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管理会计本基本指引》

财政部发布《管理会计本基本指引》
财政部发布《管理会计本基本指引》

管理会计基本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单位(包括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下同)加强管理会计工作,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基本指引在管理会计指引体系中起统领作用,是制定应用指引和建设案例库的基础。管理会计指引体系包括基本指引、应用指引和案例库,用以指导单位管理会计实践。

第三条管理会计的目标是通过运用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参与单位规划、决策、控制、评价活动并为之提供有用信息,推动单位实现战略规划。

第四条单位应用管理会计,应遵循下列原则:(一)战略导向原则。管理会计的应用应以战略规划为导向,以持续创造价值为核心,促进单位可持续发展。(二)融合性原则。管理会计应嵌入单位相关领域、层次、环节,以业务流程为基础,利用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将财务和业务等有机融合。(三)适应性原则。管理会计的应用应与单位应用环境和自身特征相适应。单位自身特征包括单位性质、规模、发展阶段、管理模式、治理水平等。(四)成本效益原则。管理会计的应用应权衡实施成本和预期效益,合理、有效地推进管理会计应用。

第五条管理会计应用主体视管理决策主体确定,可以是单位整体,也可以是单位内部的责任中心。

第六条单位应用管理会计,应包括应用环境、管理会计活动、工具方法、信息与报告等四要素。

第二章应用环境

第七条单位应用管理会计,应充分了解和分析其应用环境。管理会计应用环境,是单位应用管理会计的基础,包括内外部环境。内部环境主要包括与管理会计建设和实施相关的价值创造模式、组织架构、管理模式、资源保障、信息系统等因素。外部环境主要包括国内外经济、市场、法律、行业等因素。

第八条单位应准确分析和把握价值创造模式,推动财务与业务等的有机融合。第九条单位应根据组织架构特点,建立健全能够满足管理会计活动所需的由财务、业务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管理会计组织体系。有条件的单位可以设置管理会计机构,组织开展管理会计工作。

第十条单位应根据管理模式确定责任主体,明确各层级以及各层级内的部门、岗位之间的管理会计责任权限,制定管理会计实施方案,以落实管理会计责任。第十一条单位应从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做好资源保障工作,加强资源整合,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效果,确保管理会计工作顺利开展。单位应注重管理会计理念、知识培训,加强管理会计人才培养。

第十二条单位应将管理会计信息化需求纳入信息系统规划,通过信息系统整

合、改造或新建等途径,及时、高效地提供和管理相关信息,推进管理会计实施。

第三章管理会计活动

第十三条管理会计活动是单位利用管理会计信息,运用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在规划、决策、控制、评价等方面服务于单位管理需要的相关活动。

第十四条单位应用管理会计,应做好相关信息支持,参与战略规划拟定,从支持其定位、目标设定、实施方案选择等方面,为单位合理制定战略规划提供支撑。第十五条单位应用管理会计,应融合财务和业务等活动,及时充分提供和利用相关信息,支持单位各层级根据战略规划做出决策。

第十六条单位应用管理会计,应设定定量定性标准,强化分析、沟通、协调、反馈等控制机制,支持和引导单位持续高质高效地实施单位战略规划。

第十七条单位应用管理会计,应合理设计评价体系,基于管理会计信息等,评价单位战略规划实施情况,并以此为基础进行考核,完善激励机制;同时,对管理会计活动进行评估和完善,以持续改进管理会计应用。

第四章工具方法

第十八条管理会计工具方法是实现管理会计目标的具体手段。

第十九条管理会计工具方法是单位应用管理会计时所采用的战略地图、滚动预算管理、作业成本管理、本量利分析、平衡计分卡等模型、技术、流程的统称。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具有开放性,随着实践发展不断丰富完善。

第二十条管理会计工具方法主要应用于以下领域:战略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营运管理、投融资管理、绩效管理、风险管理等。(一)战略管理领域应用的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战略地图、价值链管理等;(二)预算管理领域应用的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全面预算管理、滚动预算管理、作业预算管理、零基预算管理、弹性预算管理等;(三)成本管理领域应用的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目标成本管理、标准成本管理、变动成本管理、作业成本管理、生命周期成本管理等;(四)营运管理领域应用的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包括但不限于本量利分析、敏感性分析、边际分析、标杆管理等;(五)投融资管理领域应用的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贴现现金流法、项目管理、资本成本分析等;(六)绩效管理领域应用的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关键指标法、经济增加值、平衡计分卡等;(七)风险管理领域应用的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单位风险管理框架、风险矩阵模型等。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用管理会计,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管理特点和实践需要选择适用的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并加强管理会计工具方法的系统化、集成化应用。

