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末件检验程序

首末件检验程序
首末件检验程序

1目的1.1确保生产过程的工艺正确和使用的零部件正确从而避免批量质量问题。

1.2每个工序的第一件样品、最后一件样品、生产过程得到及时有效的评估。

2范围

2.1适用制造过程当中所有首末件检验、过程检验的活动。

3定义

3.1首件检验: 每班开班时,生产换型时,重新开机后,设备重新调整后生产的第一件半成品或

成品。

3.2末件检验: 每班下班时,生产换型时,重新开机后,设备重新调整后生产的最后一件半成品

或成品。

4涉及部门

4.1质检部

4.2生产部

4.3技术部

5一般原则

5.1首件检验进行时间

5.1.1每个班上班时。

5.1.2产品换型时(产品零件号更换时)。

5.1.3设备重新开机后。

5.1.4生产过程中设备重新调整后。

5.1.5工装模具调整后。

5.2首件检验的数量至少一件,并进行首末件对比。

5.3首件检验是对各工序的设置(如工装, 模具, 工艺参数等)和零部件的使用正确与否进行验

证,从而避免产品批量质量问题。必要时对一些重要的参数,进行SPC数据分析。

5.4首件检验原则上不对原材料合格与否进行重复检验, 因为原材料的检验由来料检验控制。

除紧急发放的原材料外, 首件检验将假设所有到生产线上的原材料都是合格的原材料。

5.5所有从原材料仓库申领的零件标识必须随时和物料一起,不能丢失,原材料仓库在发放零

件时必须确保生产部申领的零件都有正确的标识,并且这些标识必须伴随零件到达相应的

加工工序,该工序加工完成后由该工序的零件编号代替上一道工序的零件编号。

5.6首件检验将根据批准的最新版本的工程图纸, 批准的控制计划, 有关技术标准和/或特殊

的指导书进行。

5.7生产部员工必须确定用于制作首件的各零件规格正确, 并有正确的标识卡。

5.8生产班长和员工必须确保首件经过了质量部的检验并合格,如果未经首件检验而擅自进行

生产的(不管产品合格与否),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有关当事人进行处罚。

5.9生产部经理, 班长等管理人员必须确保每位新入厂的员工得到有关首末件检验、过程检验

的培训。

5.10首末件检验的合格与否由质量部检验员确定, 检验员不能确定的, 必须会同生产班长、质

检经理等熟知该产品和工艺的人员共同判定。

5.11如果首末件检验不合格, 必须对设备进行调整或对工装进行调整, 以使首末件零件符合有

关技术图纸的要求。

5.12首末件状态标识

5.12.1合格首末件:合格标签。

5.12.2不合格首末件:不合格标签。

5.13首件检查记录由质检部保存,保存期限为两年。

6程序

6.1在5.1条任何条件下生产的产品必须由员工进行自检。

6.2员工自检合格后,带上该产品的标识卡送检验员首检,检验合格后由检验员盖上属于检验

员编码的印章,该产品可以在该工序上生产。

6.3首件检验的产品合格后须放入首检箱,员工与检验员必须按一定的比列将生产过程中的产

品与首检产品作对比,在该批产品在此工序完成后,进行首末件对比,合格后首末件才能流入下道工序。

6.4产品经检验首件不合格,则不能生产,须重新调整设备或工装或重新组织零部件按首检程

序送检。

6.5巡检时如发现产品不合格,必须叫员工立即停止生产,同时通知生产组长和检验主管,待

问题解决后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能生产,并将不合格品隔离;如经检验不合格则不能生产。

7职责与权限

7.1质检部检验员

7.1.1根据批准的图纸, 批准的控制计划, 有关技术标准和/或特殊的指导书对首末件进行检

验;

7.1.2检查各负责工位以确定设备调整/设置正确,如重要工艺参数;

7.1.3如果发现任何设备/工装调整不当, 必须立即报告生产班长和质量主管;

7.1.4填写首末件检查记录表、首末件检验合格或不合格标签;

7.1.5如果首末件检验不合格或无法判定, 必须立即报告生产班长、质检主管;

生产班长

7.1.6必须确保所有新员工得到有关首末件检验规定的培训;

7.1.7负责对设备的调整(如工装, 夹具, 模具等)和验证;

7.1.8必须确保首件送检, 只有当首件经检验合格,方能开始生产。

7.2生产经理

7.2.1若需要, 对首件进行评估;

7.2.2确保新员工都已接受首末件检验的有关规定的培训。

7.3质检主管

7.3.1确保对质量检验员的培训;

7.3.2若需要, 对首末件进行评估。

编制:批准:

首件检验控制程序

首件检验控制程序 首件检验控制程序 一、目的 为了保证产品生产质量,在产品量产前对影响产品质量 的因素和首件产品实物质量进行验证和确认,尽早发现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避免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 二、范围适用所有新项目,新产品开发设计,供方提供产品

等的首件新产品验证,设计、工艺变更后的首件检验以及每日批量生产前首件验证。 2.1在新开发产品首次上线生产时的首件检验。 2.1.1 新产品的内部首检。 2.1.2 新产品交付顾客前的外部首件检验(顾客有要求现场验证的情况)。 2.1.3 供应商(外包、外购)提供的新产品首件检验。 2.2 因后续设计、工艺更改等变化导致先前首检失效的首件检验。 2.3 在批量生产过程中(每个生产班次开始加工的第一个工件,或加工过程中因换人、换料及换工装、调整机床等改变工序条件后加工的第一个工件)的首件检验。 三、定义 )即工Process First Article Inspection 3.1 P-FAI(序首检,是对工序的制程因素及其结果的验证。)即首件检验。是3.2 FAI (First Article Inspection 指按照技术文件的要求,对批量生产前的首个零(部或组)件进行全面的工序和成品检查、考核,以确定零部件是否满稳定的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足技术要求,是否具备批量的、公司提供技术要求产品制造过程外包:(技术协议、3.3

