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HRAHRSAPHRS室性心律失常专家共识》解读(全文)

《EHRAHRSAPHRS室性心律失常专家共识》解读(全文)
《EHRAHRSAPHRS室性心律失常专家共识》解读(全文)

《EHRA/HRS/APHRS室性心律失常专家共识》解读(全文)

室性心律失常是临床常见问题,疾病谱广,预后差异大,严重的可导致致命的后果。欧洲心律协会(EHRA)、美国心律学会(HRS)和亚太心律学会(APHRS)共同发布了“室性心律失常专家共识”,对临床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现翻译、解读如下。

引言

为了室性心律失常的诊断和治疗提供临床指导,欧洲心律协会(EHRA)、美国心律学会(HRS)和亚太心律学会(APHRS)对室性心律失常相关医学文献进行了进行了复习并发布了室性心律失常专家共识。

室性心律失常的临床表现可以是良性、无症状的,也可导致包括心脏猝死在内的严重症状。另外,许多患者在病程的不同阶段可出现多种形式的室性心律失常。因此,临床医师在处理室性心律失常患者时面临一些重要的问题,包括哪些需要诊断性和哪些需要治疗等。专家委员会认识到室性心律失常患者的临床表现形式差异很大,室性心律失常可能是心脏异常的最早和唯一的表现,也可能是基础心脏疾患伴随的表现。因此,室性心律失常本身的特点和之前是否存在基础心脏疾病,对预后判断和治疗决策均有重要的意义。

该共识阐述了各种室性心律失常进行诊断性检查的指征、危险分层的现状和已被证明有效的治疗策略,推荐转诊病人至专业的心律失常诊疗中心,同时也建议读者在需要时参考其他心律失常诊疗的相关文献,如埋藏

式复律除颤器(ICD)植入1,2、导管消融3、遗传性心律失常综合征4,4a,5、先天性心脏病6、胺碘酮的使用7、如何处理ICD放电患者8、晕厥9和临终患者的诊疗10。该共识的推荐级别和证据级别与其他指南和专家共识相同。大部分预防猝死和治疗室性心律失常的药物干预措施都是在以往完成的,那时入选患者数量较少,有效性标准较低。许多终止或控制室性心律失常的药物干预从此被运用于许多患者,并且随着时间的变迁,在不同地区形成了不同的治疗模式。专家委员会依据专家的意见并充分考虑上述情况形成该共识中所提出的建议。这些建议的证据级别相对较低。每一条建议均由专家委员会投票,只有达到80%通过率才被采纳。

专家委员会将室性心律失常分为持续性和非持续性来探讨,第一部分为非持续性室性心律失常,该类患者需要标准的诊断流程和治疗决策,分为室性期前收缩(PVCs)和非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NSVT)两部分内容进行阐述。

关于室性心律失常患者初步诊断流程的建议和推荐推荐级别证据级别(1) 所有被证实有非持续性或持续性室性心律失常患者,都可行静息十二IIa B 导联心电图和经胸超声心动图检查,以检出潜在的心脏疾病,包括遗传性和获得性心肌疾病。特别是心律失常的形态提示特殊病因的患者,应该评估其瓣膜、右心的形态和功能。

(2) 当心电图表现变化提示遗传性心律失常综合征或者一过性心电图变化IIa C(如冠状动脉痉挛)时,可考虑重复检查十二导联心电图。

(3) 某些患者,特别是持续性心律失常的患者,应该考虑使用其他的影像学IIa B 方法(如磁共振成像、核素灌注扫描负荷试验或超声心动图),来

检测细微的结构性心脏病。

(4) 临床表现和/或心律失常类型提示存在冠状动脉疾病的所有室性心律失IIa C 常患者,均应考虑评估心肌缺血。

(5) 心脏事件的风险常由潜在的心脏疾病决定,而不是心律失常决定。因I

A 此,对潜在的心血管疾病和危险因素推荐使用最佳的治疗。

(6) 应当考虑使用长程心电监护,如Holter 心电图、心电事件监测或者植IIa C 入式心电记录器等,用以证实更严重或者发作时间更长的心律失常,这可能会改变治疗策略。

(7) 对于鉴别诊断不明确的宽QRS 波群心律失常患者,在制定诊疗计IIa

C 划时应同时考虑室上性的和室性的心律失常的可能性。

关于非持续性室性心律失常的建议和推荐推荐级别证据级别

(1) 无症状偶发的室性早搏、二联律和三联律的患者,如排除结构性心脏病IIa C 或遗传性心律失常综合征,可被认为是一种正常变异。

(2) 有明确结构性心脏病的非持续性室性心律失常患者,特别是同时伴有IIa C 不明原因的晕厥、晕厥先兆或持续心悸,应考虑侵入性的电生理检查。

(3) 无症状或症状轻微的室性早搏的患者,排除结构性心脏病和遗传性心

I C 律失常性后,除了心理安慰以外无需任何其他治疗。

(4) 心肌梗死后存活或其他原因导致左室功能降低的非持续性室性心律失

I A 常的患者,若无禁忌,推荐使用β-受体阻滞剂治疗。

(5) 有症状的非持续性室性心律失常的患者,可以考虑使用β-受体阻滞剂IIb C 治疗。

(6) 在没有结构性心脏病的适宜患者中,非二氢吡啶类钙通道拮抗剂可作IIb C 为β-受体阻滞剂的替代药物。

(7) 对已使用足量β-受体阻滞剂或非二氢吡啶类钙通道拮抗剂治疗,但仍IIb C 有症状的非持续性室性心律失常的患者,可考虑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胺碘酮、氟卡尼、美西律、普罗帕酮和索他洛尔)治疗以缓解症状。

(a) 氟卡尼和普罗帕酮不被推荐用于伴有左室功能降低(由室性心律III A 失常本身引起者除外)、心肌缺血或有心肌瘢痕患者。

(b) 慢性肾病患者应慎用索他洛尔,基线心电图或治疗初始出现QT 间I B 期延长>0.50s 者,应避免使用索他洛尔。

(c) 对心衰患者而言,胺碘酮较其他抗心律失常药物具有更低的致心IIb C 律失常风险;除非植入除颤器,胺碘酮可能优于其他膜活性抗心律失常药物。

(8) 对于频发的非持续性室性心律失常(例如,室性早搏>10000/24h)的IIa B 患者,如症状明显或伴有左室功能障碍(排除其他原因),导管消融可能有益于改善患者的症状和左室功能障碍。

