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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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精编版】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路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加强公路建设监督管理,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建设的单位和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建设是指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和公路渡口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竣(交)工验收和后评价全过程的活动。

第三条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交通部主管全国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监督管理。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必须依照法律、

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公路建设实施监督管理。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公路建设监督检查,并给予支持与配合,不得拒绝或阻碍。

第二章监督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公路建设监督管理的职责包括:

(一)监督国家有关公路建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执行;

(二)监督公路建设项目建设程序的履行;

(三)监督公路建设市场秩序;

(四)监督公路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

(五)监督公路建设资金的使用;

(六)指导、检查下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工作;

(七)依法查处公路建设违法行为。

第六条交通部对全国公路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依据职责负责国家高速公路网建设项目和交通部确定的其他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施工许可、招标投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安全管理的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

除应当由交通部实施的监督管理职责外,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高速公路网建设项目、交通部和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在履行公路建设监督管理职责时,有权要求:

(一) 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公路建设的文件和资料;

(二) 进入被检查单位的工作现场进行检查;

(三)对发现的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第三章建设程序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公路建设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

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企业投资公路建设项目实行核准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按职责权限审批或核准公路建设项目,不得越权审批、核准项目或擅自简化建设程序。

第九条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根据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

(二)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编

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四)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五)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项目招标;

(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等施工前准备工作,并向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施工许可;

(七)根据批准的项目施工许可,组织项目实施;

(八)项目完工后,编制竣工图表、工程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办理项目交、竣工验收和财产移交手续;

(九)竣工验收合格后,组织项目后评价。

国务院对政府投资公路建设项目建设程序另有简化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十条企业投资公路建设项目的实施,应当按照下列程

序进行:

(一)根据规划,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组织投资人招标工作,依法确定投资人;

(三)投资人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按规定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四)根据核准的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应当按项目隶属关系报交通主管部门审查;

(五)根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

(六)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项目招标;

(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等施工前准备工作,并向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施工许可;

(八)根据批准的项目施工许可,组织项目实施;

(九)项目完工后,编制竣工图表、工程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办理项目交、竣工验收;

(十)竣工验收合格后,组织项目后评价。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职责权限负责组织公路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编制设计文件、经营性项目的投资人招标、竣工验收和项目后评价工作。

公路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招标文件、项目申请报告等应按照国家颁发的编制办法或有关规定编制,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质量和深度要求。

第十二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当依法选择勘察、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单位,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办理施工许可,组织项目实施,组织项目交工验收,准备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

第十三条公路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

制度。

第十四条公路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任何单位和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已批准的公路工程设计,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设计变更的,应当按照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对各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并完成项目交工验收报告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交通主管部门在15天内没有对备案项目的交工验收报告提出异议,项目法人可开放交通进入试运营期。试运营期不得超过3年。

通车试运营2年后,交通主管部门应组织竣工验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可转为正式运营。对未进行交工验收、交工验收不合格或没有备案的工程开放交通进行试运营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试运营。

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应当符合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

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的规定。

第四章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对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建设市场中的违法行为。对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的信用情况应进行记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公路建设市场依法实行准入管理。公路建设项目法人或其委托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的项目建设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技术和管理能力应当满足拟建项目的管理需要,符合交通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从业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有关部门许可的相应资质后,方可进入公路建设市场。

公路建设市场必须开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公路建设市场实行地方保护,不得限制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依法进入公路建设市场。

第十八条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从事公路建设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不得损

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应当承担公路建设相关责任和义务,对建设项目质量、投资和工期负责。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必须依法开展招标活动,不得接受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不得随意压缩建设工期,禁止指定分包和指定采购。

第二十条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公路工程资质证书并按照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在其核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无证或越级承揽工程。

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必须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

第五章质量与安全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的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公路建设实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根据交通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并对监督工作质量负责。

第二十三条公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和监理规范的要求,采用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形式对工程实施监理,对不符合工程质量与安全要求的工程应当责令施工单位返工。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二十四条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具备与质量监督工作相适应的试验检测条件,根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交通部制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鉴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阻挠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鉴定工作。

第二十五条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应当对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工程实施中应当加强对职工的教育与培训,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保证体系,落实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

第二十六条公路建设项目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项目法人应在24小时内按项目管理隶属关系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质量事故同时报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受委托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调查处理一般工程质量事故;交通部会同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特别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对于使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公路建设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必须对公路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建设资金的安全。

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合理安排和使用公路建设资金。

第二十八条对于企业投资公路建设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要依法对资金到位情况、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公路建设资金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是否严格执行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不准侵占、挪用等有关管理规定;

(二)是否严格执行概预算管理规定,有无将建设资金用于计划外工程;

(三)资金来源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及时到位;

(四)是否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有无高估冒算,虚报冒领情况,工程预备费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五)是否在控制额度内按规定使用建设管理费,按规定的比例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有无非法扩大建设成本的问题;

(六)是否按规定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形成的资产是否及时登记入帐管理;

(七)财会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并配备相适应的财会人员。各项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凭证帐册、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等基础性工作是否健全、规范。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公路建设资金监督管理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制度;

(二)按规定审核、汇总、编报、批复年度公路建设支出预算、财务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

(三)合理安排资金,及时调度、拨付和使用公路建设资金;

(四)监督管理建设项目工程概预算、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与调整、财务决算;

(五)监督检查公路建设项目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及

时纠正违法问题,对重大问题提出意见报上级交通主管部门;

(六)收集、汇总、报送公路建设资金管理信息,审查、编报公路建设项目投资效益分析报告;

(七)督促项目法人及时编报工程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八)督促项目法人及时按规定办理财产移交手续,规范资产管理。

