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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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样及生产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明确职责,提高效率,保障打样、下单、生产各环节流通顺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打样部门

1、公司所有客户的所有产品打样,均归口技术服务部。打样过程中的相关事宜由技术服务部文员负责跟踪并反馈至业务员或跟单员,业务员或跟单员在打样过程中需了解相关情况,可直接向技术服务部文员咨询。

2、生产部门必须按技术服务部提供的、经客户确认的标准湿样品进行生产;不得接收未经客户确认的样品,不得接收非打样部门提供的样品;禁止未打样直接生产。

3、特殊情况下,客户要求不打样直接生产的,由技术服务部派人到生产车间直接生产(包装由生产部门负责),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a、得到相关领导或部门的批准;b、订货重量不超过20kg;c、该产品不再重复订货,不留样;d、客户或其委托人现场确认;e、客户认可“先生产后核价”的方式,无条件接受生产后核算的价格。

4、技术服务部应建立客户打样档案,做好客户原样板/样品和打样后的样板/样品的管理和备份。打样后客户即下订单的,样品、配方交生产部门;打样后客户未立即下订单的,样品、配方由技术服务部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二、打样程序

1、业务人员提供干样或湿样给技术服务部(客户要求较高的,还应提供底材),并将客户的要求尽可能详细地填写在《样板制作表》中;长途客

户的打样,由营业部跟单文员将客户的要求填写在《样板制作表》中,涉及到具体的技术性细节问题,由技术服务部直接与客户沟通。

2、技术服务部根据客户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打样工作(含喷板、制作样品、确定产品编号/配套用产品/施工配比等),并通知业务人员确认。长途客户打样的确认按以下方式处理:a、由技术服务部确认;b、客户要求较高的(如建筑工程用料等),技术服务部通知跟单员,由客户或其委托人确认样品。

3、打样时间:PU类透明色板3-4天,NC类透明色板2-3天,仿古色板3-4天,实色板2天;特殊效果打样时间与技术服务部负责人商议。

4、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打样工作的,技术服务部应提前1天通知业务人员或跟单员,并说明原因及预计完成时间,但推后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天。

5、样品获得确认后,技术服务部应在1小时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配方交生产部门、采购部(油性漆)或营业部(水性漆),并以手机短信的方式通知生产、采购、营业部门相关人员,同时,建立客户打样档案,做好原样、打样的留存和备份。

6、采购部、营业部在收到配方后1小时内,通知营业部开单文员销售价格。

7、营业部开单文员在收到销售价格后半小时内,通知业务人员或客户。

8、业务人员或客户认可,下订单。

9、营业部下订单评审表。订单评审表应交技术服务部评审;技术服务部评审后,应在半小时内,将配方、标准样品交生产部门。

10、技术服务部向各相关部门提供的配方、标准样品必须统一,应包

括产品名称、编号、配套用产品、施工配比等信息,这些信息应得到研究所确认或授权。

11、技术服务部提供的配方必须准确,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方可将配方传送给生产部门,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a、实色漆配方色浆种类在五种以内(含黑、白);b、首次下单生产,有异常的,生产部门可要求打样人员跟机,双方重新做好配方,出入较大的立即通知采购部、营业部,待重新核价、报价并征得客户认可后,恢复生产;c、因技术服务部提供的配方错误导致生产调死的颜色,经双方调色人员确认,由技术服务部承担调色相关费用。

12、客户要求不打样而直接生产的订单,由客户或其委托人先与相关领导和部门沟通,得到允许后,方可到营业部下订单;营业部下订单评审表到各相关部门(含技术服务部)组织评审,技术服务部派人到生产车间负责生产,客户或其委托人负责确认,生产部门负责包装。

14、打样的确认方式、计价方式等按技术服务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15、打样流程:

客户要求打样→业务人员/跟单文员(长途)将样品/底材/客户要求交技术服务部→技术服务部打样→样品确认→采购部/营业部核价→营业部报价→客户下订单→订单评审→技术服务部向生产部门提供配方/标准样→生产部门生产/包装

16、不打样直接生产的流程:

客户要求供货→业务人员/跟单文员(长途)与相关领导和部门沟通→下订单→订单评审→营业部业务人员将样品/底材交技术服务部→技术服务

部生产→生产部门包装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生产技术部。

生产技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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