(9) 对于心衰患者,除了针对心衰的最佳药物治疗外,可考虑使用胺碘酮、IIb B

索他洛尔和/或其他β-受体阻滞剂等作为ICD 治疗的辅助药物治疗,可有效减少ICD 的电击治疗,或控制不适合ICD 治疗的非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的症状。

室性早搏

无论是否合并结构性心脏病的患者室性早搏都很常见。某些频发室性

早搏的患者可以无任何症状,而另一些患者虽然室性早搏很少,但可能出现非常明显的症状12。尽管最近的荟萃分析显示,频发室性早搏增加无明显表现的患者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但其中仅有一个研究运用了超声心动图来评价心脏是否有结构性心脏病13。室性早搏评价结构性心脏病患者预后的价值尚不清楚。早期的临床研究表明室性早搏增加心肌梗死后患者心血管疾病死亡率14,15,增加左室肥大患者的总死亡率16,然而这些研究均为早期的观察性研究17。对射血分数小于35%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研究显示,室性早搏的数量不能预测猝死的危险性,也不能独立于其他临床参数提供有关预后判断信息18。

室性早搏诱发的心肌病

许多研究表明,频发室性早搏和可逆性心肌病之间存在相关性,导管消融室性早搏后心肌病消失19-24。研究表明,24小时内室性早搏负荷通常在总心搏的15-25%可以导致左心室功能受损的,尽管也有可能低至10%21-30(如表1所示)。然而,室性早搏可能是潜在的心肌病的一种临床结果,因此,对于某一个特定患者,前瞻性地判断哪个是因、哪个是果,将是十分困难的31。最重要的是,绝大多数频发室性早搏的患者不会进展为心肌病,但现有的数据并不能进行准确的风险预测。最近的一项研究对239例无结构性心脏病的频发(>1000次/天)室性早搏患者的超声和磁共振成像(MRI)进行5.6年的随访,结果显示随访期间无不良心脏事件发生与患者也没有左室射血分数(LVEF)下降32。

表1 室性早搏负荷与左室收缩功能不全的相关性

研究者病例数LVdN(%)LVd 的%VEs 正常左室功能的%Ves p 预

测LVd 的%V

Ban et al 127 28 (22%)31±11%22±10%0.001 26%

Deyell et al 90 24(27%)32±12%27+12%0.077 –

Munoz et a 70 17(24%29±15%17±14%0.004 10%RV; 20%LV Olgun et al 51 21(41%)30±11%14±15%0.0001 –Hasdemir et al249 17(7%)29±9%±7%0.001 16%

Baman et al 174 57(33%)33±13%13±12%0.0001 24%Kanei et al 108 21(19%)13±11%a 7±9%a 0.004 –

a假设为100 000次/24小时。与左心室功能不全相关的最低室性早搏数量为10%(Baman)。

LV,左心室;LVD,左心功能不全;PVC,室性早搏;%VE,室性早搏负荷。

诊断性评价

心电图和动态心电图

24小时动态心电图检查发现室性早搏结果是可能的,它们与症状相关的任何结论均需要谨慎。两项严格排除结构性心脏病的研究表明,仅有2%和4%的患者室性早搏次数分别超过50次/24h或100次/24h33,34。无结构性心脏病的室性早搏患者,绝大部分预后良好。少数患者室性早搏与之前窦性心搏之间联律间期短(<300ms,可能QT间期综合征与恶性心律失常增加35,但是此类室性早搏发生率非常低。与其它室性心律失常一样,评估室性早搏患者的第一步是确定是否存在结构性心脏病(图1和图2)。对于有心律失常症状或其他心脏症状的患者,12导静态心电图将有

助于评价心脏瘢痕的存在(Q波或碎裂QRS波)、QT间期、心室肥厚以及其它结构性心脏病的证据。超声心动图检查可以评价右心室及左心室的结构与功能、瓣膜异常和肺动脉收缩压,推荐有症状的室性早搏患者、频发室性早搏的患者(>10%),以及怀疑患者存在结构性心脏病时用。

图1 室性早搏的管理

a结构性心脏病的定义见表;b药物治疗±ICD; c缺乏广泛瘢痕组织提示具有可逆性;CRT 心脏再同步化治疗;ICD植入式心律转复除颤器;LV左心室;MRI-DE延迟增强磁共振成像;PE 体格检查;PVC室性早搏;SHD 结构性心脏病;VAs,室性心律失常

图2 评估是否存在结构性心脏病

CT 计算机断层扫描;MRI-DE延迟增强磁共振成像;VA 室性心律失常运动试验

运动负荷试验对那些症状与运动相关的患者可以用来确定室性早搏是否由运动激发或抑制,评估是否能激发出更长时间的室性心律失常,特别是应考虑实施。运动试验阴性能够降低儿茶酚胺敏感性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作为潜在因素的可能性。运动导致室性早搏恶化的患者应行进一步检查,因为这些患者通常需要治疗。

影像学检查

尽管12导联心电图和超声心动图能准确评估大多数室性早搏患者,但对比剂增强MRI仍可对那些怀疑有器质性心脏病的患者提供额外的诊断和预后评估信息36。尽管当前并没有大规模的研究来明确哪些病人需要行MRI检查,然而多种形式的器质性心脏病相关的室性早搏可通过MRI

检查来指导患者管理,包括扩张性心肌病、肥厚性心肌病(HCM)、结节病、淀粉样变性病和致心律失常性右室心肌病(ARVC)等37-39。这些疾病状态下,存在心室壁运动异常或延迟增强检测到的心肌瘢痕可提供有用的信息。对于某些怀疑ARVC的患者,信号平均心电图(SAECG)是能够提供有用信息,是次要诊断标准。

治疗

无器质性心脏病室性早搏患者治疗的适应证

对于无器质性心脏病的患者,在反复告知患者早搏的良性预后和安慰治疗后仍然症状明显的室性早搏,可考虑给予治疗。对于影像检查发现左室心脏收缩功能下降或左室心腔扩大的患者,频发的无症状室性早搏可能也需要治疗。对于24小时超过10000次的室性早搏患者,随访时需要重复监测超声心动图和24小时Holter。对于室性早搏较少的患者,仅在症状加重时才需要进一步的检查。需要认识到室性早搏的负荷可以随着时间变化存在波动。

