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统计表

年休假统计表

201 年休假统计表

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年休假的计算方法及休假处理

年休假的计算方法及休假处理 【编者按】年休假即带薪年休假,是指职工满一定工作年限后,每年可享有的带薪连续休息的假期。本文主要阐述年休假的计算方法、享受资格、计算周期、休假处理等相关知识,以供读者参考执行。 我国1995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已规定了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2008年1月1日国务院公布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8年9月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公司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及2009年1月23日广东省颁布的《关于广东省企业贯彻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若干意见》对年休假又进行了具体详细的规定。现笔者主要从年休假的的计算方法、享受资格、计算周期、休假处理等方面进行阐述,以供读者参考执行。 一、年休假的计算方法 (一)在职员工年休假的计算方法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可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当年度新进员工符合休假条件的,该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例如:某员工入职日期是2008年4月1日,该员工应当在2009年4月1日后的当年度时间内(即2009年4月2日至2009年12月31日)享受年休假3天(274天÷365天×5天=3.75天);2010年全年享受年休假5天;2018年度4月1日前,该员工入职未满十年,应当按照一年五天的标准依法折算,应当享受1.25天(91÷365天×5天=1.25天)的年休假;2018年4月1日后,该员工入职已满十年,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享受10天年休假,2018年4月1日后的当年度时间(即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12月31日)应当按照10天的标准依法折算为7.51天(274天÷365天×10天=7.51天),该员工2018年度的带薪年休假为8天(1.25+7.51=8.76天)。 例如:某员工入职日期是2008年12月3日,该员工应当在2009年12月3日后开始享受年休假,其在2009年(2009年12月4日至2009年12

各种假期汇总表

休假的类别及标准待遇 序号类别资格条件标准 待遇 说明文件依据 基本 工资 奖金 福利 1 年休假连续工作满1年,累计 工作满1年不满10年 5天/年,在本单位工作天数折 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 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100% 100% 不含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法定休假日、 休息日)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休假假期。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上述情况,不享受下一年 度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 条例》、 《企业职工带薪年 休假实施办法》 累计工作满10年,不 满20年 10天/年,在本单位工作天数 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 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100% 累计工作满20年及以 上 15天/年,在本单位工作天数 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 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100% 2 探 亲 假 探配 偶 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 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国 有企业)、事业单位工 作的已婚职工 30天/年100% 100% 工作满一年 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 待遇; 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 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 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 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需要指出的是,探亲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 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即可开始享受探亲 假。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 假。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 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 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含公休和法定节假日 《国务院关于职工 探亲待遇的规定》探父 母 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 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国 有企业)、事业单位工 作的未婚职工 20天/年或45天/两年100% 100% 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 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国 有企业)、事业单位工 作的已婚职工 20天/4年100% 3 婚假法定年龄结婚3天100% 100% 含公休、法定假日;国营企业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据(80)劳总薪字29

年休假的三个计算公式

年休假的三个计算公式 实践中的年休假争议最终都落在金钱上,怎么算钱,是每个HR和法律从业者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本文告诉你三个公式,清清楚楚清算年休假。 公式一、符合休假资格的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 【法条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公式和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实例解析】张三在A公司已连续工作2年以上,今年8月31日离职,9月1日入职B公司,张三在B公司剩余日历天数为122天。按照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张三年度休假天数应为5天。因其新入职B公司,则张三在B公司当年度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22÷365)×5天≈1.67天。由于0.67天不足1整天,因此张三今年的年休假天数为1天。 【特别提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复函,“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既包括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所以,有些员工一入职就可折算享受当年度年休假。 公式二、离职时年休假=(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当年度已休天数 【法条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

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公式和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实例解析】李四在公司已工作3年,按规定每年可享受5天的年休假。今年公司和李四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时李四在单位工作了300天,公司当年度已安排休2天,那么李四离职时应折算的年休假天数为:(300÷365)×5-2≈2.11天,因0.11天不足1整天,所以李四折算后的年休假为2天。 【特别提示】司法实践中,离职员工享受年休假并不局限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样适用于上述折算方法。 公式三、未安排法定年休假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费的月均工资÷21.75x200%x 应休天数 【法条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实例解析】这样简单的问题还用实例?你懂的! 【特别提示】如公司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但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公司可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公司在法定年休假外另给的福利年休假是否折算工资,可按公司制度执行。如果公司规章制度无任何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可参照法定年休假折算规则进行折算。

