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办法制度

************项目部项目管理办法汇编

*********项目部

《项目管理办法汇编》说明

1、为使********工程建设工作有章可循,做到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期和建设费用,结合本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希望项目部各部门、下属各施工工区能认真遵照执行。

2、凡参加********工程建设的工作人员应坚持深入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发扬“团结奋进、求实创新、科学高效、廉洁奉献”的精神;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严格管理、确保工期、控制投资、争创优质”。始终围绕有利于确保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控制目标的顺利实现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3、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采用项目部经理、项目部各职能部门、下属三个施工工区的管理形式。

4、本汇编是对施工协议的延伸和补充。

5、本汇编必须是在满足业主《招标文件》、《内部优选文件》和相关的工程建设管理制度中有关施工管理强制性规定和措施的前提下进行的过程管理控制。

6、由于时间仓促,再者编者的能力有限,所以本汇编难免存在错误和遗漏,也有可能与实际操作存在一定的差距,在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中我们将根据具体情况研究后再另行下文补充。

************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部

二○一九年三月

目录

项目管理模式 (1)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2)

工程进度管理实施办法 (17)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20)

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56)

技术管理办法 (59)

试验管理办法 (73)

内业资料管理办法 (81)

工程测量管理办法 (87)

项目部印章管理办法 (94)

项目公文管理办法 (97)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104)

项目管理模式

********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项目,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保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总项目部下设3个工区具体实施工程施工。

一、主要机构:********项目管理部,设立部门有工程部、计划部、安全环保部、物资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中心试验室等部门。为确保机场道路按期保质完成工期目标,在集团公司指导下,项目管理部按照工作任务划分为3个工区,项目部配合每个分部完成合同段内的全部工程施工任务。

1、项目管理部委托3名工区负责人,对工区内的进度、安全、质量负责,并履行相应职责。

项目经理:负责机场道路的总体质量、安全、进度、资金的管理。对内对外协调工作。

项目副经理:协助机场道路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材料等工作。协助项目经理对内对外协调等工作。

项目总工:负责机场道路的技术、质量、安全管理。完成项目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工区负责人:负责完成本工区内的施工任务,承担施工质量、工期、成本、安全、文明施工等所有工程事项的管理工作,接受项目部管理条例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内业资料管理:项目部管理建立总质量管理体系、安全应急预案等、施工方案等由项目部工程部、安环部、资料室统一编制存档。工区负责编制记录现场施工记录并整理上传项目部。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履行合同,优质、高效地完成机场道路项目工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全面推行质量管理;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各种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和培训制度,从而不断提高施工队伍的素质,确保本标段工程质量综合评定合格,争创优质工程。

第三条质量目标与方针

1、质量目标:建设工程所含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全部合格

2、质量方针:实施科学管理、建设满意工程、创建安全环境。

第二章质量管理机构

第四条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总工任副组长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各工区也相应成立以工区经理任组长,工区技术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人员组成的质量管理小组,并结合工程实际成立质量管理小组(QC小组),积极开展活动。

第五条工区配专职质检工程师一名,负责对本工区段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各工区配置相应的技术人员和一名质检员,负责本工区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各工区各工班配兼职质检员,负责本工班的工程质量管理。

第三章质量管理工作职责

第六条项目经理质量责任

项目经理对项目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和全面领导责任,并对项目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的方针、政策及上级相关部门的质量管理办法。认真落实集团公司的《质量管理手册》,组织制定创优规划、质量目标并组织实施,确保项目质量体系、质量计划在本项目持续、有效运行。

2、主持每月一次的质量工作会议,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质量检查评比,开展创优活动,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兑现质量奖惩规定,对质量问题执行“四不放过”原则。

3、重视和支持质量管理人员,正常行使质量一票否决权。

4、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业主和监理的要求办事,组织均衡生产,文明施工,积极推广“四新”技术、科技成果和方法,依靠科技进步,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

