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管理办法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保护员工职业安全健康,有效的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各车间、处室的安全卫生管理。

2 主题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了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安全卫生环保检查等管理办法。

3 安全卫生教育培训

3.1 职责

3.1.1人力资源处负责组织新员工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办班培训、考试。

3.1.2制造处负责各种安全卫生教育工作。

3.1.3各用人单位负责本单位受教育人员的组织及协调工作,完成员工及本车间教育。

3.2新员工三级安全卫生教育

3.2.1三级安全卫生教育包括厂级、车间(处室)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3.2.2三级安全卫生教育对象,由人力资源处确认签定合同的新进厂员工和代培实习人员。

3.2.3三级安全卫生教育内容

a厂级教育内容包括:安全卫生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工厂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工厂安全卫生管理,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

b车间(处室)级教育内容包括:本单位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

标题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
文 件 编 号: 版 本 号: 生 效 日 期: 页 码 编 号:
A 2018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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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切实加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的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公司的 发展和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级人员。
3.说明
3.1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公司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第一责任人。 3.2 在实际工作中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3 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负责。 3.4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位员工都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业卫 生职责。
4.内容要求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是各级人员履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职责的依据,每季度需要进行考核。
5.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安全职责: 1、领导小组负责对年度安全目标、管理方案及重大安全事宜进行审议决策。 2、负责对年度安全管理计划进行研究,明确安全管理指导方针、工作原则及相关的主题活动。 3、根据制定的安全目标定期组织例会,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分析阶段安全生产形势,针 对安全管理实际提出相应对策,督促下属及相关部门贯彻落实。 4、审议修订安全应急救援预案,确保组织、人员、物资三落实,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或专题演练。 5、组织开展季度安全综合大检查工作,及时组织安全管理交流和推广。 6、及时贯彻上级安全文件精神和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安全主题活动,营造一个良好的企业安全氛 围。 7、企业出现重大安全方面相关事宜,应立即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安全会议,研究方案,确定策 略,并确保方案迅速、高效、顺利实施。 8、督促检查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决议以及相关法规、条例的执行情况。 9、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10、负责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的管理,负责全公司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等方面设施及设备的 建设、购置及审批工作。 职业卫生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2、负责制定、修订公司职业健康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3、负责制定公司职业健康年度工作目标、计划;组织年度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各项活动的开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自1963年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的定期检查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制度以来,我国目前比较成熟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有:安全生产责任制、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伤亡事故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职业安全健康监察制度、“三同时”制度、职业安全健康(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制度等。现对上述各项管理制度分述如下。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梁场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用人单位行政岗位责任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基本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梁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内容大体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方面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类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横向方面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质、物设、工程、试验、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这种制度对企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都起着积极作用。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1)单位或工作场所;

企业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规章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规章制度

颁布令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更好地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建立建全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的自我约束机制,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制定了本公司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规章制度,现予发布。各级部门和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履行安全职责,确保生产安全。 有限公司(盖章) 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主要负责人: 日期:2019.09.03

目录 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目标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责任制管理制度 (2) 安全生产承诺管理制度 (5)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投入使用管理制度 (7) 安全生产信息化管理制度 (9) 四新管理制度 (11) 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13) 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15)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7) 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20)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24) 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 (28)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30)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32)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35)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42) 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47)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51) 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55) 安全预测预警管理制度 (56) 奖惩制度 (58) 相关方和外用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61) 变更管理制度 (64) 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65) 安全生产报告管理制度 (69) 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73)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75) 考勤制度 (78) 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78)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79)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83)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第九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容: (一)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二)职业病危害预防和控制的基本知识; (三)职业卫生管理相关知识; (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容。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操作规程。 用人单位应当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的劳动者,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因变更工艺、技术、设备、材料,或者岗位调整导致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变化的,用人单位应当重新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 第十一条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第十二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的工作场所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 (二)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 (三)有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五)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六)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公司年度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目标

