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第2讲 专利法概述

知识产权法第2讲  专利法概述
知识产权法第2讲  专利法概述

第二讲专利法概述

重点:专利的概念;专利的起源;专利制度的作用

说明:

从本讲开始,我们讲述专利法。

本讲我们主要了解专利法的几个重要概念,专利制度的作用。

一、专利、专利法和专利权

(一)专利及其特点

1、概念。专利即专利技术,是指发明人申请并经过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批准授予独占权的技术方案。专利主要有三种形式,即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2、特点

专利的两个最基本的特征:"垄断"和"公开"。

1)所谓垄断,是法律授予发明人享有独占使用的权利。

2)所谓公开,是发明人取得独占权的前提,即将自己申请专利的技术公诸于世。

二)专利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1、概念

专利法是用以调整由发明创造活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引起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调整对象

1)调整因确认发明创造所有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2)调整因如何授予专利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3)调整因使用专利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三)专利权

1、概念。专利权是专利法的核心内容,它是由国家专利主管部门,依据专利法授予发明创造人或合法申请人对某项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间内所享有的一种独占权或专有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不得利用该专利技术。

2、专利权具有知识产权最基本的特征:

1)专有性。也称垄断性。它是指同一内容的发明创造,国家只授予一项专利权。

2)地域性。一项发明获得了专利权是否在世界各国都受到法律保护呢?不是的,专利权和著作权在这一点上是有区别的。地域性是由专利法的国内法性质决定的。发明若在他国得到保护,须依该国专利法办理有关专利申请。

3)时间性。一项发明获得了专利权是否就一劳永逸了呢?专利权有法定的保护期限,一旦期限届满或因故提前中止,任何人都可无偿利用。

二、专利的起源和发展

一)世界第一项专利。有关专利起源的记载不多,但比较一致认可的是专利的萌芽最早诞生于欧洲。据史料考证,最早被授予独占权的是一名厨师。公元前500年,在今意大利南部的古都Sybaris(当时为希腊的殖民地),一种烹调方法被授予一名厨师为期一年独占权。

13世纪、14世纪、15世纪,英国、意大利等都曾以国王特令方式授予一些工人垄断使用新技术,奖励技术创新。正代表现代专利制度的萌芽。

二)第一部专利法。1474年,威尼斯共和国颁布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发明人法规》,很多重要的工业发明,如提水机、碾米机、排水机、运河开凿机等被授予10年特许证。据记载,此时诞生的伟大发明家伽利略,在威尼斯共和国获得了扬水灌溉机的20年专利权。这部专利法虽具现代专利法的某些特点和因素,但带有浓厚的封建特权色彩,保障效能低。

三)英国的《垄断法案》成为现代专利法开端

1624年,英国颁布了《垄断法案》,被称为现代专利法之始。基本原则和规定被许多国家仿效和借鉴。

18世纪初安娜女王制定了《实用新型设计法》。1851年,通过专利法修正案,成立专利局,集中负责专利申请授予事务;降低申请费;专利权范围扩展到英伦三岛;从申请日开始保护;将申请印制公布。1883年,专利法引进对抗程序,允许利害关系人在专利申请递交后的两个月内提出异议;法律确认对外国发明的强制许可;要求权利要求书中详细描述其垄断权的范围等。由于英国最早实行了专利制度,使英国成为19世纪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

四)世界各国普遍重视专利保护和推广。1790年,美国颁布了专利法,法国是1791年,俄国是1812年,德国是1877年,日本是1885年。迄今为止,全世界实行专利制度的国家和地区已有170多个。

五)国际专利保护公约诞生

19世纪末,国际贸易日益扩大,产生了专利的国际保护组织。

1837年,奥匈帝国邀请一些国家在维也纳举办国际发明展,颁法,给外国参展的发明、商标、外观设计以临时保护,并商召开专利改革国际会议。

1、1883年3月在法国巴黎召开会议签署《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巴黎公约是第一个国际专利保护公约。修改了六次。专利合作条约是在巴黎公约的基础上,是专利制度国际化的里程碑。1970年6月19日在华盛顿缔结,1978年1月生效,当年6月在18个成员国施行。涉及缔约国之间对专利申请的提出、检索和初步审查等方面的国际合作,没有涉及专利申请授

权方面的国际合作。授予专利权适用于指定国本国法的规定。换言之,专利合作条约并没有实现授权程序的国际合作。目前按照条约只能提出国际申请,而不能产生国际专利(专利不能国际通用)。

1、巴黎公约

1883年3月在法国巴黎召开会议签署《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巴黎公约是第一个国际专利保护公约。修改了6次。在此基础上,1970年6月19日在华盛顿缔结专利合作条约,1978年1月生效,当年6月在18个成员国施行,是专利制度国际化的里程碑。涉及缔约国之间对专利申请的提出、检索和初步审查等方面的国际合作,没有涉及专利申请授权方面的国际合作。目前按照条约只能提出国际申请,而不能产生国际专利(专利不能国际通用)。

2、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

TRIPS作为世贸组织马拉喀什协议的一部分,从1995年1月1日起生效。是当前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中涉及面广、保护水平高、保护力度大、制约力强的一个国际公约。有人说,资本主义的发展有两只翅膀:一只是有限责任公司制度,另一只就是专利制度。专利制度在西方的兴起加速了资本主义工业化的发展,使新技术的发明到应用的周期越来越短。例如,蒸汽机从发明到生产整整用了100年,而蒸汽机车用了34年,柴油机用了19年,涡轮喷气发动机只用了10年。有调查表明:没有专利制度,将有21%的发明搞不出来,25%的发明创造技术不会向公众公开。

