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延续申请表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延续申请表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延续申请表

附录2

陕西省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延续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公章):

填表日期:年月日

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

填写说明

1、本申请表由申请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机构填写。

2、填写时,文字要简练,不得涂改,空格处以“无”字填写,并用A4纸单面打印。

3、单位名称、地址等项目要填写全称,勿用简称。

4、呈报申请表时,须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必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及放射检查项目的还应当提供《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2)《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职业健康检查执业医师等相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情况表;

(4)职业健康检查相关仪器和设备清单;

(5)近年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清单

(6)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总结

(7)、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5、本申请表一式二份。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延续申请表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延续申请表附表

职业健康检查执业医师等

相关医疗卫生技术人员情况表

注:1、附上述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

2、经过职业健康检查医师、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的附职业健康检查医师培训合格证书、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在备注项注明主检医师。

职业健康检查仪器和设备清单

陕西省

职业病诊断机构延续申请表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填表日期:

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

填写说明

1、本申请表由申请续展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填写。

2、填写时,文字要简练,不得涂改,空格处以“无”字填写,并用A4纸打印。

3、单位名称、地址等项目要填写全称,勿用简称。

4、呈报申请表时,须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必须用A4纸打印或复印,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2)《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四年来开展的职业病诊断项目清单;

(4)职业病诊断及职业健康检查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表;

(5)职业病诊断及职业健康检查相关的仪器设备清单;

(6)职业病诊断及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总结。

5、本申请表一式二份。

职业病诊断及职业健康检查相关技术人员情况表

职业病诊断及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清单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232-75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接收与受理: 1、向用人单位详细了解职业健康体检的类型(上岗前体检、在岗期间的定期体检、离岗时体检、应急体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体检人数等信息。 2、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信息,判断是否属省卫生厅批准本单位的体检项目范围(粉尘类、化学毒物类、物理因素类、电离辐射类)。 3、对属本单位资质范围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职业健康检查委托协议,发给《职业健康检查表》,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内相应栏目,并由用人单位签章确认。 二、确定体检项目: 1、根据体检类型和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由相应的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粉尘类、化

学毒物类、物理因素类、电离辐射类)的主检医师,依据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附件1:“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确定体检项目。 2、体检项目不得随意增减,本单位尚不能承担的体检项目,及时与相关委托检验、检查单位联系,委托其承担。 3、离岗时体检、应急体检项目依照在岗期间的体检项目;同时接触多种职业危害因素的,采取互补的方式确定体检项目,即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别对照,相同的体检项目不重复,增加不同的项目;没有直接明确体检项目的危害因素,依据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参考其作用后果,如二甲基甲酰胺(DMF),需依照“致中毒性肝病的化学物”来确定具体的体检项目。 三、体检的组织实施: 1、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结合本单位工作,确定体检日期,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安排完成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上岗前体检尽量做到随到随检)。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审定条件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审定条件 一、机构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并持有医疗执业许可证; (二)设有不少于5人的专门科室,其中至少有2名从事职业病防治工作三年以上的主治(管)以上技术职称医师,1名专门从事检验工作一年以上的检验士。(三)具有开展职业性健康检查必备的固定工作场所、医疗设施和检验仪器;(四)能独立开展相应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 二、人员条件 (一)具有与职业健康检查相适应的管理和质量控制人员,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本单位质量管理手册。 (二)专业人员的专业与申请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相一致,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专业技术负责人应精通本专业业务,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 三、基本仪器设备 (一)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仪器设备。 (二)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性能、精度应能满足工作的需要,并能良好运行。(三)仪器设备应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认证,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并贴有检定或校验标识。无计量检定规程的仪器设备,应有自行编制的校验和检验方法并进行定期校验。 (四)仪器设备应有完整的操作规程。 四、申请相应职业健康检查的单位应当具备所申请的职业健康检查所需的临床检查及检验能力。 五、其他 (一)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有良好的内务管理,以保证检查室整洁有序。检查仪器放置合理,便于操作。 (二)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应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23号)确定。采用统一制定的体检表。 (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编制质量管理手册,并严格开展质量控制。 (四)体检报告应按照规定书写、更改、审核、签章、分发和保存。 (五)申请职业健康检查的单位应当具有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经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六、申请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向市卫生局提交以下资料:(一)职业性健康检查机构申请表;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申请从事的职业性健康检查项目; (四)与职业性健康检查项目相适应的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等资料; (五)职业性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有关资料; (六)市卫生局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基本仪器设备 1、心电图机 2、X光机 3、光学显微镜 4、电冰箱 5、培养箱 6、密闭灭菌柜 7、紫外线灯 8、超净工作台 9、离心机 10、B超 11、分析天平 12、检眼镜 13、血球计数器 14、血压计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 一、接收与受理: 1、向用人单位详细了解职业健康体检的类型(上岗前体检、在岗期间的定期体检、离岗时体检、应急体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体检人数等信息。 2、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信息,判断是否属省卫生厅批准本单位的体检项目范围(粉尘类、化学毒物类、物理因素类、电离辐射类)。 3、对属本单位资质范围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职业健康检查委托协议,发给《职业健康检查表》,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内相应栏目,并由用人单位签章确认。 二、确定体检项目: 1、根据体检类型和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由相应的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粉尘类、化学毒物类、物理因素类、电离辐射类)的主检医师,依据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附件1:“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确定体检项目。 2、体检项目不得随意增减,本单位尚不能承担的体检项目,及时与相关委托检验、检查单位联系,委托其承担。 3、离岗时体检、应急体检项目依照在岗期间的体检项目;同时接触多种职业危害因素的,采取互补的方式确定体检项

