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具备的条件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具备的条件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具备的条件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基本条件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是指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

贵州省范围内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该基本条件也是贵州省卫生厅颁发《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批准证书》的主要依据。

一、组织机构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机构中设有固定的职业健康检查室。

二、具有与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一)职业病或职业卫生执业医师不少于3名;

(二)从事临床 (含毒化) 检验工作一年以上的检验师(士)不少于2名;

(三)从事粉尘、毒物、物理因素等2个以上检查项目的医疗机构应增加职业病医师或技师

三、仪器设备

(一)基本仪器设备

仪器类别仪器名称

物理检查仪器:血压计、听诊器、叩诊锤、音叉、握力计、眼底镜等。

临床检验仪器:(临床一般检验和常用生化检验)光学显微镜、分光光度计(紫外及荧光)、离心机、水浴箱、孵箱、冰箱、干燥箱、血红蛋白比色计、血球计数仪、电解质分析仪、生化分析仪(半自动或全自动)等。

功能检查的仪器:心电图仪、B超仪、X线摄片机(200毫安以上)、观片灯等。

其他:紫外线灯、高温压力消毒锅、电脑、打印机等。

(二)具有与检查项目相适应的专门仪器设备申请从事职

业健康检查

项目

需配备的专门仪器、设备

尘肺(500mA、120KV、20Kw以上)高千伏X线摄片机(500毫安以上)、诊断用肺功能仪、>3000CD三联式观片灯。

职业中毒肝肾功能特殊检查所需仪器(如蛋白电泳仪、β2微球蛋白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测汞仪、分光光度计(紫外及荧光)、、脑电图、、骨密度计、脑血流图、血液荧光计等、氟电极、锌卟啉直读仪等。

职业性眼病裂隙灯、视力检查表、眼底镜、视野检查仪、色觉检查图谱等。

职业性耳鼻

喉、口腔疾病

诊断用电测听仪(隔音室)、牙科诊疗椅。

职业性肿瘤膀胱镜。

其他职业病参照以上设备与仪器。

四、工作场所

(一)设有固定的临床诊疗室;

(二)设有固定的资料档案室。

(三)设有功能检查室;

(四)设有检验实验室;

(五)设有X线摄片室;

五、管理制度

具有健全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技术规程、质量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和资料档案等管理制度。

黔卫职检申字()第号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公章):

填表日期:年月日

贵州省卫生厅制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XX医院

申请单位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职务院长

申请检查项目√1、尘肺□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3、职业中毒√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氯气√锰√高温√噪音

□5、职业性传染病□6、职业性皮肤病

□7、职业性眼病□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9、职业性肿瘤□10、其他职业病

所附资料清单□1、法人资格证明材料(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主要技术人员情况表;

□4、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清单;

□5、职业健康检查质量保证管理制度;

□6、其他有关资料(详细列出)

(1)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规范。

(2)职业健康检查技术规程。

(3)曾经完成的相关工作总结。

(4)职业健康检查科室工作制度及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5)其它相关资料: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医院消毒隔离制度《XX医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申请表

申请理由:

根据贵州省卫生厅黔卫发[2004]110号“关于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审定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院申请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理由如下:

XX医院自建院以来长期负责企业工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宣传、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及4000余XX作业人员的医疗、疾病预防、职业健康检查、职业中毒应急处理等工作,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科研成果),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并整理库存了大量丰富完整的职业卫生档案资料,培养造就了一支专业性较强的技术骨干队伍,是本地职业病防治、宣传、技术指导中心。

医院大楼经过新建、扩建及设备补充更新,环境条件大有改善。近期医院严格按照省卫生厅110号文件的规定要求,在硬、软件方面进行了自查自检,初步认为已基本具备申办《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的条件。特此向省卫生厅提出申请,请予检查考核审批。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申请单位:XX医院

(签章)(公章)

2014年 3月17日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主要技术人员情况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职务学历从事专业工作年限