图纸等)、必要时提供零部件(或原材料、半成品),要求供应商按技术要求进行相应工序加工的过程。 3.4外购:产品不是由组织(公司)设计的,通过选型向外界直接购买。 (四)职责 4.1营销部门(或新产品项目组) 4.1.1负责对客户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外来文件的审核、传递、归档。 4.1.2负责对客户所提供的图纸、验收准则等存在分歧的沟通协调处理。 4.1.3 负责提供产品的所有图纸、原材料清单、技术标准、关键零部件清单等检验准则,编制内部首件检验计划。4.1.4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供方提供的零部件新产品的首件验证及对产品制造过程外包的首件验证,对其它新产品的首样验证要求供方提供相关资料。 负责发起并组织顾客现场验证的首检工作(顾客 4.1.5 有要求的情况),并为迎接外部首检做工作安排,制定外部首检计划。 4.1.6参与并推动和促进首检工作。 负责跟踪产品交付后客户使用情况,整理和传递4.1.7 外部首检不合格项,并组织落实外部首检不合格项关闭。4.1.8

首件检验规范流程

首件检验规范流程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新品的首件检验、批首件检验的要求及工作程序。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新品的首件检验、批首件检验的控制。 2.职责 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安排首件检验工作。 未经新品首件、批首件检验或首件检验不合格,而擅自生产产品,由此引起的质量事故,由直接责任者负责。 检验员、生产线负责人对首件检验的正确性负责。 对首件确认工作未完成,检验员开始出具质量凭证,造成的质量事故,责任由检验员负责。 3.控制要求 对生产部门首次连续性生产的第一个完工的半成品和成品,必须经过首件检验和确认。 对于常规生产产品,须按批次进行首件检验。 由于设备、工艺等原因造成的停机,停机再开机时要进行首件检验和确认。 产品材料、规格变更后投入生产时要进行首件检验和确认。

新品首件检验时,应由生产单位负责通知检验有关人员,按现行有效的图纸、清单(或顾客提供的样件)、工艺文件进行,检验员填写检验记录,检验合格后在首件卡上签字,并将卡片挂在首件产品上做好首件标记;首件检验不合格应立即退回,重做首件,并做好记录。未经首件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得进行验收。 首件作为批量生产的样件,由生产部门负责保留到全批生产结束后才能最后送交。 首件检验中应检查产品生产过程所用的所有原辅材料,必须与规定相符。 4.工作程序 在首件制作过程中,生产线负责人、检验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实际生产者按生产工艺流程,根据现行有效的生产工艺文件自行完成首件,并对每一生产工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解决。 常规生产产品及停机再开机生产的产品首件生产必须完成所有生产工序,经生产者检验合格在首件牌上签字后再交由检验人员等进行首件检验。首件检验时,检验员应会同生产线负责人按现行有效的图纸、清单(或顾客提供的样件)、工艺文件、产品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在首件产品上做好标识(如签注“首件合格”等),并在首件卡上由生产者(或代表)、检验人员会签。对于因产品因较大更改所需作的首件检验可由相关人员及检验签字认可;首件检验不合格立即退回,重做首件。 新产品第一次批量生产及材料、规格发生变更后生成的半成品、成品都需要进行首件检验及确认。 首件检验时应及时做好首件记录,填写首件确认书。

成品检验控制程序

成品检验控制程序 1 目的 加强成品质量管理,规范成品出货检验流程,保证出货品的产品品质 2 范围 适用于入库前完成品、外发加工成品检验 3 原则 程序流畅,责任明确,全面细致,真实准确 4 作业控制 4.1 成品检验的内容 4.1.1 包装检验:核查包装内产品、防护措施、包装材料、储运标识等 4.1.2 入库检验:核对待检品,做好检验准备、允收批处理货拒收处理 4.1.3 出货检验:安排出货检验,核对出库单内容、数量等 4.2 检验前作业 4.2.1 生产部门开立“入库单”送交仓库品管 4.2.2 检验前需核对设备器具是否仍在有效校准/检定周期内 4.3 检验作业 4.3.1 检验人员必须接受过专业上岗训练 4.3.2 检验须依照成品检验标准执行 4.3.3 检验结果须填入成品检验报告 4.3.4 检验结果未获得当班班长确认,产品不得流入下一工序 4.4 检验后处理 4.4.1 成品检验合格的入库作业 4.4.1.1 验收合格后,由品管员填《成品检验报告》 4.4.1.2 在“入库单”上确认合格,办理入库作业 4.4.2 成品验退作业 4.4.2.1 验退时,仓库主管依据成品检验报告上的判定将验退原因记载于“入库单”上。检验不合格品,按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4.2.2 送验部门在收到退货通知后两天内,取回处置,并填写“异常处理单” 4.4.2.3 退货批须保持批的完整性,不得混批后送检 4.4.3 成品报废作业 4.4.3.1 进判定为报废品、无使用价值时,由相关部门填写“报废申请单” 4.4.3.2 主管审核同意后,转仓储办理出售或丢弃 4.4.3.3 仓储部寻找合适供应商出售报废或予以丢弃 4.5 来料包装检验 4.5.1 所有来料的外包装应完好无缺,没有受潮、受挤压变形 4.5.2 所有来料的外包装应注明有供应商名称及P/N。对照A VL检查供货商是否在A VL记录中,P/N是否正确,若有不同之处或无法判断供应商及有关内容,则将缺陷记录于MR单4.5.3 若外包装有损坏或受潮,应检查受损部位的物料有无发生破损、变形、受潮等现象。一旦发现问题,报告有关工程师处理 4.6 外观要求 外观要求及缺陷的判定,如下表所示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一、目地: 为规范首件作业流程,避免因未做首件出现盲目生产造成批量性质量问题,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范围: 本公司各车间制造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 三、定义: 首件检验:是指产品在批量生产之前,或因生产过程中设备、人员等影响产品生产的因素有较大变化时,应对产品所用原材料和所生产出的产品重新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确认;首件品指的是量产前面第一或前几件产品。 四、检验时机: 1. 产品连续批量生产前; 2. 设备模具更换或设备模具损坏维修好以及优化改进后; 3. 工程变更产品首次生产时; 4. 批量生产后中途转做其它产品,重新开始生产时; 五、检验流程: 1. 操作工按照生产计划单依据工艺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自检; 2. 操作工判定生产制作的产品首件符合要求时,填写自检数据并签名,并将首件交互检人员进行确认,互检人员确认合格后签名。 3. 由班组长对首件进行确认; 3. 操作工将该首件提交QC(过程检验员)进行确认. 4. QC(过程检验员)依据依据工艺卡片、图纸等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并对检验的结果作出判定。如判定不合格,应向相应的操作工提出,并要求改善,重新制作首件,直至判定为合格为止,方可以进行量产。 5. 检验人员对首件判定不合格但属于设计问题或生产加工单位暂时无法改善的问题时.由生产车间通知部门主管、品质主管、技术中心进行裁决,必要时通知