三、我国专利发展历史

1、旧中国的专利制度。“专利”一词的中文源自春秋时左丘明著的《国语·周语》“:匹夫专利,犹谓之盗;而王行之,其归鲜矣”。真正具有现代“专利”含义的是太平天国时洪仁玕著的《资政新篇》:“倘若能造如外邦火轮车,一日能行八千里者,准其专利,限满准他人仿造”。

1882年,光绪皇帝批准上海机器织布局的垄断权:“十年以内,只准华商附股搭办,不准另行设局”;1899年,光绪皇帝颁布了《振兴工艺给奖章程》。规定,发明新法超出原有的各种产品或用新方法兴办大工程,可批准专利。1912年,工商部颁布了《奖励工艺品暂行章程》。

1944年,当时的国民党政府颁布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的专利法。该法并未在大陆地区广泛应用。

2、改革开放前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50年8月颁布了《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发明权归国家所有,全国各个单位都可以无偿使用。

1)双轨制。1954年批准公布了《有关生产发明、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的奖励暂行条例》,建立了专利权与发明证书并存的双轨制。

2)单一发明证书制。1963年11月3日国务院发布了《发明奖励条例》,规定对在国内或国际上处于领先水平的发明创造发给奖励证书。同时废止前两个暂行条例。由此,我国的专利制度便从双轨制转变为单一的发明证书制度,侧重精神奖励,忽视物质保障,从而影响技术开发积极性,阻碍创新。

3、改革开放后

出现了专利制度发展的80年代现象。

1980年1月,我国成立了国家专利局。

1980年6月3日,我国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1985年3月19日加入“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

1984年颁布了我国第一部现代的《专利法》。

1985年1月19日通过《专利法实施细则》,4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专利制度的正式建立。从此,我国专利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4、三次修订

1)1992年进行了第一次修改,修改内容扩大了专利保护范围和提高了保护水平,适应了深化改革的需要。

2)2000年进行了第二次修正,主要适应加入WTO、保护知识产权的新形势要求。修改后的专利法于2001年7月1日正式实施。

3)2009年10月1日,第三次修改后的专利法将正式开始施行。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完整,世界上称中国用20多年时间走完了别国100多年走完的路。

四、专利法法渊

1、宪法。宪法规定,国家奖励技术发明创造,对从事科学、技术事业的公民的有益的创造性,给以鼓励和帮助;

2、法律。分为基本法和基本法以外的法律。前者有《民法通则》、《刑法》等。后者为《专利法》;

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有国务院颁发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等;

4、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001年)等;

5、国际公约。我国政府已加入了下述与专利保护有关的国际公约:《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简称巴黎公约)等。上述国际公约除我国政

府声明予以保留的条款以外,均为我国专利法的渊源。

五、专利制度的作用

一)实现了权利人利益的最大程度的保护

二)促进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

三)促进技术信息的传播

一)实现了权利人利益最大程度的保护

林肯曾说:“在没有专利法之前,随便什么人、随便什么时候都可以使用别人的发明。这样,发明人从自己的发明中就得不到什么特别的利益了。专利制度改变了这种状况,保证发明人在一定时期内自己的发明独立使用,因此,给发明和创造、实用新物品的天才火焰添加了利益的柴薪。”

二)促进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

科技对经济的贡献有目共睹。通过专利技术的实施,国际技术转让,专利技术在各国的经济发展中发挥巨大作用。并且,这种作用越来越大。在20世纪初,专利对经济的贡献占5~20%,到了70年代,上升到60~70%。在二战后的30多年里,在西德、日本,这一比例为50~70%。有些国家已经开始步入知识经济时代。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2006年10月16日在一份报告中说,近年来中国境内的专利申请数量增长迅速,2004年中国境内的专利申请总数已跃居世界第五位。在过去的10年中,中国的专利申请数量增长了7倍。

2004年,全世界专利申请总数最多的是日本,排在第二到第四位的分别是美国、欧盟和韩国。俄罗斯、巴西和印度的专利申请总数分别排名第9位、第11位和第12位。报告还显示,日本和美国是世界上拥有有效专利数量最多的国家,2004年两国拥有的有效专利数量分别占世界有效专利总数的29%和22%。

三)促进技术信息的传播

这一作用来自于专利制度的公开机制。防止重复研究,既防止失败的重复研究,也防止成功的重复研究;既防止低水平重复研究,也防止高水平的重复研究。促进技术转让。以下数据反映了专利制度所提供的信息量:

1、专利申请量是批准量的3~4倍;

2、专利平均实施量为批准量(不是申请量)的1/4,罗马尼亚曾经达到一个最高值47%,有些国家最低曾低到1~2%;

3、我国实施的专利量是专利总数的12%。

从1984年到2008年底,我国累计共受理专利申请485.3万件;累计共授权专利250.1万件;2008年发明专利授权量位居世界第4位。2009年以来,我国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继续保持快速增长。09年上半年,共受理专利申请42.6万件,同比增长23.1%;专利授权25.2万件,同比增长31.3%。国内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例首次超过七成,国内发明专利授权量首次超国外。

