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基本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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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

一、宪法的特征

(一)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共性:

(1)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规范;

(3)实现阶级统治的重要工具;

(4)内容取决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二)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如国家的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和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组织及其职权等。宪法具有国家总章程的意义。

2.在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所谓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在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般的法律,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的法律地位(宪法序言)。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表现在两个方面:

(1)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等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5条: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1)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特别成立的,而非普通立法机关。如1787年的美国宪法由55名代表组成的制宪会议制定;我国于1953年1月13日成立了宪法起草委员会等。

(2)通过或批准宪法或者其修正案的程序,往往严于普通法律,一般要求由制宪机关或者国家立法机关成员的2/3以上或3/4以上的多数表决通过,才能颁布施行,而普通法律只要立法机关成员的过半数通过即可。我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2/3以上的多数通过。

二、宪法的本质属性

(一)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从宪法的基本内容来看,主要包括国家权力的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然而,这两部分并非地位平行的两部分,就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来说,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居于支配地位。因此,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宪法不仅是系统全面规定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部门,而且其基本出发点就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二)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宪法是民主的产物。近代意义的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有了民主事实之后现出的,是资产阶级民主事实的法律化。宪法与民主事实密不可分,是伴随着资产阶级民主事实的出现而产生出来的,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社会主义宪法也是如此。从1918年《苏俄宪法》的制定,到东欧和亚洲等一系列国家的社会主义立宪运动都可看出,无产阶级民主事实是社会主义宪法的前提条件,而社会主义宪法则是无产阶级民主事实的法律化。

所以,宪法与民主紧密相连。民主主体的普遍化,或者说民主事实的普遍化,是宪法得以产生的前提。而且基于宪法在整个国家法律体系中的根本法地位,以及宪法确认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人权的有效保障,因此可以说,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三)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宪法比其他法律更集中和全面地体现统治阶级意志。

与其他法律相比,宪法所表现的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还具有全面性的特点。

第二节宪法的历史发展

一、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

(一)近代意义的宪法是西方国家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毛泽东的论述。

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须具备经济、政治和思想文化等三个方面的条件。

1.近代宪法的产生,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一旦商品经济得到普遍发展而成为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经济结构时,自由竞争与平等交换的经济要求必然要通过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反映出来。

2.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建立和以普选制、议会制为核心的民主制度的形成,为近代宪法的产生提供了政治条件。

3.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的民主、自由、平等、人权和法治等理论,为近代宪法的产生奠定了思想基础。为了铲除君权神授等封建思想观念的影响,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如洛克、卢梭、孟德斯鸠等人提出了以自然法理论为基础的社会契约论,并进而提出了民主、自由、平等、人权等学说,阐述了通过制定宪法来规范国家权力的行使,以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等立宪主义思想。

(二)英、法、美三国宪法的产生及其特点

英国宪法的特点:

(1)最早实行宪政的国家。

(2)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国家。

(3)是典型的柔性国家。

美国宪法的特点:

(1)第一部成文宪法;

(2)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适应性;

(3)确立了三权分立、总统制、联邦制等重要宪法原则。

法国宪法的特点:

(1)数量多;

(2)内容变化大;

(3)保持成文宪法的传统。

(三)宪法的发展趋势

(1)基本权利扩大。魏玛宪法。从自由权到社会权。

(2)人权保障方式的转变。消极的防范到积极的请求。

(3)违宪审查制度的强化。从美国到世界。机构的多样化。

(4)宪法的国际化趋势。文件和机构。

二、我国的现行宪法

现行宪法的内容与特点

现行宪法的内容:

(1)以四项基本原则为总的指导思想;

(2)规定国家在新时期的根本任务;

(3)完善国家机构;

(4)规定精神文明建设;

(5)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6)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公民权利;

(7)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现行宪法颁布实施后,共进行了四次修改。分别是1988年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对宪法进行的修改。

1988年修改的内容是:

(1)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2)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1993年修改的内容有:

(1)规定国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2)规定中国的政党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3)家庭联产承包制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基本形式;

(4)规定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5)县级人大的任期改为五年。

1999年的修改:

(1)明确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规定邓小平理论;

(2)规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行依法治国;

(3)规定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4)农村实行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5)非公有制经济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6)将反革命活动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2004年的修宪内容较多。主要有:

(1)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规定为我国宪法的指导思想。

(2)规定我国进行政治文明建设,坚持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3)增加“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是爱国统一战线的团结对象。

(4)建立对土地征收和征用的补偿制度。

(5)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6)加强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保护,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7)规定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8)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9)规定全国人大代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这是对香港和澳门回归后全国人大组成发生变化这一客观事实的确认。

(10)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国家主席有关“决定戒严”的权力改为“决定进入紧急状态”的权力。

(11)增加国家主席的权力,规定国家主席有权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

(12)将乡级人大的任期改为5年。这样,我国各级人大的任期都已统一为5年。

(13)规定《义勇军进行曲》是我国的国歌。

注意:

(1)2004年修宪中的有些内容是以前修改过的,这次是在以前的基础上重新修改,主要是对私营经济的问题。

(2)这次修宪中有关保障公民权利和国家主席权力增加较为重要;

(3)将国歌纳入宪法,使得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四个国家标志在宪法中都有了。

第三节宪法原则和宪法分类

一、宪法的基本原则

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

1.人民主权原则

主权是指国家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是指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各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都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这是无产阶级在创建自己的政权过程中,批判性地继承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基础上,对人民主权原则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实质上就是主权在民。

2.基本人权原则

人权是指作为一个人所应该享有的权利,在本质上属于应有权利、道德权利。

人权是在17、18世纪首先由西方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提出的。

社会主义国家宪法也确认了基本人权原则(我国宪法第33条)。社会主义宪法中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实质上就是对基本人权的确认。而且,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本质特征就是人民当家作主,而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则是人民当家作主最直接的表现,因此,如果宪法不对此加以规定,那么,人民当家作主就只能是抽象的原则。

