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财务报表分析-将预收账款调为收入,未入账的工程款暂估入账;小房企更适合这种方式

房地产企业财务报表分析之我见
房地产企业与其他企业相比,具有开发周期长、投入资金量大、投资回收期长等特点,其财务报表所显示的信息往往与实际偏差较大,因此不能拘泥于财务报表常规的分析方法。 一、房地产企业财务报表的局限性

1. 量预收账款导致短期负债剧增,影响报表使用者对企业偿倩能力的判断。参照《企业会计制度》关于收入确认的规定,房地产收入确认标准应具备以下四项具体条件:①工程已经竣工并验收合格;②具有经购买方认可的结算通知书;③履行了销售合同规定的义务,且价款已经取得或确信可以取得;④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然而房地产从开始预售到收入确认,需经过竣工、验收、测绘、办照证 、决算等多个环节,少则数月,多则三五年,其间巨额的房款收入长期挂在预收账款,一方面增加短期负债,另一方面减少了房款收入内含的所有者权益。特别是近年房地产高额盈利在财务报表中无法体现,严重地影响了报表使用者对企业偿债能力的判断。
2.开发成本账实不符,影响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资产的判断。房地产企业为了持续发展往往会储备大量的土地,
由此形成的土地成本按购置时实际支付的价款入账,未包含货币时间价值和土地增值部分。特别是近年来,房地产企业凭借其资金、品牌、政府扶持,以协议出让的方式取得了大量廉价的土地,其实际地价已经是账面成本的数倍,这时财务报表显示的企业资产严重失实。另外,房地产企业在开发过程中有相当部分工程款由施工单位垫支,比例高达30%~50%,时间长达数年,施工单位往往对垫支部分不开发票,再加上房地产企业为欠付工程款拖延工程决算时间,往往要经过几个会计年度才能完成,对此,房地产企业就难以及时进行成本核算,造成账面成本低于实际数。
3.期间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影响报表使用者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判断。按现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
业在开发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作为期间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房地产企业在项目尚未竣工验收决算、大量预收账款未转销售收入前将出现巨额亏损,一旦结转收入,隐含的利润即会显现,这样势必影响企业经营情况的客观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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