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练习题及答案

A.25年 B.50年 C、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 D、40年知识产权法导论和著作权法6、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要第一章知识产权法导论符合何种情况才能得到保 护?( C ) A一、单项选择题、作品发表 B、作品创作完成即可 C、作品创作完成并1、在知识产权中,既包括人身权利,又包括财产权利的是:( C ) 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D、在作品上加注版权标记 A、商业秘密权 B、商标权 C、著作权 D、地理标记权7、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中国公民的著作权在下列何种情况下产生?( B )2、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中,《伯尔尼公约》保护的对 A、随作品的发表而自动产生象是什么?( B )B A、注册商标 B、文学艺术作品、随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 C、在作品以一定物质形态固定后自动产生、录音制品 D、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CD、在作品上加注版权标记后自动产生3、知识产权( C )8 A、是一种财产权 B、是一种人身权,具有永续性的特点、在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著作权客体的有:( A ) A、政府公告 B、计算机软件、以无体物为标的,兼具人身权与财产权的性质 C C、小说 D、公共讲堂的演说D、在一国取得,即受世界各国的共同保护 9、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作品中,不属于著作权客体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中,4、专门保护作者对其文学艺的作品是( C )术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的国际公约是( D ) A、文字作品 B、工程设计 B、世贸组织的知识产权协议、专利合作条约 A C、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C、巴黎公约 D、伯尔尼公约 D、计算机软件二、多项选择题 10、某电视台摄制电视剧《天龙八部》1、知识产权( ABCD )编剧唐某根据金庸撰写的《天龙八部》创作了剧本,演员黄某在剧中扮演乔峰,该、是一种财产权 A、以智力成果为保护对象 B 电视剧的著作权归谁享有( B )、有地域性C D、受时间限制 A、唐某 B、电视台 C、黄某 D、金庸ACD2、以下各项中属于《巴黎公约》保护范围的有() 二、多项选择题 B、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原产地名称 A1、著作权法中的作品应具备下列 C、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 ACD )要素。 A、独创性 B、新颖性 C、表达性 D、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 D、可复制性 著作权的对象第二章2、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包括( ABCD ) A、某著名法学家的课堂授课一、单项选择题 B、某政治家发表的即兴演讲 C( A )1、下列选项中,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某种商品说明书 D、未以乐谱形式表现出来的曲调 3 B、电视节目预告表、WPS2000计算机文字处理软件、下列选项中,财产权已不受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有(AB ) A、某艺术家创作的雕塑、某单位创作的北京市地图 C D、历法 B、中央文件A ( B )2、下列选项中,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18岁写的信,完成后一直未发表 C、八旬老人王某 B A、王某拍摄的淫秽录像带、歌唱家即兴创作并表演的歌曲程序软件、WINDOWS98D D、 C《中…国合同法》的官方英文版译文、通用表格ABCD 、下列作品中,依据我国著作权法法,享有著作权的()4、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是指3( C ) A、即兴的未有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演说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A文学、 B、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法庭辩论 C B、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新颖性的以某种有形形式、相声、快书、大鼓等戏剧作品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D、下列作品中哪些可以认为是文字作品( ABC C、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5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D、地图 BA、戏剧作品、用盲文创作的小说 C、计算机软件)、下列作品中属于美术作品的有(6 D、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的以某种有形形式 CD 、书法作品 D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雕塑作品 CA、摄影作品 B、建筑作品 BD )7( D )、下列属于著作权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 Revised by Liu Jing on January 12, 2021

一、名词解释: 二、1、工业产权:是指工业、商业、农业、和其它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 一种无形财产权,确切的说,工业产权应称为“产业产权”。工业产权可分为创造性成果权和识别性标记权。 三、2、知识产权: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 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 四、3、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创造、使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 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着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 五、4、文学产权:是关于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创作者和传播者所享有的权 利,它将具有原创性的作品及传播这种作品的媒介纳入其保护范围,从而在创造者“思想表达形式”的领域内构造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独特领域。 六、5、着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或者说,是作者及其 他着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利的总称。七、6、影视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物体上,由一系列伴音或无伴音的画面组 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播放的作品,包括电影、电视和录像作品等,亦称视听作品。

八、7、着作权主体:或称着作权人,是指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着 作权的人。根据我国着作权法的规定,着作权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国家也可能成为着作权主体。 九、8、其他着作权人:是指除作者之外,其他依法享有着作权的公民、法人、 非法人单位或国家。 十、9、职务作品:指公民为完成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职 务作品与公民所担任的职务紧紧的连在一起,它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安排其雇员或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任务而创造的成果。职务作品即非公民个人的作品,也非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委托的作品。 十一、10、原始主体:是指在作品创作完成后,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在不存在其他基础性权利的前提下对作品享有着作权的人。一般情况下,着作权的原始主体为作者。但在特殊情况下,作者以外的自然人或组织也可能成为着作权的原始主体,如职务作品、委托作品中的雇主、出资人等。 十二、11、继受主体:是指通过受让、继承、受赠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取得全部或一部分着作权的人。 十三、12、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知识产权法课件课后思考题答案

