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品礼金上交登记表格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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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金、礼品上交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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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金、礼品上交登记表

礼品礼金登记上交管理办法

礼品礼金上交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廉政建设,不断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全体员工廉洁从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礼品,指馈赠的价值大于100元人民币的物品、纪念品以及低价收款的物品。礼金指馈赠的各类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在工作业务往来中,不得收受礼品礼金馈赠。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必须登记上交。 第四条受礼人自收受之日起(在外地收受的,自回到本单位之日起)一个月内,上交礼品礼金,并如实填写礼品礼金登记表。 第五条xx部门负责受理上交礼品礼金等钱物的收缴、登记、处置工作,并做好台账。 第六条xx部门收到上交的礼品礼金后,应开具《礼金礼品上交收据》,《收据》一式两份,并盖上部门印章,xx部门和礼品礼金上交人行各执一份。 第七条对已登记上交的礼品,可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食品、烟酒等受保质期限值的物品及时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活动中统一处理。受礼人所在单位可优先申请。 2.金银、珠宝制品、艺术品、家用电器、消费卡等耐用品,可按市场价折价处理。不能确定价值的,交由相关机构鉴定。受礼人可优先购买。

3.高档办公用品,经公司领导研究,可留公司使用,由xx 部门移交XXXX部门,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4.其余类别礼品按情况处理。 5.处理礼品所得款项一律上交公司财务部。财务部收到款项后,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进行管理,进入公司财务账。 第八条对已登记上交的现金,xx部门应定期代交款人上交公司财务部,银行进帐单原件交财务部门,复印件xx部门保存。财务部收到款项后,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进行管理,进入公司财务账。 第九条对于收受礼品礼金不按规定登记上交的,一经发现,没收礼品礼金,视情节处以相应价值的50%以上罚金,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依法处理。 第十条第十一条 xx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专人负责登记,妥善保管,如有将礼品礼金私分或据为己有的,按贪污惩处。擅自动用或造成损坏的,要赔偿损失,并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礼品礼金的登记和处理情况,每年年底之前由xx部门公布一次,并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礼品上交记录纳入各单位及个人年终考核指标。 第十三条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本办法。公司xx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照规定执行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第十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以及所有借聘、借用人员。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xx部门负责制定、解释。

礼品接收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礼品接收管理规定 1目的**行规(2010)7号签发人:为适应公司规范化建设的需要,秉持“阳光经营、健康经营”的理念,规范业务交往中接收礼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 3礼品的概念和分类 礼品是指在执行工作任务时不需要付出与市场价值相对等的金钱或劳动而得到的物质利益与服务,包括:各类有形的物资礼品,如家居用品、食品、土特产、香烟、酒、服装、笔、表、珠宝等;礼金礼券类,如现金、银行卡、购物卡、加油卡、提货券等;文化类礼品,如艺术品、文物等;应酬类,如吃饭、娱乐活动等。 4礼品礼金接收禁令 4.1严禁****员工在履行职务时接收与其主管业务有关可能会影响公正履职的单位或个人的礼金礼品,应当面或电话婉言拒绝。 4.2严禁任何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如索取回扣、收取佣金、项目招标受贿等。 如遇业务单位按规定合法给予的佣金、奖励等,应一律上缴公司财务部。 5接收礼品的上交规定 5.1****员工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金礼品,应在回到工作地点的二个工作日之内主动上交到行政部,并口头说明未能拒收的原因。

5.2需要上交的礼品范围。收礼人应上交的礼品包括:任何价值的礼金礼券类礼品,文化类礼品,价值估计在500元以上的有形物资类礼品(如烟、酒、表、笔、珠宝、手机、数码产品、贵重纪念品及工艺品等)。 5.3可自行处理的礼品范围。土特产、时令水果、月饼、海鲜等食品类礼品,及价值估计在500元以下的有形物资类礼品(如广告宣传品、小纪念品等),可在部门内部或公司内部自行处理。 5.4公司不排斥在工作中发生正当的应酬活动,如一般的工作餐、喝茶、喝咖啡,但严禁任何员工在工作中接受可能会影响公正履职的请客吃饭或发生不正当甚至是违法的娱乐类活动,如赌博、非正常娱乐;正当的应酬活动,原则上由我公司出资,出资和参与的必要性应提前二个小时请示直接领导。 5.5 ****礼品管理人员在收到上交的礼品后及时做好礼品的入库登记工作。 6礼品保管与处理 6.1公司**部作为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的责任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办理登记、收交、保管工作。 6.2上交的现金由**部及时上交财务部,其它形式的礼品礼金由公司统一处理。 6.3**部对上交的礼品要切实加强管理,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相符。每年度末,行政部要将本年上交礼品礼金登记表,连同上交礼品礼金的处理情况写成书面材料,向公司领导汇报。 7关于违反规定的处理 7.1超出标准的礼品礼金不上交者,一经发现,公司将公告批评。7.2员工利用职务之便私自索取回扣、收取佣金、项目招标受贿或作假欺骗公司,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职、解聘处理。员工违反本办法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涉及金额范围触犯法律,由公司进行相关司法事务处理。