无器质性心脏病室性早搏患者治疗的适应证

对于有器质性心脏病的患者,有无症状是考虑是否进行治疗的主要依据。对于合并左室功能受损的室性早搏患者,即使存在明显的疤痕组织22,23,消除高负荷的室性早搏(>10%)也可明显改善左室功能19,20。当频发的室性早搏干扰心脏再同步治疗时,导管消融室性早搏也可能是有益的40。室性早搏的管理(选择)。

药物治疗

对无器质性心脏病、症状轻微的室性早搏患者,首先要教育患者此种

心律失常的良性预后,即安慰治疗。目前还没有针对无器质性心脏病室性早搏患者药物治疗的大规模随机临床试验。对于有症状的室性早搏患者,如通过心理安慰治疗仍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可以考虑β-受体阻滞剂或非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尽管它们的有效性有限,仅对10%-15%的患者可达到90%以上的室性早搏抑制效果41,效果与安慰剂相似42。需要注意的是,β受体阻断剂的使用多于钙拮抗剂,这些药物本身也可能会引起显著的症状。虽然抗心律失常药物能更有效抑制室性早搏,并可能显著改善症状明显的患者的临床症状,但在非器质性心脏病患者中其风险/获益没有被仔细评估。此外,这些药物可能增加症状明显的结构性心脏病患者的死亡率,或许除了胺碘酮外,这类药物用于治疗合并器质性心脏病的室性早搏患者时应慎重41,43。

导管消融

目前尚未有关于导管消融抑制室性早搏的随机临床试验。然而,许多研究提示消融的有效性高,在74%~100%的患者中可消除室性早搏

44-57。然而,这些研究纳入的患者症状十分明显,室性早搏负荷非常大。因此,导管消融室性早搏应仅用于症状明显,发作频繁的患者。此外,手术的成功可能取决于室性早搏的起源部位,冠状静脉和心外膜起源的室性早搏的消融成功率明显低于其他部位49,58。虽然完全消除室性早搏是消融的目标,需要注意的是消融部分成功仍可显著改善左心室收缩功能。当患者室性早搏为多形性或手术过程中临床室性早搏不能诱发时,导管消融的成功率会降低。目前报道的导管消融室性早搏的并发症发生率总体而言是较低的(~1%)。导管消融室性早搏主要推荐用于以下两类患者:①已

行保守药物治疗但症状仍较明显的患者;②室性早搏负荷较大,导致左心室收缩功能降低的患者。

非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

过去对于非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NSVT)有几个不同的定义59,目前把连续3跳以上且持续时间小于30秒,心动过速大于100次/分(周长短于600毫秒)的室性心律定义为NSVT60。NSVT与室性早搏相类似,在无或者有器质性心脏病的患者中普遍存在59,61,62。大约有6%的NSVT患者存在着心悸症状63。最近的几个指南和专家共识都详细阐述了NSVT诊断和治疗。一般来说,对于NSVT患者,治疗患者潜在的心脏疾病比治疗心律失常本身更加重要。对于NSVT患者需要进一步的评估,评估通常分为总体评估(表2),无器质性心脏病患者的评估(表3)和有器质性心脏病患者的评估(表4)。

无器质性心脏病的NSVT患者

运动诱发的常见,但如果发生在运动停止后,通常意味着预后不佳65,66。有或无症状的多形性NSVT患者,经过仔细的检查发现冠脉缺血时,需要进行全面的评估。儿茶酚胺敏感性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CPVT)是一种遗传性疾病,其典型的表现是交感神经兴奋诱发或是运动(通常发生在心率120-130bpm的水平)诱发的多形或双向性NSVT,这种疾病增加了猝死的风险72,73。引起CPVT的机制是编码(RyR受体)和肌集钙蛋白的基因发生突变,引起钙离子过负荷造成延迟后除极。NSVT在运动员中相对常见67,68,在无器质性心脏病患者其他病因包括导致调解负极电流药物编码蛋白的QT间期延长或者电解质异常,患有NSVT的运动

员需要评估是否合并肥厚性心肌病(HCM),但是HCM与由于长期运动造成的适应性左室肥厚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重叠。由于这个原因,对造成运动员心肌肥厚的原因进行分析时需要咨询有关方面的专家。NSVT对无器质性心脏病运动员影响的相关资料有限,但目前的观点是不推荐因为NSVT而停止训练。。

图2非持续性室速患者评估

标准评价

病史

既往心血管疾病病史?

高血压,已知的心脏病?

晕厥?

持续性心悸?

运动相关的症状?

家族史

心源性猝死、遗传性心律失常综合征、冠心病、心肌病?

服药史

延长QT间期药物,钠通道阻滞剂,药物相互作用?

体格检查

心脏疾病的体征?

十二导心电图

Q波、心肌缺血改变、宽或窄QRS波、QT间期延长或缩短、V1-V3 ST段抬高,早期复极、Epsilion 波、T波倒置

超声心动图

心室大小与厚度、室壁运动,收缩期与舒张期功能,瓣膜功能、先天性畸形、肺动脉压

实验室

血清电解质、肾功能

其他检查

运动试验

可疑冠心病、运动相关症状、QT间期

冠脉造影

可疑冠状动脉疾病或冠脉异常

心肌磁共振

可疑右室心肌病、左室肥厚、结节性心肌病、先天性畸形

基因检测

可疑遗传性心律失常综合征、家族遗传性心律失常综合征

电生理检测

不能确诊的持续性心悸、可疑房室传导阻滞、冠心病伴发非持续性室速、中度左室功能障碍

注:ARVC 致心律失常性右室心肌病AV 房室HCM 肥厚性心肌病LV 左心室

MRI 磁共振成像NSVT 非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SCD 心源性猝死

器质性心脏病患者的非持续性室速

非持续性室速在缺血性心脏病患者中较常见,动态心电监护可发现

30%-80%的患者无症状;60 对无临床症状患者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或射频消融治疗非持续性室速,尚无研究证实在降低死亡率方面有所获益;一系列研究已经证实,发生在急性冠脉事件发生的最初几天的非持续性室速对长期的预后无不利影响;然而,如果发生在心肌梗死后48小时或更早,即使是无症状,患者死亡率或发病率也是增加的;74 对无心肌缺血的肥厚性心肌病患者来说,非持续性室速的长期预后是不确定的,且对这一群体也无明确的指南推荐治疗意见。

