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鉴定检验样本相关要求

笔迹鉴定检验样本相关要求
笔迹鉴定检验样本相关要求

笔迹鉴定检验样本相关要

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

文件检验案件,一般都需要有符合鉴定要求和条件的、能与检验材料(检材)进行相互比较检验的样本材料。本文就鉴定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文检案件中的笔迹检验案件,印章印文检验案件,墨水、印油、打印文件、复印文件等时间检验案件的样本材料的收集途径、方法和注意事项等问题做简单介绍。(一)笔迹检验案件,样本材料收集的途径和方法

笔迹样本分为平时样本和实验样本,平时样本又分为案前样本和案后样本。收集的样本材料不但要有可比性,即相同字还要有足够的数量,有条件的相同字一般不少于三个。

1.收集案前笔迹样本案前笔迹样本是指被鉴定人在案件发生之前,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交往中形成的笔迹材料。重点从以下两方面收集:一是向被鉴定人的单位借用其在工作中可能留有其本人笔迹的材料,包括其个人档案,留在银行的支票、存款单、取款单,各种票据,以及会议记录、总结、汇报、答卷、有其签名的合同等。二是可以收集被鉴定人在平时生活交往中书写的笔迹材料,包括日记、电话本、个人的记帐单、借条、欠条、信件等。收集时一定要弄清楚这些材料上的笔迹,哪些是被鉴定人亲笔书写的,哪些是其他人书写的。案前样本一般没有伪装,能比较好地反映被鉴定人的书写习惯和笔迹特征,样本的价值很高。要着重收集案件发生前不久被鉴定人的笔迹材料。但是,如果检材笔迹可能有伪装变化,则要重点收集发案前几年、甚至十几年前被鉴定人的笔迹材料,因为伪装的笔迹,往往是被鉴定人过去某些书写习惯的再现。

2.收集案后笔迹样本案后笔迹样本是指案件发生以后,被鉴定人在日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交往中书写的自然笔迹。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收集,一是与收集案前样本的途径相同,只是这些材料是案件发生以后形成的。二是在不暴露收集笔迹意图,被鉴定人没有产生怀疑的情况下,法官通过正常的方式让被鉴定人书写一定的笔迹材料,如让单位组织统一的问卷调查、写情况汇报、学习体会等。这种情况下,一定要指派专人负责监督被鉴定人书写,防止其他人代替被鉴定人书写。案后样本的价值也比较高,但较案前样本要差一些,因为如果被鉴定人懂得一些文检检验的知识,或被鉴定人的警惕性较高,或是提取人暴露了收集笔迹的意图引起被鉴定人的警觉,被鉴定人很可能对书写的笔迹进行有意的伪装变化。

3.收集实验笔迹样本实验笔迹样本是指法官让被鉴定人按照检材的内容、书写条件和形成条件而书写的笔迹材料。收集的笔迹样本,即实验样本,要由法官亲自收集。如果检材笔迹较多,可以选取一些有价值特征的字迹,将其编入一篇文章中;如果检材字迹少,可以让被鉴定人直接书写。但是无论用什么方法,都要采取听写的方式,法官不能有任何提示、引导或引诱,不能让被鉴定人照着提取人书写的内容书写,更不能让被鉴定人照着检材抄写。如果检材字迹可能是左手书写的,则要同时提取左手笔迹样本。要注意收集与检材书写条件、形成条件一致的样本,即两者的书写速度、书写工具(笔)、书写材料(纸张)、书写姿势、衬垫物要一致或尽量一致,这在检验鉴定中十分重要。我们曾经受理过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称合同上的落款签

名是被告书写的,但被告则否认。此案经过三次鉴定,都认定合同签名是被告所写。此案送到我中心后,我们认为该签名笔迹有一定疑点,但不能完全否定签名笔迹是被告书写的,经研究后我们决定当面提取被告人笔迹。在提取时,我们询问原告,是否亲眼看见被告在合同上签名,原告称是,问是怎样写的,原告称被告当时站着,合同垫在手臂上签的名,我们让被告按照原告说的姿势书写。

4.收集的笔迹样本与检材要有相同的字,最少也要有相同的偏旁部首和笔画。因为样本笔迹再多,如果没有相同字、偏旁部首和笔画,同样不能检验。收集的样本笔迹与检材笔迹的字体、书写速度也要尽量相近。

(二)笔迹检验案件的样本材料原则上应为原件,印章印文检验案件和书写时间鉴定案件的样本材料必须为原件。收集的样本材料要全面、充分样本材料要有足够的数量,才能更多、更好地暴露出被鉴定人(物)的特性、特征,鉴定人才能够全面利用这些特性、特征,从中找出一定的规律,以便更全面地与检材进行比较检验,从而得出科学准确的鉴定结论。

文件检验还包括其它内容,如污损文件检验、印刷文件检验、言语识别和书写工具检验等等。由于这些案件或在审判中不经常遇到,或不需要收集样本、或样本较好收集,所以这里不再做介绍。

司法部司法鉴定文书格式

司法鉴定文书格式 目录及样本 1.司法鉴定委托书 2.司法鉴定意见书 3.延长鉴定时限告知书 4.终止鉴定告知书 5.司法鉴定复核意见 6.司法鉴定意见补正书 7.司法鉴定告知书

文书1 司法鉴定委托书 编号:

注: 1、“编号”由司法鉴定机构缩略名、年份、专业缩略语及序号组成。 2、“委托鉴定事项”用于描述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 3、在“鉴定材料”一项,应当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 等,如果鉴定材料较多,可另附《鉴定材料清单》。 4、关于“预计费用及收取方式”,应当列出费用计算方式;概算的鉴定费和其他费用,其中其 他费用应尽量列明所有可能的费用,如现场提取鉴定材料时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收取方式、结算方式,如预收、后付或按照约定方式和时间支付费用;退还鉴定费的情形等。 5、在“鉴定风险提示”一项,鉴定机构可增加其他的风险告知内容,有必要的,可另行签订风 险告知书。

