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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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劳务分包情况表

企业分支机构名称:(盖章)项目名称:项目地址:

注:1、本表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组织填写,2、一个项目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多个劳务分包企业的,要分别填写。

劳动力投入计划及劳务分包情况表模板

第八节、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务分包情况表 (2) 一、施工劳动力投入的原则及管理要求 (2) 二、施工劳动力组织的要求 (2) (一)管理人员配备 (3) (二)劳务人员的配备 (4) 三、劳动力组织的准备4精品文档,超值下载 (一)建立施工项目领导机构 (4) (二)建立精干的工作队组 (4) (三)集结施工力量,组织劳动力进场 (5) (四)做好职工入场教育工作 (5) 四、施工劳动力组织投入的数量 (5) (一)专业性强的技术工程类 (5) (二)普通技术工种类 (5) (三)非技术性普通工种类 (6) 五、劳务分包情况表 (6) 六、施工劳动力投入的计划表 (6)

第八节、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务分包情况表 施工劳动力是工程施工的直接操作者,也是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直接保证者。因此,劳动力配备是整个工程实施的又一大关键因素。 一、施工劳动力投入的原则及管理要求 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施工,在本工程劳动力组织时,将从劳务公司中抽出具有良好的质量和安全意识强的、技术素质高的、身体健康,且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一线操作工人安排进场施工,施工人员进场前统一经过公司劳务技能及质量、安全技术等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挂牌施工。 施工劳动力的投入按工程施工进度的需要,逐步到位,做好思想动员和采取经济措施使得春节休假期间保证足够劳动力,以确保工程施工进度。 本工程劳动力组织及投入均由劳务公司根据项目月度劳动力计 划表,在本公司内部进行合理调配,确保项目部对各种劳动力的需要,确保施工进度计划能够按期完成。 二、施工劳动力组织的要求 施工组织主要分为人员组织、机械设备组织、材料组织、运输组织、协调组织等五部分,这些组织内容安排是否合理将直接影响整个施工的生产过程能否顺利完成。人员组织阐述相关情况主要分二大

拟申报项目情况

拟申报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基于视觉管理的交通标线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二、提名单位: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服务局 三、申报奖种及级别:2018年度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四、项目简介 为了提高交通标线视觉管理的有效性,本项目通过树脂改性新技术,开发了以下高性能交通标线材料:(1)采用特殊的配比和成产工艺制备出了新型自清洁型逆反射道路交通标志材料,主要是通过由甲基丙烯酸甲酯等材料通过聚合、乳化反应形成疏水形共聚乳液,将该乳液喷涂在交通标志反光图案或者文字表面,干燥后以形成疏水形结构,使标识涂膜保持长期的耐玷污和耐候性能,不但能够防止尘埃及污物的附着,可以解决固化涂料在户外应用一段时间后,表面易形成的雨痕和不易清洗的油污等一系列问题。(2)经过对各种材料的严格配比,通过热熔融技术形成高耐磨无污染的白色、黄色等交通道路标线。该标线具有良好的耐候性、耐磨性,在使用过程中无色泽变化、标线清晰、不易开裂、不易磨损,有良好的反光性,长期内反光效果不会下降,对路面具有良好的黏粘性,不易剥落,能够适应路面的正常变形而不产生位移等优势。(3)提供一种应用于低、高弹性路面的交通标线底层材料及其制备方法,用于提高带导电材料的交通标线与低、高弹性路面之间的粘结力,并增强地面施划标线与导电材料之间的绝缘性能。(4)通过在普通交通标线聚丙烯酸基体中引入特殊导电填料,制备了新型电具有子信息传输功能的逆反射热熔融交通标线材料,其可以完全代替传统道路施划热熔交通标线使用,施划的标线也就具有了良好的导电功能,可以用该导电标线沿公路传递大量交通载波信息控制信号