目,即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别对照,相同的体检项目不重复,增加不同的项目;没有直接明确体检项目的危害因素,依据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参考其作用后果,如二甲基甲酰胺(DMF),需依照“致中毒性肝病的化学物”来确定具体的体检项目。 三、体检的组织实施: 1、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结合本单位工作,确定体检日期,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安排完成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上岗前体检尽量做到随到随检)。 2、根据体检项目和工作量确定相应科目的体检医师,体检医师需经培训(院内培训),人员相对稳定。 3、主要项目检查前必须核对受检者的身份,可采用在送检单上盖手印或核对受检者的有效证件或受检单位派人把关等形式,防止受检者作假。 4、体检医师要严格依照各自的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开展体检工作,各项工作要符合临床检查要求。问诊要仔细,要重视既往史、烟酒史、症状等的询问。每个项目的填写要完整,体检医师要签名,为体检结果负责。 5、收交职业健康检查表。检查完毕后,指定专门医师负责职业健康检查表的收交,并对每项检查内容进行复核,若发现缺项、错项的必须立即予以补检和纠正。

职业健康检查岗位职责

职业健康检查岗位职责 一、职业健康检查办公室主任职责: 负责职业健康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保证按照《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制度》实施。 二、主检医师职责 1、负责《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汇总、评价、编制和审核; 2、检查结束后,对各科室的检查结果进行审核分析,对阳性结果做出检查处理意见,进行综合评价并在检验报告上签名; 3、掌握职业健康检查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程序; 4、组织疑难问题讨论会,对疑难问题进行分析,记录讨论结果; 5、负责出具各类职业健康检查的结论和处理意见,检查结论规范,处理意见准确; 6、作好各类检查结论的汇总统计工作; 7、热情接受职业健康咨询,检查过程中对有疑问的受检者做好职业卫生知识宣教工作; 三、检查报告质量审核人职责 1、负责《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质量审核工作; 2、掌握职业健康检查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程序; 3、对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进行核对,纠正错误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主检医师。在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上签全名;