第七章社会监督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工程进展、工程质量情况、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二条公路建设施工现场实行标示牌管理。标示牌应当标明该项工程的作业内容,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和主要负责人姓名,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三条公路建设实行工程质量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路建设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检举和投诉。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公路建设活动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第三十五条对举报内容属实的单位和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予以表彰或奖励。

第八章罚则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拒绝或阻碍依法进行公路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的,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越权审批、核准或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可给予警告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可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项目法人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视情节可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工程设计,责令限期改正,可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对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可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未组织项目交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责令改正并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对收费公路项目应当停止收费。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项目法人指定分包和指定采购,随意压缩工期,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可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承包单位弄虚作假、无证或越级承揽工程任务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承包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监理酬金的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履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职责、不承担质量监督责任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责令整改或者给予警告。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工程、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按合格予以签认的,责

令改正,可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施工单位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未经监理签认的建筑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责令改正,可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忽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对项目法人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暂停资金拨付;对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取消其2年至5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的处罚;对情节严重的监理单位,还可给予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处罚。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期限的,给予警告处罚,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项目法人侵占、挪用公路建设资金,非法扩大建设成本,责令限期整改,可给予警告处罚;情节严重的,对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可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对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八条公路建设从业单位有关人员,具有行贿、索贿、受贿行为,损害国家、单位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办法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

高速

能适应年平均昼夜汽车交通量25000辆以上。具有特别重要的政治、经济意义,专供汽车分道高速、连续行驶,全部设置立体交叉和控制出入,并以长途运输为主的公路。

一级

高速公路建设基本程序 (2)

精心整理 高速公路建设基本程序 ???一、前期工作 ???1.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业主负责项目的前期工作。工可编制由其委托具有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完成,并负责上报审批。“678网”内属于国家高速公路“7918网”内的项目(以下简称“国高项目”),由省区发改委、交通运输厅分别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审查,由国家 ???2. ???(1 ???(2 ???(3 件。 ???3. ???4. ??? ???1.项目法人的组建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标准(试行)》(交公路发〔2001〕583号)执行。作为高速公路的项目业主,必须达到该标准的甲级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标准。 ???2.项目法人组建后,应按该资格标准的要求履行相关机构成立的审批程序,并配备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建设资金,在初步设计批准前报省交通厅审查。申报资料应包括以下材料:???①《公路建设项目法人资格申报表》(格式见附件1);

???②法人单位成立的批文,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③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文; ???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⑤建设资金来源情况说明; ???⑥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财务、安全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⑦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以往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业绩及证明材料。 ???以上②~⑦项材料作为申报表的附件装订成册。证照、批文、业绩材料等可采用复印件,证照 ??? ???3.执行,???4. ??? ???1. ???2. 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3.招标方式原则上应采取公开招标,招标公告要按照国家发改委《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委令2000年第4号)及《国家计委关于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计政策〔2000〕868号)有关规定执行,不能仅在省内媒体上发布。因项目特殊,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令2001年第6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采取邀请招标,但省高项目须事先报省政府批准,国高项目须报国家发改委批准。

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制度

XX市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保证公路畅通和桥梁运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原交通部《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湖南省公路管理局《湖南省普通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农村公路桥梁养护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桥梁养护管理应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预防为主,安全至上”的工作方针,加强养护管理,努力提高桥 梁结构的耐久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管理责任划分 第三条根据“事权一致、责任清晰”的原则,农村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实行管养单位和监管单位分级负责制。 农村公路桥梁管养单位疏于养护管理,不按相关规定准确掌握桥梁技术状况,或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导致的桥梁安全事故,由管养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监管单位承担监管责任。 第四条管养单位是指具体承担公路桥梁养护管理任务的管理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编制、上报、桥梁维修及危桥改造工程的计 划与规划。 (二)负责桥梁经常性检查工作,及时上报桥梁受自然灾害和其他因素损坏的情况。 (三)负责桥梁定期检查工作与桥梁技术状况评定工作。 (四)负责桥梁养护工程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养护。 (五)负责超重车辆通过桥梁的有关工作。 (六)负责桥梁技术档案的补充、完善和保密工作,以及桥梁养护管理信息数据的更新和维护工作。 (七)负责桥梁养护技术人员等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第五条监管单位是指依据有关规定,主管县道、乡道桥梁养护管理工作的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编制、上报所辖公路危桥改造总体规划。 (二)负责制定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监督、考核管养单位工作。 (三)负责组织对四类、五类桥梁进行复核检查。组织实施桥梁特殊检查工作。 (四)负责监督检查桥梁养护工程的组织实施。 (五)负责桥梁技术档案的补充、完善和保密工作。 (六)负责对桥梁养护技术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工作。

市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细则

重庆市实施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管理职责 第三章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职责 第四章建设各方质量管理和质量责任 第五章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第六章附则 此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查,符合《重庆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的规定,决定予以登记。 2005年6月9日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保障国家建设资金有效使用,根据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农村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农村公路建设要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注重培育“政府监督、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三条本办法所涉及的农村公路一般是指通乡(镇)、通行政村的公路。农村公路建设包括通乡、通村公路的新建和改建。 通乡(镇)公路是指县城通达乡(镇)、以及连接乡(镇)与乡(镇)之间的公路,通行政村公路是指由乡(镇)通达行政村的公路。 第四条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应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各地应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监督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农村公路建设中的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违反有关质量法规的行为,均有权向交通主管部门或其质量监督机构(组织)举报。有关单位对质量举报应及时调查处理。 第五条凡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全额或部分投资的“通乡”、“通村”公路建设项目,中央和地方财政及各种交通规费全额或部分投资的“通达”、“通畅”公路建设项目,均应执行本办法。 村民自治组织采取“一事一议”政策等自行筹资、投劳修建农村公路的,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办理,对修建的农村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管理职责 第六条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根据交通部、重庆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市农村公路建设的相关政策,研究制定合理的农村公路发展规划,协调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确保全面优质完成农村公路建设任务。 重庆市公路局在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的管理、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 第七条各区县(自治县、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履行质量管理职责,因地制宜,建立与当地情况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模式;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与监督;贯彻落实交通部、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的相关政策;组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组织,并设专职人员承担质量监督工作,人员必须满足工程管理和质量管理方面的要求。重点审查和规范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确保工程质量。 第三章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职责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116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标准版本

