地址和联系方法;介绍产品使用、维护、保养注意事项;按装

箱单向农民清交随机(车)工具、附件、备件,并让农民对所

购产品的外观质量进行检验;

(六) 农忙季节应当有及时排除主要产品故障的措施; 妥善处理农民的查询、投诉。

第六条修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承担三包有效期内的免费修理业务,承担有关收

费修理业务;

(二) 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

术要求和质量要求不符的零配件,认真作好维修记录,记录

修理前故障和修理后的产品质量状况;

(三) 向农民当面交验修理后的产品及维修记录,并试

机(车);

(四)按照修理合同的约定,保证修理费用和修理配件用

于三包修理;

(五) 接受销售者、生产者的监督、检查;

(六) 保持常用维修配件的合理储备,确保维修工作的

正常进行,避免因缺少零配件而延误维修时间;

(七) 农忙季节应当有及时排除产品故障的能力和措施;

(八) 积极开展上门修理和电话咨询服务,妥善处理农民的

投诉和修理质量的查询。

第七条生产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产品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十四条规定的要求:

1. 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有保障

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

符合该标准;

2. 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

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3. 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

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二)产品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

凭证和有关技术文件;产品使用说明书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规

定的要求编写;

(三) 整机应当按照装箱单装齐随机(车)工具、附件、备件;产品包装和防锈处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运输部门的要求,切实起到保护产品的作用;

(四) 在产品销售地区设立维修网点,负责指导处理重大疑难质量问题;

(五) 按照修理合同的约定,向修理者提供产品技术资料、合理数量的修理配件、修理费用,并负责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

(六) 保证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修理配件;协助销售者开展三包工作;

(八) 农忙季节有及时处理各种主要农业机械故障的手段和措施;

(九) 妥善处理农民的直接或者间接查询,并提供服务。

第八条产品的三包有效期包括整机三包有效期和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燃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农用运输车的三包有效期应当不少于附件2的规定。其他产品的三包有效期不得少于1年。产品三包凭证应当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内燃机编号、产品编号;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电话、邮政编码;修理者名称、地址、电话、邮政编码;整机三包有效期、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修理记录。修理记录应

当包括送修时间、交货时间、送修故障、修理情况记录、换退货证明等项目。

第九条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货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承担三包业务的修理者修理占用和无维修配件待修的时间。

第十条三包有效期内,产品出现故障,农民凭发货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更换、退货。对于转手购买且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产品,农民凭该产品的原发货票及三包凭证继续享有三包权利。丢失三包凭证和发货票,但能证明其所购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仍应当享有三包权利。

第十一条三包有效期内,产品出现故障,由三包凭证上指定的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就近未设指定修理单位的,修理及运输等问题由销售者负责解决,费用由销售者承担。具体事宜由农民与销售者双方商定。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明确的正常维护、保养、调整、检修等,不属三包修理的范围。

第十二条三包有效期内产品发生故障,修理者应当自送修之日起40日内排除故障,并保证正常使用。因修理造成产品损坏的,修理者负责为农民赔偿产品本身的损失,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第十三条三包有效期内送修的产品。自送修之日起超过4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如实记载;销售者应

当凭此据免费为农民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修理者追偿。

第十四条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安全性能故障或者使用性能故障,农民可以选择换货或者修理,销售者应当按照农民的要求负责换货或者修理。产品的安全性能故障和使用性能故障以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依据,没有国家、行业标准的,以产品的企业标准为依据。

第十五条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内燃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以及对三包故障有特殊要求的其他产品,因附件3所列同一故障,修理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由修理者负责更换总成或者部件。更换总成或者部件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农民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整机三包有效期内,上款所列产品以外的产品,因同一安全性能或者同一使用性能故障,累计处理两次后不能正常使用的,由修理者负责更换总成或者部件。更换总成或者部件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农民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内燃机单机作为商品出售给农民的,计为整机;作为农业机械配套动力的,计为总成。

第十六条内燃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换货后15日内发生附件3所列故障,农民可以要求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为农民免费退货。内燃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农用运输车以外的产品,换货后15日内发生安全性能故障和使用性能故障的,农民可以要求退货,销售者应当负责为农民免费退货。

第十七条换货时,凡属残次品,不合格品或者修理过的产品,均不得提供给农民。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货票背面加盖更换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

第十八条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或者因换货后仍达不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规定的性能要求以及明示的性能要求,农民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免费退货。

第十九条整机三包有效期内,联合收割机、拖拉机、播种机、插秧机等产品在农忙季节出现故障,在服务网点范围内属易修理的故障,修理者应当于2日内予以排除,属不易修理的故障,应当于5日内予以排除。在服务网点范围外的,农忙季节出现的故障修理由销售者负责,在售出时与农民商定。国家提倡产品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开展农忙现场三包服务。

第二十条对应当进行三包的大件产品,销售者应当负责运输或者提供合理的运输费用,然后依法向生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二十一条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内发生故障,更换后的主要部件的三包有效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第二十二条三包有效期内,对于农民的三包要求,销售者应当自接到要求之日起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超过7日未作答复,或者未按答复意见处理,或者处理不符合本规定的,农民可依据本规定自行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通讯费、运输费、1至2人车船费和住宿费、修理费、更换零部件费)由销售者承担。

第二十三条对下列情况不实行三包,但应实行合理的收费修理:

农业机械产品是国家强制“三包”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实行免费修理、更换、退货(简称“三包”)。根据《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实行“三包”,但应实行合理的收费修理:

(一)因使用、维护、保养不当造成的早期磨损和故障;如农民购机后在运输途中因装卸不善造成的损坏、使用条件超出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范围、超速超负荷使用、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磨合运转、检修、调整、紧固,内燃机匹配不合理、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油料等;

(二)因自行改装、自行调整、拆卸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不允许自行调整、拆卸的部位和零部件造成的故障。

(三)无“三包”凭证和有效发货票,又不能证明其所购产品属

“三包”有效期内的产品;

(四)“三包”凭证或者发货票上的产品规格型号与要求“三包”的产品规格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

(五)发生故障后,未保持损坏原状,或者未征得销售者、修理者同意,自行处置导致故障原因无法做出技术鉴定的;“三包”有效期内,对于农民的“三包”要求,销售者应当自接到要求之日起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超过7日未作答复,或者未按答复意见处理,或者处理不符合本规定的,农民可根据农机“三包”规定自行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通讯费、运输费、1-2人车船费和住宿费,修理费、更换零部件费)由销售者承担。

(六)因驾驶人员、操作人员未经依法培训取得驾驶、操作证书而上机操作所造成的故障;

(七)因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等人力所无法抗拒的力量)造成损坏的。

消费者协会提醒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必须依照规定经过驾驶、操作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驾驶、操作证书后,方可从事农业机械的操作和使用。即使是在“三包”有效期内造成的产品故障,也不实行“三包”。

门前三包责任书范本

门前三包责任书范本 篇一:单位门前三包责任书 1.为了加强斗湖堤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为市民创造清洁、舒适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根据县创卫办的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特与社区签订本责任书。 2.凡在本机关辖区内个体工商户、居民住户等(以下简称责任单位),均适用本责任书。 3.我单位门前“三包”工作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落实,由县创卫办、斗湖堤镇人民政府及社区负责指导、监督。 4.我单位门前“三包”的范围是机关院内沿街、沿路人行道以及该人行道段内的地面和建筑立面。门前“三包”的内容为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其标准是: (一)包卫生: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地面清洁及绿化带,树垃级杂物的清理,卫生责任内地面安全大于净整洁,即无烟头、无果皮、无纸屑、无污水、市政公用设施及建筑物立面,厨窗等干净整洁,无乱贴乱画。 (二)包绿化: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的树木、花坛、草坪和绿化设施的卫生维护等,做到绿化设施完好美观,绿化带内无杂物,无践踏损坏。 (三)包秩序:制止在门前卫生责任区内晾晒衣物,乱摆摊点,堆放杂物,店外经营,乱停乱放;保证人行道畅通,无影响市容环境秩

序的现象。 5.本机关门前“三包”工作直接责任人是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责任区内的“三包”管理工作,接受社区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考核。 6.社区及县创卫办应加强对门前“三包”工作的管理,定期检查或随时抽查、督促门前“三包”工作责任的落实。 7.社区对门前“三包”工作管理考核,其结果由县创卫办按县政府有关规定施行。 单位(盖章):社区: 20XX年7月日门前三包责任书范本篇二: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 为加强商街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特制定本责任书:门前三包责任范围:横向为沿街房屋,建筑物总长,纵向为建筑物(包括围墙)墙基至道路的路沿石,无路沿石,以道路边沿为界。 一、包卫生:对本责任区进行清扫,做到每天门前无垃圾、污物堆放,地面要全天干净整洁,即无烟头,无果皮,无纸屑,塑料袋,无污水、积雪。临街商铺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并倒入指定垃圾箱内,不得将垃圾堆放(扫入)道路旁。 二、包设施: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的路面、路灯、供水排水管道、树木、绿篱、花坛、草坪和设施的卫生维护等,制止攀折树木、依树搭棚拉线、践踏草坪、损坏树木和设施及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农机管理制度规范

农机管理制度规范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丹青农业农机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县(含县)以上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考验合格,领取驾驶、操作证后,方可驾驶,操作证件签注相符的农业机械。 2、驾驶各种类型的拖拉机、粪肥播撒罐车,农机运输车及固粪播撒车的人员,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驾驶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3、不准酒后驾驶、操作。 4、机车起动前按技术要求检查、保养,达到要求方可起动。 5、拖拉机发动机起动前,必须将变速杆置于空档位置,动力输出装置处于分离状态。 6、农业机械发动机及座机起动后必须空转预热,达到规定的水温和油温,待运转正常后,方可起步或作业。 7、起步或接合动力前,必须环顾四周,发出信号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 8、起步或传递动力时,离合器要迅速分离彻底,结合要平稳,逐步加大油门,不准猛抬离合器的踏板起步。 9、驾驶室不准超员驾驶乘座,不准放置有碍安全操作的物品。 10、拖拉机挂接农具时,挂接人员不准站在农具挂接点前方,必须在停稳后挂接农具,并应插好安全销。