等,能够节约大量的交通专用线路施工安装成本和工作量,实现了道路标线一物多用的效果。(5)开发了一种新型环保型交通标线用地面阻隔剂材料,用于阻止人员车辆通行的地面润滑剂,易溶于水,无毒、无色、无味、不易燃、不含有各种危害类有机溶剂、不含各种重金属,使用时对人体和环境均不会造成安全隐患。它具有极强的润滑性和粘稠性能,使用完毕用水冲刷即可。 其关键技术和创新点如下: ①传统道路交通标志线都是不具备自清洁功能,尚未发现有自清洁功能的道路交通标志技术。本项目采用特殊工艺使标识涂膜保持长期的耐玷污和耐候性能,具有自清洁功能,不但能够防止尘埃及污物的附着,可以解决固化涂料在户外应用一段时间后,表面易形成的雨痕和不易清洗的油污等一系列问题,而且对交通道路的认识性能提高很多,即对标识的光强反射及色调识别能力加强,缓解驾驶疲劳,增加安全指数。 ②通过精细调控体系内聚合物和添加剂的种类和含量,并引进新型热熔融技术制备出适合各种路面的具有极佳的抗污染、高耐磨无污染、良好的耐候性、颜色可调的交通道路标线,其还具有高抗形变能力、极佳的柔软性和抗紫外线性,能够大幅度提升道路标线的使用时间。 ③新型交通标线底层材料不仅能够提高导电标线材料与低、高弹性路面的粘结力,而且可以使地面施划标线与导电标线材料之间具有了有较高的绝缘电阻,增加交通标线与地面之间的绝缘性能,其还具有良好的耐自然环境老化和优异的抗静电性能,对交通施划线地面损坏后的后期修复也起到了便捷的作用。 ④本项目通过在普通交通标线聚丙烯酸基体中引入特殊导电填料,制备了新型电具有子信息传输功能的逆反射热熔融交通标线材料,除具有正常具有逆

分包单位考核评价表

附件一:《分包单位进度及文明施工考核表》附件二:《分包单位劳务实名制管理考核表》 附件三:《分包单位技术管理考核表》 附件四:《分包单位安全绩效评分表》 附件五:《分包单位经济管理考核表》 附件六:《劳务分包单位实测实量月度考核评价表》 《专业分包单位月度考核评价表》:7附件. 附件一 劳务分包单位进度及文明施工考核表 考核人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考核时间项目名称 施工队长分包单位名称 检查内容及扣分标注检查结果及说明得分考核指标检查项目标准分值 对比月进度计划: 1、关键线路任务:工期延误1-3天,扣20分;延误4-6天,扣30-50分;延误超7-15天的,扣60-70分;超过15天的扣80-100分。100 计划管控施工进度 分;工期10、非关键线路任务:工期延误1-3天,在第一项基础上再扣2 分。延误4-6天,在第一项基础上再扣20 分。1、在施作业面建筑垃圾、材料未及时清理,脏乱的,每处扣55、钢筋、构件加工场地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存放、堆码脏乱的,每处扣220 工完场清分分、已完工区域存在建筑垃圾、周转材料未及时清理,脏乱的,每处零乱堆放不符合要求的周转料具不按总平面布置、大宗建筑材构分每处、零星材料及半成品或成品未能分区规整堆放,堆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20料具堆 每处分、易燃易爆物品未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的,分、易扬尘材料未按要求封闭或覆盖存放的,每一处分20分环境控、责任区未安排专人定时清理,洒水降尘, 、使用国家或地方明令禁止使用的材料的,2分文明施 分、排架管未着色刷漆,色泽不均匀饱满,、架体钢管排列间距不均匀,未能做到横平竖直,观感差的,分;小横杆外露安全网150m、架体大横杆转角处外露尺寸不一致以内外架立分;剪刀撑布置不符合要求,观感差的,、寸不一致150m以内(如果20、架体安全网绑扎不牢固、不严密、不清洁、破损严重,观感差,每处分包范分内分、架体水平兜网内垃圾清理不及时的每处分、架体卸料平台洞口不方正,安全网绑扎不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公司坚持以本制度来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全面履行劳务分包合同。 一、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 第一条劳务作业发包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劳务作业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与所承接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以及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承包人不得将所承接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建设单位不得直接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或个人。 第二条劳务作业招标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劳务作业直接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前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除依法变更外,发包人、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劳务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三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方式订立。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印章。 第四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发包人、承包人的单位全称; (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三)合同工期以及调整的要求; (四)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时限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 (五)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 (六)劳务作业内容变更、洽商的形式和要求; (七)施工现场及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 (八)临时性用工、停工、窝工的确认方式及补偿,根据双方施工现场管理约定进行罚款的标准和确认程序,材料保管责任; (九)劳务作业验收的条件及程序; (十)违约责任;

