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学习内容

广告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学习内容
广告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学习内容

广告法律法规相关知识学习内容

(一)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范围。

凡是能在露天或公共场所通过广告表现形式进行诉求达到促销目的的媒体物质皆可称为户外广告。《规定》从户外广告的这一内涵出发,明确规定下列四类情形,应当进行户外广告登记。

1、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发布的,以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灯箱、绘制霓虹灯为载体的广告;

2、利用交通工具,水上漂浮物、升空器具、充气物、模型表面、张贴、悬挂的广告;

3、在地下铁道设施,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地下通道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候机楼内外设置的广告;

4、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总局规定应当登记的其他形式的户外广告。

在本单位的登记注册地址及合法经营场所的法定控制地带设置的,对本单位的名称、标识、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方式进行宣传的自设性户外广告,不需要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地方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述登记的户外广告管理范围,从性质上划分,可分为二类:一类是经营性户外广告,这类户外广告由广告经营者承办,以营利为直接目的,这类户外广告是登记管理的重点;另一类是广告主自行发布的户外广告。这类广告不以直接营利为目的,主要是广告主在店堂或店堂建筑物控制地带自行发布的促销自已商品或服务的店堂牌匾广告。

(二)户外广告登记管理制度、

1、规定了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基本条件。第六条规定:

(1)户外广告发布单位依法取得与申请事项相符合的主体资格;即申请人的经营范围中必须有户外广告发布或包括户外广告发布范围的内容。

(2)户外广告所推销的商品和服务符合广告主的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

(3)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具有相应户外广告媒介的使用权。也就是说,用以发布广告的户外媒体,如路牌、霓虹灯等必归申请人使用。

(4)广告发布地点、形式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要求。根据《广告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广告监督管理、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公安等有关部门制定。因此,任何户外广告都必须遵守户外广告规划,按照规划范围设

置。

按照《广告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下列区域不得申请设立户外广告:①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②影响市政公共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使用的;③妨碍生产或人民生活、损害市容市貌;④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

⑤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

(5)户外广告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6)按规定应当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当事人已经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7)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2、规定了申请户外广告应提交的证明文件。与申请户外广告登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相适应,《规定》明确了办理户外广告登记,应当向工商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提交下列证明文件:第九条规定:⑴《户外广告登记申请表》;⑵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和广告主的营业执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⑶发布户外广告的场地或者设施的使用权证明。包括场地或设施的产权证明、使用协议等;⑷户外广告样件;

⑸法律、法规和国家工商总局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受委托发布户外广告的,应当提交与委托方签订的发布户外广告的委托合同、委托方营业执照或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经营资格证明文件。

广告形式、场所、设施等用于户外广告发布,按照国家或者地方政府规定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发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审批的广告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3、规定了户外广告登记的程序和时限

(1)关于设立登记。《规定》第12条规定:工商机关对户外广告发布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依法进行书面审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核发《户外广告登记证》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核准登记,书面说明理由。并由登记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条件和广告样件存档备查。凡已经批准在《户外广告登记证》上载明的事项(发布地点、形式、规格、时间等)一律不得擅自改变。

(2)关于变更登记。《规定》明确,第十条规定:已经批准,但需要改变户外广告发布期限、形式、数量、规格或者内容的,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①《户外广告变更登记申请表》;②原《户外广告登记证》;③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与变更事项相关的文件。

需要改变户外广告发布单位、户外广告发布地点及具体位置的,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应当向原登记机关缴回《户外广告登记证》,并按照第四条、第五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重新申请户外广告登记。

户外广告发布单位在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后,情况发生变化不具备本规定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应当停止户外广告发布《户外广告登记证》由登记机关撤回。

(三)户外广告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1、关于《户外广告登记证》管理规定《规定》第16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倒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户外广告登记证》;第22条规定:违反第16条规定,伪造、涂改、出租、出租、倒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户外广告登记证》的,由登记机关撤销《户外广告登记证》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2、关于未经登记机关登记发布户外广告的责任,《规定》第18条规定:违反第5条、第11条规定,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由工商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限期补发登记手续。逾期不补办登记手续的,责令停止发布。

3、关于登记中提交虚假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的法律责任,《规定》第19条规定: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证。

4、关于未按登记事项发布户外广告的责任。《规定》第20条规定:违反第10条规定,擅自改变规格发布户外广告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不按照核准登记的发布期限、形式、数量或者内容发布户外广告的,责令改正,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改正,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5、关于户外广告未按规定清晰标明户外广告登记证号的责任《规定》第21条规定:已经登记的户外广告,未按第15条规定在右下角清晰标明户外广告登记证号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6、关于户外广告登记机关的责任。《规定》第22条作了规定:工商机关工作人员在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虚假广

告:

何谓虚假广告?是指以欺骗方式进行不真实的广告宣传。具体行为:

1、广告主介绍的商品、服务本身即是虚假的

(1)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性能、功效等的说明,不符合商品的实际质量、性能、功效等。