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项目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优产、用户至上。 二、项目部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设置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专管的工程技术部,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项目技术

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这里写地址或者组织名称 Write Your Company Address Or Phone Number Here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文件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一、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按照当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一个公路建设项目一般需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城镇发展规划审查、水土保持方案论证、环境影响评价、用地预审、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文物调查、防洪影响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通航安全影响论证;通航标准和技术要求审查;跨河方案审查,跨越铁路方案审查;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审查,征用林地报批、征用草原报批、征用土地报批,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和监理招标,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施工许可,重大和较大变更审批,交工验收,环保、水保、档案等专项验收(收费站、服务区等房建工程还要进行消防验收),决算审计,竣工验收,项目后评价等27个报批环节。个别环节在改建的小型公路工程中不涉及。 (一)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公路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计划,委托具有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主要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工程方案可行性、经济评价,通过论证后,确定工程建设标准、规模和投资估算。工可研报告中的路线方案初步确定后,工程咨询单位要提供路线具体走向和方案,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格的单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

告、用地预审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跨河方案、涉航方案和跨越铁路方案,开展文物调查;这些专项研究工作一般要同步开展,相互交叉,互为印证。当其中某一专项研究报告论证后需要调整工程方案时,必须及时告知其他专项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为保证各专项研究报告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一致,且衔接紧密,建议在委托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可明确由可研报告编制单位负责牵头委托完成各专项研究报告的编制和论证,相关费用也一并商定。这里要强调的是:各专项研究报告的论证结论是报批工程可行研究报告的前置条件,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提前委托开展相关工作。 目前,国省道中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查后,出具意见报省发改委审批。国家高速公路网中的项目,省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出具审查意见后,由国家发改委审批。必须提交的批复文件有:环评批复、用地预审批复、银行贷款承诺、行业审查意见、咨询评审意见等。 (二)城镇发展规划意见 公路路线经过城镇时,工可报告编制单位要书面征求城镇规划部门的意见,结合城镇发展规划确定路线合理走向。 (三)水土保持方案论证

农村公路桥梁建设管理

农村公路桥梁建设管理 摘要:我国的农村公路桥梁建设是直接服务于广大农民和农村的基础性设施建设,是农村信息沟通的重要载体。然而现在我国的广大农村地区,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还存在诸多问题,不能适应当前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社会发展和农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求。文章结合当前农村公路的发展和建设实况, 对农村公路桥梁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提出了农村公路桥梁问题的一些解决措施。 关键词:农村;公路桥梁;建设管理;措施 1、我国农村公路桥梁的现状和常见病害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公路桥梁的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农村公路的规模不断扩大,通达深度也在逐步提高,布局也日趋合理,技术状况逐年改善,总体服务水平也有了明显提高。在贫困地区的农村,农村公路是对其社会经济发展影响最大的因素。在农村经济社会活动和农民生产生活中,公路交通是农村不可或缺的公共基础设施,正是由于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具有广泛的外部效应,公路建设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带动性的作用,因此我国的各级政府已经把农村公路交通的改善作为重点和突破口。农村公路桥梁建设的步伐较大,但是我国农村公路桥梁总体上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不能完全适应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农民生活质量提高的要求。当前农村公路桥梁有以下常见病害: 1.1桥面不洁,不平整。沿线村民利用桥面打场晒粮、堆积河沙及杂物,运输车辆抛洒情况严重等污染公路桥梁。致使桥梁泄水孔堵塞,桥面雨天积水,冬天结冰,不但造成桥面颠簸,还直接危害桥面铺装和桥梁伸缩缝。在车辆轮胎的不断作用下,桥面铺装出现破损和坑槽,伸缩缝损坏,从而造成桥面跳车现象。当车辆行驶时,会引起板梁部位振动,增加构件疲劳。 1.2桥头跳车。由于桥头填料在行车作用下产生不均匀沉降,致使桥面与引道路面衔接处不够平整。从而使车辆驶过桥头时产生跳车。如不及时修复,桥头跳车还会加剧,不但影响车速,还会影响桥梁使用寿命。 1.3桥梁栏杆破损。由于运输车辆在桥上随意超车、调头、超速行驶,且桥面雨天有水,冬天结冰,易引发交通事故,致使桥栏杆被撞坏,少数桥梁的栏杆是人为破坏或盗窃所致,有的因缺乏必要的养护致使桥栏杆风化、锈蚀损坏。 1.4桥梁构件。由于施工或交付使用后,出现的砼微裂缝、麻面等缺陷,在日常维修养护中,缺乏经常检查和及时维修,致使钢筋锈蚀、小裂缝发展成大裂缝,活动支座失去活动能力,混凝土发生脱落等现象。