第五章信息与报告

第二十二条管理会计信息包括管理会计应用过程中所使用和生成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

第二十三条单位应充分利用内外部各种渠道,通过采集、转换等多种方式,获得相关、可靠的管理会计基础信息。

第二十四条单位应有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管理会计基础信息进行加工、整理、分析和传递,以满足管理会计应用需要。

第二十五条单位生成的管理会计信息应相关、可靠、及时、可理解。

第二十六条管理会计报告是管理会计活动成果的重要表现形式,旨在为报告使用者提供满足管理需要的信息。管理会计报告按期间可以分为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报告,按内容可以分为综合性报告和专项报告等类别。

第二十七条单位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和管理会计活动性质设定报告期间。一般应以公历期间作为报告期间,也可以根据特定需要设定报告期间。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指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解读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管理会计

基本指引》答记者问

近日,为促进单位(包括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下同)加强管理会计工作,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财政部印发了《管理会计基本指引》(财会〔2016〕10号,以下简称《基本指引》),总结提炼了管理会计的目标、原则、要素等内容,以指导单位管理会计实践。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此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基本指引》的发布具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基本指引》是我国管理会计发展进程中的重要文件,其制定发布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加强管理会计指引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明确了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4+1”体系,即,理论体系建设、指引体系建设、人才队伍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加咨询服务市场建设。指引体系建设是其中确定的重要任务之一,制定基本指引是指引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制定应用指引和案例示范起统领作用,应用指引的框架设计、案例库的体系搭建等都将根据《基本指引》展开。但是,不同于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只是对管理会计普遍规律和基本认识的总结升华,并不对应用指引中未做出描述的新问题提供处理依据。二是有利于加强单位管理会计工作。基本指引在管理会计应用实践基础上总结、提炼形成普遍适用的指导性标准,明确了管理会计的目标、原则和要素,为单位(包括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准确理解管理会计、科学系统应用管理会计提供了基本框架和方向。三是有利于推动管理会计理论发展。基本指引构建了管理会计概念框架,统一了各方认识,协调了各方意见,为引导会计理论界加强管理会计理论研究,建设中国特色管理会计理论体系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问:《基本指引》起草发布的过程如何?

答:《指导意见》印发后,我们立即启动了管理会计指引体系研究制定工作,系统梳理了国内外相关资料,秉承科学民主决策精神,进行了多次调研、座谈,历时近两年,制定周期长、制定程序严格完整、征求意见范围广泛,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研究起草阶段。我们于2014年10月启动了《基本指引》起草工作,对国内外相关资料进行系统梳理,利用前期研究成果,探索《基本指引》框架结构,提炼基本指引核心内容。随即,组织专家进行了多次座谈,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基本指引》草稿。第二阶段,形成讨论稿阶段。在此阶段,我们借鉴了我部管理会计发展规划专项课题中的管理会计概念框架研究课题成果,并多次进行座谈,听取其他专项课题组、财政部管理会计部校共建课题组等意见;赴上海、浙江、广东等地,深入海尔、华为等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组织英、美国外管理会计专业团体,就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展开专题讨论,并与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就《基本指引》的主要问题交换了意见,提高对相关内容的全球共识;征求了全体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和会计司司内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形成了《基本指引》讨论稿。第三阶段,公开征求意见阶段。我们按照反馈意见和实务需要修改完善了讨论稿,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管理会计基本指引的征求意见稿,于2015年12月29日印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同时,专门向部内相关单位征求意见。此外,赴山西、河北进行专题调研座谈,借助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听取了部分企业财务高管意见。截至2016年3月31日,共收到来自有关部委、部内有关单位、地方财政厅局、各地专员办、高校、企业、咨询服务机构、个人等各方面意见89份。总体上,大家一致支持财政部尽快发布《基本指引》,指导单位管理会计实践,并普遍认可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涵盖目标、原则、要素等内容,以要素为主体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同时,希望我们抓紧推进管理会计应用指引和案例库建设工作。第四阶段,送审稿阶段。我们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整理、研究,修改完善后,再次组织专家座谈,就某些重点问题专门听取业内专家意见。综合各方意见后,再次召开司务会进行讨论研究,报部领导批准后予以发布。问:《基本指引》的框架和主要内容如何?