4、参加疑难问题讨论会,对疑难问题进行分析讨论。 四、健康检查受理岗位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检查单位联系,约定检查时间; 2、组织、实施检查; 3、协调受检单位(人员)的具体要求; 4、协调临床体格检查及辅助检查; 5、负责职业健康检查综合评价和分析工作; 6、发现疑似职业病人向县卫生局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 7、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劳动者,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 8、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9、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及时通知用人单位调离原工作岗位。 五、健康检查资料分析工作人员职责 1、协助主检医师对受理的职业健康检查资料进行分析,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对阳性结果和职业健康状况做出详细的分析报告; 2、填写复查通知和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 六、健康检查资料汇总、归档工作人员职责 负责将受理的职业健康检查资料,包括用人单位提供的受检人员名单一览表、职业健康检查协议书、影像资料、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其他能证明劳动者身体健康状况的其它一切资料备份件(原件)按要求汇总整理好。暂放于职业健康检查

山东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

菏泽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 申请表 申请机构名称: (公章) 填表日期:年月日 山东省卫生厅制

填表说明 一、申请单位应当在申请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二、填写时,文字要简练,不得涂改,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三、单位名称、地址等项目要填写全称,勿用简称。 四、凡文字后前、后有□者,请在与申请内容相符的方框中打“√”。 五、“单位性质”一栏填写国有、集体、个体、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 六、科室名称:职业健康检查专门科室的名称。 七、申请项目: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填写,并在附表拟申请项目旁打“√”。 八、本申请表一式两份,交菏泽市政务审批中心(卫生窗口)受理。 九、呈报申请表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申请单位简介(初申请); (4)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总结(续展); (5)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及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证书(复印件);(6)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查体程序等有关资料; (7)完成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2份(续展); (8)初申请需提供在申请职业卫生服务业务范围内,能够证明具有相应业务能力的材料(包括与有资质的单位联合开展的工作报告或模拟报告); (9)《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证书》原件(续展) (10)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承诺书。 十、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资料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 (2)申报的各项内容应完整、清楚,前后一致,不得涂改。 (3)申请资料一式三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1份,电子版1份;申请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楚并与原件完全一致。 (4)所有申请资料应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手册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手册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12年8月

职业健康检查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的管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及其合法权益,本院在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中,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行业管理各项规定。 二、主动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定,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各项统计报告工作。 三、根据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检查只限于兵团卫生局审批的职业健康检查范围内,不随意扩大检查范围。 四、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切合实际的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文件,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通过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加强质量控制工作,确保受检人员的各项检查结果科学客观,真实准确。原则上,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体检结果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同时告知受检者本人,按相关规定和医疗原则妥善安排复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疑似职业病人,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及时转诊到具备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 五、建立完整的职业健康检查档案记录,档案记录包括个体健康检查记录表格和相关检查结果记录、报告单位以及给用人单位出具的健康检查报告。 六、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手册》中的各项收费标准,做到明码标价,不乱收费。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在本院显着位置上设立公示牌。 七、为受检人员提供优质服务,设置来访接待场所,对业务内容、检查结果、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咨询并做出实事求是的解释。 八、每年11月份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情况年度统计和工作总结,并将相关统计结果和工作总结上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九、积极指导、协助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012年6月30日

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认定

事项名称 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认定 办事类型 卫生行政许可 受理机关 浙江省卫生厅(红旗路99号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电话:2053913) 决定机关 浙江省卫生厅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 申报条件 (一)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计量检定合格证书或标识。 3.具有满足所开展申请健康检查项目所需要的实验室环境和仪器设备的基本配置条件。 4.职业健康检查专业人员的配置: (1)至少应有医(技)师以上职称8人。其中主治(管)医师职称应占二分之一以上,并有2名以上取得浙江省卫生厅颁发的《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人员。申请2个以上类别(含2个,以下类同)的每增加1个类别按比例增加相应的医(技)人员和《职业病诊断资格证》1人。 (2)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专业技术人员应熟悉本专业业务,专业人员的专业与申请的技术服务项目相一致(应有符合申请类别所需要的眼科、五官科、皮肤科等临床专科医师)。临床专科医师不足的,可外聘不超过体检人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5.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从事相应技术服务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应设置临床