3.法治原则

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政府治理形式,是指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化,并依法进行管理的一种方式,是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所倡导的重要的民主原则。其核心思想在于依法治理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任何组织和个人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

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不仅宣布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国家机关和全体公民最高的行为准则,而且还规定国家的立法权属于最高的人民代表机关。这样,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宪法和法律具有广泛深厚的民主基础,所有机关、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

4.权力制约原则

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监督、彼此牵制,以防止国家的滥用,并最终实现对公民权的保障。在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中,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分权制衡原则;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中,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监督原则。

社会主义国家的监督原则是由巴黎公社所首创的。后来的社会主义国家将其奉为一条重要的民主原则,并在各国宪法中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在社会主义国家由于监督观念,特别是监督原则的法律化、制度化还有待加强,因此,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政实践中,权力制约原则还需要进一步贯彻落实。

二、宪法的分类

(一)资产阶级学者的宪法分类(形式分类)

1.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这是英国学者蒲莱士于1884年首次提出的。这种分类所依据的标准为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特征在于法律文件上既明确表述为宪法,又大多冠以国名。如《日本国宪法》。1787年的《美国宪法》是世界历史上第一部成文宪法,1791年法国宪法则是欧洲大陆的第一部成文宪法。

不成文宪法则是不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而且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的宪法。不成文宪特征在于,虽然各种法律文件并未冠以宪法之名,却发挥着宪法的作用。英国是典型的不成文宪法国家,其主体即由各个不同历史时期颁布的宪法性文件构成。

2.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也是英国学者蒲莱士最早提出来的。以宪法有无严格的制定、修改机关和程序为标准,将宪法分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刚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的宪法。成文宪法往往也是刚性宪法。

柔性宪法是指制定、修改的机关和程序与一般法律相同的宪法。在柔性宪法国家中,由于宪法和法律由同一机关根据同样的程序制定或者修改,因而它们的法律效力并无差异。不成文宪法往往是柔性宪法,英国是典型。

3.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这是以制定宪法的机关为标准对宪法所作的分类。钦定宪法是由君主或以君主的名义制定和颁布的宪法,它奉行主权在君的原则,往往产生于封建势力还很强大,资产阶级虽有一定力量但还不能占据优势的情况下。1814法国国王路易十八颁布的宪法、1889年日本明治天皇颁布的宪法和1908年中国清政府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都属于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奉行人民主权原则,因而至在形式上强调以民意为依归,以民主政体价值追求。当今世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属于民定宪法。协定宪法则指由君主与国民或者国民的代表机关苛制定的宪法,往往是阶级妥协的结果。如法国1830年宪法就是在1830年革命中,国会同国王菲力浦共同颁布的。

第四节宪法规范和宪法作用

一、宪法关系及其特点

宪法关系是指指根据一定的宪法规范,在宪法主体之间产生的、以宪法中的权利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政治关系,是立宪社会最为基本的政治秩序在宪法上的表现。特点:(1)是受到规范的民主政治关系;

(2)最为基本的法律关系;

(3)以宪法规范为调整依据;

(4)既是静态的,也是动态的;

(5)既是事实关系,也是价值关系。

二、宪法规范的特点

根本性、最高权威性、原则性、纲领性、相对稳定性

三、宪法的作用

宪法的作用亦称宪法的功能、宪法的职能。宪法的主要作用可以概括为确认和巩固作用、限制和规范作用、指引和协调作用、评价和宣传作用四大方面。

1.确认和巩固作用在政治方面,宪法确认和巩固国家政权以及相应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宪法是国家权力的法律化,掌权者利用宪法使之权力合法化,以巩固其已取得的政权。同时,宪法对于国家的法制建设也具有重要作用,宪法作为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不仅为国家法制的统一奠定基础,而且为国家法制的完整奠定基础。

宪法对经济的作用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宪法规范确认其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二是通过宪法规范,使特定的所有制转化为所有权,影响经济基础的发展;三是通过宪法规定国家的基本经济政策影响国家经济的发展。

在文化方面,宪法通过确认符合统治阶级利益的社会政治思想和道德意识,规定国家统治和社会进步所必须的科学、文化,从而为统治阶级实现统治职能提供思想文化基础。宪法还通过规定国家发展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的基本政策,以及公民享有社会文化教育等方面的权利和自由,从而进一步推进国家文化社会生活的发展。

2.限制和规范作用宪法对国家权力并非处于消极被动地位。宪法的限制和规范作用,就是宪法对国家权力发挥作用的基本表现。

宪法对国家权力的限制作用,是由宪法的本质决定的。作为公民权利保障书的宪法必须对国家权力予以限制。宪法对国家权力的限制就是规定国家机构如何组成、哪些职权、这些职权怎样行使等内容。

宪法对国家权力的规范作用是指宪法通过规定国家权力运行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使国家权力在宪法设定的轨道上有效地运行。

3……指引和协调作用指引作用是指法律规范对人们的行为起到的导向、引路作用。宪法作具有指引作用,但有自身的特点:第一,指引的行为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公民。第二,指引的范围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领域非常广泛。第三,宪法具有至高效力的指引效力。第四,民主的精神是宪法指引的思想基础。

4.评价和作用宪法评价作用还具有鲜明的特色:第一,宪法评价具有广泛性。由于宪法关系的广泛性,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主要方面,都能在宪法中找到评价的依据和标准,而其他法律则不可能。第二,宪法评价具有集中性。第三,宪法评价具有最高性。宪法是母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以它为依据,一切机关组织和公民个人都必须以它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因此,宪法的评价具有至高无上性。