礼品礼金登记上交管理办法

礼品礼金登记上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分公司的党风建设,不断完善党员干部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及全体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廉洁从业相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所属各分公司业务人员在公务交往和业务交往中(不含亲友之间的交往),不得收受礼品馈赠。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须登记上交。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礼品,指馈赠的物品、纪念品以及象征性低价收款的物品。礼金指馈赠的各类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第四条公司内部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向上级机关领导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包括各种形式的奖金)。 第五条按照规定登记的礼品礼金,自收受之日起(在外地收受的,自回到本单位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本人如实填写礼品、礼金登记表,连同礼品、礼金一并上交。 第六条公司纪委办公室为礼品礼金登记上交管理部门,设置《礼品礼金登记台账》,根据礼品礼金上交情况,填制《礼品礼金登记表》,负责公司礼品礼金的收缴、登记、处置工作。 第七条公司纪委办公室对上交的礼品礼金应填写《礼品礼金登记表》、登记《礼品礼金登记台账》。《礼品礼金登记表》按“登记联”与“回执联”填制。其中:“登记联”由纪委办公室

留存,作为《礼品礼金登记台账》的登记凭证;“回执联”由上交登记人保存,作为礼品礼金的上交证明。 第八条所属各分公司在党委(总支)的领导下,由兼职纪检监察员负责礼品礼金的登记工作。填写《礼品礼金登记表》,并在收到礼品礼金的5个工作日内将礼品礼金及《礼品礼金登记表》登记联上交到公司纪委办公室。 第九条对已登记上交的礼品,可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金银、珠宝制品一律交由当地中国人民银行收购,贵重艺术品、文物由当地博物馆收购。 2、家用电器等耐用消费品,可按市场价折价处理,受礼人可优先购买。 3、高档办公用品由公司领导研究,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可留本单位使用,构成固定资产的,由纪委办公室向财务处清交,按照资产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4、处理礼品所得款项一律上交公司财务处,礼品礼金的登记和处理情况,每年年底之前由公司纪委办公室在公司内公布一次,并报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第十条对于收受礼品礼金不按规定登记和上交的,一经发现,首先由主管部门和单位责令其上交,在一个月之内拒不上交的,则按照有关党纪政纪条规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者,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受理礼品礼金登记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专人负责登记,妥善进行保管,如有将礼品、礼金私分或据为己有的,按贪污惩处。擅自动用或造成损坏的,要赔偿损失,并

礼品、礼金的管理规定

业务往来中礼品礼金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在业务往来中发生礼品礼金的管理工作,加强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预防违法、违纪现象及商业贿赂的发生,促进公司领导干部以及全体员工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根据中纪委、监察部和分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礼品礼金的含义:是特指在工作业务往来中发生的礼物、礼金、有价证券以及象征性低价收款的物品等。 第三条各级领导干部及员工在业务交往中,一律不准收受礼品、礼金,不准收受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及员工。 第二章礼品礼金的登记和上交 第五条登记上交金额和数量。各级领导干部及员工因各种原因无法拒收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均需向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登记并上交。具体要求是:凡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超过200 元或价值(按市场价)超过200 元的礼品一律要登记上交。 第六条上交登记期限和要求。按规定须上交登记的礼品礼金,自收受之日起(在外地接受的礼品礼金,自回单位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本人向公司的纪检监察部门登记并上交。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场填写《礼品礼金登记表》 附表1),并开具《礼品礼金上交收据》(见附表2),《收据》一式两份,并盖有纪检监察部门的骑缝章,礼品、礼金上交人与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各执一份。

第三章礼品礼金的处理和使用 第七条纪检监察部门作为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的责任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此项工作。各级财务部门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上交的礼品礼金建立专项廉政账户,统一纳入同级财务管理。 第八条礼品礼金的处理和使用: (一)对登记上交的礼金,一律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转交财务部门,经财务部门点收后,开出收款收据,款额交廉政账户,作为廉政基金。 (二)对高档耐用物品和有保存价值的礼品(如金银珠宝制品、电器设备、书画、工艺品等)可按有关规定拍卖。礼品拍卖处理后的款项,一律交单位廉政账户,作为廉政基金。 (三)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可按一定比例兑换成现金,兑换的现金,一律交公司廉政账户,作为廉政基金。对不能兑换现金的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手续后,可用于企业管理活动。 (四)对需留在单位作为陈列品保存或作办公用品的,应提出申请,估算价值,说明理由,经公司党政领导审批后,作为公司资产管理。 (五)对不易保存的礼品(烟、酒、食品等),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手续后,可作为接待之用。 (六)廉政基金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办案基金、廉政建设和效能监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奖励基金;经党政领导批准,也可用于扶贫帮困等公益活动。否则,不得挪作他用。 (七)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要对礼品、礼金登记上交的情况进行定期汇总,填写、上报《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统计表》(见附表3),连