【绪论】 第一讲 1、知识产权的概念。 一种是概括式,即下定义的方法,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对自己创造性智力活动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传统) 另一种是列举式,即用列举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方法表达知识产权的概念,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重要国际公约:《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与TRIPS协议。 2、如何正确理解知识产权的性质? 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 3、如何全面理解知识产权的特征? 无形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可复制性 著作权 第二讲 1、什么是作品及其构成条件? 作品是作者基于表达思想、情感、理论、学说而创作的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的智力创造成果。 作品的构成条件 ①作品必须属于文学、艺术、科学领域,即作品往往是作者为表达其学术观点、情感而创造,其目的并不直接用于工业上的应用和商业上的使用。 ②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也称原创性,它是作品的首要构成条件。独创性的基本含义是指: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创作的成果。无论是作品的内容,还是表现形式都是作者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而不是对他人已有作品的复制、抄袭或剽窃。 ③作品的可复制性,是指作品必须以一定客观形式表现出来为第三人所感知。 2、简述作品的分类(新旧著作权法比较) ①一般作品。a文字作品b口述作品c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音乐作品指交响乐、歌曲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d美术、建筑作品。e摄影作品。f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g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h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②特殊作品。a计算机软件。b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第三讲 1、什么是作者及如何认定? 作者是指基于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创作,依法对其作品享有著作权的人。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认定:一般原则:本法有规定的除外,著作权属于作者 2、论述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原始主体继授主体 第四讲 1、简述著作权人的人身权的内容; 著作权人的权利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人身权利 2、简述著作权人的财产权的内容;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主要标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展览权主要适用于美术作品、摄影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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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 第一章著作权概述 第一节著作权的定义 著作权,是指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所有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主体、客体和著作权的内容是著作权的基本构成要素。版权来源于《安娜女王法令》。 一、著作权的主体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主体是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作者,是指通过自己的抽象思维活动,采用一定的客观表现方式直接创作作品的人。 二、著作权的客体 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所谓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智力创作。其内容涉及文学、艺术、科学技术等众多领域。作品的表现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既可以是物质形态,如书刊、磁带、胶片、模型等,也可以是非物质的,如口头语言、形体动作等,既可以是原创的,也可以是在原作基础上的改编、翻译、编辑等方式再创的;既可以是已经发表的,也可以是未公开的。这些不同领域不同表现形式的作品,都具有一个共同特征,即它们都是人类智力创作成果。从这个意义上讲,著作权法保护的实质是人类的智力劳动。 三、著作权的内容 著作权的内容,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其内容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部分(一些国家的著作权法只规定财产权利)。 第二节著作权法的概念 著作权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著作权法是调整作品的创作者、传播者、使用者以及著作权主管机关在作品的创作传播、使用、管理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第二章著作权主体 第一节著作权主体的概念和分类 一、著作权主体的概念 著作权主体,又称为著作权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对特定作品享有著作权并

二、著作权主体的分类 按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 (一)按主体形态分 1、公民。没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未成年人即使属于民法理论中的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也可以因为创作这一事实行为而依法享有著作权。如幼儿园儿童的绘画、书法、唱歌、跳舞等活动均可产生著作权。案例: 2、法人。法人必须符合〈民法通则〉第37条的规定: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非法人单位。〈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不具备法人资格,经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济组织或者组成法人的各个相对独立的部门”。包括两种:一是依法进行登记单位或团体,如分公司、合伙企业、研究会等,这在合同法和诉讼法中也能成为主体,被称为“其他组织”;二是组成法人的相对独立的分支机构,如大学的系、学院、教研室,法院的审判庭等。对第二类主体,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与诉讼法不协调的问题,有学者表示反对,如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春田在最高人民法院著作权法培训班上的讲话(〈著作权法讲要〉,法律出版社1991年6月版第73页)。他反对的理由是这类主体没有独立的财产承担责任。这理由不能成立,5岁幼儿也没有财产承担责任,但世界上基本上均承认其成为版权主体。有趣的是,〈著作权法讲座〉一书的封面上赫然印着“最高人民法院著作权法培训班编”,把培训班这种临时机构也作为著作权人。 (二)按是否直接创作分: 1、作者 2、其他著作权人 (三)按权利产生方式分 1、原始著作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享有著作权。 2、继受著作权人。依照合同或继承方式间接享有著作权。 (四)按国籍分: 1、本国人 2、外国人 第二节作者 一、作者的概念