2019年度公司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目标 为进一步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贯彻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基层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责任制,认真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总体目标和方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职责,积极控制职业危害因素,努力防范事故发生,提高员工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意识。特制订2018年度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重点如下: 一、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轻伤低于2人,控制各类事故隐患的存在,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 (1)全员全过程预防事故的发生,杜绝轻伤以上(或者歇工1日以上,不包含1日)人身事故; (2)重大隐患为零,一般隐患存在率控制在5%以下,实施全员全过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具体体现在企业安全管理活动、人员作业、设备设施运行、重点工作岗位监控、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和环境保护等方面; (3)火灾事故为零,强化火灾安全控制措施; (4)强化电气设备安全管理,较大以上(包含较大)设备事故为零; (5)强化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较大以上(包含较大)责任事故为零; (6)急性职业中毒事故为零; (7)完成职业病危害申报; (8)职业病发病率为零; (9)职业病危害告知率达到100%; (10)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100%; (11)健康体检率达到100%; (12)职工劳保用品按要求佩戴率100%; (13)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落实率100%。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责任制。 三、严格控制安全费用使用,并建立使用台账。 四、加强安全生产设备设施与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等的检修维护。在维护前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维护中加强检查,维护完毕后做好验收工作。 五、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六、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 七、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加强应急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 九、建立企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体系,加强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管和控制,防范事故的发生。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新 版)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条为维护医院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院工作人员中出现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职业危害指医院工作人员在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伤害。 第三条医院工作人员包括医疗、护理、医技、药技、行政、后勤等所有工作人员。 第四条对职业危害的预防,医院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进行预防。 第五条各科室、部门应积极主动掌握工作环境、性质下可能产生的执业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防护措施,建立健全有科室特色和针对性的防护制度,严格操作规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险因素、危害程度及时告知员工,让职工知晓职业危害有关情况。 第七条各科室、部门应提供符合防治职业危害的防护设施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号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20号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已于2002年3月15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部长:张文康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下列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须制定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一)职业卫生专业基础标准; (二)工作场所作业条件卫生标准; (三)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四)职业病诊断标准; (五)职业照射放射防护标准; (六)职业防护用品卫生标准;

(七)职业危害防护导则; (八)劳动生理卫生、工效学标准; (九)职业性危害因素检测、检验方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立项、起草、审查、公布、复审和解释。 第四条卫生部主管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卫生部委托办事机构,承担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卫生部聘请有关技术专家组成全国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负责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技术审查工作。 第五条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制定的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满足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需要; (二)体现科学性和先进性,注重可操作性; (三)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基础上,积极采用国际通用标准; (四)逐步实现体系化,保持标准的完整性和有机联系。 第六条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分为全文强制和条文强制两种形式。强制性标准包括: (一)工作场所作业条件的卫生标准; (二)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三)职业病诊断标准;

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管理办法(word)

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管理办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管理办法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保护员工职业安全健康, 有效的控制和减少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 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秩序。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各车间、处室的安全卫生管理。 2 主题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及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了安全卫生教育培训、安全卫生环保检查等管理办法。 3 安全卫生教育培训 3.1 职责 3.1.1人力资源处负责组织新员工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办班培训、考试。 3.1.2制造处负责各种安全卫生教育工作。 3.1.3各用人单位负责本单位受教育人员的组织及协调工作, 完成员工及本车间教育。 3.2新员工三级安全卫生教育

3.2.1三级安全卫生教育包括厂级、车间(处室)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3.2.2三级安全卫生教育对象, 由人力资源处确认签定合同的新进厂员工和代培实习人员。 3.2.3三级安全卫生教育内容 a厂级教育内容包括: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通用安全技术, 工厂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 工厂安全卫生管理, 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 b车间(处室)级教育内容包括:本单位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 主要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 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 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c班组级教育内容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工作中安全注意事项, 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 劳保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 防火防盗安全。 3.2.4三级安全卫生教育组织实施 a工厂新招员工、代培实习人员, 由人力资源处在分配工作前将人员组织好, 通知制造处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厂级教育。 b新招员工、代培实习人员经工厂级教育后接收单位在接收新员工同时, 完成车间(处室)和班组(岗位)两级教育。 3.2.5三级安全卫生教育管理

职业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 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350-68 职业安全与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近两年来,我矿职业安全健康形式总体趋稳,粉尘等职业危害事故整体下降。但是职业安全卫生形式仍不容乐观。为了保障我矿一线职工作业场所职工健康安全,减少粉尘、瓦斯等事故发生,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安监总办〔2010〕139号文件精神,在结合我矿实际的基础上,特制定我矿的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办法。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认真学习,严格按本制度开展工作。 一、广泛普及《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作业规程》、《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对采掘一线职工的法律宣传教育力度,加强从业人员上岗前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普及职业安全健康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职工职业病防治观念,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1月10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局长焕宁2017年3月9日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加强和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围、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第三条负责本办法第二条规定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的单位(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统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建设单位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职业病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 第四条建设单位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依照本办法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相应的评审,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档案。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可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一并进行。建设单位可以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安全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合并出具报告或者设计,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安全设施一并组织验收。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围对全国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围对本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实施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接受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得再委托。