(2)擅自改变食品、药品、农药等特殊商品的《广告审批表》批准宣传的内容,进行虚假、夸大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3)利用虚假广告招生办学、培训技术。

(4)发布虚假的“致富信息、实用技术”广告骗取钱财。

(5)无商品可供,或以次充好,以邮购为名骗取购物款,非法牟利。

2、广告主自我介绍的内容与实际不符

(1)谎称自己已取得生产许可证、商品注册证;谎称产品质量已达到规定标准、认证合格,并获得专利等;谎称产品获奖、获优质产品称号等。(2)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科技成果以及假冒他人名义为自己的企业或产品作广告宣传。对产品、服务部分承诺虚假,带有欺骗性

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虚假性主要表现

(一)夸大失实的广告:一般是经营者对自己生产、销售的产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来源等情况,或对所提供的劳务、技术服务的质量规模、技术标准、价格等资料进行夸大,无中生有的与事实情况不符的宣传。

(二)语言模糊,令人误解的广告:此类广告内容也许是真的或者大部分是真实的,但是经营者措词的技巧明示或者暗示、省略或含糊使得消费者对真实情况产生误解,并影响其购买决策和其他经济行为。

(三)不公正的广告:是指通过诽谤、诋毁竞争对手的产品来宣传自

(四)消息虚假的广告:即所宣传的商品或者服务根本不存在,具体常见的虚假广告表现有:

1、在广告中对未达到国家质量标准的商品谎称达到国家质量标准。

2、在广告中对未获奖或未达到某种获奖级别的商品谎称获奖或夸大获奖级别。

3、在广告中对未获政府颁发的优质产品证书的商品广告谎称获得优质产品证。

4、在广告中对使用劣质原材制成的商品谎称使用优质原材料制成的商品。

5、在广告中对未申请专利或未获得专利证书的商品谎称取得专利申请或专利证书。

6、在广告中对性能低下的商品谎称性能优质

7、在广告中对用途单一的商品谎称多种用途。

8、在广告中对失效的商品谎称首次生产。

9、在广告中对未定点生产商品谎称国家定点生产商品。

10、在广告中谎称原产地消费者误认为品质优良。

11、在广告中非进口商品谎称进口商品,以此提高产品品

牌。12、在广告中对非先进技术生产的商品谎称先进技术设备生产。

13、在广告中对非最低价格或大幅度降价商品谎称最低价格或大幅度降价。

14、在广告中对交易资料弄虚作假。

上述表现形式不外乎:消息虚假、品质虚假、功能虚假、价格虚假、证明材料虚假的虚假广告。

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违反了《广告法》对于广告真实性的最基本的要求。由于虚假广告传递的是虚假的信息,会误导消费者和使用者,一旦消费者接受了广告所传递的虚假信息,就会给消费者造成或大或小的损失,严重的会给消费者造成人身或财产的损害。所以《广告

法律与教师讲座

法律与教师讲座 学校和教师面对的法律问题 随着我国的法制发展进程,大家感觉老师越来越难当了,学生和家长说:“学生最没权利”,老师说:“我们最紧张。”为什么紧张?对教育法律不够熟悉,心里没底,或者光知道法律条文,具体问题不知如何分析处理,因此作为教师还须要提高乏教育法律修养,也就是法商。 一、法商(L aw Qu o t i e n t,简称LQ)即法治商数,法商概念是《检察日报》提出的,法商是一个人对法的内心体认和自觉践行,体现的是人们法律素质的高低,法治意识的强弱,明辨是非的能力,以及依法办事、遵守秩序、崇尚规则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教育法学我们许多老师都学过,那我们的法商是不是很高了?请你来看看这些常见学校法律问题怎样分析和处理。学生被老师批评离家出走了,出事了,老师有无法律责任?学生上课捣乱影响课堂,老师请他在门口站一会冷静一下,算不算体罚?两个学生打架,一方请来律师找老师取证,我们该不该接待?某年级多名学生得了传染病,我们老师是不是有责任?学生下课时间踢球受伤,学校要不要赔医药费? 法商包括四个层次:第一,法律认知--是对一些法律常识的认识,而不是能背多少法律条文;第二,法律评价--是个体对法律的个性化的主观评价,而不是站在法学家立场上对法律的评价;第三,法律行为--是个体在其主观意识指导下的个体法律行为,而不是法律规定应该或不应该的行为;第四,法律意识--指个体对善恶、公平、正义的看法。 这些问题不可避免的涉及到几个重要的二、教育法律: 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9 教师法、1993-10 教育法、1995-9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6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6

