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稽核制度

内部稽核制度
内部稽核制度

内部稽核制度

1.0内部稽核的定义:

内部稽核是一项既有系统性又有独立性的稽查与复核活动,收集证据并对证据进行客观地评价,以确定相关的活动及其结果是否与规划内容一致,规划内容是否有效实施,且规划内容是否适合与达成目标,或是否满足相关之审核原则(如ISO条文),对异常问题进行追溯和跟踪,并最终形成文件的过程。

2.0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的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稽核制度,以保护公司资产的完整与安全、促进目标任务达成、促进流程制度落实、提高执行力、降低成本费用,形成内部制约机制和控制体系,防止内部管理过程的失控,履行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实现公司持续改进与经济效益最大化,特制订本制度

3.0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经办属下所有部门和人员。

4.0职责:

4.1稽核组长:负责制定《稽核计划》与《稽核任务书》,并组织稽核实施,审核《稽核整改通知书》、《稽

核通报》、《稽核奖惩汇总表》,向总经办定期汇报稽核情况

4.2稽核专员:根据稽核计划与任务实施稽核,开具《稽核整改通知书》,发布《稽核通报》,对稽核异常进

行整改跟踪验证,实施稽核奖惩.

A.代表公司总经办对各部门、各岗位行使监督权、检查权、奖惩权;

B.稽核检查各部门、各岗位是否按照规章制度、作业程序、岗位职责、会议决议等规定进行作业;

C.以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作业程序、岗位职责、会议决议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以纠偏、教育为目

的,实事求是,不徇私舞弊、不偏不坦、公正无私;

D.对稽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督导建议权和奖惩权,有权召集被稽核部门相关人员参与调查会议;

E.认证学习公司各类制度条文、熟练掌握奖惩尺度、使公司稽核工作良性、持续开展;

F.及时向稽核组长或总经理反馈和汇报稽核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建议。

4.2公司各部门:负责配合稽核实施,对稽核中暴露的问题进行限期内有效整改,持续改进.

A.被稽核时,积极快捷提供各类报表证据以供稽核检查;

B.对宇航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作业程序、岗位职责、会议决议等文案的缺陷可提出修改建议;

C.对稽核工作有异议时向稽核组长或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诉,总经办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申诉部门或申诉

人员回复;

D.稽核专员要求按期完成整改任务,被稽核部门或人员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整改期限的,必须向总

经理书面申请,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延期完成;

E.稽核内容涉及到多个部门时,稽核专员要一查到底,直到追究出最终责任部门和人员为止;各部门

负责人又义务协助稽核专员查出责任人,否则责任部门负责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4.3人力资源部:根据稽核中心的《稽核奖惩汇总表》,在相关人员的薪酬中进行奖惩核算(需评估“现金”

与“计分”方式的优劣性,确定奖惩方式,如现金奖惩则行政部执行)

5.0稽核流程:

5.1稽核组长在上月底制订次月的《稽核计划》,对突发问题或反馈、举报问题制订《稽核任务书》(《稽核

计划》与《稽核任务书》对被稽核部门或人员必须严格保密),报总经理批准;

5.2稽核专员按照批准之《稽核计划》或《稽核任务书》对稽核部门、人员进行现场稽核,将稽核事实客观

地记录在《稽核检查表》上面,对稽核发现的异常开具《稽核整改通知书》,由稽核组长核准签字后让被稽核部门责任人签字,如责任人拒绝签字的,由其直接上司确认签字生效(一式两份,稽核专员与责任人各执一份);

5.3稽核专员完成稽核任务后2个工作日内向被稽核部门发出《稽核通报》;

5.4稽核专员根据《稽核整改通知书》与《稽核通报》跟踪被稽核部门的限期整改情况与结果,如有异常情

况及时上报稽核中心主管领导;

5.5稽核专员根据稽核实际情况编写《月度稽核报告》或《专项稽核报告》、《稽核奖惩汇总表》,经稽核组

长审核上报总经办;经总经办批准之当月《稽核奖惩汇总表》在次月的5号前交到人力资源部;

5.6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办批复之《稽核奖惩汇总表》,在相关人员的薪酬中进行奖惩核算。

6.0各部门稽核项目:

6.1 技术部稽核项目

6.1.1.研发过程内部稽核项目

6.1.1.1研发过程内部稽核控制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地规划研发周期、控制研发费用、确认各阶段研发成果、

减少损失,以较少的资金投入,争取最大的研发效益;

6.1.1.2研发项目必须根据公司制定的研发进程进行分步实施,严格按《设计开发控制流程》执行,研发

项目的立项应该形成文件,通知总经办、财务、营销等相关部门;

6.1.1.3公司按计划批准的研发项目,应编制研发项目详细资金预算,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交公司财务

部备案,财务部按进度计划拨付资金;

6.1.1.4研发部门应对每一个研发项目要进行阶段论证和阶段审计,评估研发进度与资金使用,对研发项

目各阶段必须形成的文件资料予以保留,最大可能减少风险;

6.1.1.5研发项目中途停止或失败,应及时分析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后报请公司审批.对

由于个人营私舞弊或责任事故造成研发项目重大损失的,应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经济、法律责任和主要领导的相关责任。

6.1.2技术部日常工作稽核项目

6.1.2.1专案小组类:

生产线工艺过程控制、工艺改进与验证跟踪、工艺问题处理;

6.1.2.2工艺管理类:

工艺问题处理、工艺夹(治)具出图纸与制作、工艺文件修订与管理、量产追踪、技术类合同

评审、可靠性试验、参与技术类客诉分析与改进;

6.1.2.3样品制作类:

样品试制与参数设置、样品制作异常分析与反馈、参与原材料采购评估、样品批量试产建议;

6.1.2.4客服技术类:

技术类客户投诉远程处理与现场处理、客诉退货维修、协助完成技术类客服8D报告、技术类客

诉趋势分析;

6.1.2.5材料试验类:

材料试验与可行性分析、新材料试验与评估、检验标准制订、参与采购封样、材料投产工艺转

化;

6.1.2.6制件开发类:

自制件模具(或机加工)出图、协助产品成本核算与定价、品质与可靠性试验、工艺与检验标

准制订;

6.1.2.7可靠性验证类:

试验项目、条件及判定标准确定,信赖性与例行试验实施,试验报告与趋真度分析,异常原因

分析;

6.1.2.8资料整理类:

公司ISO文件资料管理,技术资料、图纸制订与受控分发,技术资料、图纸等公司技术资产保

密管理;

6.1.2.9部门质量目标、ISO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6.2 生产部稽核项目

6.2.1生产过程内部稽核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生产计划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生产过程的受控性、库存存货的