11、拖拉机挂接农具时,驾驶员必须低速小油门,脚不准离开离合器踏板,听从挂接人员指挥,悬挂的农机具挂后要检查升降是否灵活。 12、拖拉机运输车倒车时,驾驶人员必须鸣号、嘹望,确认后方可低速倒车。 13、农具手须坐、站在规定的操作位置上,其他位置不准坐、站人,悬挂式农具升降时,不准坐和站人,农具升起后不准在其下面清除泥土、杂草或保养、调整排除故障。 14、农具作业时,不准用手、脚或用工具清除农具上的泥土、杂草,不准在作业中保养、调整和排除农具故障,需要时必须停车或切断动力后进行。 15、拖拉机与农具挂接后,应插好安全销,调整限位链,下拉杆后端的横向摆动不得过大。 16、起步要平稳,转弯时须减速,不准操作过猛。 17、地头转弯或过沟坎时,应将农机具升到最高位置。 18、升起农具排除故障或更换零件时,必须支撑牢靠,农具不准悬挂停放。 19、牵引装置安全销折断后,不准用其它的物品如钢筋代替。 20、排除故障后,起动或结合动力前须得到排除故障人员的通知并清点人数。

农机三包规定(新)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10年3月1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26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农业机械产品用户的合法权益,提高农业机械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明确农业机械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为三包)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农业机械产品(以下称农机产品),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国境从事农机产品的生产、销售、修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农机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 销售者承担三包责任,换货或退货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的,可以依法向生产者追偿。 在三包有效期,因修理者的过错造成他人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和代理修理合同承担责任。 第五条本规定是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向农机用户承担农机产品三包责任的基本要求。国家鼓励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做出更有利于维护农机用户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责任承诺。 销售者与农机用户另有约定的,销售者的三包责任依照约定执行,但约定不得免除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六条国务院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工业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划。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围按照本规定的要求,根据生产者的三包凭证样本、产品使用说明书以及农机用户投诉等,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对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的三包承诺、农机用户集中反映的农机产品质量问题和服务质量问题向社会进行公布,督促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改进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生产者的义务 第七条生产者应当建立农机产品出厂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未经检验合格的农机产品,不得销售。 依法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或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农机产品,应当获得生产许可证证书或认证证书并施加生产许可证标志或认证标志。 第八条农机产品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三包凭证等随机文件: (一)产品使用说明书应当按照农业机械使用说明书编写规则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编写,并应列出该机中易损件的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所具有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未列入国家标准的,其适用围、技术性能指标、工作条件、工作环境、安全操作要求、警示标志或说明应当在使用说明书中明确; (二)有关工具、附件、备件等随附物品的清单; (三)农机产品三包凭证应当包括以下容:产品品牌、型号规格、生产日期、购买日期、产品编号,生产者的名称、联系地址和,已经指定销

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范本精选

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范本精选 引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怎么写?下面为大家带来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范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范文一: 为加强校园周边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特制定本责任书: 门前三包责任范围:横向为沿街房屋,建筑物总长,纵向为建筑物(包括围墙)墙基至道路边田内1米。 一、包卫生:对本责任区进行清扫,做到每天门前无垃圾、污物堆放,地面要全天干净整洁,即无烟头,无果皮,无纸屑,塑料袋,无污水。临街商店每家备一个垃圾桶,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将垃圾堆放(扫入)道路旁。 二、包保洁: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的道路保洁,制止学生乱扔的行为,对学生乱扔的垃圾进行清扫,从临街至田边。 三、包秩序:维护门前或周围的环境;制止乱堆乱放、摆设摊点。临街商店不倚门设摊,占道经营,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牌匾。 四、xx学校将对门前卫生三包进行检查,对责任人不履行门前卫生三包义务的,学校将采取相关措施,将上报于相关部门进行清理。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责任人和xx学各持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商铺门前三包责任书范文二: 为加强商街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特制定本责任书:

门前三包责任范围:横向为沿街房屋,建筑物总长,纵向为建筑物(包括围墙)墙基至道路的路沿石,无路沿石,以道路边沿为界。 一、包卫生:对本责任区进行清扫,做到每天门前无垃圾、污物堆放,地面要全天干净整洁,即无烟头,无果皮,无纸屑,塑料袋,无污水、积雪。临街商铺产生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并倒入指定垃圾箱内,不得将垃圾堆放(扫入)道路旁。 二、包设施:负责门前卫生责任区内的路面、路灯、供水排水管道、树木、绿篱、花坛、草坪和设施的卫生维护等,制止攀折树木、依树搭棚拉线、践踏草坪、损坏树木和设施及擅自占用绿地等行为。 三、包秩序:维护门前或周围的环境;制止乱堆乱放、摆设摊点、乱停车辆、乱搭乱建、乱贴乱挂广告标语,制止和及时清牛皮等非法广告及其他违法行为。临街商铺不倚门设摊,占道经营,不乱吊挂商品、乱竖乱挂牌匾。 四、天岳恒商业部将对门前卫生三包进行定期检查,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不履行门前卫生三包义务的,经查实,物业责令商户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责任人和天岳恒商业部各持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内容仅供参考

农机三包法

“农机三包法”全文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一条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明确农业机械产品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有关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给农民的农业机械产品(见附件1)适用本规定。 未列入附件1的农业机械产品,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产品三包责任。 第三条农业机械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 销售者与生产者、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应当向农民承担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本规定所称销售者是指产品的销售者。 本规定所称生产者是指产品的生产者、供货者。产品的进口者视为生产者。