文书2 ×××司法鉴定中心(所) 司法鉴定意见书 司法鉴定机构许可证号:

声明 1.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鉴定的科学规律和技术操作规范,依法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不受任何个人或者组织的非法干预。 2. 司法鉴定意见书是否作为定案或者认定事实的根据,取决于办案机关的审查判断,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无权干涉。 3. 使用司法鉴定意见书,应当保持其完整性和严肃性。 4. 鉴定意见属于鉴定人的专业意见。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应当通过庭审质证或者申请重新鉴定、补充鉴定等方式解决。 地址:××省××市××路××号(邮政编码: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司法鉴定书的法律规定

司法鉴定书的法律规定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为了深入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配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的实施,规范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提高司法鉴定文书的质量,进一步推动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我部根据《决定》和《通则》的有关规定,配套制定了《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和《司法鉴定协议书(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司法鉴定文书规范》 2.《司法鉴定协议书(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一日 司法鉴定文书规范 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提高司法鉴定文书的质量,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司法鉴定文书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和判断后出具的记录和反映司法鉴定过程和司法鉴定意见的书面载体。 第三条司法鉴定文书分为司法鉴定意见书和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 司法鉴定意见书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对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检验、鉴别后出具的记录司法鉴定人专业判断意见的文书,一般包括标题、编号、基本情况、检案摘要、检验过程、分析说明、鉴定意见、落款、附件及附注等内容。 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对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检验后出具的客观反映司法鉴定人的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的文书,一般包括标题、编号、基本情况、检案摘要、检验过程、检验结果、落款、附件及附注等内容。 第四条司法鉴定文书应当由进行鉴定的司法鉴定人按照本规范的要求制作。 第五条司法鉴定文书一般由封面、正文和附件组成。 第六条司法鉴定文书的封面应当写明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司法鉴定文书的类别和司法鉴定许可证号;封二应当写明声明、司法鉴定机构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上海笔迹司法鉴定费用

上海笔迹司法鉴定费用 各省的费用不一样,笔迹鉴定需要找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费用一般在800-2000元之间。 上海是个国际化的城市,各类司法鉴定事件很多,上海的朋友可能遇到过笔迹无法确认的情形,无法确认的笔迹是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来得到法律支持的结果的。但是司法鉴定是需要缴纳一定的鉴定费用的,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对于▲上海笔迹司法鉴定费用已经作了明确说明,具体怎么收费,可以随小编一起来看看。 ▲一、上海笔迹司法鉴定费用 各省的费用不一样,笔迹鉴定需要找专门的机构进行鉴定,费用一般在800-2000元之间。 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定检验,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同一人的笔迹,证明文件物证上的笔迹是否为某嫌疑人的笔迹。笔迹鉴定不仅能检验正常笔迹,还可以检验书写条件(包括书写姿势、书写工具、衬垫物等)变化笔迹、故意伪装笔迹(包括左手笔迹、尺划笔迹)、摹仿笔迹和绘画笔迹。在同一人用同一支笔书写时,也可以用笔痕特征充实认定书写人的根

据。 ▲二、如何查验物证笔迹 1、查验物证笔迹是否清晰完整,有无检验条件。凡具有检验条件的虽然检验条件差些也要尽可能利用现有条件予以鉴定,而对那些字数很少又模糊不清确已失去检验条件的可以不予受理。 2、了解物证笔迹原始状况,主要是对那些直接书写在某些物体上的字迹应了解它在现场上的原始状态,如具体位置、倾斜方向、字迹大小以及使用什么工具在何种物体上书写的,物体表面状况如何等,必要时应当对现场进行实地勘察。 3、了解物证笔迹本身情况,对于支票、收条等证据应了解哪些是作案人字迹,哪些是无关人员字迹;对于照片、复印件类的物证笔迹材料更应向送检人员了解其中的某些笔画的连接、搭配及笔顺关系,有的还需要确定哪些是无关痕迹等。 4、了解物证笔迹在提取、拍照、包装、运送过程中是否发生过变化及变化的程度和原因等。 5、核对物证笔迹的数量和名称并进行登记。 当然不同的鉴定对象的收费标准也是不同的,由于鉴定的对象不同,司法鉴定的收费差别也是比较大的。但是无论费用收多少钱,都是严格按照管理规定来的,因此,大家在

《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本》(试行)说明

《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本》(试行)说明

《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本》(试行)说明 一、概述 (一)司法鉴定文书的概念 司法鉴定文书是司法鉴定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运用专门知识或者技能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科学鉴别和判定后制作的规范化文书的总称。 (二)司法鉴定文书的特征 1 制作主体的特定性 司法鉴定文书必须由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制作。 2 制作程序的合法性 司法鉴定文书的产生过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与司法鉴定程序等有关规定。 3 文书内容的科学性 司法鉴定文书阐明的是自然科学现象,是对客观事实本质属性的真实记载。 4 文书形式的规范性 司法鉴定文书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的格式规范制作,使用国家标准计量单位、符号和文字,纸张、打印和版面符合规定的要求。 二、司法鉴定文书分类

(一)根据司法鉴定文书的性质和作用进行的分类 根据司法鉴定文书的性质和作用,司法鉴定文书可以分为司法鉴定书、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四种。其中,司法鉴定书是基本文书,其它三种文书是其派生文书。 1 司法鉴定书(缩略语为“鉴”): 司法鉴定书是司法鉴定人对所委托的专门性问题得出鉴定结论后出具的鉴定文书。出具司法鉴定书的基本条件是:提供的资料系统完整,送检材料齐全,实验条件(技术方法和设备)完备,能得出鉴定结论。 2 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缩略语为“检”): 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是司法鉴定人对所委托的检验对象进行检验后出具的报告书。出具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的基本 条件是:通过检验特定检验对象后,不加任何分析说明,直接客观反映检查、测试所见或实验结果。 3 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缩略语为“证”): 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是司法鉴定人根据所委托审查的书面资料,通过分析、比较而出具的审查意见书。出具司法鉴定审查意见书的基本条件是:一般不对具体的对象进行直接的检验,而是对书面材料的一种客观审查。 4 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缩略语为“咨”): 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是司法鉴定人对委托咨询或者难以形