焦洪昌《宪法学》笔记和考研真题详解-第一章 宪法的基本理论(上)【圣才出品】

第一部分笔记和典型题详解 第一章宪法的基本理论(上) 1.1 复习笔记 一、宪法的概念 1.宪法的语称 (1)中国古代宪法的含义 a.国家的法律、法令或制度,如《国语?晋语》中的“赏善罚奸,国之宪法”; b.效法、法令的公布、法律的实施等,如《周礼?秋官?小司寇》中有“宪,刑禁”。 (2)西方宪法的含义 在古希腊,宪法是法律的一种,是指有关城邦组织和权限的法律,类似当今的组织法。 2.宪法的界定 (1)实质意义的宪法 实质意义的宪法是从法律规范的内容来界定宪法的。 ①实质意义的宪法亦可被称为广义的宪法,它能解决诸如“英国没有宪法”这样的问题。 ②实质意义的宪法,其范围往往较为广泛,从比较法的角度看,包括成文宪法、威斯敏斯特模式的宪法性文件、独立于宪法文件本身之外的具有根本性质的宪法性法律、普通法系或大陆法系宪法判例以及因历史或传统而形成的宪法惯例。 (2)形式意义的宪法 形式意义的的宪法是根据宪法作为法律的形式特征来界定宪法的,即宪法是指其制定和

修改程序异于普通法律,并在效力上高于普通法律的成文法典。 3.宪法的形式特征 (1)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异于普通法律 ①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机关不同于其他法律。宪法的制定机关也称制宪机关,制宪机关一般为一个专门机构,如制宪会议、制宪议会、宪法起草委员会等。我国在制定1954年《宪法》时也曾专门成立了“宪法起草委员会”。 ②宪法的通过和修改程序不同于其他法律。宪法草案及修正案的通过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我国《宪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①宪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普通法律的规定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否则无效。 ②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根本行为准则。 4.宪法的实质特征 (1)宪法的实质特征 主要表现在,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在内容上涉及国家重要机关的组织、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等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2)宪法的实质内容 ①对基本人权的保障 关于公民权利保障的更深层次的认识是,应当处理好多数主义和弱势主义之间的关系。传统的公民权利理论认为,民主就是多数决定,公民权利就是保证多数人能够享有和少数人相当的权利,然而在民主观念已深入人心的现代社会,保护少数派尤其是易受歧视的弱势群

第一章宪法学基本原理

第一章宪法学基本原理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和本质 1、概念:宪法是确认民主事实,集中反映一国政治力量对比关系,通过规范国家全力保障 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2、特征:(1)宪法规定了一个国家最根本的问题(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性质、社会制度、 经济制度、文化制度、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等内容) (2)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为严格 制定:a.宪法的制定一般要求成立一个专门机构;b.宪法草案的通过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 修改:a.只有宪法规定的特定主体才可以提出修改宪法的议案;b.修改宪法的通过程序更严格;c.对修改宪法内容的限制 (3)宪法最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调整的主要社会关系是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主要功能是规范和限制国家权力) a.宪法是普通法律制定的基础和依据 b.与宪法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3、本质:(1)宪法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的基本形式 (2)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 a.阶级斗争的产物 b.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 c.随着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第二节宪法的分类和渊源 1、分类:(1)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2)其他分类 ?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宪法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1884年英 国宪法学家蒲莱斯) 成文宪法:是只有一个或者几个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宪法 性法律文件所构成的宪法典。(1787年美国宪法) 不成文宪法:既有书面形式的宪法性法律文件、宪法判例,又由非书 面形式的宪法惯例等构成的宪法 ?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宪法的法律效力与宪法的制定、修改程序的不 同(1901年英国宪法家詹姆斯·布莱斯) 刚性法律:制定和修改程序比一般法律严格、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 法 柔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程序、法律效力与一般法律完全相同的宪 法 ?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制定宪法的主体 ?近代宪法和现代宪法:宪法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 现代宪法产生的主要标志是1918年作为社会主义类型宪法代表的苏 俄宪法和1919资本主义类型宪法代表德国魏玛宪法 ?平时宪法和战时宪法:宪法适用的时间 ?战时宪法会中止宪法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的适用,适用其他的特殊规范。 ?君主宪法和共和宪法:国家政体 ?原始宪法和派生宪法:宪法是否具有创制性 2、渊源:宪法渊源是指宪法的表现形式

宪法基本理论思考题

宪法基本理论思考题 1、如何理解宪法学的学科地位和特点 宪法是部门法学中一门基础理论学科,在整个学科体系中具有具足轻重的地位。他的特点有:1、它属于基础理论学科;2、宪法学具有很强的政治性;3、它研究的都是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4、宪法学的涉及面极为广泛。 2、社会主义宪法和资本主义宪法的区别 (1)经济基础:社会主义宪法强调生产资料公有制,但保护私有制。资本主义宪法强调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宣布私人财产神圣而不可侵犯。 (2)民主原则:社会主义宪法规定民主原则为社会主义的民主原则,民主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其民主得到切实的法律保护。资本主义宪法规定其民主是资产阶级的民主,民主只是形式上的自由,没有物质上的保障。 (3)国家制度:无产阶级专政,人民当家作主;资本主义制度,资产阶级民主的国家3、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1)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2)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4、为什么说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1)各国宪法不论长短都是两大部分,即国家机构和公民基本权利。 (2)国家机构设置的基本出发点和组织原则在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3)国家权力存在和运行的目的在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4)宪法对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显然在于保障的意义。 可见,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书。 5、宪法产生的条件 (1)经济:比较发达的商品经济促使近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和资产阶级的出现,为近代意义宪法的产生提供了经济条件。 (2)政治: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资产阶级政权的建立,普选制度议会制度的产生,为宪法的产生提供了政治条件。 (3)思想:资产阶级理论家提出民主、自由、平等、法制的观念,民主的,大众的,科学的文化是宪法产生的思想文化条件。 (4)法律:法律体系的日益发达,部门法律的增多。 6、苏俄宪法产生的意义 (1)它突破了资产阶级宪法和宪政的局限性,使宪法成为无产阶级实现民主和组织国家政权的根本法。并形成了无产阶级宪法和资产阶级宪法并行的发展局面。 (2)它第一次系统地规定了经济制度,扩大了宪法的调整范围,使宪法由传统的政治领域进入到社会经济生活领域,从而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3)推动了社会主义类型宪法的发展。使宪法突破了西方文化的范围,开始成为世界文化现象。 7、制宪机关与起草机构的区别 (1)从性质上,制宪机关是行使制宪权的国家机构,起草机构是具体的工作机关。 (2)从时间上,制宪机关是常设机关,而起草机构则是临时机构。 (3)从权利上,制宪机关有权通过宪法,而起草机构则无权通过宪法。 (4)从产生上,制宪机关由公民选举产生,注重民意的广泛性,起草机构则由任命的方式产生,注重来源的广泛性。