XX 男1949、10 院长、主任医师大普临床30 XX 女1965.10 副院长、副主任医师大专临床19 XX 女1967.4 主治医师本科职业病临床14 XX 女1957、12 主治医师大普职业病、临床25 XX 男1945.8 科主任、主治医师本科临床35 XX 女1970.9 主治医师本科职业病临床9 XX 女1954.3 主治医师大普临床26 XX 男1973.10 主治医师本科职业病临床9 XX 男1966.9 主治医师本科职业病临床15 XX 男1974.1 住院医师本科职业病、临床7 XX 女1967.10 主治医师中专职业卫生38 XX 男1976.3 医师大专放射 4 XX 女1977.12 住院医师本科临床 2 XX 男1963.4 检验师中专检验23 XX 女1968.10 主管检验师中专检验36 XX 女1968、10 护士长、主管护师中专护理17 XX 女1965.8 主管护师中专护理18 XX 女1963.12 护师中专护理21 XX 女1971、7 护师中专护理15 XX 女1954、10 护师中专护理31 XX 女1967.11 医师中专放射38 XX 女1969.10 付主任医师本科临床35

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清单

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用途

状态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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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1 22

23

24 X线透视机

高频X光机

胸片架

观片灯

移动式X光机

B超仪

阿洛卡B超仪

心电图仪

心电图仪

肺功能仪

半自动生化仪

尿液分析仪

全自动血细胞仪

麻醉机

麻醉机

多功能急救架

电测听仪

脑电图脑地形图

电动消毒锅

紫外线灯

体重计

血压计

生物显微镜

电光分析天平

500MA

VT-400型

F-50MA

SC-200型

SSD-630型

FC-6511

ECG-101型

AS-505

BASIC

FA-100

POCH-100i

RY-IIM

MW-III

AS-208

2N4998

YXG-IS-75SL

RCZ-120型

欧林巴斯CH

TG328A

上海新黄浦

上海新黄浦

上海新黄浦

国产

上海

天津

上海

日本光电

深圳帮健

日本

法国

山西亚森

日本

扬州

上海

国产

丹麦

深圳

上海

国产

国产

国产

日本

四川

胸透

拍胸片

洗片

阅片

拍胸片

B超检查

B超检查

心脏检查

心脏检查

肺功能测定

生化分析

尿常规

血细胞分析

麻醉

麻醉

听力检查

消毒

消毒

体重检查

测血压

镜检

称量

1

1

1

2

1

1

1

1

1

1

1

1

1

1

1

2

1

1

2

4

2

7

1

1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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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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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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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良好

良好

良好

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清单

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用途数量状态

25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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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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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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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电脑

打印机

多参数监护仪

干燥箱

等离子光谱仪

原子分光计

电冰箱

恒温水浴箱

恒温干燥箱

离心机

分光光度计

微量振荡器

电解质分析仪

卧式消毒锅

微波治疗仪

手术无影灯

万能手术床

空调

听诊器

叩诊锤

音叉

握力计

眼底镜

VT-400型

101-2AB型

XSP

WYS-402B

TCL-192

S648

DG-200D

800型

721型

WZ-2A

IMS-952

KD-848

WS-840A

国产

国产

深圳

天津

美国

沈阳

国产

上海

成都

浙江

四川

北京

深圳

上海

湖北

无锡

天宁

格力

国产

国产

国产

国产

国产

监护

化学分析

毒物测定

冷藏

恒温

烘烤

离心

比色分析

振荡

离子测定

消毒

治疗

8

8

1

1

1

3

1

1

2

1

1

1

1

1

1

1

32

40

40

2

2

1

良好

良好

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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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良好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申报材料

质量管理系列

1、质量管理制度

2、质量保证措施

3、质量管理控制系统

4、检查人员业务培训计划

5、检查前后会议制度

6、检查报告讨论制度

7、检查报告书写格式要求

XX医院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232-75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接收与受理: 1、向用人单位详细了解职业健康体检的类型(上岗前体检、在岗期间的定期体检、离岗时体检、应急体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体检人数等信息。 2、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信息,判断是否属省卫生厅批准本单位的体检项目范围(粉尘类、化学毒物类、物理因素类、电离辐射类)。 3、对属本单位资质范围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职业健康检查委托协议,发给《职业健康检查表》,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内相应栏目,并由用人单位签章确认。 二、确定体检项目: 1、根据体检类型和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由相应的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粉尘类、化

