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程》

备案号:JXXXXX-2016

浙江省建设工程标准

DBXX/TXXX-2016

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程

Code for utility technical of concrete mineral admixture

(报批稿)

2016-XX-XX发布201 -XX-XX实施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浙江省建设工程标准

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程

Code for utility technical of concrete mineral admixture

DBXX/TXXX-2016

主编单位: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201 年XX月XX日

XXX

2016

2

前言

为了推动浙江省混凝土技术的发展,加快高性能混凝土的推广与应用,有效控制产品质量,规范各种矿物掺合料的应用技术,以保障混凝土质量和促进混凝土矿物掺合料的发展,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确定2014年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修订计划的通知》(建设发[2014]276号) ,规程编制组在总结工程应用经验和大量试验研究的基础上,依据已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参考有关国际先进标准规范,并广泛听取了设计、科研、生产、施工、使用等单位和建设管理部门的意见,经多次讨论修改和完善,对《混凝土矿物外加剂应用技术规程》DB/T1013-2004进行了修订。

本规程包括7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材料、矿物掺合料的检验与验收、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工程应用。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将原标准名称更名为《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程》。

2.增加了石灰石粉、钢渣粉、磷渣粉、钢铁渣粉相关内容;删除了原标准中的“补偿收缩用复合矿物外加剂”相关内容。

3.补充完善了石灰石粉、钢渣粉、磷渣粉、钢铁渣粉等矿物掺合料有效碱含量换算系数。

4.调整融合粉煤灰的相关指标。

5.复合矿物掺合料中增加了总碱量等相关指标。

6.调整验收批相关规定。

7.对养护时间和养护方式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8.对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方法进行了调整。

本规程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具体技术内容解释由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负责。希望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积极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并请将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内容、意见和建议寄至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安中大楼A805室,邮政编码:310058,E-mail:qianxq1@https://www.360docs.net/doc/4f17738045.html,),以供标准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杭州市商品混凝土行业协会

浙江省建筑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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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交工建材有限公司

浙江耀华建材有限公司

浙江合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浙江省天和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舟山弘业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浙江方远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来宝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华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萧山建宏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高强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

杭州通利混凝土有限公司

杭州隆欣建材有限公司

杭州交工混凝土有限公司

杭州建筑构件集团

杭州鹏程混凝土有限公司

杭州瑞鼎建材有限公司

杭州奇发建材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钱晓倩张利锋钱匡亮丁薇薇肖景平宋明法程波顾风雷李馀良丁小富王狄龙葛兆庆杨晓华杨飞张津践周堂贵王建伟蒋靖吴怡文何照祥余炎富周永元于国祥沈永兴章贻刚叶文朱耀台

主要审查人:岑如军赵宇宏许世文李志飚蒋金生郭丽杜力张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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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4)

4 材料 (6)

4.1 粉煤灰 (6)

4.2粒化高炉矿渣粉 (7)

4.3 硅灰 (7)

4.4沸石粉 (8)

4.5 石灰石粉 (8)

4.6钢渣粉 (9)

4.7 磷渣粉 (10)

4.8 钢铁渣粉 (10)

4.9复合矿物掺合料 (11)

4.10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 (12)

5 矿物掺合料的检验与验收 (14)

5.1 一般规定 (14)

5.2 检验与验收 (14)

5.3 运输和储存 (16)

6 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 (17)

6.1 配合比设计原则 (17)

6.2 配合比设计方法 (18)

7 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的工程应用 (19)

7.1 搅拌与运输 (19)

7.2 浇筑与成型 (19)

7.3养护 (20)

7.4 冬期和暑期施工 (21)

7.5质量检验评定 (21)

附录A 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方法 (23)

本规程用词说明 (27)

本规程引用标准名录 (28)

附:条文说明 (29)

1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2)

3 General Requirement (4)

4 Materials (6)

4.1 Fly Ash (6)

4.2Blast Furnace Slag Powder (7)

4.3 Silica Fume (7)

4.4Zeolite Powder (8)

4.5 Ground Limestone (8)

4.6Steel Slag Powder (9)

4.7 Phosphorous Slag Powder (10)

4.8 Ground Iron and Steel Slag (10)

4.9Composite Mineral Admixture (11)

4.10 Mineral Admixture for High Strength and Performance

Concrete (12)

5 Test and Acceptance of Mineral Admixture (14)

5.1 General Requirement (14)

5.2 Text and Acceptance (14)

5.3 Transportation and Storage (16)

6 Mix Proportion Design of Concrete with Mineral Admixture (17)

6.1 Principle of Mix Proportion Design (17)

6.2 Method of Mix Proportion Design (18)

7 Engineering Application of Concrete with Mineral Admixture .. 19

7.1 Mixing and Transportation (19)

7.2 Pouring and Molding (19)

7.3Curing (20)