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及质量管理

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及质量管理 农村公路是公路路网重要组成部分,是路网的基础,同国省干线公路相比,农村公路同群众利益更加贴近,管好农村公路,特别是管好农村公路工程建设,不仅是一项建设任务,更是体现党的群众路线,改善党群关系的政治任务。 一、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 农村公路建设是指县道,乡道和村道公路的新建和改建工程,由于受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和农村经济条件的限制,其技术标准无法达到等级公路的技术标准,因此,交通部、省交通厅及市交通局根据实际情况专门针对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进行了调查,即对技术要求进行了降低。 一)、路基工程 (1)路基宽度:单车道路基宽度不小于4.5m(村道),双车道路基宽度不小于6.5 m(乡道),村道工程特别艰巨地段报交通局同意后路基宽度可采用3.5 m。 (2)错车道:村道建设中单车道路基必须设置错车道,错车道长度不小于10 m,错车道处路基宽度不小于6.5 m,可结合地形(哪个设得起就在那儿设),交通大小(交通量大的错车道设密一些,小的设稀一些),通视条件的(双方来车能否及时反应)综合考虑设置。(3)水沟:水沟按“五五八”(即沟底50cm宽,沟高50cm,沟顶高80cm)土水沟。(4)涵洞:分两类:一类分为排水涵洞,根据地形和路基排水状态设置;一类为灌溉涵洞,充分考虑农田灌溉需要设置。涵洞要在规划设计时充分考虑并设置齐全,因为水泥砼施工完成后无法再增设。 (5)防护工程:针对路基不稳,路基宽度不够等地段,可考虑采用挡土墙(即堡坎)、护坡等防护措施,防护工程顶宽应不小于60 cm,背坡按1/4放坡。 二)、路面工程 (1)总体要求:路面结构必须有基层和面层,并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足够的强度。 (2)村道通达工程修建泥结碎石路面,同时必须设置基层,基层可采用片拳石基层,基层

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全)

目录 第一篇工程技术管理办法 (1)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施工阶段的技术管理 (2) 第二篇技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4) 第一章对总监办、驻地办的技术管理 (4) 第二章对承包人的技术管理 (5) 第三章专项技术管理程序 (6) 第三篇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19) 第一章总则 (19) 第二章变更的种类 (20) 第三章变更的条件 (21) 第四章变更的管理 (22) 第五章变更程序 (23) 第六章变更的审批权限 (26) 第七章变更计量与变更支付 (27) 第八章附则 (28) 第四篇计量、计划合同管理 (30) 第一章岗位职责 (30) 第二章计量管理办法 (31) 第三章计划统计管理办法 (34)

包头市希百线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管理处 项目执行管理办法 (试行稿) 在项目执行阶段,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三控两管”及财务、文档、环境保护管理和交竣工验收等工作。为强化项目执行阶段的各项管理工作,保证该项目的管理体系高效运行,使希百线项目管理政令畅通、受控有序,以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建设任务,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工程技术管理细则 1.1总则 1.1.1为加强工程技术管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使技术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确保工程进度、质量达到预期目的,依据交通部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1.1.2 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技术管理人员,均应具有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能胜任本职工作,做到岗位明确、职责清楚、责任落实。 1.1.3承包人必须设置技术管理部门,并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技术管理办法;总监办、驻地办必须设置所辖工程范围内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 1.1.4工程技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设计文件的管理,建立设计文件的收发登记制度。未经主管的同意,不得将设计单位图纸及电子文件