学毒物类、物理因素类、电离辐射类)的主检医师,依据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附件1:“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确定体检项目。 2、体检项目不得随意增减,本单位尚不能承担的体检项目,及时与相关委托检验、检查单位联系,委托其承担。 3、离岗时体检、应急体检项目依照在岗期间的体检项目;同时接触多种职业危害因素的,采取互补的方式确定体检项目,即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别对照,相同的体检项目不重复,增加不同的项目;没有直接明确体检项目的危害因素,依据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参考其作用后果,如二甲基甲酰胺(DMF),需依照“致中毒性肝病的化学物”来确定具体的体检项目。 三、体检的组织实施: 1、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结合本单位工作,确定体检日期,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安排完成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上岗前体检尽量做到随到随检)。

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制度

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制度 1、职业卫生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危害识别,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和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现象的发生,及时消除职业卫生事故隐患,确保员工身心健康和安全。 2、职业卫生安全检查的依据是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政府、上级部门和本单位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职业卫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管理检查和现场检查两部分。(1)管理检查主要内容: ①检查各级领导对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认识,各级领导班子研究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情况的记录、会议记要等。 ②职业卫生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等修订完善情况;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 ③检查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法规教育是否达到要求;检查员工的职业卫生安全意识、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否达标。 (2)现场检查主要内容: ①检查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职业卫生的相关标准、规范,是否存在职业卫生事故隐患。 ②检查单位各级机构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检查

员工是否认真执行各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③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职业卫生安全保证措施是否落实。 4、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分为外部检查和内部检查。外部检查是指按照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要求进行的法定监督、检测检查和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督查,内部检查是上级主管单位、本单位根据生产情况开展的计划性和临时性自查活动。 5、内部检查主要有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1)综合性检查 综合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每月组织一次。 (2)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单位领导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的经常性检查。各岗位应严格履行日常检查制度,特别应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解决,并做好记录。 (3)专项检查 专项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 ①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如夏季的防暑降温、冬季的防煤气中毒、防冻等检查。 ②节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前检查主要是应对节日干部、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审定条件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审定条件 一、机构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并持有医疗执业许可证; (二)设有不少于5人的专门科室,其中至少有2名从事职业病防治工作三年以上的主治(管)以上技术职称医师,1名专门从事检验工作一年以上的检验士。(三)具有开展职业性健康检查必备的固定工作场所、医疗设施和检验仪器;(四)能独立开展相应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 二、人员条件 (一)具有与职业健康检查相适应的管理和质量控制人员,并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本单位质量管理手册。 (二)专业人员的专业与申请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相一致,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专业技术负责人应精通本专业业务,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 三、基本仪器设备 (一)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仪器设备。 (二)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性能、精度应能满足工作的需要,并能良好运行。(三)仪器设备应有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认证,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并贴有检定或校验标识。无计量检定规程的仪器设备,应有自行编制的校验和检验方法并进行定期校验。 (四)仪器设备应有完整的操作规程。 四、申请相应职业健康检查的单位应当具备所申请的职业健康检查所需的临床检查及检验能力。 五、其他 (一)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有良好的内务管理,以保证检查室整洁有序。检查仪器放置合理,便于操作。 (二)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应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