答:目前,国际国内尚无成形的管理会计基本指引可供借鉴、参考。为保证《基本指引》框架结构及其核心内容的严密性和科学性,我们对国内外管理会计、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的体系或规范等的概念框架以及相关著作等做了系统比较和梳理,并广泛听取高校、研究机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咨询服务机构、国外管理会计专业团体、管理会计咨询专家、管理会计课题组等各方意见。在深入研究和吸收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在《基本指引》中形成了涵盖目标、原则、要素等的基本框架,并以要素为主线铺陈章节。第一章为总则,包括《基本指引》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管理会计目标、原则、要素等内容;第二章至第五章分别对总则中提出的应用环境、管理会计活动、工具方法、信息与报告这四个管理会计要素进行了展开;第六章为附则,包括《基本指引》的解释权限和施行日期等内容。从公开反馈意见来看,各方普遍认可《基本指引》的框架和主要内容的,认为其逻辑清晰完整,内容科学务实,重点明确突出,对单位系统应用管理会计具有指导意义。

问:如何理解《基本指引》中四要素的内在逻辑关系?

答:《基本指引》总结提炼了应用环境、管理会计活动、工具方法、信息与报告这四项管理会计要素。这四项要素构成了管理会计应用的有机体系,单位应在分析管理会计应用环境的基础上,合理运用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全面开展管理会计

活动,并提供有用信息,生成管理会计报告,支持单位决策,推动单位实现战略规划。其中,管理会计应用环境是单位应用管理会计的基础。单位应用管理会计,首先应充分了解和分析其应用环境,包括内外部环境。内部环境主要包括与管理会计建设和实施相关的价值创造模式、组织架构、管理模式、资源、信息系统等;外部环境主要包括国内外经济、法律等环境。管理会计活动是单位管理会计工作的具体开展。在了解和分析其应用环境的基础上,单位应将管理会计活动嵌入规划、决策、控制、评价等环节,形成完整的管理会计闭环。管理会计工具方法是实现管理会计目标的具体手段,是单位应用管理会计时所采用的战略地图、滚动预算管理、作业成本管理、本量利分析、平衡计分卡等模型、技术、流程的统称。管理会计信息是开展管理会计活动过程中所使用和生成的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是管理会计报告的基本元素。管理会计报告是管理会计活动成果的重要表现形式,旨在为报告使用者提供满足管理需要的信息,是管理会计活动开展情况和效果的具体呈现。

问:《基本指引》是否强制执行?

答:基本指引旨在指导单位应用管理会计,不要求强制执行,理由在于:管理会计主要服务单位内部管理需要,是单位内部的事情,管理会计应用更多需要依靠单位发挥主观能动性,财政部发布指引主要是起推动作用,引导单位系统应用管理会计,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同时,管理会计个性化特点鲜明,单位所处的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管理会计的具体应用也相应不同,需要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因地制宜,《基本指引》是对管理会计应用普遍规律的总结、提炼,对单位应用管理会计起指导作用,而不是做出限制性规定,制约单位灵活应用。之所以由政府制定发布包括基本指引在内的指引体系,一方面是政府主动服务市场需求的重要举措;另一方面是为了充分发挥政府优势,协调各方意见,整合各方力量,节约社会资源,便捷高效地推动管理会计应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的核算教学总结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的核算 本文具体阐述了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的账簿设置及具体用法,重点介绍了视同销售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转出以及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核算,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对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加以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是所有会计科目中反映信息量最大的科目之一,用法最复杂。目前有些企业的会计人员不清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各明细科目的运用,也有部分企业的会计人员把“未交增值税”作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下属科目。为让有关会计人员正确地使用这些科目,笔者在此就增值税有关各明细科目的使用作一介绍。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不设置明细账,本文所指 的均为一般纳税人的会计核算。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进项税额转出、计提、交纳、退还等情况,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 细科目。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借、贷方设置分析项目,