三供一业给水管网工程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务分包情况表

三供一业给水管网工程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务分包情况 表 1.1劳动力投入计划 1.1.1劳动力组织 根据本工程的实物工程量和进度安排以及配备的先进机械设备,并结合本公司在类似工程中积累的经验,进行分析测算,高峰期达200人。结合本工程专业特点和现代科学管理理论,充分发挥和调动每个人的劳动积极性,精心筹划,科学安排,进行动态管理,弹性编组,灵活组织,实施平行流水、交叉作业。 施工人员均从事过类似工程,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素质较高。 1.1.2劳动力计划表 表5-1 劳动力计划表(见后附)

1.2劳动力的管理 1.2.1劳动力管理原则 充足的劳动力投入是确保工期实现的的一项必不可少的要素,对于专业施工工种和劳动力的选择,必须以素质高、技术好为条件进行选取,我司将选派强有力的施工队伍进场施工,在技术上施工队伍完全有能力胜任本工程的施工。 在劳动力的需求量上,我司将根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特点以及工期控制的要求配备足够的劳动力,建立奖罚制度,开展劳动竞赛,作好班组工作,生活等的后勤保障,确保施工任务的顺利完成。 1.2.2施工队伍的准备 根据确定的现场管理机构建立项目施工管理层,选择高素质的施工作业队伍进行该工程的施工。 1.根据该工程的特点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确定各施工阶段的劳动力需用量计划。 2.对工人进行必要的技术、安全、思想和法制教育,教育

工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正确思想;遵守有关施工和安全的技术法规;遵守地方治安法规。 3.生活后勤保障工作:在大批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做好后勤工作的安排,为职工的衣、食、住、行、医等应予全面考虑,应认真落实,以便充分调动职工的生产的积极性。 1.3劳动力投入保证措施 根据劳动力计划,本工程在施工高峰期总施工人员人数达到200人,劳动力需求非常巨大,因此,必须做好一切准备保证劳动力能及时到位,确保施工工期。 1.根据目前我司自有施工力量的情况,在投标期间,即落实各专业施工队伍,如管道施工队伍、模板施工队伍、混凝土施工队伍、钢筋施工队伍、设备安装施工队伍等,人员安排可调用整个公司的资源,保证及时入场,准时开工。 2.在附近村庄租用民房用于先期管理人员和工人的住宿和办公,确保进场人员的办公和住宿,使本工程能够尽快展开施工。

工程劳务分包与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劳务分包与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要报审!) 1 总则 1.1 为合理利用社会施工力量,规范工程劳务分包,控制分包成本,防范分包风险,维护企业合法利益,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是依据我国《建筑法》、《合同法》等制定的。 1.3 本办法所称“合同”系指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本办法所称“分包”系指工程劳务分包。 2 分包权限和职责 2.1 分包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下的工程分包和所有劳务分包由项目经理部合约部门组织经公司经营开发部批准后,由项目部签订合同。2.2 重点工程、分包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工程分包由公司经营开发部组织,项目经理部参与,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订合同,项目部组织实施。 2.3 公司经营开发部为分包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订和保持,负责分包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2.4 项目合约部为项目分包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权限范围内的分包管理、履约检查、分包结算和组织分包业绩评价,按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有关资料。 3分包管理工作程序 分包管理工作程序(见图3)