广告法规与管理重点

广告法规与管理复习资料 一、填空题: 1、狭义的广告法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我国的广告管理法规主要由法律、法规、规章等组成。 3、1995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到目前为止是我国最完备、最权威的 广告管理法规文件。 4、国务院1982年2月6日颁布并于同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广告管理暂行条例》,是我国第 一个全国性的统一广告法规。 5、一般来说,一部法律一经实施,自施行之日起,在此之前指定的一切与该法律相抵触的规定,均自然无效,而均以新颁布的法律为准,这就是“后法优于前法”的公认法理。 6、相对于其他法规来说,《广告法》存在着“优先适用”的原则。 7、《广告法》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8、《广告法》所规范的广告仅限于“商业广告”。 9、对广告主的验证管理,主要包括对广告主的主体资格的验证管理和对广告内容的证明文件或 材料的验证管理两个方面。 10、广告合法性的首要条件是广告主的主体资格合法。 11、订立广告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同时遵循平等互利和协 商一致的原则。 12、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在广告活动中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 13、广告代理是指广告经营者接受广告主委托,从事的广告市场调查,广告信息咨询、企业形 象策划、广告战略策划、广告媒介安排等经营活动。 14、广告经营者设计、制作、代理广告,应当经过本单位广告审查员书面同意。 15、广告审查员应当由所在单位委派,参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统一组织的培训、考试并取得《广 告审查员证》之后,方获得从事广告审查工作的资格。 16、临时性广告经营是指某项活动的主办单位,面向社会筹集资金,并在活动中为出资者提供 广告服务的经营行为。 17、临时性广告经营申请,应当在活动举办30日前提出,经审查,符合临时性广告经营条件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临时性广告经营许可证》。 18、新闻单位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刊播广告,收取费用;新闻记者不得借采访名义招揽广告。 19、媒体覆盖率是媒体覆盖范围和覆盖人数的总称,它随媒体自身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判断与 衡量准则。主要包括广播电台的覆盖范围和收听率,电视台的覆盖范围和收视率,报纸、期刊等印刷媒体的发行范围和发行量,户外广告场所的位置和人流量等。 20、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能够使公众清晰辨明广告客户。 21、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 22、关于广告中附带赠送礼品的内容,必须标明赠品的品种、规格、数量。 23、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布的广告中使用的语言文字,都属于广告语言文字管理的范围。 这里所称的语言文字,是指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国家批准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外国语言文字。 24、药品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和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应当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 25、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必须持有经过国家医药管理局或同级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 器械广告证明》。 26、医疗广告的管理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27、医疗广告专业技术内容的出证者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2018年食品安全法培训试题和答案解析

2017食品安全法培训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90道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是根据( C )制定。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B、《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职责,( C ),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机制,整合、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实现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和食品检验等技术资源的共享。 A、整合执法队伍 B、建立健全以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为主的工作机制 C、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 D、成立统一食品检验机构 3、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 C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A、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B、食品生产经营者要求 C、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D、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要求 4、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 C )公布食品安全信息,为公众咨询、投诉、举报提供方便;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 A:申请人要求 B:各级政府要求 C、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 5、下列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B )。 A、《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C、《河北省食品安全条例》 6、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人员采集样品、收集相关数据,可以进入相关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或者( A)。 A、餐饮服务场所 B、私人住宅 C、家庭餐桌 7、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A)后,办理工商登记。 A、食品生产许可 B、食品流通许可 C、餐饮服务许可 D、工商登记 8、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服务许可的有效期为(B )。 A、2年 B、3年 C、4年 D、5年 9、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 C );有发生潜在食品安全事故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A、注销相关许可 B、加强质量抽查频次 C、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10、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按规定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并建立(C )。 A、学籍管理制度 B、固定培训机构 C、培训档案 1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 A )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A、甲型 B、乙型 C、丙型 D、丁型 12、对因标签、标识或者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 A );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A、可以继续销售 B、不得继续销售 C、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行决定 13、申请人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向承担复检工作的食品检验机构(以下称复检机构)申请复检,应当说明理由.。复检机构名录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卫生行政、农业行政等部门共同公布,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B)。 A、需说明结论 B、最终检验结论 C、供执法机构参考结论 D、自行选择结论 14、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条规定进行的抽样检验结论有异议申请复检,复检结论表明食品合格的,复检费用由( C )承担;复检结论表明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