对植入植入型心律转复除颤器患者来说,非持续性室速的发生率与放电发生频率和全因死亡率密切相关的。76 因此应该优化ICD程控,如延长室速诊断时间和调高室颤诊断阈值,也许十分重要。

诊断评估

对于无器质性心脏病患者,应该通过12导心电图详细评估是否典型流出道心室的证据,52,54,56,62 (图表3),多形性室速包括尖端扭转型心动过速或遗传性心律失常综合征等,例如长QT间期、短QT间期综合征、Brugada综合症或复极早期综合征等。(图表4)不论起源于左室还是右室典型的流出道的室性心律失常,其典型心电图表现均为电轴下偏。当室早或室速时,胸前导联在V3前移行,在室早或室速时导联V2的R波与S波的比值与窦律下V2导联R波与S波的比值,当两者之比大于0.6,这一比值强烈的提示为左室流出道起源。对所有的非持续性室速的患者来说,除了心电图以外,心脏彩超用来评估有无器质性心脏病。在超声心动图可疑但不确定诊断的器质性心脏病,心肌磁共振对证实有无心肌疤痕或室壁运动异常特别有用。可以借鉴表3和表4的方法对非持续性

室速进行分类。对先心病评价相关的非持续性室速在不同的章节描述。

治疗

无器质性心脏病患者非持续性室速

大部分非持续性单形性室速多起源于右室或左室流出道(表3,图3)。当这些心律失常伴有明显症状且持续性存在或出现左室功能障碍需要治疗。起源于流出道的室性心动过速罕见发生猝死。这类心律失常可以应用β受体阻滞剂、非二氢吡啶类钙离子拮抗剂、Ic类抗心律失常类等药物等或者应用射频消融治疗。60 局灶起源的非持续性室速也可能起源于乳头肌,这类心律失常可用β受体阻滞剂或射频消融术。58,79,80 左室特发折返性心动过速可选用维拉帕米治疗,然而口服治疗具有较高的复发率,71,81,82 而射频消融术效果最佳。即使室速可以通过静脉应用维拉帕米终止,也可以考虑应用射频消融。对症状明显以及药物治疗无效的特发性非持续性室速患者,尤其是运动可诱发者,可考虑推荐射频消融术治疗。图3无器质性病变心脏患者的非持续性室速

注:ARVC右室心肌病CAD冠状动脉疾病,CPVT 儿茶酚胺敏感室速HCM肥厚性心肌病HTN高血压ICD植入型心律转复除颤仪LS 左上LVOT 左室流出道NSVT 非持续性室速RVOT 右室流出道RBBB 右束支阻滞Tdp 尖端扭转室速VT 室性心动过速

图4器质性心脏病患者的非持续性室速

注:CAD 冠状动脉疾病CM 心肌病EF 射血分数EP电生理EPS电生理检查ER早期复极HCM 肥厚型心肌病ICD 植入型心律转复除颤仪LV左室MI 心肌梗死VF 室颤VT室性心动过速

器质性心脏病患者的非持续性室速

记录到多源性非持续性室速应当对冠状动脉缺血情况给予全面的评估,因为缺血性心律失常的首要治疗是直接改善冠状动脉灌注。如果非持续多形性室性心动过速被分类为儿茶酚胺敏感性室性心动过速的话,这类恶性心律失常的风险较高,推荐应用β受体阻滞剂或植入型心律转复除颤

仪治疗。4,4a,83 能够延长复极化的任何一类药物或电解质紊乱发生时,对尖端扭转室速患者来说都应该给予处理。

尽管对所有左室射血分数(<0.35)降低的患者都应考虑植入植入型心律转复除颤仪,84-86 但程序刺激对非持续性室速和左室射血分数(<0.40)功能障碍的缺血性心脏病患者来说也有一定作用。对程序刺激可诱发室颤或持续性室速者,推荐应用植入型心律转复除颤仪。60 同样的,对合并心肌梗死、有晕厥病史及左室射血分数>40%的非持续性室速患者,心电生理检查一般可以指导治疗;对诱发的持续性室速一般推荐ICD 植入。对左室射血分数>40%,无临床症状的非持续性室速患者,通常不推荐特殊抗心律失常治疗;应对基础心脏疾病给予最佳治疗。假如肥厚性心肌病患者存在非持续性室速,无论伴或不伴有主要危险因素都应考虑植入ICD。60 一般来说,对器质性心脏病伴有症状以及血运重建、最佳内科药物治疗或纠正可逆因素后仍不能解决非持续性室速问题者,抗心律失常治疗是可以考虑的。

十三五规划总体思路的解读试题及答案

十三五规划总体思路的解读试题及答案 “十三五”规划总体思路的解读试题及答案 单项选择题(共30题,共60分) 1. 坚持()引领、()创新,提高()质量和效率,激活和释放有效需求,形成消费与投资良性互动、需求升级与供给升级协调共进的高效循环,增强发展新动能。[2分] A. 需求、需求、供给 B. 供给、供给、需求 C. 需求、供给、供给 D. 供给、需求、需求 正确答案:C 2. 目前,中国已经超过美国成为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成为全球气候赤字的()输出者。[2分] A. 最大 B. 第四大 C. 第二大 D. 第三大 正确答案:A

3. 推动建设全国统一的(),实行重点单位碳排放报告、核查、核证和配额管理制度。[2分] A. 碳排放监管机制 B. 碳排放交易市场 C. 碳排放核查工程 D. 碳排放管制系统 正确答案:B 4. 制定统一的老年福利事业法规,探索老年福利事业的公共资源与服务设施统筹机制,打破城镇公办养老福利院与农村敬老院城乡分割现状,实现养老()发展。[2分] A. 一致化 B. 平等化 C. 统一化 D. 社会化 正确答案:D 5. ()取得重大进展。[2分] A. 产业转型

B. 结构调整 C. 产业升级 D. 产业重组 正确答案:B 6. “十三五”防灾减灾要坚持四项原则。其中之一是要以人为本,尊重科学,以()为防灾减灾的根本,尊重自然规律,提高防灾减灾的科技水平。[2分] A. 人民的生命安全 B. 人民的利益 C. 人民的生活安全 D. 人民的财产安全 正确答案:A 7. 同志指出,()是民生之本,也是世界性难题,要从全局高度重视。[2分] A. 教育 B. 就业 C. 科技