图3 分包管理工作程序 4 分包队伍资格评定与注册 公司成立工程及劳务分包资格认证评审领导小组,按照认证登记程序进行资格评定,发布合格分包商名册。 4.1 认证登记条件 4.1.1 自愿申请在本公司登记资格认证并参与施工的工程及劳务分包

队伍。 4.1.2 从事公路桥梁施工、具备法人资格和相应施工资质、资信度好、技术设备精良的企业单位。 4.1.3 承诺遵守本公司的管理制度。 4.1.4 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条件下,接受本公司统一招标,特殊情况下服从公司的统一协调调度。 4.1.5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流动资金。 4.1.6 近三年内,完成在建工程合同履约率高,顾客评价良好。 4.2 认证登记所需资料 4.2.1认证登记资料: 1)认证登记申请表; 2)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3)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简历表及证书复印件; 4)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操作证复印件; 5)主要设备清单; 6)资金状况(含固定资产部分); 7)近三年的施工业绩和所在项目评价表(新成立的不提供)。 4.2.2 各申报单位所需资料精装成册,报公司经营开发部审核。每年的11月20日前报送补充资料,公司将在每年的12月份对各单位的资格进行重新考核认证,并为各单位建立档案资料。 4.3 《合格分包商名册》管理 4.3.1 分包单位资质评定以后,公司经营开发部将为其建立档案资料,

[管理制度]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了加强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劳务分包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以及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以下简称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备案、履行以及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合同是指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作业承包人,由劳务作业承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内容而签订的协议。 劳务作业发包人(以下简称发包人)是指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作业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是指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劳务分包企业。 第三条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劳务分包合同的综合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本市劳务分包合同的统壹监督管理。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建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关联行业协会应当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职能,制定企业信用标准,归集企业信用信息,促进信用产品的使用。

第二章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劳务作业发包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劳务作业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和所承接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以及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承包人不得将所承接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建设单位不得直接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或个人。 第六条劳务作业招标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劳务作业直接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于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前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除依法变更外,发包人、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劳务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七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方式订立。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且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印章。 第八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壹)发包人、承包人的单位全称; (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三)合同工期以及调整的要求; (四)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时限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 (五)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 (六)劳务作业内容变更、洽商的形式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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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劳务分包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以及劳务分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以下简称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备案、履行以及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合同是指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作业承包人,由劳务作业承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内容而签订的协议。 劳务作业发包人(以下简称发包人)是指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作业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是指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劳务分包企业。 第三条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劳务分包合同的综合管理部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本市劳务分包合同的统一监督管理。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建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职能,制定企业信用标准,归集企业信用信息,促进信用产品的使用。 第二章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劳务作业发包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劳务作业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与所承接工程相适应 的资质等级以及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承包人不得将所承接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建设单位不得直接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或个人。 第六条劳务作业招标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劳务作业直接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前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除依法变更外,发包人、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劳务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七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方式订立。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 企业公章,不得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印章。 第八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发包人、承包人的单位全称; (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合同治理暂行方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以下简称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备案、履行以及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治理,适用本方法。 本方法所称劳务分包合同是指劳务作业发包人将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作业承包人,由劳务作业承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内容而签订的协议。 劳务作业发包人(以下简称发包人)是指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作业承包人(以下简称承包人)是指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的劳务分包企业。 第三条市工商行政治理部门是本市劳务分包合同的综合治理部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本市劳务分包合同的统一监督治理。 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建委)按照属地治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务分包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治理。 第二章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劳务作业发包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劳务作业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与所承接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以及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承包人不得将所承接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建设单位不得直截了当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或个人。 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除依法变更外,发包人、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劳务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七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纳书面方式订立。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托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印章。 第八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以下要紧内容: (一)发包人、承包人的单位全称; (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劳务作业承包范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三)合同工期以及调整的要求; (四)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时限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 (五)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 (六)劳务作业内容变更、洽商的形式和要求; (七)施工现场及劳务作业人员的治理要求; (八)临时性用工、停工、窝工的确认方式及补偿,依照双方施工现场治理约定进行罚款的标准和确认程序,材料保管责任; (九)劳务作业验收的条件及程序; (十)违约责任;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规定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规定为改进和完善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有效防范经济纠纷和法律风险,依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企业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现状,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原则 1、合法自愿,合作共赢,兼顾企业和分包方利益的原则; 2、严密条款、统一文本、严格审批、事先控制的原则; 3、项目经理部规范操作,法人单位严密监控,集团公司与工程公司分级管理的原则。 二、合同的签订 1、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原则上以法人单位的名义进行,加盖法人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由集团公司组建的项目经理部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以集团公司的名义进行,加盖集团公司合同专用章;由子公司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含以集团公司资质承揽的工程由各子公司组建的项目经理部)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以子公司的名义进行,加盖子公司的合同专用章;承揽工程的子公司与实际施工的子公司不一致时,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以实际施工的子公司的名义进行,加盖实际施工的子公司的合同专用章。 如果个别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要求必须统一以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名义对外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的,有关项目经理部必须向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的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有关程序取得集团公司法