亲子鉴定文书规范

亲子鉴定文书规范 2015-11-20实施2015-11-20发布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SF/Z JD0105004——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 发布

目次 前言.........................................................................................................................................................................I 引言.......................................................................................................................................................................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亲权指数的计算方法 (2) 5文书格式 (2) 6文书内容 (3) 7文书示范 (3) 8特别说明 (3) 附录 (5)

前言 本技术规范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和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中心共同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四川大学华西基础医学与法医学院、北京市公安局、中国政法大学与中山大学。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李成涛、侯一平、刘雅诚、鲁涤、孙宏钰、李莉。 本技术规范为首次发布。

笔迹鉴定申请书样本三篇范文

笔迹鉴定申请书样本三篇范文 本文今天为大家推荐的是笔迹鉴定申请书样本三篇,希望能满足各位的阅读需求,看完后让您有所收获。如果您想查阅更多精彩范文,不妨关注。 【一】 申请人:王XX,男,汉族,19XX年11月18日生,住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镇东吴河村。 申请事项: 依法申请鉴定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的“收到条”中的签名‘王XX’三个字不是申请人本人所签,该签名笔迹系被告摹仿、伪造。 事实与理由: 被告河南省XX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向法庭提交签有申请人名字的“收到条”一份(收到条的内容:今收到河南省XX建安公司钢材款50000元,20xx年9月15日,王XX),该收到条的内容及签名均不是申请人所写。收到条上的签名笔迹与申请人平时的签名笔迹从运

笔、笔画交叉、连接搭配、笔顺等特征以及形成字体的结构等均有明显的不同、区别,可以清楚的看到该收到条上的笔迹系他人摹仿申请人笔迹所形成的。况且,被告购买申请人钢材后,申请人从没有受到过被告五万元的钢材款。 至此,为使法院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追究嫌疑人摹仿、伪造申请人笔迹的法律责任,故申请人特依法申请笔迹鉴定。 此致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人:xx,男,xx年x月x日,x族。 住址:内蒙古呼伦贝尔鄂温克族自治旗巴彦托海镇锡尼河路平安街***。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二】

申请人:XXX律师事务所XXX律师 某某某涉嫌受贿一案,我所接受某某某的委托指派赵海根律师为本案被告人某某某的辩护人。现因案件需要对涉案的书证材料上黄某某的签名是否其本人笔迹进行笔迹鉴定。因黄某某曾于1998年因某某案件接受贵局调查,在贵局案卷材料中留有其本人签名,可作为对比检材,故委托贵局对书证和对比检材上的签名是否同一人所签进行鉴定。 此致 某市公安局 申请人:XXX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XXX律师 二零xx年x月x日 【三】

笔迹鉴定意见书规范文本 绝对规范

XXXX司法鉴定中心 司法鉴定意见书 XXX[20XX]司鉴字第XXX号 一、基本情况 (一)委托方:XXXX (二)受理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三)委托鉴定事项:XX鉴定 (四)鉴定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五)鉴定地点:XXXX 二、检案摘要 委托方在处理保险纠纷时,为查清事实要求对落款日期为“XXXX年XX 月XX日”的《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投保申请确认书》上,“投保人签名”处“XXX”签名字迹的真实性进行司法鉴定。 三、鉴定材料 (一)检材 落款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的《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投保申请确认书》(编号XXXXXXXX)第2页左下方,“投保人签名”处“XXX”的签名字迹,称检材签名(JC)。(平安保险天津分公司提供原件扫描) (二)样本 1.日期为“XXX年XX月XX日”XXX在我中心书写的字迹材料第1页,称样本签名一【YB-1(1)-(2)】。(XXX书写原件) 2.日期为“XXX年XX月XX日”XXX在我中心书写的字迹材料第2页,称样本签名二【YB-2(1)-(2)】。(XXX书写原件) 3.日期为“XXX年XX月XX日”XXX在我中心书写的字迹材料第3页,称样本签名三(YB-3)。(XXX书写原件) 四、鉴定要求 落款日期为“XXX年XX月XX日”的《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电子投保申请确认书》(编号XXXXXX)第2页左下方,“投保人签名”处“XXX”的签名字迹,是否为XXX所写。 五、检验过程 依据SF/Z JD0201002-2010《笔迹鉴定规范》对送检材料进行检验。 送检的《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投保申请确认书》印制在A4白纸上,其上的文字部分由印刷体文字和手写体文字组成。检材签名为手写体汉字,检材签名字迹书写速度中等,笔迹特征能得到一定的反映,具备鉴定条件。 经样本间比对后发现:样本签名一至样本签名三笔迹的布局、写法、运笔特征等相符,字迹书写水平一致,运笔自然流畅,为正常书写。三个样本签名笔迹特征稳定,可以认定是同一人所写,具备比对条件。 经电脑软件图像增强观察与显微镜下观察、比对,发现:检材签名与样本签名的写法、结构、运笔、笔画连接、转折角度特征等差异点明显。如“丁”字“一”笔的运笔方向,“一”笔与“亅”笔的位置关系;“立”字的运笔特征,“立”字与“芳”字的搭配特征,“立”字的收笔动作;“芳”字的起笔动作,“艹”部的写法特征,“方”字的“丶”笔与“一”笔的位置关系,“丿”笔与“”笔的搭配特征,“”笔笔画转折角度、弧度特征及收笔动作;“丁”“立”“芳”三个字的排列组合特征等。 六、分析说明 综合上述检验,根据人的书写习惯所形成的笔迹特征规律及同一认定理论,检材“XXX”与样本“XXX”的笔迹存在本质的差异特征,且差异特征充分反映了不同人的书写习惯,应予以否定。 七、鉴定意见 落款日期为“2011年10月12日”的《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投保申请确认书》(编号第2页左下方,“投保人签名”处“XXX”的签名字迹,不是XXX所写。 八、附