《广告法规与管理》重点

广告法规与管理复习资料 1、狭义的广告法特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我国的广告管理法规主要由法律、法规、规章等组成。 3、1995年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到目前为止是我国最完备、最权威的广告管理法规文 件。 4、国务院1982年2月6日颁布并于同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广告管理暂行条例》,是我国第一个全国性的 统一广告法规。 5、一般来说,一部法律一经实施,自施行之日起,在此之前指定的一切与该法律相抵触的规定,均自然无效, 而均以新颁布的法律为准,这就是“后法优于前法”的公认法理。 6、相对于其他法规来说,《广告法》存在着“优先适用”的原则。 7、《广告法》第二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广告活 动,应当遵守本法。 8、《广告法》所规范的广告仅限于“商业广告”。 9、对广告主的验证管理,主要包括对广告主的主体资格的验证管理和对广告内容的证明文件或材料的验证管 理两个方面。 10、广告合法性的首要条件是广告主的主体资格合法。 11、订立广告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同时遵循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原则。 12、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在广告活动中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3、广告代理是指广告经营者接受广告主委托,从事的广告市场调查,广告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广告 战略策划、广告媒介安排等经营活动。 14、广告经营者设计、制作、代理广告,应当经过本单位广告审查员书面同意。 15、广告审查员应当由所在单位委派,参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统一组织的培训、考试并取得《广告审查员证》 之后,方获得从事广告审查工作的资格。 16、临时性广告经营是指某项活动的主办单位,面向社会筹集资金,并在活动中为出资者提供广告服务的经 营行为。 17、临时性广告经营申请,应当在活动举办30日前提出,经审查,符合临时性广告经营条件的,由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发给《临时性广告经营许可证》。 18、新闻单位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刊播广告,收取费用;新闻记者不得借采访名义招揽广告。 19、媒体覆盖率是媒体覆盖范围和覆盖人数的总称,它随媒体自身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的判断与衡量准则。主 要包括广播电台的覆盖范围和收听率,电视台的覆盖范围和收视率,报纸、期刊等印刷媒体的发行范围和发行量,户外广告场所的位置和人流量等。 20、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能够使公众清晰辨明广告客户。 21、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 22、关于广告中附带赠送礼品的内容,必须标明赠品的品种、规格、数量。 23、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布的广告中使用的语言文字,都属于广告语言文字管理的范围。这里所称的 语言文字,是指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国家批准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的外国语言文字。 24、药品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和药品生产批准文号,应当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 25、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必须持有经过国家医药管理局或同级医药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广告证明》。 26、医疗广告的管理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27、医疗广告专业技术内容的出证者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 28、诊疗科目以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有关文件为依据。 29、广告客户必须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医疗广告证明》,方可进行广告宣传。 30、食品广告,包括普通食品广告、保健食品广告、新资源食品广告和特殊营养食品广告。 31、所谓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适宜于特定人群,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 食品。 32、食品广告中不得出现医疗术语,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以及无法用客观指标评价的用语。 33、食品广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不得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证明。

2018年自学考试《广告学概论》试题及答案

2018年自学考试《广告学概论》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漏选、错选,均无分。(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最常用的广告分类方法是【】 A.按广告媒介划分 B.按广告诉求方式划分 C.按市场区域划分 D.按广告的直接目的划分 2、广告的社会服务功能一般是通过【】形式实现的。 A.专业广告 B.消费者广告 C.分类广告 D.区域性广告 3、现代广告事业的首要原则是【】。 A.真实性原则 B.思想性原则 C.艺术性原则 D.政策性原则 4、北京路上有些商店的售货员站在门口击掌引起路人注意,并高声邀请路人入店属于(A)广告形式。

A、口头广告 B、实物广告 C、标记广告 D、招牌广告 5、广告的作用不包括(D) A、指导消费 B、促进销售 C、塑造形象 D、增加宣传成本 6、香烟广告不准进入电视反映了(D) A、生产观念 B、推销观念 C、营销观念 D、社会营销观念 7、有很多女性会受打折影响而购买了并不需要的东西,反映了女性的(A) A、情绪化心理 B、情感丰富 C、爱炫耀的心理 D、爱美的心理 8、下列不属于POP广告形式的是(A) A、口头叫卖

B、店幌 C、招牌 D、销售柜台 9、“味道好极了!”这句广告语体现了(B)。 A、品名定位 B、品质定位 C、价格定位 D、功效定位 10、“孔府家酒,叫人想家”是属于(C)。 A、理性诉求广告 B、企业广告 C、感性诉求广告 D、形象广告 1、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于【】年施行。 A.1985 B.2001 C.1992 D.1995 2、理发店的门口常常挂着三色柱,这是(C)广告形式。 A、口头广告 B、实物广告 C、标记广告

(广告传媒)广告法试题

广告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在A、B、C、D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选出正确答案填在括号里) 1、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A)要求。A.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2、C)是广告监督管理机关。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3、在商业性祝贺广告中,(B)使用国家机关极其工作人员的名义。B不得以任何形式 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D)等特殊药品不得做广告。D.放射性药品 5、广告主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处以(B)的罚款。B.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6、广告不得使用(B)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B.国家机关 7、药品、医疗器械不得有说明(A)或有效率的内容。A.治愈率 8、广告应当具有(A),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A.可识别性 9、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B)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为准。B.省、自治区、直辖市 10、广告中表明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附带赠送礼品的,应标明赠送的品种和(C)。C.数量 11、《广告法》中所称广告是指(B)。B.商业广告 12、(A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查。A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 13、当事人对广告监督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A)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A.15 14、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机关是(A)A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15、(D)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是发布广告时应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D.质量检验机构 16、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 17、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C)形式发布广告。C.新闻报道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通过时间是(A A.1994年10月27日19、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在广告活动中应当订立(B)。B.书面合同 20、禁止利用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C)。C.烟草广告 21、发布广告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负责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公开更正,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D)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D.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22、大众传播媒介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发布者改正,处以(A)的罚款。A.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2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是由(C)制定颁布的。C.全国人大常委会