人事相关公式计算大全

EXCEL常见应用公式汇总 1、从一个表格筛选数据: =VLOOKUP(相同项,工作表$B$3:$E$50000,第几个数据,0) 2、让#N/A显示为0或者不显示 =IFERROR(VLOOKUP(相同项,工作表$B$3:$H$50000,3,0),""),即可使原公式结果返回错误值时单元格显示空值。=IFERROR(原公式,"") 3、用身份证计算年龄公式 =(NOW()-DATE(MID(身份证号,7,4),MID(身份证号,11,2),MID(身份证号,13,2)))/365 4、计算工龄公式 =DATEDIF(入职日期,TODAY(),"y") 5、计算年休假公式 =IF(工龄<1,0,IF(工龄<10,5,IF(工龄<20,10,15))) 6、计算工龄具体到年月日I10=入职日期 =DATEDIF(I10,TODAY(),"y")&"年"&DATEDIF(I10,TODAY(),"ym")&"月"&DATEDIF(I10,TODAY(),"md")&"天 7、四舍五入计算T4=数值 =ROUND(T4,2) 8、计算本月过生日人员 =IF(MONTH(D3)=MONTH(TODAY()),"本月过生日","")

人事常用公式数据汇总 一招聘分析常用计算公式 1、招聘入职率:应聘成功入职的人数÷应聘的所有人数×100%。 2、月平均人数:(月初人数+月底人数)÷2 3、月员工离职率:整月员工离职总人数÷月平均人数×100% 4、月员工新进率:整月员工新进总人数÷月平均人数×100% 5、月员工留存率:月底留存的员工人数÷月初员工人数×100% 6、月员工损失率:整月员工离职总人数÷月初员工人数×100% 7、月员工进出比率:整月入职员工总人数÷整月离职员工总人数×100% 二、考勤常用的统计分析公式 1、个人出勤率:出勤天数÷规定的月工作日×100% 2、加班强度比率:当月加班时数÷当月总工作时数×100% 3、人员出勤率:当天出勤员工人数÷当天企业总人数×100% 4、人员缺勤率:当天缺勤员工人数÷当天企业总人数×100% 三、常用工资计算、人力成本分析公式

年休假方案

年休假制度实施办法 一、目的 为了体现公司对员工身心健康的关怀,调节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审议通过,制定员工年休假。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全体员工。(不包括厨师) 三、年休假天数的规定 年休假天数的计算以自然年(即公历1月至12月)为计算跨度。 (一)、自然年度内工作满12个月的规定如下: 1、凡在公司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可享受带薪年假5天,经理以上7天; 2、凡在公司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可享受带薪年假10天,经理以上12天; 3、凡在公司工作满20年的,可享受带薪年假15天,经理以上18天; 同时,条例还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二)、自然年度内工作不满12个月的,规定如下: 1、按照当年度在本公司满12个月后剩余日历天数折算,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即尾数舍去)。 2、计算公式: 当年度可休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公司满12个月后剩余日历天数/365天)*5天 例:2009年7月1日入职员工,2010年7月1日在公司工作满12个月。2009年度他不符合享受条件(因为未满12个月),2010年度内可享受=184(7月1日至12月31日剩余日历天数)/365天*5天=2天,2011年度内可享受5天,2012年度内可享受5天,以次类推。 (三)、员工离职申请规定如下: 1、员工申请离职时,可享受年休假的前提下,由行政人事部按照该员在本公司已工作的日历天数重新折算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即尾数舍去)。 2、该员未申请的,可在离职前提出申请,已申请且多休的按事假扣回。 3、计算公式: 当年度可休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公司已工作日历天数/365)*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休天数。

关于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

关于我单位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以下简称《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以下简称《办法》)及有关规定,现就我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执行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单位工作人员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并且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享受带薪年休假。 二、我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办法按照《条例》和《办法》规定执行;未休年休假人员工资报酬支付,按照《办法》规定执行。 三、根据《办法》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每应休未休1天,按本人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因此实际补发年休假工资时按200%计算,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其他假期未休的,不在年休假工资支付范围。 四、我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不含货币补贴、加班费等。因调整工资等原因补发上一年度的增资额应计入上一年度,并按上年度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给予补发。 未休年休假应支付工资计算公式为:当年全年工资收入之和÷261×2×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

五、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六、我单位工作人员休年休假,但是因本人原因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七、实行这项制度应当严格请销假制度。加强年带薪年休假的管理,工作人员申请休年休假时,应填写《工作人员年休假审批表》(见附表1)报批。办公室应认真做好年休假的登记、年度统计。财会部门负责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计算、发放工作。在支付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前,应在本单位公示。 本通知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一、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三、附表1、2、3 二〇一五年一月三十日