23号)确定。采用统一制定的体检表。 (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编制质量管理手册,并严格开展质量控制。 (四)体检报告应按照规定书写、更改、审核、签章、分发和保存。 (五)申请职业健康检查的单位应当具有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经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六、申请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向市卫生局提交以下资料:(一)职业性健康检查机构申请表;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申请从事的职业性健康检查项目; (四)与职业性健康检查项目相适应的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等资料; (五)职业性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有关资料; (六)市卫生局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资料。 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基本仪器设备 1、心电图机 2、X光机 3、光学显微镜 4、电冰箱 5、培养箱 6、密闭灭菌柜 7、紫外线灯 8、超净工作台 9、离心机 10、B超 11、分析天平 12、检眼镜 13、血球计数器 14、血压计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自1963年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制度以来,我国目前比较成熟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有: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制度、“三同时”制度、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制度等。现对上述各项管理制度分述如下。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梁场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用人单位行政岗位责任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基本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梁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内容大体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方面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类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横向方面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质、物设、工程、试验、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这种制度对企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都起着积极作用。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1)单位或工作场所;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 一、接收与受理: 1、向用人单位详细了解职业健康体检的类型(上岗前体检、在岗期间的定期体检、离岗时体检、应急体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体检人数等信息。 2、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信息,判断是否属省卫生厅批准本单位的体检项目范围(粉尘类、化学毒物类、物理因素类、电离辐射类)。 3、对属本单位资质范围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职业健康检查委托协议,发给《职业健康检查表》,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内相应栏目,并由用人单位签章确认。 二、确定体检项目: 1、根据体检类型和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由相应的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粉尘类、化学毒物类、物理因素类、电离辐射类)的主检医师,依据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附件1:“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确定体检项目。 2、体检项目不得随意增减,本单位尚不能承担的体检项目,及时与相关委托检验、检查单位联系,委托其承担。 3、离岗时体检、应急体检项目依照在岗期间的体检项目;同时接触多种职业危害因素的,采取互补的方式确定体检项

目,即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别对照,相同的体检项目不重复,增加不同的项目;没有直接明确体检项目的危害因素,依据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参考其作用后果,如二甲基甲酰胺(DMF),需依照“致中毒性肝病的化学物”来确定具体的体检项目。 三、体检的组织实施: 1、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结合本单位工作,确定体检日期,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安排完成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上岗前体检尽量做到随到随检)。 2、根据体检项目和工作量确定相应科目的体检医师,体检医师需经培训(院内培训),人员相对稳定。 3、主要项目检查前必须核对受检者的身份,可采用在送检单上盖手印或核对受检者的有效证件或受检单位派人把关等形式,防止受检者作假。 4、体检医师要严格依照各自的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开展体检工作,各项工作要符合临床检查要求。问诊要仔细,要重视既往史、烟酒史、症状等的询问。每个项目的填写要完整,体检医师要签名,为体检结果负责。 5、收交职业健康检查表。检查完毕后,指定专门医师负责职业健康检查表的收交,并对每项检查内容进行复核,若发现缺项、错项的必须立即予以补检和纠正。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 制度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不断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全面提高职工的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葫芦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各部、室、作业公司及独立子公司、分公司和劳务外包公司、工程外包公司。 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职业健康体检标准》 4. 定义 4.1 职业病: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2 职业病危害: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

各种危害。 4.3 职业危害因素:职业活动中影响劳动者健康的各种危害因素的统称。 4.4 职业病禁忌症: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她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5.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

6. 强制性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

7. 职业健康检查分类 职业健康监护分为上岗前检查、在岗期间定期检查、离岗时检查、离岗后医学随访和应急健康检查五类。 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的90 日内,可视为离岗时检查。 8. 职责 8.1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新入职员工职业危害告知。 人力资源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

职业健康检查岗位职责

职业健康检查岗位职责 一、职业健康检查办公室主任职责: 负责职业健康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保证按照《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制度》实施。 二、主检医师职责 1、负责《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汇总、评价、编制和审核; 2、检查结束后,对各科室的检查结果进行审核分析,对阳性结果做出检查处理意见,进行综合评价并在检验报告上签名; 3、掌握职业健康检查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程序; 4、组织疑难问题讨论会,对疑难问题进行分析,记录讨论结果; 5、负责出具各类职业健康检查的结论和处理意见,检查结论规范,处理意见准确; 6、作好各类检查结论的汇总统计工作; 7、热情接受职业健康咨询,检查过程中对有疑问的受检者做好职业卫生知识宣教工作; 三、检查报告质量审核人职责 1、负责《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质量审核工作; 2、掌握职业健康检查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程序; 3、对职业健康检查报告进行核对,纠正错误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告知主检医师。在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上签全名;