真实性和合理性,最大限度的满足营销部门的发货要求与服务要求,避免生产过程中的不合理损耗;

6.2.2 生产计划类:

生产计划、产品管制表、请购单、生产日报表、产品流程单、入库单等必须与销售发货计划、存货管理相一致;

6.2.3 成本控制类:

生产材料预算、领料单、退料单、盘点盈亏表、物料损耗、人工工时统计、成本核算等必须与营销订单、公司预期成本目标一致;

6.2.4 生产汇报类:

月度生产总量汇总、物料耗损、成本核算等由生产部编制,部门经理审核,按月度上报总经办;

6.2.5 生产控制类:

人员产能满负荷数据、机器产能满负荷数据、人员上岗培训考核记录、设备维护(修)申请与记录、制程标识、不合格品的隔离标识与处理、物料欠料表、物料数量是否准确受控、生产现场工艺文件是否合理有效、安全生产环境状况;

6.2.6 部门质量目标、ISO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6.3 物资供应部稽核项目

6.3.1供应商甄选类:

供应商选择严格按照适价/适量/适质/适地/适时进行选择、建立合格供应商一览表、供应商资质齐全、供应商调查评审记录完整、必须签订品质协议;

6.3.2价格核定类:

同一种物料至少有三家(含三家)以上独立供应商报价、供应商报价单完整清晰、报价单中体现

物料品质与价格对比、核价前采购员有询/比/议价作业、价格核准按核价权限操作;

6.3.3采购作业类:

请购单清晰明了、请购权限合适、需要附带图纸或技术要求的请购单附件完备有效、采购合同中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齐/包装/交货方式等信息清晰明确、下达至供应商之采购合同皆有核准、采购合同供应商皆有回签、采购合同附带图纸在采购合同中皆有注明图号、采购信息变更皆有重新核准、作废采购合同皆有供应商确认、采购合同执行情况皆有跟催、物料到货时间皆有统计分析;

6.3.4退货处理类:

退货经过质管部品质判定、退货信息与供应商沟通及时到位、退货及时、退货单据准确清晰并有一联交至财务部作扣款依据、补货及时、补货送货单必须明确注明“补货”字样;

6.3.5对账付款类:

送货单/退货单与收料单汇总数据一致、扣款单适时入账/未有变相抵销、供应商对账单/物资供应部对账单/财务对账单三者一致、付款方式/时间/发票与采购合同规定一致;

6.3.6部门质量目标、ISO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6.4 营销部稽核项目

6.4.1营销部内部稽核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营销目标、营销战略落实和营销价格政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

证应收帐款的真实性和可收回性,保证销售折扣的适度性和销售退回的合理处理;

6.4.2营销政策类:

制定与公司目标和战略协调一致的营销目标和营销战略并形成书面文件(需董事会批准)、合理确定销售最低最高价格/折扣率/销售提成、销售人员营销费用管理办法等、客户征信管理;

6.4.3营销操作类:

顾客台账联系信息清晰且保密防护措施好、营销方式规定、订单(电话/电邮/电传/下单)处理流程、销售合同订立前的评审、销售合同订立符合相关规定、销售合同中产品名称/规格/技术参数/交期/包装/标识/价格/交货方式/收款方式/质量异议/仲裁规定等明确、销售合同(或变更)审批完整、销售合同信息传达到生产部门顺畅有效受控、交货时间协调顺畅有效、交货时限满足销售合同要求、发货计划与发货单据完整;

6.4.4客诉处理类:

制订客诉管理办法、客诉登记表客诉内容清晰明了、客诉回复方式合理有效、客诉回复处理后有定期跟踪验证、客诉有效回复皆在期限内、保内返修产品的跟踪、保外产品维修与收费、客诉有统计分析并及时将信息反馈至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进行针对性整改;

6.4.5营销回款类:

应收帐款应按客户、业务员及区域制作明细帐,制成回款计划表,专职人员负责电算化帐的输入及附助备查登记(登记金额、合同号、送货单、销售日期、发票号等),回笼货款时逐笔核销;对账龄较长的客户进行坏帐风险评估,对销售人员按比例(计提比例由营销部根据实际情况报公司财务副总批准)提留销售提成与绩效奖金,待应收款回笼后予以冲回,以最大限度减少坏帐损失;6.4.6部门质量目标、ISO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6.5 人力资源部稽核项目

6.5.1人力资源规划类:

A.人力资源战略规划:根据宇航总体发展战略目标、政策法规变化,制订宇航科技1-5年的人力资源

开发利用和储备方针、政策、策略,是各种人力资源具体计划的核心,是事关全局的关键性计划;

B.组织规划:组织规划是对宇航整体框架的设计,主要包括组织信息的采集、处理和应用、组织调

查、诊断和评价、组织设计与调整、组织机构的设置、组织架构图的确定与绘制等;

C.制度规划:根据战略规划逐步制订宇航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纳入具体操作方法和控制表格;

D.人员规划:对宇航科技人员总量、构成、流动的整体规划,包括人力资源现状分析、企业定员、

人员需求和供给预测和人员供需平衡等;

E.费用规划:对宇航科技人工成本、人力资源管理费用的整体规划,包括人力资源费用的预算、核

算、结算、以及人力资源费用控制等;

6.5.2招聘与入职类:

制订完善可行的招聘管理办法,对招聘方式、应聘要求、考核办法、考核权限、录用程序作出具体规定;收集宇航各部门的人力资源需求信息,制订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采集应聘者简历,按岗位任职资格甄选人员,组织面试,通知应聘者面试结果,确认试用过程;

6.5.3培训与开发类:

根据岗位设置及考核结果,制订必要的技能培训计划,组织培训、考核、评估工作;根据公示发展及员工个人能力制定员工职业生涯发展培训计划;对培训的目标、课程内容、授课教师、时间、地点、设备、预算等进行管理,对培训人员、培训结果、培训费用进行管理;

6.5.4绩效考核管理类:

通过绩效考核评价人员培训和岗位操作的效果、对员工进行奖惩激励、为人事决策提供依据;根据不同职位在知识、技能、能力、业绩等方面的要求,提供系统考核方法、标准,对员工的特征、行为、工作结果等进行定性和定量考评;

6.5.5薪资管理类:

制定了合理完善的工资发放制度,包括不同员工的薪资标准、薪资的明确组成部分、发放薪资的政策、薪资发放办法和原则、对该员工工作评价制度和薪资评价制度等;按时进行工资核算、工资发放、费用计提、统计分析等,将薪资发放统计分析数据运用到人力成本控制计划;

6.5.6劳动关系管理类:

制订了明确合理的劳动合同管理、劳动争议处理、员工沟通、职业安全管理等规章制度;对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续订、劳动争议、经济补偿等皆按规章办理;员工沟通与协商协调通