全员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 一、部门的安全工作职责 (一)综合部安全职责 1、在制定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年度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有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检查生产进度时要同时检查安全情况,如发现问题负责进行调度,并转告相关部门。 2、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每月按时将上月份的生产事故统计上报。 3、在生产调度中发现重大危险,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4、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生产设备装置的能力,防止设备超负荷动行,应考虑到物料、水、电、气的平衡。 5、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6、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指示,坚持生产与安全“五同时”。 7、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故发生或事态扩大。 8、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情况要及时给予表扬或批评。 9、贯彻工艺纪律等各项管理规定,实现安全、稳定、优质、高效生产。 10、负责劳动纪律检查与考核,发现违纪行为有权制止,并提出调查处理意见。 11、参加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大检查,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12、参与有关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的审查,以及劳动保护方面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定和审查。 13、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基层

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 14、组织技改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的劳动保护设施“三同时”审查。 15、组织对生产操作工人的工艺技术培训考核。 16、负责组织工艺技术安全检查,及时改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17、积极参用先进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艺技术和安全装备。 18、负责机械、电器、仪表、设备、工艺管道、通风排风装置的管理,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19、制定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方案中必须考虑劳动保护方面的要求。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 20、在计划和布置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和布置安全工作。 21、在签订设备施工合同时对承包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资质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 22监督各车间机械动力设备的正常使用,保证其正常运转,防止发生事故。 23、编制企业内通用设备的维修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4、负责企业的压力容器、起重、锅炉、动力设备、气瓶及其安全装置的管理、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 25、制定和修订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26、负责组织专业安全检查,按时完成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计划。 27、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按月统计上报。 28、负责工业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下水道的管理,出现险情,要及时组织检修,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29、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设计,使其符合消防和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30、在签订基建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安全资质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 31、组织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 32、组织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监督施工人员遵守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系指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 预防职业卫生事故、防止事故扩大,以及在应急情况下抢 险救灾而设置的设备、设施、器材等。 2、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实行部门监督和专业管理相 结合的管理方法。 3、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要建立完整的职业卫生安全 设备设施档案,制定其检修、维护、保养及更新制度。 4、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负责组织职业卫生安全设备 设施施工及投用前的检查、验收;负责审核制定年(季) 度检修计划;负责运行状况、检维修质量的检查;将职业 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完好使用情况列为设备考核评比的内

容,确保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百分之百。 5、组织编制、修订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技术操作规程,其工艺指标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6、根据工艺要求,如有必要,须建立严格的安全联锁系统的管理制度。生产期间安全联锁系统应100%投入使用。 7、报警器应由取得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应资质的单位校验。 8、职业卫生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部门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照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的用途及配置数量,安装、放置在规定的使用位置,确定管理人员和维护责任,不允许挪作他用。 9、结合生产实际,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正确使用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技术培训,定期开展岗位练兵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使用安全装备的能力。

新版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九、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臵与报告制度 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以涂装作业为例)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编制要点和范例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编制要点 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的目的、依据。 明确将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纳入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中。 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2、范例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总则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工作环境和条件。 三、本制度规定从用人单位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一、管理职责: 1、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2、为保证各参建职工的安全,项目分部统一购置职业防护用品,保障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机体暴露在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 3、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4、对参建人员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5、施工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职业健康管理机构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经工艺改革已消除了职业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的,应经所在地同级监管部门确认,并在职业健康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 6、对施工中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为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用品。 二、防护用品使用: 1、防护用品分类:根据防护用品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功能和作用,用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个人防护用品主要有以下五类: (1)呼吸器官防护用品类; (2)眼、面防护用品类; (3)听觉器官防护用品类; (4)皮肤保护用品类; (5)其他用品类。 2、各分部在使用防护用品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选用的防护用品应当能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 (2)向劳动者配发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品; (3)当与劳动者签订防护用品使用责任书。 三、职业健康事故: 1、事故报告: (1)发生职业健康事故时,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职业健康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职业病危害一般与较重的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对比

职业危害预评价: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 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 单位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根据提出的评审意见进行整改,最后出具整改报告。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后, (1)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提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备案申请书》及申请书中要求的相关申报材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符合要求的,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备案,出具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备案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2)职业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提交《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 核申请书》及申请书中要求的相关申报材料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专家对申请文件、资料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审核同意的,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批复;审核不同意的,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建设单位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对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建设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的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

