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综合利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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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综合利用管理规定

资源综合利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落实国家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的法律法规,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明确闲置资源分类及处理方式,规范资源处理流程,实现资源综合利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闲置物资是指因检修、技改剩余或更新换代等原因造成闲置的所有物资,长期闲置物资是指闲置时间超过六个月没有明确使用计划的闲置物资。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控股公司范围内所有闲置资源的管理。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四条控股公司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公室职责:

(一)制定、完善和监督执行《资源综合利用管理规定》;

(二)负责闲置物资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利用;

(三)负责生活垃圾的回收、运输和处置;

(四)负责闲置物资的接收、协调利用及车间料场闲置物资的日常维护保养;

(五)负责对接收的废旧物资进行招标外卖;

(六)督导各公司、部门及时将产生的闲置物资信息录入《控股闲置物资信息平台》,并依此对各部门物资采购计划进行核销。

第五条其它相关部门职责:

(一)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的管理;

(二)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土建施工废弃物的管理;

(三)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闲置设备及配件的管理;

(四)生产管理部门负责闲置辅材物资的管理;

(五)信息技术部门负责闲置电子信息设备的管理;

(六)办公后勤资产管理部门负责闲置办公后勤物资的管理;

(七)物资所属部门负责闲置物资的维护保养、分类清运;

(八)计划提报、审核部门及物资仓储部门负责依据《控股闲置物资信息平台》信息对采购计划进行核销;

(九)各公司生活垃圾主管部门(附件一)负责生活垃圾存放点的日常监督检查管理,确保分类存放并保持存放点卫生清洁。

第三章再生资源分类标准

第六条控股各公司必须对产生的再生资源进行源头分类管理,工业园区域各部门生活垃圾储存需设置存放区和转运区。在存放区内,根据生活垃圾产生的种类、数量设置回收桶并进行标示,将需要资源综合利用车间回收的生活垃圾放至转运区并联系资源综合利用车间进行清运。

第七条工业园区域生活垃圾由资源综合利用车间负责清运、回收利用,为了推进源头分类,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公室将根据分类情况和产生数量对不可再生类生活垃圾进行收费,月度结算。

收费标准:50元/桶(以200升/桶为标准桶进行折合计算),对于没有进行源头分类的收费标准为200元/桶。

生活垃圾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第八条生产性废弃物需根据分类标准进行源头分类处理。一般固废物资需经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公室审批,由指定部门接收处理。

生产性一般固废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第四章物资报废鉴定标准

第九条阀门报废鉴定标准:

(一)阀门整体腐蚀严重,无法维修使用的;

(二)经过配件拆除后,没有利用价值的;

(三)密封面破损不能维修的;

(四)阀板、阀杆、阀柄或其它部件严重损坏,有用部件拆除完成的。

第十条钢材报废鉴定标准:

(一)管材、板材、弯头、法兰等腐蚀严重,不能重复利用的;

(二)法兰面有缺陷,不能使用的;

(三)弯头腐蚀严重或有缺陷不能够使用的;

(四)板材厚度在2mm以下的、腐蚀严重或面积在1平方米以下的可以申请报废;

(五)工型钢、H钢和槽钢长度在2M以下的可以报废;

(六)管材腐蚀严重、长度在2M以内、管体有漏洞或弯曲严重。

第十一条胶管报废鉴定标准:

胶管老化严重或大面积破损以及长度在2M以内。

第十二条托盘报废鉴定标准:

破损严重或有一定的破损以及不能维修利用。

第十三条催化剂、填料报废鉴定标准:

车间经过置换不能够再次使用、经联系不能当作中间品外卖、不能再生或没有再生价值。

第十四条包装物类鉴定标准:

废旧塑料配件、油漆空桶、空油桶等塑料和铁制包装物等无使用价值的进行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第十五条设备及配件类鉴定标准:

包括机械和电器设备等已办理报废手续,可利用部件已拆除回收的。

第五章资源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新建、检维修必须本着修旧利废、优先利用闲置物资的原则。

装置检维修要保护性拆除、检修,能够循环利用的设备、配件和保温材料等必须本着循环利用的原则重复利用。

检维修产生的报废配件、管件、设备和保温材料必须源头分类、及时回收,不得混放而造成污染、浪费。

第十七条做好闲置物资的利用,对项目剩余物资要及时协调利用,避免长期闲置或作为废料处理造成浪费。

第十八条工艺设计时,在满足工艺要求情况下优先选用使用周期长、无污染、可再生材质物资和设备。

第十九条加强物资管理,确保维护保养到位,以防因保养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和资源浪费。

第二十条各种废弃物必须做到源头分类投放、分类存储、分类运输。

第二十一条做好废弃物的处置工作,做到从产生到处置全程跟踪,做到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

第二十二条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公司、各部门必须加强闲置物资管理,做好物资登记并及时更新。紧急备用物资必须定置、规范存放、保养到位,防止因人为因素造成损坏、腐蚀等。

第二十三条各公司、各部门必须做到及时将生产、施工(检修)产生的物资进行清理,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清理要分类、分类要彻底,确保清洁文明生产、施工。

第二十四条各公司产生的废旧物资必须及时清运至控股资源综合利用车间集中处理。

因装置检修原因,短时间内产生大量废旧物资或工业园以外公司,废旧物资由物资所属公司自行进行招标外卖,按照要求填写《XX 控股废旧物资鉴定外卖申请表》,经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公室同意后方可进行招标外卖。

因检修、技改剩余或更新换代等原因闲置的大型设备或整体装置由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公室协调利用后由所属公司负责招标外卖。

第二十五条各公司闲置物资主管部门(附件三)必须指定闲置物资管理人员将产生的闲置物资信息(包括设备、管材、办公用品、电子产品以及其它物资)在闲置物资产生一周时间内录入闲置物资平台,便于闲置物资调配使用。

第二十六条各公司积极推进闲置物资综合利用,闲置物资使用遵循无偿使用的原则,所属公司确实需要进行财务结算的,结算价格将根据同期同类废旧物资市场价格核算。

第二十七条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公室将根据各公司、各部门《控股闲置物资平台》及资源综合利用车间闲置物资利用情况进行统计,每季度根据利用金额(闲置设备利用金额按照新购物资价格的70%核算,零星废旧物资价格根据同期同类废旧物资市场价格的120%核算)1%—2%给予及时激励;并作为年度最佳资源综合团队评选重要条件(见附件四)。