宪法基本理论

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 一、宪法的特征 (一)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共性: (1)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规范; (3)实现阶级统治的重要工具; (4)内容取决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二)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如国家的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和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组织及其职权等。宪法具有国家总章程的意义。 2.在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所谓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在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般的法律,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的法律地位(宪法序言)。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表现在两个方面: (1)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等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5条: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2)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3.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1)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往往是特别成立的,而非普通立法机关。如1787年的美国宪法由55名代表组成的制宪会议制定;我国于1953年1月13日成立了宪法起草委员会等。 (2)通过或批准宪法或者其修正案的程序,往往严于普通法律,一般要求由制宪机关或者国家立法机关成员的2/3以上或3/4以上的多数表决通过,才能颁布施行,而普通法律只要立法机关成员的过半数通过即可。我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2/3以上的多数通过。 二、宪法的本质属性 (一)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从宪法的基本内容来看,主要包括国家权力的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然而,这两部分并非地位平行的两部分,就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来说,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居于支配地位。因此,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宪法不仅是系统全面规定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部门,而且其基本出发点就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二)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宪法是民主的产物。近代意义的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有了民主事实之后现出的,是资产阶级民主事实的法律化。宪法与民主事实密不可分,是伴随着资产阶级民主事实的出现而产生出来的,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社会主义宪法也是如此。从1918年《苏俄宪法》的制定,到东欧和亚洲等一系列国家的社会主义立宪运动都可看出,无产阶级民主事实是社会主义宪法的前提条件,而社会主义宪法则是无产阶级民主事实的法律化。 所以,宪法与民主紧密相连。民主主体的普遍化,或者说民主事实的普遍化,是宪法得以产生的前提。而且基于宪法在整个国家法律体系中的根本法地位,以及宪法确认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人权的有效保障,因此可以说,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第一章宪法的基本理论综合测试题

第一章宪法的基本理论综合测试题 2007-01-25 一、选择题 1.在西方,“宪法”一词来源于()。 A.英文 B.拉丁文 C.法文 D.希腊文 2.“宪法”一词最早用于()的立法中,用以表示皇帝的所颁发的“敕令”、“诏书”、“谕旨”等等。 A.古希腊 B. 罗马帝国 C. 法兰克帝国 D. 英王国 3.《国语》里所说的“赏善罚奸,国之宪法”中,“宪”字的含义是()。 A.封建国家的基本法 B.由于刑法等一般法律的基本法 C.普通法律D.颁布法律、效法,实施法律 4.《汉书》里所说的“作宪垂法,为无穷之宪”中,“宪”字的含义是()。 A.普通法律 B.由于刑法等一般法律的基本法 C.颁布法律、效法,实施法律 D.封建国家的基本法 5.18世纪的日本德川时代编纂过的《宪法部类》属于()。 A.封建国家的基本法 B.由于刑法等一般法律的基本法 C.普通法律 D.颁布法律、效法,实施法律 6.国家的根本法是()。 A.刑法 B. 民法 C. 宪法 D. 选举法 7.近代意义上的宪法专指()的国家根本法。 A. 限制王权 B. 规定国家机关权限 C. 规定国家机关组织及其相互关系 D. 确认公民权利、自由

8.下列选项中属于根本制度范畴的是()。 A.国家的性质 B.国家的结构形式 C.国家机关的体 系 D.国家象征 9.下列关于宪法的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A. 宪法具有一般法律效力,但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B. 宪法不具有一般法律效力,但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C. 宪法具有一般法律效力,也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D. 宪法不具有一般法律效力,也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10.下列关于宪法的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A. 宪法具有一般法律效力,具有直接法律效力 B. 宪法具有一般法律效力,具有间接法律效力 C.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具有直接法律效力 D.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具有间接法律效力 11.在我国,宪法具有最高效力表现在()。 A.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和基础,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B.宪法是一切组织或者个人根本的活动准则 C.宪法规定的是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D.宪法的制定需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3以上绝对多数的代表通过 12.下列各选项关于宪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A.宪法的规定可以像普通法一样具体 B.宪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 C.在修改程序上,宪法通常严于普通法律 D.各政党、武装力量必须以宪法为根本准则 13.将国家的权力分为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权力和宪法设定的权力的人是()。