其他有关部门人员一起进行判定评审,判定合格或临时放行才能进行大批量生产。

六、 首件合格品处理方式: 首件合格样品均由过程检验员放置在过程检验遏制区,并由过程检验员进行钢印标识,待本工序完工后与剩余相同规格的半成品一起流入下道。 七、 责任划分: 1. 对于所有检验项目以检验指导书、工艺卡片及图纸等技术标准为准,检验必须认真对照技术标准确认,不能漏检项目或在不确认是否合格的情况下盲目签字确认。 2. 如因首件检验有误造成产品批量不良返工(报废),组长(班长)、QC (过程检验员)负同等责任。 3. 如首件没有被确认或确认不合格,操作工仍然进行批量生产,则加工出来的不良品由操作工全部负责。 4. 首件检验时效性,,要求30分钟内完成。并由过程检验员向送检操作工作出判定结果。 八.首件作业流程图: 权责部门 流程 表单与注意事项 3、巡检记录单 各加工工序 各工序班组长 检验人员 生产车间 2、巡检记录单 1、巡检记录单

首件检验流程规范

、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对新品首件检验、批首件检验的要求及管理规定,以利于整批产品加工得到满足顾客的要求。 2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新品的首件检验、批首件检验的要求及工作程序。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新品的首件检验、批首件检验的控制。 3职责 3.1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安排首件检验工作。 3.2未经新品首件、批首件检验或首件检验不合格,而擅自生产产品,由此引起的质量事故,由直接责任者负责。 3.3检验员、生产线负责人对首件检验的正确性负责。 3.4对首件确认工作未完成,检验员开始出具质量凭证,造成的质量事故,责任由检验员负责。4控制要求 4.1对生产部门首次连续性生产的第一个完工的半成品和成品,必须经过首件检验和确认。 4.2对于常规生产产品,须按批次进行首件检验。 4.3由于设备、工艺等原因造成的停机,停机再开机时要进行首件检验和确认。 4.4产品材料、规格变更后投入生产时要进行首件检验和确认。 4.5新品首件检验时,应由生产单位负责通知检验有关人员,按现行有效的图纸、清单(或顾客提供的样件)、工艺文件进行,检验员填写检验记录,检验合格后在首件卡上签字,并将卡片挂在首件产品上做好首件标记;首件检验不合格应立即退回,重做首件,并做好记录。未经首件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得进行验收。 4.6首件作为批量生产的样件,由生产部门负责保留到全批生产结束后才能最后送交。 4.7首件检验中应检查产品生产过程所用的所有原辅材料必须与规定相符。 5工作程序 5.1在首件制作过程中,生产线负责人、检验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实际生产者按生产工艺流程,根据现行有效的生产工艺文件自行完成首件,并对每一生产工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解决。

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验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特性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确保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投入使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料、制程及最终成品的检验。 3 职责 3.1仓库 负责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入库及储存,并负责对来料送检以及储存时间超过3个月的半成品、成品出货前进行送检。 3.2 生产部 负责在制品的生产控制、检验,生产的半成品/成品的送检。 3.3 品质部 负责进料、制程、成品检验,品质稽核及品质检验标准的制订。 3.4 技术部 负责制订原材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接收标准,检验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3.5 采购 负责原材料不良时与供应商的联络与处理。 4 名词术语 4.1 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4.2 进料检验:对采购的原材料、配套件和委外加工件入厂时的检验。 4.3 制程检验:指为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而对各道工序加工的产品及影响产品质量 的主要工序所进行的检验。 4.4 最终检验:是指在生产全部工序结束后,对其生产的半成品或成品的检验。 4.5 特采:质量不完全合乎标准的原材料或器件,其缺陷不对最终产品质量产生决定性影响, 经技术部和相关部门评估风险后,或征得客户意见,同意采用选别、让步接收等方法进行处理。 4.6 原材料:指生产过程所需要的原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委外加工 半成品、修理用备件、包装材料等。 4.7 在制品:从一个生产工序转给另一个生产工序继续加工的自制半成品以及不能单独计算 成本的自制半成品。