第二十八条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公室随时对各公司、各部门物资管理情况(物资料场、生产现场、仓库等)进行检查并及时督促整改。

第二十九条各公司、各部门物资计划提报人员提报采购计划前必须落实《控股闲置物资平台》是否有可利用闲置物资。各公司审批

人员及仓储监管经营部计划核销时必须依据《控股闲置物资平台》物资信息落实核销物资计划,对于计划提报、审批、核销失误而造成重复计划提报的,将依据《员工守则》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新建、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审核所提报材料计划,确保提报材料数量尽量准确,以免给公司造成损失,因提报材料计划失误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较大的,依据《员工守则》进行处理。

第三十一条废旧物资处理流程:

零星废旧物资:现场鉴定分类→控股资源综合利用车间料场→填写《XX控股废旧物资鉴定外卖申请表》→组织招(议)标→签订外卖协议→交纳押金→开始外卖(保安部现场监督)→现场清理验收→退还押金。

大型设备或整体装置:鉴定利用→填写《设备报废申请表》→填写《XX控股废旧物资鉴定外卖申请表》→物资所属公司组织招(议)标→签订外卖协议→交纳押金→开始外卖(保安部现场监督)→现场清理验收→退还押金。

第三十二条可利用闲置物资利用流程:

闲置物资平台物资:领用部门现场落实→发起闲置物资申请流程(HQ009)→到物资所有部门领取所需物资。

资源综合利用车间物资:资源综合利用车间料场落实所用物资→填写闲置物资利用信息表→开具出门证。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三条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即时负激励500元及以下:

(一)没有及时将产生的闲置物资信息录入闲置物资平台的;

(二)因物资计划审批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物资计划重复提报的;

(三)不积极推进闲置物资综合利用,造成资源综合利用工作被

动的;

(四)闲置物资管理不到位,造成物资长期闲置的;

(五)由于管理不善造成资源浪费价值500元以下的;

(六)其他性质一般的违反资源综合利用行为的。

第三十四条各产业公司及各部门对产生的废旧物资未按要求进行分类筛选、清运和登记。造成物资闲置和浪费的,给予负责人降级1个月处分。

第三十五条废旧物资组织外卖时,必须做好现场监督工作,并登记存档备查,不得出现失控现象。否则,给予物资所属部门负责人降级1个月处分。

第三十六条本着节约资源对企业负责的原则,所有物资需求部门在提报采购计划前必须优先利用闲置物资。否则,给予物资提报相关责任人降级1个月以上处分。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降级3个月及以上处分:

(一)由于储运不善,造成资源非正常损耗或较大浪费的;

(二)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处理或出售公司内废旧物资或其他物品的;

(三)装置技改检维修,未做到保护性拆除,造成设备、物资损坏,损失较大的;

(四)因考察调研不到位,造成购买设备不能满足需求造成闲置浪费的;

(五)其他性质较严重的违反资源综合利用行为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XX控股字【2013】79号文件《闲置物资管理规定》、《闲置物资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生活垃

圾分类标准及管理规定》、《废旧性物资管理规定》同时废止,其他制度如与本规定冲突,以本规定为准。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加强矿政管理 提高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水平

加强矿政管理提高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水平 根河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8月23日) 尊敬的自治区检查组各位领导: 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全区矿山储量监测年报和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内国土资电发〔2011〕69号)精神和具体要求,现就我市矿山储量检测和储量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向在座的各位领导做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恳请批评指正。 自发布实施《内蒙古自治区矿山矿产资源储量核查检测管理暂行办法》(内国土资发〔2004〕124号),特别是贯彻实施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87号)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山储量动态管理要求>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3号)等规定以来,我市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在呼伦贝尔市国土资源局领导下,以瞄准着力点、再上新台阶为目标,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使储量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社会及矿山企业对储量和储量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科学、节约、合理利用资源,依法办矿、依法管矿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出现了新局面。 一、抓整改、促提高,规范矿产资源储量管理 我市现有各类矿山4个,其中金属矿山2个,非金属矿山2个,自治区级发证的2个,市级发证2个。按照国土资

源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及呼伦贝尔市国土资源局的具体要求,我市认真加强了规范资源储量管理,做好储量报告和评审、备案、登记工作,对矿山企业办证、换证、年检、储量把好第一关,做到对没有提交正规地质报告和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矿山企业,一律不予受理上报年检和换、发采矿证工作。 二、加强领导,广泛宣传 矿山企业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是矿产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我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根本性好转的迫切需要。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其目的主要是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摸清矿山企业每年消耗的矿产资源储量情况,为监督矿山企业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提供依据。开展矿山企业储量动态监管的主要任务是:对我市的矿山企业建立资源储量动态台帐,完善矿山企业占用资源储量审核、消耗和损失资源储量报销、闭坑资源储量注销全过程动态监督管理制度。通过对矿山企业的不断宣传,使矿山企业充分认识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开展储量管理工作,促进矿山企业提高矿产资源回采率。 三、加强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为了保证该项工作落到实处,自去年以来我局对矿山储量管理工作集中进行了多次检查:一是结合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检查验收时一并检查,二是结合矿山企业年检时一并检查。三是定期对企业开采及储量消耗情况进行巡查,

节约资源能源管理制度

节约资源能源管理制度 (ISO14001-2015) 1.0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能源、资源的管理,充分发挥能源、资源对工厂生产、工作和生活的保障作用,提高职工素质修养,弘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 2.0范围 工厂管辖的范围内,全体职工。 3.0职责 3.1人事总务课负责能源、资源的管理、配置、以及使用中的监督。 3.2各部门负责使用过程中的节约工作,开展对本部门职工的教育。 4.0定义 4.1节约:降低资金、物资的消费、消耗。 4.2能源:能源是自然界中能为人类提供某种形式能量的物质资源。本文是指电力。 4.3资源:直接用于生产和生活的物质与能量。本文是指水、柴油、纸张和粮食。 5.0规定 5.1节约意识的教育 5.1.1对新入厂的职工进行节约意识的教育,使新职工在第一天就感受到节约的重要性。使“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粒粮食,减少一份浪费,保存一份资源”成为全厂职工的责任和自觉行动。 5.1.2各部门利用早会对本部门职工进行教育,讲清楚“长流水、长明灯、倒