定代表人的授权后,方可使用冠以“集团公司XX项目经理部”字样的印章对外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无特殊情况或有特殊情况但未经集团公司批准的,严禁以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及其分支机构的名义对外签订工程(劳务)分包合同。经理实际施工的子公司的项目部遇到上述情况,参照以上程序报告承揽工程的子公司并取得授权后方可进行。 2、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一般采用以下三种合同形式: (1)工程分包合同形式:法律法规或建设单位准许分包的单项工程,应与分包方签订工程分包合同。合同文本采用《工程分包合同(示范文本)》(见附件一)。 (2)劳务分包合同形式:法律法规或建设单位明确不准分包的工程项目,应与分包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具体操作方法为:①人工费:与分包方签订以人工费为主(含小型机具费、零星材料费和部分管理费)的劳务分包合同,合同文本采用《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见附件二);②主要材料费:如发生甲方供应材料或委托乙方代购材料,采用《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中附表2“甲方限额供应材料数量及单价一览表”确定的指标计算由甲方支付的材料费用;③机械设备台班费:如发生机械设备台班费或分包方自带机械设备施工的,甲方以租赁的形式另与分包方签订设备租赁合同确定费用,合同文本采用《设备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见附件三)。 个别工程项目,如果建设单位(业主)或行业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可另行签订能够适应有关检查的合同,但该合同不得作为结算