第七条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责任

项目技术负责人对项目工程质量负技术领导责任。

1、负责领导、组织、贯彻实施国家、交通运输部、建设部和上级颁发的质量法规、施工规范、质量标准,编制并贯彻执行工程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技术目标和措施。

2、审核处理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指导开展创优活动。

3、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主持开展质量攻关活动,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并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指导技术、质检人员分析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4、主持质量事故分析会,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事故,按“四不放过”(查不出原因不放过;找不出责任者不放过;拿不出解决办法不放过;落实不到人不放过)原则审批处理办法。

5、掌握工程质量情况,对违反施工程序和操作规程的工班有权制止,并提出处罚意见

给予处罚。

6、组织项目部及工区开展质量教育和质量培训工作,组织学习有关规范标准和施工技术开发,应用“四新”成果,开展创优活动和质量管理小组活动。

7、主持工区项目总体施工和重难点工程的技术、质量交底工作。

8、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八条质检工程师职责

1、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检验的方针、政策、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贯彻落实设计和技术标准、质量标准、技术措施、管理办法,及时向工班做技术质量交底,并在施工中认真检查、督促实施。

2、负责组织开工准备检查,隐藏工程的检查,并通知监理人员进行检查签证。

3、审定分项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保证措施,检查质量保证措施的落实情况,对违反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技术措施的班(组)及时制止,签发《质量整改通知单》。严重者报告总工及经理将责令其停工整顿,并按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4、参加各种质量检查活动,并针对存在的质量通病,同工区长与技术主管一同进行质量攻关。

5、参加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的质量检查评定工作(由各工区负责填写各项原始记录)。

6、参加竣工预验及验收交接工作。

第九条工程部质量职责

1、组织实施现场工序质量检查及资料整理归档工作,监督落实测量、试验、计量管理办法。

2、督促、实施《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保证措施。

3、审定已完工程量,签证验工计价。

4、对特殊过程、关键工序以及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编制QC小组攻关课题。

5、负责监督配合试验室进行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进货检验和试验工作,保证施工所用原材料满足要求,并收存相关质量证明资料。

第十条试验室质量职责

负责工程所需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施工过程试验检测工作。

第四章质量保证制度、程序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的检验程序

进场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并按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规则要求进行复检,复检时各工区通知中心试验室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不得进入现场。

现场抽检由各工区通知中心试验室进行检验,试验室出具试验报告。对不需要进行试验检验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由采购部门进行外观检查和书面检查,并将合格证明资料和相关资料,上报试验室。

第十二条工区质量自检制度

各工区每周组织一次检查,工班每天进行自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要求;

2、各种质量资料是否齐全;

3、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情况,是否开展活动,是否有成果;

4、提出的质量问题是否按期整改;

5、质量保证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检查后,工区把检查的情况及时通报到工班,并对严重质量问题向工班发出整改通知。

第十三条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1、隐蔽工程检查要及时,先由工区技术人员填写检查表及相关资料,自检合格后报质检人员检查和签证,最后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签证。特殊主体、结构等重要分部工程

的验收,勘察设计单位也应参加,具体按相关验收标准执行。

2、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均要由质量检查人员检查和监理签证,方准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需隐蔽却未经检查人员检查而自行覆盖隐蔽者,认定为其不合格并责令返工,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各工区单位负责。

3、地质不良的基础工程在监理工程师签证后尽快地进行施工封闭,如果因下雨或其他原因引起地基承载力变化,应重新检查。

4、施工中如发现地质与设计不符,现场主管工程师应及时作好记录,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向监理报告,请设计、监理、业主进行会勘处理。

第十四条材料检查制度

所有进场的工程材料均要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相关的试验合格资料,地材在确定材料之前经试验室试验合格后方可进场。任何人不得凭经验擅自确定材料规格标准。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报告制度