在借方分析栏内设“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和“转出未交增值税”项目;在贷方分析栏内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项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有两种设置办法:一是多栏式设置,二是设9个三级明细科目。两种办法的主要区别在于期末结转工作量的不同,由于第二种办法期末结转工作量大,所以本文只介绍第一种。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账,将多缴税金从“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中分离出来,解决了多缴税额和未抵扣进项税额混为一谈的问题,使增值税的多缴、未缴、应纳、欠税、留抵等项目一目了然,为申报表的 正确编制提供了条件。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 销销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的核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的核算 【摘要】本文具体阐述了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的账簿设置及具体用法,重点介绍了视同销售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转出以及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核算,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对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加以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一、引言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是所有会计科目中反映信息量最大的科目之一,用法最复杂。目前有些企业的会计人员不清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各明细科目的运用,也有部分企业的会计人员把“未交增值税”作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下属科目。为让有关会计人员正确地使用这些科目,笔者在此就增值税有关各明细科目的使用作一介绍。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不设置明细账,本文所指的均为一般纳税人的会计核算。 二、一般纳税人账簿设置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进项税额转出、计提、交纳、退还等情况,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借、贷方设置分析项目,在借方分析栏内设“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和“转出未交增值税”项目;在贷方分析栏内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项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有两种设置办法:一是多栏式设置,二是设9个三级明细科目。两种办法的主要区别在于期末结转工作量的不同,由于第二种办法期末结转工作量大,所以本文只介绍第一种。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账,将多缴税金从“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中分离出来,解决了多缴税额和未抵扣进项税额混为一谈的问题,使增值税的多缴、未缴、应纳、欠税、留抵等项目一目了然,为申报表的正确编制提供了条件。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多交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

国库管理权之争

国库制度热点问题探讨 ——国库管理权之争 小组成员:程亚超(主笔人)、兰贵良、董亮历经人大常委会“四审”通过的新版《预算法》,因为一些关键性修改,争辩已久的国库管理权之争看起来尘埃落定:“国库业务由央行经理”,在立法层面,谁有权掌控国家的“钱袋子”,就此画上句号。 但仔细推敲预算法修正案的表述,未来条文修订的可能性已经埋下伏笔:在维持“央行经理国库”这一关键表述的同时,也保留了“国库的支配权属于各级财政部门”这句话。 全国人大在修法过程中对国库管理问题上的“平衡”表述,彰显央行与财政部门在国库管理权上存在多年的“暗战”。央行方面认为,由其经理国库可以对财政部门的权力形成制衡,从而监督财政资金的使用;财政部门则认为,央行对国库的决定权并不能形成有效监督,反而容易造成资金使用低效率和低收益。双方围绕该问题的认识很难达成一致,全国人大希望尽快通过预算法草案,维持国库管理权的现状,也属无奈之举。 国库管理权之争由来已久。1994年出台的预算法,历经四次审议,其中关于央行是“代理”还是“经理”的表述几经波折,国库经理权归属也经历数次反转。2012年6月的“二审”稿和2014年4月的“三审”稿,都删除了“央行经理国库”的条款,并新增一款“国库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一修改意味着,央行在国库管理体制中的地位弱化,后来由于学者专家对于央行与财政部在国库管理中的角色和职能的激辩,“四审”又维持了1994年版预算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表述,即“中央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地方国库业务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中国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始于1998年,正式启动于2001年3月,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人民银行共同上报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开始实施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收支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实行了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委托国库制。然而,在谁来掌控“钱袋子”、央行“经理”国库的含义是什么等诸多问题方面,事关国家宏观治理体系的国库体制安排仍待探索。国库管理之争仍未宁息。

应交税金的会计分录

应交税金的会计分录 1、应交增值税 (1)购物资 借:物资采购 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 银行存款等 (2)接受投资转入的物资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 (3)接受应税劳务借:生产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4)进口物资 借:物资采购 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5)购进免税农业产品 借:物资采购(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库存商品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支付的价款) 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价款) (6)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借: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 银行存款 应付股利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实行“免、抵、退”办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性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物资不予免征、抵扣和退税的税额,记入出口物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予抵扣的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因应抵扣的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全部抵扣,

按规定应予退回的税款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收到退回的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 (8)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企业,物资出口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当期出口物资应收的款项) 应收补贴款(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口退税) 主营业务成本(按规定计算的不予退回的税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当期出口物资实现的营业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收到退回的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补贴款 (9) 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作为投资、集体福利消费、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物资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在建工程 长期股权投资 应付xx 营业外支出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 随同商品出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出租、出借包装物逾期未收回而