4、参加疑难问题讨论会,对疑难问题进行分析讨论。 四、健康检查受理岗位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检查单位联系,约定检查时间; 2、组织、实施检查; 3、协调受检单位(人员)的具体要求; 4、协调临床体格检查及辅助检查; 5、负责职业健康检查综合评价和分析工作; 6、发现疑似职业病人向县卫生局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 7、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劳动者,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 8、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9、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及时通知用人单位调离原工作岗位。 五、健康检查资料分析工作人员职责 1、协助主检医师对受理的职业健康检查资料进行分析,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对阳性结果和职业健康状况做出详细的分析报告; 2、填写复查通知和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 六、健康检查资料汇总、归档工作人员职责 负责将受理的职业健康检查资料,包括用人单位提供的受检人员名单一览表、职业健康检查协议书、影像资料、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其他能证明劳动者身体健康状况的其它一切资料备份件(原件)按要求汇总整理好。暂放于职业健康检查

(完整版)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 第2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已于2019年2月2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任马晓伟 2019年2月28日 修订内容 (一)将该办法中的“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修改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卫生计生 行政部门”统一修改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二)将第四条修改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在开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的具体办法由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制 定,并向社会公布。 “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地址、检查类别和项目等相关信息,并告知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核发其《医 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在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注明检查类别和项目等信息。” (三)将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 的执业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将第五项修改为:“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 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具有相应职业卫生生物监测能力;开展外出职业健康 检查,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专用车辆等条件”;增加一项作为第七项:“具有与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报告相应的条件”。 将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备案时,应当提交证明其符合以 上条件的有关资料”。 (四)在第五条后增加一条:“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对备案的职业健康检 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自信息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信息。” (五)将第六条第一项修改为:“在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依法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出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将第二项修改为:“履行疑似职业病的告 知和报告义务”;在第二项后增加一项作为第三项:“报告职业健康检查信息”。(六)在第八条后增加一条:“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指定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职业健康 检查机构的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实验室间比对和职业健康检查质量考核。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规范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 (七)将第九条第二款修改为:“以上每类中包含不同检查项目。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在 备案的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开展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 (八)将第十四条修改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可以在执业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或者省级卫 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定区域内开展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外出职业健康检查进行医学影像学检查 和实验室检测,必须保证检查质量并满足放射防护和生物安全的管理要求”。 (九)删除第十六条中的“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十)将第十九条第二项修改为:“按照备案的类别和项目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情况”;将第五项修改为:“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疑似职业病的报告与告知以及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报 告情况”。

山东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

菏泽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 申请表 申请机构名称: (公章) 填表日期:年月日 山东省卫生厅制

填表说明 一、申请单位应当在申请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二、填写时,文字要简练,不得涂改,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三、单位名称、地址等项目要填写全称,勿用简称。 四、凡文字后前、后有□者,请在与申请内容相符的方框中打“√”。 五、“单位性质”一栏填写国有、集体、个体、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 六、科室名称:职业健康检查专门科室的名称。 七、申请项目: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填写,并在附表拟申请项目旁打“√”。 八、本申请表一式两份,交菏泽市政务审批中心(卫生窗口)受理。 九、呈报申请表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申请单位简介(初申请); (4)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总结(续展); (5)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及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证书(复印件);(6)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查体程序等有关资料; (7)完成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2份(续展); (8)初申请需提供在申请职业卫生服务业务范围内,能够证明具有相应业务能力的材料(包括与有资质的单位联合开展的工作报告或模拟报告); (9)《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证书》原件(续展) (10)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承诺书。 十、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资料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 (2)申报的各项内容应完整、清楚,前后一致,不得涂改。 (3)申请资料一式三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1份,电子版1份;申请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楚并与原件完全一致。 (4)所有申请资料应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示范文本

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检查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贯彻“职业健康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开展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活动,消除危险源,根据建设部颁 发的《建筑施工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本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定期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 1.每月25日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按照部颁标准及对 照公司与各项目签订的项目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状 和指标合同到各项目经理部检查,对检查出来的危险源签 发整改通知书,按“三定一落实”限期整改,消除不安全 因素,对检查发现的违章违纪者和违反《施工现场职业健 康安全生产奖罚暂行规定》的责任人。检查人员可依《规 定》当即开出罚款单。对检查不予配合的项,检查人员可