道畅通有效;员工劳动防护措施与执行状况良好;

6.5.7部门质量目标、ISO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6.6 品质部稽核项目

6.6.1根据宇航的远景规划制订出1-3年的质量战略规划,作为宇航质量管理的指导政策;定期出具品质

成本分析报告,从来料、制程、成品、客诉等四方面对品质控制投入与控制成果进行分析,给决策层提供详实的决策依据;根据传感器产品的特点制订品质检验制度、品质控制制度、品质保证制度、全员参与制度等品质管理制度,作为宇航质量管理的准绳;

6.6.2品质检验类:

制订了宇航品质检验抽样方法、明确了抽样标准;制订了进料检验规定、制程检验规定、成品检验规定、出货检验规定;制订了各检验流程具体有效的检验标准、检验方法与检验判定数据;

6.6.3品质控制类:

制订了宇航完善的品质控制体系,如不合格品的控制与处理、特采作业管理办法、外购外协品管理办法、代加工、全检、批退等作业办法;质量绩效考核制度的制订让自检、互检、专检的产品质量控制三步骤得以切实执行;

6.6.4品质保证类:

宇航科技与客户、供应商签订了质保协议,交货品质保证与来料品质保证都严格按照质保协议的协议内容进行验证;各检验流程的检验报表完整留存,宇航出厂成品与来料检验数据能够被追溯;关键品质控制点都有相关的品质保证方法,且有记录留存;

6.6.5全员参与类:

有全员参与品质管理的计划与方案;在专项品质问题分析与改善、品质计划、品质提升等品质项目中,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都有参与,动议与决议记录保存完整;全员参与品质管理过程中相关部门的执行力度与执行情况都有跟踪,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积极的处理措施。

6.6.6部门质量目标、ISO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6.7 财务部稽核项目

6.7.1财务部稽核主要审查经总经理批准的财务收支计划、销售经营计划、投资计划、固定资产购置计划、

资金筹集和使用计划、利润分配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稽核组及时向公司领导反映,并提出改进设想、办法及措施,对计划指标的调整提出意见和建议;

A.编制月度资金使用预测计划表,并与实际执行后的资金使用情况作对比分析;

B.收款账目、付款账目、银行往来账目与现金收支账目清晰无异常;

6.7.2财务部制订销售部月(季)度销售资金回款计划并提前将计划发送至销售部主管,财务部根据月(季)

度营销目标、月(季)度销售资金回款计划对销售部的实际销售总额、销售回款进行稽核, 并制订销售、回款报告呈报公司决策层以作公司决策之用;

6.7.3财会部在月末对应收帐款进行帐龄分析,对挂帐时间长、资信较差的客户,应提醒销售人员及时催

收;对财务部门已提出警告,发现擅自赊帐销售应收款不能收回的,应追究营销部门主管和销售人员的责任;

6.7.4宇航产品销售由销售人员提出销售申请,营销部负责人审核报财务有关人员审核价格、客户资信无

误后交财务部开票;财务部发票开立及申报需严格按税法规定时限办理、发票内容与送货单相符、发票作废流程正确,财务部自身原因造成错开销售发票的,由财务部及相关人员承担一切损失;6.7.5非常规性销售(eg:销售使用过的办公室家具、车辆、办公设备、无用的生产设备和其他设备需经

相关责权主管审批)、废品和废料的销售需形成书面文件,报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6.7.6财务部对宇航公司各部门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呈报主管领导,采取措施

予以解决,发现问题而未及时上报,由财务部门承担责任;管理费用中重点控制的可控费用项目为办公费、差旅费、业务开拓应酬费、会议广告费、修理费等;

6.7.7财务部对采购应付账款必须严格审批:

A.财务对账单与物资供应部、供应商对账单必须一致方可核准对账单;

B.财务对账需依据核准报价单、送货单、收料单、退料单、扣款单五单作业;

C.财务付款需要核对采购合同之付款方式、付款条件、付款申请单、付款批准权限、发票(收据)

等;

D.财务付款现金支出传票需核准、受款人与发票(收据)抬头一致、支出传票金额与发票(收据)

抬头一致、作废支票处理经权限主管核准、款项付讫即在凭证上盖“付讫”章并核对银行往来明细;

6.7.8部门质量目标、ISO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6.8 行政部稽核项目

6.8.1行政事务类:

A.负责宇航公司内部、外部公共关系的建立和维护,包括公司内部各部门,公司同政府、社区、新

闻、行业等方面的联络、协调沟通、处理具体事宜等;

B.制订宇航公司行政类规章制度并监督促进制度的规范化管理;

C.负责公司资料、信息的管理与对外宣传推广工作;

D.负责公司各项活动、会议的组织与安排工作,做好相关记录与归档工作;

E.负责公司办公设备购置维护、印章、证照、公车、考勤、消防安全、后勤保障等行政杂务管理;

F.行政相关工作都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并且相关记录完整、清晰、追溯性强;

6.8.2资产管理类:

A.行政部负责宇航公司各部门实物资产增加、减少报批手续的管理,资产登记管理及末使用实物资

产的保管工作;公司各部门是二级管理单位,具体负责本部门各项实物资产的实物管理工作;财

务部负责公司实物资产的核算管理工作;

B.行政部制订实物资产价值标准管理制度,并依据制度建立公司资产管理台账,分固定资产、低值

易耗品、耐用品设立台帐,对本公司各项实物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进行登记、统计;

C.行政部建立资产管理台帐,对宇航公司各类实物资产实行控制(购入、入库、出库)管理;财务

部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耐用品按分类进行核算,并定期对实物资产管理实行财务监督盘点

检查,制订盘点检查表呈报决策层;

D.行政部制订实物资产盘盈盘亏处理办法,实物资产管理盘点严格按照该办法执行;

6.8.3部门质量目标、ISO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7.0内部稽核的奖惩规定:

7.1稽核专员的奖惩规定:

7.1.1稽核专员必须经过严格筛选、竞聘上岗,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岗位津贴500元/月,试用期后岗

位津贴800元/月;

7.1.2稽核专员在稽核工作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稽核中心、被稽核部门发出《稽核检查表》、《稽核通

报》,延期一天乐捐20元;

7.1.3稽核专员在稽核工作中被投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偏袒一方等严重不良行为,经调查属实的,每

次乐捐50元,两次(含)以上取消稽核员资格;

7.1.4稽核专员在稽核过程中开具的稽核异常整改事项,经被稽核部门申诉总经办调查确认属稽核错误

的,乐捐30元/单;

7.1.5稽核专员对《整改通知书》上的整该要求进行期限内整改效果跟踪验证的,乐捐20元/单;