员工收受礼品登记管理制度

员工收受礼品登记管理制度 1.目的为保持公司员工在对外交往及内部经营管理活动中廉洁自律,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 3.1概念 3.1.1本管理制度所称礼品,指礼物、礼金(货币)、有价证券及其它形式的礼品。3.1.2本管理制度所称对外交往,指与公司以外的单位(含国外)的经济交往。 3.2礼品登记部门3.2.1公司礼品登记管理部门为总裁办法律部。 3.2.2法律部对于收交的礼品,应当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及时处理、并定期向登记上交礼品的单位和员工通报处理情况。 3.3礼品登记范围 3.3.1公司员工在对外交往中,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司经济利益或声誉的礼品馈赠,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须登记上交。 3.3.2公司员工代表公司参加各种会议,会议赠送的礼品也须登记上交。3.3.3公司员工在去销售处、维护处、研究所及公司其它驻外地机构或关联公司执行公务,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索取礼品,也不得变相收受礼品;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须登记上交。 3.3.4各销售处、维护处、研究所及公司其它驻外地机构或派驻关联公司人员来公司办事,不得向公司领导、各部门及有关员工赠送礼品;公司领导、各部门及有关员工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须登记上交。 3.3.5公司员工赠送或收受与公司对外交往或内部经营管理活动没有联系的礼品,不在本管理制度登记上交范围之内,否则也须登记上交。 3.4礼品上交范围 3.4.1公司员工在对外交往中接受的礼物,价值按市价折合人民币500 元以上的,登记后要将礼物上交法律部;不满500 元的,登记后礼物归受礼

礼品礼金管理规定

礼品礼金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礼品、礼金管理办法 归属体系:鹏润投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手册――行政系统分册 文件编号:鹏润—行—总务011 撰写单位:行政中心总务部 版本:第一版 生效日期:2003年9月9日 机密等级:□机密■一般 合计页数:10 正文页数:3 附件个数:6 制度正文目录:

1目的:为了规范各级公司、部门的礼品、礼金的上缴及领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适用范围:鹏润投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各中心、各部门、下属各级子公司。发布范围:鹏润投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各中心、各部门、下属各级子公司。3名词解释: 礼品:外部单位/个人因工作关系赠与我公司个人的物品。 礼金:外部单位/个人因工作关系赠与我公司个人的现金、信用卡、存折等。 4职责: 总部及各分部的礼品管理工作统一由总部行政中心总务部及各分部总务部负责,总部行政中心总务部负责对全国各地分部上交礼品情况进行督查监管,并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全国各分部的贵重礼品进行统筹安排,调剂使用。 调拨礼品的审批权限在总部行政中心; 5作业内容: 礼品管理实行帐实分管,帐务管理员要建立礼品管理台帐,详细记录礼品名称、型号、数量、来源、日期、有无来源方标记、保质期(后两项可在备注栏反映)等。礼品由总务部实物管理员负责保管,礼品实物管理员要建立礼品实物台帐,并对礼品实物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登记; 礼品的上缴 5.2.1企业员工收到礼品、礼金应及时上缴总务部,帐务管理员清点实物后开据 入库单(一式三联),经上交人、帐务管理员、实物管理员(礼金不用签字)、总务部经理签字后,上缴人留存入库单第一联,账务管理员留存入库单第二联用以登记电子账,实物管理员留存入库单第三联用以登记实物台账; 5.2.2礼金由帐务管理员直接交财务,财务开具收据。

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登记上交制度

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 收受礼品礼金登记上交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促进经营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精神,经党政会议研究决定,制定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实行登记上交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必须执行礼品礼金登记上交制度的对象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交往中对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包括礼金、有价证券等),不论价值大小,均不得收受。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礼金必须进行登记或上交。 三、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国内交往(不含亲友之间的正常交往)中收受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礼品,每次按价值折合人民币100元以上的,均须进行登记;价值200元以上的,均须进行登记并上交;收受礼金、有价证券的,一律登记上交。 四、按规定须登记上交的礼品,自收受之日起(在外地接收礼品的,自回到单位之日)五个工作日内,本人如实填写《领导干部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礼金登记表》,并将登记礼品上交纪委。表格一式两份,一份留存监察室备案,一

份留存本人。 五、上缴礼品的处理办法 1、办公用品,登记上交后经主管领导批准,可给有关部门使用。 2、不易保存的礼品或属于一般生活用品的礼品,登记后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可酌情处理。 3、高级工艺品等经登记上交后,可留监察室入库或作为我厂对外礼品使用。 3、礼券、购物卡等登记上交后,可用于我厂各单位办公、职工奖励、慰问等。 4、一般的礼品、衣物、纪念品等登记上交后,可用作奖品、慰问品、捐赠品,也可折价处理,折价处理的收入和礼金,上交监察室后统一交厂财务资产科入账。 六、按规定应登记、上缴的礼品,受礼人在规定期限内,如无特殊情况不登记上交或不如实登记上交,纪检监察部门责令其登记上交,并给予批评教育;对拒不登记上交,造成重大影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受礼后利用职权为送礼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从严处分。触犯法律的,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本规定由纪委、监察室负责解释。 八、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2012年6月15日