(完整版)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练习题及答案

知识产权法导论和著作权法 第一章知识产权法导论 一、单项选择题 1、在知识产权中,既包括人身权利,又包括财产权利的是:( C ) A、商业秘密权 B、商标权 C、著作权 D、地理标记权 2、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中,《伯尔尼公约》保护的对象是什么?( B ) A、注册商标 B、文学艺术作品 C、录音制品 D、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 3、知识产权( C ) A、是一种财产权 B、是一种人身权,具有永续性的特点 C、以无体物为标的,兼具人身权与财产权的性质 D、在一国取得,即受世界各国的共同保护 4、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中,专门保护作者对其文学艺术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的国际公约是( D ) A、世贸组织的知识产权协议 B、专利合作条约 C、巴黎公约 D、伯尔尼公约 二、多项选择题 1、知识产权(ABCD ) A、以智力成果为保护对象 B、是一种财产权 C、有地域性 D、受时间限制 2、以下各项中属于《巴黎公约》保护范围的有(ACD) A、原产地名称 B、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C、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D、商标、服务标记、厂商名称 第二章著作权的对象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 A ) A、电视节目预告表 B、WPS2000计算机文字处理软件 C、某单位创作的北京市地图 D、某艺术家创作的雕塑 2、下列选项中,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 B ) A、王某拍摄的淫秽录像带 B、歌唱家即兴创作并表演的歌曲 C、《中…国合同法》的官方英文版译文 D、通用表格 3、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是指( C ) A、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以某种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B、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新颖性的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C、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D、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的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 4、下列属于著作权法保护客体的是( D ) A、《红楼梦》 B、《三国演义》 C、《西游记》 D、莫言的小说《红高粱》 5、自然人所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C) A.25年 B.50年C、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D、40年 6、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的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要符合何种情况才能得到保护?( C ) A、作品发表 B、作品创作完成即可 C、作品创作完成并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 D、在作品上加注版权标记 7、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中国公民的著作权在下列何种情况下产生?( B ) A、随作品的发表而自动产生 B、随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 C、在作品以一定物质形态固定后自动产生 D、在作品上加注版权标记后自动产生 8、在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著作权客体的有:( A ) A、政府公告 B、计算机软件 C、小说 D、公共讲堂的演说 9、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下列作品中,不属于著作权客体的作品是( C ) A、文字作品 B、工程设计 C、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D、计算机软件 10、某电视台摄制电视剧《天龙八部》编剧唐某根据金庸撰写的《天龙八部》创作了剧本,演员黄某在剧中扮演乔峰,该电视剧的著作权归谁享有( B ) A、唐某 B、电视台 C、黄某 D、金庸 二、多项选择题 1、著作权法中的作品应具备下列( ACD )要素。 A、独创性 B、新颖性 C、表达性 D、可复制性 2、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包括( ABCD ) A、某著名法学家的课堂授课 B、某政治家发表的即兴演讲 C、某种商品说明书 D、未以乐谱形式表现出来的曲调 3、下列选项中,财产权已不受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有(AB ) A、历法 B、中央文件 C、八旬老人王某18岁写的信,完成后一直未发表 D、WINDOWS98程序软件 4、下列作品中,依据我国著作权法法,享有著作权的(ABCD ) A、即兴的未有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演说 B、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法庭辩论 C、相声、快书、大鼓等戏剧作品 D、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5、下列作品中哪些可以认为是文字作品(ABC ) A、戏剧作品 B、用盲文创作的小说 C、计算机软件 D、地图 6、下列作品中属于美术作品的有(CD ) A、摄影作品 B、建筑作品 C、书法作品 D、雕塑作品 7、下列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BD ) A、李律师在法庭上即兴发表的代理词 B、马法官就某案撰写的判决 C、陈教授利用业余时间翻译了《民法通则》 D、刊登在专利公报上的某一发明专利的说明书

法学《知识产权法》课后习题汇总

《知识产权法》课后习题汇总 一. 知识产权法概论 一. 名词解释 1.知识产权 2.知识产权的客体 3.知识产权法 4.知识产权法律关系 5.知识产权法律关系客体 二.简答题 1.简述知识产权的概念。 2.简述知识产权的特征。 3.简述知识产权的分类。 4.简述《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保护 的识产权的类型。 5.如何理解“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权”? 6.简述知识产权与物权利的区别。 7.简述我国《民法通则》保护的知识产权的 类型。 8.简述知识产权专有性的含义及其表现。 9.简述知识产权地域性的含义及其表现。 10.简述三种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之间的联系与 区别。 11.简述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 12.简述知识产权的主体制度的特征。 13.简述知识产权的客体的特征。 14.简述知识产权法的内容体系。 15.简述我国知识产权法的体系。 16.列举我国主要知识产权法规名称。 三.论述题 1.论述我国知识产权法体系的完善。 二. 著作权法 一.名词解释 1.著作权 2.邻接权 3.著作权法 4.著作权主体 5.著作权的继受主体 6.作者 7.作品 8.委托作品 9.合作作品10.职务作品11.汇编作品12.演绎作品13.保护作品完整权 14.署名权15.发表权16.表演者权17.出版者权18.表演权19.展览权20.出租权21.信息网络传播权 22.著作权合理使用23.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 24.著作权集体管理25.法人作品 二. 简答题 1.简述著作权的概念与特征。 2.简述著作权与著作物所有权的区别。 3.简述著作权与专利权的联系与区别。 4.简述著作权与商标权的联系与区别。 5.简述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 6.简述著作权的自动保护原则。 7.简述我国著作权法的体系。 8.简述2001年《著作权法》修改内容。 9.简述外国人作品获得保护的条件。 10.简述作者的构成要件与认定。 11.简述法人视为作者的条件。 12.简述职务作品的概念及其权利归属。 13.简述委托作品著作权归属。 14.简述合作作品的特征、权利归属以及著作 权行使规定。 15.简述演绎作品著作权的取得的条件及其权 利归属。 16.简述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归属。 17.简述合作作品与汇编作品之间的区别。 18.简述作品获得保护的条件。 19.简述我国著作权法中作品的分类。 20.简述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21.简述著作人身权的内容和特征。 22.简述著作财产权的内容与特征。 23.简述享出租权的著作权人情形。 24.简述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条件。 25.简述著作权合理使用的情形。 26.简述属于著作权法合理使用情况中的“对 他人作品适当引用”的具体含义。 27.简述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的条件。 28.简述著作权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形。 29.比较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的异 同。 30.简述邻接权与著作权的联系与区别。 31.简述表演者权的取得的条件 32.简述表演者的权利和义务。 33.简述表演权与表演者权的联系与区别。