宪法学基本理论练习题

宪法学基本理论练习题 第一章宪法学基本理论 一、单项选择题 1.宪法不同于其他普通法律的根本区别是 A. 宪法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 B. 具有不同的内容 C. 宪法是调整国家根本社会关系的根本大法 D. 宪法具有严格的程序性要求 2.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 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个规定说明了 A. 宪法具有最高效力 B.宪法内容具有根本性 C.宪法程序更加严格 D.宪法是普通立法的基础 3. 有些国家宪法规定,修改宪法要全民进行公决,这反映了宪法具有下列特征 A. 内容具有根本性 B.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C.具有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D.具有至高无上性 4. 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分类的标准是 A. 根据宪法是否具有书面表现形式 B. 根据制定的程序是否严格 C. 根据宪法制定的主体 D. 根据宪法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国家类型和阶级本质 5. 提出完整系统的三权分立学说的学者是 A. 亚里士多德 B.卢梭 C.洛克 D.孟德斯鸠 6.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下列有关宪法法律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 A. 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法律效力高于其他法律 B. 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 C. 宪法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 D. 宪法的法律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 7. 按照宪法的理论,制宪主体不同于制宪机关。下列关于我国宪法的制宪主体或制宪机关的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制宪主体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制宪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我国的制宪机关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制宪机关,宪法起草委员会是它的具体工作机关 D.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是我国的制宪机关 8. 根据宪法制定的机关不同,可以把宪法分为民定宪法、钦定宪法和协定宪法。下列哪一部宪法是协定宪法? A. 1830 年法国宪法 B. 1779 年美国《邦联条例》 C. 1889 年日本宪法 D. 1919 年德国魏玛宪法 9. 关于我国 1982 年《宪法》的结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这部宪法只有正文 B. 这部宪法由序言和正文构成 C. 这部宪法由序言、正文和附则构成 D. 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规定在这部宪法的附则中 二、多项选择题

第一章宪法的基本原理(法宣在线学习练习答案)

第一章
宪法的基本原理(法宣在线学习练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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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选题)宪法结构指宪法内容的组织和排列形式。关于我国宪法结构,下列哪 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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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宪法序言规定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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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现行宪法正文的排列顺序是: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 家机构以及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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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宪法附则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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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我国现行宪法没有附则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C
解析:展开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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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选题)从发展趋势来看,由( )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已日益受到许 多国家的重视,并且有可能成为占据主导地位的体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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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执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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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立法机关
o
C.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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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专门机关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D
解析:展开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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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选题)宪法实施监督机制不包括( )。
o
A.政策保障机制
o
B.立法监督机制
o
C.社会保障机制
o
D.匿名举报机制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D

解析:展开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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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选题)( )是实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 统一的范例,是新中国宪法创制上的一次成功实践。
o
A.“五四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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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o
C.《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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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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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单选题)国家通过在全体公民中开展( )一轮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 强全体公民的宪法和法治观念。
o
A.三年
o
B.七年

宪法知识点总结汇总

三大本宪法 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 本章介绍的是宪法的基本理论,在宪法学知识体系中具有基础地位。本章的核心考点主要包括: 1.宪法的分类:英国学者J.蒲莱士提出了两种分类,即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此外,还有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等类型。 2.宪法的历史: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颁布实施的,分别于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进行了修改。 3.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 本章的难点是对我国宪法基本原则与中国宪法历史脉络的准确把握,特别是现行宪法的基本特点与历次修改的内容,能够结合宪法文本的相关规定分析和评价。 第二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上) 、 本章主要是对我国国家基本制度中的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文化制度和基本社会制度的介绍,需要对各种基本制度的内涵有总体的理解。 在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宪法地位时,需要明确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人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

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有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 国家对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的保护有所区别。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在限制私人财产权时,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的规定;要给予补偿。 第三章国家的基本制度(下) 本章对国家基本制度介绍内容比较广泛,涉及多项单行法。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也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我国的选举制度体现了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和平等性原则,实行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及秘密投票的原则,要认真把握各项具体的选举程序。 [ 3.我国采取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通过设立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自治权的主要内容)。 5.特别行政区制度:特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及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的权力,要掌握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尤其要把握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及司法机关)和法律制度。 6.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包括村委会和居委会,它

宪法基本知识

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第九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 宪法基本知识 第一章、宪法的基本理论 一、宪法的概述: 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它集中反映了一过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结构形式等,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 二、宪法的特征: 1、是国家的根本法。 2、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三、宪法的基本原则:1、人民主权原则2、基本人权原则3、法治原则4、权力制约原则 四、宪法的保障与监督制度: 一、宪法保障制度:是保障宪法实施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的总和。二、宪法监督制度: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一定的程序,审查和裁决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等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宪法,以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和保障公民宪法权利的制度。 第二章、国家的基本制度 国体和政体

一、国体:即国家性质,指的是国家的阶级本质,即在一个国家里各个阶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其中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被统治阶级。 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二、政体:即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又称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指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原则和方式去组织旨在反对敌人、保护自己、智利社会的政权机关。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国家结构形式 一、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有两大类:单一制和复合制 二、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政党制度 一、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二、我国的政党制度: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2.爱国统一战线 第三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公民的基本权利: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自由。 5.社会经济权利。 6.文化教育权利。 7.监督和取得国家赔偿权。 8.特定人的权利。 二、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第一章 宪法的基本原理练习题

第一章宪法的基本原理 1、(单选题)宪法实施监督机制不包括()。 A.匿名举报机制 B.社会保障机制 C.立法监督机制 D.政策保障机制 正确答案:A 2、(单选题)《钦定宪法大纲》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 A.共和制 B.联邦制 C.民主制 D.君主立宪制 正确答案:D 3、(单选题)由立法机关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起源于()。 A.英国宪法 B.美国宪法 C.法国宪法 D.苏俄宪法 正确答案:A 4、(单选题)国家通过在全体公民中开展()一轮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全体公民的宪法和法治观念。 A.十年 B.七年 C.三年 D.五年 正确答案:D 5、(单选题)()泛指规定代议制度、确认宪政的法律。 A.宪法 B.刑法 C.民法 D.基本法 正确答案:A 6、(单选题)把宪法分为刚性宪法和柔性宪法是以()。 A.有无严格的制定、修改机关和程序为标准 B.有无统一的法典形式为标准 C.制定宪法的机关为标准 D.有无最高法律效力为标准 正确答案:A 7、(单选题)下列关于宪法特征的描述错误的是()。 A.宪法是一切组织、机构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B.普通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C.在我国,宪法的修改必须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始得启动修宪程序