鉴定文书规范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和 《司法鉴定协议书(示范文本)》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监狱管理局: 为了深入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配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的实施,规范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提高司法鉴定文书的质量,进一步推动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建设,我部根据《决定》和《通则》的有关规定,配套制定了《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和《司法鉴定协议书(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司法鉴定文书规范》 2.《司法鉴定协议书(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1 司法鉴定文书规范 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文书的制作,提高司法鉴定文书的质量,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和《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司法鉴定文书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和判断后出具的记录和反映司法鉴定过程和司法鉴定意见的书面载体。 第三条司法鉴定文书分为司法鉴定意见书和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 司法鉴定意见书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对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检验、鉴别后出具的记录司法鉴定人专业判断意见的文书,一般包括标题、编号、基本情况、检案摘要、检验过程、分析说明、鉴定意见、落款、附件及附注等内容。 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对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进行检验后出具的客观反映司法鉴定人的检验过程和检验结果的文书,一般包括标题、编号、基本情况、检案摘要、检验过程、检验结

笔迹检验样本的收集

笔迹检验样本的收集 笔迹检验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字迹中的反应,通过对案件中与当事人有关的公务文件、私人文件、货币票证和有文字图形以及语言信息的其他物品中书写字迹进行检验,以认定书写人,为司法活动提供科学证据。 一、笔迹样本的类型 按照笔迹样本形成的时间,可以分为案前样本、案中样本、案后样本和实验样本。划分笔迹样本的标准很多,但归根结底只有一条,那就是当事人事先是否出于某种目的。自然状态下书写的字迹,形成于民事行为之前的为案前笔迹样本;形成于民事行为过程中的为案中笔迹样本;形成于民事行为结束之后的为案后笔迹样本;当上述三种样本不存在或不符合鉴定条件时,民事行为当事人应按照鉴定人员的要求进行书写,能够反映其书写习惯特征的字迹所形成的样本为实验样本。上述四种样本都有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伪造和变造情况,由于案后样本特别是实验样本形成于民事行为结束之后,民事行为当事人心理会发生变化或出于某种特殊的目的,会伪造、变造笔迹以迷惑司法人员的视线。因此,在收集民事行为当事人样本时,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以消除影响。如提高书写速度或降低书写速度、重复书写、将特定字与无关字混合书写,也可先书写情况介绍,分散注意力等等。 二、笔迹检验面临的问题 1、可供笔迹检验的样本少 (1)有些当事人没有留下多少可供检验比对的字迹,即案前或案中样本较少。如:农村中的农民,有些人没有什么文化知识,即使上过几年书,也是识字不多,在农村中是很少书写字迹的,就是有也是少的可怜,还不一定能找到。还有上岁数的老人,一辈子就是家庭妇女,不识几个大字,在某种场合下需要签名时,也是别人代签的。有的人在小企业干过几年工作,也没有留下什么签名的笔迹,要是查档案材料,材料上基本都是代书写的,即使有一、两个签名字迹,也不敢保证就是某个人的签名。要是被检验鉴定的签名人已经故去,那可能样本材料就更难收集。因此,在笔迹检验比对中缺乏检验样本和符合比对条件的检验样本。(2)在没有案前或案中样本的情况下,只有案后样本,这样的情况也是相当多的。如: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纠纷案件中,需要当事人签名的庭审笔录,送达回证上的签名,谈话笔录上的签名等,都是案后书写的签名字迹,在这样的情况下,签名字迹会不会有变化,是需要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需要鉴定人员来决定是否补充实验样本。 (3)有些案件需要检验鉴定的字迹不是签名,案前、案中或案后没有可比对的样本材料,只得提取当事人当场书写的实验样本,这样的实验样本的可操作性也有相当的难度,根据实践经验,应让当事人多书写几篇实验样本,相互间进行比较其中的书写变化。只有一张书写的字迹,样本材料就有所欠缺。如果委托要求就这样鉴定,那要根据鉴定人员的意见是否能出具鉴定结论,不得已应退案。(4)设计签名在目前是一种新的动向,有的当事人利用设计签名在里面可能做点文章,在不同的场合签写不同的签名字迹,也就是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写法的签名字迹,有可能提供的样本材料不是很全面,给鉴定制造了障碍,在这种情况下,最好多收集几种不同的样本材料或者不同时间书写的签名字迹,只有这样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司法鉴定意见书封皮格式

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本一 ××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意见书 (××××公司司法鉴定意见书)(司法鉴定机构的名称+司法鉴定文书类别的标题:一般2号或者小1号宋体,加黑,居中排列) 司法鉴定许可证号:000000000 (司法鉴定机构许可证号:3号仿宋体,居中排列)司法鉴专用章

声明 (2号宋体,加黑,居中排列) 1.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 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司法鉴定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方式、方法和 步骤,遵守和采用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鉴定。 3.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依法独立、 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不受任何个人和组织的非法干预。 4.使用本鉴定文书应当保持其完整性和严肃性。 (声明内容:3号仿宋体) 地址:××市××路××号(邮政编码: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司法鉴定机构的地址及联系电话:4号仿宋体)

共页第页—————————————————————————————————————————————— 编号××司法鉴定中心 用阿拉伯数字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方括号“[ ] 列。编号处加盖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专用章钢印) 一、基本情况(3号黑体) 委托人:××××(二级标题:4号黑体,段首空2字) (文内4号仿宋体,两端对齐,段首空2字,行间距一般为1.5倍。日期、数字等均采用阿拉伯数字标识。序号采用阿拉伯数字“1.”等顺序排列。下同) 委托鉴定事项: 受理日期: 鉴定材料: 鉴定日期: 鉴定地点: 在场人员: 被鉴定人: 二、检案摘要 三、检验过程 四、分析说明

