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1

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易燃易爆物品造成的危害,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财产和职工生命健康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易燃易爆物品的散失、被盗,根据屮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物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工程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应该分类贮存在专门地点,不得与其它物资混合贮存。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和场地,应保持阴凉、通风、干燥、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爆要求,不准架设临时性电路,工作结朿或下班,应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3、对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隔离存放。

4、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或容易积水的地点。

5、受阳光照射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者高温的地方,必要时,应采取降温及隔热措施。

6、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由保管人定期进行检查,并有检查记录,防止自燃爆炸。

7、易燃易爆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完好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8、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场地,必须有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9、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地点,应配备品种数量充足的消防器材,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10、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点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语和“严禁烟火”

11、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存储在专用仓库、专用场所或专用存储室内,存储方式、方法与存储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

12、严禁带火种进入生产、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

13、严禁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混存。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隐患排查措施

编号:SM-ZD-38262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隐患排 查措施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隐患排查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春季许多工地都已开工 用电用火增多 是火灾高发期 施工现场的消防隐患 一定要严查 以下为工地上 消防安全检查必查内容 一定要提前做好预防工作 防止悲剧上演 施工现场必查隐患 切割、焊接、防水施工等明火作业未清理作业点及其周边和下方易燃、可燃杂物,未封堵周边孔洞。 钢筋、板材切割、加工、压缩等作业未清理作业点及其

周边易燃、可燃杂物。 动火、动焊与铺设保温材料等交叉作业。 乙炔、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未设置专库存放,未单独分类存储,因存储环境发生化学反应引发火灾。 物料堆场遇外来火源或人员吸烟等遗留火种引发火灾。 在施建筑内违规设置库房存放易燃、可燃材料,施工现场调配油漆、稀料等行为。 民工宿舍使用“小太阳”、电暖气、电磁炉等电器设备取暖、做饭以及烘干衣物;手机、充电宝等电器产品无人看管充电或放置在被褥上充电;未使用安全电压,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 工地消防安全措施 抓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使每一个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会报火警,能利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对于外出打工人员,各地在进行技术培训时必须加入消防常识内容,提高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从而减少人员流动对消防宣传教育带来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办法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办法

山东泰瑞机械电器有限公司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TR/CX-4.2.6-2012 版次:0/C 受控号: 受控状态: 编制:日期: 校对: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1.目的 加强工厂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安全和员工生命安全,维护工厂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泰瑞汽车机械电器有限公司厂区内,使用、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管理。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4.术语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指以燃烧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中部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5.管理规定 5.1使用管理规定 5.1.1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库房和场所,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 5.1.2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库房和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气防爆标准。 5.1.3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设备和装置,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安全设施,并做到定期保养、校验。 5.1.4容易产生静电的设备和装置,必须按规定设置静电导除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 5.1.5存储的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并经常进

行维护和检测。 5.1.6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5.1.7从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作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5.1.8销毁、处理废弃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属地公安机关和环保等部门同意。 5.2储存管理规定 5.2.1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储存应当遵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细则》。 5.2.2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货场或专用储存设施,必须由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专人管理。 5.2.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存放。 5.2.4允许在同一库房存放的物品,必须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报警装置。 5.2.5不得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5.2.6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部门,必须建立入库验收、发货检查、出库登记制度,凡包装标志不符合标准、破损、残缺、渗漏、变形及变质分解的物品,严禁出入库。 5.2.7管理、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各类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5.2.8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施,并定期测量温度。 5.2.9,严禁动用明火和带火种入库,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制度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要求 1、易燃易爆品在儲存、使用和运输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1961年国务院第十二号文件的规定; 2、各种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仓库不准使用易燃建筑,库内要通风良好,不准安装电源设施; 3、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专业人员负责,建立健全领退登记制度,使用时不得超过当天用量,存放不得靠近火源、热源; 4、凡因工作需要较多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制定防火措施,由单位领导逐级向使用班组进行书面消防安全交底; 5、在办公室、宿舍、食堂等不利于安全的场所,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露天堆放木材应分组或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7、使用各种可燃、易燃气体、液体的罐要有专人负责,管道和阀门需安全可靠,一旦发生跑、冒、滴、漏等现象,应及时抢修; 二、石油液化气的防火要求 1、对使用液化气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懂得安全操作规