依《项目的奖励与处罚制度》的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2.每年元旦、春节、国庆节前,对工地的库房、食堂及生活区进行一次 职业健康安全防火、卫生、防雨、防洪等为内容的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消除和预防影响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的危险源,确保职工身体健康和职业健康安全。 3.每年底项目部对工地进行一次年终职业健康安全大检查,同时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责任状的考评。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手册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手册 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12年8月

职业健康检查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健康监护的管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及其合法权益,本院在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中,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行业管理各项规定。 二、主动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行业管理、监督检查。按有关规定,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各项统计报告工作。 三、根据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检查只限于兵团卫生局审批的职业健康检查范围内,不随意扩大检查范围。 四、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切合实际的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文件,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通过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加强质量控制工作,确保受检人员的各项检查结果科学客观,真实准确。原则上,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体检结果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同时告知受检者本人,按相关规定和医疗原则妥善安排复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疑似职业病人,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及时转诊到具备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 五、建立完整的职业健康检查档案记录,档案记录包括个体健康检查记录表格和相关检查结果记录、报告单位以及给用人单位出具的健康检查报告。 六、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手册》中的各项收费标准,做到明码标价,不乱收费。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在本院显着位置上设立公示牌。 七、为受检人员提供优质服务,设置来访接待场所,对业务内容、检查结果、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咨询并做出实事求是的解释。 八、每年11月份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情况年度统计和工作总结,并将相关统计结果和工作总结上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九、积极指导、协助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012年6月30日

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

编号:SM-ZD-19130 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公司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第五条公司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六条公司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七条公司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

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第八条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本公司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的周期一般为一年。 第十条公司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十二条公司当按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十三条员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这里填写您的企业名字 Name of an enterprise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不断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全面提高职工的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葫芦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各部、室、作业公司及独立子公司、分公司和劳务外包公司、工程外包公司。 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职业健康体检标准》 4. 定义 4.1 职业病: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

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2 职业病危害: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4.3 职业危害因素:职业活动中影响劳动者健康的各种危害因素的统称。 4.4 职业病禁忌症: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5.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

6. 强制性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

7. 职业健康检查分类 职业健康监护分为上岗前检查、在岗期间定期检查、离岗时检查、离岗后医学随访和应急健康检查五类。 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的90 日内,可视为离岗时检查。 8. 职责 8.1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新入职员工职业危害告知。 人力资源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时,各班组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8.2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新入职员工、员工在岗期间、离岗职业健康体检,负责应急健康检查,负责对职业病患者在离岗后需进行医学随访检查。同时履行告知的义务。 8.3 安全环保部负责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 安全环保部应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

青岛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

青岛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 申请表 申请机构名称: (公章) 填表日期:年月日 青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

填表说明 一、申请单位应当在申请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二、填写时,文字要简练,不得涂改,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三、单位名称、地址等项目要填写全称,勿用简称。 四、凡文字后前、后有□者,请在与申请内容相符的方框中打“√”。 五、“单位性质”一栏填写国有、集体、个体、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 六、科室名称:职业健康检查专门科室的名称。 七、申请项目: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填写,并在附表拟申请项目旁打“√”。 八、本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卫生厅一站式受理大厅。 九、呈报申请表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申请单位简介(初申请); (4)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总结(续展); (5)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及执业资格证书、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证书(复印件);(6)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查体程序等有关资料; (7)完成的职业健康检查报告2份(续展); (8)初申请需提供在申请职业卫生服务业务范围内,能够证明具有相应业务能力的材料(包括与有资质的单位联合开展的工作报告或模拟报告); (9)《职业健康检查资质证书》原件(续展) (10)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承诺书。 十、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资料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 (2)申报的各项内容应完整、清楚,前后一致,不得涂改。 (3)申请资料一式三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1份,电子版1份;申请资料的复印件应当清楚并与原件完全一致。 (4)所有申请资料应逐页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 为加强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发现各项物业活动中的危险因素,以便采取措施及时纠正,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部门职责 1、品质管理部负责本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工作。 2、各部室、项目管理处负责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工作。 二、基本要求 1、职业健康安全检查是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要坚持领导与员工相结合、自查与互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规范化。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可以和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检查联合进行。 2、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建立有各级领导负责和有关人员参加的检查组。 3、公司职能管理部门要将职业健康安全的各项工作纳入到督导检查内容之内。 4、检查人员有权要求受检部门及人员报告安全工作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和记录,有权要求配备陪检人员,有权调查、询问,有权制止违章行为,对重大危险源有权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和意见,对相关责任人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三、检查内容 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与培训、重大危险源控制、各专业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设备设施的状态、安全隐患与整改、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消防设备管理、交通安全管理等。