财务部现金管理制度

财务部现金保管制度 1、任何收银员、保管员、服务员不得在当班时间内在衣袋内存放私人现金,如有发现将按作弊论处。 2、柜台收款,必须账款相符,收找现金当面点清,账单现款,认真审核,如有丢失个人赔偿。 3、空白账单、收据,严加保管,按号领取按号使用,不丢不漏,空白未用,及时缴回,如有撕毁丢失,应予查处,并罚款50-300元/张次。 4、打印,填写账单式发票,必须字迹清晰,数字准确,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如需修改时,必须是由规定的主管人员签字,并经审核会计确认方为有效,除此外任何涂改都以作弊论处。 5、因工作需要代换零钱和互借现金,无论数额大小,均应履行借据手续。 6、接收现款不能直接接收各国外币,若酒店设有外币兑换处,则总台收银员可根据当天挂牌汇率接收港币、美元。但不得以工作之便进行套汇。如有套汇现象必须按酒店《员工手册》规定严肃处理。 7、每班结账,必须做到账款相符,账表平衡,认真填写现金报告表,长款\短款务必如实上报,发现问题,分清性质,再论处理,有意不报或少报的,一经查出即以作弊论处,并以2-5倍的罚款处理。 8、收款时随时辨认钞票、支票、有价票证或信用卡的真假,一旦发现,立即报告有关主管人员要当即进行处理。 9、每班结账后,除经批准以外,任何柜台的抽屉不得存放现金或过夜款、备用金、周转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收款员工作变动,要及时交回备用金或办理移交手续,方能离开。所有结存现金都应按规定,及时上交财务部,收款员

须将当班收入的现款封入交款袋内,投进收银处办公室的保险柜里,且由办公室二十四小时值班人员当面签字认可后,方能离开。 10、特殊情况付出现金都应开具“现金支出传票”,详细列出细节,必须有收款人或批准人的签字,并登记到客人的账单中。 11、出纳人员去银行送款、提款,必须有保卫人员陪同。

增值税业务处理会计分录集锦

增值税业务处理会计分录集锦 一、国内采购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国内采购的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按计划成本计价)、"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商品采购"、"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货物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按照规定,企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额及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在会计核算上,其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不能记入"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而要记入购入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成本中。 二、购入货物取得的普通发票的会计处理 一般纳税人在购入货物时(不包括购进免税农业产品),只取得普通发票的,应按发票所列全部价款入账,不得将增值税额分离出来进行抵扣处理。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科目。 三、购入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由于我国绝大部分地区实行的是"生产型"的增值税,对企业购入的固定资产,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所以,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时,其支付的增值税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即按固定资产的买价和支付的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购入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输费,其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运输费,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购进免税农产品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购进免税农产品,按购入农业产品的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扣除按规定计算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用于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企业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直接用于非应税项目,或直接用于免税项目以及直接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其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计入购入货物及接受劳务的成本。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试题及答案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一、单选题 1、下列应计入“应交税费”二级科目的是()。 A、待抵扣进项税额 B、进项税额 C、销项税额抵减 D、已交税金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2、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的()。 A、进项税额 B、减免税款 C、销项税额 D、待转销销项税额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3、小规模纳税人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的明细科目是()。 A、进项税额 B、抵减税额 C、待认证进项税额 D、应交增值税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 4、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物资、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A、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B、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C、进项税额 D、待抵扣进项税额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5、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增值税扣缴义务人为()。 A、购买方 B、销售方 C、中介机构

D、不缴纳税款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6、企业发生税法上视同销售的行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利润分配”等科目,贷记()。 A、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B、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C、应交税费——地抵扣进项税额 D、抵减税款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7、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A、10% B、3% C、5% D、20%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 8、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可以开具()。 A、收据 B、普通发票 C、专用发票 D、付款单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9、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个月内不得变更。 A、12 B、6 C、24 D、36