文书鉴定规范考试题

青岛正源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培训 《文书鉴定规范》考试题 姓名分数 一.判断题 1.以下检验手段适合哪类鉴定? (1)目测、显微检验、分色检验、紫外线检验、红外线检验、荧光检验、分析仪器检验、光谱成像检验、化学检验。(篡改污损文件检验)(2)目测、显微检验、仪器检验、测量、试验分析。(印章印文检验)(3)目测、显微检验、仪器检验、测量、试验分析、统计分析。(笔迹检验)(4)宏观检验、显微检验、测量检验、印压痕迹检验、仪器分析、试验分析。. (静电复印文件检验)(5)宏观检验、显微检验、测量检验、印压痕迹检验、视频光谱检验、仪器分析、点滴分析、试验分析。(打印文件检验)(6)宏观检验、显微检验、测量检验、印压痕迹检验、视频光谱检验、仪器分析、点滴分析、试验分析。(传真文件检验)2.以下哪些手段是篡改?哪些手段是污损? (1)添加、刮擦、拼凑、消褪、掩盖、替换……(篡改) (2)破碎、烧毁、浸损、粘贴、裱糊、模糊、污染……(污损)二.填空题 (1)鉴定程序可分为(普通)程序、(复杂)程序、(会检)程序等。 (2)对于委托要求不明确或不准确的,接待人应提供(技术咨询)。 (3)标注特征时,一般用(红色)标示相同的笔迹特征,用(蓝色)标示不同的或变化的笔迹特征。 三.选择题 1.以下哪些情况可以不予受理: a)检材不具备鉴定条件 b)样本不具备鉴定条件

c)鉴定要求不明确的 d)委托方故意隐瞒重要案情的 e)在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内不能完成的 f)实验室现有资源不能满足鉴定要求的 g)《司法鉴定通则》第十六条规定的不得受理的情况 答案: 2.以下“检验/鉴定的原则”哪些是正确的: a)先宏观检验再微观检验 b)先无损检验再有损检验 c)进行有损检验前应当告知委托方可能造成损坏后果,并征得委托人同意方可进行。 d)进行有损检验前应先固定原貌(可采用拍照等复制方法),并进行预试验。 e)进行有损检验时应尽量选用对检材破坏范围小、破坏程度低、用量少的方法。 答案: 3.笔迹特征的种类有: a)书写风貌特征b)布局特征c)写法特征d)形体特征e)结构特征f)笔顺特征g)运笔特征h)笔痕特征 答案: 3.为了较准确、客观地反映鉴定人对其所做的判断的确信程度,笔 迹鉴定中非确定性结论可分为: a)极有可能 b)很可能 c)可能 答案: 四、简答题

笔迹鉴定的原理及鉴定方法

笔迹鉴定的原理及鉴定方法 笔迹是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具有个人特点的文字符号和识别系统。它的本质取决于人们相对稳定的书写习惯。笔迹分为正常笔迹、伪装笔迹、模仿笔迹、条件变化笔迹和绘画笔迹等。笔迹鉴定是文件检验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通过两部分笔迹之间的比较鉴别,确定是否同一人笔迹的一项专门技术。 笔迹检验的原理可概述为:1、书写动力定型决定书写习惯。书写动力定型,是指自动支配和调节书写活动的大脑皮层机能系统性的效应活动体系。人在书写练习过程中,大脑皮层接受一定顺序出现的复合刺激,形成与之相适应的暂时联系(条件反射)系统。经过反复的书写练习刺激,即可形成书写动力定型。书写习惯的生理机制就是建立在条件反射基础上的书写动力定型。2、书写习惯受人的生理结构、教育程度、书写练习情况、气质个性等综合影响,每个人的书写习惯均不相同。3、笔迹的反映性是笔迹检验的物质基础。书写习惯必然要在书写的笔迹材料中不同程度地反映出来,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它不仅在长篇的、正常书写的笔迹材料中能反映出来,而且能在笔迹数量少和非正常的笔迹材料中不同程度地反映出来,就是有故意伪装也不会彻底改变。4、笔迹的相对稳定性是笔迹检验的基本条件。一个人的笔迹在长时间内不会发生重大变化,这是由于人的书写动力定性的守常性,语言文字社会规范与规则变化的缓慢性等,决定了一个人不同时期形成的笔迹虽有差别,但其本质特征不变。5、笔迹的总体特殊性是笔迹检验的鉴别依据。这是由于个人的书写习惯具有共同性与特殊性的双重属性,决定了不同人的笔迹特征既有符合又有差异,而特征总和则各不相同。 在实际工作中送检人经常提出这样的问题:笔迹鉴定到底是凭仪器还是凭眼睛(经验)?笔迹鉴定是怎样进行的?准确性到底有多大?前篇的笔迹鉴定原理中已回答了这个问题。其实,笔迹鉴定主要就是凭眼睛(即鉴定人的水平及经验),仪器只用到辅助观察的显微镜。笔迹鉴定主要依靠对笔迹特征的判断。凡是与标准写法(印刷体)不一样,或与大多数人写法不一样的都是特征。笔迹共分为八大特征,八大特征中又分为若干细节特征。每个人的笔迹都有大大小小无数特征,其中有些特殊的、不受伪装变化影响的特征是有价值的特征。书写人想通过伪装来掩盖自己的笔迹特征是不可能的,包括文检人员自己想掩盖自己的笔迹特征都是不可能的,这在文检案例中都有案可查。笔迹鉴定的过程是一个发现特征和认识特征的过程,鉴定人员要善于发现笔迹中特殊的、稳定的、不受书写人伪装和条件变化影响的特征,以其鉴定经验准确地判断这些特征的价值,并依据特征的价值、数量进行综合评断得出鉴定结论。特征价值的大小可用该特征在人群中的出现率来具体衡量。比如某个字的特殊搭配,在一千人当中只有一人会出现这种特殊,这个字的特征价值就较高。得出这个“价值较高”的认识,鉴定人员第一要做到发现该处特殊,这和鉴定人的业务素质有关;第二要正确判断该特征在一定群体内价值约为千分之一,这和鉴定人的检案经验有关。如果认为该特征价值平平而不予采用,或认为价值过大能一字定案,都可能造成错误判断。比如在一份检材笔迹中找到两个千分之一特征、三个百分之一特征,那么在笔迹中同时具备这五个特征的概率为0.001×0.001×0.01×0.01×0.01=1万亿分之一,即理论上全世界所有华人中只有一人能够写全这五个特征。如果没有价值大的差异,并排除周围相互学仿的可能,这些特征就能定案。这就是笔迹鉴定原理最通俗的表述。