强化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及其维护技术

强化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及其维护技术 发表时间:2019-07-01T14:51:49.570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9期作者:马玲1 雷丹2 孙婧3 [导读] 摘要:公路桥梁在交通运输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使得我国的交通运输行业飞速发展。 1.陕西通宇公路研究所有限公司陕西西安 710077 2.西安公路研究院陕西西安 710065 3.浙江公路技师学院浙江杭州 310012 摘要:公路桥梁在交通运输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使得我国的交通运输行业飞速发展。但是由于农村的地理环境往往比较偏僻,导致很多农村的公路桥梁存在一些问题。而且由于农村的互联网普及率比较低,所以公路桥梁在对外交流中就显得格外重要,公路的便利程度甚至直接决定了村庄的经济发展情况。为了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我国也在不断加强农村地区的道路交通建设。本文就强化农村公路桥梁的建设及其维护技术进行探究。 关键词:公路桥梁;建设技术;维护技术 1.引言 道路桥梁工程的不断发展,给农村地区带来了发展机遇,但是一系列的问题也暴露了出来。因此我们要保证农村地区道路桥梁的建设的质量和后期维护的质量,只有保障农村地区的交通顺畅,才能让农村经济搭上发展的顺风车。 2.农村公路桥梁存在的问题 1.1公路桥梁建设时期存在的问题 (1)施工材料与工程要求标准不符 一些农村的施工队伍在施工时候,为了节省开支,在购买建筑材料时,往往会选择那些价格较为低廉的材料,生产这些材料的厂家一般不具备生产资质,生产的建筑材料的质量得不到保证。这会导致在施工的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这会增加施工时的成本,也会增加时间成本,甚至延误工程工期,工人在施工时也会无形的增大安全隐患,最终导致工程成为豆腐渣工程。这对农村的经济不仅不能够推动,反而还有可能阻碍农村的经济发展,公路桥梁的施工反而成为一件有弊端的活动。 (2)施工时的管理不够规范。 在公路桥梁施工的阶段没有规范的制定施工方案,对现场的设备布置没有进行安排,工程中使用的材料也没有进行严格的检查和审验,施工的技术也没有合理的安排和规划。这会导致施工的时候,施工现场比较杂乱,设备随意摆放,对于比较危险的施工区域也没有相应的警示牌等等。这些问题会降低施工的效率,施工人员的工作危险系数也会增加。 2.2对公路桥梁维护时遇到的问题 (1)日常的维护不到位 农村的公路桥梁大多数都没有日常维护的概念,只是将重心放在公路桥梁的建设方面,对于日常的养护工作缺乏重视。而且农村的公路桥梁有很多都是建设时间比较长的,再加上平时没有养护,所以很多都需要进行维修,有的桥梁甚至需要重建或者改造。这些问题更是增加了农村公路桥梁的维护工作。 (2)养护费用不足 农村的公路桥梁的维护存在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养护费用的短缺。公路桥梁的养护费用通常是由当地的县、乡政府支付,费用的筹集一般也由当地政府对当地的村民进行征集,最后将征集到的资金交付给相应的部门。但是大多数农村的经济条件还比较低,这就导致在公路桥梁养护方面的资金受到限制,从而导致了公路桥梁维护的不足。 (3)存在超载问题 农村地区的交通关系相对城市较为宽松,这就导致了很多道路违法现象的发生,超载就是其中一种,超载对公路桥梁的危害是非常大的。并且受我国的经济快速发展等影响,也致使公路上超载车辆不断增多。一些超过服役年限的公路桥梁出现的超载车辆更是给农村的公路桥梁增加了安全隐患。 3.加强道路桥梁建设的方法 3.1公路桥梁建设时期的优化 (1)对前期的准备工作进行优化 首先的工作就是对施工前准备的工作进行优化,这对提高公路桥梁的施工质量是必要的,要先制定一个合理的施工进程,在对材料的选取过程中,要选择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家,严格的对施工材料进行检测,对人员也要进行详细的安排。只有施工前进行充分地准备,才能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2)培养团队的技术能力 承担建设的单位要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保证员工的知识技能水平,以此来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素养。在招聘的时候,也应当优先招聘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人员。对于已经在团队内的员工,也要加强培训工作,并且建立奖惩规则,对施工质量符合标准的员工进行奖励,施工不符合要求的员工也要给予一定的惩罚。长此以往,可以提高施工团队的整体施工水平,提高农村公路桥梁建设的质量水平。 3.2加强公路桥梁的养护工作方法 公路桥梁的养护工作同样重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可以对公路桥梁养护工作进行提升。 (1)对养护意识的提高 要想提高养护行为,首先要提高养护意识。施工人员要提高自己对公路桥梁的养护意识,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公路桥梁工作的进行。政府要加大对道路桥梁养护的宣传工作,明确道路桥梁养护的重要性。还要对当地的村民进行道路宣传保护工作,增强当地人的道路保护意识。政府还要对施工团队进行监督,不定期的检查等工作同样可以从根本上提高施工团队的养护意识。养护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也是同样重要的,这可以提高养护管理人员的养护技能素质。 (2)适当加大对农村地区养护管理基金的投入 地方财政部门要合理的加大对农村地区公路桥梁养护资金的投入。公路桥梁的养护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养护资金增加,是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进行的基本保障。可以成立相应的管理资金,对资金进行合理的分配,保证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还要鼓励更多的公路桥

贵州农村公路的设计与施工质量管理

贵州农村公路的设计与施工质量管理

农村公路的设计与施工质量管理 魏德才 随着国民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交通量增加,从开始国家加大了对农村公路建设的力度,开始实施通村公路、通乡油路建设工程,一是建设规模空前,持续时间长;二是资金相对不足,需要地方自筹配套资金投入较多。如何做到既能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又能确保农村公路建设工程质量,选择恰当技术标准,科学的设计,确定合理的工程造价及工期,选择好的的施工队伍,加强工程质量控制。在对农村公路的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中,经过认真的分析总结,我认为农村公路的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需要认真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勘测设计要求 1.1 通乡、村油(砼)路实行一阶段施工图设计,通村公路可作简易设计,大中桥设计程序按规范执行。 1.2 通乡、村油(砼)路建设项目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预算按规定报省、市交通部门审批。 1.3 通村公路项目要进行简易设计,简易设计由各县、区(市)交通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简易设计资料包括路线平纵面图、典型横断面图、路面结构和构造物结构图,简易设计报上级交通局审批。 1.4 大、中桥设计必须由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报省厅或省局审批,小桥可由具备助理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专业人员设计,报地、州、市交通局审批。 1.5 农村公路应按规定设置必要的排水边沟等设计。 1.6 在陡岩、急弯、沿河特险路段,要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为行车安全提供必要条件。 二、工程技术标准 2.1 通乡油路、通村公路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Ⅱ级荷载。 2.2 通乡油(砼)路的平、纵面指标,原则上应达到部颁四级公路标准标准,即平曲线半径≥15米,最大纵坡≤10%,路基宽度应采用7.5米或6.5米,特别困难地段的平曲线半径和纵坡不得低于省颁乡村公路技术标准,即12米和12%,路基宽度不得少于4.5米。当路基宽度小于6.5米时,每公里设置错车道不少于3个。 2.3 通村公路原则上应达到省颁乡村公路技术标准,即平曲线半径≥12米,最大纵坡≤12%,路基宽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陕西宝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汉公司)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建设工期和投资效益,实现项目管理的科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等国家、部、省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规定,结合宝汉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宝汉公司负责所有新建和改(扩)建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与协调;由宝汉公司组建的项目管理单位是宝汉公司派出机构,代表宝汉公司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 第三条项目管理的目标: 1、强化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 2、均衡组织生产,确保建设工期; 3、严格控制概算,降低建设成本; 4、加强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 5、优化设计方案,强化生态环保; 6、协调征地拆迁,保障建设环境;