公司收受礼品管理规定三篇

公司收受礼品管理规定三篇 篇一:公司收受礼品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对外交往和经营活动中员工收受礼品、礼金和其他有价证券的管理,维护公司的名誉和利益,防止个人谋取私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总部、各管理平台及直属企业的所有员工,各管理平台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三条上交登记原则 公司员工在对外交往和经营活动中不得接受或索取各种礼品、礼金和其他有价证券。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或无法退还的,应当登记并按规定上交。 第四条管理职责 1、XX财务管理中心负责集团礼品、礼金和其他有价证券的登记、保管和处理工作。 2、各平台、直属企业财务条线部门负责本单位礼品、礼金和其他有价证券的登记、保管和处理工作,每半年向XX财务管理中心报备上交、处理和积余情况。 3、公司对本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登记和收交 第五条未能退还的礼品、礼金和其他有价证券,网,按如下规定进行登记和上

交: 1、收受的礼金以及各种代币券、卡,如购物卡、飞机票、加油卡、股票等,不论数额多少,一律需登记并上交。 各种旅游资格,凡赠送给个人的,按前款执行;赠送给集体的,必须登记后由受礼单位研究处理。 2、一次收受的礼品价值合计在500元以下的,必须进行登记,礼品可由受礼人处理。 3、一次收受的礼品价值合计在500元以上的,必须登记上交,按规定处理。 第六条受礼人在收到礼品、礼金和其他有价证券后,在收受之日或返回本单位后一周内,应主动上交登记,并索取《XX公司员工上交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凭证》。因故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者,应在登记上交时说明理由。 第七条受礼人在一个月内不登记、不上交或不如实登记上交的,一经发现视同侵占,除予以通报批评外,按收受礼品的市场价格或礼金额的五倍处罚,情节严重的作开除处理,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 第八条XX和财务条线部门应确定专人兼职负责礼品、礼金和其他有价证券的登记、收缴、保管、处理和信息统计等工作。 第三章保管和处理 第九条严格管理上交的礼品、礼金和其他有价证券,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账物相符,并按以下原则处理: 1、所有上交的礼金,一律由XX和财务条线部门保管。 2、上交的各类礼品和其他有价证券,凡是可委托有关部门兑现的,由集团和平台财务条线部门负责兑现;无法兑现的交由行政部门用于接待、慰问等。

关于干部职工收受礼品礼金的管理规定(精编文档).doc

关于干部职工收受礼品礼金的管理规定 XXX关于干部职工收受礼品礼金的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预防违法、违纪现象及商业贿赂的发生,促进联社领导干部以及全体员工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根据中纪委、监察部和区联社的有关规定,结合XXX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礼品礼金的含义:是指日常往来中发生的礼物、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劵、消费卡、支付凭证等。 第三条各级领导干部及员工在日常往来中,一律不准收受或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XXX各级领导干部及员工。 第二章礼品礼金的登记和上交 第五条登记上交金额和数量。各级领导干部及员工因各种原因无法拒收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均需向XXX纪检监察部门登记并上交。具体要求是:凡礼物、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劵、消费卡超过200元或价值(按市场价)超过200元的礼品一律要登记上交。 第六条上交登记期限和要求。按规定须上交登记的礼品礼金,自收受之日起(在外地接受的礼品礼金,自回单位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本人向XXX的纪检监察部门登记并上交。XXX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场填写《礼品礼金登记表》(见附表1),并开具《礼品礼金上交收据》(见附表2),《收据》一式两份,并盖有纪检监察部门的骑缝章,礼品、礼金上交人与XXX纪检监察部门各执一份。 第三章礼品礼金的处理和使用 第七条纪检监察部门作为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的责任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此项工作。各级财务部门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上交的礼品礼金建立专项廉政账户,统一纳入同级财务管理。 第八条礼品礼金的处理和使用: (一)对登记上交的礼金,一律由XXX纪检监察部门转交财务部门,经财务部门点收后,开出收款收据,款额交廉政账户,作为廉政基金。 (二)对高档耐用物品和有保存价值的礼品(如金银珠宝制品、电器设备、书画、工艺品等)可按有关规定拍卖。礼品拍卖处理后的款项,一律交单位廉政账户,作为廉政基金。 (三)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可按一定比例兑换成现金,兑换的现金,一律交XXX廉政账户,作为廉政基金。对不能兑换现金的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手续后,可用于企业管理活动。 (四)对需留在单位作为陈列品保存或作办公用品的,应提出申请,估算价值,说明理由,经XXX党政领导审批后,作为XXX资产管理。 (五)对不易保存的礼品(烟、酒、食品等),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手续后,

员工收受礼品登记管理制度

员工收受礼品登记管理制度 WWW 成 都 多 优 多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ZD/DYD 20140514 2014-05-12发布 2014-05-14实施