司法鉴定档案标准

司法鉴定案件归档格式文本(试行)

卷内目录

司法鉴定风险告知书 根据我国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司法鉴定是司法机关为了解决案件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规定,委托列入司法鉴定人名册的司法鉴定人所从事的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由于鉴定涉及专业问题,因此有必要将其中的一些情况予以告知、提示: 一、鉴定意见属于证据 鉴定意见是鉴定人根据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依据法律规定,客观、公正、科学地提出的专业性意见,属于法律规定的证据之一。是否成为定案的根据,取决于法官的审查和判断,鉴定人并无决定权和影响法官采信鉴定意见的能力。如果法官不予采信,根据诉讼法的规定,法官有权启动新的鉴定程序。 二、法医临床鉴定一般需要检查被鉴定人的身体 法医学鉴定除了需要审查送检的鉴定资料之外,一般需要对被鉴定人的身体进行必要的检查或者做必要的辅助检查,特殊情况下才实施书面鉴定。有关费用由被鉴定人先行垫付,请被鉴定人予以配合。 三、鉴定可能得出不明确的鉴定意见 鉴定意见的提出依赖于委托单位及当事人提交的鉴定材料,有时由于委托方不能按要求补充鉴定材料或者受客观条件的制约,可能得出不明确的鉴定意见或依照规定中止鉴定。所开支费用由被鉴定人承担,请被鉴定人予以配合。 四、鉴定意见具有科学、公正性 鉴定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办案机关处理案件过程中遇到的疑难专业问题,鉴定人遵循科学、公正的宗旨,鉴定活动也是围绕委托单位提出的鉴定目的,依据现有送检材料来进行的。因此,鉴定意见可能对被告不利,也可能对原告不利,与鉴定申请提出方没有必然的关系。 五、鉴定费的承担 国家有关法律明确规定鉴定需要交纳有关费用,当事人支付鉴定费,鉴定实际支出费,都属于垫付,最终由哪一方承担,由法官在裁判案件时一并决定,鉴定机构不解决有关法律问题。 六、鉴定活动具有严肃性 鉴定人可以就鉴定委托单位和被鉴定人提出的有关鉴定文书中的专业性问题进行解释,如果被鉴定人仍然有意见或者异议,只能通过庭审质证或者申请其他鉴定机构重新鉴定来解决。 委托方对以上内容已知,无异议。 委托方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笔迹鉴定委托书

笔迹鉴定委托书 篇一:笔迹鉴定意见书规范文本(绝对规范) XXXX司法鉴定中心 司法鉴定意见书 XXX[20XX]司鉴字第XXX号 一、基本情况 (一)委托方:XXXX (二)受理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三)委托鉴定事项:XX鉴定 (四)鉴定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五)鉴定地点:XXXX 二、检案摘要 委托方在处理保险纠纷时,为查清事实要求对落款日期为“XXXX年 XX月XX日”的《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投保申请确认书》 上,“投保人签名”处“XXX”签名字迹的真实性进行司法鉴定。 三、鉴定材料 (一)检材 落款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的《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电子投保申请确认书》(编号XXXXXXXX)第2页左下方,“投保人签 名”处“XXX”的签名字迹,称检材签名(JC)。(平安保险天津分公司提 供原件扫描) (二)样本 1.日期为“XXX年XX月XX日”XXX在我中心书写的字迹材料第1页, 称样本签名一【YB-1(1)-(2)】。(XXX书写原件) 2.日期为“XXX年XX月XX日”XXX在我中心书写的字迹材料第2页, 称样本签名二【YB-2(1)-(2)】。(XXX书写原件) 3.日期为“XXX年XX月XX日”XXX在我中心书写的字迹材料第3页, 称样本签名三(YB-3)。(XXX书写原件) 四、鉴定要求 落款日期为“XXX年XX月XX日”的《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电子投保申请确认书》(编号XXXXXX)第2页左下方,“投保人签名” 处“XXX”的签名字迹,是否为XXX所写。 五、检验过程

依据SF/Z JD0XX02-XX《笔迹鉴定规范》对送检材料进行检验。 送检的《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电子投保申请确认书》印 制在A4白纸上,其上的文字部分由印刷体文字和手写体文字组成。检材 签名为手写体汉字,检材签名字迹书写速度中等,笔迹特征能得到一定 的反映,具备鉴定条件。 经样本间比对后发现:样本签名一至样本签名三笔迹的布局、写法、 运笔特征等相符,字迹书写水平一致,运笔自然流畅,为正常书写。三 个样本签名笔迹特征稳定,可以认定是同一人所写,具备比对条件。 经电脑软件图像增强观察与显微镜下观察、比对,发现:检材签名 与样本签名的写法、结构、运笔、笔画连接、转折角度特征等差异点明 显。如“丁”字“一”笔的运笔方向,“一”笔与“亅”笔的位臵关系; “立”字的运笔特征,“立”字与“芳”字的搭配特征,

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2017年最新版) (2)

遇到医疗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4d1841340.html, 司法鉴定文书示范文(2017年最新版) 一、概述 (一)司法鉴定文书的概念 司法鉴定文书是司法鉴定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运用专门知识或者技能对诉讼、仲裁等活动中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科学鉴别和判定后制作的规范化文书的总称。 (二)司法鉴定文书的特征 1?制作主体的特定性 司法鉴定文书必须由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制作。 2?制作程序的合法性 司法鉴定文书的产生过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与司法鉴定程序等