本规定所称农民包括农民个人、农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民联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四条本规定是履行三包规定的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制定严于本规定的三包实施细则。 第五条销售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不能保证实施本规定的,不得销售产品; (二)认真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三)不准销售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产品以及假冒伪劣产品; (四)保持销售的产品的质量; (五)产品售出时,应当开箱检验或者向农民当面交验、试机(车);提供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发货票、三包凭证、产品合格证及产品使用说明书;介绍产品三包方式、修理者地址和联系方法;介绍产品使用、维护、保养注意事项;按装箱单向农民清交随机(车)工具、附件、备件,并让农民对所购产品的外观质量进行检验; (六)农忙季节应当有及时排除主要产品故障的措施; (七)妥善处理农民的查询、投诉。 第六条修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承担三包有效期内的免费修理业务,承担有关收费修理业务;

门前三包责任书

门前三包职责书(一): 门前三包职责书 为推动我社区区域内的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治理,塑造陈家湾社区新形象,营造良好的人文、生活、投资环境氛围,共同反陈家湾社区建成干净、整洁、有序的和谐社区,特制定本职责书: 一、职责范围 社区辖区所有居民户、经营户、企业房前,屋后的街道、空地。 二、职责要求 (一)包卫生:持续窗、墙体、门柱光洁,无牛皮癣。持续职责区内地面平整、排水通畅、垃圾入桶、入池。餐饮店、夜宵店摊点务必设置潲水桶、垃圾桶。不得有乱倒建筑垃圾等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二)包绿化:负责看护职责区内行道树、花圃等社区园林绿化设施,不在苗圃区倾倒垃圾,种菜等,不在树木上绑绳搭线,晾晒衣物,及其他损害绿化的行为。 (三)包秩序:即保证不在职责区内乱搭乱建,乱摆摊点,占道经营。无乱停乱放车辆,人行道上各类车辆前轮统一向路沿石。门店招牌按要求设置,不乱置有碍观瞻的物品。 三、处罚措施 (一)对未履行清扫、保洁职责的,由城管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 (二)对店外经营、店外堆物、悬挂有碍观瞻物品的,由城管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对损坏各类环境卫生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由城管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恢复原状。 (四)对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的,由城管和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搬清。 管理方(签章):职责方(签章): 职责方代表: 门前三包职责书(二): 为建设优美、整治、礼貌、有序的城市,切实加强对城市市容卫生的管理,提高城市长效管理水平,根据《北海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职责制管理办法》之规定,本着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方针,现由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如下职责书: 一、乙方职责

农机维护管理办法1

xx基地单元 烟农综合服务专业合作社农机维护管理办法 为更好服务与xx基地单元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加强农机设备的管理维护,实现农机操作人员标准化生产,现制定如下农机维护管理办法。 一、农机管理人员 农机操作人员包括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机耕服务队队长。管理人员实行以岗定则;机耕服务队队长为负责主体,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监督。 二、农机工人监督 农机工人包括农机驾驶人员、维修人员和农机场管理人员,主要体现在各类操作规程的履行上。 ㈠凡参加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熟悉有关农业机械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㈡农机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各种机械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㈢农机作业完成之后,必须予以清理,摆放整齐。 三、机械保养 ㈠切实贯彻执行“养重于修,防重于治”的方针,保养全部按时、按号、按项、按技术要求进行。 ㈡动力机械的保养,实行队长签发验收单制,即动力机械到保养时,合作社通知和农机工人保养,保养后,由队长验收,合格的签发验收单,农机工人凭验收单予以报销。保养人要认真填

写《保养手册》,准确、全面、及时。 ㈢极具田间作业期间机耕队队长要及时、督促、检查、验收机具的保养。机耕服务队队长要合理安排充足的保养时间。 ㈣对于农机具的保养,每年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和抽查。 ㈤通过认真严格的技术保养,确保农机具处于正常状态,不合格者,机耕队队长有权使其不参加作业。 ㈥服务队每年对所有农机具进行保养至少两次。 ㈦因保养不周而造成的机具事故,追究当班人(农机工人)的认为责任,根据事故情节和损失大小,给予经济上或者扣除相应的工资处罚。 四、机械修理 ㈠严格执行保养的管理制度,按要求和技术标准对机具进行技术保养和维护。 ㈡掌握每台车的工作量和技术状况,参加农机具的保养和故障排除。 ㈢保管和使用好现有的维修设备及专用工具。 ㈣认真执行保养工艺规程,对每次技术保养和故障排除要进行记录。 ㈤修理工要做好维修工具维护工作,保持保养间整洁、完好。热情为车组服务。 ㈥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农业机械三包规定

农机三包法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机使用与维修岗位培训材料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一条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明确农业机械产品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有关法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给农民的农业机械产品适用本规定。未列入附件的农业机械产品,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产品三包责任。 第三条农业机械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应当向农民承担的三包责任和义务。本规定所称销售者是指产品的销售者。本规定所称生产者是指产品的生产者、供货者。产品的进口者视为生产者。本规定所称农民包括农民个人、农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民联户和直接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四条本规定是履行三包规定的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制定严于本规定的三包实施细则。

第五条销售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不能保证实施本规定的,不得销售产品; (二) 认真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三) 不准销售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产品以及假冒伪 劣产品; (四) 保持销售的产品的质量; (五) 产品售出时,应当开箱检验或者向农民当面交验、 试机(车);提供财政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发货票、三包凭证、 产品合格证及产品使用说明书;介绍产品三包方式、修理者 地址和联系方法;介绍产品使用、维护、保养注意事项;按装 箱单向农民清交随机(车)工具、附件、备件,并让农民对所 购产品的外观质量进行检验; (六) 农忙季节应当有及时排除主要产品故障的措施; 妥善处理农民的查询、投诉。 第六条修理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承担三包有效期内的免费修理业务,承担有关收 费修理业务; (二) 维护销售者、生产者的信誉,不得使用与产品技 术要求和质量要求不符的零配件,认真作好维修记录,记录 修理前故障和修理后的产品质量状况; (三) 向农民当面交验修理后的产品及维修记录,并试 机(车);