4.8 半成品: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成品,仍需进一步加 工的中间产品。 4.9 成品:指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按规定标准检验合格,可供销售的产品。 4.10 紧急放行:生产急需来不及验证就发放生产部使用。 5 作业程序 5.1 进料点收、送检: 委外/供应厂商交货时仓管直接带供应商将货交至“暂收区”,并需随货附《送货单》,仓库依本公司《物料需求单》之规格、数量点收,核对无误后在供应商《送货单》上盖本公司“暂收专用章”交还送货供应商做暂收动作,填写《来料送检单》转品质部检验。 5.2 进料检验: 5.2.1 IQC接到《来料送检单》后,应于“暂收区”抽取待检物料,并依原材料的相关检验标 准、《承认书》或厂商《出货检验报告》等进行抽样检验及相关性能测试。 5.2.2 品保人员于检验时应将结果填写于《IQC日报表》及《来料检验报告》。 A.判定合格,即在进料外包装上贴上“合格”标签,并在《来料送检单》上签字转仓库 办理入库手续。 B.若判定不合格,开立《材料不良通知书》经过相关部门会签后,根据《材料不良通知 书》的决议,退货在进料外包装上贴上“不合格”标签,特采在进料外包装上贴上“特采”标签,并在《来料送检单》及检验报告上注明特采。检验完成后通知仓库办理入库或退货手续。 5.2.3 正常情况下工作日内当天进料16:00前收到《来料送检单》,当天完成检验,16:00 后收到《来料送检单》,需在次个工作日上午下班前处理完毕。 5.2.4对于RoHS材料,IQC须依《订单通知单》注明的RoHS需求,对材料进行检验。 5.2.5若进料为RoHS材料,采购应要求供应商提供《ICP测试报告》,IQC应核对相应材料的ICP 测试报告是否合格,必要时品质部将材料委外检验,并要求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 5.3 制程检验: 5.3.1 生产部在每批生产前均需制作首件,填写《首件确认记录表》通知品质部和PIE工程师 确认。 5.3.2 品质部以BOM、《IPQC检验作业指导书》等为依据对生产部在制品进行检验或测试。 a.首件检验:生产部每条生产线开始生产或更换产品品种,或调整工艺后生产的第一件 产品,经生产自检合格后,由IPQC根据相应的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填写《首件确认记录表》;如不合格应要求返工或重新生产,直到检验合格,品质部签字确认后才能批

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2012.04.16 日期:日期: 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验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特性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确保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投入使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料、制程及最终成品的检验。 3 职责 3.1仓库 负责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入库及储存, 并负责对来料送检以及储存时间超过 3个月的半成品、成品出货前进行送检。 3.2 生产部 负责在制品的生产控制、检验,生产的半成品 /成品的送检。 3.3 品质部 负责进料、制程、成品检验,品质稽核及品质检验标准的制订。 3.4 技术部 负责制订原材料、在制品、半成品 /成品接收标准,检验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3.5 采购

负责原材料不良时与供应商的联络与处理。 4 名词术语 4.1 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4.2 进料检验:对采购的原材料、配套件和委外加工件入厂时的检验。 4.3 制程检验:指为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而对各道工序加工的产品及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工序所进行的检验。 4.4 最终检验:是指在生产全部工序结束后,对其生产的半成品或成品的检验。 4.5 全检:质量不完全合乎标准的原材料或器件 , 其缺陷不对最终产品质量产生决定性影响, 经技术部和相关部门评估风险后,或征得客户意见,同意采用全检等方法进行处理。 4.6 原材料:指生产过程所需要的原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委外加工 半成品、修理用备件、包装材料等。 4.7 在制品:从一个生产工序转给另一个生产工序继续加工的自制半成品以及不能单独计算成本的自制半成品。 4.8 半成品: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成品,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 4.9 成品 :指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按规定标准检验合格,可供销售的产品。 4.10 紧急放行:生产急需来不及验证就发放生产部使用,但生产部必须进行全检。 5 作业程序 5.1 进料点收、送检:

首末件检验规定

首末件检验规定 河南赛尔车轮有限公司 首末件检验程序 编制:技术部审核:王海成批准:庞海强文件编号:JS-Y-03 一、目的 为确保生产产品和过程特性与生产技术要求保持一致,并防止大量不良之发生,特制定本程序。 二、范围 凡制造部门生产产品首末件检验均遵照执行 三、职责 技术部编制产品首末件检验程序;质检部、生产车间共同完成首末件测量,做好记录,并负责标识和封存。 四、定义 1、首件是每个班次刚开始时或过程发生改变(如人员的变动、换料及换工装、机床的调整、工装刀具的调换修磨等)后加工的第一或前几件产品。对于大批量生产,“首件”是指一定数量的样品。 2、首件检验是对每个班次刚开始时或过程发生改变(如人员的变动、换料及换工装、机床的调整、工装刀具的调换修磨等)后加工的第一或前几件产品进行的检验。一般要检验连续生产的3-5件产品,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后续产品。 3、末件是在工人完成整个产品生产后随机抽查几件产品。 4、末件检验是在工人完成整个产品生产后进行末件封样与首件进行对比从而判断模具或工装完好。 五、程序

1、作业流程,见附件 2、首件产出后,操作工及时通知或告知专职检验员检验,以首末件检查表项目逐一检查,并记录签字,若检验员发现并判定不合格,须停机处理或更换模具时,则由检验员、车间共同决定,并记录于首末件检查表,经整改再依据首末件检验程序,进行复检。对检验合格的首件做标识即“首件”字样,具体可由质检部和车间共同确定认可的可追溯性标识。 3、末件产出后,操作工要对产品做“末件”标识,并送质检部由检验员检验,仍以首末件检查表项目逐一检查,并记录签字。 4、首件检查样品,须保留至末件检查合格以后,一起退回生产车间。 2011.7.16 首末件检验流程 生产 通知首末件检验 NO 检验整改 末件YES 首件YES NO 复检 入库继续生产

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生效日期2018-03-24 页次2/4 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编制部门:质量管理部 编制: 审核: 会签部门:制造部、研发中心 会签:、 批准: 修订记录: No章节号修订摘要修订人修订日期 备注:如本修订记录页不够,可另加修订的记录页面。 1 目的

生效日期2018-03-24 页次2/4 对外购/外协物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和试验,保证只有检验合格、让步接收的产品才能被使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外购物料、过程产品和成品的检验和试验。 3 权责 3.1 研发中心负责编制零件图样、产品图样、零部件采购/检验标准、成品检验标准。 3.2 质量管理部负责来料检验、过程巡检、成品抽检及外协/外购成品抽检及记录。 3.3 技术工艺课负责编制生产过程/工序检验指导书,并指导生产线实施检验。 3.4 生产车间负责生产过程自检、互检、全检及记录。 4 定义 4.1 产品检验:使用工具、仪器或其它分析方法检查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是否符合特定的技术标准、规格的工作过程。 5 程序 5.1 来料检验 5.1.1 来料检验策划 5.1.1.1 来料检根据各类物料的质量特性、供应商的质量水平拟定《来料检验全检清单》,报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5.1.1.2 来料检根据物料对最终产品影响的程度,拟定《免检物料清单》,报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后即可实施免检。(免检物料由仓管员对其名称、规格进行验证) 5.1.1.3 对于本公司暂不具备检验条件的物料,来料检应及时提出验证检验申请,经质量管理部负责人批准后,由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出厂检验报告,来料检对其实施验证。 5.1.2 来料检验实施 5.1.2.1 外购物料送货到厂,仓管员依据《采购订单》核对物料编码、品名、规格、数量,核对无误后分批次报来料检组织实施检验。 5.1.2.2 来料检按照零部件采购/检验标准、零件图纸、抽样检验标准对外购物料执行检验、判定。检验合格,出具《来料检验报告》,由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应对其进行标识、隔离,具体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1.2.3 对贮存时间超出有效期的物料,由仓库向来料检提出复检,具体按《仓库管理标