旅游法35条解释

如何理解《旅游法》第35条规定的指定具体购物场所。 1、如何理解旅行社“指定”。 旅行社预先安排的行程中含有购物场所、另付费旅游项目,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及签订旅游合同时,因该合同及行程属于格式条款,虽经旅游者签字同意,也会被认定为旅行社“指定”,因为旅游者无法对行程和购物自费安排行使分离和单项选择权。只有旅行社与旅游者经过充分协商,在预订的行程之外另行签订了旅游者要求或同意购物的补充协议,才可被认定经双方协商一致或旅游者要求的购物、另付费项目。因此,建议旅行社在宣传、销售的旅游产品中合同和行程中不包括购物场所、另付费项目。 2、如何理解“具体购物场所”的界定 “具体购物场所”指不向当地公众开放、仅向旅行团提供购物服务(或者虽称也向当地公众开放,但由于地点偏僻,当地公众不便前往)、商品价格明显高于市价且向旅行社返还高额回扣(即商业贿赂)的购物店。同时向当地公众开放服务,且其商品卖价与市场均价大体相当的大中型百货商店,如购物一条街、老佛爷、奥特莱斯、王府井百货、友谊商店等,不属于“具体购物场所”。参观主题加工厂、种植园、体验馆等只要其符合前述第一段定义的,也属于具体购物场所。 旅行社如何与旅游者另纸签订购物或另付费项目补充协议,以及补充协议的效力。

1、《旅游法》第35条的三个条款的逻辑关联是非常密切的,第一款是整条的关键。根据第一款的规定,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售卖旅游线路产品,不得以“指定购物”所得的商业贿赂来弥补利润。因此,只要购物安排触犯第一款的规定,即使是另纸另行约定的购物,也是违反35条的规定。 《旅游法》并没有禁止购物,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前提:①旅游线路卖价必须在合理以上的水平,②不得“指定”,③不得前往“具体购物场所”。 2、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签订购物或自费项目补充协议,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应把握以下原则: (1)购物的价格要公开透明; (2)价格不得明显高于当地市场价格; (3)旅行社协助旅游者购物,但不得以不合理低价团费为诱饵,诱骗旅游者在行程中购物。 (4)同一条线路,旅行社应以相同的团费价格对外销售,不得以购物、另付费项目作为签约条件。比如签订购物、另付费项目就降低团费,如不签订购物、另付费项目就增加团费。 (5)著名收费景点应列入行程并包含在团费中(第一道门票),不应列为自费项目。 3、当前旅行社业内普遍的做法是: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五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五 篇一: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一)~(四)全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一)、(二)、(三)(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XX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5次会议通过法释〔20XX〕14号)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劳动法》,和《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之规定,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

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第二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 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一)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 (二)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 第三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第四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 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经审查,确属主体不适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 第五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纠正原仲裁裁决错误重

钢铁“十三五”规划解读

《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 - 2020年)》解读材料 一、钢铁工业“十三五”规划为什么叫《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 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我国已建成全球产业链最完整的钢铁工业体系,有效支撑了下游用钢行业和国民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与此同时,钢铁工业也面临着产能过剩矛盾愈发突出,创新发展能力不足,环境能源约束不断增强,企业经营持续困难等问题。未来五年,我国钢铁工业已不再是大规模发展时期,将进入结构调整、转型升级为主的发展阶段,是钢铁工业结构性改革的关键阶段。钢铁行业要积极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全面提高钢铁工业综合竞争力为目标,以化解过剩产能为主攻方向,坚持结构调整、坚持创新驱动、坚持绿色发展、坚持质量为先、坚持开放发展,加快实现调整升级,提高我国钢铁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作为未来五年我国钢铁工业的指导性文件,钢铁工业“十三五”规划紧紧围绕调整升级这一主线。因此,为更准确地反映规划主题,规划名称确定为《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 (2016- 2020 年)》。 二、未来五年钢铁工业面临的形势与以往有什么不同? 钢铁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国之基石,“十二五”期间取得了显着进步, “十三五”期间,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钢铁工业面临的形势和发展方式也将 发生重大变化: 一是需求呈现下降态势,产能过剩矛盾突出。“十二五”期间,我国粗钢产能利用率由2010年79%F降到2015年70流右,重点大中型企业负债率超过70% 2015年钢协会员企业亏损达到645亿元,产能过剩已由区域性、结构性过剩演变为绝对过剩。“十三五” 期间,我国经济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消费升级、四化同步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拓展了钢材需求空间,经济发展仍然需要大量钢材。但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经济增长不可能像以前那样,一旦回升就会持续上升并持续实现几年高增长,不可能通过短期刺激实现V型或U型反弹,而是将经历一个L型发展阶段,总需求波动下降和产能过剩并存的格局将持续相当一段时间,产能过剩已不可能通过历史上持续、高速的经济增长来消化。在我国钢产量2014年达到亿吨高点,表观消费量2013年达到亿吨高点后,预计“十三五”我国钢铁生产消费将步入峰值弧顶下行期,国内粗钢消费量2020年将下降

{新劳动法合同}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最新解释

(新劳动法合同)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最新解释

无固定期劳动合同最新解释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主要内容 劳动法实施条例:14种情况可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招用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 女职工孕产期符合条件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调整裁员等14种情形可解除无期限合同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法制办昨天公布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且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草案共有45条,主要就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中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关系、劳务派遣等方面的问题做了规定。此外,草案仍对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的中止、政府安置困难人员的公益性岗位的劳动合同等问题做了规定。 国务院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公众可于5月20日前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于“行政立法草案意见征集管理信息系统”中浏览草案全文且提出意见。也可通过信函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对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发表意见。 孕产期符合条件签无期限合同 草案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因劳动者有下列三种情形之壹而续延,劳动者于该用人单位已经连续工作满10年,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和该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

同。这三种情形是:(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于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于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有养老保险可终止无期限合同 针对劳动合同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草案规定,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五种情形之壹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 这五种情形是:(壹)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二)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四)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破产时可解除无期限合同 草案规定,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14种情形之壹的,用人单位能够和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壹致的;(二)劳动者于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和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壹款第壹项关于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于