D.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C 8、(单选题)宪法是()阶级意志的产物。 A.工人 B.统治 C.无产 D.资产 正确答案:B 9、(单选题)()是实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范例,是新中国宪法创制上的一次成功实践。 A.“五四宪法” B.《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C.《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正确答案:A 10、(单选题)我国宪法规定,我国是()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A.无产阶级 B.资产阶级 C.工人阶级 D.农民阶级 正确答案:C 11、(单选题)《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确立()的宪法。 A.多党参政 B.一党专政 C.君主立宪制 D.军阀专制 正确答案:B 12、(单选题)各国普遍重视对宪法实施的保障,其根本原因是()。 A.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B.宪法确认、维护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 C.宪法有严格的修改程序 D.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B 13、(单选题)区分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依据是()。 A.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 B.是否具有严格的修改程序 C.是否有书面文字 D.是否具有最高效力 正确答案:A 14、(单选题)经济上不属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国家是()。 A.英国 B.法国 C.中国

《宪法》考点:宪法基本理论

《宪法》考点:宪法基本理论第一节宪法的概念 一、宪法的词源 1.中国古代的宪法有三种含义: (1)宪法是和其他的法律是一样的,就是指一般的法律;(2)一般法律的基本法的含义;(3)指法律的颁布制定。 2.西方的宪法 (1)古希腊的是城邦国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的法律;(2)古罗马是作为皇帝的敕令;(3)英国是用来标志国王和其他阶层之间生活关系的法律。 3.近代意义的宪法,19世纪80年代在中国有了近代宪法的意义。 法是一个统称,宪法是其中一门具体的法,它具有法的共性。这些共同特征就是:它们都是代表统治阶级的意志;都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规范;都是通过对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义务的确认、保护和发展来形成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治理国家的重要工具;宪法规范的内容取决于相应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 二、宪法的特征: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宪法是国家公民权利保证书;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一)宪法是国家根本法: (1)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根本任务的重大问题; (2)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体现在: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一切社会组织和一切公民个人都必须遵守的最高的行为规则; 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例1:宪法附则是指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特殊规定而作出的附加条款。下列关于宪法

附则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2002年试卷一第7题) A.附则是宪法的一部分,因而其法律效力当然应与一般条款相同 B.附则是宪法的特定条款,因而仅对特定事项具有法律效力 C.附则是宪法的临时条款,因而仅在特定的时限内具有法律效力 D.附则是宪法的特别条款,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因而其法律效力高于宪法一般条款 答案:D。 解析:宪法附则是指宪法对于特定事项需要特殊规定而作出的附加条款,其名称有暂行条款、过渡条款、特别条款、临时条款等等。由于附则是宪法的一部分,因而其法律效力当然也应该与宪法的一般条文相同,因此A项正确。同时,其法律效力还有两大特点:一是特定性,即附则只对特定的条文或者事件适用,因此B项正确;二是临时性,即附则只对特定的时间或者情况适用,有时间限制,一旦时间届满或情况发生变化,其法律效力自然应当终止,因此C项正确。D项表述正好与A项相反,故为应选项。 例2: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哪些方面的含义?(2002年试卷一第38题) A.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任何普通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B.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C.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的要求更加严格 D.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答案AB。 解析:《宪法》序言规定:“本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与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第5条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除。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此即宪法最高法律效力的体现。 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宪法是制定法律、法规的依据,任何法律、法对都不得与宪法的原则、精神相违背;二是宪法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全体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因此,为A、B应选项。CD与宪法具有最高效力共同决定了宪法的

第一章 宪法的基本原理

第一章宪法的基本原理

1、(单选题)宪法的内容同其他一般法律一样,主要取决于()。 A.历史传统 B.文化传统 C.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 D.民族组成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C 2、(单选题)各国普遍重视对宪法实施的保障,其根本原因是()。 A.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B.宪法确认、维护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 C.宪法有严格的修改程序 D.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D 3、(单选题)宪法是()胜利的成果。 A.革命斗争 B.阶级斗争 C.民族斗争 D.资本斗争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B 4、(单选题)《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确立()的宪法。

A.军阀专制 B.君主立宪制 C.多党参政 D.一党专政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D 5、(单选题)含有人权保障、权力制约等意义的近代宪法源自()。 A.北方 B.东方 C.南方 D.西方 正确答案:D 用户选择:D 6、(单选题)宪法是()阶级意志的产物。 A.统治 B.无产 C.资产 D.工人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A 7、(单选题)从发展趋势来看,由()负责保障宪法实施的体制,已日益受到许多国家的重视,并且有可能成为占据主导地位的体制之一。 A.执政党

B.专门机关 C.立法机关 D.司法机关 正确答案:B 用户选择:B 8、(单选题)区分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依据是()。 A.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 B.是否具有最高效力 C.是否有书面文字 D.是否具有严格的修改程序 正确答案:A 用户选择:A 9、(单选题)()是实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范例,是新中国宪法创制上的一次成功实践。 A.《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B.《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 C.“五四宪法” D.《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正确答案:C 用户选择:C 10、(单选题)《钦定宪法大纲》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 A.联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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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大纲内容 绪论 第一节宪法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范围 第二节宪法学的学科地位与学科体系 总论 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及本质 第二节宪法的制定与修改 第三节宪政与宪法 第四节宪法关系 第五节宪法的作用与价值 第六节宪法观念与宪法文化 第二章宪法的历史发展 第一节宪法产生条件及古代宪法萌芽 第二节近现代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第三节中国宪法的发展 第三章宪法基本原则 第一节宪法基本原则概述 第二节基本人权原则 第三节人民主权原则 第四节民主与法治原则 第五节分权与制衡原则 第四章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公民基本权利的概述 第二节公民宗教与信仰自由权 第三节公民人身权利 第四节公民表达自由权 第五节公民的社会与经济权利 第六节监督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 第七节正当程序权 第八节公民的基本义务 分论第五章宪法规范、宪法结构与宪法渊源第一节宪法规范