7、严格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8、加强项目监督,抓好廉政建设。 第二章职责范围 第四条宝汉公司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订宝汉公司有关公路建设管理的制度、办法; 2、提出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实施方案,确定项目建设的主要目标; 3、负责公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审查申报工作; 4、筹建工程项目管理机构,办理项目开工、质量监督等有关手续; 5、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 6、负责项目建设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的宏观管理。下达各建设项目的进度目标任务,对各项目进度完成实施考核;组织对各项目的定期、不定期质量检查和评比;对项目的投资控制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宝汉公司权限范围内的工程变更设计的审核报批工作; 8、负责管理、协调项目征地拆迁和建设环境保障工作;负责处理工程建设中重大征地拆迁和建设环境保障工作;

加强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和维护的措施 李朝阳

加强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和维护的措施李朝阳 发表时间:2019-11-06T12:10:32.250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23期作者:李朝阳 [导读] 摘要:农村公路桥梁作为乡村道路咽喉,直接关乎到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与经济发展。 张家界市道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湖南张家界 427000 摘要:农村公路桥梁作为乡村道路咽喉,直接关乎到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与经济发展。 关键词:农村公路桥梁;建设;维护措施 引言 我国农村公路桥梁呈现数量多、分布广、以中小跨径桥梁为主、建设年限久远、安全等级低、管理养护制度不完善等一系列特点,导致交通频发堵塞、中断等问题,严重束缚了农村经济发展。 1造成农村公路桥梁病害的原因 1.1技术力量薄弱 我国人口众多,地大物博,很多少数民族都生活在距离城市较远的农村地区。从我国目前农村公路桥梁的使用情况来看,桥梁技术手段还是很薄弱,一些地区甚至没有专业的桥梁养护人员。即便是有桥梁养护人员的区域,在对桥梁进行常规检测的时候也都是靠目测和自身的经验来进行养护。这种养护方法很难发现真正的病害,导致桥梁养护缺乏科学性。加之公路桥梁养护部门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很难客观的对桥梁病害及运行状况进行检测。 1.2对桥梁养护的重视力度不够 现在,在我国的广大农村地区仍有很多公路部门存在养路不养桥的错误认识,而且公路桥梁养护管理部门也忽视对桥梁的日常养护。对桥梁养护环节的资金投入非常少,这些因素严重地影响了桥梁的日常维护,在这种状态下,没有进行维护的桥梁如果继续使用下去,必然会加重公路桥梁的损坏程度,为人车出行留下安全隐患。 1.3超载超限车辆对桥梁的损坏 超载超限车辆绕行农村公路这一现象几乎大部分地区都存在,超载超限车辆本身的冲击力、车辆对桥面的磨损等都会对桥梁造成极大的危害,而且,随着超载车辆的不断增多,间接地增加了桥梁本身的负荷,进而加快了桥梁损害的速度。 2加强农村公路桥梁建设和维护的措施 2.1加强公路桥梁的监督与管理 地方政府要结合农村地区公路桥梁的实际使用情况,不断完善桥梁管理制度,加强公路桥梁的实时监督及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制定一个科学高效的农村公路安全养护体系,并采取有效措施对农村的公路桥梁进行保护,保证农村公路桥梁的安全运行。农村公路桥梁养护工程师要根据公路桥梁的实际运行情况,建立科学完善的养护管理机构,安排专业管理人员对乡村道路进行定期管理及养护,不断强化养护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乡村道路养护监督的监管力度,一旦发现有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必须及时进行处理,以消除监管隐患。除此之外,还要进一步加强联合执法、积极协调公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活动,提高农村公路桥梁的安全运行。 2.2系统排查桥梁安全隐患 及时掌握公路桥梁技术的真实状况,对桥梁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要监督管理人员对农村公路路面、排水、标志的安全排查,及时上报排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对公路桥梁病害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登记处理,并进一步完善桥梁管理档案。除此之外,相关的技术人员要根据道路病害的实际情况落实好各项分工,有序推进农村地区公路桥梁的整治工作。制订维修方案,并将最终的方案发放至各乡镇,督促其执行。 2.3建立专业化的养护队伍 监督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桥梁的养护和管理工作。对公路桥梁的养护和管理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所以,在养护资金上要落实好统筹工作,实施体制改革,并适当引入竞争机制,从公路桥梁的养护入手,降低公路桥梁的养护成本。积极引进高技术高水平人才,提高桥梁养护的整体技术水平,提高养护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及最终的养护质量。由于一些人员都是新加入到桥梁养护这一领域中的,自身并没有什么经验,所以,对其进行技术以及养护常识等方面的培训非常有必要。除加强技术培训以外,还要加强技术人员对公路桥梁养护的责任感,使其将养护工作落到实处。一些有条件的养护团队,还可以成立检查技术队伍,分阶段对农村公路桥梁进行技术维护,保证桥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在一定程度上延长桥梁的使用寿命。为了做好农村区域的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农村公路桥梁管理部门要做好以下工作。第一,做到政府对公路桥梁的管理常态化,对各个养护路段的工作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交通运输局还要不定期的抽查路桥管理人员的上岗情况,对公路桥梁路面、桥涵以及相关附属设施的养护质量进行监督,从源头上制止公路桥梁安全隐患的发生。第二,重点加强对桥梁的结构检查,与路桥管理相关的技术人员要在第一时间掌握桥梁病害的发展趋势,根据病害的严重程度采取针对性的解决措施。第三,加强农村区域公路桥梁危险段落的排查治理工作,做到及时排查,及时处理,将公路桥梁养护工作落到实处。 2.4加大超限超载处罚力度 为给超限超载形成威慑,减少超新超载行为的发生,交管部门应加大处罚力度。相关部门需要构建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定多部门综合执法制度,制定完善的治理超载超限的公路安全,借助完善的法律制度和体系,强化行政处罚措施。法规体系的构建中,制定明确的惩罚标准,对驾驶员、运输车主和非法改装人员按照标准给予惩罚,充分可以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保证超限超载问题的有效治理。一方面,常规化超限超载检查工作。交管部门应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作为日常工作来抓,采取专项检查、不定期突查、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手段,加强对公路超限超载检查。另一方面,积极完善相关规范内容,制定详细的超限超载处罚标准,要求执法人员本着对社会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除此之外,做好相关的教育宣传。为提高公路运输单位及相关人员认识,交管部门应做好相关的教育宣传,例如,为广大运输人员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发放相关的宣传资料等,使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运输工作。 2.5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 通常来说,公路桥梁建设工程在正式开展相关工作之前就应该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管机制,并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也就是设想施工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或者情况,然后综合考虑之后采取最佳的预防和控制措施,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整个施工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水准。第一,要采用最好的施工方案,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之后选择最佳的方案进行施工工作。第二,施工建设需要制定完善且有效的施工监

