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民歌演唱的二度创作

浅谈民歌演唱的二度创作

浅谈民歌演唱的二度创作

发表时间:2010-07-01T09:21:39.450Z 来源:《戏剧之家》2010年第2期供稿作者:付威[导读] 民歌演唱艺术在我国民族声乐艺术中有着很重要的位置。歌唱者把音符和文字变成声音的过程是艺术再创造的过程。

民歌演唱艺术在我国民族声乐艺术中有着很重要的位置。歌唱者把音符和文字变成声音的过程是艺术再创造的过程。一首好歌,通过演唱者的“二度创作”,才能从纸面上立在舞台上,使听众受到感染并广泛流传,深入人心。因此,民歌演唱者必须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用心灵唱好民歌。

一、充分理解歌词和曲谱的内涵,让作品“立”起来

歌词和音乐是词曲作者智慧的结晶,充满着辩证的统一。但同时她们又是静止的,摆在纸面上的。让一首好歌变成立体的、有型的、充满活力且经久不衰、甚至成为经典,演唱者首先必须做到的是理解词曲的内涵,把词曲作者蕴藏在音符之中的深情厚意挖掘出来。从政治、经济、文化等不同层面去理解作品的内涵,从历史的、现代的、民族的不同背景理解作品的意义。这就要求演唱者有较高的文学修养,粗知天文地理,略懂古今中外,有较丰厚的阅历和经历。好学上进,多方吸取知识营养。对西方音乐和美声唱法有个大致的把握。对我国多民族的文化、多民族歌曲的演变过程等知识都广泛涉猎,对民族唱法的速度、音色、语气、润腔等知识把握准确。把眼睛看的、耳朵听的都变成自己的创作灵感。在理解消化词曲的过程中,发挥音乐的想象力,把自己幻化为词曲的意境角色,确立起正确的音乐形象,身临其境,演唱出来就会情真意切,音乐角色也会栩栩如生。一个作品就会变无形为有型,立在舞台上,刻在历史上。

二、正确运用声音,演唱出民族风格,让作品“美”起来

民歌演唱者在演绎不同民族、不同风格的作品时,需要不同的声音方式来表达作品的思想感情,把民歌的“美”用声音表达出来。这是民歌演唱二度创作的重点。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语言、声调不同,地理环境、生活习俗、民间风尚不同,也使民歌的旋律调式、行腔韵味各有不同,民歌中的劳动号子、时政歌、生活歌、多民族的情歌等音乐体裁演唱风格截然不同。把不同的民歌唱出不同的风格,听起来很美、很醉人、很感人,需要演唱者有扎实的功底,有独到的技巧,把声音表达得贴切,火候掌握得适当,体现出民歌的地域风格、时代风格和个人风格。音乐是无形的时间艺术,民歌的特点更突出一些,民歌演唱者必须在诠释词曲的创作意图的基础上,全面把握和理解作品的风格,然后用自己独特的声音和风格把作品二度创作出来,无论是“原生态”民歌,还是少数民族的小调、情歌、山歌、儿歌,都会用不同的风格特点淋漓尽致地表达作品的丰富内涵,歌唱者在具备了美妙的声音之外,还要具有驾驭各种声音和角色的能力。比如草原上的民歌要具有穿透力;陕北民歌要高亢有力。再比如摇篮曲要柔和甜蜜;船工号子要整齐雄浑等等。演唱者要创造性地让作品“拔高”、“加粗”,使音乐的全部涵义得以诠释,让听众“一饱耳福”,回味无穷。

三、艺术处理恰到好处,演唱韵味十足,让作品“打”出去

对于民歌演唱来说、歌曲的结构、曲体、调式旋律的起伏,包括演唱的速度、力度、音色、伴奏都十分重要。在艺术处理上,先把歌曲的性质定位,要控制演唱情绪,找到全曲的一条红线,确定演唱的高潮和层次,分清强弱、轻重、快慢的变化。确定哪节是铺垫,哪节是高点。民歌演唱也像写文章一样,“歌如看山喜不平”。高低错落,快慢有致,才能体现出作品的美感和动感。一首歌曲,作曲家无法提供韵味,必须由演唱者在二度创作过程中去体会、去挖掘、去创造。对词曲理解得越深刻,演唱经验越丰富,所表达的民族韵味就越充分。民歌演唱的二度创作还要挖掘某些潜在的东西,好的演唱者要注意“弦外之音”,平铺直叙的演唱表达不出民歌的特点,只有在“吃透”,“拿准”内涵的基础上,根据感情的需要在音调处理上,在换气、装饰音、颤音、滑音、倚音等方面很自然地运用和过渡,唱出民族的特点、地域的特点、语言的特点。在演唱中,演唱者要调整到兴奋和激动的状态,放弃一切杂念,以既充满激情又放松自如的状态进入演唱,情感解放了,才能有自然和舒畅的声音效果,才能有更加完美的感情表达。声与情是辩证的统一,民歌演唱绝非只靠嗓子、气息和共鸣。歌唱是全身心都参与的一种表演艺术,只有声情并茂、技艺结合才能达到沁人肺腑的效果,作品才能“打”出去。实现民歌作品教育人、感染人、激励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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