监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单位在职业病危害制控效果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出具评审意见。通过评审后: (一)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自验收,出具自验收情况报告和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责任承诺书,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连同其他应该提交的材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备案。对受理的备案申 请,安全监管部门应对申请文件、资料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在规定期限内予以备案,出具备案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应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二)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应填写《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出具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责任承诺书,连同其他应该提交的材料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对受理的竣工验收申请,安全监管部门应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等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现场验收。通过验收的,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批复;未通过验收的,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

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三 同时规定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一、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36号)第九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需要依次做好以下三步工作: 1、对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2、组织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审查,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3、项目竣工投入生产前,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 (二)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擅自开工的;

(三)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四)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第三十条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没有安全设施设计的; (二)安全设施设计未组织审查,并形成书面审查报告的; (三)施工单位未按照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四)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形成书面报告的。 二、职业卫生“三同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90号)第九条、第十五条、第二十四条相关规定,建设单位需要依次做好以下三步工作: 1、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预评价报告。 2、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按照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3、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或者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编制评价报告。

公司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word)

公司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为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 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经研究决定, 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成立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分工 1、××部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对有毒有害岗位进行分类, 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档案。 2、××部负责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检测工作, 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 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 3、项目办负责新、扩、改建工程的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具体实施工作。 4、××部负责建立职业卫生档案, 组织有毒有害岗位人员的健康查体和

职业病的医治工作。 5、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工作。 6、外来施工和务工人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由归口管理单位负责。 三、岗位和人员的确定 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国家有关标准, 确定公司内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人员, 并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个人档案。 四、培训与教育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 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要组织职业卫生培训, 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督促遵守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规定, 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 五、健康检查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 上岗前要经过职业健康检查, 有职业禁忌的不得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在岗期间要组织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发现有与从事作业相关的健康损害人员, 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同时要妥善安置;离岗时也要按规定组织健康检查。每次的检查结果要告知作业人员。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整治 按照确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公司定期组织对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粉尘、噪音、有毒有害物质等每年检测一次(煤气随时检测)。检测数据不符合国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 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进一步促进职业卫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林肯电梯(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集团公司协调、专业公司管理、所属单位负责、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和集团公司、单位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的工作方式。 第四条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单位对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主体责任。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 管理与考核。 第五条职业卫生工作是单位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单位在执行HSE管理体系过程中,必须按本制度的要求做 好职业卫生有关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系统人力资源部门、各级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员工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 管理和群众监督。 第七条集团公司、单位对在职业卫生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 位给予奖励。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部在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 的领导下,主管职业卫生监督工作,配备职业卫生专业人员。 第九条各单位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单位职业卫生工作,单位应有领导分管职业卫生工作,应设有具体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 的机构,并配备职业卫生专职人员。 第十条单位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负责职业卫生日常管理工作。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分厂、车间应设立职业卫生监督员。 第十一条单位每年要制定职业卫生计划,总结单位上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劳动防护检查考核、 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情况,布置下一年度任务。 第十二条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健康监护费、尘毒检测仪器设备购置费、监测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管理费、职业病危害治理费、职业病防护用品设施配置与维护费、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调查费、工伤保险、职防科研费等)应列入年度职业卫生资金计划,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第十三条单位人事、人力、生产、技术和工程等管理部门,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列入相关的职业卫生责任条款,协助职业卫生主管部门做 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十四条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纳入公司综合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 评并持续改进。 第十五条单位要积极培育职业卫生科技服务与技术支撑体系,争取地方财政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新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完整

某公司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 编制: 审核: 批准: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目录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2) 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5) 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8) 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9) 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0) 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1) 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13) 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15) 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 (17) 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9) 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 (20) 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3) (一)粉尘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3) (二)噪声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5) (三)高温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6) (四)煤气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9) 十三、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32) 十四、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3)

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落实职业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分解落实责任目标,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安全环保部主要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对有关职业健康危害防治工作直接负责。 (一)主要负责人职业危害责任制 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 2、接受安监部门组织的培训,具备相应的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 3、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 4、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开展检查,督促落实。 5、提取专项资金,保障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经费的有效投入。 6、定期召开职业危害防治会议,总结、部署、研究职业危害工作,解决职业危害问题。 7、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对本单位职业健康工作进行检查,消除职业危害隐患,检查处理记录在案。 8、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计划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计划等,并督促落实。 9、组织制定本单位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每年开展一次演练,演练应有记录。 10、主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检查,认真整改存在问题。 11、负责职业危害事故的抢救指挥,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按规定调查处理。 12、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考核目标,及时、如实公布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监测结果和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情况,认真听取、采纳工会、从业人员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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