第二节宪法典的结构 第三节宪法渊源 第六章国家性质与政权组织形式第一节国家性质 第二节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第三节国家标志 第七章国家结构与地方制度第一节国家结构形式 第二节地方制度 第三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第四节特别行政区制度 第八章国家机构 第一节国家机构概述 第二节国家元首 第三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节行政机关:国务院 第五节国家司法机关 第六节地方国家机关 第九章政党与选举制度 第一节政党制度 第二节选举制度 第十章宪法的实施与实现 第一节宪法实施及其保障 第二节宪法实现 第三节宪法解释 第四节宪法监督与违宪审查

第五节宪法诉讼

赠送以下资料 《3D打印技术》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3D打印技术 课程编码:1100001120 学分及学时:1学分理论学时18学时(其中理论课10学时) 适用专业:物联网应用技术 开课学期:第三学期 开课部门:计算机与互联网学院 先修课程:物联网技术概论、电子技术、无线传感网、传感器原理及应用 考核要求:考查 使用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作者:高帆《3D打印技术》著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时间:2015年10月 1.本课程属于设计类的课程 一、课程性质和任务 《走近3D打印技术》课程是根据国家课程改革要求,结合我校学生发展的实际状况,教师的课程开发能力、兴趣、特长及本校的课程资源等要素而开发的设计课程。 3D打印技术,是一种以数字模型文件为基础,运用粉末状金属或塑料等可粘合材料,通过逐层打印的方式来构造物体的技术。它无需机械加工或任何模具,就能直接从计算机图形数据中生成任何形状的零件,从而极大地缩短产品的研制周期,提高生产率和降低生产成本。与传统技术相比,三维打印技术还拥有如下优势:通过摒弃生产线而降低了成本;大幅减少了材料浪费;而且,它还可以制造出传统生产技术无法制造出的外形,让人们可以更有效地设计出飞机机翼或热交换器。因此,3D打印技术今后会在世界上替代大部分制造业;如果我们不能在3D打印技术中占有一席之地,就将难以进入发达国家行列。因此,走近3D 打印技术,了解并学习3D打印技术,对学生今后的学习与就业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课程本着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需要,融合本校办学理念和传统文化。旨在通过学生对世界制造业领域正在迅速发展的“具有工业革命意义的制造技术(3D打印技术)”的学习与实践;在“挥动想象的翅膀”的过程中,体验创意的神奇和伟大;快速提高学生的空间思维能力和创造力;提高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与合作、协调能力。同时也初步体会3D制造技术将给社会带来的社会伦理困境。 二、课程教学目的和要求 1. 通过学习,了解3D打印技术的现状,开阔学生的视野,丰富学生的生活,发展学生的创意思维,激发学生学习技术的兴趣与热情。形成初步的3D制造技术概念以和了解3D 建模的方法,以及对技术作品的鉴赏能力。 2.学习3D建模技能,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实现能力的迁移与拓展。同时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学生的技术素养。

第一章 宪法基本理论

第一章宪法基本理论 1.制宪权的基本含义包括哪些? 2.宪法制定的程序有哪些,举例说明? 3.我国宪法修改的程序。 4.我国宪法修改的情况及问题。 5.你认为宪法解释权有无界限,试评价? 第二章宪法的历史发展 1.宪法具有什么特征? 2.宪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 第三章宪法的制定、修改与解释 1.制宪权的基本含义包括哪些? 2.宪法制定的程序有哪些,举例说明? 3.我国宪法修改的程序。 4.我国宪法修改的情况及问题。 5.你认为宪法解释权有无界限,试评价? 第四章违宪审查 1.违宪审查制度形成的基本条件? 2.分散违宪审查模式的基本特点? 3.集中违宪审查的审判权范围包括哪些类型? 4.如何理解我国宪法规定的宪法监督制度的本质? 第五章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上) 1.什么是基本权利?它有哪些基本特征?一般分为哪几种主要类型? 2.如何理解行使基本权利的界限和制约?

3.公民基本义务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如何理解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之间的关系? 第六章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下) 1.试论述言论自由的界限。什么是对言论自由的“事前限制”和“事后限制”? 2.社会经济权利主要包括哪些方面?以此为例试说明宪法权利如何随着社会变法而创造发展。 3.游行示威和结社自由必须符合哪些限制?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的哪几类限制? 第七章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与文化制度 1.经济制度的概念是什么? 2.谈1993年、1999年、2004年宪法修正案关于经济制度的内容? 3.谈1999年、2004年宪法修正案关于我国文化制度的内容? 4.谈大型企业(含国有企业)的垄断现象的宪法根源? 第八章选举制度和政党制度 1.如何认识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2.我国对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的范围是怎样规定的,扩大直接选举的范围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3.我国宪法是如何规定我国的政党制度的,该政党制度具有什么特点? 第九章国家立法机关 1.依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2.依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有哪些? 3.全国人大指定的基本法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非基本法出现立法冲突如何理解与解决? 4.如何完善我国的质询制度? 5.如何理解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6.谈谈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 7.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如何完善?