检查室(眼科及五官科、皮肤科)、门诊室、化验室、X线检查、理化检验室、专用仪器室、档案室等主要科室,工作用房总建筑面积不小于 200平方米。申请2个以上类别的每增加1个类别增加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 6.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承担项目相关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质量管理手册、工作规范、和满足工作需要供查阅的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 (二)职业病诊断机构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持有《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计量检定合格证书或标识。 3.具有满足开展所申请职业病诊断类别所需要的实验室环境和仪器设备的基本配置条件;同时申请并取得相应类别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 4.职业健康检查(含诊断)专业人员的配置: (1)至少应有医(技)师以上职称10名,其中中级医技职称应占三之二以上,应有2名以上高级医技职称,并有3名以上取得浙江省卫生厅颁发的《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人员。申请2个以上类别(含2个,以下类同)的每增加1个类别按比例增加相应的医(技)人员和《职业病诊断资格证》2人。 (2)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诊断机构应设立职业病诊断组,由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组成。体检专业技术人员应熟悉本专业业务,其专业与申请的技术服务项目相一致(应有符合申请类别所需要的眼科、五官科、皮肤科等临床专科医师)。临床专科医师不足的,可外聘不超过专业人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5.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从事相应技术服务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应设置临床检查室(眼科及五官科、皮肤科)、门诊室、化验室、X线检查、理化检验室、专用仪器室、档案室等主要科室,工作用房总建筑面积不小于 250平方米。申请2个以上类别的每增加1个类别增加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 6.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承担项目相关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质量管理手册、工作规范、和满足工作需要供查阅的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范

青岛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

青岛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 申请表 申请机构名称: (公章) 填表日期:年月日 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

填表说明 一、申请单位应当在申请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二、填写时,文字要简练,不得涂改,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三、单位名称、地址等项目要填写全称,勿用简称。 四、凡文字后前、后有□者,请在与申请内容相符的方框中打“√”。 五、“单位性质”一栏填写国有、集体、个体、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 六、科室名称:职业健康检查专门科室的名称。 七、申请项目: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填写,并在附表拟申请项目旁打“√”。 八、本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卫生厅一站式受理大厅。 九、呈报申请表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申请单位简介(初申请); (4)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总结(续展); (5)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及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证书(复印件);(6)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查体程序等有关资料; (7)完成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2份(续展); (8)初申请需提供在申请职业卫生服务业务范围内,能够证明具有相应业务能力的材料(包括与有资质的单位联合开展的工作报告或模拟报告); (9)《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证书》原件(续展) (10)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承诺书。 十、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资料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 (2)申报的各项内容应完整、清楚,前后一致,不得涂改。 (3)申请资料一式三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1份,电子版1份;申请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楚并与原件完全一致。 (4)所有申请资料应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

焦作煤业集团中央医院职业病防治所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 一、目的:为了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方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保证职业健康检查工作顺利完成。观察职业病危 害因素对作业人员的健康影响,以便及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行整 洁,并早期发现 职业禁忌证和疑似职业病人。 二、适用范围:不同类型企业或其它用人单位员工接触粉尘、 毒物、物理因素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和 离岗时、离岗后医学随访、应急检查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三、工作程序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流程图 → 联系 → ↓ ← ↓ ←

↓↓疑似职业病 (二)制定体检工作计划 每年,由负责体检责任科室统一安排职业体检工作计划并列出各种用人单位体检日程表,随同体检通知书发至各企业和用人单位。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不同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与用人单位商定检查项目、经费和日程表。 (三)体检工作准备 1、要求各受检单位在体检前20日向我单位提供该单位有关资料: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病防护设施等资料:受检人员花名册(即工人休检一览表),写明受检者姓名、年龄、性别、所在车间、岗位、危害因素种类和工龄。 2、体检科根据名册进行统一编号,填在每位受检者的职业健康检查表、化验单、检查报告单上,交用人单位发给每位受检者。 3、做好体检场所和工作人员的安排,检查相关仪器设备,备好相关器材。下厂检查时预先布置好体检场所,以及车辆安排等。 (四)职业性健康检查工作 凡来我单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都必须出示个人身份证,在体检表上贴上本人近照。经核实后才可体检。按照体检流程,进行各项检查项目,体检表的各项内容及各项检查结果用医学术语客观、