铜梁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

铜梁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铜府办发〔2006〕 62号 铜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铜梁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 质量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铜梁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铜梁县农村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确保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及村民自治组织或部门自筹资金的有效使用,根据交通部《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和《重庆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是全县行政区划内的农村公路(县道、乡道和村道及专用道)。 第三条农村公路建设遵循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因地制宜、经济实用、保证质量的原则,坚持质量第一的方针,建立“政府监督、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县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的监督和指导。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

安全生产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可以聘请技术专家、群众代表参与监督工作,并成立质量管理小组。 第五条农村公路建设应接受社会、舆论、及政府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农村公路建设中的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违反有关质量法规的行为,均有权向县交通主管部门或其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和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举报。 第六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建立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质量管理全责。 第七条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切实履行县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职责,因地制宜建立与当地情况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模式(成立农村公路质量管理组织),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与监督。重点规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第八条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农村公路建设中应按交通部的有关规定,主动向县交通主管部门办理工程项目监督手续,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和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的监督指导,并设立在建项目中的质量监督小组,负责农村公路建设运行中的质量管理,人员必须满足工程管理和质量管理方面的要求。重点审查和规范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公路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公路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 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是项目从设想、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建成、验收、投入使用全过程所必须经历的各阶段、各环节的先后次序关系及相互联系。按照建设项目发展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过程,基本建设程序可分成若干阶段,这些发展阶段有严格的先后次序,不能任意颠倒、违反规律。公路基本建设程序是从事公路建设项目建设管理都必须遵守的工作准则。 一、公路建设程序概述 公路建设一般可分为项目决策阶段、项目实施阶段、项目运营阶段3个大的阶段,对于政府投资的公路建设项目,具体建设程序如下: 1、根据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大中型项目需要编制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高速公路网项目可直接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 2、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进行工程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工可阶段还要完成相关专题研究,包括土地预审、环评、水保、地质、地震、防洪、文物、通航论证、银行承诺等。 3、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4、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对于特殊复杂工程,必要时增加技术设计阶段。 5、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项目招标,包括施工、监理招标。 6、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征地拆迁等施工前准备工作,申请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 7、根据批准的施工许可,组织项目实施。 8、项目完工后,完善竣工图表和档案资料、工程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办理项目交、竣工验收和财产移交手续。 9、竣工验收合格后,组织项目后评价。

二、公路建设相关法律法规 公路建设要遵循法制化原则,做到依法建设,依法管理,依法监督。目前,我国公路建设领域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与建设相关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3、《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4、《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 5、《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6、《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7、《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勘察设计工作的若干意见》。 三、主要建设环节及工作内容 (一)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是对投资建设项目的轮廓性设想,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地区规划,经济建设的方针、技术经济政策和建设任务,结合资源情况、建设布局等条件和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和分析,向有关部门提出的对某个投资建设项目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建议书。主要内容: 1.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2.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初步设想; 3.资源情况和建设条件;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5.项目建设需要的时间; 6.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初步估计。 (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农村公路桥梁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探讨

农村公路桥梁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探讨 (锡林郭勒盟乾图交通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锡林郭勒 026000) 摘要:文章结合当前农村公路的发展和建设实况,对农村公路桥梁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农村公路桥梁问题的一些解决措施。 关键词:农村;公路桥梁;设计;问题;措施 中图分类号:U448.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6921(XX)02—0127—01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建议中明确了“十一五”期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求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实现全国所有乡镇通油路,东、中部地区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油路,西部地区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改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条件。按照建管并重的原则,把农村公路等公益性基础设施的管护纳入国家支持范围。由此可见,国家对农村道路的建设非常重视,农村公路建设任务极为繁重。下面,结合国家交通部发布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以及笔者多年从事公路桥梁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的经验,谈谈农村公路桥梁存在的

问题与解决措施。 1 农村公路桥梁存在的问题 1.1 设计标准低 农村公路上的桥梁有相当部分是20世纪60~80年代修建的,由于当时的设计标准较低,不符合现行技术标准规定的荷载能力要求。据调查,除石拱桥承载力尚有一定富余外,其余桥型能符合现行荷载标准规定的公路—Ⅱ级要求的,只占桥梁总数的10%左右。由于原有桥梁承载力不足,且经常承受超载车辆的冲击影响,特别是对一些使用多年或因其他原因已经损坏的桥梁,更加剧了桥梁损坏的程度,导致技术性能状况急剧下降,危险桥梁大幅度增加,对行车的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这是当前地方公路桥梁中一个极为严峻的问题。 1.2 施工质量差 在桥梁施工过程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施工把关不严,造成施工质量差。地方公路桥梁设计基本上没有经过地质钻探,基底设计标高是假设的,一般仅要求基底承载力≥0.25MP a。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基本上是按图施工,不管基底承载力是否达到设计要求,致使桥梁基础下沉,影响桥梁结构安全。 1.3 养护管理不善 当前公路部门,特别是乡镇政府“重建轻养”的思想还