程和排除故障的知识,并建立责任制度; 2、使用石油液化气的厨房、锅炉房要设储气室,罐与灶应保持1m以上的距离,严禁气炉与其他明火一起使用; 3、气罐在运输使用过程中严禁暴晒,冲撞倒卧或用热水浸泡浇烫,调压器要灵敏,有效,检查时不要用明火试验或照明; 4、施工现场一般不准使用石油液化气从事生产,其他单位使用时要经消防保卫人员检查同意后方能使用; 三、配、变电室的防火要求 1、除电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配、变电室; 2、配、变电室要保持整洁,严禁在室内或配电箱柜内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物品; 3、定期对电压器,开关柜进行维护清扫,保持清洁,防止因生产造成短路, 对电器设备的线路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监视电压负荷变化情况,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停电清扫检修时严禁用易燃液体擦洗。 6.电工在安装、维修电气设备、线路时必须按规程操作。 四、物资仓库的防火要求 1.各类物资仓库的消防工作管理和要求应严格执行公安部1990年3月22日发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厂内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三、易燃易爆物品分类: (一)化学危险品的种类: 1.爆炸品:易于燃烧和爆炸的物品、受到高温、摩擦、冲击或其它物质接触发生作用后剧烈反应而引起爆炸,如雷管、炸药等。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经过压缩后的气体具有因受热、撞击或气体膨胀而发生爆炸的危险,如压缩空气、液化气。 3.易燃液体:易欲燃烧和挥发,其闪点(引火点)在摄氏四十五以下,或稍高于摄氏四十五度的液体物质,如汽油、乙醚、酒精等。 4、腐蚀物品:具有强烈腐蚀性,对人身和其它物品能因腐蚀作用而发生破坏现象,甚至引起燃烧和死亡,如硫酸、烧碱等。 (二)易爆物品 储气罐、压力管道 四、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1)易燃易爆物品应储存在符合安全防火条件好的地点,使用时应在无任何火种的排风良好处进行。 (2)使用汽油、醚类等易燃液体时,禁止明火,严禁在灼热物上放置。 (3)禁止将易燃物质用明火蒸馏和加热,其沸点低于100℃者(如汽油、乙醇、甲醇)在水浴或蒸汽浴上加热,其沸点高于100℃者可用油浴或沙浴等加热蒸馏,水浴、油浴也不准采用明火。 (4)绝对禁止在杯皿中沸和蒸发可燃物质,蒸发可燃物质之液体必须利用能避免其蒸汽逸入空气中的装置,其加热器安排及方法必须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则。 (5)饱和蒸汽压力较大的液体、二硫化碳以及丙酮,不允许放在烧瓶中,应放在坚固的容器中。 (6)在有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的室内,所有电气设备和照明都应采用防爆型的设备和装置。 (7)化学易燃品的容器,包装应该牢固、密封、材质适应化学易燃易爆品的性能,容器包装外部须印贴明显的警告标志,说明物质名称、化学性能和注意事项。 (8)储存室内温度保持在10~25℃范围之内。 (9)压力容器、管道管理:见: (三)化学危险物品的储存保管的安全要求: 1. 为了确保化学危险品堆放区的安全,严格出入制度,容器包装要密闭、完整,对破损渗漏要立即进行妥善处理,仓库区域内严禁烟灰火。 2.化学危险物品应该分类、分堆贮存,有标识,有专用容器、通道和通风口。 3.在贮存化学危险品的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打包、焊接和其它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4.化学危险品仓库应有良好的通风,配备相应的放火、防爆、防毒的安全设施。 (四)化学危险物品的装卸搬运规定: 1.必须轻拿轻放,严防振动、撞击、摩擦、重压和倾倒。 2.严禁性质相抵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物品混合装载。