探讨如何加强建筑市场中劳务分包的合同管理

探讨如何加强建筑市场中劳务分包的合同管 理 摘要:在目前我国的建筑行业劳务市场中,劳务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的合同管理还不成熟,施工企业不重视合同管理,对劳务合同的法律意识不强。本文针对目前在劳务分包中出现较多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些相应的管理办法,以减少建筑劳务市场中的纠纷。 关键词:建筑市场;劳务分包;农民工;合同管理0引言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领域的劳动用工行为和工资支付行为,解决施工企业中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各地方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建市[2005]131号文件),都陆续出台了许多保障农民工权益的规章制度。但由于市场环境及部分市场主体单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诚基础建筑论文信意识缺失、社会责任感不强,甚至出于转嫁市场风险等原因,导致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背离法律法规的现象,加上“包工头”仍是目前许多建筑施工中劳务分包的实质主体,这些因素都直接造成了劳务纠纷频发,甚至出现许多群体性事件,给社会安定及企业造成诸多不良影响。 1目前我国建筑施工领域劳务分包主要存在的问题1.1 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定要求,很多都是“包工头”直接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务合同。一个工程项目,在开工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施工企业与具有劳务分包资质企业单位之间的劳务合同,但实际情况往往是劳务公司只是一个应付国家制度的摆设,仅是被挂靠的一个皮包公司,在现场实际施工的班组仍是由“包工头”组织和管理的,且这些班组人员与劳务公司之间根本没有正规有效的用工合同。“包工头”直接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合同,甚至是直接与项目部签订了合同,而且还存在“包工头”签了合同后再转手分包给其他包工头的现象,也就是再分包或转包。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包工头”众多,市场混乱,使得发包人处于强势地位,发包人利用买方的这种强势,往往直接与“包工头”签订很不利于承包人的合同,甚至存在大量的未签合同先干活儿的现象。而承包人也一样具有强势,工人们往往在“包工头”的授意下停工闹事,利用合同漏洞讲各种条件抬高合同价格。这样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难以得到法律的支持,进而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1.2 同中的价格条款中没有单价分析表。一个工程在实际施工中有很多道工序或工作内容,例如在住宅工程中,泥(瓦)工一般是负责基础土方的修整、基础和主体的砌筑、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浇筑混凝土工作,而在很多分包合同中都是一个综合单价,在我国很多地区一般都是按建筑物的建筑面积为计量单位约定一个价格,而没有详细的划分挖土方是怎么计量和计价,砌筑中的普通砖是怎么计价,砌块是怎么计价,浇筑混凝土时的泵送混凝土是怎么计价,利用垂直运输工具和人工浇筑是怎么计价。同样在木工、钢筋工、抹灰工、油漆工的分包合同中也存在诸多这样的现象。因为没有详细的单价分析表,在工程施工过程按已完工程量付款则无法计量工程进度款,如果这些工作内容中的一项施工工艺变更,则也没有相关依据调整合同价格。而且大多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和范围同样不够明确,一些工作究竟应该谁来做在合同中找不到明确的依据,承发双方争执和纠纷就再所难免。 1.3 合同条款中关于进度、质量、安全及现场管理制度的要求不够细,或不够明确。在合同中对进度的要求只是一个总的工期要求,在实际发包中,往往是一个分包队伍只是承包某一分项工程,在施工中受其他工程的进度制约,同时也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会发生变化,最后工期达不到合同要求,而发包人却最后按合同办事,使得承包人受到损失。在安全要求上不明确劳保用品由谁提供,

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务分包情况精编版

1.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务分包情况 1.1.劳动力组织 为配合好在本项目中拟定的整套施工程序及施工工艺,劳动力的投入即要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又要具备一专多能的施工技巧,以缓冲因单一工种在单一专业分项工程完工时人员的大进大出,保持现场施工人员的相对稳定,利于施工现场的组织管理和确保安全,稳定施工质量。 为保证参加本工程施工人员的素质,投入本工程施工的各专业技术工种人员全部来源于公司长期施工的施工队伍中的技术工人,并优先从有类似施工经验的工程施工的人员中挑选,全部有十年以上的装修施工经验,并在全国各地已参与多项类似工程的装修。施工队伍根据各专业工种的特点,分成若干个专业班组,如水电安装组、木工组、油漆工组、泥瓦工组、杂工组等。每个班组根据实际工程量核定工人数量,施工任务由项目经理部直接下达到各班组人员负责完成,严格管理,精心施工,各专业工种分工明确,加强协作,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程成本,保证高质高量高标准按时完成施工任务,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国家或当地施工及验收规范各项要求,质量合格,观感质量优良。 1.2.劳动力进场配置说明 开工前两天,工程项目部首先组织技术管理干部进场,作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联系好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的接驳,选好仓库及办公室指挥部的地方。组织清除工地的杂物障碍,安排好临时的生活设施。 开工前,工程项部将工程各工种的技术骨干集中熟悉图纸,进行技术交底,提出施工工艺要求,随后根据现场情况及图纸的设计要求,进行测量定位、放线。开工后,材料也跟接到位。工地的施工也全面展开,隐蔽工程的施工将全面进行。随着工作面的进展及材料进场情况,工人的人数量不断增加。 1.3.劳动力计划表 根据本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和我们对现场周围环境的了解,并针对桩基工程的施工特点和施工工艺需求,计划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实行两班倒,日夜

劳务合同管理制度

劳务合同管理制度 篇一: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公司坚持以本制度来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行为,保证全面履行劳务分包合同。 一、劳务分包合同的订立 第一条劳务作业发包时,发包人、承包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人不得将劳务作业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与所承接工程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以及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承包人不得将所承接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建设单位