员工收受礼品登记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持公司员工在对外交往及内部经营管理活动中廉洁自律,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 3.1概念 3.1.1本管理制度所称礼品,指礼物、礼金(货币)、有价证券及其它形式的礼品。 3.1.2本管理制度所称对外交往,指与公司以外的单位(含国外)的经济交往。 3.2礼品登记部门 3.2.1公司礼品登记管理部门为财务部。 3.2.2财务部对于收交的礼品,应当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及时处理、并定期向登记上交礼品的单位和员工通报处理情况。 3.3礼品登记范围 3.3.1 公司员工在对外交往中,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司经济利益或声誉的礼品馈赠,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须登记上交。 3.3.2 公司员工代表公司参加各种会议,会议赠送的礼品也须登记上交。 3.3.3 公司员工在去销售处、维护处、商家及公司其它驻外地机构或关联公司执行公务,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索取礼品,也不得变相收受礼品;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须登记上交。 3.3.4 各销售处、维护处、商家及公司其它驻外地机构或派驻关联公司人员来公司办事,不得向公司领导、各部门及有关员工赠送礼品;公司领导、各部门及有关员工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须登记上交。 3.3.5 公司员工赠送或收受与公司对外交往或内部经营管理活动没有联系的礼品,不在本管理制度登记上交范围之内,否则也须登记上交。 3.4 礼品上交范围 3.4.1 公司员工在对外交往中接受的礼物,价值按市价折合人民币20元以上的,

某公司礼品礼金管理办法

礼品、礼金管理办法 归属体系:××(××)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手册――行政系统分册文件编号:××—行—总务011 撰写单位:行政中心总务部 版本:第一版 生效日期:2003年9 月9日 机密等级:□机密■一般 合计页数:10 附件个数:6 正文页数:3 目录页次 1、目的1 2、范围1 3、名词解释1 4、职责1 5、作业内容1 6、注意事项3 7、附件3 总裁审批管 理 研 究 室 审 核 撰 写 人

1 2 3 4 5 目的:为了规范各级公司、部门的礼品、礼金的上缴及领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范围: 2.1 适用范围:××(××)有限公司各中心、各部门、下属各级子公司。 2.2 发布范围:××(××)有限公司各中心、各部门、下属各级子公司。 名词解释: 3.1 礼品:外部单位/个人因工作关系赠与我公司个人的物品。 3.2 礼金:外部单位/个人因工作关系赠与我公司个人的现金、信用卡、存折等。 职责: 4.1 总部及各分部的礼品管理工作统一由总部行政中心总务部及各分部总务部负责,总部行政 中心总务部负责对全国各地分部上交礼品情况进行督查监管,并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全国各分部的贵重礼品进行统筹安排,调剂使用。 4.2 调拨礼品的审批权限在总部行政中心; 作业内容: 5.1 礼品管理实行帐实分管,帐务管理员要建立礼品管理台帐,详细记录礼品名称、型号、数 量、来源、日期、有无来源方标记、保质期(后两项可在备注栏反映)等。礼品由总务部 实物管理员负责保管,礼品实物管理员要建立礼品实物台帐,并对礼品实物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登记; 5.2 礼品的上缴 5.2.1 企业员工收到礼品、礼金应及时上缴总务部,帐务管理员清点实物后开据入库单(一式三联),经上交人、帐务管理员、实物管理员(礼金不用签字)、总务部经理签字后,上缴 人留存入库单第一联,账务管理员留存入库单第二联用以登记电子账,实物管理员留存入库单第三联用以登记实物台账; 5.2.2 礼金由帐务管理员直接交财务,财务开具收据。 5.2.3 实物管理员对帐务管理员交来的礼品验收后入库,凭入库单第三联登记实物台帐,月末实物管理员与账务管理员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5.3 礼品的领用 5.3.1 领用审批权限为:分部申领礼品价值在1000元(含)以下的由分部总经理审批,价值制度名称礼品、礼金管理办法—行政-总务011 文件编号

礼品 礼金的管理规定

业务往来中礼品礼金的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在业务往来中发生礼品礼金的管理工作,加强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预防违法、违纪现象及商业贿赂的发生,促进公司领导干部以及全体员工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根据中纪委、监察部和分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礼品礼金的含义:是特指在工作业务往来中发生的礼物、礼金、有价证券以及象征性低价收款的物品等。 第三条各级领导干部及员工在业务交往中,一律不准收受礼品、礼金,不准收受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及员工。 第二章礼品礼金的登记和上交 第五条登记上交金额和数量。各级领导干部及员工因各种原因无法拒收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均需向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登记并上交。具体要求是:凡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超过200元或价值(按市场价)超过200元的礼品一律要登记上交。 第六条上交登记期限和要求。按规定须上交登记的礼品礼金,自收受之日起(在外地接受的礼品礼金,自回单位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本人向公司的纪检监察部门登记并上交。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场填写《礼品礼金登记表》(见附表1),并开具《礼品礼金上交收据》(见附表2),《收据》一式两份,并盖有纪检监察部门的骑缝章,礼品、礼金上交人与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各执一份。 第三章礼品礼金的处理和使用 第七条纪检监察部门作为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的责任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办