实验室易燃易爆化学品管理办法

危化品分类 常用的危险化学品按照其主要危险特性分为8类: 1.爆炸品 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3.易燃液体 4.易燃固体及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6.有毒品 7.腐蚀品 8.放射性物品 危化品的购买、入库和贮存要求 1 统一采购: 专人根据危险品的使用量统一采购,报批有关部门,获批后可购买; 2 入库检查: 入库时应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查,保证包装完整、数量准确、标识清晰、符合要求,药品性 质不清时严禁入库。验收合格后由保管签字接收并将药品存放于库房内,上帐登记。 3 贮存注意事项: 贮存时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资料》中“储运注意事项”中的要求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分开存放,严格控制与“避免接触的条件”进行接触,危险化学品应设专柜分类隔离贮存,并做好标识。 危化品细分注意事项

各类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注意事项: 1.对于实验室领用后暂时不用的危险化学品应存放于固定存放点; 2.保证与禁忌物分开存放并保证与“避免接触的条件”不接触; 3.并做好防挥发、防泄露、防火等安全措施; 4.有毒的化学品,要由专人负责保管,对药品的使用及领取作详细记录; 5.使用腐蚀性化学品时要注意个人的防护; 6.禁止口尝、直接鼻嗅、手直接接触的方法鉴别化学药品或危险物质。 7.用移液管、吸管吸取有毒或腐蚀性液体时,严禁用嘴直接吸。 8.药品在器皿中加热时,必须放置平稳,瓶口或管口禁止对着人;在移动沸腾的液体时, 应放置在隔热石棉网上,轻拿轻放。 9.不能把浓酸、浓碱气化剂和有机物质放在一起,否则会引起爆炸和燃烧。 10.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远离热源、火源,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加热挥发,须采用水浴加热,严禁用明火,并在通风橱内进行(电源开关、电源插头等须在通风橱外)。 11.对于无标签或掉标签的药品需要经过鉴定,贴上标签后方可使用,无法鉴定的药品和 试剂按危险物处理,严禁使用不明内容物的药品。 12.使用药品时,药品瓶应轻拿轻放,避免碰撞以致打碎药瓶。 各类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易燃易爆物品造成的危害,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财产和职工生命健康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易燃易爆物品的散失、被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物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工程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应该分类贮存在专门地点,不得与其它物资混合贮存。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和场地,应保持阴凉、通风、干燥、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爆要求,不准架设临时性电路,工作结束或下班,应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3、对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隔离存放。 4、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或容易积水的地点。 5、受阳光照射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者高温的地方,必要时,应采取降温及隔热措施。 6、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由保管人定期进行检查,并有检查记录,防止自燃爆炸。 7、易燃易爆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完好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8、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场地,必须有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9、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地点,应配备品种数量充足的消防器材,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10、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点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语和“严禁烟火”

11、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存储在专用仓库、专用场所或专用存储室内,存储方式、方法与存储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 12、严禁带火种进入生产、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 13、严禁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混存。 精心搜集整理,因文档各种差异性,请按实际需求再行修改编辑调整字体属性及大小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易燃物品的危害,保 障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装卸、使用、出入库和废弃处 置。 三、危险化学品定义: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能 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我们医院的易燃品为医用酒精、氧气等) 四、职责 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装卸、使用、出入库和废弃处置实施监督 管理的有关部门和个人,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库房职责 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注册登记,建立档案; 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装卸管理; 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出入库管理; 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的查看。 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包装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实施监督管理; 负责废弃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包装物的回收管理。 、采购部职责 所采购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后勤保障部门职责 负责本区域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和使用的日常管 理(由专人管理) 五、储存和使用管理 、储存、使用人员必须熟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性能,掌握个人防护和安全操作 方面的知识,防止造成污染或人身伤害; 、储存、使用人员,必须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根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种类、特性,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并按照国家标准