最新广告法试题及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请选出一个正确选项填在题目后的括号内。每题1分,共10 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_________年10月27日通过,并于次年2月1日起施行。( ) A、1993 B、1994 C、1995 D、1996 2、广告法的使用范围是_________在我国境内从事广告活动。() A、广告主 B、广告经营者 C、广告发布者 D、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3、___________是广告监督管理机关。() A、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B、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C、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4、广告主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处以一万元以上________元以下的罚款。() A、二万 B、三万 C、五万 D、十万 5、违反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_________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A、广告发布者 B、广告经营者 C、广告主 D、广告经销商 6、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和管理办法,由_________组织广告监督管理、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公安等有关部门制定。( ) A、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B、当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C、当地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D、当地国家级行政单位 7、《广告法》中所指的广告是________。( ) A、全部广告 B、户外广告 C、公益广告 D、商业广告 8、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_________的要求。( ) A、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B、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C、社会主义民主进程 D、为人民服务宗旨 9、广告应当具有________,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 ) A、艺术性 B、可识别性 C、实用性 D、独特性 10、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之间在广告活动中应当依法订立______,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A、合作协议 B、口头合同 C、书面合同 D、交易合同 二、多项选择题(请选出两个以上的正确选项填在题目后的括号内。每题1分,共20分) 1、____________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

校园法制讲座讲稿

教师依法执教与学生管理的法治化 什么是依法执教呢?所谓依法执教,就是要求教师在所从事的教育教学活动中,严格按照《宪法》和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符合法制化的要求。 教师是接受国家、社会、学校、家庭的委托,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重要主体。作为公民,教师可以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履行公民的守法义务;作为教师,还应当享有教师的专业权利,履行教师的法定义务。 教师在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过程中,应该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保证自己的行为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既保护教育对象的权利不受侵犯,又能够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自身的专业成长。 一、实行依法执教的意义 如今,随着我国法律的逐步健全,国家逐步走上了“依法治国”、高度民主的法制轨道。在教育领域,主要体现在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对教师的必然要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保障,也是树立高尚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众所周知,“依法执教”,就是教师要依据法律法规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其含义有二:一是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要在法律

法规的范围内进行;二是教师要善于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教师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在教育法制化的时代,已不仅仅是一个教育者,而且是教育内部的一个重要的执法者。只有依法执教,才能争取教育社会地位的保障,才能自觉维护和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培养出适应当代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化建设人才,推动我国现代化事业的发展。 二、依法执教应把握的几个问题 首先要懂法,这就要求我们教师多读一点与法律有关的书刊,多了解与教育有关的法律问题,起码要知道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学生的不妥性和不良的后果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国务院颁布了《〈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等行政法规,国家教育部、省人民政府等颁布了一系列有关教育的行政规章,初步构成了我国的教育法律体系,使我国的教育事业基本上做到了有法可依。 其次,要将良好的师德师风与教师法制融入到教育教学管理中去。将师德的管理纳入法律的层面,用法律的手段迫使每个执教者不得不充当净化人类灵魂的使者。要形成良好的师德师风,提高法律素养,必须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形成法制观念。

户外广告法律法规介绍

户外广告法律法规介绍 来源:本站原创1419字节2012年4月11日16:15 阅读:6524 户外广告法律是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独立新兴事业的制约规定。户外广告在推销商品的同时也为社会消费者、生产者服务,因此兼具贸易性和服务性。下面就是对户外广告法律法规的解读介绍: 路名牌灯箱广告对户外广告法律做了简单的介绍。 一、性质 市容局管理户外广告,必须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美国户外广告主体有自行维护权,一旦受政府行为侵害,受害方可要求司法救济,要求政府赔偿,因此,美国46州都有广告侵权赔偿规定。规定联邦政府承担75%,州政府承担25%,所以政府对户外广告任意整顿不赔偿损害违反了依法行政原则,是一种非法的、不良的行政行为。广告协会作为一种在政府与人民间起桥梁作用的群众性社会组织,有权诉请司法救济。 二、法律地位——户外广告确立的法律依据 1.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10次常委会通过、国家主席第34号令正式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2.2005年3月15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3次全体会议通过的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第六部分的第2、4点内容。它们表明,今后政府要从权力本位向责任本位转变,公民要从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转变;在政府职能上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在法理观念上变人治为法治,使法律真正成为全国人民和政府的行为准则。>>>更多广告法律专题综上所述,各地成立广告公司,构建广告协会,依广告法规定,向广告审核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申请审查批准,从事广告经营活动正是当前和今后国家改革所要实现的目的,是符合国家法律、法令和中央最高行政领导提出、第十届全国人大会议审议通过的政治纲领的法律文件所规范的。因此全国各地广告业所从事的广告经营活动应得到各有关行政领导部门的积极支持,而不应加以歧视、任意干预,甚至废弃。 三、作用 1.户外广告具有宣传党的政治、经济、社会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作用。 2.结合户外广告,提高全民生态意识是社会转型的一个重要方面。 3.作为一种广告形式,户外广告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具有促进商品经济向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合法、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作用。