职业健康体检表

姓名 单位 单位电话 工号 编号 填表日期 类别:上岗前() 在岗期间() 离岗时() 职业健康检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印制

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 总工龄:年个月接害工龄:年个月 接触职业病危害种类和名称: 受检人签名用人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一、职业史 起止日期工作单位车间工种有害因素防护措施 二、既往病史 三、现病史 四、急慢性职业病史 病名:诊断日期:诊断单位: 是否痊愈: 经期 五、月经史:(初潮—————停经年龄)—————— 周期 六、生育史:现有子女人,流产次,早产 次,死产次,异常胎次 七、烟酒史:不吸烟,偶吸烟,经常吸包/天、共年; 不饮酒,偶饮酒,经常饮 ml/日、共年;八、其它

九、症状 项目项目 1.头痛23.咳嗽 2.头(晕)昏24.咳痰 3.失眠25.咯血 4.嗜睡26.哮喘 5.多梦27.心悸 6.记忆力减退28.食欲减退 7.易激动29.消瘦 8.疲乏无力30.恶心 9.低热31.呕吐 10.盗汗32.腹胀 11. 全身酸痛33.腹痛 12.视物模糊34.肝区痛 13.视力下降35.腹泻 14.流鼻血36.便秘 15.耳鸣37.尿血 16.耳聋38.皮下出血 17.流涎39.皮肤瘙痒 18.刷牙出血40.皮疹 19.口腔溃疡41.浮肿 20.气短42.关节痛 21.胸闷43.四肢麻木 22.胸痛 注:有上述症状用“+”表示,无症状用“-”表示医师签名:

十、体征 项目检查结果检查医师(盖章)备注 一般情况一般状况 脉率次/分血压mmHg 五官视力 裸视力L R 矫正L R 晶体 眼底 外耳 听力 左 右 鼻 口腔 咽喉 内科心脏肺肝脾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新编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新编版) 一、目的为建立本院职业健康检查管理体系,确保职业健康检查的科学、公正、优质、高效、便民,同时考虑本院的工作特点和要求,形成以下制度,加以保持和实施。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省卫生厅批准我院职业健康检查范围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三、组织机构体检科为本院对外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常设办事机构;成立“职业病综合诊断专家小组”,当主检医生不能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做出明确诊断时,由综合诊断小组集体讨论后再做出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四、职责体检科医护人员及职业健康体检医生主要职责为:对外受理职业健康检查申请;核对职业健康检查人员名单、工种,确定检查项目;组织体检;体检资料汇总、分析、体检报告的出具。 五、业务管理

(一)职业健康检查的原则 1.体检科独立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扰。 2.职业健康检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优质、高效、便民的原则。 3.疑似职业病诊断必须由“职业病综合诊断专家小组”集体诊断。 (二)职业健康检查要求 1.职业健康检查必须严格依照“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进行。 2.职业健康检查内容应当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依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附件1(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进行。 3.职业健康检查记录应规范、详实,健康检查诊断报告规范,并由诊2断医师签名。 5.对重大疑难病例或者国家还没有颁布职业病诊断标准的病例,难以作出明确诊断时,应当向患者及用人单位说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转诊至省级具备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

用人单位如何建立职工职业健康档案

用人单位如何建立职工职业健康档案前言导读:建立职业健康档案是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履行职业危害防治的具体体现。 建立职业健康档案是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履行职业危害防治的具体体现。用人单位通过职业健康档案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本单位职业危害现状以及职业危害防治落实的情况,从而为本单位科学的防治职业危害提供可靠依据。职业健康档案包括的内容很多,主要有: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档案;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档案;三、职业健康管理实施档案;四、职业健康教育档案;五、职业健康监测档案;六、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三、职业健康管理实施档案,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职业健康防治经费,应附有相应的发票如工伤社会保险凭证、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修费用、培训经费等; 2、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和检修记录,应有相应的维修人员和负责人员签字; 3、用人单位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记录; 4、用人单位内部职业健康检查和处理记录; 5、安监及有关部门的检查文书及落实情况资料。 四、职业健康教育档案,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年度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记录;