实验室易燃易爆化学品管理办法

实验室易燃易爆化学品管理办法 10、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远离热源、火源,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加热挥发,须采用水浴加热,严禁用明火,并在通风橱内进行(电源开关、电源插头等须在通风橱外)。 11、对于无标签或掉标签的药品需要经过鉴定,贴上标签后方可使用,无法鉴定的药品和试剂按危险物处理,严禁使用不明内容物的药品。 12、使用药品时,药品瓶应轻拿轻放,避免碰撞以致打碎药瓶。各类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1、对于实验室领用后暂时不用的危险化学品应存放于固定存放点;2、保证与禁忌物分开存放并保证与“避免接触的条件”不接触;3、并做好防挥发、防泄露、防火等安全措施;4、有毒的化学品,要由专人负责保管,对药品的使用及领取作详细记录;5、使用腐蚀性化学品时要注意个人的防护;6、禁止口尝、直接鼻嗅、手直接接触的方法鉴别化学药品或危险物质。7、用移液管、吸管吸取有毒或腐蚀性液体时,严禁用嘴直接吸。8、药品在器皿中加热时,必须放置平稳,瓶口或管口禁止对着人;在移动沸腾的液体时,应放置在隔热石棉网上,轻拿轻放。9、不能把浓酸、浓碱气化剂和有机物质放在一起,否则会引起爆炸和燃烧。

10、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品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远离热源、火源,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加热挥发,须采用水浴加热,严禁用明火,并在通风橱内进行(电源开关、电源插头等须在通风橱外)。 11、对于无标签或掉标签的药品需要经过鉴定,贴上标签后方可使用,无法鉴定的药品和试剂按危险物处理,严禁使用不明内容物的药品。 12、使用药品时,药品瓶应轻拿轻放,避免碰撞以致打碎药瓶。附:最新危化品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告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23条规定,公安部编制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xx年版),现予公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xx年版)注: 1、各栏目的含义:“序号”:《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xx年版)中化学品的顺序号。“品名”:根据《化学命名原则》(1980)确定的名称。“别名”:除“品名”以外的其他名称,包括通用名、俗名等。“CAS号”:Chemical Abstract Service的缩写,是美国化学文摘社对化学品的唯一登记号,是检索化学物质有关信息资料最常用的编号。“主要的燃爆危险性分类”:根据《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GB30000、2- xx~GB30000、 29、xx)等国家标准,对某种化学品燃烧爆炸危险性进行的分类。

施工现场中的焊接安全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现场中的焊接安全措 施(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741-78 施工现场中的焊接安全措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1 电焊工 1.1.1 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拆装应由电工进行。 1.1.2 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1.1.3 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1.1.4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1.1.5 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1.1.6 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同输

入氧气。 1.1.7 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1.1.8 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1.1.9 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1.10 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1.11 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热板。 1.1.12 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清除。 1.1.13 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伏。 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1.14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doc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 为加强施工现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保证人员生命安全及工程财产设施不受损失,特制订本规定。化学危险物品分为爆炸物品、自然物品、氧化剂、遇水燃烧物品等类,每类物品各有其不同的化学物理特征,有的会因受热、磨擦、撞击引起火灾,有的不须接触明火也会自行燃烧,为了减少事故或不出事故,规定如下。 一、爆炸物品必须放在专用仓库中,爆炸物品仓库禁止设在城镇和居民聚居的地方,并应当和周围建筑交通要道输电线路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二、爆炸物品仓库必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仓库管理员必须由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负责,并熟悉爆炸物品知识的人担任。 三、贮存物要符合消防要求,要有专用仓库或专用储存设施,进行存储。 四、储存物品要分类贮存,化学性能相互抵触能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品及使用不同灭火剂的物品不准同库贮存。 五、爆炸物品仓库禁止使用油灯、蜡烛及其他明火照明,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和铁器带入仓库,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玩耍、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六、爆炸物品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管理制度。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发物品登记制度。 七、进入库房物品要检查验收登记,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