产品检验管理程序

产品检验管理程序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产品检验管理程序 1. 目的 规范产品检验全过程,确保出厂产品符合客户要求。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集团各工厂产品的检验和控制。 3.职责 技术研发部组织编制《产品质量标准》、《抽样作业指导书》和《检验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标准,并督导执行。 生产管理部督导各工厂产品检验管理按本程序要求实施。 各工厂的品管科负责产品的质量检验和送检。 各工厂的生产科负责不合格品的原因分析、对策落实。 各工厂的品管科负责产品退货的原因分析、对策落实。 4.工作过程和方法 检验准备 4.1.1 技术研发部组织编制《产品质量标准》、《质量控 制表》、《抽样作业指导书》和《检验作业指导 书》等技术标准。 4.1.2 各工厂的品管科配备所需的检验设备、合格的检验 人员和检验环境。 4.1.3 品管科应将《质量控制表》、《抽样作业指导 书》、《检验作业指导书》等放置在各工作场所, 且方便员工查阅。

检验实施 4.2.1 各工厂的检验人员根据《抽样作业指导书》抽取 成品样品,抽样必须注意随机和分层原则。 4.2.2 各工厂的检验人员根据《检验仪器操作规程》、 《检验作业指导书》,正确使用仪器进行检验和 计算,并做好记录。 4.2.3 品管科应将新线投产、技术改造、长期停机后生 产的首批产品送到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以确 认检验结果的可靠性。正常生产时,产品每年送 检一次。 检验判定 4.3.1 各工厂的检验人员根据《产品质量标准》对检验 的产品进行判定,出具《产品检验报告》,明确 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4.3.2 《产品检验报告》,经品管科长审批后,报送生 产科和生产车间。 4.3.3 不合格的产品,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处理。产品质量异常处理 4.4.1 品管科在《产品检验报告》中对不合格的产品提 出处理意见,督促采取改进措施后,重新检验。 4.4.2 生产科对不合格品的产生原因进行分析、采取纠 正预防措施。

首末件检验程序

1目的1.1确保生产过程的工艺正确和使用的零部件正确从而避免批量质量问题。 1.2每个工序的第一件样品、最后一件样品、生产过程得到及时有效的评估。 2范围 2.1适用制造过程当中所有首末件检验、过程检验的活动。 3定义 3.1首件检验: 每班开班时,生产换型时,重新开机后,设备重新调整后生产的第一件半成品或 成品。 3.2末件检验: 每班下班时,生产换型时,重新开机后,设备重新调整后生产的最后一件半成品 或成品。 4涉及部门 4.1质检部 4.2生产部 4.3技术部 5一般原则 5.1首件检验进行时间 5.1.1每个班上班时。 5.1.2产品换型时(产品零件号更换时)。 5.1.3设备重新开机后。 5.1.4生产过程中设备重新调整后。 5.1.5工装模具调整后。 5.2首件检验的数量至少一件,并进行首末件对比。 5.3首件检验是对各工序的设置(如工装, 模具, 工艺参数等)和零部件的使用正确与否进行验 证,从而避免产品批量质量问题。必要时对一些重要的参数,进行SPC数据分析。 5.4首件检验原则上不对原材料合格与否进行重复检验, 因为原材料的检验由来料检验控制。 除紧急发放的原材料外, 首件检验将假设所有到生产线上的原材料都是合格的原材料。 5.5所有从原材料仓库申领的零件标识必须随时和物料一起,不能丢失,原材料仓库在发放零 件时必须确保生产部申领的零件都有正确的标识,并且这些标识必须伴随零件到达相应的 加工工序,该工序加工完成后由该工序的零件编号代替上一道工序的零件编号。 5.6首件检验将根据批准的最新版本的工程图纸, 批准的控制计划, 有关技术标准和/或特殊 的指导书进行。

压铸首末件及定时检验规范(含表格)

压铸首末件及定时检验规范 (ISO9001:2015)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压铸工序上一班末件、本班首末件检验及定时检验方法。 本程序适用于压铸事业部首末件检验及定时检验的质量控制。 2 术语和定义 压铸首件:指每班开工、异常停机、人员变更、技术文件变更、技术方法变更、技术参数变更、换模、修模(含粑件)、换字头、换状态时,出现上述任一情况下开始生产后压铸工自检合格5~10件产品中抽取的样本。 压铸末件:压铸工每班下班时最后一件带浇口、集渣包、排气槽的尾件。 定时检验:在每小时的整点时刻对产品实施的质量检验的过程。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 4 职责 4.1 压铸生产部负责首末件及定时检验的实施。 4.2 质量控制部门负责首末件及定时检验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5 管理要求