2015年第十三五规划建议全文解读

2015年第十三五规划建议全文解读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下文简称《建议》)今日发布,这个《建议》对于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而深远的历史意义。 教育:2020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将达到90% 对于家庭贫困的孩子来说,将可以免费上高中和中职。五中全会公报提出,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并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学费问题将不会成为寒门子弟求学路上的“绊脚石”。 目前,我国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已达到86.5%。普及高中教育意味着在毛入学率86.5%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到2020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应该达到90%。 收入:人均收入将翻番,懂技术更“吃香” 学有所教,劳也将更有所得。全会提出,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将比2010年翻一番。 公报还专门明确提出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看来,有技术含量的职业今后会很吃香。财政部科学研究所研究员贾康表示,通过提高技工

待遇,让技工更受尊重,这样反过来也会促进这方面培训、教育蓬勃发展,这样才会有更多的优质技术人才。 扶贫:7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 全面小康是全体人民的小康,不能让7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掉队。对此,公报提出要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经过30多年努力,我国已让6.6亿人实现了快速摆脱贫困,但目前还仍有592个贫困县,3000万个贫困家庭,7017万人口处于极端贫困状态。国务院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刘永富表示,贫困县只退不进,从现在开始贫困县要逐步退出,到2020年全部退完。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5年要实现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的目标。根据五中全会公报的目标要求,如果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的减贫目标如期完成,未来5年还将实现减贫6000多万,即每年需要减贫的人口均在1200万以上,这意味着全国每个月都要减贫100万人。 社保:全民参保,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全面小康,意味着所有人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公报提出要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需要充实社保基金,就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将全面实施。

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表

中国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国家战略意图的反映。新华社记者从5日提交全国人大审查的纲要草案全文中摘取了未来五年中国计划实施的100个重大工程及项目。 它们涉及科技、装备制造、农业、环保、交通、能源、人才、文化和教育等领域,将对中国经济、社会和民生等各方面产生深远影响,也会给国际社会带来重大机遇。 1、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 2、深海空间站。 3、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机。 4、脑科学与类脑研究。 5、国家网络空间安全。 6、深空探测及空间飞行器在轨服务与维护系统。 7、种业自主创新。 8、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9、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 10、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 11、在优势科研领域设立一批科学家工作室。 12、在重点学科领域培养扶持一批青年拔尖人才。 13、培养1万名精通战略规划、资本运作、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会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14、引进1万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遴选支持1万名左右急需紧缺的国内高层次人才。 15、每年培训百万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 16、在全国建成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12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养1000名高技能人才。 17、确保建成高标准农田8亿亩、力争10亿亩。 18、建设国家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研究体系。建设海南、甘肃、四川等国家级育制种基地和100个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 19、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亿亩。 20、建设500个全程机械化示范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0%左右。 21、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 22、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系统。 23、实现“百县千乡万村”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 24、加快大型飞机研制。 25、发展新一代和重型运载火箭、新型卫星等空间平台与有效载荷。 26、发展深海探测、大洋钻探、海底资源开发利用、海上作业保障等装备和系统。推动深海空间站、大型浮式结构物开发和工程化。 27、研发新一代高速、重载轨道交通装备系统。 28、研制高档数控机床。 29、大力发展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手术机器人和军用机器人。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各领域商用。 30、开发适应各种耕作条件的先进农机产品。 31、研制核医学影像设备、超导磁共振成像系统、无创呼吸机等高性能医疗器械。 32、开发应用具有中医特色优势的医疗器械。 33、研制先进化工成套装备。 34、培育集成电路产业体系,培育人工智能、智能硬件、新型显示、移动智能终端、第

2013年4月25日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旅游者 第三章旅游规划和促进 第四章旅游经营 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 第六章旅游安全 第七章旅游监督管理 第八章旅游纠纷处理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 第四条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 第五条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禁止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的旅游服务。 第七条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旅游行业组织,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旅游者 第九条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第十条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得到尊重。

2020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读

2020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读 2020年9月18日,温总理总理签署了第535号国务院令,公布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由于对《劳动合同法》存在一定的误解,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也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导致在实施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是“铁饭碗”、“终身制”的恢复,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是否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能否同时适用,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何支付二倍工资,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签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连续工作十年如何计算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影响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的发挥。 《劳动合同法》实施9个多月来,社会各界的评价总体是积极的。人们普遍认为,这是一部适应改革开放以来劳动关系发展需要,反映广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要求,体现更好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精神的重要法律。这些分歧和问题的存在,造成一些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法》的执行,有的持观望态度,有的千方百计规避,影响了《劳动合同法》的顺利实施和立法宗旨的实现。 为了消除分歧和模糊认识,国务院法制办、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先后三次征求26个中央有关部门、单位和省市的意见,并且通过中国的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几易其稿形成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其颁布实施开创了我国一个法律实施条例制定的先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作为《劳动合同法》的配套行政法规,在坚持一致性原则、协调性原则以及可操作性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对《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明晰化,消除对《劳动合同法》的误解,增加《劳动合同法》的可操作性。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角度,集中列举了包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内的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以消除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

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关于高校的解读

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关于高校的解读 国家教育事业“xx”规划编制工作现已正式启动,教育部近日要求各地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做好教育“xx”规划编制工作。 通知指出,“xx”规划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也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XX-2020年)》最为关键的五年规划。科学编制和实施好教育“xx”规划,对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挑战、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通知要求,做好教育“xx”规划编制工作需坚持改革创新的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为总任务,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创新国家教育制度,完善现代教育体系,调整教育结构,促进教育公平。 通知还强调,教育“xx”规划编制工作大体分三个阶段,从现在起到XX年底为基本思路研究与规划框架稿起草阶段,从XX年1月到XX年3月为规划文本编制阶段,XX年3月到6月为规划发布与宣传阶段。各地要以这个进度为参考,制订本地区规划编制的时间表,明确各阶段的工作重点。

【教育】 ●提高教育质量 ●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 ●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 ●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解读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短板在中职” “普及”是指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 “这里的普及应该是在毛入学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达到90%以上。”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教育体制改革研究室主任王烽向新京报记者表示,目前,我国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已达到%。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XX-2020年)要求,到202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纲要规定的2020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即为90%。 我国高中阶段教育包括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也提出要在今后一个时期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由中专、职业高中和技校为主组成的中等职业教育承担着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任。但王烽坦言,

旅游法全文与解读

中华人民国旅游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旅游者 第三章旅游规划和促进 第四章旅游经营 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 第六章旅游安全 第七章旅游监督管理 第八章旅游纠纷处理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国境的和在中华人民国境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 第四条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