2、用人单位劳动者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登记录。 3、职业危害告知(包括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合同中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的告知) 同时应附有: 1、用人单位负责人及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参加安监部门组织的培训证明; 2、用人单位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培训的培训通知、培训教材、培训记录、考试试卷、宣传图片等纸质和摄录像资料。 五、职业健康监测档案。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各车间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点分布示意图; 2、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测定结果。 同时应附有:具有资质的服务机构出具的职业危害检测与评价报告书,以及检测结果的公告记录,并将职业危害检测与评价结果上报安监部门。 六、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健康监护档案是健康监护全过程的客观记录资料,是系统地观察劳动者健康状况的变化,评价个体和群体健康损害的依据,能够保持资料的完整性、连续性。主要包括: 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 2、相应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职业病检查管理办法2015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 第三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范围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监督管理;结合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并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第二章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单、地址、检查类别和项目等相关信息。

第五条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及放射检查项目的还应当持有《放射诊疗许可证》; (二)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场所、候检场所和检验室,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三)具有与批准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执业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四)至少具有1名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 (五)具有与批准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开展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专用车辆等条件; (六)建立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符合以上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由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颁发《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批准证书》,并注明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 第六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在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依法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出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职工职业健康体检表

宁海县吉义电子有限公司 员工健康体 姓 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 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检人签名: 年 月 日 检表 性 另比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婚姻状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 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 车间 工种 有害因素 防护措施 四、急慢性职业病史 病名: 诊断日期: 诊断单位: 是否痊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期 五、 月经史:(初期 停经时间) ----- ---- ------- 周期 六、 烟酒史:不吸烟,偶吸烟,经常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天、共 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不饮酒、偶饮酒、经常饮酒 mL/ 日、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5. 瞌睡 6. 多梦 7. 记忆力减退 8. 易激动 家族病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症状(有以下症状用 + ”表示,无症状用"一”表示) 项 目 1. 头痛 2. 头(晕)昏 3. 目玄 4. 失眠 11. 气短 12. 胸闷 13. 胸痛 14. 咳嗽 年 月曰 15. 咳痰 16. 咯血 17. 哮喘 18.心悸

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机构条件

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机构的条件 一、机构条件 (一)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具有与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及设备; (三)具有能满足职业健康检查要求的工作场所; (四)岗位设置齐全合理,职责明确; (五)具有健全的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二、人员条件 (一)职业健康检查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人数不得少于3人;需要专科检查时,专科检查人员必须具有与检查项目相一致的专科执业医师资格。 (二)职业健康检查人员必须掌握职业病诊治专业知识,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三)主检医师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熟悉工作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正确分析劳动者的健康状况与其所从事的职业活动的关系。

(四)实验室及辅助检查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并能够满足工作需要。 (五)外聘(含返聘)人员必须签订相对固定的聘用合同,其人数不得超过总人数的20%。 三、仪器设备条件 (一)具有能够满足申报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所必须的仪器设备(详见附表); (二)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性能等应能满足工作的需要,并运行良好; (三)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并有记录和检定标识。 四、项目申请说明 本标准附表内列有各种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所需仪器设备清单。申报机构可根据本地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类别和需要,进行单项申报。