农机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洪湖市先峰农机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经理事会提议,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制定财务制度如下: 第一条:本社用于服务的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一)成员会费 (二)在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三)政府资助 (四)贷款 (五)存款利息 (六)其它正当收入 第二条:本合作社按照国家规定收取会费。 第三条:本合作社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四条:本合作社接受的政府资助或社会捐赠均按收时的现值如帐,作为本组织的共有资产,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予以公布。 第五条:本组织必须根据国家财务规定帐目,配备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条:开支审批权限,一千元以下有理事长审批,一千元以上有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一万元以上须有成员大会讨论通

过。 第七条:每半年向成员大会公布收支情况,接受成员监督。 第八条:对模范成员的物质奖励,其金额计入服务成本。 第九条:本组织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或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本组织实行独立核算并作为产权单位,使成员享有监督权、受益权。

洪湖市先峰农机专业合作社议事制度 一、议事程序 凡需要商议、决定的事项,先由各成员提出初步意见,由负责人如集全体成员商议。 二、议事原则 议事应遵循有利于发展的原则进行,各成员应积极表意见和建议,凡经全体成员或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决定通过的事项必须严格遵循执行。 三、议事范围 1、新添置购买农机具事宜。 2、讨论作业路线事宜。 3、商议维修、更换、购买零部件事宜。 4、油料储备事宜。 5、农机具的淘汰、报废事宜。 6、讨论决定新入社人员、退出人员和负责人更换事宜。 7、需要商议的其它事宜。

农机三包责任规定

农机三包责任规定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令第126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已经2009年9月2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1998年3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内贸易部、机械工业部、农业部发布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国经贸质[1998]123号,同时废止。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王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王旭东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三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农业机械产品用户的合法权益,提高农业机械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明确农业机械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为三包,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农业机械产品,以下称农机产品,,是指 用于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机产品的生产、销售、修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农机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承担三包责任,换货或退货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的,可以依法向生产者追偿。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修理者的过错造成他人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和代理修理合同承担责任。 第五条本规定是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向农机用户承担农机产品三包责任的基本要求。国家鼓励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做出更有利于维护农机用户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责任承诺。销售者与农机用户另有约定的,销售者的三包责任依照约定执行,但约定不得免除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六条国务院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工业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划。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本规定的要求,根据生产者的三包凭证样本、产品使用说明书以及农机用户投诉等,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对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的三包承诺、农机用户集中反映的农机产品质量问题和服务质量问题向社会进行公布,督促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改进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生产者的义务 第七条生产者应当建立农机产品出厂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未经检验合格的农机产品,不得销售。依法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或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农机产品,应当获得生产许可证证书或认证证书并施加生产许可证标志或认证标志。 第八条农机产品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三包凭证等随机文件,,一,产品使用说明书应当按照农业机械使用说明书编写规则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编写,并应列出该机中易损件的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所具有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未列入国家标准的,其适用范围、技术性能指标、工作条件、工作环境、安全操作要求、警示标志或说明应当在使用说明书中明确, ,二,有关工具、附件、备件等随附物品的清单,,三,农机产品三包凭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门前三包责任书

门前三包责任书 门前三包责任书 为加强都市治理,美化人居环境,依照国务院《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治理条例》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民日常行为的通告》(市政发[20XX]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一)沿街两侧的门前三包范围:宽度为从各自门前墙基至人行道路沿石(无人行道路沿石的至门前3米),长度为至毗邻单位(无毗邻单位的外延3米)。 (二)市场的门前三包范围为:自市场口左右各15米至人行道路沿石。 (三)机关单位、住宅小区的门前三包范围为:机关单位、小区周边围墙至人行道路沿石(或者小区围墙外3米以内)。 (四)施工场地的门前三包范围为:整个施工现场围栏至人行道路沿石。 二、责任内容 (一)包环境卫生:负责门前责任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责任门店(单位)内设置有垃圾收集设施,并自觉将垃圾倒入环卫作业保洁车内或附近的垃圾中转站,做到门店(单位)内垃圾不外扫、不乱堆、不乱扔;污水不乱泼、不乱倒;餐饮行业油烟排放不超过环保规定标准。同时,劝阻他人在责任区内乱倒垃圾、乱扔废物等损害环境卫生行为。 (二)包绿化美化:责任人自觉维护责任区内的花草树木及绿化美化设施,并制止他人破坏绿化美化及其它市政设施行为。 (三)包市容秩序:责任门店要严格做到归店经营(以门坎或卷闸门为准),不得占道加工、经营、作业、堆物,不得乱牵乱挂、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不违章停放车辆,及时清除责任区内的牛皮癣,同时,劝阻他人在门前摆摊设点、违章停车等阻碍市容秩序行为。 三、责任要求 (一)责任门店(单位)应自觉同意治理、监督、检查。对违反门前三包的行为,应及时劝阻或举报(市都市治理行政执法局:XX319)。 (二)对不承担门前三包义务的责任单位、门店连续两次抽查为不合格的,由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和工商行政治理部门责令整改,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不维护正常秩序的,每次罚款50元;对损毁绿化树木的,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不按规定倾倒、抛洒、堆放垃圾的,责令限期改正,每次处100元罚款。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监督管理办法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监督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国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切实做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供应,规范经销商管理,保障购机者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制定的《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和财政部、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销商是指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的供货企业(包括从事直销业务的生产企业),本办法适用于对经销商从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管理。 第三条农业部负责提出对全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兵团、农垦)农机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本省域内补贴产品经销商的公布、监管及处罚。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应当明确责任,加强协调,密切配合。 第四条经销商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守法经营,诚信服务,且具备从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销售必要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监督管理应遵循便民利民、保证质量、优质服务、动态管理、违规必究的原则,确保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 第二章经销商的资质条件 第六条经销商的资质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营销范围包括农业机械产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净资产不低于50万元; (三)具有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经营场所和必要的零配件库,仓储场地面积