有关规定。 3?文书内容的科学性 司法鉴定文书阐明的是自然科学现象,是对客观事实本质属性的真实记载。 4?文书形式的规范性 司法鉴定文书必须按照统一规定的格式规范制作,使用国家标准计量单位、符号和文字,纸张、打印和版面符合规定的要求。 二、司法鉴定文书分类 (一)根据司法鉴定文书的性质和作用进行的分类 根据司法鉴定文书的性质和作用,司法鉴定文书可以分为司法鉴定书、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四种。其中,司法鉴定书是基本文书,其它三种文书是其派生文书。 1?司法鉴定书(缩略语为“鉴”):

司法鉴定书是司法鉴定人对所委托的专门性问题得出鉴定结论后出具的鉴定文书。出具司法鉴定书的基本条件是:提供的资料系统完整,送检材料齐全,实验条件(技术方法和设备)完备,能得出鉴定结论。 2?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缩略语为“检”): 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是司法鉴定人对所委托的检验对象进行检验后出具的报告书。出具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的基本条件是:通过检验特定检验对象后,不加任何分析说明,直接客观反映检查、测试所见或实验结果。 3?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缩略语为“证”): 司法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是司法鉴定人根据所委托审查的书面资料,通过分析、比较而出具的审查意见书。出具司法鉴定审查意见书的基本条件是:一般不对具体的对象进行直接的检验,而是对书面材料的一种客观审查。 4?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书(缩略语为“咨”):

笔迹鉴定检验样本相关要求

笔迹鉴定检验样本相关要 求 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

文件检验案件,一般都需要有符合鉴定要求和条件的、能与检验材料(检材)进行相互比较检验的样本材料。本文就鉴定工作中经常遇到的文检案件中的笔迹检验案件,印章印文检验案件,墨水、印油、打印文件、复印文件等时间检验案件的样本材料的收集途径、方法和注意事项等问题做简单介绍。(一)笔迹检验案件,样本材料收集的途径和方法 笔迹样本分为平时样本和实验样本,平时样本又分为案前样本和案后样本。收集的样本材料不但要有可比性,即相同字还要有足够的数量,有条件的相同字一般不少于三个。 1.收集案前笔迹样本案前笔迹样本是指被鉴定人在案件发生之前,在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交往中形成的笔迹材料。重点从以下两方面收集:一是向被鉴定人的单位借用其在工作中可能留有其本人笔迹的材料,包括其个人档案,留在银行的支票、存款单、取款单,各种票据,以及会议记录、总结、汇报、答卷、有其签名的合同等。二是可以收集被鉴定人在平时生活交往中书写的笔迹材料,包括日记、电话本、个人的记帐单、借条、欠条、信件等。收集时一定要弄清楚这些材料上的笔迹,哪些是被鉴定人亲笔书写的,哪些是其他人书写的。案前样本一般没有伪装,能比较好地反映被鉴定人的书写习惯和笔迹特征,样本的价值很高。要着重收集案件发生前不久被鉴定人的笔迹材料。但是,如果检材笔迹可能有伪装变化,则要重点收集发案前几年、甚至十几年前被鉴定人的笔迹材料,因为伪装的笔迹,往往是被鉴定人过去某些书写习惯的再现。

2.收集案后笔迹样本案后笔迹样本是指案件发生以后,被鉴定人在日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交往中书写的自然笔迹。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收集,一是与收集案前样本的途径相同,只是这些材料是案件发生以后形成的。二是在不暴露收集笔迹意图,被鉴定人没有产生怀疑的情况下,法官通过正常的方式让被鉴定人书写一定的笔迹材料,如让单位组织统一的问卷调查、写情况汇报、学习体会等。这种情况下,一定要指派专人负责监督被鉴定人书写,防止其他人代替被鉴定人书写。案后样本的价值也比较高,但较案前样本要差一些,因为如果被鉴定人懂得一些文检检验的知识,或被鉴定人的警惕性较高,或是提取人暴露了收集笔迹的意图引起被鉴定人的警觉,被鉴定人很可能对书写的笔迹进行有意的伪装变化。 3.收集实验笔迹样本实验笔迹样本是指法官让被鉴定人按照检材的内容、书写条件和形成条件而书写的笔迹材料。收集的笔迹样本,即实验样本,要由法官亲自收集。如果检材笔迹较多,可以选取一些有价值特征的字迹,将其编入一篇文章中;如果检材字迹少,可以让被鉴定人直接书写。但是无论用什么方法,都要采取听写的方式,法官不能有任何提示、引导或引诱,不能让被鉴定人照着提取人书写的内容书写,更不能让被鉴定人照着检材抄写。如果检材字迹可能是左手书写的,则要同时提取左手笔迹样本。要注意收集与检材书写条件、形成条件一致的样本,即两者的书写速度、书写工具(笔)、书写材料(纸张)、书写姿势、衬垫物要一致或尽量一致,这在检验鉴定中十分重要。我们曾经受理过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原告称合同上的落款签

篡改文件鉴定规范标准[详]

篡改(污损)文件鉴定规 2010-04-07 发布2010-04-07 生效 司法鉴定技术规 中华人民国司法部 司法鉴定管理局发布SF/Z JD0201005-2010 I 目次 前言 ............................................................................. II 第1 部分变造文件鉴定规 (1) 第2 部分污损文件鉴定规 (11) 第3 部分文件印压字迹鉴定规 (14) SF/Z JD0201005-2010 II 前言 《篡改(污损)文件鉴定规》是由系列规构成,下面列出了这些规的预计结构。 ——第1 部分:变造文件鉴定规; ——第2 部分:污损文件鉴定规; ——第3 部分:文件印压字迹鉴定规。 本规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 本规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规主要起草人:旭、施少培、凌敬昆、徐彻、钱煌贵、晓红、卞新伟、维龙、奚建化。SF/Z JD0201005-2010 1 第1 部分变造文件鉴定规 1 适用围 本部分规定了篡改文件鉴定中各类变造文件的检验步骤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文件鉴定中各类变造文件的检验/鉴定。 2 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 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 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SF/Z JD0201001-2010 文书鉴定通用规 SF/Z JD0201002-2010 笔迹鉴定规 SF/Z JD0201003-2010 印章印文鉴定规 SF/Z JD0201004-2010 印刷文件鉴定规 SF/Z JD0201005-2010 篡改(污损)文件鉴定规 SF/Z JD0201008-2010 文件材料鉴定规 3 术语和定义