知识产权基础理论讲义

知识产权基础理论 课程主要内容: 第一讲知识产权概念和分类 第二讲知识产权的性质分析 第三讲知识产权的特征说明 第四讲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教学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习者能够对知识产权予以宏观把握,理解知识产权基本理论,强化自身知识产权的专业技能。 学习要求: 在本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学习者应当认真阅读教材,观看教学视频,完成相关练习。 第一讲知识产权概念和分类 讲授重点: TRIPS协定中的知识产权 创造性智力成果权和商业标记权 讲授难点: 商业标记权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选择:以下哪些选项属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范畴? A 企业专利研发;B企业商标转让;C企业商业秘密管理;D企业劳动合同管理。 答案:A B C (一)“知识产权”术语简介 1.术语由来 据学者考证,广泛使用“知识产权”术语是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 2.术语翻译 知识产权与Intellectual Property/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二)“知识产权”概念的界定 1.概念说明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等享有的排他、支配的权利。 2.概念理解 (1)知识产权的主体是民事主体。民事主体,为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知识产权主体资格不受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 (2)知识产权的客体是知识产品,即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等知识、标记和信息。物权客体,为物;债权客体,为行为。 (3)知识产权具有对世权和支配权的属性。对世权,义务主体为除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人;支配权,权利人以自己之单方行为即可行使权利。 (4)知识产权在权利的创设上采法定主义,即知识产权非依法律规定或确认,不得自由创设其种类和内容。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第一章)

自考《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第一章) 一编:总论(选、简) 一、知识产权: 是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最早见于17世纪法国卡普夫,后为比利时皮卡第所发展) 广义: 著作权、邻接权(或相关权)、商标权(包括服务标志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包括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新植物品种权等各种权利。 狭义: 即传统意义上的。著作权(包括邻接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三部分。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与邻接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有专利权和商标权。 二、性质与特征 一、性质: 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即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产品或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也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最根本区别。知识产权的无形是相对于动产、不动产的有形而言的。它具有不同的存在、利用、处分形态,具体表现为: 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3、不发生消灭智力成果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基于上述特征,国家有必要赋予知识产品的创造者以知产,并对这种权利实行有别于传统财产权制度的法律保护。 二、特征: 基于其无形财产权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它具有以下特征: 1、专有性:是一种专有性的民事权利。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不过,由于知识产品是精神领域的产品,知识产权的效力内容不同于所有权的效力内容。 2、地域性:知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具有严格的领地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该处的地域既可是一个国家,也可是一个地区。 3、时间性:其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的权利,其时间性的特点表现:它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同使用。 从本质上看,只有客体的非物质性才是知产所属权利的共同法律特征。 三、知产法概念、体系及地位 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 (一)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一般应当包括如下法律制度: 1、著作权法律制度。 2、专利权法律制度。 3、工业版权法律制度。 4、商标权法律制度。 5、商号权法律制度。 6、产地标记权法律制度。 7、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8、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二)知识产权法的地位: 知识产权法基本上采用单行法的立法体例。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的范畴。其没有独特的,仅属于它自己所有的调整对象和调整手段,因而不具有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条件。

知识产权法全文word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著作权 第一节著作权人及其权利 第二节著作权归属 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 第四节权利的限制 第三章著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 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 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 第二节表演 第三节录音录像 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 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时事新闻;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第六条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七条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第八条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 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其设立方式、权利义务、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的收取和分配,以及对其监督和管理等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二章著作权

知识产权法第2讲 专利法概述

第二讲专利法概述 重点:专利的概念;专利的起源;专利制度的作用 说明: 从本讲开始,我们讲述专利法。 本讲我们主要了解专利法的几个重要概念,专利制度的作用。 一、专利、专利法和专利权 (一)专利及其特点 1、概念。专利即专利技术,是指发明人申请并经过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批准授予独占权的技术方案。专利主要有三种形式,即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2、特点 专利的两个最基本的特征:"垄断"和"公开"。 1)所谓垄断,是法律授予发明人享有独占使用的权利。 2)所谓公开,是发明人取得独占权的前提,即将自己申请专利的技术公诸于世。 二)专利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1、概念 专利法是用以调整由发明创造活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引起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调整对象 1)调整因确认发明创造所有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2)调整因如何授予专利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3)调整因使用专利权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三)专利权 1、概念。专利权是专利法的核心内容,它是由国家专利主管部门,依据专利法授予发明创造人或合法申请人对某项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间内所享有的一种独占权或专有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不得利用该专利技术。 2、专利权具有知识产权最基本的特征: 1)专有性。也称垄断性。它是指同一内容的发明创造,国家只授予一项专利权。 2)地域性。一项发明获得了专利权是否在世界各国都受到法律保护呢?不是的,专利权和著作权在这一点上是有区别的。地域性是由专利法的国内法性质决定的。发明若在他国得到保护,须依该国专利法办理有关专利申请。 3)时间性。一项发明获得了专利权是否就一劳永逸了呢?专利权有法定的保护期限,一旦期限届满或因故提前中止,任何人都可无偿利用。 二、专利的起源和发展 一)世界第一项专利。有关专利起源的记载不多,但比较一致认可的是专利的萌芽最早诞生于欧洲。据史料考证,最早被授予独占权的是一名厨师。公元前500年,在今意大利南部的古都Sybaris(当时为希腊的殖民地),一种烹调方法被授予一名厨师为期一年独占权。 13世纪、14世纪、15世纪,英国、意大利等都曾以国王特令方式授予一些工人垄断使用新技术,奖励技术创新。正代表现代专利制度的萌芽。 二)第一部专利法。1474年,威尼斯共和国颁布世界上第一部专利法《发明人法规》,很多重要的工业发明,如提水机、碾米机、排水机、运河开凿机等被授予10年特许证。据记载,此时诞生的伟大发明家伽利略,在威尼斯共和国获得了扬水灌溉机的20年专利权。这部专利法虽具现代专利法的某些特点和因素,但带有浓厚的封建特权色彩,保障效能低。 三)英国的《垄断法案》成为现代专利法开端 1624年,英国颁布了《垄断法案》,被称为现代专利法之始。基本原则和规定被许多国家仿效和借鉴。 18世纪初安娜女王制定了《实用新型设计法》。1851年,通过专利法修正案,成立专利局,集中负责专利申请授予事务;降低申请费;专利权范围扩展到英伦三岛;从申请日开始保护;将申请印制公布。1883年,专利法引进对抗程序,允许利害关系人在专利申请递交后的两个月内提出异议;法律确认对外国发明的强制许可;要求权利要求书中详细描述其垄断权的范围等。由于英国最早实行了专利制度,使英国成为19世纪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 四)世界各国普遍重视专利保护和推广。1790年,美国颁布了专利法,法国是1791年,俄国是1812年,德国是1877年,日本是1885年。迄今为止,全世界实行专利制度的国家和地区已有170多个。 五)国际专利保护公约诞生 19世纪末,国际贸易日益扩大,产生了专利的国际保护组织。 1837年,奥匈帝国邀请一些国家在维也纳举办国际发明展,颁法,给外国参展的发明、商标、外观设计以临时保护,并商召开专利改革国际会议。 1、1883年3月在法国巴黎召开会议签署《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巴黎公约是第一个国际专利保护公约。修改了六次。专利合作条约是在巴黎公约的基础上,是专利制度国际化的里程碑。1970年6月19日在华盛顿缔结,1978年1月生效,当年6月在18个成员国施行。涉及缔约国之间对专利申请的提出、检索和初步审查等方面的国际合作,没有涉及专利申请授