7.4 Construction in Winter and Summer (21)

7.5Quality Inspection and Evaluation (21)

Appendix A Method of Mix Proportion Design for Concrete with Mineral Admixture (23)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27)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28)

Addit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29)

2

1 总则

1.0.1 为规范矿物掺合料在混凝土中的应用,引导其技术发展,达到改善混凝土性能、提高工程质量、延长混凝土结构物使用寿命的目的,并有利于工程建设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硅灰、石灰石粉、钢渣粉、钢铁渣粉、磷渣粉、沸石粉和复合矿物掺合料在混凝土工程的应用。

1.0.3 混凝土矿物掺合料的应用,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规定。

1

2 术语

2.0.1基准混凝土reference concrete

与掺矿物掺合料混凝土相对应的不掺矿物掺合料或化学外加剂的对比试验用的水泥混凝土。

2.0.2 矿物掺合料 mineral admixture

以硅、铝、钙等一种或多种氧化物为主要成分,具有规定细度,掺入混凝土中能改善混凝土性能的粉体材料。

2.0.3粉煤灰fly ash

煤粉炉燃烧煤粉时从烟道气体中收集到的细颗粒粉末。粉煤灰按煤种和氧化钙含量分为F类和C类。

F类粉煤灰--由无烟煤或烟煤燃烧收集的粉煤灰,也称为低钙灰。

C类粉煤灰--氧化钙含量一般大于10%,由褐煤或次烟煤燃烧收集的粉煤灰,也称为高钙灰。

2.0.4 磨细粉煤灰pulverized fly-ash

干燥的粉煤灰经粉磨加工达到规定细度的粉末。

2.0.5粒化高炉矿渣粉blast furnace slag powder

从炼铁高炉中排出,以硅酸盐和铝硅酸盐为主要成分的熔融物,经淬冷成粒后,通过干燥、粉磨达到规定细度并符合规定活性指数的粉体材料。又称磨细矿渣。

2.0.6硅灰silica fume

在冶炼硅铁合金或工业硅时,通过烟道排出的硅蒸汽氧化后,经收尘器收集到的以无定形二氧化硅为主要成分的粉末状产品。

2.0.7沸石粉zeolite powder

以天然斜发沸石岩或丝光沸石岩为原料,经粉磨至规定细度的粉体材料。又称磨细天然沸石。

2.0.8石灰石粉 ground limestone

以一定纯度的石灰石为原料,经粉磨至规定细度的粉状材料。

2.0.9 钢渣粉 steel slag powder

2

从炼钢炉中排出的,以硅酸盐为主要成分的熔融物,经消解稳定化处理后粉磨所得的粉体材料。

2.0.10磷渣粉 phosphorous slag powder

用电炉法制黄磷时,所得到的以硅酸钙为主要成分的熔融物,经淬冷成粒后粉磨所得的粉体材料。

2.0.11钢铁渣粉ground iron and steel slag

以钢渣和粉化高炉矿渣为主要原料,按照钢渣的比例为20%~50%,粒化高炉矿渣的比例为50%~80%粉磨所得的粉体材料。

2.0.12 复合矿物掺合料composite mineral admixture

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矿物掺合料,单独粉磨至规定的细度后再按一定的比例复合而成的粉体材料;或指两种及两种以上的矿物原料按一定的比例混合后,必要时掺入适量石膏和助磨剂,再粉磨到规定细度的粉体材料。

2.0.13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 mineral admixture for high strength and performance concrete

主要用于配制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的磨细矿渣、磨细粉煤灰、硅灰、磨细天然沸石等矿物掺合料。

2.0.14胶凝材料binder

用于配制混凝土的水泥与矿物掺合料的总称。

2.0.15水胶比 water-binder ratio

混凝土用水量与胶凝材料质量之比。

2.0.16有效碱含量content of effective alkali

指水泥、矿物掺合料和化学外加剂等所带入的碱中,能参与碱-骨料反应的有效碱。

3

4

3 基本规定

3.0.1 掺矿物掺合料的混凝土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不宜采用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当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时,应了解水泥中混合材的品种和掺量。

3.0.2 严禁使用对人体产生危害、对环境产生污染的矿物掺合料。

3.0.3 配制混凝土时,宜同时掺用矿物掺合料与外加剂。其组成之间应有良好的相容性,矿物掺合料及外加剂的品种和掺量应通过混凝土试验确定。

3.0.4 普通混凝土可根据混凝土综合性能要求及构筑物特性,采用适宜品种及相应级别的矿物掺合料。当配制强度等级为C60及以上的混凝土时,宜采用Ⅰ级粉煤灰、Ⅰ级沸石粉、硅灰及S105级粒化高炉矿渣粉、F105级复合矿物掺合料或符合《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GB/T 18736要求的矿物掺合料。

3.0.5 各种矿物掺合料均应测定和提供总碱量指标,总碱量的检验应按《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执行(以当量氧化钠计)。并根据工程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最大总碱量值。