各部门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检查表,利用安全检查表进行安全检查。检查表是做好安全检查的重要工具,它必须包含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项目、检查标准以及检查结果等内容。 四、检查方法 1、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分为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不定期检查。 (1)日常性检查:各专业领班要根据本专业、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安全检查;各部室、项目管理处要在日常检查中进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检查,发现隐患,督促相关人员解决。 (2)专业性检查:公司安全委员会、工程、技术、各项目管理处要对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特殊场所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强化各专业规范操作,并加强对相关方的管理。 (3)季节性检查:公司安全委员会、工程、技术、各项目管理处要根据季节特点,为保障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进行检查。 (4)节假日检查:公司安全委员会、工程、技术、各项目管理处要在节假日前对各部项目管理处进行安全工作综合检查。 2、以上各级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必须做好记录,查出的问题及隐患要逐项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整改措施,检查部门要对整改情况要进行复查验证。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将整改措施计划报相关上级单位批准、分阶段实施。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

焦作煤业集团中央医院职业病防治所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 一、目的:为了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方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保证职业健康检查工作顺利完成。观察职业病危 害因素对作业人员的健康影响,以便及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进行整 洁,并早期发现 职业禁忌证和疑似职业病人。 二、适用范围:不同类型企业或其它用人单位员工接触粉尘、 毒物、物理因素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和 离岗时、离岗后医学随访、应急检查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三、工作程序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流程图 → 联系 → ↓ ← ↓ ←

↓↓疑似职业病 (二)制定体检工作计划 每年,由负责体检责任科室统一安排职业体检工作计划并列出各种用人单位体检日程表,随同体检通知书发至各企业和用人单位。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不同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与用人单位商定检查项目、经费和日程表。 (三)体检工作准备 1、要求各受检单位在体检前20日向我单位提供该单位有关资料: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病防护设施等资料:受检人员花名册(即工人休检一览表),写明受检者姓名、年龄、性别、所在车间、岗位、危害因素种类和工龄。 2、体检科根据名册进行统一编号,填在每位受检者的职业健康检查表、化验单、检查报告单上,交用人单位发给每位受检者。 3、做好体检场所和工作人员的安排,检查相关仪器设备,备好相关器材。下厂检查时预先布置好体检场所,以及车辆安排等。 (四)职业性健康检查工作 凡来我单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都必须出示个人身份证,在体检表上贴上本人近照。经核实后才可体检。按照体检流程,进行各项检查项目,体检表的各项内容及各项检查结果用医学术语客观、

职业健康检查与诊疗制度

职业健康检查与诊疗制度 部门(科)负责本公司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疗管理。根据这一制度制定每年健康监护工作计划的责任及程序。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按照本公司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一、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时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承担。员工在接受职业健康检查或者复查或者医学观察期间视同正常出勤。 1、职工上岗前健康检查 为了掌握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发现职业禁忌、分清责任,防止劳动者带病进入本公司,在招工前对应招者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招用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职工在岗期间健康检查 为了及时发现健康损害和健康影响,对劳动者进行动态健康观察,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规定的体检周期及项目组织劳动者进行定期岗间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的疾病或职业禁忌症,要填写“关于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报告”,交公司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不得安排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该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安排治疗。

3、职工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为了了解劳动者离岗时的健康状况,分清健康损害责任,在劳动者离岗时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于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应急时职业健康检查 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即使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二、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治 1、发现疑似职业病例,要做进一步检查,由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群体反应,可能与接触有害因素有关,要配合有关部门对作业环境进行卫生学调查和评价。 3、对患有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的劳动者,应当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意见安排治疗或疗养,并定期组织复查,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4、对不宜从事原有害作业的,应当在确诊之日起日内调离原有害作业工作岗位,并填写“关于职业病与疑似职业病病人的报告”,交公司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5、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工伤保险待遇由造成该职业病的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管理规定处理。 年月日