增值税有关会计科目设置及常用账务处理

增值税有关会计科目设置及常用账务处理——《增值税会计处 理规定》解读 关于增值税如何进行会计核算,财政部曾经发布过《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字[1 993]83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号)及《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3]24号)等文件。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开,有关规定已经不能适应经济业务的发展变化,财政部在2016年12月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以下简称“新规定”)。新规定自发布之日(2016年12月3日)施行,财会[2012]13号及财会[2013]24号等原有关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同时废止。 新规定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 16]36号)等制定,因此适用于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包括原增值税纳税人和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新规定中既明确了增值税会计核算应该使用的会计科目与专栏,也进一步说明了这些会计科目在特定业务中如何使用。本文主要介绍科目与专栏的设置与核算记录的内容,以及一些常见业务但是稍复杂的账务处理,具体包括: 一、科目设置与核算内容 二、进项税账务处理需关注的几个问题 三、收入确认时点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一致时销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四、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 五、营改增前已确认收入,后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账务处理 六、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 一、科目设置与核算内容 税费核算的一级科目为“应交税费”,增值税的有关科目设置在该科目下,是二级科目,共有10个。这10个二级科目有“应交增值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等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等专栏,各科目与专栏,及其核算或记录的具体内容见下表。 10个二级科目与专栏,主要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设置10个二级科目中的3个二级科目,即“应交增值税”科目、“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和“代扣代交增值税”科目,不需要设置其他二级科目及专栏。 科目设置与核算内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的核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会 计科目的核算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的核算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的核算 【摘要】本文具体阐述了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的账簿设置及具体用法,重 点介绍了视同销售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转出以及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会计核算,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对我国现行增值税会计核算加以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一、引言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是所有会计科目中反映信息量最大的科目之一,用法最复杂。目前有些企业的会计人员不清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各 明细科目的运用,也有部分企业的会计人员把“未交增值税”作为“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的下属科目。为让有关会计人员正确地使用这些科目,笔者在此 就增值税有关各明细科目的使用作一介绍。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不设置明细账,本文所指的均为一般纳税人的会计核算。 二、一般纳税人账簿设置 为了核算企业应交增值税的发生、抵扣、进项税额转出、计提、交纳、退

还等情况,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 个明细科目。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借、贷方设置分析项目,在借方分析栏内设“进项税额”、“己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 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和“转出未交增值税”项目:在贷方分析栏内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项目。“应交 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有两种设置办法:一是多栏式设置,二是设9个三级 明细科目。两种办法的主要区别在于期末结转工作量的不同,由于第二种办法 期末结转工作量大,所以本文只介绍第一种。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下设置“未交增值税”明细账,将多缴税金从“应 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中分离出来,解决了多缴税额和未抵扣进项税额混为一 谈的问题,使增值税的多缴、未缴、应纳、欠税、留抵等项目一目了然,为申 报旁的TF确编制摇供了备件 “进项税额”‘栏S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 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 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企业巳交纳的増值税额。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用

财政部现金管理规定_财政现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现金管理规定_财政现金管理办法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财政部现金管理:总则第一条为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规范中央国库现金管理行为,提高国库现金的使用效益,并加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国库现金,是指财政部在中央总金库的活期存款。 中央国库现金管理(以下简称国库现金管理),是指在确保中央财政国库支付需要前提下,以实现国库现金余额最小化和投资收益最大化为目标的一系列财政管理活动。 第三条国库现金管理遵循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相统一的原则,从易到难、稳妥有序地开展。 第四条国库现金管理的操作方式包括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买回国债、国债回购和逆回购等。在国库现金管理初期,主要实施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和买回国债两种操作方式。 第五条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财政部主要负责国库现金预测并根据预测结果制定操作规划,中

国人民银行主要负责监测货币市场情况,财政部与中国人民银行协商后签发操作指令;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具体操作。 第六条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在明确相关职责分工的前提下,建立必要的协调机制,包括季度、月度例会制度以及在每期操作之前进行必要的沟通。 财政部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操作第七条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是指将国库现金存放在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以国债为质押获得存款并向财政部支付利息的交易行为。 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期限一般在1年(含1年)以内。 第八条国库现金管理定期存款操作通过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业务系统”,面向国债承销团和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中的商业银行总行公开招标进行。 第九条每期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招标前,财政部依据月度例会拟定的计划,经与中国人民银行协商后签发操作指令,操作指令包括招标方式、招标时间、招标金额、存款期限等要素。 中国人民银行于招标日的三个工作日前,按照财政部操作指令以“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操作室”名义向社会发布招标信息。 第十条商业银行定期存款招标结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以“中央国库现金管理操作室”名义向社会公布经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确认的招标结果,包括总投标金额、中标利率、实际存款额等。 第十一条为保证中央国库现金安全,国库现金管理存款银行(以下简称存款银行)在接受国库存款时,必须以可流通国债现券作为质