附表: 职业健康检查所需仪器设备 一、粉尘作业检查所需仪器设备 名称用途备注高仟伏X线机胸部X线摄片 肺功能仪肺功能测定 血压计血压测定 心电图机心电图 观片灯阅片用 血细胞计数仪血常规上岗前检查时必备尿液分析仪尿常规上岗前检查时必备生化分析仪或分光光度计血ALT 上岗前检查时必备 二、噪声作业检查所需仪器设备 名称用途备注血压计血压测定 额镜、鹅眼灯耳科检查 心电图机心电图 纯音听力计纯音听力测试 符合要求的隔音室纯音听力测试 生化分析仪或分光光度计血ALT 上岗前检查时必备 血细胞计数仪血常规上岗前检查时必备 尿液分析仪尿常规上岗前检查时必备 三、高温作业检查所需仪器设备

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编号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工作单位 建档日期 身份证号码

建档说明 一、基本内容 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二、档案格式 1、大中型企业相对固定的工人(10年以上)档案格式 一人一档,并采取档案袋形式建立。档案袋封面为基本信息,袋内内容包括档案目录及以上基本内容(包括所有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诊疗等)的所有原始信息资料,其中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可详见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中有关现场检测资料。 2、流动性较大的工人(10年以下)及农民工档案格式 对于流动性较大(10年以下)及农民工,用人单位除须按照大中型企业相对固定工人(10年以上)档案格式为工人建档外,还需为每位流动性较大的工人或农民工填写职业健康监护手册,职业健康监护手册由工人自己保管,并作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岗位上岗的凭证之一。

职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目录 一、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二、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四、职业病诊疗等相关资料

一、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一)既往病史 (二)既往职业病诊断情况: 病名诊断日期 诊断单位是否治愈 (三)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

二、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注:1、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可见本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中,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一览表或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中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档案。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山东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

号) 第( 申请编号:菏卫职申字 申请日期 菏泽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表申请 名申请机构称: 章公)( 填表日期:年月日

制厅生卫省东山. 填表说明 一、申请单位应当在申请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二、填写时,文字要简练,不得涂改,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三、单位名称、地址等项目要填写全称,勿用简称。 四、凡文字后前、后有□者,请在与申请内容相符的方框中打“√”。 五、“单位性质”一栏填写国有、集体、个体、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 六、科室名称:职业健康检查专门科室的名称。 七、申请项目: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填写,并在附表拟申请项目旁打“√”。 八、本申请表一式两份,交菏泽市政务审批中心(卫生窗口)受理。 九、呈报申请表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申请单位简介(初申请); (4)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总结(续展); (5)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及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证书(复印件);(6)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查体程序等有关资料; (7)完成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2份(续展); (8)初申请需提供在申请职业卫生服务业务范围内,能够证明具有相应业务能力的材料(包括与有资质的单位联合开展的工作报告或模拟报告); (9)《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证书》原件(续展) (10)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承诺书。 十、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资料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 (2)申报的各项内容应完整、清楚,前后一致,不得涂改。 (3)申请资料一式三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1份,电子版1份;申请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楚并与原件完全一致。 (4)所有申请资料应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机构名称 申请机构地邮政编单位性 法定代表 科室名科室人 E-mail负责 固定及手初次申请申证书编号类续期日 申项清

(完整版)职业健康检查操作流程

职业健康检查操作流程 制订工作计划:用人单位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监护管 理办法》制订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计划。 识别危害因素:用人单位根据员工能够或可接触到包括原辅材料、中 间体、产品、副产品、废弃物等,对照卫生部《职 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识别。 :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强度、涉及范围等。 :用人单位确定具体岗位所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和 数量。 :用人单位确定具体接触的人群范围和数量。 :用人单位应选择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健检查。 :用人单位和检查机构协商一致后签订《职业健康检查委 托书》、《职业健康检查体检协议书》。 确定检查项目:用人单位向检查机构咨询,根据技术规范的要求、确定 检查项目。 :用人单位与检查机构协商确定检查的起止日期。 :用人单位通知员工体检时间和注意事项。用人单位在 商定的体检日期前,向检查机构提供人员名单,包括:姓名、 性别、身份证号、工种、岗位危害因素等,形式为电子邮件、 书面、传真。 职业健康检查:检查机构根据委托协议、按照有关规范为员工进行职业 健康检查,并提出评价和处理建议。 体检结果领取:用人单位按委托协议规定时间领取体检结果报告。 用人单位按委托协议规定时间向检查机构支付体检费用。