1、工区长每月主持填写工区质量报表,并附当月质量情况总结分析,于下月4日前报项目部工程部,项目部工程部负责每月对全线的质量情况进行总结和上报。

2、半年质量情况报告。由工区对全线的工程质量情况进行半年工作总结,经工区长审核后于月底前上报项目部。

3、年质量情况报告。各工区于年度末要对各工区全年的工程质量情况作一次全面的分析总结,12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项目部。项目部对全线的工程质量进行年终总结分析,并将年终报告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六条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1、检查程序

(1) 项目部每月底进行定期质量检查和根据工程进展组织不定期质量检查。

(2) 质量检查两天后,项目部根据检查结果结合日常质量检查情况,提出检查结果及

质量考评意见,召开工程质量分析会,审定检查结果,研究确定相应的处理办法。

(3) 由项目部工程部及时将结果通报各工区。

2、检查的主要内容

(1) 实物质量按业主要求进行现场检查;

(2) 内业资料按业主要求和本汇编中《内业资料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检查;

3、质量管理体系(检查体系是否建立、是否落实到人、责任是否明确)。

第十七条质量检验评定的程序和组织

质量检验按: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四个部分进行。

1、分项工程质量在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工区质检员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进行检验,并形成检查结果报告,再由项目部质检工程师组织监理、业主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评定。

2、分部工程内各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由工区质检员按规定填写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项目部质检工程师进行检验后,根据检查结果,组织监理、业主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评定。

3、单位工程内各分部工程施工完成后,工程部及质检工程师组织工区长及技术主管等有关部门与人员进行内部检验评定。根据检查结果,再由质检工程师按规定填写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评定。

第五章质量保证措施

第十八条思想保证

各工区应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工作指导思想,把质量管理放在第一位,经常进行全员质量教育,充分发动群众,进一步强化全员的质量意识,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工程质量是关系到整个项目的大事。

第十九条组织保证

各工区要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质量管理制度及奖惩制度,每个工区要做好质检人

员、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保证持证上岗;要将经验及成果应用于实践,对成绩突出的个人和单位要进行奖励。

第二十条技术保证

严格执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及项目部的相关管理办法及制度。

第二十一条施工保证

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JTG F80/1-2017)、工程技术交底以及特殊过程、关键工序《作业指导书》等,切实履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把不合格项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二十二条经济保证

将质量责任与经济挂钩,保证责、权、利三位一体,并及时兑现经济承诺,确保质量管理的有效运行。

第六章变更、计量质量管理

第二十三条变更、计量管理是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未经工程部及质检工程师、工区负责人签字或经检查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项目和数量,项目部均不予计量。工程变更严格按照监理、业主的管理程序执行。各项变更必须按照既定程序完成签认程序,否则项目部将不予认可。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不予签证和计量

1、工程质量不合格须返工或待处理者(含混凝土、砂浆及填土密实度未按规定进行试验、无试验报告而未判断其质量状态的)。

2、因质量不合格构成事故,未按规定呈报或尚未处理的。

3、由于班组施工错误或处理质量事故而增加的工作量。

4、缺少应具备的验收合格记录及未经检验签证的。

5、成品、半成品没有试验鉴定资料或出厂合格证,原材料未经试验鉴定确认合格的。

6、未按变更设计程序办理手续、擅自变更设计或已变更设计但未下达变更令的。

7、最终检验不合格的工程,已计价的,在以后的计价中扣除。

第七章 QC小组活动管理

第二十五条 QC小组组建的要求:

工区参加QC小组的成员,接受QC教育的时间最少不少于48个小时,每个小组至少有2名骨干。选题要以消除质量通病,改进施工工艺,降低物耗,提高效率为主要内容。选题不宜太大,不能重复,要突出小、实、活、新。小组活动应采取各种形式的集体活动,活动每月不少于两次,每次活动要有活动记录(记录的内容包括:课题、现状分析、对策措施、实施情况、教育处理,出席人数等),成果于每年10月15日前上报。各小组把活动成果、活动记录报施工工区工程部后,施工工区应先对QC成果进行评选,再报项目管理部。