广告法试题和答案

广告法试题和答案 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我们需要用到试题的情况非常的多,借助试题可以为主办方提供考生某方面的知识或技能状况的信息。你所了解的试题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广告法试题和答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判断题(正确的在括号里划“√”,错误的在括号里划“×”) 1、我国《广告法》中所称的广告包括商业广告和非商业广告。(×) 2、我国《广告法》是1994年10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 3、我国《广告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广告主或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广告审查机关。(×) 5、我国《广告法》所指的'广告经营者,是指依法登记注册的广告公司。(×) 6、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做广告。(√) 7、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正在申请专利的,标明申请号。(√) 8、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 9、药品广告中,可以使用“国家级新药”做宣传内容。(×) 10、药品广告中,不得宣传该药安全无毒副作用。(√) 11、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时可以宣传治愈率。(×) 12、不得在交通标志上设置户外广告。(√) 13、发布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等商品的广告必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查其广告内容后,方可发布,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14、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没收等额广告费用,并处罚款。(×) 15、药品广告中,经营者可以向消费者作出“无效退款”的承诺。(×) 16、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大众传播媒介从事广告业务,不需办理广告经营登记。(×) 17、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发布广告的,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可以责令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但对广告主不得实施行政处罚。(×) 18、大众传媒发布新闻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单项选择题(在A、B、C、D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选出正确答案填在括号里) 1、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A)要求。 A.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B.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听法律讲座心得体会

听法律讲座心得体会 篇一:法律讲座心得体会四月十六日,学校组织了一次别开生面的《法制教育讲座》,辅导员深入浅出的分析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如何维权》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举证了大量的案例,充分说明了少年儿童如何正确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全校师生受益匪浅。作为教师,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青少年如何维权》等有关内容,知道执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教师在现实教育工作中充当重要角色。教师要有教师的职业道德,要知法、懂法、守法,按法律法规去规范教育学生。教师是作为社会成员,应具备社会公德,作为家庭成员,应有家庭美德。由于教师这一职业的非凡性,有人称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同时对教师的苛刻与责备也日益增多,这就要求做教师的不仅要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有系统的理论知识,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有博大宽广的胸怀,还要有甘于清贫的孺子牛精神,有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境界。而忽略了教师面对成千上万性格各异的、情绪不同的学生时所承担的巨大的精神压力和心理压力之下可能产生的心理反应。不过这种压力也造就了教师百折不挠、勇于奉献的青松般的性格。但教师究竟是人而不是神,老师的言行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我们提倡教师要讲究职业道德,要摒弃那些功利的、腐朽的思想,简单粗暴的方法,既要教书,又要育人,把培养社会主义优秀接班人的责任勇敢的承担起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个性差异,用多样化的、积极的方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避免与学生发生冲突,多鼓励,少批评,多表扬,少讽刺、讥讽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感到家庭的关爱,从而迸发出学习的热情。同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对一些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及时、有力的打击惩处。要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根据未成年人的非凡心理、生理特点,因材施教,因人而异,有的放矢,教育工作方式方法要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不能用老套套,要注重改进方式,不断创造一些新的教学方法,把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结合起来,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将一些原来形成的工作机制、工作做法规范化,用规范化建设来提高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的整体水平。篇二:通过近一段时间在市局春训期间集中学习法制教育讲座过程中,我对坚持社会主义法制教育理念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特别是税务机关干部正确用法的不可或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近一段时间的学习讨论,本人深深感到,学习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制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管理,特别是对税务干部执法人员运用法制理念指导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听取法制教育讲座的过程中,我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前提。自觉学习法律、宣传法律、贯彻法律,关键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识有多深,决心就有多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科学有机的统一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可以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内容。我认为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具体应该做到:一是依法治国有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确定为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治“官”,从“人治”走向法治,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这就需要有一支法律素质较强的领导干部队伍,才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二是素质教育的需要。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先后制定了近四万部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央提出以人为本,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国家税务机关干部正确运用现有的法制,进行科学的管理是时代的要求. 三是自身建设的需要。一个以法为基础办理各项事务的国家人员,基本的法律知识都不懂,如何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将是一句空话,能更好的用法,学法这个头带得不好,自身法制观念就不强,严格执法做不到,就会直接影响到我们日常管

房地产广告宣传违规的法律法规汇总

关于广告宣传违规的法律法规汇总 关于房地产营销广告宣传方面的法律法规,现就重点部分进行摘抄,供诸位领导查阅。 一、《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 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 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案例:武汉某有限公司从2005年6月开始,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明以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 过报夹式擅自在蔡甸城关发布“今天,康城的主角是你!”的预售房地产印刷广告3000份。蔡甸工商分局 认为,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一)项、第(四)项之规定,据此,蔡甸工商分局根据《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决定:1、责令停止发布;2、罚款8000元。 二、建设部关于印发《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的通知。 一、商品房买卖所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中,应明确载明购房者所购置的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实得建筑面积)及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第五条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 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