最全增值税科目设置及会计处理

增值税科目设置及会计处理 ——文艺暖男 会计处理: (一)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1、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的账务处理。 借:成本、费用、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已认证金额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未当月认证金额贷:银行存款等 发生退货的,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做认证,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做认证,应将发票退回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采购等业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账务处理 购进时: 借:成本、费用、资产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税务系统认证处理后 借:成本、费用、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购进2016年5月1日后不动产或不动产在建工程按规定进项税额分年抵扣的账务处理。其进项税额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购进时: 借:固定资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年)可抵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等 次年可抵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4、购买方作为扣缴义务人的账务处理,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借:成本、费用、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已认证金额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未当月认证金额 贷:应付账款等 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额借: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实际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二)、销售等业务的账务处理。 1、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待转销税额 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早于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的,应将应纳增值税额 借:应收账款

应交增值税科目账务处理及科目详解

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账务处理 一、月末结转增值税 (一)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这样“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不出现贷方余额,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二)月份终了,企业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即: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二、缴纳增值税 (一)当月缴纳本月实现的增值税(例如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二)当月上交上月或以前月份实现的增值税时,如常见的申报期申报纳税、补缴以前月份欠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三、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反映 (一)“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 借方余额: 反映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 贷方无余额。 (二)“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 借方余额:反映多缴的增值税 贷方余额:反映未缴的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的9个明细科目设置“应交增值税”科目是最复杂的一个应交税费科目,具体说明如下: “应交增值税”分为“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费”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缴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缴或尚未抵扣的税金。 为了更清楚地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缴、已缴和未缴的情况,在该科目下,应设置下列明细科目: (一)“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在现行税制下,“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贷方增加了很多经济内容,借方既要反映进项税额。又要反映预缴的税金;贷方既要反映销项税额,又要反映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情况。“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增加核算内容后,如果仍沿用三栏式账户,很难完整反映企业增值税的抵扣、缴纳、退税等情况。因此,在账户设置上采用了多栏式账户的方式,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中的借方和贷方各设了若干个三级科目加以反映。 1.“进项税额”,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2.“已交税费”,核算企业当月缴纳本月增值税额。 3.“减免税款”,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反映出口企业销售出口货物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应免抵税额的计算确定有两种方法: 第一种是在取得国税机关《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后进行免抵和退税的会计处理。即按批准数进行会计处理。按《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批准的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第二种是出口企业进行退税申报时,按退税申报数进行会计处理。根据当期《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汇总申报表》的免抵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 5.“转出未交增值税”,核算企业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应交税费下增值税的明细科目小结

应交税费下增值税的明细科目小结 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 (一)应交增值税:(9个) 借方: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方: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 1、进项税额:购入,接受应税劳务时,用蓝字登记借方;退回时,就红字登记借方,只能出现在借方。 2、已交税金;用于当月缴纳本月增值税 预交时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3、减免税款:直接减免的增值税时: 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核算按规定应免抵的税额。两种方式,一种按批准数,一种按申请数。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转出未交增值税: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 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销项税额:只能记贷方,销售时用蓝字,退回时用红字。 7、出口退税: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用蓝字,发生退货时用红字。 出口企业当期按规定应退税额、应免抵税额后,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就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就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8、进项税额转出: (1)货物因管理不善非正常损失造成的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在产品、产成品、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出口货物不得抵免税额的部分,免税收入征退税率之差计算得出。当月“不得抵扣税额”累计发生额应与本月免税申报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税明细申报表》中“不得抵扣税额”合计数一致。 分录: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同时,“不得抵扣税额抵减额”用红字做相同的分录。

关于把现金管理的目标调整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上来的建议

关于把现金管理的目标调整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上来的建议 随着我国支付体系的建立完善,正常的资金往来通过正规支付体系完成基本已经不存在技术困难,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依然有大量的交易通过现金完成,依然有人通过携带大量现金旅行实现资金的跨地区转移,同时大量的现金交易也给政府部门对当地经济情况的把握带来了困难,本文试图通过论证在国内现金管理目标调整必要性,来推动现金管理制的改革。 一我国目前现金管理制度目标指向情况 我国现金管理制度基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构成。在这两项制度中可以看出,主要规范了现金取款,对现金存款未进行规定,对单位现金活动进行了规范对个人和私营企业没有进行规范,规定中过多的涉及了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问题,对携带大量现金旅行行为未作规定,现金管理采取了用途管理为主,金额管理为辅的办法,有大量禁止性规定但没有相应的管理措施。 这两项制度均颁布于1988年,其后仅在2011年删除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关于对超量留存库存现金进行处罚的规定。从制度设立的时间看处于改革开放初期,非现金支付工具缺乏,现金紧张交易中打白条代替现金现象较多,社会经济活