第八章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第二十六条工程质量的奖惩,根据国家的质量法规、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及业主的要求,质检站、监理、业主、项目部及工区对正在实施的各项工程的各个工序和已完成实物工程量成果(包括外观目测、实测、内业资料、试验资料等各项内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若发现违反操作规程、影响工程质量的工程,项目部将按相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第二十七条工程质量奖励

1、获部级和国家级优质工程奖或质量管理奖的班组,除上级给予奖励外,项目部另奖2万元。

2、获省级优质样板工程的班组,发给一次性奖金。其中大桥:3000-6000元/座;中

桥:1000-2000元/座;天桥、涵洞:600-1000元/座;互通:2000元-3000元/座;其它未提到的单位工程,根据其施工技术的复杂程度、工程量大小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第二十八条奖励基金:来源于1%劳动竞赛基金、业主、集团公司等上级部门对本项目工程质量的奖励和项目部对班组的质量处罚金。

第二十九条处罚

凡发生了质量事故,因管理混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以及未完成创优目标的班组,一律实施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1、质量事故的处罚

处罚按下管一级的原则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1) 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根据事故等级,除执行相关部门的处罚外,项目部有权没收全部安全基金,并报请集团公司按违约进行处理。

(2) 发生一般质量事故,根据事故等级,除执行相关部门的处罚外,项目部另对班组处罚10万元。

(3) 对质量问题,被业主、监理或质检站电告交建集团或被业主、监理等相关部门下达整改通知或被处罚的班组,除执行相关部门的处理外,项目部另对班组处罚5万元,并对处罚后整改不彻底的班组加重加倍处罚。

2、对隐瞒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加倍处罚。

第三十条其它处罚

1、项目部在日常的质量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项目部质检工程师与工程部长有权口头要求整改和下达《质量整改通知书》或下达《处罚通知书》。下达的处罚通知书由项目部工程部发起,领导班子成员审核。

2、在工地检查中,对有严重质量问题的,检查人员可用电话征得项目部相关人员的同意后,可先口头通知停工,后补发《质量整改通知书》。

3、对任一班组同一类型问题项目部或工区将采取先口头通知整改,继而下发《质量整改通知书》的程序要求整改,若班组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则项目部将在第二次下发《质量整改通知书》的同时给予相应的罚款处罚,额度为500-5000元/处.次。对连续两次处罚通知书下达后仍不整改的班组将责令其他作业面停工直至整改完毕,并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情节严重项目部经领导班子成员同意后可采取清退出场措施。

以上对班组工程质量的处罚均以《处罚通知书》的形式,同时下达到工区和项目部财务。项目部财务从每月拨付给班组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下法人也可视情节要求现金缴纳),将罚金用于工程质量奖励和业务培训。

第九章工程质量事故

第三十一条班组凡因施工错误、无质量意识、违章操作或不按项目部设计和规范程序的要求施工而造成工程质量低劣、结构尺寸或安装位置错误,不符合设计要求,达不到《公路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的,需作返工、加固处理的均视为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按有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二条事故报告

1、工区建立工程质量报告制度,工区技术主管按年度填报《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中的质量事故表,上报项目部。

2、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部位要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持现场不被破坏。

3、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立即报告工区。工区当即要用电话报告项目经理部,由项目部上报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并按《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

(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

(2)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情况;

(3) 发生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4) 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 处理方案及工程计划;

(6) 事故报告单位。

第三十三条事故处理

1、一级、二级、三级重大质量事故分别由交通部组织调查处理。一般质量事故由业主单位组织调查处理。质量问题由项目部组织调查处理。处理事故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书面报告。对事故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对因失职、渎职而造成严重的重大质量事故者,要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工区与班组,项目部将按照每发生一次处以10万元罚款的标准进行处罚,并由出现问题的工区与班组承担问题整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质量事故调查:

(1) 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损失情况和原因;

(2) 组织技术鉴定;

(3) 查明事故责任单位、主要责任者;

(4) 提出工程处理的方案;