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案例:宁波市象山坤宏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案,当事人在销售楼盘时,通过户型宣传册、楼盘立体模型、微信公众号、样板房等,将原规划设计图纸中的庭院、设备阳台等部分,以业主购房后可以拓展建设增加使用面积为由,开展违法宣传,对购房对象进行错误引导,对客户购买意向产生实质性影响,误导消费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行为。2018年1月,宁波市市场监管部门作出行 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罚款80万元。 三、广告法 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广告中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广告中应当明示的内容,应当显著、清晰表示。 案例:温州中心大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发布没有明示附赠信息的印刷品房地产广告案,当事人于2016年3月14日至4月3日间以宣传单页形式发布包括“成交就有金条送”、“金 喜一:送金钥匙”、“金喜二:抽金条”、“金喜三:送金条“等内容的房地产广告,没有明 示所附带赠送的商品的规格、数量及赠送期限等信息,共发放上述广告2000张。当事人又于2016年4月以宣传单页形式发布包括“空间最优化:全跃设计带来温州利用率最高户型,双倍空间超值拓展,私密套房动静分离”等内容的房地产广告。共发放上述广告2000张. 当事人发布没有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规格、数量及赠送期限等信息的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当事人发布含有绝对化用语的广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五十七条第一项、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违法广告,罚款210000元。 第九条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二)使用

我国法律中对于虚假广告的规定及其不足

我国法律中对于虚假广告的规定及其不足 虚假广告,就是指广告内容是虚假的或者是容易引人误解的,一是指商品宣传的内容与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不符,另一就是指可能使宣传对象或受宣传影响的人对商品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的联想,从而影响其购买决策的商品宣传。这类广告的内容往往夸大失实,语意模糊,令人误解。虚假广告行为在法律上表现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形式,作为是指故意发布虚假广告;不作为就是广告发布者有义务说明或者警告,而不作为。 虚假广告一般具备以下儿点特征:1.主体特定:虚假广告的主体只能是广告活动的主体,一是广告客户,即为促销其产品或宣传其服务而刊播、设置、张贴广告的生产经营者;二是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指的是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及广告许可证,专(兼)营广告业务的企(事)业单位和有权经营广告业务的个人。2.内容上的失实性:即广告显示说明与客观实际悄况明显不相符。3.手段上的欺骗性:即广告采用欺骗的手段或引人误解的陈述进行商品或服务宣传,并使一般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产生误解。 为何虚假广告在我国如此的盛行,棋至是屡禁不止呢?主要是山于在我国虚假广告尚无法定概念。有关虚假广告的定义也过于简单,只散见于《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条文中,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有学者认为,这条规定实际上是对虚假广告的一种法律界定,但笔者认为这种法律界定仅仅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从维护正当竞争秩序的角度所作的安排。它所确立的禁止经营者从事虚假广告的一般原则应当只能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范围内适用,而不具有广告法律制度上的普遍意义[4]。与此类似《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也是该法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对虚假广告所作的一种法律界定,这种界定本身也存在不够概括、全面的缺陷以及法律适用范圉上的局限性。就是山于立法界定不明确,明知确实是虚假广告却因为缺乏法律效力层级上的法定概念不能认定它就是虚假广告,这是虚假广告泛滥成灾的一个主要原因。其次就是在这些仅有的法律规定中,其处理力度不够,其实只要仔细研读一下《广告法》、对违法广告的处罚,我们就能发现《广告法》《刑法》中的出发大多都是以经济处罚为主的而广告费一至五倍的罚款对于违

广告法试题答案

《广告法》复习题 (共80题) 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20分)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广告法》。 2.《广告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广告法》所称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4.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 5.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6.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 7.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 8.广告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9.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10.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 11.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 12.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可代替药物”。 13.禁止在大众传媒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 14.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

广告道德与法规整理

1. 广告道德法律规范的对象有哪些? 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活动参与机构。 2. 法律上所称的广告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明确的广告主,广告费,特定的信息内容,广告媒介或形式 3.广告的一般道德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一:守法原则 1 、真实性 2 、合法性 3 、思想性 二:公平原则 1 、平等自愿 2 、等价有偿 3 、公平竞争三:诚实信用 四: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4. 广告行为道德含义的特征是什么?以是否有益或有害于他人及社会、并可以对其进行善恶评价为本质特征。广告行为其中很大一部分常常具有多元化的意义,即可能既有社会道德的价值因素,同时又有政治的、经济的、乃至于纯娱乐的价值因素。 5. 跨国或跨文化广告活动应注意什么? 1 、应符合广告国社会道德规范 2 、应适应广告国文化艺术特点广告师一种艺术,是文化的传播者和塑造者。广告文化虽然有其自身的独特表现,但作为当代文化整体的一部分,必然有其民族性和融合性的特征。任何民族的广告文化都受本民族的传统文化、习俗于民族心理的影响,在中国,这一点更应得到理解与尊重。 6. 广告行为道德评价的客观标准是什么? 对广告活动中的各种行为作出正确的道德评价,其客观标准只能是实践。人民是历史的主体,一切道德评价,包括对广告行为的道德评价,都必须以是否符合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为 最高尺度和唯一标准。 7. 广告道德失衡与错位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几种? 1、忽视或损害消费者利益 2、虚假(不真实)广告 3、不正当交易或行为广告的格调与品位问题。 8. 虚假广告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A 广告所介绍的商品和服务本身就是虚假、带有欺骗性的。 B 在广告中以不实之词夸大产品功效、疗效等,把质量低劣的商品说成是优质商品,隐瞒商品的重大缺陷,特别是隐瞒会给消费者生理或心理造成严重危害的缺陷,或有意夸大商品的优点或用途。 C 在广告中使用不当的夸张手法,意在对消费者产生误导。 D 在广告中产品的性能、质量是真实的,但在广告中的某些承诺确实虚假的、带有欺骗性。 9. 广告格调与品位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哪些? 1、语言空泛,污损语言 2、卑琐浅薄的作品 3、色情、挑逗的倾向不容忽视