幼儿宪法基本知识

宪法基本知识 第一章、宪法的基本理论 一、宪法的概述: 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它集中反映了一过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结构形式等,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 二、宪法的特征: 1、是国家的根本法。 2、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三、宪法的基本原则:1、人民主权原则2、基本人权原则3、法治原则4、权力制约原则 四、宪法的保障与监督制度: 一、宪法保障制度:是保障宪法实施的一系列制度和措施的总和。二、宪法监督制度: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一定的程序,审查和裁决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等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宪法,以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和保障公民宪法权利的制度。 第二章、国家的基本制度 国体和政体 一、国体:即国家性质,指的是国家的阶级本质,即在一个国家里各个阶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其中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哪个阶级是被统治阶级。

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二、政体:即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又称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指特定社会的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原则和方式去组织旨在反对敌人、保护自己、智利社会的政权机关。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国家结构形式 一、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有两大类:单一制和复合制 二、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政党制度 一、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二、我国的政党制度: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2.爱国统一战线 第三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公民的基本权利: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自由。 5.社会经济权利。 6.文化教育权利。 7.监督和取得国家赔偿权。 8.特定人的权利。 二、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2016重庆法检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宪法基本理论

更多重庆法检考试资讯<<<点这里2016重庆法检考试法律基础知识:宪法基本理论重庆法院检察院考试的笔试科目为行测+申论+法律基础知识,面试形式是无领导+结构化。如果部分考生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则可免考《法律基础知识》,其成绩按所有参加笔试人员中该科最高分数计算。其中报考审判综合类和司法警察职位的,不得免考《法律基础知识》。根据历年公告来看,重庆法检考试通常比邻重庆公务员考试,两者笔试时间很接近。重庆中公教育希望以下重庆法检考试真题和相关备考资料能帮助广大考试全面备考,中公教育与你同行! 点击这里可以进行 >>>重庆地区在线咨询。 一、宪法的含义、特点 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的国家根本法。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诸如国家的性质、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国家的结构形式、国家的基本国策、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及其职权等最重要的问题,都在国家宪法中作出了明确规定。 2.在法律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3.在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1) 宪法在制定上的特点:宪法制定时往往要成立一个临时性的专门机构,如制宪委员会、制宪议会或宪法起草委员会等。 (2)在我国宪法修改方面涉及三个小知识点: 第一,谁有权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根据我国《宪法》第64条的规定,对于宪法的修改有两个主体有权提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和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 第二,宪法修正案的通过。宪法规定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第三,普通法律的制定修改、通过程序。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真题实例】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主要表现包括( )。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 宪法学 本章练习测验答案第一章 宪法的基本理论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宪法学本章练习测验答案 第一章宪法的基本理论第一章宪法的基本理论本章练习测验答案 一、单选题。 1.宪法规范的结构包括()。 选择一项或多项:ABCD A. 制裁 B. 假定 C. 处理 D. 保护 2.下列关于宪法的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选择一项:C A. 宪法不具有一般法律效力,也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B. 宪法不具有一般法律效力,但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C. 宪法具有一般法律效力,也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D. 宪法具有一般法律效力,但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下列宪法中属于协定宪法的是()。 选择一项或多项:AB A. 1809年《瑞士宪法》 B. 1830年《法国宪法》 C. 1906年《俄国宪法》 D. 1850年《普鲁士宪法》 4.近代意义上的宪法专指()的国家根本法。 选择一项或多项:ABCD A. 限制王权 B. 确认公民权利、自由 C. 规定国家机关权限 D. 规定国家机关组织及其相互关系 5.将国家的权力分为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权力和宪法设定的权力的人是()。

选择一项:B A. 亚里士多德 B. 西耶士 C. 孟德斯鸠 D. 马基雅维利 6.下列选项关于刚性宪法的表述正确的是()。 选择一项或多项:BC A. 英国式刚性宪法国家 B. 刚性宪法通常是成文宪法 C. 刚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宪法的机关或程序与普通法律不同 D. 刚性宪法比柔性宪法灵活 7.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 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以上的多数通过。 选择一项:B A. 全体代表的四分之三 B. 出席代表的四分之三 C. 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

宪法第一章基本理论答案

第一章(基本理论)答案 一、名词解释 宪法,规定一个国家最根本的制度,反映阶级力量对比的关系,是国家的根本法。 附带性审查:是指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因提出对所用的法律、法律和法律刑文件是否违宪的问题,而对该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所进行的合宪性审查。附带性审查往往以争议事件为前提,所审查的也是与诉讼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法律性文件。 成文宪法,是指具有统一法典形式的宪法,特征在于法律文件上既明确表述为宪法,又大多冠以国名,如《日本国宪法》。 不成文宪法,是指不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而且散见于多种法律文书、宪法判例和宪法惯例的宪法。不成文宪特征在于,虽然各种法律文件并未冠以宪法之名,却发挥着宪法的作用。 钦定宪法,是由君主或以君主的名义制定和颁布的宪法,它奉行主权在君的原则,往往产生于封建势力还很强大,资产阶级虽有一定力量但还不能占据优势的情况下。 违宪审查,宪法监督机关判断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代表机关的活动是否违反宪法的精神与规定所进行的审查活动。 民定宪法,是指由民选议会、制宪会议或公民投票表决制定的宪法。民定宪法奉行人民主权原则,因而至在形式上强调以民意为依归,以民主政体价值追求。 二、选择题 (一)单选题 1、C 2、A 3 、A 4、B 5、B 6、B 7、D 8、C 9、D 10、C 11、C 12、C 13、B 14、D 15、C 16、D 17、A 18、B 19、C 20、D 21、B、22、B 23、D 24、 B 25.A 26.B 27.C (二)多选题 1、BC 2、ABCD 3、BD 4、CD 5、BCD 6、ABC 7、ABC 8、CD 9、ABC 10、ABD 11、ACD 12、ABCD 13、AB 14、BCD 15、ABCD 16、ABC 17.ABD 18.BD 三、判断说明题 1.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对 2.法是人类文明的结晶,伴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宪法是法,所以,宪法也伴随国家产生而产生 错,尽管在近代以前,即存在“宪法”的概念,但是,并不立宪意义上的宪法,宪法是近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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