年休假计算中的三个公式

创作编号:BG7531400019813488897SX 创作者:别如克* 年休假计算中的三个公式 文:李迎春律师(微信号Ehrlaw) 公式一、符合休假资格的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 【法条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公式和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实例解析】张三在A公司已连续工作2年以上,今年8月31日离职,9月1日入职B公司,张三在B公司剩余日历天数为122天。按照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张三年度休假天数应为5天。因其新入职B公司,则张三在B公司当年度的年休假天数应为(122÷365)×5天≈1.67天。由于0.67天不足1整天,因此张三今年的年休假天数为1天。 【特别提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复函,“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既包括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所以,有些员工一入职就可折算享受当年度年休假。 公式二、离职时年休假=(当年度已过日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当年度已休天数 【法条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前款规定的折算公式和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实例解析】李四在公司已工作3年,按规定每年可享受5天的年休假。今年公司和李四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时李四在单位工作了300天,公司当年度已安排休2天,那么李四离职时应折算的年休假天数为:(300÷365)×5-2≈2.11天,因0.11天不足1整天,所以李四折算后的年休假为2天。

【干货】手把手教您用excel核算年假天数

手把手教您用EXCEL核算年假天数 带薪年休假(Paid Annual Leave)简称年休假,是指职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以享受的一定时间的带薪的假期,是我国员工福利制度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然而从何着手去理解年休假的政策法规,以及应该用何种方式为员工准确核定年休假?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个实用的方法。1政策法规篇要想准确核定年休假,首先要对当前年休假的相关政策法规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可供研读的文件有三个,分别是:《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号)以及《关于企业带薪年休假>有关问题的复函》(人社厅函(2009)149号)。 文件中几乎每个条款都可以进行深入的研究,本文主要选取其中和年休假天数核定有关的几个条款和常见案例加以解析: (一)、工龄和年休假的关系 案例1:“刚大学毕业的小张和有30年社会工龄的老王是同一时间进某单位工作的,工作岗位、性质也都一样,一年以后小张得知自己可以开始休年休假了,很高兴,但随后他发现老王从去年就开始享受年休假了,而且今年年休假的天数还比自己多10天,小张心想,难道是单位核定错了吗?”《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的第二条和第三条分别规定“职

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第二条说的是“什么时候开始享受年休假”、第三条说的是“到底能够享受几天”。搞清楚这两条的关系就可以解释本案例了,小张和老王虽然是同一时间进单位的,但由于其累计社会工龄不同造成最终享受的年休假起始时间和天数的不同。老王在进单位前已经曾经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所以新进单位其实就符合享受年休假的条件,只不过当年的享受天数要再进行折算(详见下文),而小张大学刚毕业没有社会工龄,必须连续工作一年以上才能开始享受年休假。另外,两人的累计社会工龄也不同,一年以后,小张累计社会工龄是1年,老王累计社会工龄是31年,所以小张的年休假天数和老王的年休假天数肯定是不同的,这也体现了工龄越长福利越好的基本原则。 (二)、休假起始日和天数折算 案例2:“刚大学毕业的小张2011年7月1日进单位工作,他知道要做满一年才有年休假,但是这一年是怎么算的呢?是明年7月1日还是明年1月22日(过年)开始就有?做满一年后,也是休息5天吗?这5天应该在啥时候休完?”本案中小张是应届毕业生,以前没有工龄,所以在新单位应至少工作满1年,即从2012年7月1日起开始享受2012年

年休假的计算方法及休假处理

年休假的计算方法及休假处理 我国1995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已规定了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2008年1月1日国务院公布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08年9月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公司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及2009年1月23日广东省颁布的《关于广东省企业贯彻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若干意见》对年休假又进行了具体详细的规定。现笔者主要从年休假的的计算方法、享受资格、计算周期、休假处理等方面进行阐述,以供读者参考执行。 一、年休假的计算方法 (一)在职员工年休假的计算方法 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可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当年度新进员工符合休假条件的,该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例如:某员工入职日期是2008年4月1日,该员工应当在2009年4月1日后的当年度时间内(即2009年4月2日至2009年12月31日)享受年休假3天(274天÷365天×5天=3.75天);2010年全年享受年休假5天;2018年度4月1日前,该员工入职未满十年,应当按照一年五天的标准依法折算,应当享

