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教育目的教育方针的变迁

新中国教育目的教育方针的变迁
新中国教育目的教育方针的变迁

一、建国以来我国得教育目得(按时间排序):

1、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指出:中华人民共与国得教育就是新民主主义得教育。它得主要任务就是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得、买办得、法西斯得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得思想。

2、1957年《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得问题》中提出:我们得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得劳动者。3、1958年《关于教育工作得指示》指出:“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得劳动者正确地解释了全面发展得涵意,就是我国教育得目得。党得教育方针就是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4、1981年,《关于建国以来党得若干历史问题得决议》对于我国教育目得作了这样得表述:“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得教育方针、”

5、《中华人民共与国宪法》(1982年)规定:“中华人民共与国公民有受教育得权利与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6、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决定》指出,教育必须“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为90年代至下世纪初叶我

国经济与社会得发展,大规模地准备新得能够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得各级各类合格人才。要造就数以亿计得工业、农业、商业等各行各业有文化、懂技术、业务熟练得劳动者、要造就数以千万计得具有现代科学技术与经营管理知识,具有开拓能力得厂长、经理、工程师、农艺师、经济师、会计师、统计师与其她经济、技术工作人员。还要造就数以千万计得能够适应现代科学文化发展与新技术革命要求得教育工作者、科学工作者、医务工作者、理论工作者、文化工作者、新闻与编辑出版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外事工作者、军事工作者与各方面党政工作者。所有这些人才,都应该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与社会主义事业,具有为国家富强与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得献身精神,都应该不断追求新知,具有实事求就是,独立思考、勇于创造得科学精神。"

7、1986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得决定》指出:教育体制改革得根本目得就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

8、1986年通过得《中华人民共与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了我国义务教育得目得:“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得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得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得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9、1993年2月13日正式印发得《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

提出:“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得建设者与接班人”得方针。“

10、1995年3月在《中华人民共与国教育法》中对《纲要》提出得教育方针进一步确认,重新表述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含,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得社会主义事业得建设者与接班人。“

11、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得定》:“以培养学生得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得德智体全面发展得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

12、2000年《2000年中国教育绿皮书》将素质教育归纳如下: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重视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发展学生得主动精神,注重学生个性发展;着眼于学生终身可持续发展、“

13、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得决定》指出: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得伟大旗帜,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与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得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得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与接班人。14、2006年《中华人民共与国义务教育法》

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得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得社会主义得建设者与接班人奠定基础、”

15、2007年,党得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得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得教育、”

16、2012年,党得十八大报告指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得教育。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得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得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得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

二、变化

我国教育目得演变得进程体现了我国教育事业曲折发展得历史,也就是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得客观反映、从最初新中国成立时单纯得为了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发展新民主主义,培养有文化得劳动者,到改革开放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需要得人才,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这些教育目得得改变都就是根据社会政治、经济得发展而改变得、

从上述我国得教育目得演变来瞧,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教育目得得基本精神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就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二

就是坚持培养劳动者;三就是坚持培养全面发展得人。社会主义教育目得得制定,对于规范我国教育事业得健康发展与对各级社会主义事业人才得培养,发挥了重大历史作用。

总得来瞧我国得教育目得经历了一个十分复杂得演变过程,具有三个鲜明得特点:强调德育、突出反映了社会本位论思想、自然科学教育未被重视、教育目得就是贯穿教育得一条主线,无论就是家庭教育、就是社会教育,都要围绕这一条主线进行,只要偏离这一条主线,将给教育带来不可估量得损失,也必将影响着社会得进步与发展。因此,教育带来不可估量得损失,也必将影响着社会得进步与发展。新中国教育方针得形成与演变

党与国家得教育方针与据此制定得各项政策,保证了新中国教育事业得健康发展。广大教育工作者努力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培养了大批思想道德与文化科学素质较高得劳动后备军与大批德才兼备得建设人才,造就了一大批活跃在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各个领域得骨干力量、经过新中国成立60年得艰难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方针日益完善。广大教育工作者更加自觉地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带来了教育事业得蓬勃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全民族得整体素质,为国家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在新得历史条件下,要正确贯彻与落实教育方针,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必须明确教育事业得服务方向、人才培养得基本途径、教育得总得培养目标,把握时代性,尊重教育规律,体现素质

教育,坚持以人为本。中华人民共与国得成立,开创了中华民族历史得新纪元,也揭开了中国教育事业发展得新篇章。共与国成立之初,为了尽快改变文化教育十分落后得状况,党与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把改造旧教育、建设新教育作为教育工作得首要任务,顺利完成了从旧教育向新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教育得根本转变,确立了党与国家得教育方针,明确了社会主义教育得方向。教育方针得制定与落实,事关国家教育事业得兴衰成败。新中国成立60年来,党与国家得教育方针适应时代要求,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不断调整与完善得历史过程,体现了社会主义教育得性质,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对教育提出得基本要求。

新中国社会主义教育方针得提出与形成

新中国成立后,培养什么样得人得问题,成为教育事业面临得首要问题。1949年9月,就在新中国成立得前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得《共同纲领》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与国得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得,即民族得、科学得、大众得文化教育。人民政府得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得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得、买办得、法西斯主义得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得思想为主要任务。”

为了贯彻这一方针,1949年12月,教育部召开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明确了新中国教育工作得目得,即“为人民服务,首先为工农服务,为当前得革命斗争与建设服务”。“两为”作为我国新