门前三包责任书样本

门前三包责任书样本 门前三包是指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那么大家对门前三包责任书样本又了解吗?小编为你整理了一些门前三包责任书的范文,希望你喜欢。 门前三包责任书样本篇一 甲方:xxx村民委员会 乙方: 为推动我村村容村貌、美化、亮化和环境卫生的有序发展,塑造xxx新形象,营造良好的旅游、观光、投资环境氛围,让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容与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xxx村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卫生文明村,甲乙双方就农村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有关责任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乙方必须切实、认真履行好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 (一)包卫生:即无垃圾污物,无果皮纸屑,无乱贴乱画,保持地面平整,排水通畅。不得从事有碍村容环境和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

(二)包绿化:即包培植门前绿化和保护门前行道树,保护管理好门前公共设施,禁止损坏花草树木等。 (三)包秩序:即保证门前不乱摆摊点,无乱停乱放车辆,不凉晒和堆放有碍观瞻的物品,不得散养家禽。 二、甲方必须在职权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三、乙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经查实,甲方责令乙方限期整改,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乙方责任并对其给予处罚。 四、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经签订即日生效。 监督电话:xxxxxx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二○一一年元月十日 门前三包责任书样本篇二

为了配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新小白,积极争创文明卫生城镇,特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一)包卫生:负责门前的清洁卫生,不得乱倒垃圾,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制止他人在门前、责任区域乱丢、乱画、乱倒垃圾,保持责任区域的清洁。 (二)包秩序:制止在公用地段停放车辆、堆放杂物、张贴广告及乱搭乱建。 (三)包整洁:负责房前杂物堆放、屋内物品的整洁。 二、责任要求 各农户必须严格按照“门前三包”的内容落实责任,并制止他人违规行为,教育违规者。对无理取闹、拒不服从教育的,住户可申请村委协助处理。对不履行责任义务的农户,第一次,将下达责令整改通知;第二次,不准参加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的评比、享受。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村委一份、村民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乡**村委: 责任人:

农机管理规章制度规范

丹青农业农机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县(含县)以上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考验合格,领取驾驶、操作证后,方可驾驶,操作证件签注相符的农业机械。 2、驾驶各种类型的拖拉机、粪肥播撒罐车,农机运输车及固粪播撒车的人员,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驾驶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3、不准酒后驾驶、操作。 4、机车起动前按技术要求检查、保养,达到要求方可起动。 5、拖拉机发动机起动前,必须将变速杆置于空档位置,动力输出装置处于分离状态。 6、农业机械发动机及座机起动后必须空转预热,达到规定的水温和油温,待运转正常后,方可起步或作业。 7、起步或接合动力前,必须环顾四周,发出信号并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 8、起步或传递动力时,离合器要迅速分离彻底,结合要平稳,逐步加大油门,不准猛抬离合器的踏板起步。 9、驾驶室不准超员驾驶乘座,不准放置有碍安全操作的物品。 10、拖拉机挂接农具时,挂接人员不准站在农具挂接点前方,必须在停稳后挂接农具,并应插好安全销。 11、拖拉机挂接农具时,驾驶员必须低速小油门,脚不准离开离合器踏板,听从挂接人员指挥,悬挂的农机具挂后要检查升降是否灵活。 12、拖拉机运输车倒车时,驾驶人员必须鸣号、嘹望,确认后方可低速倒车。 13、农具手须坐、站在规定的操作位置上,其他位置不准坐、站人,悬挂式农具升降时,不准坐和站人,农具升起后不准在其下面清除泥土、杂草或保养、调整排除故障。

14、农具作业时,不准用手、脚或用工具清除农具上的泥土、杂草,不准在作业中保养、调整和排除农具故障,需要时必须停车或切断动力后进行。 15、拖拉机与农具挂接后,应插好安全销,调整限位链,下拉杆后端的横向摆动不得过大。 16、起步要平稳,转弯时须减速,不准操作过猛。 17、地头转弯或过沟坎时,应将农机具升到最高位置。 18、升起农具排除故障或更换零件时,必须支撑牢靠,农具不准悬挂停放。 19、牵引装置安全销折断后,不准用其它的物品如钢筋代替。 20、排除故障后,起动或结合动力前须得到排除故障人员的通知并清点人数。 21、作业时发动机排气管须装有灭火罩,蓄电池装有防火罩。 22、保养、加油或排除故障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23、统一调动、目标管理,未经领导同意,任何人或车组不得将机车开出库房。 24、统一安排作业市场,未经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外出作业。 25、每个生产周期结束后,机车必须统一入库,农机具按指定地点停放,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将机车开出库房。 三、农机具维护管理制度 1、对机车农具要按规定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进行技术检验,保