饭菜”浪费现象的危害。 5.1.3利用墙报、墙报开展宣传活动。刊载节水、节电、节油、节纸和节约粮食的具体事例,推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倡导节约能源、资源,为社会的进步尽一份责任,为工厂的发展出一份力量。 5.2合理配置设施 5.2.1部门在规划、设计时要考虑能源、资源的使用性,同时需要考虑使用过程中节约的措施。 5.2.2人事总务课对部门提出的项目要进行审查,对于不合理的项目提出改进建议,并协助改进。 5.2.3对于已经存在的不合理设施,造成管理失控和浪费的要改进或撤除。5.2.4长期不用的电气线路,经过论证后要改进或撤除。 5.2.5撤除“大马拉小车”的电气设施和机械设备。 5.3节约用水 5.3.1合理、循环使用自来水。凡是能够使用循环水冷却的机器设备,应改为循环用水。 5.3.2用完水后或见到滴水的水龙头,及时拧紧。 5.3.3发现,并及时维修、更换水龙头或水管,防止“跑、冒、滴、漏”的现象发生。 5.3.4洗脸、冲凉、洗衣时不要长时间打开水龙头,杜绝“长流水、大水量”用水。 5.4节约用电 5.4.1工作结束后及时关掉相应电器的电源(如:机器设备、计算机主机和显

循环水管理规定

循环水使用指导书 1.目的 为确保公司循环水稳定运行,循环水新系统、新设备及新管线投用前正确的处理,确保设备的换热效率和使用年限,保障公司的循环水安全使用,特制订循环水使用指导书。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宁波万华工业园各循环水用户的使用及操作参考。 3.换热器投用前的操作注意事项 新的冷却水换热设备及管线使用前需要进行预处理,根据实际情况制做预处理方案,对其进行冲洗、预膜、钝化等处理后,再投入使用,否则会有结垢或者腐蚀的风险,具体步骤见清洗预膜方案。 4.循环水换热器投用后的运行参考 4.1管程换热器,循环冷却水管程流速不宜小于0.9m/s;壳程换热器,循环冷却水壳程流速小于0.3m/s时,当换热器流速过低时,会导致循环水内的污泥沉积,从而加速腐蚀速率,必要时应采取防腐涂层、反向冲洗等措施; 4.2设备传热面冷却水侧壁温不高于70度; 4.3短期停车时不要关闭换热器阀门,以免形成死水,会有积沉腐蚀的风险,若停车时间超过一周以上,需要将换热器进出水阀门关闭,将换热器内的水放空,必要时采用氮气保护,开车时对换热器进行循环水冲刷排放; 4.4不同材质换热器性能比较

当物料泄漏至循环水后,会对循环水水质造成影响,容易滋生微生物等,加速循环水系统的腐蚀速率;所以当发生物料泄漏至循环水后,泄漏装置确认泄漏点,并告知所在循环水系统运行部门泄漏物质及泄漏量,循环水系统关注冷却水水质影响,并联系水处理公司至现场查找原因。 确认泄露后,循环水系统运行部门加强循环水水质监控,联系水处理公司提供技术支持,换热设备循环水侧打开后可联系水处理公司做换热器定检报告。 6. 换热器的检修维护说明 6.1检修期间,必要时需用高压水枪对换热器(石墨换热器不能使用水枪冲洗)进行冲洗,物理剥除存在的锈瘤; 6.2管板、管口是最易发生腐蚀的地方,宁波水质很软,腐蚀压力极大,必要时需要对管板涂防腐漆。 6.3封头、管板处水流较缓,易发生颗粒物粘附沉积,引起垢下腐蚀,必要时可以涂防锈漆。 6.4装置开车后进行清洗预膜后再投入使用; 7.循环水系统清洗预膜方案 预处理目的 所有的冷却水系统应在开工前清洗并预膜,一个良好的预处理方案可以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和最大程度的发挥生产能力。 清洗预膜方案与操作详见附件 清洗预膜.doc

能源资源消耗管理制度.

3.3 恢复与重建 3.3.1 善后处置 3.3.1.1 社会救助 (1)事发地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配合属地政府部门,对因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而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并提供 相关心理及司法援助; (2)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 负责救助; (3)保险监管部门要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理赔工作。 3.3.1.2 物资征用补偿 (1)水路交通突发事件物资征用由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补 偿。 (2)对紧急调集、征用的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在使用完毕或者港口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在调集、征用后被毁损、灭失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补偿或补助。 (3)对于紧急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劳工的补偿费用要及时支付,优先办 理,不得拖欠。 行政征用补偿形式包括:现金补偿、财政税费减免、实物补偿和其他形式的行政性补偿 等。 3.3.1.3 恢复重建 (1)恢复重建工作由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水路交通主管部门具体执行。因突发事件严重受损的水运交通基础设施,其恢复重建经费应纳入国家救灾专项财政预算。 (2)事发地恢复重建措施落实情况须及时上报水路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必要时,由水路交通应急指挥中心派出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指导。 3.3.2 总结评估 (1)I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由水路交通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对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负责编写突发事件调查报告与总结,对应急经验教训加以总结,提出预案改进建议,并在应急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提出总结报告,送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审 核,并由交通运输部报国务院。 (2)各参加应急救援工作的单位、部门必须写出应急过程和总结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标明救援消耗、设备损害情况,并将应急过程的录像资料与文字资料于应急结束后的10个工 作日内上报水路交通应急指挥中心。 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由省级以下相应的水路交通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编写突发事件调查报告

能源管理规定及考核细则(完善稿)

能源管理规定及考核细则 1.目的 为加强我厂能源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杜绝浪费现象,提高能源利用率,根据国家能源工作方针和能源管理标准,结合我厂生产和能源消耗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及考核细则。 2.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我厂能源管理的组织机构,以及水、电、汽、气、空调等能源供给、使用的管理要求,适用于全厂所有能源消耗部门。 3.能源管理组织机构 3.1厂部设能源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部门设能源管理小组。 3.2 厂能源管理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动力能源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动力科,***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为***、***;成员:***、***、***、***、3.3各部门成立三级能源管理小组,小组组长由部门第一负责人担任,并须配备一名兼职能源管理员,生产车间各工段必须配备一名兼职能源管理员。能源管理办公室指导各部门能源管理小组开展工作。 4.管理职责 4.1动力科 4.1.1负责制定和完善能源管理考核文件。