5.1 压铸工序首末检验及定时检验 5.1.1 首末件检验及定时检验标准:压铸工对照“压铸首件送检通知单”项目、检验作业指导书、修模通知等技术标准中的所有项目采取目测的方式进行自检,压铸班长、巡检对照检验作业指导书、修模通知等技术标准中的所有项目采取目测的方式进行互检、专检。 5.1.2 上一班的末件检验:压铸工对上一班的末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放在指定工作台上,由压铸班长、巡检分别进行互检、专检。 5.1.3 本班首件检验 5.1.3.1 压铸工在开始生产压铸首件时,先去除首件浇冒口、飞皮,并对首件进行检验后,填写“压铸首件送检通知单”随首件交质量专检台,涉及换模、换字头、修模后的首件产品,压铸工应将修模前的样件和修模后的首件一同送质量专检台,并在“压铸首件送检检查记录”上登记。 5.1.3.2 压铸巡检按检验作业指导书、修模通知等要求对本班首件产品的尺寸及外观进行全面检查,涉及盖类字样位置检测的必须进行划线检查,并在“压铸首件送检检查记录”上进行记录。 5.1.3.3 有打磨要求的盖类产品在首件检验合格后,压铸巡检安排将上述产品交表面处理工序进行试打磨验证,表面处理工序应在30分钟内完成试打磨验证,打磨巡检确认效果并在“盖类产品打磨验证记录表”上记录。 5.1.3.4 现场工艺将首件产品交表面处理工序进行抛光验证,并在“压铸毛坯抛光验证登记记录表”上进行记录,打磨巡检确认效果。

成品检验控制程序.doc

成品检验控制程序 1目的 加强成品质量管理,规范成品出货检验流程,保证出货品的产品品质 2范围 适用于入库前完成品、外发加工成品检验 3原则 程序流畅,责任明确,全面细致,真实准确 4作业控制 成品检验的内容 4.1.1包装检验:核查包装内产品、防护措施、包装材料、储运标识等 4.1.2入库检验:核对待检品,做好检验准备、允收批处理货拒收处理 4.1.3出货检验:安排出货检验,核对出库单内容、数量等 检验前作业 4.2.1 生产部门开立“入库单”送交仓库品管 4.2.2 检验前需核对设备器具是否仍在有效校准/ 检定周期内 检验作业 4.3.1检验人员必须接受过专业上岗训练 4.3.2检验须依照成品检验标准执行 4.3.3检验结果须填入成品检验报告 4.3.4检验结果未获得当班班长确认,产品不得流入下一工序 检验后处理 4.4.1 成品检验合格的入库作业 4.4.1.1 验收合格后,由品管员填《成品检验报告》 4.4.1.2 在“入库单”上确认合格,办理入库作业 4.4.2 成品验退作业 4.4.2.1 验退时,仓库主管依据成品检验报告上的判定将验退原因记载于“入库单”上。检验不合格品,按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4.2.2 送验部门在收到退货通知后两天内,取回处置,并填写“异常处理单” 4.4.2.3 退货批须保持批的完整性,不得混批后送检 4.4.3 成品报废作业 4.4.3.1 进判定为报废品、无使用价值时,由相关部门填写“报废申请单” 4.4.3.2 主管审核同意后,转仓储办理出售或丢弃 4.4.3.3 仓储部寻找合适供应商出售报废或予以丢弃 来料包装检验 4.5.1 所有来料的外包装应完好无缺,没有受潮、受挤压变形 4.5.2 所有来料的外包装应注明有供应商名称及P/N。对照 AVL 检查供货商是否在AVL记录 中, P/N 是否正确,若有不同之处或无法判断供应商及有关内容,则将缺陷记录于MR单4.5.3若外包装有损坏或受潮,应检查受损部位的物料有无发生破损、变形、受潮等现象。 一旦发现问题,报告有关工程师处理 外观要求 外观要求及缺陷的判定,如下表所示

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为验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特性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确保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投入使用。 2 适用范畴 适用于进料、制程及最终成品的检验。 3 职责 3.1仓库 负责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入库及储存,并负责对来料送检以及储存时刻超过3个月的半成品、成品出货前进行送检。 3.2 生产部 负责在制品的生产操纵、检验,生产的半成品/成品的送检。 3.3 品质部 负责进料、制程、成品检验,品质稽核及品质检验标准的制订。 3.4 技术部 负责制订原材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接收标准,检验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3.5 采购 负责原材料不良时与供应商的联络与处理。 4 名词术语 4.1 检验:通过观看和判定,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判。 4.2 进料检验:对采购的原材料、配套件和委外加工件入厂时的检验。 4.3 制程检验:指为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而对各道工序加工的产品及阻碍产品质量 的要紧工序所进行的检验。 4.4 最终检验:是指在生产全部工序终止后,对其生产的半成品或成品的检验。 4.5 特采:质量不完全合乎标准的原材料或器件,其缺陷不对最终产品质量产生决定性阻碍, 经技术部和相关部门评估风险后,或征得客户意见,同意采纳选别、让步接收等方法进行处理。 4.6 原材料:指生产过程所需要的原料,包括要紧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委外加工 半成品、修理用备件、包装材料等。 4.7 在制品:从一个生产工序转给另一个生产工序连续加工的自制半成品以及不能单独运算

成本的自制半成品。 4.8 半成品:指通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成品,仍需进一步加 工的中间产品。 4.9 成品:指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按规定标准检验合格,可供销售的产品。 4.10 紧急放行:生产急需来不及验证就发放生产部使用。 5 作业程序 5.1 进料点收、送检: 委外/供应厂商交货时仓管直截了当带供应商将货交至“暂收区”,并需随货附《送货单》,仓库依本公司《物料需求单》之规格、数量点收,核对无误后在供应商《送货单》上盖本公司“暂收专用章”交还送货供应商做暂收动作,填写《来料送检单》转品质部检验。 5.2 进料检验: 5.2.1 IQC接到《来料送检单》后,应于“暂收区”抽取待检物料,并依原材料的相关检验标 准、《承认书》或厂商《出货检验报告》等进行抽样检验及相关性能测试。 5.2.2 品保人员于检验时应将结果填写于《IQC日报表》及《来料检验报告》。 A.判定合格,即在进料外包装上贴上“合格”标签,并在《来料送检单》上签字转仓库 办理入库手续。 B.若判定不合格,开立《材料不良通知书》通过相关部门会签后,依照《材料不良通知 书》的决议,退货在进料外包装上贴上“不合格”标签,特采在进料外包装上贴上“特采”标签,并在《来料送检单》及检验报告上注明特采。检验完成后通知仓库办理入库或退货手续。 5.2.3 正常情形下工作日内当天进料16:00前收到《来料送检单》,当天完成检验,16:00 后收到《来料送检单》,需在次个工作日上午下班前处理完毕。 5.2.4关于RoHS材料,IQC须依《订单通知单》注明的RoHS需求,对材料进行检验。 5.2.5若进料为RoHS材料,采购应要求供应商提供《ICP测试报告》,IQC应核对相应材料的ICP 测试报告是否合格,必要时品质部将材料委外检验,并要求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 5.3 制程检验: 5.3.1 生产部在每批生产前均需制作首件,填写《首件确认记录表》通知品质部和PIE工程师 确认。 5.3.2 品质部以BOM、《IPQC检验作业指导书》等为依据对生产部在制品进行检验或测试。 a.首件检验:生产部每条生产线开始生产或更换产品品种,或调整工艺后生产的第一件