理此项工作。各级财务部门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上交的礼品礼金建立专项廉政账户,统一纳入同级财务管理。 第八条礼品礼金的处理和使用: (一)对登记上交的礼金,一律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转交财务部门,经财务部门点收后,开出收款收据,款额交廉政账户,作为廉政基金。 (二)对高档耐用物品和有保存价值的礼品(如金银珠宝制品、电器设备、书画、工艺品等)可按有关规定拍卖。礼品拍卖处理后的款项,一律交单位廉政账户,作为廉政基金。 (三)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可按一定比例兑换成现金,兑换的现金,一律交公司廉政账户,作为廉政基金。对不能兑换现金的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手续后,可用于企业管理活动。 (四)对需留在单位作为陈列品保存或作办公用品的,应提出申请,估算价值,说明理由,经公司党政领导审批后,作为公司资产管理。 (五)对不易保存的礼品(烟、酒、食品等),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手续后,可作为接待之用。 (六)廉政基金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办案基金、廉政建设和效能监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奖励基金;经党政领导批准,也可用于扶贫帮困等公益活动。否则,不得挪作他用。 (七)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要对礼品、礼金登记上交的情况进行定期汇总,填写、上报《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统计表》(见附表3),连同上交礼品礼金的处理情况写成书面材料,每半年(5月31日、11月30日前)以OA方式向分公司监察审计部上报一次。 (八)纪检监察部门要将领导人员的上交登记情况纳入个人廉政档案管理,未经组织批准,一律不得予以公开。

员工礼金礼品上交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礼金礼品上交管理规定第一条根据重庆市国资委纪委及*****纪委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礼金礼品是指在工作业务往来中发生的 礼金、礼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第三条公司员工在工作业务交往中,不得收受任何礼金、礼券、礼品,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金、礼券、礼品,必须登记上交。 第四条公司党委负责受理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上交礼金、礼品等钱物的登记处理(附件1);各党支部负责受理本部门员工上交礼金、礼品等钱物的登记处理,并在当月内将礼金礼品上交公司党委。 第五条公司党委或党支部收到上交的礼金礼品后,应开具《礼金礼品上交收据》(附件2),《收据》一式两份,并盖上党委或党支部的印章,礼金礼品上交人和受理部门各执一份。 第六条公司党委应定期代交款人将所收礼金上交公司财务部门,银行进帐单原件交财务部门,复印件留党委。财务部门在收到上交的礼金后,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进行管理,进入公司财务账。 第七条上交的有价证券(如提货卡),原则上可以返回公司作为党建活动费;如遇金额较大,可进行相应调整后作为党建活动费下返到各党支部。 第八条上交的食品、烟酒等受保质期限值的物品视价值情况可奖励给上交人或其所在部门。 第九条上交的礼品由党委保管。党委应当在半年内通过变卖、拍卖、兑换等方式对上交的礼品进行处理。所变卖、拍卖或兑换的款项应三天内交公司财务部门。 第十条公司党委不得设立公司财务大账外的任何账户来对上交的款项进行管理,必须按规定如实登记,定期代交,不得有隐瞒、拒交或截留挪用等行为。

第十一条上交礼金进入公司财务帐后,公司党委对其使用有支配权,可用于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如表彰奖励、开展廉洁文化活动、购买相关廉政书籍等。该费用报销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党委应当每季度将公司相关人员上交的礼金、礼品等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写礼金礼品上交登记统计表(见附表3),报公司负责人。每年要将公司上交礼金、礼品等资料整理存档。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公司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礼金礼品上交登记表 附件2 礼金礼品上交收据 附件3 礼金礼品上交登记统计表

关于干部职工收受礼品礼金的管理规定.docx

关于干部职工收受礼品礼金的管理规定 xxx关于干部职工收受礼品礼金的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x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预防违法、违纪现象及商业贿赂的发生,促进联社领导干部以及全体员工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根据中纪委、监察部和区联社的有关规定,结合xxx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礼品礼金的含义:是指日常往来中发生的礼物、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劵、消费卡、支付凭证等。 第三条各级领导干部及员工在日常往来中,一律不准收受或赠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xxx各级领导干部及员工。 第二章礼品礼金的登记和上交 第五条登记上交金额和数量。各级领导干部及员工因各种原因无法拒收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均需向xxx纪检监察部门登记并上交。具体要求是:凡礼物、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劵、消费卡超过200元或价值(按市场价)超过200元的礼品一律要登记上交。 第六条上交登记期限和要求。按规定须上交登记的礼品礼金,自收受之日起(在外地接受的礼品礼金,自回单位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本人向xxx的纪检监察部门登记并上交。xxx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场填写《礼品礼金登记表》(见附表1),并开具《礼品礼金上交收据》(见附表2),《收据》一式两份,并盖有纪检监察部门的骑缝章,礼品、礼金上交人与xxx纪检监察部门各执一份。 第三章礼品礼金的处理和使用 第七条纪检监察部门作为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的责任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此项工作。各级财务部门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上交的礼品礼金建立专项廉政账户,统一纳入同级财务管理。