知识产权法关于著作权的论文作业3000字0001

色書皆希含書苦肯桂會知识就是力量芳嵩養肯诞肯伏伏含就肯 论著作权与公共利益保障的关系 一、著作权与公共利益概述 (一)著作权保护概述 1著作权的立法宗旨和原则 我国著作权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相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与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与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它体现了两条原则:一是保护作品的创作者与传播者的正当权益,调动其创作与传播作品的积极性,促进优秀作品的创作与广泛传播;二是协调作者、传播者与公众三者的利益关系,鼓励广大公众积极参加社会文化活动,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社会主义文化与科学事业的发展繁荣,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建设。 2 ?著作权保护的原因 我国民事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了公民的正当权益,完善了我国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著作权法》的实施,标志着文学艺术领域无法可依的局面的结束,标志着我国著作权法律保护制度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3 ?著作权保护的限制 著作权人以外的人在一定情况下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合理使用的范围和具体方式。 (二)公共利益概念透析 基于公共利益是一个不确定的法律概念,该概念本身的涵义便显得相当丰富。 纽曼的观点是将“公益”分为“主观的公益”与“客观的公益”。“主观的公益”是基于文化关系之下,一个不确定之多数所涉及的利益;而“客观的公益”是基于国家、社会所需要的重要之目的及目标,即国家目的。[2]他的这一观点符合现代宪法理念对公益的认定,提出了以国家目的任务为质的客观公益的判断标准。边沁则认为:“公共利益”是独立于个人利益的特殊利益。共同体是个虚构体,由那些可以说构成其成员的个人组成。⑶德国学者阿尔弗莱德?弗得罗斯则认为:公共利益既不是单个个人所欲求的利益的总和,也

专利法概述

知识产权读本教学辅导讲义 第二章专利法概述 本章内容 ◆第一节专利概述 ◆第二节专利保护的客体 ◆第三节专利权的内容 ◆第四节专利权的保护 第一节专利概述 ?一、专利的概念与特点 1 、专利的概念 专利是一项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

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第一节专利概述 ?专利权的特点: 第一,专有性。专有性也称独占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口的权利。 第二,时间性。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拥有法律赋予的专用权只是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就不再享有专有权。 第三,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的专利局依照本国的专利法所授予的专利权,只在本国法律管辖范围内有效,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是无效的。 第一节专利概述

?二、专利的种类 ?在国际上,专利一般是指发明专利。按照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 (一)发明专利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是人们利用自然规律解决生产生活中各种问题的技术解决方案。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 第一节专利概述 ?二、专利的种类 (二)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第一节专利概述 ?二、专利的种类 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是: 第一,实用新型仅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 方法,例如生产方法、试验方法、处理方法和应用方法等。 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 针对后一特点,人们一般将其称为“小发明”。 第一节专利概述 ?二、专利的种类 (三)外观设计专利

自考知识产权法简答题7年汇总

自考知识产权法简答题7年汇总

简述知识产权的概念及权利类型。 人们对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2分) 具体包括: (1)著作权(含邻接权)(1分);(2)专利权(l分);(3)商标权(1分)。 简述知识产权的性质。 (1)知识产权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2)知识产权具有权利本体的私权性。 (3)知识产权具有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 简述知识产权专有性。 (1)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知识产品;(2)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1分) 简述知识产权的时间性。2 知识产权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权利,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权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 简述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是指按照一国法律获得承认和保护的知识产权,只能在该国发生法律效力,除签订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的以外,知识产权没有域外效力,其它国家对这种权利没有保护的义

务。 简述地理标志权的特征。 (1)地理标志权不具有个体专有的独占性。 (2)地理标志权不具有时间性。 (3)地理标志权不具有可转让性。 简要说明作者须具备的条件。 (1)作者是直接参与创作的自然人,即经过自己掌握的技巧、方法直接创作反映自己的创作个性及特点的人。 (2)确认作者的方法是,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人为作者。 (3)作者经过创作产生了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 简述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以及作品类别。 中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中国现行《著作权法》第3条将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分为9类: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及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没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