不得直接将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企业或个人。 第二条劳务作业招标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劳务作业直接发包的,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承包人进入施工现场前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除依法变更外,发包人、承包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劳务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三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方式订立。 劳务分包合同应当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印章。 第四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发包人、承包人的单位全称; (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三)合同工期以及调整的要求; (四)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时限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 (五)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 (六)劳务作业内容变更、洽商的形式和要求; (七)施工现场及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 (八)临时性用工、停工、窝工的确认方式及补偿,根据双方施工现场管理约定进行罚款的标准和确认程序,材料保管责任; (九)劳务作业验收的条件及程序; (十)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二)发包人、承包人联系方式,以及发包人的项目经理,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 (十三)其他应当在劳务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内容。

加强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加强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浅谈当前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谈当前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当前我国的工程建设施工当中,部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较少,专业水平不高,对劳务分包合同重视程度不够,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理解不够深入细致,导致劳务分包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问题。本文通过本人从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以来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剖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减少劳务纠纷发生,营造和谐共赢的施工环境。 关键词:劳务分包管理工程款结算工资保障 中图分类号:tu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 (XX)12(a)-0000-00 近年来,为规范劳务分包管理,明确各级职责权利,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防止劳务纠纷发生,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及各地各级政府均陆续下发了各类规章制度,力促劳务市场良性发展。但是由于市场体制不健全、法律法规不完善、市场监督不到位、诚信缺失以及企业与“包工头” 追求利益最大化等因素影响,在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履行及终止的各个程序当中依然存在许多违背法律法规,违背农民工意愿的现象发生,由此导致了大量的劳务纠纷现象发生,个别企业甚至了引发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环境及家庭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1 当前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资质审查不严或不进行资质审查在劳务分包合同签订时应当是由发包人与具备相应劳务资质的企

劳务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劳务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有规范行为导致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我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适用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在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导下,负有以下职能: 1、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导各项目部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 2、负责制订完善公司各类合同范本;针对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完善合同范本; 3、负责解答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等法律问题; 4、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5、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6、负责公司各类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 项目部的项目经理负责该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履约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承接劳务工程时,按发包人的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依法与发包人签订《劳务合同》;发包人直接发包劳务作业的,应当在劳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依法与发包人订立劳务分包合

同。 第五条公司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将所承包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第六条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除依法变更外,不得再与发包人订立背离劳务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七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方式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应当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第八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1、发包人、承包人的单位全称; 2、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3、合同工期、质量、安全文明以及调整的要求; 4、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时限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 5、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 6、劳务作业内容变更、洽商的形式和要求; 7、施工现场及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 8、临时性用工、停工、窝工的确认方式及补偿,根据双方施工现场管理约定进行罚款的标准和确认程序,材料保管责任; 9、劳务作业验收的条件及程序; 10、违约责任; 11、争议的解决方式; 12、发包人、承包人联系方式,以及发包人的项目经理,承包人

(劳务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有规范行为导致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劳务分包合同管理暂行办法》(京建市[2009]610号)及相关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我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适用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在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导下,负有以下职能: 1、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导各项目部制订合同管理实施办法; 2、,参照《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京建市[2009]611号)负责制订完善公司各类合同范本;针对合同履约过 程中出现的问题完善合同范本; 3、负责组织公司各项目部的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 4、负责解答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等法律问题; 5、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 6、监督、检查各项目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 7、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 8负责公司各类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 公司各项目部的项目经理负责该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有条件的,应 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履约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承接劳务工程时,按发包人的招标文件规定,应当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依法与发包人签订《劳务合同》;发包人直接发包劳务作业的,应当在劳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依法与发包人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第五条公司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将所承包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第六条劳务分包合同订立后,除依法变更外,不得再与发包人订立背离劳务分包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七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方式订立。劳务分包合同应当由双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不得使用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的印章。 第八条劳务分包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1、发包人、承包人的单位全称; 2、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劳务作业承包范围及内容、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合同价款; 3、合同工期以及调整的要求; 4、劳务分包合同价款、人工费、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的方式、时限以及保证按期支付的相应措施; 5、劳务分包合同价款调整标准、调整依据及程序; 6、劳务作业内容变更、洽商的形式和要求; 7、施工现场及劳务作业人员的管理要求; 8临时性用工、停工、窝工的确认方式及补偿,根据双方施工现