7.1.6稽核专员未及时将《稽核检查表》、《整改通知书》、《稽核通报》、《稽核奖惩汇总表》传送归档的,

乐捐20元/单;

7.1.7稽核专员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或其他保密协议的,追究相应责任。

7.2被稽核部门的奖惩规定:

7.2.1在稽核巡查中,稽核专员发现相关人员确有突出表现时,可向公司报请给予100-2000元的适当奖

励,但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

7.2.2被稽核部门不配合稽核工作、态度蛮横、拒绝提交稽核所需资料的,当事人乐捐20元/次,情节特

别严重的当事人乐捐50元/次并提报总经理予以停职反省或辞退处理;

7.2.3限期整改的责任部门未按期整改完成的,责任部门责任人乐捐20元/单,并再次下达《整改通知书》

要求限期整改,限期整改的责任部门仍未在期限内整改完成的,责任人乐捐40元/单,并其直接上司乐捐20元/单的连带责任;

7.2.4被稽核部门相关责任人违规情况属实、拒绝在《整改通知书》上签字的,对责任人处原乐捐金额双

倍的处理;

8.0引用表单

7.1《稽核计划》

7.2《稽核任务书》

7.3《稽核整改通知书》7.4《稽核通报》

7.5《稽核检查表》

7.6《月度稽核报告》7.7《专项稽核报告》7.8《稽核奖惩汇总表》

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人员设置及岗位职责 第三章稽核人员的权限 第四章稽核工作的依据 第五章稽核的过程和要求 第六章稽核的具体内容 第六章附则 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完善会计稽核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单位的稽核工作,由财务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稽核工作。

第二条会计稽核制度是组织和从事会计工 作所遵循的规范与准则,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验收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会计机构内部的监督环节;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分为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帐簿、财务报表、其他六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稽核工作以事前稽核为主,采用逐步审查方式,具有经常性,持续性,有效性的特点。 第二章人员设置及岗位职责 第四条财务部门设兼职稽核人员。 第五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工作。出纳工作必须经过稽核人员事前稽核,方能办理收支,出纳员只能对已稽核的会计凭证进行事中复核,并办理有关财务收支手续。 第六条稽核工作人员的职责。 1、审查各项财务收支;应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对各项财务收支进行逐笔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收支,应及时提出意见,并向领导汇报,

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复核会计凭证;会计凭证的复核应每日随着经济业务发生逐笔进行复核,不能拖拉积压,贻误记帐,对其审核的凭证应签名或盖章。 3、复核帐薄;对帐薄复核应规定日期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日期登入抽查簿。发现错误应提出更正意见,让其主管记帐员更正。 4、复核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的复核应按季按年进行审核。 第三章稽核人员的权限 第七条根据《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的有关规定,稽核工作人员有以下权限: 1、对不合理、不合法的一切开支,有权拒绝付款和报销。 2、对于手续不完备,数字计算不准确以及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应退还给经办人,并限期补办手续或更正。 3、对于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拒绝执行的

企业内部稽核管理制度(doc 5页)

五、内部稽核制度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营业单位的稽核工作,由管理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稽核工作。 第二条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定为帐务、业务、财务、总务、监验五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稽核人员对于所审核的事项,应负责任,必要时,并应在有关帐册簿据上签章。 第四条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根据帐表外,并应分赴各单位实地稽察,每年稽察次数视事实需要而定。 第五条稽核人员前往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六条稽核人员于执行任务时,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七条稽核人员有保守职务上所稽得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予检查单位。 第八条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各该有关部门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第九条稽核人员对本公司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尽查询,并调阅帐册、表格及有关档案,必要时并得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第十条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除将稽核根据(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单位主管验明外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傲凌或偏私。 第十一条稽核人员于稽核事务完妥后,应据实缮写检查报告书呈核。 □帐务稽核 第十二条记帐根据的审核或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二)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转帐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四)应加盖的戮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五)传票所附原始根据是否合乎规定、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六)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七)传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录日记簿或日计表。 (八)传票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第十三条帐簿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种帐簿的记载,是否与传票相符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每日应记的帐,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二)现金收付日记帐收付总额,是否与库存表当日收付金额相符。 (三)各科目明细分类帐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销讫各笔之和是否与总分类帐各该科目之余额相等,是否按日或定期核对。相对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漏转现象。 (四)各种帐簿记载错误的纠正划线、结转、地页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办理,误露的空白帐页,有否划“×”形红线注销,并由记帐员及主办会计人员在“×”处盖章证明。 (五)各种帐簿启用、移交及编制明细帐目等,是否完备,并送该管税捐稽征机关登记。 (六)各种帐簿有无经核准后而自行改订者。 (七)活页帐页的编号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式帐簿有无缺号。 (八)旧帐簿内未用空白帐页,有无加划线或加盖“空白作废”戮记注销。 (九)各种帐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已否登记备忘簿,帐簿的毁销,是否依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第十四条库存检查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一)检查库存现金或随到随查,如在营业时间之前,应根据前一日库存中所载今日库存

企业公司内部稽核制度办法

企业公司内部稽核制度办法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营业单位的稽核工作,由管理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稽核工作。 第二条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定为帐务、业务、财务、总务、监验五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稽核人员对于所审核的事项,应负责任,必要时,并应在有关帐册簿据上签章。 第四条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凭证帐表外,并应分赴各单位实地稽察,每年稽察次数视事实需要而定。 第五条稽核人员前往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六条稽核人员于执行任务时,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七条稽核人员有保守职务上所稽得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予检查单位。 第八条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各该有关部门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第九条稽核人员对本公司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尽查询,并调阅帐册、表格及

有关档案,必要时并得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第十条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除将稽核凭证(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单位主管验明外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傲凌或偏私。 第十一条稽核人员于稽核事务完妥后,应据实缮写检查报告书呈核。 □帐务稽核 第十二条记帐凭证的审核或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二)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转帐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四)应加盖的戮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五)传票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乎规定、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六)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七)传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录日记簿或日计表。 (八)传票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第十三条帐簿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种帐簿的记载,是否与传票相符应复核者,是否

公司内部稽核制度

内部稽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的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稽核制度,以保护公司资产的完整与安全,降低成本费用,防止内部管理过程的失控,履行各所属公司、各部门经济责任,实现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所属公司。 第三条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四条实施内部稽核制度的目标有: 1.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和安全; 2.及时提供可靠的相关信息; 3.减少不必要耗费,降低成本,实现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 4.避免或减少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税务风险; 5.促使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经营行为合理化; 6.明确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的经济责任,保证所赋予的职责得到正确履行。 第五条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机构: 内部控制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直接领导,总裁办、人资行政部、资金结算部、研发中心、生产部、医学部、医院投管部、市场策划部等负责或参与实施。 第六条内部稽核制度的内容包括: 1.研究开发过程内部稽核制度; 2.生产、采购过程内部稽核制度; 3.销售过程内部稽核控制制度; 4.费用、支出内部稽核制度; 5.对外投资内部稽核制度; 6.对外经济担保内部稽核制度;