(5) 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预防措施;

(6) 对事故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意见;

(7) 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三十四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擅自处理的,对事故责任单位和领导要加重处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隐瞒事故论处。

(1) 发生的事故,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或上报时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者。

(2) 事故发生后,自行修改变更设计或使用其它掩饰手段不如实上报者。

(3) 有意缩小事故返工损失降低事故等级者。

(4) 混凝土、砂浆抽查试件强度不合格未上报或不按规定进行现场检测者。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细则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1、《质量整改通知书》

2、《处罚通知书》

3、《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

质表1

质量整改通知书

质表2

处罚通知书

质表3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

工程进度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项目建设进度得到有效控制,使工程建设全面、有序、均衡地进行,确保优质按期完成任务,发挥投资效益。根据合同总工期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机场道路工程项目总工期及各工区的工程量、工程进度实行阶段性目标管理,以阶段目标确保终期目标。

第三条:项目部在阶段目标计划中将本阶段工区需完成的项目工程量、金额、形象进度作出明确规定,作为总项目工程管理部对工区进行工程进度目标考核的依据。工区应按总项目工程管理部下达的阶段目标任务精心组织、科学管理,充分调度好人、财、物等各种资源,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项目部将对阶段目标进行考核,通过目标考核,对优胜者工区将给予表扬、表彰或奖励;对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工区将给予批评或处罚。

第四条:除进行阶段目标考核管理外,项目部同时对工区进行季度、月目标计划管理,下达年、季度、月计划任务,并检查考核实施情况。

第二章计划报批

第五条:项目部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交实施性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工程师审查,上报总监办及业主单位批准后方可开工实施。

第六条:项目部根据合同文件和公路总体工期的要求成份确定各阶段目标任务,各工区应根据阶段目标的要求,及时组织计划施工,并定期向项目部工程部提交进度计划与落实情况。

第七条:工区要对阶段目标、月进度目标,按照全面均衡有序、突出重点、超前安排。分解落实、现场督促的原则具体组织实施,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设备及人员落实,具体细化到人员到位时间、数量、机械设备进场数量、完好率、进行时间等指标。

第八条:对已批准的变更设计,工区必须按阶段目标计划实施,并纳入阶段目标考核。

第三章进度计划的检查及落实

第九条:开工前由业主、总监办、项目部等联合组成开工前检查组,对工区及班组的人员、机械设备到位情况、开工准备情面检查。对机械设备要现场清点数量,核对规格、型号、新旧程度、进场时间、并逐一列表登记。如果主要人员及开工项目的机械设备没有按要求落实到位,不允许开工。

第十条: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工区主要负责人离岗时必须请假,未经项目部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一条:施工中工区配合项目部对当月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统计,由项目部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签。各审批单位留原件一份。

第十二条:项目工程部及技术主管严格按计划检查本工区的实际施工进度状况,并编制和建立各种记录、统计、标记反映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进度关系的进度动态控制图及进度统计表。

第十三条:工程部及技术主管应经常深入工地现场检查工程进度,同时建立台帐。统计表和施工动态形象跟踪图,随时对工程进度分析评价,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施工作业队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

第十四条:对计划的分析及调整,工区每月召开一次生产分析(调度)会,对工程现场的组织安排,施工顺序,人力和设备投入进行认真研究、总结、安排下月工作计划。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差距较大时,工区或项目工程部应要求施工作业队加强施工力量,认真组织施工,调整下月施工计划,确保在下月施工中弥补差距。

第十五条:项目部每季度进行一次工区施工进度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执行好的工区给予表扬,差的工区进行批评,并提出整改意见,指出存在问题,要求其采取措施解决存在问题,并限时赶上计划,以完成阶段目标任务,满足工期的要求。

第十六条:工区要加强对施工进度的现场检查,特别是关键控制性工程,以及影响施工进度的相关问题。如征地、房屋管线拆迁、地方关系、保通等要加强协调解决,及时与项目部沟通,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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