知识产权法教案

第一讲课程简介与知识产权的概念 课程名称知识产权法原理与实务授课顺序 1 章标题第一章:认识知识产权 第一节:知识产权 本章学时 6 本讲标题课程简介与知识产权的概念本讲学时 2 授课对象2014级知识产权专业本科生课时累计 2 教学目的 结合人生规划点明学习本课意义,结合知识产权与法律、民商法的关系介绍学好本门课程的要点。讲解知识产权的概念,结合生活拉近知识产权与同学的距离。 教学内容一、课程简介 二、知识产权的界定 重点难点重点:1、学习课程的方法;2、知识产权的概念;难点:知识产权与民法的关系 方 法 与 手 段 故事、经验穿插,适当引申并概括介绍其他理论。 课后作业1、知识产权是什么? 2、知识产权与民法的关系是什么? 3、如何学好知识产权? 教学过程: 板书设计:

第一章:认识知识产权 第一节知识产权 一、课程简介 (一)什么是知识产权 第一,知识产权是一种权利 第二,知识产权是一种有关知识与创造的权利 第三,知识产权是一种与工业生产、文化传播、科技进步、创造财富有关的权利 (二)为何学习知识产权 第一,知识产权法专业的基础课程 第二,从事专业工作的必备知识 第三,与学习、生活息息相关 (三)如何学习知识产权 第一,从基础开始,善于抓住教材重点 第二,如何使用法条 第三,注意总结、比较,在头脑中构建法学知识体系 第四,注重培养法律逻辑,养成法学思维习惯 第五,善于质疑与自我解疑(从属-特性-比较-目的、效果) 第六,学会宽容与刻苦(诸多理论、法律不完备、老师万能) 二、知识产权的界定 (一)知识产权的定义 第一,国内学者的定义

本书:人们对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等依法享有的权利 其他学者:刘春田、王利民、郑成思、吴汉东教授的定义(人智力成果、标记等依法权利或专有权) 第二,我国港、澳、台地区与国外学者的称谓 “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intellectual property geistiges eigentum,智慧财产权、智力财产权“知的所有权”“无形财产权” 第三,《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的列举性定义, 创作性成果权利识别性标记权利 总之,知识产权强调知识的力量,但并不等同于知识。 (二)知识产权在民法中的地位 第一,知识产权是民事权利体系中的一种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身份权 民事权利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 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 第二,民法是知识产权各专门法的一般法 第三,知识产权是特别法 总之,知识产权涉及一种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因而是民事权利;但又不限于财产关系,因而是一种新型民事权利。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含考研真题)(第二章 著作权法律制度概述)【圣才出品】

第二章 著作权法律制度概述 2.1 复习笔记 【知识框架】 【重点难点归纳】 一、著作权的概念及演变 1.概念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 项专有权利的总称。 2.演变 ①关于“著作权”的称谓,据史料记载,最早是日本学者在翻译西文“版权”一词时引 入该国,并于20世纪初传入我国。 ②我国在1910年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中采用了“著作权”的说法。在新中国成立 后所颁布的法律文件中,有时使用“版权”的概念,有时则使用“著作权”的概念。我国于 l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将版权和著作权作为同一概念对待,l990年颁布的《著作权法》 著作权的概念及演变 著作权制度的起源 著作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西方诸国著作权法律制度的沿革 现代著作权制度的发展变化 我国近现代著作权法律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著作权制度的发展 我国近现代著作权制度的发 著作权法第一次修改概况 展与变革 著作权法第二次修改概况 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草案 关于著作权性质的各种学说 著作权的性质 各种学说对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看法 著作权与所有权 著作权与相关民事权利的区别 著作权与商标权 著作权与专利权 著作权法律制度概述

第51条明确宣布:“本法所称的著作权与版权系同一语。”2001年修正的《著作权法》第56条也强调:“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 ③在著作权现代化、国际化潮流的推动下,“版权”体系的英美法系国家与“作者权”体系的大陆法系国家在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方面已出现某种程度的融合。 二、著作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1.著作权制度的起源 著作权的保护制度最早起源于我国宋朝的令状制度。我国虽自宋朝起即对著作权实施保护,但各封建朝代始终未能制定一个专门保护著作权的法律,直到晚清宣统二年(1910年)才颁布了一个《大清著作权律》,但该法并未实际施行。 2.西方诸国著作权法律制度的沿革 在16世纪,欧洲一些启蒙思想家在其著作中对于印刷商无偿占有他人作品的现象提出了强烈的抗议。各国相继颁行了著作权保护的法律。 ①1709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上首部著作权法《为鼓励知识创作而授予作者及购买者就其已印刷成册的图书在一定时期内之权利的法》,简称为《安娜女王法令》。该法最突出的特点在于,著作权由最初的“印刷翻印权”演变成具有现代意义的“版权”。随后,英国又于1734年通过了《雕刻著作权法》,1814年通过了《雕塑著作权法》,1893年通过了《戏剧著作权法》,1862年通过了《美术作品著作权法》。现行著作权法于1988年颁布实施,其后经过多次修订。 ②法国1789年的《人权宣言》规定:“自由交流思想和意见是最珍贵的人格之一,因此所有公民除了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对滥用自由应负责外,作者可以自由地发表言论、写作和出版。”1791年的著作权法,不仅承认作者享有出版权,而且承认其享有表演权。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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