产品三包管理规定

上海世达尔现代农机有限公司 作业文件 产品“三包”管理规定(草案) 文件编号:— 版本/状态:0 分发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2015年03月15日实施日期:2015年03月15日

1 目的 为提升产品售后服务质量,规范“三包”管理流程,达到产品“三包”过程中的各环节有效管控的目的,特制订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上海世达尔现代农机有限公司国内所售产品(含整机和零件)的“三包”服务工作的管理。 3 定义 “三包”指市场部通过“包修、包换、包退”解决销售出厂的产品因质量问题的三种服务方式。 4 职责 4.1 市场部为产品“三包”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制(修)订和产品“三包”服务所涉及的现场服务、技术支持、相关工作的组织与安排、“三包”服务档案(用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及“三包”费用的管控;负责按规对“三包”旧件返回工作的考核(各代理机构);负责对各代理商产品“三包”服务工作执行情况的合规性进行监督与考核。 4.2 各代理商负责按规执行产品“三包”服务及“三包”旧件的回收与返回工作,并建立产品“三包”服务记录台账,严控“三包”服务费用。 4.3售后服务科负责产品“三包”服务所需配件资源的储、运组织工作,并规对退回“三包”旧件与制造部、质量科进行实物签认;同时接收并办理“三包”修复件的入库与保管工作。4.4 质量科负责对产品“三包”工作的管理(对内对外)合规性进行监督与审查;负责返回的“三包”旧件状态完整性的检验,对完整性不符合要求的旧件有权拒检,并联合制造部、技术部、售后服务科对返回的旧件实物提出处置意见;对产品“三包”过程中存在的质量纠纷进行责任界定;并按规向供方进行财务直接扣款、更换、返修等索赔工作的管理。 4.5 制造部负责返回“三包”旧件的接收与保管,并按规对退回旧件进行返修处理。 4.6 财务科负责按规进行产品“三包”费用计核与相关科目的帐务处理;对售后服务科“三包”管理台帐编制的合规性进行指导、监督与审核;将产品“三包”产生的相关费用按规编制报表。 5 内容与要求 5.1 整机“三包”管理 整机“三包”期为1年,具体以《产品买卖合同》为准,如有特殊约定,则按特殊约定执行。整机在“三包”期内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导致退货或换货的,按《退机流程》要求执行。

门前三包责任书范文(4篇)

门前三包责任书范文(4篇) 篇一:门前三包责任书 门前三包责任书 为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完善门前三包责任制,创建街道整洁、环境优美、乡风文明的集镇,根据《凌笪乡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整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集镇全体住户、各单位。 二、责任区域: 各责任单位(人)门前两侧。 三、三包内容 1、包环境卫生:要随时保持责任区内整洁干净、及时清除地面垃圾、污物和积水,制止和劝阻乱倒、乱扔垃圾行为。垃圾收集后放入垃圾桶,做到地面无污物、污水、垃圾等。 2、包绿化管理:对门前的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进行维护,不损害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不占用绿化带,保持绿化带内无果皮纸屑等垃圾。 3、包门前秩序:维护好责任区内乡容整洁,保证在责任区内不“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涂乱画”,不乱停放、停靠车辆,不占道、出店经营,并自觉维护好门前公共设施的完好整洁。 四、管理办法 各单位负责人、集镇住户、商户为门前三包负责人,自觉接受凌

笪乡创建美丽乡镇指挥部的监督,共同维护环境整洁。对不履行或违反“门前三包责任书”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规定,予以处罚,并限期整改。 管理单位:城管执法中队 责任单位(人):(盖章)(签字盖章) 年月日 篇二:xx区门前三包责任书 xx市xx区 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 xxxx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书 为建设优美、整治、文明、有序的城市,切实加强对城市市容卫生的管理,提高城市长效管理水平,根据《北海市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之规定,本着“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方针,现由(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乙方责任 (一)“门前三包”责任范围 乙方的责任区按红线图范围(含墙外人行道)划分管理责任,即:从本单位各自门前、围墙外至路沿石边的整个区域的卫生、秩序、路树、绿化带(池)等均为“门前三包”范围。 (二)责任内容

农机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办社宗旨及原则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社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机耕、机播、植保、机收植保农业全程机械化服务,农机具、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购销,农产品销售、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合作社以服务社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和盈余主要按照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额比例返还的原则 合作社财会人员职责 (一)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核算经济业务的发生、记录和如实反映生产经营活动; (三)编制会计报表,正确反映合作社经营成果; (四)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清正廉洁,坚持原则; (五)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实行账款分管制度。会计员负责登记现金收支账簿,保管员负责现金管理。 (二)实行备用金制度。为了确保合作社正常开展工作,核定1000元以下的备用金,用作合作社日常零星开支。超过核定限额的现金一律存入银行。 (三)不得借支、挪用合作社现金,不准坐收坐支现金,不准白条顶库。