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务分包情况表

劳动力安排计划及劳务分包情况表 1、劳动力配置 项目施工资源的配置是完成项目各项目标的基础,针对本工程的内容和具体要求,我公司在投标阶段对劳动力资源、施工机具资源、工程技措用料、项目资金管理等资源进行了初步的规划,待工程中标后将编制详细的计划书,并在施工过程中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以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 1.1 劳动力资源的配置 我公司属国有大型施工企业,施工人员多,实行管理和劳务两层分离的管理模式,建立了双向选择机制。结合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各阶段施工总体安排,根据本工程工作量及各专业具体情况,我们在全公司范围内,优先选择有资质并且有多个工程施工经验的劳务队伍,配备足够的劳动力,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及时调配,而且为保证工程质量,技术工人必须达到40%以上。 根据施工进度安排,采取“紧密配合,动态管理,合理穿插”的劳动力组织形式,在项目劳动力配置上,坚持“计划管理,定向输入,双向选择,统一调配,合理流动”的既定方针,以劳务承包合同和任务书管理为纽带,确保进场施工人员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组织优质高速的施工,确保每一项计划的完成。 1.2 劳动力动态计划 本工程总体劳动力配备计划及动态图如表2.2所示。 表2.2 劳动力配备计划及动态图

劳动力动态分布图

1.3劳动力管理措施. 为了保证进场工人做到人尽其才提高劳动生产力,在劳动力管理上,我们采取区域管理与综合管理相结合、岗前岗中岗后三位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管理,具体措施如下: 1.3.1进场前,对工人进行各种必要的培训,关键的岗位必须持有效的上岗证书才能上岗。 1.3.2对施工班组进行优化组合,竞争上岗,使工人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上进心。 1.3.3加强对工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教育。 1.3.4认真做好班前交底,让工人了解施工方法、质量标准、安全注意事项、文明施工要求等。 1.3.5按劳动力定额组织生产,同时结合实际情况对现场人员进行劳动定员,使工人岗位明确,职责明确,防止人浮于事、发生窝工等消极现象。 1.3.6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使员工的劳动与效益挂钩。 1.3.7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施工过程中如有违纪屡教不改者、工作不称职者将撤

劳务分包合同(标准版)

劳务分包合同 Both parties join tly ack no 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 on sibilities and obligati 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FS-DY-20517

劳务分包合同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I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I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发包方:X建筑施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 方:X X X X X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公司《关于工程项目劳务承包管理暂行规定》。甲方决定将X公司X工程项目部的劳务分包给乙方,为规范管理,明确职责,经双方协 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劳务施工项目内容范围如下: 该工程项目施工蓝图中所有砖、石砌筑及抹灰分项工程; 钢筋制作、绑扎分项工程;模板制作、安装分项工程;脚手架搭设作业。 二、本合同期限: 从XX年X月起至XX年次月止。 三、工程质量标准: 所有分项工程质量确保优良

四、劳务管理费的上缴及付款方式: 1、上缴标准:该工程项目劳务管理费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由乙方上缴,如乙方能达到按该项目部与建设方所签订的合同中的 质量、进度要求,则甲方按管理费的返回乙方作为奖励。 付款方式:上缴劳务管理费按两次付清,即主体完工前 付50,装修完工前付50。 五、乙方的职责 1、乙方提供相关的证件及资质,配合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协 调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劳务纠纷及工伤事故。 六、乙方的职责: 1、全面履行x公司与x建筑施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项目施 工合同。并承担该合同条款中乙方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2、确保所有分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达到项目部与 建设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如达不到则按管理费的50进行处罚。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可另签订补充条款,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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