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 第五条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禁止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的旅游服务。 第七条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旅游行业组织,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 章旅游者 第九条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解读】:明确旅游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或旅行社有义务告知旅游活动的详细容,如路线、景点、住宿地点等。

新旅游法全文及解读

新旅游法全文及解读 中华人民国旅游法 (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旅游者 第三章旅游规划和促进 第四章旅游经营 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 第六章旅游安全 第七章旅游监督管理 第八章旅游纠纷处理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国境的和在中华人民国境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 第四条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 第五条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禁止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的旅游服务。 第七条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旅游行业组织,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旅游者 第九条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解读】:明确旅游者有权知悉、或旅行社有义务告知旅游活动的详细容,如路线、景点、住宿地点等。 第十条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信仰应当得到尊重。 第十一条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 第十二条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三条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 第十四条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全文之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1

;第五十七条旅行社组织和安排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 第五十八条包价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下列内容: (一)旅行社、旅游者的基本信息; (二)旅游行程安排; (三)旅游团成团的最低人数; (四)交通、住宿、餐饮等旅游服务安排和标准; (五)游览、娱乐等项目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六)自由活动时间安排; (七)旅游费用及其交纳的期限和方式; (八)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 (九)法律、法规规定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详细说明前款第二项至第八项所载内容。 第五十九条旅行社应当在旅游行程开始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单。旅游行程单是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条旅行社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销售包价旅游产品并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委托社和代理社的基本信息。 旅行社依照本法规定将包价旅游合同中的接待业务委托给地接社履行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地接社的基本信息。 安排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导游服务费用。 第六十一条旅行社应当提示参加团队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十二条订立包价旅游合同时,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告知下列事项: (一)旅游者不适合参加旅游活动的情形; (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三)旅行社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 (四)旅游者应当注意的旅游目的地相关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宗教禁忌,依照中国法律不宜参加的活动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 在包价旅游合同履行中,遇有前款规定事项的,旅行社也应当告知旅游者。 第六十三条旅行社招徕旅游者组团旅游,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境内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七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通知旅游者。 因未达到约定人数不能出团的,组团社经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可以委托其他旅行社履行合同。组团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受委托的旅行社对组团社承担责任。旅游者不同意的,可以解除合同。 因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第六十四条旅游行程开始前,旅游者可以将包价旅游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旅行社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和第三人承担。 第六十五条旅游行程结束前,旅游者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必要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第六十六条旅游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 (一)患有传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二)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且不同意交有关部门处理的; (三)从事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的; (四)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

劳动合同法解读:经济性裁员

劳动合同法解读四十一:经济性裁员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 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 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 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劳动者: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 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解读】本条是关于经济性裁员的规定。 一、规定经济性裁员的原因 经济性裁员是用人单位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的主要方式之一。凡是实行劳动合同制

的国家,都或多或少允许用人单位在一定条件下解除劳动合同, 其原因是法律赋予了企业经 营自主权。我国劳动合同法允许一定条件下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 其原因也是企业享有 经营自主权。我国宪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了国有企业、集体经济组织在法律规定的范 围内有权自主经营。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 法权利和利益。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是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中企业是独立经济主体,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因此享有经营自主权是现代企 业的应有内容。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不仅包括生产自主权,也包括用人自主权。用人自主权是 企业经营自主权的重要内容,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招用人员,也可以裁减人员。如 果企业在生产经营困难等情况下不能裁减人员,那么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就没有办法落实,也会使企业背上冗员的包袱,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不利于进行公平竞争。 在劳动法中承认经济性裁员是各国的普遍做法。国外劳动法中基本上都有经济性裁 员的内容。如英国雇佣权利法中规定,在企业关闭或者企业对其人员确需减少时,用人单位可以经济性裁员。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 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减人员。由于经济性裁员涉及劳动者的 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广泛,因此在制定劳动合同法过程中,如何进一步规范经济性裁员一直 是讨论和修改的重点和热点。关于经济性裁员主要的立法原则是既要保护用人单位合理调整企业结构的权利,也要防止用人单位随意进行经济性裁员。 二、经济性裁员的内涵 简单的讲,经济性裁员就是指企业由于经营不善等经济性原因,解雇多个劳动者的 情形。对经济性裁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 第一,经济性裁员属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情形。在市场经济中,用人单 位直接面对的是市场竞争,为更好的适应市场需求,使企业保持一定的活力,用人单位必须在用人方面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体制。为此,劳动合同法规定,在满足一定 条件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还未到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草案)浅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草案)浅析 [摘要]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草案)》已上报全国人大财经委,相关人士预计将于2012年底问世。文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草案)》2011年11月10日稿为蓝本,在对该草案进行简要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笔者的浅薄之见,以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正式出台贡献出法律人的一份微薄之力。 [关键词]旅游法;草案;浅析 引言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越来越倾向于追求精神的愉悦与放松,旅游便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我国的旅游业也已经成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曾谈到,“2010年,国内旅游21亿人次,旅游业总收入1.57万亿元。旅游业增加值占国民经济的比重超过4%,旅游消费对社会消费的贡献率超过10%。目前有旅行社2.2万多家,星级宾馆1.4万多家,其中五星级宾馆600家,各类景区景点2万多家,导游超过70万人,旅游直接就业人数1350万人。” 然而,与我国蓬勃发展的旅游业相比,我国的旅游立法则显得要逊色许多,我国至今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调整旅游关系。目前,我国对旅游法律关系的调整主要依靠的是国务院颁布的《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风景名胜区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此外,一些省、市也制定了适用于本地的旅游条例或旅游管理条例,如《海南省旅游条例》、《上海市旅游条例》、《云南省旅游管理条例》、《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等。这些法规初步形成了我国旅游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但是,这些调整旅游关系的法律存在着立法分散,法律位价较低,权威性不足,并且不成体系,部分法规的内容不够严谨,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因此,为了更好地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一部专门的旅游法已是迫在眉睫。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草案)起草历程 2009年10月份,根据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提出的关于组织起草旅游法的请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启动旅游法起草工作,并将制定旅游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2009年12月,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召开会议成立旅游法起草组并举行起草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确定了起草领导小组、顾问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并制定了起草工作计划。起草组根据第一次全体会议要求,在广泛深入调研、认真研究比较国内外现行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提出起草大纲,于2010年5月31日经起草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原则通过。根据起草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的精神,起草组经过仔细研究、反复论证,于2010年10月10日提出法律草案的初稿。之后,为了对法律草案初稿的框架结构和基本规定进行论证,起草组先后赴西班牙、意大利和英国开展了立法调研,详细考察了解上述国家旅游业发展和立法现状,借鉴其对我国旅游立法的有益经验。在吸收考察成果的基础上,2010年12月29日,旅游法形成了正式的法律草案第一稿。2011年5月26日至27日,《旅游法》起草组在京举行“旅游法”立法研讨会。专家学者分别就国内外旅游立法现状及趋势、旅游业监管体制、旅游者权利义务、旅游规划和旅游民事关系特殊性等相关情况和旅游立法的重点问题,进行了专题演讲。2011年12月7日,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草案)》(以下简称为旅游法)已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知识测试题及答案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知识测试题姓名:单位:分数: 一、填空题(每小题2分,共4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于年月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自年月日起施行。 2.旅游者有权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3.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应当充分考虑相关、和。 4.旅行社不得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 5.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向订购产品和服务。 6.参加导游资格考试,与旅行社订立 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 7.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导游依法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缴纳费用。 8.导游和领队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必须接受旅行社委派,