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变形,或物品变质、分解的,严禁出入库。 八、使用爆炸物品的工地、临时存放爆炸物品时不得超过规定限量,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单独存放,指定专人看管严禁随意放置在工棚和施工现场。 九、要加强贮存过程的管理,保管人员应对所保管物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十、各单位使用氧气瓶、乙炔罐等易燃物品必须单独存放,使用时两罐相距不得少于10米。 十一、气瓶的安全装置要齐全有效,并要设置两道防震胶圈。 十二、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按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办理;做到轻拿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撞击、倾倒和重压,以免容器破损泄漏而发生危险;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物品,在装运时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十三、仓库区、贮罐区严禁一切烟火并配足灭火器。 十四、控制领用数量,对领用物品数量、领用人、领用时间进行登记,使用剩余物品要及时收回保管。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 制度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易燃物品的危害,保 障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装卸、使用、出入库和废弃处 置。 三、危险化学品定义: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蚀特性,能 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我们医院的易燃品为医用酒精、氧气等) 四、职责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装卸、使用、出入库和废弃处置实施监督 管理的有关部门和个人,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1、库房职责 (1)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 (2)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注册登记,建立档案; (3)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装卸管理; (4)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出入库管理; (5)负责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的查看。 (6)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包装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实施监督管理; (7)负责废弃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包装物的回收管理。 2、采购部职责所采购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后勤保障部门职责负责本区域内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和使用的日常管 理(由专人管理) 五、储存和使用管理 1、储存、使用人员必须熟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性能,掌握个人防护和安全操作 方面的知识,防止造成污染或人身伤害; 2、储存、使用人员,必须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根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种类、特性,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并按照国家标准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 安全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易燃易爆物品造成的危害,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财产和职工生命健康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易燃易爆物品的散失、被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物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工程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应该分类贮存在专门地点,不得与其它物资混合贮存。 2、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和场地,应保持阴凉、通风、干燥、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爆要求,不准架设临时性电路,工作结束或下班,应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3、对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隔离存放。 4、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或容易积水的地点。 5、受阳光照射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者高温的地方,必要时,应采取降温及隔热措施。 6、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变质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由保管人定期进行检查,并有检查记录,防止自燃爆炸。

7、易燃易爆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完好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8、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库房、场地,必须有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9、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地点,应配备品种数量充足的消防器材,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10、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地点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语和“严禁烟火” 11、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存储在专用仓库、专用场所或专用存储室内,存储方式、方法与存储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 12、严禁带火种进入生产、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 13、严禁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混存。

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最新版) 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要指定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一定保管知识的专人负责管理。要严格安全措施,严格危险物品存放、使用审批制度 学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由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实验室管理员负责管理。 (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登记、交接、检查、出入库、领取清退等管理制度,要建立帐目,帐目要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 (三)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要指定工作责任心强、具备一定保管知识的专人负责管理。要严格安全措施,严格危险物品存

放、使用审批制度。 (四)除实验室等教学需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外,教室、宿舍、图书馆、计算机房等场所禁止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 (五)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根据物化特性分类存放,严禁混存。 (六)地下室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高层建筑严禁使用和存放瓶装液化石油气。 (七)危险物品存放地点严禁闲人进入,保管人员工作结束离开前要进行安全检查。 (八)易燃易爆、剧毒品、强酸等易发生重大伤害事故的化学危险品,要严防发生丢失、被盗和其它事故。一旦发现危险品有丢失、被盗现象,应立即向校长或分管副校长报告,要立即追查落实,并按有关规定严格整顿处理。 (九)学校应制订危险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出现紧急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

目录 一、库房管理 (1) 二、储存管理 (1) 三、运输管理 (2) 四、附则 (3)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规定 为加强项目部对易燃易爆物品仓储的管理,保证生命安全及工程财产设施不受损失,特制订本规定。 一、库房管理 1、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放在专用仓库中,仓库区必须与生产区、生活区有适当的间隔。库房采用一层建筑,每间库房应设有足够的独立安全出口。应保持阴凉、通风、干燥、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爆要求,不准架设临时性电路。 2、易燃易爆、剧毒、放射、腐蚀和性质相抵触的各类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严格管理,保持通风良好,并设置明显标志。 3、爆炸物品仓库禁止使用油灯、蜡烛及其他明火照明,严禁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超过一百瓦以上的灯泡。灯头与物品应当保持安全距离。 4、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和铁器带入仓库,严禁在仓库内住宿开会,玩耍、并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 5、库房、贮罐区应当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它物品。 6、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库房周围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二、储存管理 1、储存原则。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规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根据不同