首末件及制程检验办法

1.目的 让生产制造过程在受控状态下进行;提早发现不良品,避免不良品产生,并且杜绝不良品流出。 2.适用范围 公司内所有制程,包括压铸,后加工,精加工,包装及返工返修。 3.职责 品管部巡检负责首末件检验确认和过程巡检确认。 车间员工负责首末件自检和过程自检 品质工程师负责审核相关记录 3.内容 3.1首件 下列情景之一视为首件:a 调机的第一件合格品, b 接班第一件合格产品,c 设备维修或异常停机后第一件合格产品,d 工艺参数调整后第一件合格产品,e 工装维修后第一件合格产品,f 刀具调整第一件合格产品,g 人员调换后第一件合格产品。(多工位的按一模) 3.1.1首件产品经操作工自检合格,并填写自检记录《产品质量记录单》; 3.1.2操作工把首件产品和记录交给当班检验员确认; 3.1.3检验员接到首件后,依照检验工艺标准,进行检测和确认并填写《巡检记录表》; 3.1.4首件须用三坐标检测的,检验员将产品送至计量检测中心工作台待测量; 3.1.5三坐标检测人员检测依据:全尺寸依图纸,修改模产品依修模改模通知单,其他产品依工艺或检验指导书; 3.1.6检测中心只提供检测报告,结论由检验员进行判定,确认合格后,通知操作工正常生产(人员调换后的首件,可以通过边生产边确认方式)。批量生产的产品员工自检合格后可以先进行生产。 3.2制程 3.2.1检验员依据检验指导书规定的管制项目和检验频率进行制程品质确认; 3.2.2检验员检测产品并填写巡检记录(产品质量记录单或压铸机工艺参数现场检验记录表); 3.2.3检验合格的项目,在巡检记录表上做好记录,如有不合格项目,在巡检记录表上做好记录,并立即通知操作工停止生产并向上级主管和生产部门报告。检验员应对前面加工的产品进行追踪复核,对不良产品进标识隔离,并开据不合格品评审《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备注一栏可填上开出的不合格评审单号; 3.2.4如有特殊检查项目或为返工返修,可在检验记录表空格内填上须检查项目,执行巡检; 3.3末件 末件是产品切换前最后一件产品以及人员调换前最后一件产品。(多工位的按一模) 有限公司第 1 页共2 页

首件检验规范流程

首件检验规范流程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新品的首件检验、批首件检验的要求及工作程序。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新品的首件检验、批首件检验的控制。 职责 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安排首件检验工作。 未经新品首件、批首件检验或首件检验不合格,而擅自生产产品,由此引起的质量事故,由直接责任者负责。 检验员、生产线负责人对首件检验的正确性负责。 对首件确认工作未完成,检验员开始出具质量凭证,造成的质量事故,责任由检验员负责。 控制要求 对生产部门首次连续性生产的第一个完工的半成品和成品,必须经过首件检验和确认。 对于常规生产产品,须按批次进行首件检验。 由于设备、工艺等原因造成的停机,停机再开机时要进行首件检验和确认。 产品材料、规格变更后投入生产时要进行首件检验和确认。

新品首件检验时,应由生产单位负责通知检验有关人员,按现行有效的图纸、清单(或顾客提供的样件)、工艺文件进行,检验员填写检验记录,检验合格后在首件卡上签字,并将卡片挂在首件产品上做好首件标记;首件检验不合格应立即退回,重做首件,并做好记录。未经首件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得进行验收。 首件作为批量生产的样件,由生产部门负责保留到全批生产结束后才能最后送交。 首件检验中应检查产品生产过程所用的所有原辅材料,必须与规定相符。 工作程序 在首件制作过程中,生产线负责人、检验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实际生产者按生产工艺流程,根据现行有效的生产工艺文件自行完成首件,并对每一生产工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解决。 常规生产产品及停机再开机生产的产品首件生产必须完成所有生产工序,经生产者检验合格在首件牌上签字后再交由检验人员等进行首件检验。首件检验时,检验员应会同生产线负责人按现行有效的图纸、清单(或顾客提供的样件)、工艺文件、产品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在首件产品上做好标识(如签注“首件合格”等),并在首件卡上由生产者(或代表)、检验人员会签。对于因产品因较大更改所需作的首件检验可由相关人员及检验签字认可;首件检验不合格立即退回,重做首件。

过程和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1.0目的 对质量管理体系各个过程进行监测,对影响产品质量的过程进行监视测量,以明确满足顾客的要求;对产品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确保产品要求得到满足。 2.0适用范围 适用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以及对生产所用的原材料和产品生产过程、和成品进行监视和测量。 3.0职责 3.1管理者代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 3.2质检组负责对产品进行监视和测量,并负责督促操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对产品进行自 检。 4.0程序 4.1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4.1.1管理者代表负责监视和测量公司的质量目标和各部门的质量目标的完成情况。包 括根据产品特点策划的各过程和子过程,特别是生产过程; 4.1.2对与质量相关的各过程在适用时可以采取测量的方式,如工作质量的检查活动等; 4.1.3在某些时候,对质量体系进行的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等系统性的活动,可以看作 是对质量体系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4.2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4.2.1质检组负责编制《来料检验作业指导书》和《成品检验作业指导书》,明确检测点、 检测频率、抽样方法、检测项目和方法、判别依据、使用的检测设备等。 4.2.2进货验证 A.对进公司的物料,采购员先核对送货单,确认物料的品名、规格、数量等无误、 包装无损坏后,先放置到指定的待检区,仓库保管员确认原材料的名称、规格、数