第八条礼品礼金的处理和使用: (一)对登记上交的礼金,一律由xxx纪检监察部门转交财务部门,经财务部门点收后,开出收款收据,款额交廉政账户,作为廉政基金。 (二)对高档耐用物品和有保存价值的礼品(如金银珠宝制品、电器设备、书画、工艺品等)可按有关规定拍卖。礼品拍卖处理后的款项,一律交单位廉政账户,作为廉政基金。 (三)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可按一定比例兑换成现金,兑换的现金,一律交xxx廉政账户,作为廉政基金。对不能兑换现金的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手续后,可用于企业管理活动。 (四)对需留在单位作为陈列品保存或作办公用品的,应提出申请,估算价值,说明理由,经xxx党政领导审批后,作为xxx资产管理。 (五)对不易保存的礼品(烟、酒、食品等),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手续后,可作为接待之用。 (六)廉政基金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办案基金、廉政建设和效能监察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奖励基金;经党政领导批准,也可用于扶贫帮困等公益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七)xxx纪检监察部门要对礼品、礼金登记上交的情况进行定期汇总,填写、上报《礼品礼金上交登记统计表》(见附表3),连同上交礼品礼金的处理情况写成书面材料,每半年(5月31日、11月30日前)以oa方式向分xxx监察审计部上报一次。 (八)纪检监察部门要将领导人员的上交登记情况纳入个人廉政档案管理,未经组织批准,一律不得予以公开。 第九条在业务活动中单位收取的礼品礼金的处理和使用: (一)对收取的礼金经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交财务部门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二)礼品由单位行政部门登记造册,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统一掌握使用。 第四章对违规者的处理 第十条对违规者的处理: (一)对于收受后应登记、上交的礼品礼金在规定期限内不登记或不如实登记上交者,数额在1000元(含1000元),一经发现,由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纪检监察部门责令其

礼品与礼金管理办法

礼品、礼金管理办法 归属体系:鹏润投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经营管理手册――行政系统分册 文件编号:鹏润—行—总务011 撰写单位:行政中心总务部 版本:第一版 生效日期:2003年9月9日 机密等级:□机密■一般 合计页数:10 正文页数:3 附件个数:6 制度正文目录:

1目的:为了规范各级公司、部门的礼品、礼金的上缴及领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2.1适用范围:鹏润投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各中心、各部门、下属各级子公司。 2.2发布范围:鹏润投资(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各中心、各部门、下属各级子公司。 3名词解释: 3.1礼品:外部单位/个人因工作关系赠与我公司个人的物品。 3.2礼金:外部单位/个人因工作关系赠与我公司个人的现金、信用卡、存折等。 4职责: 4.1总部及各分部的礼品管理工作统一由总部行政中心总务部及各分部总务部负责,总部行政 中心总务部负责对全国各地分部上交礼品情况进行督查监管,并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全国各分部的贵重礼品进行统筹安排,调剂使用。 4.2调拨礼品的审批权限在总部行政中心; 5作业内容: 5.1礼品管理实行帐实分管,帐务管理员要建立礼品管理台帐,详细记录礼品名称、型号、数 量、来源、日期、有无来源方标记、保质期(后两项可在备注栏反映)等。礼品由总务部实物管理员负责保管,礼品实物管理员要建立礼品实物台帐,并对礼品实物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登记; 5.2礼品的上缴 5.2.1企业员工收到礼品、礼金应及时上缴总务部,帐务管理员清点实物后开据入库单(一 式三联),经上交人、帐务管理员、实物管理员(礼金不用签字)、总务部经理签字后,上缴人留存入库单第一联,账务管理员留存入库单第二联用以登记电子账,实物管理员留存入库单第三联用以登记实物台账; 5.2.2礼金由帐务管理员直接交财务,财务开具收据。 5.2.3实物管理员对帐务管理员交来的礼品验收后入库,凭入库单第三联登记实物台帐,月

中央上交礼品礼金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央上交礼品礼金制度 篇一:礼品礼金登记上交管理办法 礼品礼金登记上交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分公司的党风建设,不断完善党员干部监督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及全体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廉洁从业相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所属各分公司业务人员在公务交往和业务交往中(不含亲友之间的交往),不得收受礼品馈赠。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须登记上交。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礼品,指馈赠的物品、纪念品以及象征性低价收款的物品。礼金指馈赠的各类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第四条公司内部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向上级机关领导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包括各种形式的奖金)。 第五条按照规定登记的礼品礼金,自收受之日起(在外

地收受的,(中央上交礼品礼金制度)自回到本单位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本人如实填写礼品、礼金登记表,连同礼品、礼金一并上交。 第六条公司纪委办公室为礼品礼金登记上交管理部门,设置《礼品礼金登记台账》,根据礼品礼金上交情况,填制《礼品礼金登记表》,负责公司礼品礼金的收缴、登记、处置工作。 第七条公司纪委办公室对上交的礼品礼金应填写《礼品礼金登记表》、登记《礼品礼金登记台账》。《礼品礼金登记表》按“登记联”与“回执联”填制。其中:“登记联”由纪委办公室 留存,作为《礼品礼金登记台账》的登记凭证;“回执联”由上交登记人保存,作为礼品礼金的上交证明。 第八条所属各分公司在党委(总支)的领导下,由兼职纪检监察员负责礼品礼金的登记工作。填写《礼品礼金登记表》,并在收到礼品礼金的5个工作日内将礼品礼金及《礼品礼金登记表》登记联上交到公司纪委办公室。 第九条对已登记上交的礼品,可采取以下办法处理。1、金银、珠宝制品一律交由当地中国人民银行收购,贵重艺术品、文物由当地博物馆收购。 2、家用电器等耐用消费品,可按市场价折价处理,受礼人可优先购买。