7.公司资金内部稽核制度。 第二章研究开发过程内部稽核制度 第七条研究开发过程内部稽核控制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地规划、使用研究开发费用,减少损失,以较少的资金投入,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第八条研究项目必须根据集团公司的研发程序进行分步实施。严格按《设计开发控制流程》(文件编号COP-730)执行。研发项目的立项应该形成文件,通知相关部门。研发项目实行承包责任制。 第九条集团公司按计划批准的研究开发项目,应按项目编制研究开发项目详细资金预算,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交公司财务部备案,财务部按进度计划拨付资金。 第十条研发部门严格按预算使用资金,加强成本控制和费用管理。 第十一条研发部门应对每一个研发项目要进行中期论证和中期审计,以减少风险。 第十二条研究开发项目完成后,财务部应及时按项目编制决算报告,报公司审批后,结转研究开发成本。超过预算部分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结转, 并与研发项目承包责任制挂钩决算。 第十三条研究开发项目中途停止或失败,应及时分析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后报请公司审批.对由于个人营私舞弊或责任事故造成研发项目重大损失的,应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经济、法律责任和主要领导的相关责任。 第三章生产、采购过程内部稽核制度 第十四条生产、采购过程内部稽核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采购的物料能满足 生产的需要;在保证存货质量的前提下,以最低的采购成本或生产成本取得所需要的存货;保证库存存货的真实性、合理性,将存货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避免生产过程中的不合理损耗。 第十五条所属各公司的生产计划、生产预算和生产日程安排与销售管理、

内部稽查管理制度

南昌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内部稽查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保证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保证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公平、公正,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特制定本制度。主要包括内部控制制度检查、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稽查、工程预(决)算审核、部门经理、主任离任审计四个部分。 一、内部控制制度检查 1、检查目的 (1)、保证公司内部经营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种规章制度。(2)、保证公司内部经营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2、检查对象 公司内部全部经营活动。 3、检查主要工作 (1)、检查货币资金收入、费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2)、检查公司物资核价、采购、付款程序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3)、检查公司销售、收款程序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4)、检查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5)、检查公司物流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6)、检查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二、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稽查制度 1、稽查目的 (1)、保证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公平、公正。 (2)、保证各车间、部门成本、费用资料的真实、完整,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资料的准确。 2、稽查对象 公司内部进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车间、部门。 3、稽查方法 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分为定期稽查、非定期稽查、日常稽查三种。 (1)、定期稽查:每年6月、12月两次由财务部组织专门人员对车间、部门财务规章制度的遵循情况,成本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资产的安全完整性进行全面稽查。 (2)、非定期稽查:根据部门经理安排,非定期的对车间、部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稽查。 (3)、日常稽查:每月财务部根据检测中心、供应、生产、销售、财务等部门提供的经济责任制考核相关资料,稽核车间、部门成本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费用分配的准确性。 4、稽查的主要工作: (1)、稽查各车间、部门财务规章制度的遵循情况。 (2)、稽查各车间、部门经济责任制考核计划的执行情况。

企业内控之内部稽核制度

企业内控之内部稽核制度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营业单位的稽核工作,由管理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稽核工作。 第二条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定为帐务、业务、财务、总务、监验五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稽核人员对于所审核的事项,应负责任,必要时,并应在有关帐册簿据上签章。 第四条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凭证帐表外,并应分赴各单位实地稽察,每年稽察次数视事实需要而定。 第五条稽核人员前往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六条稽核人员于执行任务时,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七条稽核人员有保守职务上所稽得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予检查单位。 第八条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各该有关部门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第九条稽核人员对本公司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尽查询,并调阅帐册、表格及有关档案,必要时并得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第十条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除将稽核凭证(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单位主管验明外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傲凌或偏私。 第十一条稽核人员于稽核事务完妥后,应据实缮写检查报告书呈核。 帐务稽核 第十二条记帐凭证的审核或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二)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转帐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四)应加盖的戳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五)传票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乎规定、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六)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为使单位财务的各项收入、支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规定,防止会计核算工作上的差错和有关人员的舞弊,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保证会计资料、会计信息的真实、合法、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会计工作基础规范》,特制定我单位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稽核是稽查和复核的简称。内部稽核制度是单位财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稽核是指会计机构本身对于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的一种自我检查或审核工作。 一、稽核的组织与分工 内部稽核由财务负责人、复核员组成。即:主任的领导,副主任的负责下,会计、出纳各有分工,各负其职。具体分工如下: 1.财务负责人对外部报送的重要的会计报表、会计资料进行审核。 2.财务负责人审核对单位内部领导、各口职能部门所需的会计报表、会计资料进行审核。 3.出纳负责复查的工作 ⑴全部记帐凭证; ⑵总帐、明细分类帐簿的核对; ⑶核对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 ⑷定期核对各项往来款项的发生额或余额; ⑸固定资产、存货等实物资产的核对;

⑹其他需要复核的会计资料。 二、稽核工作的职责 1.及时发现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薄弱环节,建议及拟定和完善单位财务核算、预算管理以及财务收支等方面必要的规章制度。 2.审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审核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齐全。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制止或者纠正。 3.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帐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帐实是否相等。不符时协调相关部门,应查明帐实不符的原因,并提出改进的措施。 三、稽核的内容与方法 1.复核记帐凭证的内容、方法 记帐凭证复核的内容、方法:①记帐凭证所附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内容是否与经济业务相符。除结帐、更正错误,记帐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并注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②记帐凭证确定的会计分录是否符合公司会计制度规定、金额是否正确。③记帐凭证要求填写的项目是否填写齐全,摘要是否简明扼要、文理通顺。④审核(制单)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是否都已签名或盖章。涉及收付款业务的记帐凭证还应有出纳人员的签名或盖章。⑤错帐调整有无根据,调帐金额较大时应附有错帐调整说明。 2.核对会计帐簿的内容、方法 会计帐簿复核的内容、方法:①各明细帐户余额是否与有关总

内部稽核制度内容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内部稽核制度内容 篇一:内部稽核制度 内部稽核制度 1.0内部稽核的定义: 内部稽核是一项既有系统性又有独立性的稽查与复核 活动,收集证据并对证据进行客观地评价,以确定相关的活动及其结果是否与规划内容一致,规划内容是否有效实施,且规划内容是否适合与达成目标,或是否满足相关之审核原则(如iso条文),对异常问题进行追溯和跟踪,并最终形成文件的过程。2.0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的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稽核制度,以保护公司资产的完整与安全、促进目标任务达成、促进流程制度落实、提高执行力、降低成本费用,形成内部制约机制和控制体系,防止内部管理过程的失控,履行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实现公司持续改进与经济效益最大化,特制订本制度3.0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经办属下所有部门和人员。4.0职责:

4.1稽核组长:负责制定《稽核计划》与《稽核任务书》,并组织稽核实施,审核《稽核整改通知书》、《稽核通报》、《稽核奖惩汇总表》,向总经办定期汇报稽核情况 4.2稽核专员:根据稽核计划与任务实施稽核,开具《稽核整改通知书》,发布《稽核通报》,对稽核异常进行整改跟踪验证,实施稽核奖惩. a.代表公司总经办对各部门、各岗位行使监督权、检查权、奖惩权; b.稽核检查各部门、各岗位是否按照规章制度、作业程序、岗位职责、会议决议等规定进行作业; c.以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作业程序、岗位职责、会议决议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以纠偏、教育为目 的,实事求是,不徇私舞弊、不偏不坦、公正无私; d.对稽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督导建议权和奖惩权,有权召集被稽核部门相关人员参与调查会议; e.认证学习公司各类制度条文、熟练掌握奖惩尺度、使公司稽核工作良性、持续开展;F.及时向稽核组长或总经理反馈和汇报稽核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建议。 4.2公司各部门:负责配合稽核实施,对稽核中暴露的 问题进行限期内有效整改,持续改进. a.被稽核时,积极快捷提供各类报表证据以供稽核检查; b.对宇航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作业程序、岗位职责、会

稽核管理制度55223

稽核管理制度(试运行)生效日期2017-5-27 页次第1页共 8 页 编制部门总经办编制人 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日期 文件更改一览表 版本更改内容更改日期更改人A/0 新制定2017.5.27 评审栏 部 门 会 签 正睿项目组 总经理或授权代表 批准

稽核管理制度(试运行)生效日期2017-5-27 页次第2页共 8 页 1、目的: 为规范管理、明确责任,使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地开展,更好地激发公司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执行力,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范围: 2.1适用于公司日常工作稽核及专项稽核; 2.2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各岗位(从总经理至基层一线员工)。 3、权责: 3.1总经办: 3.1.1总经办代表公司对各部门、各岗位行使监督权、检查权、奖惩权; 3.1.2稽核各部门、各岗位是否按公司各项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办法、作业指导书、岗位说明书等规定进行作业; 3.1.3坚持以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办法、岗位说明书等制度规范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以纠偏、教育为目的,实事求是,不徇私舞弊、不偏不袒、公正无私; 3.1.4对稽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导改进和按制度行使奖惩权; 3.1.5有权召集被稽核部门相关人员参与调查座谈会。 3.2总经理权责: 3.2.1主持总经办日常工作,包括总经办例会、稽核专项会议的召开; 3.2.2为稽核员提供工作指导; 3.2.3对稽核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跟进。 3.3 稽核员、兼职稽核员权责: 3.3.1认真学习公司及各部规章制度、流程,在稽核过程中熟练运用,使公司各项工作良性、持续发展; 3.3.2根据《稽核任务书》规定进行稽核工作; 3.3.3按时完成《稽核任务书》及总经理、正睿老师临时安排的专项稽核任务; 3.3.4按时完成《稽核检查表》、《整改通知书》、《奖罚通知单》的填制和提报;3.3.5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在稽核工作中遇到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办法、岗位说明书等规定的不足并提出完善建议。 3.3.6汇总每个稽核周期的稽核工作,将稽核工作总结分发各部门并上报总经理。

公司内部稽核制度

十一、公司内部稽核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为协助各部门的工作能顺利进行并检核其执行情况促进工作的效率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稽核人员系指稽核室稽核人员 第三条稽核人员掌理的职务如下 1.遵行已定政策及命令贯彻的应行检核事项 2.经营管理各项业务及成本控制等的应行检核事项 3.生财器具各项设备及有关采购等的管理使用保养等的检 核事项 4.有关特殊案件的调查审议事项 5.有关经销商及协作厂商的辅导及其动态与信用状况等应 行检核事项 6.其他交办事项 第四条稽核人员发现有下列事项者,应以口头或书面纠正,并报请备查,如涉及其他单位的职权并应会同有关单位办理: 1.业务执行偏差 2.人事未尽协调 3.违纪行为情节轻微者 4.管教有欠允当 第五条稽核人员发现有下列事项者应列举事实以书面通知各主管单位改进: 1.有关各项制度执行时发生困难或缺点事项 2.有关业务教育训练纪律管教改进事项 3.有关员工生活及福利改善事项 第六条稽核人员发现有下列事项者,应列举事实随时建议,以书面呈报总经理交由主管单位处理 1.表现良好的各职员工 2.违法违规案件 3.行为影响本公司的名誉 4.各项灾害及意外损失 5.其他影响本公司经营活动的一切不正当的重大案件 第七条稽核人员调查案件报告书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原因并叙明年月日 2.详细事实 3.案情分析 4.处理意见 第八条案情单纯者得以口头纠正并报请备查 1.经常督导及抽查由本室稽核人员会同各有关单位承办人 员办理 2.定期督导及抽查由本室稽核人员定期前往会同各有关单 位承办人员办理 第九条稽核人员执行任务时得为下列各项措施 1.督导及抽查所属各单位的经营及业务 2.约谈或直接听取员工的意见汇集有关资料 3.其他必要事项 第十条稽核人员督导抽查考核外勤员工服勤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有无迟到早退或任意缺勤情况 2.员工出勤卡登记是否确实 3.工作分配是否按照规定执行 4.工作是否切实执行并考核绩效 5.接受经销商及协作厂商或顾客请求处理业务时是否迅速 6.营业或服务处所是否经常保持整洁 7.服务态度及精神是否良好 第十一条稽核人员督导抽查考核外勤单位业务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与各有关经销商业务配合联系是否完善 2.服务人员在外的收款是否按照规定处理 3.业务人员收款的情况是否按照规定办理 4.存货及材料的放置处理是否完善确实 5.人员财物的运用调配是否适当有无浪费不均现象 6.未达预定目标的处所应列举其项目及原因 第十二条稽核人员抽查各员工生活管理及风纪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有无行为不检及损害公司名誉的各种行为