4.1.2负责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考核。 4.1.3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能耗浪费问题,以《能源管理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反馈给各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督促检查整改情况。 4.1.4贯彻企业能源管理领导小组的决定,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1.5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节能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 4.1.6具体开展企业的能源利用普查、能源平衡测试和能耗考核。4.1.7汇总各部门能源消耗情况并做好能耗分析、总结,编制并填报各种能源报表,建立能源管理技术档案。 4.1.8会同企业宣教部门,组织节能教育、宣传和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节能意识和技术素质。 4.1.9负责组织能源管理办公室成员每周至少一次对能源消耗部门监督检查工作。 4.2各部门三级能源管理小组 4.2.1负责按照能源管理要求组织生产和操作,积极配合能源管理办公室的监督检查工作。 4.2.2负责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形式报能源管理办公室。 4.2.3负责制定本部门能源管理小组网络图并报动力科能源管理办公室备案,小组人员变动必须及时变更网络图并报能源管理办公室。4.2.4监督检查本部门能源使用情况,及时制止浪费能源、违反能源管理制度的现象,并追查责任。 4.2.5密切结合本部门生产工艺和管理业务,制订合理用能的工作标准、技术标准和符合节能要求的操作规程,不断提高生产工艺中的能

矿山资源储量管理制度

矿山资源储量管理制度 金沙县禹谟镇大沟煤矿地测科 2013年

矿山资源储量管理制度 1、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矿产资源法》和《煤矿工业技术政策》,合理开采和利用煤炭资源,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根据《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等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2、建立健全储量保密制度,地质储量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回采率分析检查制度和储量核减审批制度。 3、参加审查水平延伸设计、开拓、采区及采掘作业规程,编制和审查年、季、月度生产计划及回采率计划等相关会议,其掌握情况,对开采部门进行业务监督。 4、掌握矿井各类储量的动态变化情况,并对资源的合理开采实行业务监督。加强边角煤的回收,将边角煤的回采列入正式计划。 5、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是缓和采掘接续紧张,延长矿井寿命,搞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措施。各部门负责人要广泛宣传提高回采率的重大意义,教育职工珍惜国家煤炭资源,努力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 6、回采率是煤矿主要技术指标之一,在计划、设计、回采过程中,要按国家规定的回采率标准编制回采率计划。在施工过程中还应对回采率指标完成情况经常进行督促、检查。 7、在制定计划和生产过程中,不允许有采厚丢薄、采易丢难、吃肥丢瘦等浪费煤炭资源的行为发生。 8、国家煤炭资源回收率标准: ⑴采区回采率:薄煤层不低于85%,中厚煤层不低于80%,厚煤层不低于75%。

⑵工作面回采率:薄煤层不低于97%,中厚煤层不低于95%,厚煤层不低于93%。 9、煤层最低可采厚度0.8米,最高灰分40%,凡超过该指标时,由地质组向总工程师汇报后,向上级办理储量注销或报损手续。 10、各种煤柱: ⑴工业广场煤柱要按设计标准严加控制,不得任意扩大,一般应在无煤带建立居民区和其它建筑,塌陷区村庄需搬迁时,应迁建在无煤带或标定的已采区,避免二次搬迁。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留设煤柱时,必须经上级批准。 ⑵对过去由多种原因丢弃的残煤或煤柱,在确保安全、经济合理的原则下,应积极进行复采,以延长矿井寿命,减少资源损失。 11、积极试验和推广沿空送巷、沿空留巷、对拉工作面等无煤柱开采方法,从而取消或减少溜子巷煤柱、采区隔离煤柱、上(下)山煤柱和大巷煤柱。 12、回采工作面开采前必须有作业规程,并按测量组组根据设计圈定范围正规开采。在回采过程中,不得随意缩短溜子。如确因条件变化需改变原来的采煤方案时,应由采煤队技术员提出理由,经有地质组储量管理人员参加的技术性会议确定,由总工程师和矿长同意后方可执行新的采煤方案,否则应追究责任,限期恢复原来采法。 13、煤层必须一次采全高,不准丢底或留顶煤,在回采工作面内禁止留设小煤柱。如确因条件变化需留设时,应由采掘区队技术员事先以书面形式提出,经有地质组储量管理人员参加的技术性会议决

企业能源管理制度

能源管理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公司能源管理的组织机构,用电、用水、用汽、及能源计量等方面的管理要求,适用于全公司各个部门及职工宿舍。 2、总则 为加强能源管理,降低能耗物耗,杜绝浪费现象,提高能源利用率,根据国家能源工作方针政策和能源管理标准,结合本公司生产和物资消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3、能源管理组织机构 3.1为了做好企业节能管理工作,本公司特此设立节能管理领导小组,下设节能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做为全公司的节能工作管理机构。 3.2能源管理实行公司、车间二级管理体制。公司设节能管理领导小组及其管理机构—节能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车间及有关部室设置节能管理员,这样形成全公司性能源管理网络。 3.3公司节能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各有关部室及各生产车间负责人为组员,办公室为职能部门,负责办理日常事务,各车间节能管理小组由装置长任组长,有关技术员和有经验的工人参加,并配备一名节能管理员。 4、能源管理坚持遵循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厉行节约、效能统一的原则,加强节能宣传教育,积极推广节能新技术、新设施。 5、用电 5.1技术部电气必须努力确保全公司的电力正常供应,并督促与检查各车间及其各部门经济合理用电。 5.2生产部应对公司生产合理调度,对一些重大耗电设备,应尽量使其集中生产,并严格控制开动班次,尽量提高负载率,降低其单位电耗。 5.3为节约电能,车间作业区严禁使用白帜灯,逐步改用高效节能灯具。严格控制电加热器(电炉)的发放、使用。凡生产必须用电加热器(电炉),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分管领导批准。 5.5各用电部门应努力开动脑筋,提出节电新建议,并积极配合能源课搞好节电工作。

能源资源管理控制程序

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川烟工安全〔2009〕62号 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布《EHS管理体系能源资源管理控制程序》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各分厂: 为合理利用能源、资源,降低运行成本,减少由于能源、资源消耗带来的环境影响,特制定《EHS管理体系能源资源管理控制程序》,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原B版《能源资源管理控制程序》(SCTI-EHS/CX-14-2007)及成都、什邡分厂相关程序文件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二ОО九年八月七日 主题词:规章制度EHS体系控制程序 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2009年8月7日印发★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规章制度★EHS管理体系能源资源 管理控制程序