体检结果发放:用人单位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员工本人,并将 签收记录件复印加盖公章后返回检查机构。 提供咨询服务:检查机构以适当的方式向用人单位、劳动者提供咨 询和解释。 落实处理意见:用人单位根据体检处理意见进行复检、调离、医学 观察、进一步检查治疗等。 监护资料归档:用人单位将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复检报告、医学观 察结果、调离情况等和员工签收记录一起归入员 工职业健康检查个人档案。 监护资料应用: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只能用于以保护劳动者个体和 群体的健康为目的的相关活动。劳动者有权了解 自己的健康资料,并有权得到资料的复印件。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内容包括: (1) 用人单位概况和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主要生产工艺; (2)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和各车间、岗位接触人数分布; (3) 有关职业健康监护的文件材料; (4) 工作场所职业病有害因素监测资料; (5) 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及体检协议书; (6) 职业健康检查个人档案,包括医学检查各种记录、问卷、表格和实验检查单等; (7)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8) 职业病患者及职业禁忌证者报告卡; (9) 用人单位根据评价报告书的相关建议采取的整改措施,对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禁忌证者的处理和安置记录; (10) 其它在职业健康监护中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资料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 十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 (一)许可名称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 (二)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2.条款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 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2)《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第五条:职业健康检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 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体检机构)承担。 (三)许可条件 1.法人资格;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 3.与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名单和仪器、设备; 4.具有规范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和健全的管理制度。 (四)程序 按卫生厅行政审批程序执行。 (五)时限 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资料审查和现场考核,并在

现场考核结束之日起20日 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六)需提交的资料 1.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与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名单; 4.与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相适应的仪器、设备清单; 5.职业健康检查质量保证管理制度; 6.曾经完成的相关工作总结报告等; 7.其他有关资料(详细列出); 8.申请资料一式二份。 (七)收费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314号文件。 十八、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 (一)许可名称 职业病诊断机构批准证书 (二)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2.条款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人康体检医院 2013年8月

前言 为规医院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保证所出具的体检结果科学、准确、可信和公正,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建立和运行质量管理体系,以满足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控制、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社会的需求,提高我院的技术服务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GBZ188-2007) 、<省卫生厅关于印发《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审批工作程序等文件的通知 >,结合我院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实际,特制定人康体检医院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管理制度是从事职业健康检查人员工作的准则和依据,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确保职业健康检查的准确性、公正性,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工作方针 诚信科学公正高效 诚信——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 科学——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 公正——公开公正的服务准则。 高效——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 质量目标 创建设机构科学、管理规、设备先进、技术优良、工作高效、服务优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检查结果报告合格率大于98%,检查结果按时报告率大于95%。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公正性承诺 任何人员不得干预体检部工作的公正进行。 体检部员工应对任何影响健康检查结果判断的包括不正当的商业、财务上的和其它如行政上的不良压力或利诱进行抵制。 体检部秉公检测、检查工作,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或经双方协商确认的方法进行,确保检测数据的科学、准确、有效。 对所有受检查者均持科学、公正、诚信态度,提供相同质量的服务。 体检部对所有的资料、样品以及检查结果与结论,受检查者的隐私信息资料等有严格要求的义务,未经同意和批准,任何人不得向其它单位或个人提供。 未经客户同意,体检部工作人员决不对客户提供的方法、材料及有损客户秘密的信息、关键数据或事件等对外提供或发布,不使用有损客户利益的方法、数据或图表等在国外刊物上发表文章,严格保护客户的信息和所有权。 体检部负责检测工作的员工不得介入被测样品的研究、开发、设计、制造等工作。 体检部保证检查质量和服务质量。 体检部维护检查结果的公正性,并承担法律责任。 体检部接受客户和有关方面的监督,对违反公正性措施、造成损害客户和单位利益者,视情节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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