不得导游和领队业务。 9.景区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另行收费项目的价格及团体收费价格。景区提高门票价格应当提前公布。 10.景区内的核心游览项目因故暂停向旅游者开放或者停止提供服务的,应当并相应。 11.景区接待旅游者不得超过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景区应当公布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并可以采取门票预约等方式,对景区接待旅游者的数量进行控制。 12.经营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旅游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 13.旅游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14.旅游经营者销售、购买商品或者服务,不得给予或者收受。 15.景区、住宿经营者将其部分经营项目或者场地交由他人从事住宿、餐饮、购物、游览、娱乐、旅游交通等经营的,应当对实际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害承担。 16.旅行社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理销售包价旅游产品并与旅游者订立包价旅游合同的,应当在包价旅游合同中载明委托社和的基本信息。 17.旅行社应当提示参加团队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规定投

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解读

年十三五规划纲要解读 根据纲要,未来,你的生活将发生以下变化退休和养老方面,退休年龄将延迟,养老金将适当提高。工资收入方面,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将完善,公务员的基本工资将定期调整。社保方面,生育和医疗保险将合并实施,医保异地就医结算将加快推进,这将为不少人省去往返奔波报销的麻烦。 出台延迟退休年龄方案 ——今年将拿出方案 【政策】纲要提出,制定出台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方案。 【解读】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官方已多次提到要出台延迟退休方案。人社部部长尹蔚民日对媒体表示,备受关注的延迟退休将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小步慢走、逐步到位,二是区分对待,分步实施,三是事先预告,做好公示。按照工作计划,今年将拿出延迟退休方案,但还需要履行有关程序,然后向社会公布。 为何要延迟退休?尹蔚民日曾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现在人口预期寿命大大提高,人口老龄化的趋势越来越快。无论是从开发人力资源,还是保持养老、医疗基金的持续健康运行,都需要对法定退休年龄进行调整。 如何进行延迟退休?尹蔚民透露,每年推迟几个月的时间,经过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再达到法定退休的目标年龄。“我举个例子,比如五年以后,你是岁退休,这个政策施行以后,可能你是岁零月退休,这样大家便于接受。第二个人可能是第二年退休,他可能就是岁零月退休。” 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 ——今年总体上涨左右 【政策】纲要提出,逐步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 【解读】,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再提高%,月人均达到元。,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提高左右。 可见,以后养老金的涨幅更强调“适当”。人社部有关负责人曾表示,一方面,中国经济发展速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物价涨幅、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均放缓。另一方面,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养老保险赡养负担不断加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不断提高,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压力越来越大,基金支撑能力出现下降趋势。养老金调整既要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也不宜超过经济、社会各方面承受能力。 ——适度放缓调整频率

重磅十三五中国100个大项目

重磅!“十三五”中国要上100个大项目(名单) 2016年03月06日06:31 中国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国家战略意图的反映,纲要草案中包含未来五年中国计划实施的100个重大工程及项目。 它们涉及科技、装备制造、农业、环保、交通、能源、人才、文化和教育等领域,将对中国经济、社会和民生等各方面产生深远影响,也会给国际社会带来重大机遇。 1、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 2、深海空间站。 3、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机。 4、脑科学与类脑研究。 5、国家网络空间安全。 6、深空探测及空间飞行器在轨服务与维护系统。 7、种业自主创新。 8、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9、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 10、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

11、在优势科研领域设立一批科学家工作室。 12、在重点学科领域培养扶持一批青年拔尖人才。 13、培养1万名精通战略规划、资本运作、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会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14、引进1万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遴选支持1万名左右急需紧缺的国内高层次人才。 15、每年培训百万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 16、在全国建成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12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养1000名高技能人才。 17、确保建成高标准农田8亿亩、力争10亿亩。 18、建设国家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研究体系。建设海南、甘肃、四川等国家级育制种基地和100个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 19、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亿亩。 20、建设500个全程机械化示范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0%左右。 21、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 22、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系统。

新旅游法全文及解读

新旅游法全文及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2013年4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旅游者 第三章旅游规划和促进 第四章旅游经营 第五章旅游服务合同 第六章旅游安全 第七章旅游监督管理 第八章旅游纠纷处理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组织到境外的游览、度假、休闲等形式的旅游活动以及为旅游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国家发展旅游事业,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依法保护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权利。 第四条旅游业发展应当遵循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国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有效保护旅游资源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利用旅游资源。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游览场所应当体现公益性质。 第五条国家倡导健康、文明、环保的旅游方式,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开展旅游公益宣传,对促进旅游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旅游服务标准和市场规则,禁止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旅游经营者应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社会责任,为旅游者提供安全、健康、卫生、方便的旅游服务。 第七条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旅游行业组织,实行自律管理。 第二章旅游者 第九条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旅游者有权知悉其购买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旅游者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提供产品和服务。 【解读】:明确旅游者有权知悉、或旅行社有义务告知旅游活动的详细内容,如路线、景点、住宿地点等。 第十条旅游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应当得到尊重。 第十一条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享受便利和优惠。 第十二条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十三条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第十四条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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