浅析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中的公路质量管理

浅析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中的公路质量管理 发表时间:2018-12-27T11:18:15.533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28期作者:刘涛 [导读]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省提出了适合自身发展现状的农村道路建设规划目标。 江安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四川省宜宾市 644200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快速发展,我国农村公路建设迎来了新的高峰期,建设任务十分繁重,对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地提高。本文主要对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措施进行了阐述,以供参考。 关键词:农村公路;质量管理;问题;解决措施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省提出了适合自身发展现状的农村道路建设规划目标。在这种大好的发展机遇下,各级地方政府切实体会到道路建设给地方经济带来的益处,也积极地配合各方抓好农村道路建设工作。但由于我国农村道路建设的质量管理尚处于摸索阶段,施工质量问题较多,为提高农村道路建设的质量,笔者结合自身的工程实践经验谈谈对农村道路建设质量管理的一些认识。 1.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投入不足 由于农村公路建设规模小,所以我国实行“民办公助”、“先干后补”、“以奖代补”的农村公路建设政策,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与当地政府。为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现今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正在逐步增加,项目不断增多,中央投入资金“杯水车薪”,加之很多地区经济发展有限、配套资金短缺、筹资困难等,资金投入不能满足与日俱增的项目需求,致使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建设标准降低,影响工程的质量。 1.2工程施工材料质量控制不严 工程材料是工程项目的实体,也是决定最终建筑质量的好坏,要提高工程质量,就必须狠抓工程材料的质量控制。近些年,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与工程材料质量控制不严密不可分。因此,在农村公路建设中,要由监管部门委托指定,选择资质可靠、信誉度高的检测机构进行工程材料、构件和工程产品试验检查控制的管理,严肃查处试验检测数据和资料造假等违规行为。农村公路建设材料质量控制工作,应本着人员精干、程序简化、高效务实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点面结合、不留死角”的防震,确保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材料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1.3工程质量意识淡薄 农村公路施工人员,大多来自农村,普遍文化程度不高,施工人员质量意识淡薄,也是影响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因素。做好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另一个首段就是加强质量意识的宣传引导工作。针对这种情况,就要求我们在灌输质量意识时,需要将复杂的理论知识转化为通俗易懂、符合施工人员的知识进行传输。只有这样,才能促使质量观念深入人心,深入到各个施工环节。 2.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管理措施 2.1建议政府制定政策和配套资金, 确保实施。各级地方政府每年应保证一定比例的财政投入,为农村道路建设发展起推进促进作用,并充分管好、用好农村道路专项建设资金,并落实好配套资金。鼓励并利用集资、贷款、筹款等多种形式修建公路。真正搞好民工建勤,制定倾斜投资政策,对公路建设的征地、拆迁、取料等给予优惠政策。 2.2强化工程质量意识 为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延长公路使用寿命,节约投资,最大化地发挥农村公路经济社会效益,这是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人员强化工程质量意识迫在眉睫的任务。 做好农村公路项目质量管理的另一个重要手段就是加强质量宣传工作。虽然质量非常重要,但是也不应将其看得过于复杂。参加施工的工人普遍存在着文化程度不高,素质低下的问题,难以接受长篇大论或者大道理,或者听进去也难以记于心中。 因此,针对这种情况,在灌输质量意识时,要分层次,按照级别分别进行传输,将很复杂的理论通过逐层的传输而使其变得浅显易懂,而且符合大部分工人的心理,从而形成完整的质量认识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促使质量观念深入人心,深入到施工的各个环节。因此,提高全员质量意识,就是要有步骤、有计划的将这种意识不断进行宣传,只要有足够的耐心与信心,必须会在施工队伍上下形成齐心协力,共保施工质量的良好风尚。 2.3加强监理管理,提高监理素质 施工监理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监理队伍的选择应严格通过招投标来择优选择,监理人员应有较强的业务素质、较高的政治素质以及丰富的工作经验;同时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做到对农村公路建设要点、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的着重讲解,加强监理对农村公路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熟悉,做到“明确分工、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保证工路建设质量。 同时,在施工中应及时进行现场检测、质量鉴定和验收;政府加强带头作用,做好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保证农村公路的质量。 2.4提高施工人员的素质 农村公路工程建设存在项目多,分布零散,等级标准较低,施工工艺较为简单,缺乏严格规范的施工自检和质量控制,施工队伍自身管理水平不等诸多因素,承建单位要树立质量第一的中心思想,树立以质量求生存、求发展的观念。通过建立健全质量责任体系,做好工程质量的保证前提,并加强质量的管理与领导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技术和素质,为工程质量提供可靠的保障。在施工人员管理方面,大部分施工人员来自农村,所以在严抓技术、严抓素质的同时,要为基层施工人员营造出“ 家” 的感觉,从而使其能够真正投入到施工当中。另外,必须明确施工队伍的管理体制,做到权、责、利分明。为道路施工项目的质量提供人力方面的支持。 3.总结 质量无小事,是事关国家的财产和百姓的安全,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的大事。农村公路在建设过程中要因地制宜,牢固树立工程质量意识,强化质量保证措施,加强监督管理。这就要求我们在以后的实际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并不断优化施工技术及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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