(管理制度)内部稽核制度

55内部稽核制度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营业单位的稽核工作,由管理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稽核工作。 第二条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定为帐务、业务、财务、总务、监验五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办法规定办理。艰苦卓绝 第三条稽核人员对于所审核的事项,应负责任,必要时,并应在有关帐册簿据上签章。 第四条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凭证帐表外,并应分赴各单位实地稽察,每年稽察次数视事实需要而定。 第五条稽核人员前往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六条稽核人员于执行任务时,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七条稽核人员有保守职务上所稽得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予检查单位。 第八条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各该有关部门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第九条稽核人员对本公司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尽查询,并调阅帐册、表格及有关档案,必要时并得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第十条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除将稽核凭证(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单位主管验明外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傲凌或偏私。 第十一条稽核人员于稽核事务完妥后,应据实缮写检查报告书呈核。 帐务稽核 第十二条记帐凭证的审核或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二)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转帐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四)应加盖的戮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五)传票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乎规定、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六)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七)传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录日记簿或日计表。 (八)传票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第十三条帐簿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种帐簿的记载,是否与传票相符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每日应记的帐,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二)现金收付日记帐收付总额,是否与库存表当日收付金额相符。 (三)各科目明细分类帐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销讫各笔之和是否与总分类帐各该科目之余额相等,是否按日或定期核对。相对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漏转现象。 (四)各种帐簿记载错误的纠正划线、结转、地页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办理,误露的空白帐页,有否划"×"形红线注销,并由记帐员及主办会计人员在"×"处盖章证明。 (五)各种帐簿启用、移交及编制明细帐目等,是否完备,并送该管税捐稽征机关登记。 (六)各种帐簿有无经核准后而自行改订者。 (七)活页帐页的编号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式帐簿有无缺号。 (八)旧帐簿内未用空白帐页,有无加划线或加盖"空白作废"戮记注销。 (九)各种帐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已否登记备忘簿,帐簿的毁销,是否依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第十四条库存检查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一)检查库存现金或随到随查,如在营业时间之前,应根据前一日库存中所载今日库存数目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后应根据当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现款、银行存款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内应根据前一日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加减本日收支检点。支票签发数额与银行存款帐卡是否相符,空白未使用支票是否齐全,作废部分有无办理注销。 (二)现金是否存放库内,如有另存他处者,应立即查明原因。 (三)库存现金有无以单据抵充现象。 (四)托收未到期票据等有关库存财物,应同时检查,并得须对有关帐表、凭证单据。 (五)检查库存除查点数目核对帐簿外,并应注意其处理方法及放置区域是否妥善,币券种类是否分清。

内部稽核制度

内部稽核制度 1.0内部稽核的定义: 内部稽核是一项既有系统性又有独立性的稽查与复核活动,收集证据并对证据进行客观地评价,以确定相关的活动及其结果是否与规划内容一致,规划内容是否有效实施,且规划内容是否适合与达成目标,或是否满足相关之审核原则(如ISO条文),对异常问题进行追溯和跟踪,并最终形成文件的过程。 2.0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的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稽核制度,以保护公司资产的完整与安全、促进目标任务达成、促进流程制度落实、提高执行力、降低成本费用,形成内部制约机制和控制体系,防止内部管理过程的失控,履行公司各部门的职责,实现公司持续改进与经济效益最大化,特制订本制度 3.0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经办属下所有部门和人员。 4.0职责: 4.1稽核组长:负责制定《稽核计划》与《稽核任务书》,并组织稽核实施,审核《稽核整改通知书》、《稽 核通报》、《稽核奖惩汇总表》,向总经办定期汇报稽核情况 4.2稽核专员:根据稽核计划与任务实施稽核,开具《稽核整改通知书》,发布《稽核通报》,对稽核异常进 行整改跟踪验证,实施稽核奖惩. A.代表公司总经办对各部门、各岗位行使监督权、检查权、奖惩权; B.稽核检查各部门、各岗位是否按照规章制度、作业程序、岗位职责、会议决议等规定进行作业; C.以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作业程序、岗位职责、会议决议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以纠偏、教育为目 的,实事求是,不徇私舞弊、不偏不坦、公正无私; D.对稽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有督导建议权和奖惩权,有权召集被稽核部门相关人员参与调查会议; E.认证学习公司各类制度条文、熟练掌握奖惩尺度、使公司稽核工作良性、持续开展; F.及时向稽核组长或总经理反馈和汇报稽核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及建议。 4.2公司各部门:负责配合稽核实施,对稽核中暴露的问题进行限期内有效整改,持续改进. A.被稽核时,积极快捷提供各类报表证据以供稽核检查; B.对宇航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作业程序、岗位职责、会议决议等文案的缺陷可提出修改建议; C.对稽核工作有异议时向稽核组长或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诉,总经办三个工作日内给予申诉部门或申诉 人员回复; D.稽核专员要求按期完成整改任务,被稽核部门或人员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整改期限的,必须向总

银华基金管理公司监察稽核制度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组织机构---------------------------- 2 第三章监察稽核部职责--------------------- 3 第四章监察稽核部权限--------------------- 4 第五章监察稽核工作范围和重点内容------------------ 5 第六章监察稽核的方法--------------------- 6 第七章监察稽核的程序--------------------- 6 第八章监察稽核报告-------------------------- 8 第九章监察稽核人员的行为规范---------------- 9

第十章监察稽核人员的奖励与处罚-------------- 10 第十一章附则10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监察稽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管理和基金运作,维护基金持有人和股东的权益,力口强公司内部风险控制能力,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监察稽核是指对公司管理和基金管理过程中的遵规守法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第三条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公司各个部门,以独立、客观、公正的精神执行内部的监察稽核工作。监察稽核工作实行监察稽核报告制度,通过监察稽核报告对公司经营和基金管理过程进行监督、评价、报告和建议,及时准确地发现问题并提出警示,最大限度降低公司和基金的运作风险。 第四条除非公司认定有可能危及公司和基金安全的特殊情况下,监察稽核部门只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不担任执行性工作,具体的改进工作由公司管理层和业务部门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应遵守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从事监察稽核工作,不得干预公司的正常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公司设立督察员,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