3.0.6 混凝土的总碱量应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的要求。处于与水相接触或潮湿环境中的混凝土,当使用含有碱活性的骨料时,每立方米混凝土由矿物掺合料带入的有效碱含量不宜超过 1.5kg ,混凝土总碱含量尚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每立方米混凝土由矿物掺合料带入的有效碱含量可由下式计算: ma f ma K m A ??=∑β (3.0.6)

式中:ma A ——每立方米混凝土由矿物掺合料带入的有效碱含量(㎏/ m 3);

f m ——每立方米混凝土中的矿物掺合料用量(㎏/

m 3

);

ma K ——矿物掺合料的总碱含量(%);

β——矿物掺合料有效碱含量换算系数,应按表3.0.6取用。

β

3.0.7矿物掺合料的放射性核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关规定。

5

4 材料

4.1 粉煤灰

4.1.1 F类粉煤灰、C类粉煤灰和磨细粉煤灰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4.1.1的规定。

验证。

4.1.2粉煤灰技术指标的试验方法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 细度、活性指数、需水量比、烧失量、含水量、三氧化硫、氯离子等技术指标的试验应按《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1596执行。

6

2 游离氧化钙含量检验应按《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 176执行;体积安定性检验应按《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 1346规定的试验方法执行,试验用水泥采用42.5级硅酸盐水泥,C类粉煤灰掺量为30%,并按质量等量取代水泥。

4.2粒化高炉矿渣粉

4.2.1粒化高炉矿渣粉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4.2.1的规定。

4.2.2粒化高炉矿渣粉的技术指标试验方法应按《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执行。氧化镁含量试验方法应按《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 176执行。

4.3 硅灰

4.3.1硅灰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4.3.1的规定。

GB/T 51003执行,其中活性指数的试验方法应按《砂浆和混凝土用硅灰》GB/T 27690执行。

4.4沸石粉

4.4.1沸石粉技术指标应符合表4.4.1的规定。

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 T112执行。

4.5 石灰石粉

4.5.1石灰石粉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4.5.1 的规定。

8

规范》GB/T 51003执行。

4.6钢渣粉

4.6.1钢渣粉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4.6.1 的规定。

的比值。

4.6.2钢渣粉技术指标的试验方法应按《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范》GB/T 51003执行。

9

4.7 磷渣粉

4.7.1磷渣粉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4.7.1 的规定。

范》GB/T 51003执行。

4.8 钢铁渣粉

4.8.1钢铁渣粉的技术指标应附合表4.8.1的规定。

10

4.8.2钢铁渣粉技术指标的试验方法应按《钢铁渣粉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GB/T50912执行。

4.9复合矿物掺合料

4.9.1复合矿物掺合料技术指标应符合表4.9.1规定。

1 氧化镁、总碱量试验方法应按《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 176执行。

2 其技术指标的试验方法应按《混凝土用复合掺合料》JG/T486执行。

4.10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

4.10.1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技术指标应符合表4.10.1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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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2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技术指标的试验方法应按《高强高性能混凝土用矿物外加剂》GB/T 18736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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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矿物掺合料的检验与验收

5.1 一般规定

5.1.1 矿物掺合料应按批进行检验,并应有生产单位的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合格证的内容应包括:厂名、合格证编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代表数量、级别或技术指标等。

5.1.2散装矿物掺合料取样时,应按批从3个以上不同部位抽取等量试样,混合搅拌均匀后,用四分法缩取出比试验所需量大一倍的试样。

5.1.3袋装矿物掺合料取样时,应从每批中任抽10袋,每袋中抽取的试样不得少于1.0kg,应按5.1.2规定的方法缩取试样。

5.2检验与验收

5.2.1 粉煤灰进场时应对其细度、需水量比和烧失量进行检验,技术指标应符合表4.1.1的规定。其它项目可根据需要进行检验:当采用高钙粉煤灰时应增加游离氧化钙和体积安定性的检验。应以同一厂家、相同级别连续供应的200t为一批,不足200t者应按一批计。

5.2.2粒化高炉矿渣粉进场时应按表4.2.1的要求对其比表面积、活性指数、流动度比进行检验,其它项目可根据需要进行检验。应以同一厂家、相同级别连续供应的500t为一批,不足500t者应按一批计。

5.2.3硅灰进场时应按表4.3.1的要求对需水量比、烧失量进行检验,其他指标可根据需要进行检验。应以同一生产厂家连续供应的30t为一批,不足30t者应按一批计。

5.2.4沸石粉进场时应按表4.4.1的要求对细度、需水量比和活性指数进行检验。吸胺值等其他指标可根据需要进行检验。应以同一厂家、相同级别连续供应的120t为一批,不足120t者应按一批计。

5.2.5 石灰石粉进场时应按表4.5.1的要求对细度、流动度比和活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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