1 目的 合理利用能源、资源,降低运行成本,减少由于能源、资源消耗带来的环境影响。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水、电、气(天然气)、汽(蒸汽)、煤、原辅材料及其他资源等能源、资源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职责 4.1 公司 4.1.1 生产设备管理部---负责公司能源资源的归口管理。 4.1.2 安全管理部---负责对公司能源、资源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4.1.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能源、资源合理使用和控制。 4.2 分厂 4.2.1 能源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本分厂能源的合理使用;负责对本分厂能源控制指标进行分解、统计分析、日常检查、考核。 4.2.2 厂部办公室---负责本分厂能源、资源的综合统计工作。 4.2.3 安全管理科---负责对本分厂能源、资源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4.2.4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责任范围内能源、资源的合理使用和控制。 5 工作程序 5.1 水、电、气、汽、煤及原辅材料 5.1.1 计划 5.1.1.1 生产设备管理部根据年度生产计划和上级单位节能减排、降耗的要求,拟定公司节能、年度能源消耗及主要原辅材料消耗计划和指标。

能源介质使用管理制度

能源介质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能源介质的正常、安全使用,确保公司生产的稳定、顺行,达到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之目的,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要点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各种能源介质的使用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涉及到本公司的能源介质包括:电力、煤气(高炉、转炉煤气,)、水(生产新水、软水、环水)、氧气、氮气、氩气、蒸汽、压缩空气等。 第四条能源部能源中心是公司能源介质使用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能源介质的供给、平衡、调度等工作。 第五条能源部能源中心负责高炉煤气、转炉煤气、氧气、氮气、氩气、水、电、蒸汽、压缩空气及以外能源介质的供应、输送、维护和有价统计与结算。 第六条能源部能源中心负责公司能源介质使用情况的检查,能源管理中心定期对公司能源介质跑、冒、滴、漏现象进行检查,并责令相关单位定期整改达标,对拒不执行整改的单位将依照有关条款,予以重罚。 第七条生产部门和工程项目管理部门需要新增能源介质使用点时,必须先到能源中心进行申请、登记,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所有能源介质设备改造检修,必须以书面形式报能源部、生产部和能源中心,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各种二次能源介质的供应范围均以主管道到各生产厂入口第一个阀门(或盲板阀或闸板阀)为准。 第十条由能源中心每月做出能源平衡使用计划,总调度室安排生产单位均衡使用,避免浪费。 第十一条为使生产稳定、安全,未经能源部能源中心批准,任何单位、部门不得在各种二次能源介质输送主管道上私接滥用。因生产急需办理的也必须提前征得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由项目部或生产单位执行,能源部能源中心备案。一旦发现私接滥用者将根据情节程度严肃处理。 第三章使用管理 第一节用电管理 第十二条我公司现有35KV变电站一座,由能源中心供电作业区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交纳电费实行峰、平、谷差价电费,电单价比为3:2:1,峰、平、谷三段时间分别为:峰段:8点—11点;17点—22点夏季;16点—21点冬季,平段:6点—7点;11点—17点夏季;11点—16点,21点—22点冬季;谷段:22点—次日6点。生产部和各生产厂要根据公司生产情况,将检修和停产时间尽量安排在峰段;不需要连续生产,间断运行的设备,尽量安排在谷段和平段生产。 第十四条各生产单位的大型用电设备启动或试车,要安排在谷段进行;事先向公司总调室申请,总调与35KV变电站联系能否启机,批准后方可启机。 第十五条各生产厂在主线停产后,根据工艺需要,按操作规程及时停

矿山资源储量管理制度

· 山西宁武榆树坡煤业有限公司 矿山资源储量管理制度 生产技术部 二零一七年 矿山资源储量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矿产资源法》和《煤矿工业技术政策》,合理开采和利用煤炭资源,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根据《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等规定,结合 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建立健全储量保密制度,地质储量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回采率分析检查 制度和储量核减审批制度。 2.参加审查水平延伸设计、开拓、采区及采掘作业规程,编制和审查年、季、月度生产计划及回采率计划等相关会议,其掌握情况,对开采部门进行业务监督。 3.掌握矿井各类储量的动态变化情况,并对资源的合理开采实行业务监督。加 强边角煤的回收,将边角煤的回采列入正式计划。 4.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是缓和采掘接续紧张,延长矿井寿命,搞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措施。各部门负责人要广泛宣传提高回采率的重大意义,教育职工珍惜国家煤 炭资源,努力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 5.回采率是煤矿主要技术指标之一,在计划、设计、回采过程中,要按国家规定的回采率标准编制回采率计划。在施工过程中还应对回采率指标完成情况经常进 行督促、检查。 6.在制定计划和生产过程中,不允许有采厚丢薄、采易丢难、吃肥丢瘦等浪费 煤炭资源的行为发生。 7.国家煤炭资源回收率标准:

(1)采区回采率:薄煤层不低于85%,中厚煤层不低于80%,厚煤层不低于 75%。 (2)工作面回采率:薄煤层不低于97%,中厚煤层不低于95%,厚煤层不低 于93%。 8.煤层最低可采厚度0.8米,最高灰分40%,凡超过该指标时,由地质组向总 工程师汇报后,向上级办理储量注销或报损手续。 9.各种煤柱: (1)工业广场煤柱要按设计标准严加控制,不得任意扩大,一般应在无煤带建立居民区和其它建筑,塌陷区村庄需搬迁时,应迁建在无煤带或标定的已采区,避免二次搬迁。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留设煤柱时,必须经上级批准。 (2)对过去由多种原因丢弃的残煤或煤柱,在确保安全、经济合理的原则下,应积极进行复采,以延长矿井寿命,减少资源损失。 10.积极试验和推广沿空送巷、沿空留巷、对拉工作面等无煤柱开采方法,从而 取消或减少溜子巷煤柱、采区隔离煤柱、上(下)山煤柱和大巷煤柱。 11.回采工作面开采前必须有作业规程,并按测量组根据设计圈定范围正规开采。在回采过程中,不得随意缩短溜子。如确因条件变化需改变原来的采煤方案时,应由采煤队技术员提出理由,经有地质组储量管理人员参加的技术性会议确定,由总工程师和矿长同意后方可执行新的采煤方案,否则应追究责任,限期恢复原来采 法。 12.煤层必须一次采全高,不准丢底或留顶煤,在回采工作面内禁止留设小煤柱。如确因条件变化需留设时,应由采掘区队技术员事先以书面形式提出,经有地质组储量管理人员参加的技术性会议决定,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执行。 13.地质组每年应根据补勘及生产中所获资料,对储量进行一次核实,并据此编制《矿井储量平衡表》、《生产矿井储量动态表》、《生产矿井储量损失量表》报上级部门审批。还应及时做好储量的报损、注销、或列入地质损失等上报审批工作。在日常生产中还应建立、健全有关储量管理的图、表、帐、卡等填报统计工作。