笔迹鉴定规范

笔迹鉴定规范 (一)构成鉴定结论客观标准的要素 鉴定结论是鉴定人对鉴定对象所作出的综合判断。这种判断是一种主观性的认识结果,但它必须凭借必需的物质基矗在物证技术鉴定领域,尤其是同一认定鉴定,是以四个方面的物质要素作依据的。 一是鉴定对象,即通常所说的检材,是鉴定结论的前提和基矗没有它,鉴定不可能产生;其基本条件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就不具备鉴定条件;或者虽已具备条件但由于数量、质量较差作出结论的准确性也难以保证。 二是样本,是鉴定中比较、对照的依据。在同一认定鉴定中,没有它鉴定同样不能进行;样本不符合条件,鉴定结论难以作出,或者导致鉴定结论失误。 三是鉴定方法,是认识检材与样本的特性并比较其特性异同的手段。许多鉴定在检材与样本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如果鉴定方法不当或方法陈旧,或鉴定方法的有效性、先进性差,方法的技术标准等级低,也常导致鉴定结论失实。 四是鉴定结论的科学标准。是根据前三个方面,经过科学检验所获得的结果,是构成鉴定结论的关键要素。任何一项鉴定结论的作出,都

必须有一定量的、科学上经得起检验的客观依据。鉴定结论的客观依据,有的是形象而具体的;有的是以特征异同为基础,可以是量化的;有的是以事实和现象为依据,具有综合性特点。但都必须达到当前国际国内规定的科学技术标准。 一、样本材料收集的途径和方法 鉴定中使用的样本笔迹分为平时样本和实验样本两种。根据案发时间划分,平时样本又可以分为案前样本和案后样本两种。实践中我们经常要提取或调取的是平时样本。 1、案前笔迹样本是指被鉴定人在案件发生之前,在日常工作和学习生活交往中形成的笔迹材料,重点通过以下两方面收集:向被鉴定人的单位借用被鉴定人在工作中可能留有本人笔迹材料;可以收集被鉴定人在平时生活交往中书写的笔迹材料。 2、案后笔迹样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收集: (1)、与收集案前样本途径相同,只是这些材料必须是案件发生以后形成的; (2)、在不暴露收集笔迹意图,被鉴定人没产生怀疑的情况下,侦查员通过正常的方式让被鉴定人书写一定的笔迹材料,如让单位组织统一的问卷调查,写情况汇报,学习体会等。

司法鉴定文书规范

司法鉴定文书规范 第一条为了规范司法鉴定文书得制作,提高司法鉴定文书得质量,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得决定》与《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司法鉴定文书就是司法鉴定机构与司法鉴定人依照法定条件与程序,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中涉及得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与判断后出具得记录与反映司法鉴定过程与司法鉴定意见得书面载体。 第三条司法鉴定文书分为司法鉴定意见书与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 司法鉴定意见书就是司法鉴定机构与司法鉴定人对委托人提供得鉴定材料进行检验、鉴别后出具得记录司法鉴定人专业判断意见得文书,一般包括标题、编号、基本情况、检案摘要、检验过程、分析说明、鉴定意见、落款、附件及附注等内容。 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就是司法鉴定机构与司法鉴定人对委托人提供得鉴定材料进行检验后出具得客观反映司法鉴定人得检验过程与检验结果得文书,一般包括标题、编号、基本情况、检案摘要、检验过程、检验结果、落款、附件及附注等内容。 第四条司法鉴定文书应当由进行鉴定得司法鉴定人按照本规范得要求制作。 第五条司法鉴定文书一般由封面、正文与附件组成。 第六条司法鉴定文书得封面应当写明司法鉴定机构得名称、司法鉴定文书得类别与司法鉴定许可证号;封二应当写明声明、司法鉴定机构得地址与联

系电话。 第七条司法鉴定文书正文应当符合下列规范与要求: (一)标题:写明司法鉴定机构得名称与委托鉴定事项; (二)编号:写明司法鉴定机构缩略名、年份、专业缩略语、文书性质缩略语及序号; (三)基本情况:写明委托人、委托鉴定事项、受理日期、鉴定材料、鉴定日期、鉴定地点、在场人员、被鉴定人等内容。 鉴定材料应当客观写明委托人提供得与委托鉴定事项有关得检材与鉴定资料得简要情况,并注明鉴定材料得出处; (四)检案摘要:写明委托鉴定事项涉及案件得简要情况; (五)检验过程:写明鉴定得实施过程与科学依据,包括检材处理、鉴定程序、所用技术方法、技术标准与技术规范等内容; (六)检验结果:写明对委托人提供得鉴定材料进行检验后得出得客观结果; (七)分析说明:写明根据鉴定材料与检验结果形成鉴定意见得分析、鉴别与判断得过程。引用得资料应当注明出处; (八)鉴定意见:应当明确、具体、规范,具有针对性与可适用性; (九)落款:由司法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写明司法鉴定人得执业证号,同时加盖司法鉴定机构得司法鉴定专用章,并注明文书制作日期等; (十)附注:对司法鉴定文书中需要解释得内容,可以在附注中作出说明。司法鉴定文书正文可以根据不同鉴定类别与专业特点作相应调整。 第八条司法鉴定文书附件应当包括与鉴定意见、检验报告有关得关键图表、照片等以及有关音像资料、参考文献等得目录。附件就是司法鉴定文书得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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