员工收受礼品登记管理制度

员工收受礼品登记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持公司员工在对外交往及内部经营管理活动中廉洁自律,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 3.1概念 3.1.1本管理制度所称礼品,指礼物、礼金(货币)、有价证券及其它形式的礼品。 3.1.2本管理制度所称对外交往,指与公司以外的单位(含国外)的经济交往。 3.2礼品登记部门 3.2.1公司礼品登记管理部门为总裁办法律部。 3.2.2法律部对于收交的礼品,应当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及时处理、并定期向登记上交礼品的单位和员工通报处理情况。 3.3礼品登记范围 3.3.1 公司员工在对外交往中,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司经济利益或声誉的礼品馈赠,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须登记上交。 3.3.2 公司员工代表公司参加各种会议,会议赠送的礼品也须登记上交。 3.3.3 公司员工在去销售处、维护处、研究所及公司其它驻外地机构或关联公司执行公务,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索取礼品,也不得变相收受礼品;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须登记上交。 3.3.4 各销售处、维护处、研究所及公司其它驻外地机构或派驻关联公司人员来

公司办事,不得向公司领导、各部门及有关员工赠送礼品;公司领导、各部门及有关员工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须登记上交。 3.3.5 公司员工赠送或收受与公司对外交往或内部经营管理活动没有联系的礼品,不在本管理制度登记上交范围之内,否则也须登记上交。 3.4 礼品上交范围 3.4.1 公司员工在对外交往中接受的礼物,价值按市价折合人民币500元以上的,登记后要将礼物上交法律部;不满500元的,登记后礼物归受礼人。 3.4.2 礼物价值虽不满500元的,但有保存和纪念意义的,需要陈列或由公司保管的,登记后经法律部决定,礼物须上交法律部。 3.4.3 礼物价值虽不满500元的,但与工作、人事安排,工资、奖金、解决户口、亲属聘用、问题调查处理等有联系而赠送的礼物,登记后上交法律部。 3.4.4 公司员工在对外交往中,如果对方赠送礼金(货币)、有价证券的,所受礼金、有价证券登记后一律上交法律部。 3.5 礼品登记、上交的时间 3.5.1 按照本管理制度须登记的礼品,自收受之日起(在外地接受的礼品,自回公司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本人如实填写礼品登记表,并将登记表交法律部,法律部可将礼品登记情况定期在公司内部公布。 3.5.2 登记的礼品按规定应上交的,与礼品登记表一并上交法律部。 3.5.3 各销售处、维护处、研究所、公司其它驻外地机构及派驻关联公司的员工登记礼品,可先将礼品登记表传真给法律部。不需要上交的礼品由法律部将处理意见传真给受礼人的部门领导,委托其按本管理制度处理;需要上交公司的礼品,先由受礼人所在部门保管,待有人来公司出差时上交法律部。

红包礼金上交登记制度

红包礼金上交登记制度 一、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严禁领导干部接受礼品、礼金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环卫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环卫全体工作人员(含聘用、临工)上交礼品、礼金的管理 三、环卫局全体工作人员严禁接受任何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红包、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无论价值、金额多少,必须在接受礼品、礼金的三日内向纪检负责人或本局办公室登记上交。已经拒收并退回款物的,应在一周内口头或者书面报告纪检负责人。 四、纪检负责人或环卫局办公室负责礼品、礼金上交登记工作。指定专人对本局人员上交的礼品、礼金进行逐人逐项登记,统一管理和上缴。经办人员应及时将有关事项向县主管局监审室办结。 五、对上交登记的烟、酒和易变质的食品,报经主管局监审室同意后,由本局统一处理。对其它礼品和现金(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由本局办公室统一汇总报纪检组长审核后上交主管局监察室。 六、每月对本局人员上交或拒收礼品、礼金情况进行一次登记清查,填写《上交或拒收礼品、礼金月检查情况登记表》,每

月月底前报送本局办公室或者直接将情况报告纪检负责人。如果不报,视为零申报。 七、环卫局纪检负责人或办公室负责将本局登记上交礼品、礼金、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进行汇总,并适时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 八、对拒收或拒收不了按时上交礼品、礼金等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有条件的给予适当奖励。对违规接受礼品、礼金的部门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及主要负责人 的责任。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红包、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的个人,一经查实,一律先停职,再按有关规定办理。 九、对已经上交让管局监审室的礼品、礼金等,应妥善保存收据备查。对日常上交工作要采用专用记录本,编号登记,经得起查证。 十、本制度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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