能源资源消耗管理制度

本办法规定了合理利用能源,能源基础管理,能源计量管理,节能技术管理及奖惩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公司所有能源消耗的控制管理。 3 定义 3.1能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和电力、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的各种资源。 3.23.2 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 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4 职责 4.1机动科 4.1.1建立健全分公司能源管理制度,确保国家能源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全公司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4.1.2组织编制节能年度计划并组织贯彻实施。 4.1.3组织制定公司能源消耗定额,并检查执行情况。 4.1.4建立分公司能源消耗台帐和能源统计上报,并对各车间能源计量和能源统计报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4.1.5 组织公司有关人员及主要耗能设备操作人员参加节能培训,进行节能信息交流。 4.1.6组织推广节能技术的开发和先进经验交流。督促和协助各车间加强节能管理,采用节能“四新”,深挖节能潜力,降低能源消耗。 4.1.7 组织各种能源平衡测试工作,制定节能措施。 4.1.8负责日常节能工作的管理。 4.2各科室及车间 4.2.1贯彻执行国家的能源法律、方针、政策、技术标准和公司及分公司的管理制度。 4.2.2负责本单位节能计划、节能技术进步措施的实施。 4.2.3参与本单位新增用能项目的合理用能评价及增购用能设备的审查。 4.2.4掌握本单位能耗定额执行情况。 4.2.5接受节能管理工作部门和机动科进行的节能监测,对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 4.2.6开展节能宣传,进行节能信息交流,积极应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4.2.7负责日常节能工作管理。 4.3 各职能部门 4.3.1 配合机动科的能源管理工作,在技术开发、技术进步中,将节约能源作为重点考虑内容。 4.3.2 注意办公过程中的能源节约。 5 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 5.1能源消耗和使用原则 5.1.1供、用基本原则 5.1.1.1玻璃分公司能源工作,由机动科统一管理,各供、用单位分工负责。 5.1.1.2各车间科室的基建、生产技术改造措施,应在前一年编制计划的同时提出能源消耗计划,

资源及能源消耗管理办法

资源及能源消耗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对资源和能源消耗的管理,达到节约资源及能源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体系所涉及的施工过程和办公场所的资源及能源消耗的管理。 3、职责 3.1生活服务公司:负责公司办公区域的水、电、气管理。 3.2技术处负责制定、修改本办法,并检查本办法的执行情况。 3.3各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资源及能源节约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3.4项目部负责实施公司及本单位制定的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 4、作业要求: 4.1材料节约: 4.1.1各施工单位根据投标要求和图纸对人、机、料、水进行详尽分析(避免较大的缺项、漏项),尽量与相关方协商,以减少损失。 4.1.2 施工中根据预算进行限额领料,避免超耗、超用。 4.1.3 严格按计划进料,防止积压和浪费。 4.1.4 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避免浪费。同时注意各种材料的回收和再利用,以节约资源。 4.2 节水 4.2.1 生活服务公司和后勤部门加强公司(工程处)办公区域用水的控制,建立用水台帐,经常对供水线路进行检查,及时维修,防止跑、冒、滴、漏。 4.2.2 各施工现场装设水表。由项目部制定节水措施,专人维护用水线路,防止长流水和跑、冒、滴、漏。 4.2.3 砼搅拌站设污水沉淀池,沉淀后的水尽量二次使用。其它施工设备清洁用水必须加强控制。 4.3节电 4.3.1 生活服务公司和后勤部门加强对办公区域用电的管理,以节约用电。 4.3.2 员工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关闭车间、办公室照明、空调、计算机电源等设备。 4.3.3 设备更新时,尽量购买节能机械 4.4节约燃料 4.4.1各种办公用车、工程车辆、大型机械作业用油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日照钢铁能源使用管理规定

日照钢铁能源使用管理 规定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能源使用管理规定 W5主办 2015年3月26日订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能源介质之正常、安全使用,确保能源动力设备设施之正常运转,综理协调能源动力系统之安全稳定、经济高效运行,保障公司生 产的稳定、顺行,达到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之目的,特制定本规 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厂处(供用能单位),辖下能源动力供用之相关业务。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涉及到本公司的能源介质包括:电力、煤气(高炉、转炉煤气)、天然气、水(生产新水、软水、环水)、氧气、氮气、氩气、蒸汽、压缩空 气等。 第四条公用设施处是公司能源介质供用的管理部门,综理公司能源介质的供给、平衡、调度等工作。 第五条各用能单位负责本单位规范用能自查,公用设施处作业规划组不定期对各用能单位进行规范用能检查,发现问题责令相关单位定期整改完善。第六条生产部门和工程项目管理部门需新增能源介质使用点时,必须先到公用设施处办理用能审批,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七条所有能源供用设备检修改造,必须报公用设施处,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八条各厂处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能源供用设备设施之运转维护,管辖范围界定原则上以主管道到各厂处入口第一个阀门(或盲板阀或闸板阀)为 准,具体划分界定详见各系统划分界定。 第九条公用设施处调控各系统均衡使用,因生产安排导致供用能异常时,生产计划处生产管制中心协助安排生产调控。 第三章能源使用之审批 第十条各厂处(用能单位)使用公司电力及其它能源介质前需办理用能审批,申请单位应按《能源介质使用申请表》的要求,详细、如实填报 申请使用的能源种类、使用数量、品质、使用条件、交接点位置等内 容,同时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图纸以及其它需要提供的材 料。 一、工程设计范围内的供用能设备设施,初步设计完成前向公用设 施处提报用能计划,公用设施处组织进行规划平衡,落实能源动力 介质供给情况,以保证投产满足使用需求。 二、工程项目设计内容之外,新增加的设计、基建、技改、生活设 施等项目需使用公司能源动力介质的,项目正式立项前,到公用设 施处办理申请使用手续。 第十一条外单位临时用能的,用能单位至少需提前三个工作日,到公用设施处办理能源用能申请,申请单位应按《临时用能申请表》详细、如实填 报申请用能的地点、品种、数量和使用时间、结算方式等内容,并经 公司财务确认加盖财务章后有效,并签订《安全用能协议》。 第十二条用能单位要求增加或改变能源使用量、使用品质或变更接点位置时,须重新办理用能申请手续。 第十三条申请单位需要从原有用户分管的能源设施上转用时,原有用户为供能单位,需对申请单位转供能源申请出具意见,双方明确交接点、分管 范围以及计量方式等问题后,申请单位提交公用设施处审批。