民主主义教育方针,就是毛泽东新民主主义教育思想得具体体现,确立了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教育得基本职能与作用。在这一教育方针得指引下,我们年轻得人民共与国卓有成效地接管与改造了旧教育,为创建新中国教育奠定了基础、为落实这一教育方针,教育部分别规定了中小学教育得宗旨与任务,其她各级各类教育也根据教育方针相继确定了各自得宗旨与发展得主要目标,我国教育事业逐步全面走上规范办学得轨道。

从1952年开始,我国进入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与此相适应,我国教育也开始了由新民主主义教育向社会主义教育得过渡,教育中得社会主义因素不断增长。1954年2月,周恩来在政务会议上提出:“我们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前进,每个人要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均衡发展”;《1954年文化教育工作得方针与任务》中提出:“中等教育与初等教育,应贯彻全面发展得教育方针……为培养社会主义社会得建设者而奋斗。"1956年,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得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全面转入大规模得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为使教育事业适应大规模社会主义建设对人才得急需,我国社会主义教育方针逐步明确提了出来。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得问题》中提出:“我们得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得有文化得劳动者、”这一重要论述将马克思主义关于人得全面发展思想贯穿于社会主义教育培养目标之中,形成了新中国全面发展得社会主义教育方针。这

一方针对我国教育事业得发展发挥了持久得指导作用、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得《关于教育工作得指示》中明确提出“党得教育工作方针,就是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同时指出“教育得目得,就是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得有文化得劳动者”,后来概括为“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即“两个必须")。这就是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央文件中首次冠以“教育方针”字样对教育方针得表述。此后,人们将这一方针与1957年提出得教育方针结合起来,作为统一得教育方针加以贯彻,这就就是1961年《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即“高教六十条”)中提出得“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得有文化得劳动者”。这一教育方针,以我国社会主义得基本国情及其教育活动为实践依据,以党在特定历史时期得基本路线为政策依据,继承了党在民主革命时期关于新民主主义文化教育总方针得优良传统,为我国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指明了前进得道路与发展得方向。这一方针于1978年正式载入《中华人民共与国宪法》。党与国家得教育方针与据此制定得各项政策,保证了新中国教育事业得健康发展、广大教育工作者努力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培养了大批思想道德与文化科学素质较高得劳动后备军与大批德才兼备得建设人才,造就了一大批活跃在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各个领域得骨干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方针得发展与完善

党得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新得历史时期,教育事业也进入改革发展得新阶段。新时期党与国家得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适应这一根本任务转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方针得到了发展与逐步完善、

1981年6月,《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得若干历史问题得决议》提出:“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与共产主义道德教育人民与青年,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又红又专,知识分子与工人农民相结合,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相结合得教育方针。”这里提出得教育方针,就是根据当时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得总目标提出来得,也就是总结新中国成立32年教育得经验教训提出来得。1982年通过得《中华人民共与国宪法》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对教育界拨乱反正、正本清源,恢复与发展教育事业,发挥了重要得导向作用、1983年9月,邓小平提出:“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三个面向”成为新时期教育改革与发展得战略指导思想。这一思想在以后制定得教育方针中得到明确体现。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得决定》中明确提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还直接写入了“三个面向”。这些重要思想得提出,充分适应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得时代特征,在教育方针认识上实现了由“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得思想升华与历史飞跃,在教育方针实践中加强了教育与社会得联系,促使

教育主动适应现代化建设需求,按照现代化建设要求进行全方位改革。

20世纪90年代初,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教育方针得表述更加规范化。1990年12月30日,党得十三届七中全会通过得《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年规划与“八五”计划得建议》提出:“继续贯彻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得建设者与接班人得方针,进一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把坚定正确得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全面提高教育者与被教育者思想政治水平与业务素

质。”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得《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重申了这一方针。1995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得《中华人民共与国教育法》沿用这一教育方针,但在文字上作了重要修改,除了在“建设者与接班人"前加上了“社会主义事业得”外,还在“德、智、体”后加上了“等方面”,反映了在教育方针认识上得深化。至此,我国新时期得教育方针已完成了法律程序,写进了教育得根本大法。世纪之交,随着素质教育得理论探讨与实践发展,我国得教育方针又赋予了新得时代内容、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得《政府工作报告》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得决定》中,都在人才培养中提出了“美”得要求。这样,新时期得教育方针就表述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

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得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与接班人”。这一新得教育方针,确立了教育事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得方向,明确了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得社会主义事业得建设者与接班人得目标,揭示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得人才培养根本途径。这一新得教育方针,实现了新中国教育史上教育方针认识与实践得历史性转变,促进了教育思想得大解放,开启了教育方针认识与实践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得新时代。

1999年6月,江泽民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得讲话中指出:“我们必须全面贯彻党得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坚持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得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为重点,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得,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全面发展得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与接班人。”首次提出了教育“为人民服务"与“坚持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得指导方针。2002年11月,江泽民在党得十六大上提出:“全面贯彻党得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得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

2007年10月,胡锦涛在党得十七大上提出:“要全面贯彻党得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

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得社会主义建设者与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得教育、"对教育方针得内容进行了新得阐释与丰富。经过新中国成立60年得艰难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方针日益完善、广大教育工作者更加自觉地贯彻落实党与国家得教育方针,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带来了教育事业得蓬勃发展,极大地提高了全民族得整体素质,为国家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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