我国虚假广告法规不足及改进

我国广告法规不足之处 1311524020叶子 论我国虚假广告法规的缺陷与完善 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也越来越快速和深入化,商业广告也随之运营而生,成为各个市场竞争者争夺利益的强劲手段。虚假广告也越来越泛滥,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归咎于我国广告法规在这方面上的立法不完善,存在重大缺陷,这无疑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不利于我国广告业的健康发展。 一、何为虚假广告? 虚假广告,就是指广告内容是虚假的或者是容易引人误解的,一是指商品宣传的内容与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不符,另一就是指可能使宣传对象或受宣传影响的人对商品的真实情况产生错误的联想,从而影响其购买决策的商品宣传。这类广告的内容往往夸大失实,语意模糊,令人误解。虚假广告行为在法律上表现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形式,作为是指故意发布虚假广告;不作为就是广告发布者有义务说明或者警告,而不作为。[1] 众所周知,2015年3月9日,中国对虚假违法广告开出史上最大罚单,因其广告后期特效处理夸大产品使用效果,构成虚假广告,佳洁士双效炫白牙膏被处罚款603万元。而近来的一个网络红词“duang”也是来源于对某明星代言某洗发水品牌虚假广告的调侃,其他耳熟能详的广告语,如“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也构成了不正当竞争的虚假宣传。 二、虚假广告为何屡禁不止? 第一,违法成本设置过低。《广告法》规定违法广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 通过在网上查找相关资料,我了解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究竟怎样定义违法情节是否严重没有一个确切的标准,且巨大的广告效益并不畏惧所谓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可见违法成本过低不会对虚假广告的传播起到很大的威慑作用。 第二,广告立法明显滞后。我国广告法已经制定了超过15年时间,15年经济发展之迅速不用赘述,广告市场也出现了许多新鲜复杂的事物,原有的法律对广告市场越来

法律与教师讲座.

学校和教师面对的法律问题 随着我国的法制发展进程,大家感觉老师越来越难当了,学生和家长说:“学生最没权利”,老师说:“我们最紧张。”为什么紧张?对教育法律不够熟悉,心里没底,或者光知道法律条文,具体问题不知如何分析处理,因此作为教师还须要提高乏教育法律修养,也就是法商。 一、法商(LawQuotient,简称LQ)即法治商数,法商概念是《检察日报》提出的,法商是一个人对法的内心体认和自觉践行,体现的是人们法律素质的高低,法治意识的强弱,明辨是非的能力,以及依法办事、遵守秩序、崇尚规则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教育法学我们许多老师都学过,那我们的法商是不是很高了?请你来看看这些常见学校法律问题怎样分析和处理。学生被老师批评离家出走了,出事了,老师有无法律责任?学生上课捣乱影响课堂,老师请他在门口站一会冷静一下,算不算体罚?两个学生打架,一方请来律师找老师取证,我们该不该接待?某年级多名学生得了传染病,我们老师是不是有责任?学生下课时间踢球受伤,学校要不要赔医药费? 法商包括四个层次:第一,法律认知--是对一些法律常识的认识,而不是能背多少法律条文;第二,法律评价--是个体对法律的个性化的主观评价,而不是站在法学家立场上对法律的评价;第三,法律行为--是个体在其主观意识指导下的个体法律行为,而不是法律规定应该或不应该的行为;第四,法律意识--指个体对善恶、公平、正义的看法。 这些问题不可避免的涉及到几个重要的二、教育法律: 未成年人保护法、1991-9 教师法、1993-10 教育法、1995-9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6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6 新义务教育法 2006年9月1日实施(旧 1986-4 ) 作为教师我们必须知道三、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学生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4、遵守学校、教育机构规章制度 ●学生的10种合法权利 1、受教育权(主要表现为:受教育的平等权、上课权,包括对残疾学生和刑满释放学生、——有的学校动员差生转学,不能随意停学生课,问题处理完回班) 2、人格尊严权(侵权表现为:打骂、侮辱、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品行或身体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