矿产资源管理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发布时间:2012-04-08 发布单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文章来源: 1995年1月1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1997年10月1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和管理,促进自治区矿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自治区境内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矿业经济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第四条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自治区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可以优先开发利用。 第五条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当加强水土保持、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工作、加强地质环境保护、监测和地质灾害的整治工作。 第六条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当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申请登记,依法取得探矿权或者采矿权。探矿权人和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探矿权、采矿权实行有偿取得制度并可以依法转让。禁止在他人已取得探矿权、采矿权的勘查作业区或者矿区范围内设置新的探矿权、采矿权;禁止将探矿权、采矿权倒卖牟利。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保障国有矿业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对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实行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鼓励国内外投资者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办矿山企业,保护探矿权人和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依法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和矿山企业矿区范围内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 第八条自治区实行资源有偿开采制度,开采矿产资源应当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交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自治区实行地质成果有偿转让制度。有偿转让的地质成果,应当经国有资产评估部门进行资产评估。 第九条自治区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维护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 (二) 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监督管理; (三) 负责地质环境的保护管理; (四) 负责地质勘查的行业管理;

能源资源管理制度

能源、资源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护环境,充分有效地利用能源和资源,降低资源消耗,对公司使用的能源、资源进行合理利用、管理和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内各单位能源、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 3、定义 能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和电力、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节约能源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开采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4、职责 4.1 生产技术部负责本公司能源的归口管理,负责制定能源消耗指标,加强能源计量,建立健全能源统计制度及能源消耗记录,定期进行分析,并督促检查各部门经济合理用水、用电;均衡、稳定、协调组织生产运行,避免能源、资源的损失浪费;对主要耗能设备进行重点管理,以确保能源资源的充分有效利用,降低生产成本。 4.2 生产技术部负责能源、资源计量器具的管理与检定,落实消耗指标的考核。 4.3 技术中心负责改进生产工艺,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定额。 4.4 财务部负责节约能源、资源的审计和核算。 4.5 各车间合理调度用电量,避峰就谷,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 4.6 全体员工都有责任在各自岗位为节能降耗做出贡献。 5、能源管理要求 5.1 节约用水 5.1.1杜绝细水长流。自觉养成节约用水、随手关水的良好习惯。加强用水设备 的日常检查维护和管理,及时处理跑、冒、滴、漏现象。 5.1.2公司消耗的总用水量每月由专人进行核对、统计和考核 5.1.3积极采取措施,创造条件,倡导水资源的二次利用和循环使用。

企业能源管理制度汇编

企业能源管理制度汇编

企业能源管理制度汇编 重庆越盛机械轧辊有限公司 2011年9月20日

燃料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生产耗能设备对燃料的实际要求,对燃料实行新型管理模式,即围绕管理目标,对燃料管理的几个环节,计划、采购、结算、储存、运行,做到事前燃料技术标准明确,费用有预算,事中风险控制,进程动态监控,事后经济活动分析,为此特制定企业燃料管理制度如下: 1、公司生产所需要的一切燃料,其技术标准由公司运行部门提出,会同公司节能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并经公司节能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2、公司燃料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节能领导小组审定的燃料技术标准进行市场采购,通过公司考核组对燃料市场的信息调研,制定燃料采购计划,并做好燃料计划的实施,燃料合同的签订,合同的正常履行等管理,保证生产用燃料的需求。 3、公司燃料的经营部门应认真做好燃料进厂的检验、检质管理,落实燃料验收制度,进厂的每车燃料都要过秤检重,抽样化验,做好格式化记录,并及时对照计划、合同,核对数量、品种和质量。 4、部门对燃料入厂全过程发出的有关燃料的各种经营与技术文件必须随实物同时到达并存档,作为运行与结算的依据。 5、做好燃料的贮存管理,按照进厂燃料的种类、分区存放。定

期进行库存盘点,建立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5、执行好燃料分析化验制度,定期将燃料取样,进行化验分析,建立燃料技术档案。 7、燃料使用必须经过计量,使用燃料的设备,都要严格执行计量制度,每个班组按时记录。 8、企业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运行部门及时研究并制定耗能设备节约燃料的操作方法与规章制度,积极采用优化燃料的新技术,新设备,对已实施的优化燃烧装置,必须保证其正常运行,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节燃操作,不得以手动代替自动,设备发生故障动力设备部门应及时检修、恢复功能。 1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关于燃料燃烧合理化管理标准的要求,对设备进行操作,如锅炉的空气系数,排渣含碳量、供引风风量与压力等都要达到标准。 13、企业节能主管部门对消耗燃料的设备或工序都要制定燃料消耗定额,按机台或班组实施考核,并与个人经济挂钩,落实奖惩。 14、企业节能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燃料经济活动分析,对燃料与耗能的定量分析,寻找问题,挖掘节燃潜力,提出进一步节燃的技术措施。 合理用电、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能源是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质基础。为保证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强能源管理和大力节约能源消耗。企业中电力是一种使用面广,消耗量大的能源,它占企业总能源消耗的比例较大。因而,合理

炼油企业循环水管理制度

炼油企业循环水管理制度 1基本要求 1.1 为了加强对循环水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循环水处理水平,节约用水,确保装置安、稳、长、满、优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石油化工生产过程的热介质冷凝冷却、机械冷却和以水为动力的喷射抽空用水等均应使用循环水,除工艺特殊要求采用直冷需自成体系外,一般宜采用循环冷却水。 1.3 本管理制度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循环水的生产单位、使用单位和有关部门。 2职责 2.1 公司主管经理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循环水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度,负责处理公司循环水重大技术、业务问题,检查循环水系统工作情况。 2.2 技术质量处为循环水质管理的主管处室,每季度负责组织召开一次水质例会,特殊情况可酌情召开循环水专题会议;负责对循环水系统技措、技改项目进行评价。 2.3 科技开发处负责循环水系统技措、技改项目立项、设计、实施。 2.4 机动处负责循环水系统检维修和装置冷换设备的管理与考核。 2.5 调度处负责协调循环水系统日常的生产运行。 2.6 供排水联合装置负责所属循环水场的生产运行、加药控制、常规分析、设备维护等日常运行和管理工作。 2.7 检验中心负责对公司所属各单位循环水系统进行水质监测、评