受1.25天(91÷365天×5天=1.25天)的年休假;2018年4月1日后,该员工入职已满十年,按照法律规定应当享受10天年休假,2018年4月1日后的当年度时间(即2018年4月2日至2018年12月31日)应当按照10天的标准依法折算为7.51天(274天÷365天×10天=7.51天),该员工2018年度的带薪年休假为8天(1.25+7.51=8.76天)。 例如:某员工入职日期是2008年12月3日,该员工应当在2009年12月3日后开始享受年休假,其在2009年(2009年12月4日至2009年12月31日)的年休假按照有关规定折算后不满一天,因此,2009年该员工不享受年休假;2010年,该员工享受年休假5天。 (二)离职员工年休假的计算方法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该劳动者休满应休年休假的,按照劳动者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例如:某公司一员工于2008年5月20日入职,申请离职批准日期为2011年2月28日。该员工离职前可享受的2011年年休假天数为:(59÷365)× 5 -0= 0.80天,未满一整天忽略不计。 例如:假设以上员工申请离职批准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该员工离职前可享受的2018年年休假天数为:(140÷365)× 5 + (133÷365)× 10-0 = 5.55天,也即5天。 (三)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的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年休假工资如何计算

年休假工资如何计算? 来源:作者:日期:10-04-28 年休假工资如何计算? 1、年休假工资的基本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职工享受年休假期间可以获得与日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其具体计算公式为:职工本人月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天)。 年休假所依据的月工资标准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标准基本一致。即:前十二个月应得工资总额-前十二个月加班工资总额后的月平均工资。如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月应得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得工资为用人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以及其他扣款前的工资。 2、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如何计算及支付?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应休天数,应当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平均工资标准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用人单位在与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应休天数,应按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年休假工资,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年休假工资。 双方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集体合同或者用人单位相关制度规

定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高于上述标准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规定的标准执行。如双方的约定或者规定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低于上述标准,由于约定或者规定本身违规不具有法律效力,应当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给予职工未休年休假工资。 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主要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为日常工作期间的日工资(即日平均工资的100%),该部分收入随日常工资支付。另一部分为日平均工资的200%未休年休假实际工资,该部分报酬用人单位应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或者在职职工最迟在当年度12月31日前支付。 举例:某职工2004年1月1日参加工作,2008年10月8日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前享受年休假1天。其前十二个月平均应得工资为2000元,其中加班工资为200元。该职工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可领取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是多少? 答复:该职工未享受年休假天数计算公式为:(281天÷365天)×5天-1天具体计算下来,其享受年休假的时间为2.85天。由于年休假时间是按整数计算,不足1天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其实际未休年休假的时间为2天。 该职工未休年休假工资计算公式为:(2000元-200元)/21.75天×2天×300%具体计算下来,其享受年休假工资为496.6元,其中165.5元(2天工资)已在日常工资中支付,该职工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可领取的未休年休假工资实际为331元。 3、职工书面要求不享受年休假的工资标准是多少?

年假计算公式大全

年假计算公式大全 不同公司对年假的规定各不相同,有些公司年假是根据员工入职的长短来计算的,而年假计算公式就是计算能休几天假的公式。虽然年假计算公式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差异,但原理基本上是一样的。下面,世界工厂网小编为大家汇总几种年假计算公式,供大家参考。 例1:甲员工于2004年3月8日入职 满1年后才可以休年假,所以2004年3月8日-2005年3月8日是没有年假的。 此员工已休年假:2005.3.8-(5天)- 2006.3.8 这5天实际上是休的05年3月8日到06年3月8日这一年的年假 2006.3.8-(7天)-2007.3.8 这7天实际上是休的06年3月8日到07年3月8日这一年的年假 所以现在是2009年4月30日按理说是可以休年假7天。此员工在2009年可休从2009年3月8日到2009年12月31日共计299天所享有的年假为5.5天。 年假计算公式: (299/365)*7=5.73 取整为5.5天。 这5.5天此员工必须在2009年3月8日到2009年12月31日休完。今后每年从1月1日到12月31日都可以休当年的年假。 例2: 雇员在入职当年的年假,根据雇员在当年度(1月—12月)所服务满的整月数按比例折算.若雇员为当月15日(含)前入职,则当月按一个月计算; 若雇员为当月15日后入职,则当月不计. 如果计算所得年假少于0.5天,则以0.5天计算;如果多于0.5天,则以一天计算. A雇员是一位员工,入职日期为2007年1月1日,那么A雇员从2007年3月1日开始就享有年假 年假计算公式为: (2个月÷12个月)×8天=1.5天 例3: 按照天数算,工作年限10年以下,每年有7天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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