(四)银行存款实行备查制度。每月与银行核对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套用银行信用。 (五)印鉴与支票实行分管制度,名负其责,相互制约 收入管理制度 (一)合作社收入管理范围 1、社员会费、社员股金; 2、利润收入; 3、接受的捐赠款物; 4、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5、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等; 6、其他收入。 (二)收入管理规定 1、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各种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2、合作社的所有收入一律纳入账内核算,不准设账外账; 3、合作社的收入业务使用专门的收据,不准匿报收入等。 支出管理制度 1、坚持勤俭办社的方针,做到量入为出。

农机打假常识

“农机科技下乡促春耕”宣传资料: 农机打假常识 一、假冒伪劣产品的定义 1、假冒产品在制造时,逼真地模仿别人的产品外形,或未经授权,对已受到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进行复制和销售,借以冒充别人的产品。在当前市场上主要表现有冒用、伪造他人商标、标志;冒用他人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冒用优质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和生产许可证标识的产品。 2、伪劣商品在生产销售时,其质量、性能指标达不到我国已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所规定的要求,甚至是无标生产的产品。 二、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表现形式 1、张冠李戴。将获证产品的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标志、产品认证标志、获奖证书等证件,粘贴在未获证的产品上; 2、假名牌。商标名称模仿他人,名称相似、商标图案相似,误导农机用户;伪造假质量认定标识; 3、虚假宣传。扩大产品的功能和使用范围,打着新技术、新产品的旗号,采用不容易界定的词语宣传美化产品; 4、三无产品。产品无厂名、无厂址和法定标志; 5、以旧充新。将旧的整机重新喷漆,或用部分旧的总成重新装配整机,按新机销售; 6、以次充好。采用低质材料代替优质材料,或降低材料的使用规格; 7、外观差。覆盖件表面不平整,无底漆;涂漆不均匀,有漏漆、流漆现象; 8、零件粗糙。焊缝不均匀,有漏焊、虚焊、烧穿现象;零部件表面有毛刺、锐角;铸件有砂眼;热处理不符合要求,易变形、断裂等等。 9、安全无保障。产品的外露旋转部件,如皮带轮、链轮、风扇等没有安全防护罩或防护不到位;电器设备没有漏电保护措施或保护不到位;在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危险部位,没有红色或黄色的安全警示标志等。 三、农机用户避免上当受骗的几点做法

农机三包规定

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2010年3月1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农业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126号公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农业机械产品用户的合法权益,提高农业机械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明确农业机械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为三包)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农业机械产品(以下称农机产品),是指用于农业生产及其产品初加工等相关农事活动的机械、设备。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机产品的生产、销售、修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农机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 销售者承担三包责任,换货或退货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的,可以依法向生产者追偿。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修理者的过错造成他人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和代理修理合同承担责任。

第五条本规定是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向农机用户承担农机产品三包责任的基本要求。国家鼓励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做出更有利于维护农机用户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责任承诺。 销售者与农机用户另有约定的,销售者的三包责任依照约定执行,但约定不得免除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六条国务院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工业产业政策和有关规划。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本规定的要求,根据生产者的三包凭证样本、产品使用说明书以及农机用户投诉等,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对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的三包承诺、农机用户集中反映的农机产品质量问题和服务质量问题向社会进行公布,督促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改进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生产者的义务 第七条生产者应当建立农机产品出厂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未经检验合格的农机产品,不得销售。 依法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或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农机产品,应当获得生产许可证证书或认证证书并施加生产许可证标志或认证标志。 第八条农机产品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三包凭证等随机文件:

关于农村门前三包责任书

关于农村门前三包责任书 农村门前三包责任书范文(一) 甲方:**村委会乙方: 为深入开展兵坑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塑造兵坑新形象,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让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共同把兵坑村建成一个干净、整洁、有序的美好家园,甲乙双方就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乙方门前三包内容 1、包卫生 负责门前周围的卫生保洁工作,每日及时清扫门前垃圾、清除污物、废弃物、积水、消除蚊蝇孳生场所,保持环境整洁卫生。做到四无,即:无瓜皮、果壳、纸屑、烟蒂;无垃圾废土;无积水污泥;无脏乱杂物等。垃圾分类收集,定点投放,不得随意倾倒,禁止将垃圾随意散扫出户外。家庭污水应倒入下水道内,禁止户外乱倒。地面和院坝的污水、淤泥要及时清除。 2、包绿化 负责门前树木、花草栽植和保护,做到认真管理,及时养护,使环境绿化、美化。 3、包秩序 维护门前周围优美环境和社会秩序,做到四不一无,即:不乱搭乱建;不乱堆杂物;不乱停车辆;不占道干活;无露天

粪坑和简陋厕所。 二、甲方必须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协助、监督乙方进行门前三包管理。 三、甲方将定期和不定期对乙方门前三包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将责令其整改,不接受整改的将在村公告栏上曝光,并进行批评教育。 四、甲方将对门前三包的检查情况建立逐户档案,每年度进行评比,对门前三包评比优秀的,将予以表彰奖励。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签字: 二0**年月日 农村门前三包责任书范文(二) 为了配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建设美丽、富饶、文明、和谐新小白,积极争创文明卫生城镇,特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一)包卫生:负责门前的清洁卫生,不得乱倒垃圾,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制止他人在门前、责任区域乱丢、乱画、乱倒垃圾,保持责任区域的清洁。 (二)包秩序:制止在公用地段停放车辆、堆放杂物、张贴广告及乱搭乱建。 (三)包整洁:负责房前杂物堆放、屋内物品的整洁。 二、责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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