特性专库专储,不同性质的化学危险物品相互接触会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不得混存在一起。且库房内物品应保持一定的间距。 2、仓管人员必须由政治可靠,工作认真负责,并熟悉爆炸物品知识的人担任。 3、要加强贮存过程的管理,爆炸物品仓库必须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仓库管理员应对所保管物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4、收存和发放爆炸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发物品登记制度。进入库房物品要检查验收登记,仓管员要详细核对产品名称、规格、牌号、质量、数量、查清危险性质。遇有包装不良、质量异变、标号不符合等情况,应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禁出入库。 5、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和桶装、罐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6、忌水、忌沫、忌晒的化学危险品,不准在露天、低温、高温处存放。容器包装要密闭,完整无损。 7、使用爆炸物品的厂队,临时存放爆炸物品时不得超过规定限量,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单独存放,指定专人看管严禁随意放置在工棚和施工现场。 8、气瓶的安全装置要齐全有效,并要设置两道防震胶圈。氧气、乙炔的摆放距离不小5米。 三、运输管理 1、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按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办理。

关于涉及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的安全管理制度(一)

公司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方针、目标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1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的法律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易燃易爆物品安全条例》第三章第十八条第三款对申请从事易燃易爆物品销售的企业规定应“有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五条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和易燃易爆作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第六条第三款对公司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第二章第五条第三款对申请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规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2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机构的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成员由本单位负责重要安全岗位工作的人员组成。 3 安管机构、人员的备案;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下发文件并报省和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及公安机关备案。 安全方针目标管理 1 为了确立企业安全管理总方向和总原则,确定企业安全管理的职责和目标,更好地组织实行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企业安全方针、目标的确立,安全目标、指标的修订。 3 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位主 安全第一:首先强调安全的重要性。安全与生产相比较,安全是重

要的,因此,要先安全后生产,在一切生产活动中,要把安全工作放在 首要位置,优先考虑。 预防为主:是指安全工作应当做在生产活动开始之前,并贯彻始终。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安全工作的重点应放在预防事故的发生,事先考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尽量减少事故的发生和事故造成的损失。因此,必须在从事生产活动之前,充分认识,分析和评价系统可能存在的危险性,事先采取一切必要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排除事故隐患。 西部易燃易爆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安全管理方针目标 一、方针:以人为本、规范管理、预防为主、安全第一……。 二、目标 1、不发生爆炸事故。 2、不发生火灾事故。 3、不发生违法经营行为。 4、不发生运输安全事故。 5、不发生盗、抢事故。 6、不发生误操作事故。 三、各级安全组织机构及人员的职责、权限 总经理安全职责 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业务部长安全职责 财务部长安全职责 专(兼)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公司法人安全管理责任制 1 企业法人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2 在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 方针,确保本单位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3 任职期内,应认真按照易燃易爆物品器材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组 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管理规划和安全管理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易燃易爆品管理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危险特性、分类及储运要求(新编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易燃易爆品管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危险特性、分类及储运要

易燃易爆品管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危险特性、分类及储运要求(新编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危险性质,在运输、装卸、生产、使用、储存、保管过程中,于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化学危险物品。目前常见的、用途较广的约有2200余种。 我国国家技术监督局曾于1986年、1990年先后发布了“危险货物品名表”(GB6944—86)和“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90),将危险物品分为九个大类,并规定了危险货物的品名和编号。 第1类:爆炸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品;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号令

精心整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18号令)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公安部[1994]第18号令) 第一章总则 、《化物品。 或《易 、《易 第七条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建筑和场所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 (二)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必须按照有关规范安装防雷保护设施; (三)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器防爆标准; (四)生产设备与装置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安全设施,定期保养、校验; (五)易产生静电的生产设备与装置,必须按规定设置静电导除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 (六)从事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准上岗。