量与送货单相符以及包装无损后,用《物料标识卡》作好标识;并由采购员填写《原 料检验通知单》给质检组; B.质检组依据《来料检验作业指导书》进行抽检,并记录《来料检验报告单》,将检 验结果反馈给业务部采购员; C.经验证合格的原材料,由采购员凭《来料检验报告单》向仓库保管员办理入库手续。 对检验不合格的,由质检组出示《来料检验报告单》,在《物料标识卡》检验状态 栏里注明“不合格”字样作为标识,并按《不合格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处理; D.紧急放行 生产急需而来不及验证的原材料,在可追溯的前提下,由生产部门填写《紧急(例 外)放行申请单》经质检组主管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进入生产车间使用。 生产车间必须在生产记录上标明是“紧急放行”。质检组必须做好抽样,在24个小 时内进行检验,并追溯紧急放行产品的质量状况,同时作好记录。 4.2.3生产过程首件检查 每道工序新产品开始生产在调整工艺后,生产的前3件产品都要实施首件检查。并做好记录,具体如下: a)印刷工序:印刷机长自检合格后,由PQC再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机长和检验员在《PQC印刷巡检报告》上签字确认才可生产。 b)啤机工序:啤工校好板后先进行自检,再由检验员、啤机组长和生产主管认真对单对稿,确认无误后在《生产流转单》上签字确认才能生产。 c)其它工序:由组长自检合格后,由检验员根据相应的检验规程、《工程单》样版进行检验,填写《首件记录表》或组长、检验员在确认的首件成品上签名, 写上质量要求。如不合格要求返工或重新生产,直至首件合格方可批量生产。 4.2.4制程检验

产品检验流程图

产品检验控制程序(附流程图) 1 更多搜索AIEIN质量了解

1目的 统一产品检验和控制的流程,确保各部门按照产品检验按照既定要求执行图纸设计、物料采购、质量检验、不合格处理、生产制造,保证产品质量,提高顾客满意度和市场占有率。 2范围 适用于公司产品检验控制涉及的所有过程。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产品的生产制造。 3.2采购部负责外协或外购原材料、零部件或产品的采购工作。 3.3质量部负责对内外部原材料、零部件或产品的检验工作。 3.4设计部对内外部原材料、零部件或产品不合格的评审工作。 4工作程序 4.1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按抽样频次分包括首末件检验、抽样检验、100%全检。 产品检验按产品类别分样品检验、常规检验。 产品检验按产品来源分源检(供应商)、来料检验、过程检验、最终检验。产品检验按检验宽严度分严格检验、正常检验、宽松检验。 4.2检验流程 4.2.1检验需求 2 更多搜索AIEIN质量了解

质量部根据项目部样品检验需求、采购部来料到货入库需求、生产部生产需求、生产部完工入库需求对原材料、零部件或产品进行检验确认。 4.2.2检验准备 质量部根据检验需求准备检验作业指导书和检验器具,待原材料、零部件或产品。 4.2.3检验实施 质量部对入待检库原材料、零部件或产品实施检验,检验实施参照《抽检检验管理规定》。 4.2.4检验处置 质量部对实施的检验活动进行记录和处置 4.2.4.1检验记录 检验活动需对检验信息进行记录,完成后在原材料、零部件或产品上粘贴合格或不合格标签,不合格原材料、零部件或产品需填写《NC通知报告》通知相关部门,并要求责任部门填写《纠正预防8D报告》,质量部负责跟踪改进效果。 4.2.4.2检验处置 检验处置包括接收、挑选、退回: a.判为合格的检查批应整批接收; b.判为不合格的检查批原则上全部退回供货方,特殊情况下与供货方协商,实施检查水平Ⅳ进行挑选; 3 更多搜索AIEIN质量了解

首中末件检验规范

首中末件检验规范 (IATF16949-2016/ISO9001-2015) 1.0目的和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生产线首、中、末件的定义以及检查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各车间/生产线的整个生产过程。 2.0定义 本办法采用下列定义: 2.1首件 为以下情况下生产的第一件产品: (a)每班开始操作时; (b)设备调整时; (c)加工方法变化时; (d)加工条件变化时; (e)作业方法变化时; (f)更换模具时; (g)设备故障修理后再次运转时; (h)更换操作人员时。 (i)容量为每机台/3件。 (h)首检时间为接班后半小时内. 2.2中件 每班午休后生产的第一件产品。正常生产时中检容量为每机台/3件,巡检时间

为下午13:00。 2.3末件 正常生产时的最后一件产品。正常容量为每机台/3件 2.4 如发生(b)-(h)中任何一项变化,需重新按本定义对产品进行行首,中,末检查。 3.0职责 3.1品质部对本办法负管理职责,并保证贯彻执行; 3.2生产线班长、操作人员和检验员对正确执行本办法负责。 4.0实施办法 4.1 首、中、末件检查文件编制 4.1.1产品/过程开发工程师负责根据产品质量特性的重要性编写首、中、末件检查文件。 4.1.2首、中、末件检查文件由质量部检验员校对,质量工程师审核、品质部长批准后实施。 4. 2首、中、末件检查基准文件更改 首、中、末件检查基准文件发生更改时,过程工程师填写更改单一式三份,经检验员校对,质量工程师审核,品质部长批准后实施更改,更改单由车间、品质部和管理员各保存一份。 4.3检查的实施 4.3.1正常生产情况下每班应检查首、中、末件。 4.3.2在每半班发生2.1中(b)~(h)规定情况时,只检查首件、末件。 4.3.3操作工按照检查文件规定的项目对各工序产品/试件进行逐项检查,将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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