品质稽核制度

1.总则 1.1.制定目的 通过对本公司品质管理体系的稽核,适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对策,确保品管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行。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品质管理体系各项工作的定期或不定期稽核工作,均适用本规章。 1.3.权责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稽核规定 2.1.定义 对各项品质活动与相关结果进行查核,以验证其与本公司品质管理体系之规定是否一致,以及规定是否被正确执行,并达到预定之目标,此项查核工作即为品质稽核。 品质稽核分为定期稽核与不定期稽核。 2.2.品质稽核种类 2.2.1.不定期稽核 1)品管部主管视需要可指定人员对某项品质活动进行必要之稽核工作。 2)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可视需要要求品管部对公司之品质体系全面的稽核, 或对某项品质活动作必要的稽核工作。 2.2.2.定期稽核 由品管部于每年12月提出次年度《内部品质稽核计划》,报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批准,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稽核。 3.定期稽核规定 3.1.稽核准备 3.1.1.稽核人员组成 由品管部提出参加稽核的人员组成情况,经总经理(管理者代表)批准,并由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委任稽核组组长。稽核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熟悉公司品质管理体系各项制度与规范。 2)受过相关之训练([注]ISO9000认证之企业,稽核人员应具有内部审核员的资 格)。 3)口头、书面表达能力好。 4)非被稽核部门之工作人员。 3.1.2.稽核实施计划 由稽核组组长编制《稽核实施计划表》,经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批准,并提前一个星期向被稽核部门发出通知。实施计划应包括下述内容: 1)稽核的目的、范围/部门。 2)稽核的日期、时间安排。 3)稽核的依据、评判准则。 4)稽核组成员组成状况。 3.2.稽核实施 3.2.1.起始会议 稽核组组长视需要,可召集稽核小组成员及被稽核单位代表,举行起始会议。起始会议内容: 1)稽核实施计划的再度说明。

公司内部稽查制度

公司内部稽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营业单位的稽核工作,由总经办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 第二条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包括账务、业务、财务、总务及监验五项,除另有规定外,以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三条稽核人员应对所审核的事项负责,必要时,应在有关账册簿据上签章。 第四条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凭证账表外,还应分赴各单位实地稽查,每年稽查次数视实际需要而定。 第五条稽核人员前往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并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将各单位已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六条稽核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依据各项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稽核人员有保守职务上所稽得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给被检查单位。 第八条稽核事务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各有关部门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第九条稽核人员对本公司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细查询,并调阅账册、表格及有关档案,必要时还需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第十条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除将稽核凭证(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单位主管验明外,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傲凌或偏私。 第十一条稽核人员于稽核事务完妥后,应据实缮写检查报告书呈核。 第二章财务稽核 第十二条审核或检查记账凭证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2、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恰当,有无遗漏、错误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3、转账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4、应加盖的戳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5、传票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乎规定、齐全、准确,手续是否完备。 6、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7、传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录日记簿或日记表。 8、传票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第十三条账簿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各种账簿的记载,是否与传票相符;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每日应记的账,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2、各科目明细分类账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销讫各笔之和是否与总分类账各该科目之余额相符,是否按日或定期核对。与相对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漏转现象。 3、现金收付日记账收付总额,是否与库存表当日收付金额相符。 4、各种账簿记载错误的纠正划线、结转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输,误漏的空白账页,有否划“×”形红线注销,并由记账员及主办会计人员在“×”处盖章证明。 5、各种账簿启用、移交及编制明细账目等,是否完备,是否送税务稽征机关登记。 6、各种账簿是否有经核准后而自行改订者。 7、旧账簿内未用空白账页,有无加划线或加盖“空白作废”戳记注销。 8、活页账页的编叼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或账簿有无缺号。 9、各种账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登记备忘簿,账簿的销毁,是否依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财务内部稽核管理制度

财务内部稽核管理制度

财务内部稽核管理制度 财务内部稽核是指由专职或兼职的会计人员,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以保证凭证、账簿、报告和其他资料的真实、完整。 一、复核财务收支预算、成本和各项计划指标的依据是否科学真实,有关计算是否正确,各项计划指标是否互相衔接等,审核后应提出建议或意见,以便修改完善预算计划。 二、复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制止或者纠正。 三、复核会计科目使用的正确性。 四、复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和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五、复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图账面记录核对,确定账实是否相符。不符时,应查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历史资料和证据。 一、种类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和其他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材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二、保存 1.设专人负责会计档案,定期将会计资料按顺序立卷成册,编制保管清册。 2.采用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并用磁带、磁盘、光盘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资料的,保存打印出纸质会计档案。 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

内部稽核制度

内部稽核制度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营业单位的稽核工作,由管理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稽核工作。 第二条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定为账务、业务、财务、总务、监验五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稽核人员对于所审核的事项,应负责任,必要时,并应在有关账册簿据上签名。 第四条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凭证账表外,并应分赴各单位实地稽察,每年稽察次数视事实需要而定。 第五条稽核人员前往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尽研究以作参考。 第六条稽核人员于执行任务时,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尽研究以作参考。 第七条稽核人员有保守职务上所稽得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予检查单位。 第八条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知各该有关部门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第九条稽核人员对本公司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尽查询,并调阅账册,表格及有关档案,必要时并得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第十条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除将稽核凭证(或肥文)交由受稽核单位主管验明外,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傲慢或偏私。

第十一条稽核人员于稽核事务完妥后,应据实缮写检查报告书呈核。 第十二条记账凭证的审核或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二)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转账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四)庆加盖的戳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五)传票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乎规定、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六)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七)传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录日记簿或日计表。(八)传票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第十三条账簿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种账簿的记载,是否与传票相符应复核者,每日应记的账,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二)现金收付日记账收付总额,是否与库存表当日收付金额相符。 (三)各科目明细分类账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销讫各笔之和是否与总分类账各该科目之余额相等,是否按目或定期核对。相对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漏转现象。 (四)各种账簿记载错误的纠正划线、结转、地页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办理,误露的空白账页,有否划“×”形红线注销,并由记账员及主办会计人员在“×”处盖章证明。

内部稽核制度

内部稽核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监督工作,保证财务工作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财经政策和财务制度,合法、合理、有效地组织、使用各项资金,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集团随机成立专人组织的稽核岗位,指定专人负责。稽核人员必须遵循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和财务制度,实施稽核工作。 第二条财务收支计划,目标承包计划的稽核。 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物价政策的要求,审核各项财务计划费用预算,经济承包合同等,保证其编制的计划依据可靠,数字准确,项目齐全,指标衔接,切实可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及建议。 第三条对各项财务收支业务的审查。 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审查各项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核定的预算,计划以及有关制度;是否根据不同资金来源和性质划清收支渠道,正确归属费用,监督税利上交情况,检查成本核算是否正确,有无违反财经纪律现象,如有违法的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对偏离计划,违反制度的业务,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四条原始凭证审核,记帐凭证、帐簿、报表的复核。 1、根据会计、财务制度的规定,审查、复核原始凭证所反映经济业务是否真实、合法、合理,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完整,有关人员是否签字(盖章)等。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

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2、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审查、复核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的记帐凭证使用的科目是否正确,记载的经济内容、金额是否与原始凭证相符。 3、抽查帐簿记录,检查是否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业务需要设置帐簿,帐簿登记是否符合要求,本期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是否全部入帐,各项费用、收益是否按规定结转,帐帐、帐实是否相符。 4、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审查复核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上报及时、说明清楚。 5、与银行核对经费余额,核对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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