价。同时根据水质控制情况,不断开发和改进相关水处理药剂性能,实现循环水质的提高。 2.8物质供应处负责按生产计划采购相关水处理药剂和入库质量检验。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 基础管理 3.1.1 供排水联合装置、动力厂应有循环水系统运行、检修、事故、安全、试验、操作、考核等规程或管理细则,应有循环水管网平面图、循环水量平衡图、循环水系统流程图。 3.1.2 循环水使用单位应有水冷器台帐,主要包括水冷器更换、泄漏、大修、暂停使用等情况记录,出现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供排水、技术质量处、机动处、调度处等单位。 3.1.3 设备研究所负责制定监测水冷器、监测挂片的管理制度。每月编写水质月报,上报公司主管领导、机动处、技术质量处,送供排水联合装置及主要生产车间。 3.1.4 设备研究所在检修期间,应对所有检修的冷换器进行综合调查评估,记录表观、拍照、腐蚀监测、取有代表性的垢样进行分析,建立好垢蚀档案,并提交大检修调查报告。 3.1.5 供排水联合装置按时向技术质量处、机动处上报生产旬报,汇报水质工作情况。 3.2 技术管理 循环冷却水的水质处理包括降温、投加水处理剂(清洗、预膜、缓蚀阻垢、杀菌灭藻与粘泥剥离等),旁滤(按3~5%的循环水量),

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历史沿革

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历史沿革 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是实现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地矿行业的科学化管理、促进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工作。同时政府制定规划政策也要以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为依据。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是掌握资源的家底,保证矿业经济的稳定发展。矿产资源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助力,储量管理一直是一直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1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发展的日益加快,勘查技 术手段也不断提高,矿业市场越来越多元化,矿政管理面临的严峻的挑战。 本文主要通过文献法,矿山企业实地调研听取意见等方法获取资料,期间搜集了大量的文献资料以及企业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文件,通过对比分析深入研究我国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历史变革。同时论文依托于《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规程》的研究项目,广泛听取了专家在储量管理工作中的宝贵经验,以及对当前储量管理工作的看法。本文通过研究储量管理的发展历程,将矿业管理分为几个不同阶段。其中主要介绍了我国在储量评审和登记方面的发展概况。 从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成立,开始对储量进行规范管理以来,我国储量管理已经有六十余年的历史,在这期间,我国的矿产储量管理从计划经济时期的审批制度先是转变为评审认定制度,再之后是评审备案制度。反映了我国储量管理不断改革发展,精简政府职能的需求。同时还要现今的确权登记制度,反应了我国储量管理一步一步更加的科学规范化。因此本文着重研究了评审备案管理和当前的确权登记制度。 文章借助于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各地方国土资源厅出台的储量管理文件、法律法规等文本,以及各矿山企业施行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同时查阅了大量的文献资料。深入研究了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变革的每个阶段中,不同阶段的历史背景意义,我国在矿产资源管理方面不同时间段政府职能的转变和需求,包括矿山企业和市场的诉求等。针对长期的储量管理的做简要的分析,为我国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能够有良好的管理体系提供相应的参考建议。

能源资源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护环境,充分有效地利用能源和资源,降低资源消耗,对公司使用的能源、资源进行合理利用、管理和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内各单位能源、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 3、定义 能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和电力、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节约能源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开采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4、职责 4.1 生产技术部负责本公司能源的归口管理,负责制定能源消耗指标,加强能源计量, 建立健全能源统计制度及能源消耗记录,定期进行分析,并督促检查各部门经济合理用水、用电;均衡、稳定、协调组织生产运行,避免能源、资源的损失浪费; 对主要耗能设备进行重点管理,以确保能源资源的充分有效利用,降低生产成本。 4.2 生产技术部负责能源、资源计量器具的管理与检定,落实消耗指标的考核。 4.3 技术中心负责改进生产工艺,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降低能源、资 源消耗定额。 4.4 财务部负责节约能源、资源的审计和核算。 4.5 各车间合理调度用电量,避峰就谷,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单位产值能耗 和单位产品能耗。 4.6 全体员工都有责任在各自岗位为节能降耗做出贡献。 5、能源管理要求 5.1 节约用水 5.1.1杜绝细水长流。自觉养成节约用水、随手关水的良好习惯。加强用水设备 的日常检查维护和管理,及时处理跑、冒、滴、漏现象。

5.1.2积极采取措施,创造条件,倡导水资源的二次利用和循环使用。 5.1.3对违反节水规定、浪费水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处分。 5.2节约用电 5.2.1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办公室都要做到晴天时不开灯,人少时少开灯,人 走时随手关灯;调整各部(室)办公桌位置,尽量采用自然光,少开照明灯; 5.2.2在能够使用节能灯具的地方尽可能更换、使用高效节能灯具,淘汰普通白 炽灯泡。 5.2.3减少电子办公设备电耗和待机能耗。合理开启和使用计算机、打印机、复 印机、扫描仪、传真机等用电设备,下班时要关闭电源,防止待机。 5.2.4合理使用空调。春秋正常天气下不开空调。冬季在室外最低温度5℃以下; 夏季在室外最高气温32℃以上可开空调。正常生产、试验场地所需恒温环 境、会议室接待客户和机房等地视工作需要可以开启空调,其他情况下需 动用空调的,应报综合部审核经主管副总批准方可开启。开空调时要关闭 门窗,夏季室内制冷温度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采暖温度不得高于20℃。 提倡下班前半小时关闭空调,每天少开一小时空调,严禁室内无人时开机 空耗。 5.2.5杜绝在办公室等工作场所私自使用电炉、电暖器、电饭锅等电器。 5.2.6合理调整办公楼电热饮水机的数量和配置,合理控制开关时间,减少无效 电耗。 5.3节约用油 5.3.1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成品油的管理规定。 5.3.2经营部供应公司应根据生产计划,及时购进生产所需的成品油。 5.3.3各部门领用油时,必需持部门负责人签字的领料单,领料单各栏不得涂改, 仓库保管人员在发放油料时应及时核对品种、数量、严格计量。 5.4节约办公用品 5.4.1积极推进办公自动化、网络化,尽量使用电子文件、电子信箱等联系工作, 提倡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减少纸张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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