第八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出厂时,必须有产品安全说明书。说明书中必须有经法定检验机构测定的该物品的闪点,燃点、自然点、爆炸极限等数据和防火、灭火、安全储运的注意事项。 第九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灌装容器、包装及其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第十条大量销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时,应当征得所在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三章储存、经营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储存应当遵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专用仓库、货场或其他专用储存设施,必须由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专人管理; (三)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驾驶员、押运员。 第十七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分长期和临时两种,全国通用。长期《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期限为一年,急需运输的可办一次性临时《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 第十八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由承运单位或个人所在县(含县)以上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批准填发。 第十九条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运输单位和个人必须对装运物品严格检查,对包装不牢、破损,品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不符合安

工程施工现场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防爆制度

施工现场可燃及易燃易爆危险防爆制度 1、明确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的具体防火防爆要求和操作规程; 2、管理要定岗、定人、定点、定容器、定量和定防火措施; 3、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地点应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并有醒目的防火防爆警示牌; 4、防雷、防静电须制定严格的检测制度并保证落实到位。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确定用火区域用火管理范围及管理对象; 2、划分用火作业级别和动火及取暖用火等审批权限手续; 3、严禁擅自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及取暖; 4、禁火区域严禁动火,需动火时设立禁烟、禁火范围及标志牌,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章操作; 5、电器、电热设备消防管理责任定人、定位; 6、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如需接线,经报有关单位安排电工实行; 7、动火作业(施工)结束后应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要求,依据安全生产评价之内容,为确保施工生产安全防范责任制的落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部建立了施工现场消防制度,内容如下: 一、施工现场消防管理 l、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消防管理小组,组建消防小组。消防组员要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2、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项目经理部每半年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3、现场设置消防车道,特别是通往施工现场库房、生活区的道路其宽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车道不能环行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4、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足够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5、现场进水管直径不小于100mm,消火检处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6、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证手续。 7、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

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如氧气、乙炔、油漆、油库、液化石油气、易燃的装饰材料等。 3.0职责 3.1公司武保部负责本规定的修订、完善。材料、安全部门协助本规定修订、完善。 3.2各级行政、材料、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部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3.3项目部负责确保本规定得到具体落实和各项防护用品到位。 4.0内容 4.1采购、运输 4.1.1材料员负责易燃、易爆物品的采购。所采购的物品必须是经认证的指定厂家。购买时必须验证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以及劳动部门检验单位签发的产品制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和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4.1.2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一般由厂家送货,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自行运输时,必须遵守有关运输危险物品的规定,运输车辆必须限速行驶,行驶过程中应避免剧烈的碰撞。 4.1.3氧气、乙炔瓶的运输应符合如下要求: a)氧气、乙炔瓶运输必须戴好瓶帽、套上防震圈。

b)装卸气瓶时必须轻装轻卸,避免气瓶相互碰撞及与其他坚硬物 体碰撞,严禁抛、滑和撞击。气瓶的连接管道和压力表若有损伤应及 时修理或更换。 c)气瓶运输工具应能保证气瓶在运输过程中不窜动和不致从运输 工具上落下,气瓶装在车上后应妥善加以固定。 d)汽车装运气瓶一般应横向放置,头部朝向与汽车油箱相反的方向。 e)近距离搬运气瓶时,允许采用倾斜滚动的方法运输,但距离较 远或路面不好,应使用特制小车或工具搬运,并用铁链等妥善加以固定。(如图1所示)f)严禁肩扛、拖拉和手脚并用同时直立滚运两只 气瓶,以及其他易造成气瓶跌到、碰撞的办法搬运气瓶。 g)气瓶运输时不能长时间在烈日下曝晒,夏季白天运输的气瓶要 有遮阳设施。 h)氧气瓶、乙炔瓶不能同车运输。 图1 4.2储存、保管 4.2.1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保管,必须远离人员居住密集区,并且远离明火及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储存处应通风、阴凉、干燥。 夏季,要经常检查库房内温度,温度过高,要采取降温措施。(如图2所示) 图2 4.2.2仓库必须挂有明显的规章制度及警示、标语,库房结构应 该合理、符合防爆的要求。消防通道必须畅通。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编号:SM-ZD-62834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管 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 (二)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设施,定期测温检查。 (三)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化学性质相低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不得混存。 (四)贮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的厂(库)房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电气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五)维修、检查设备机件,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六)对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气瓶)等物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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