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认定

事项名称 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认定 办事类型 卫生行政许可 受理机关 浙江省卫生厅(红旗路99号湖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电话:2053913) 决定机关 浙江省卫生厅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 申报条件 (一)职业健康检查机构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计量检定合格证书或标识。 3.具有满足所开展申请健康检查项目所需要的实验室环境和仪器设备的基本配置条件。 4.职业健康检查专业人员的配置: (1)至少应有医(技)师以上职称8人。其中主治(管)医师职称应占二分之一以上,并有2名以上取得浙江省卫生厅颁发的《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人员。申请2个以上类别(含2个,以下类同)的每增加1个类别按比例增加相应的医(技)人员和《职业病诊断资格证》1人。 (2)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专业技术人员应熟悉本专业业务,专业人员的专业与申请的技术服务项目相一致(应有符合申请类别所需要的眼科、五官科、皮肤科等临床专科医师)。临床专科医师不足的,可外聘不超过体检人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5.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从事相应技术服务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应设置临床检查室(眼科及五官科、皮肤科)、门诊室、化验室、X线检查、理化检验室、专用仪器室、档案室等主要科室,工作用房总建筑面积不小于 200平方米。申请2个以上类别的每增加1个类别增加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

6.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承担项目相关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质量管理手册、工作规范、和满足工作需要供查阅的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 (二)职业病诊断机构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持有《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计量检定合格证书或标识。 3.具有满足开展所申请职业病诊断类别所需要的实验室环境和仪器设备的基本配置条件;同时申请并取得相应类别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 4.职业健康检查(含诊断)专业人员的配置: (1)至少应有医(技)师以上职称10名,其中中级医技职称应占三之二以上,应有2名以上高级医技职称,并有3名以上取得浙江省卫生厅颁发的《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人员。申请2个以上类别(含2个,以下类同)的每增加1个类别按比例增加相应的医(技)人员和《职业病诊断资格证》2人。 (2)岗位设置合理,职责明确。诊断机构应设立职业病诊断组,由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组成。体检专业技术人员应熟悉本专业业务,其专业与申请的技术服务项目相一致(应有符合申请类别所需要的眼科、五官科、皮肤科等临床专科医师)。临床专科医师不足的,可外聘不超过专业人员总数的五分之一。 5.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从事相应技术服务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应设置临床检查室(眼科及五官科、皮肤科)、门诊室、化验室、X线检查、理化检验室、专用仪器室、档案室等主要科室,工作用房总建筑面积不小于 250平方米。申请2个以上类别的每增加1个类别增加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 6.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承担项目相关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质量管理手册、工作规范、和满足工作需要供查阅的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卫生、诊断)标准。 申报资料 1.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申请表(表1); 2.申请单位简介;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新编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新编版) 一、目的为建立本院职业健康检查管理体系,确保职业健康检查的科学、公正、优质、高效、便民,同时考虑本院的工作特点和要求,形成以下制度,加以保持和实施。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省卫生厅批准我院职业健康检查范围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三、组织机构体检科为本院对外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常设办事机构;成立“职业病综合诊断专家小组”,当主检医生不能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做出明确诊断时,由综合诊断小组集体讨论后再做出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四、职责体检科医护人员及职业健康体检医生主要职责为:对外受理职业健康检查申请;核对职业健康检查人员名单、工种,确定检查项目;组织体检;体检资料汇总、分析、体检报告的出具。 五、业务管理

(一)职业健康检查的原则 1.体检科独立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扰。 2.职业健康检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优质、高效、便民的原则。 3.疑似职业病诊断必须由“职业病综合诊断专家小组”集体诊断。 (二)职业健康检查要求 1.职业健康检查必须严格依照“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进行。 2.职业健康检查内容应当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依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附件1(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进行。 3.职业健康检查记录应规范、详实,健康检查诊断报告规范,并由诊2断医师签名。 5.对重大疑难病例或者国家还没有颁布职业病诊断标准的病例,难以作出明确诊断时,应当向患者及用人单位说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转诊至省级具备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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