动主体类别主要是各级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规定第一条明确了吸纳金管理的目标是:为改善现金管理,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这里的改善现金管理是指实现银行现金回笼,促进商品生产和流通是指保证社会上有足够的现金杜绝打白条现象,加强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监督是指打击投机倒把。 现在这些当时急需解决的问题都已经不是现在社会经济活动的主要矛盾,在把这些问题当成现金管理的主要目标已经不合时宜,在银行工作实践事实上也没有把这些问题当成现金管理的目标。当前的主要管理措施一是商业银行自行决定沿用的大额取现预约制度,和人民银行的专户取现和大额现金报告制度。大额预约制度实际上是为了解决银行内部管理问题减低经营成本,专户取现是为了避免资金被挪用和侵占。而人民银行的反洗钱和打击涉恐融资的重要职能在现金管理制度中未能得到体现,至于现在社会上广泛关注的贪污腐败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和非法利益输送等问题就更得不到体现。 二现金管理目标调整现实意义 1.有效的现金管理是开展反洗钱工作和打击涉恐融资的必要条件 目前的反洗钱工作主要依赖对非现金支付数据的采集和分析,而对现金交易人民银行没有力量进行跟踪和分析。管住现金

财务软件中的增值税科目问题

财务软件下,应缴增值税科目的核算问题 1.用友通里下级科目的科目性质(余额方向)默认与上级的相同,因应交增值税科 目的方向与应交税费的相同为贷方,那么其下级进项税额科目也默认为贷方,且不可修改,而实际上该科目方向应为借方.应如何设置? 答:上级科目余额方向(贷方)设好了你的下级科目余额方向是不能改变的 应交税金进项税100借方余额是用贷方表示的-100 (贷方红字就是借方蓝字)销项200 余额用贷方表示200 应交税金-增值税这个二级科目余额 =200+(-100)=100 就是说期初期末余额是默认一个方向的(就是在这个方向登记)本期还是分借方和贷方的 你设置好应交税费一级科目余额方向就可了下面的明细余额你不要管了你只要懂得贷方红字就是借方蓝字就可以了余额方向计算机自己会处理的 2.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软件核算应对问题 到目前为止,会计电算化在我国的发展和实际应用也已经二三十年时间了。基本上,上述的几种关于应交增值税的核算方式,软件都能处理。 今天主要的谈的是一个细节问题,或者说会计核算制度设计与软件设计冲突的地方,主要是一般纳税人的应交增值税核算,基于分设“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金”、“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金”、“销项税额”、“出口

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核算的应用模式下。为了简单叙述问题,我们假定企业: 1、本月购进材料 借:材料采购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 贷:银行存款117 2、本月销售产品 借:银行存款351 贷:产品销售收入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3、月末转出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4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34 4、交纳时,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在年度中间、日常核算查询下,大家还不觉得有什么问题,一旦跨年,问题就出来了。几年下来,其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的余额也许达数亿元之多,令人啼笑皆非。 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既不是制度的错(再错,也不能说制度的错-:)),也不是软件设计的错。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还在于会计核算理论与软件设计思维发生了冲突。 会计制度设计,源于实践,更准确地说,早期甚至包括现在,很大部分理论是还是基于手工核算模式。在手工核算下,每年都要年结、结转新账本,即便是再蠢的会计,不至于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栏目的余额抄到来年账本中去。而软件可不这样干了,哪怕还有一分钱余额,它都得认。 对于这个问题的处理,现时软件,实际上是通过以下几种方法处理的: 1、需要年结的软件:

美国国债购回操作问题诠释

---------------------------------------------------------------范文最新推荐------------------------------------------------------ 美国国债购回操作问题诠释 债券购回(赎回未到期的债务)作为一种债务管理工具在欧美国家得到广泛应用。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希腊、爱尔兰、意大利、荷兰、葡萄牙、西班牙、英国和美国都曾进行过或正在实施债券购回的操作。尽管各国的具体操作有所不同,但也存在一些共同点。其中首要的就是债券购回的原因,即通过购回流动性差的旧债券来提高基准债券的发行份额,这在融资需要有限的国家(如赤字减少或财政盈余)尤其重要;或者用以熨平偿债高峰,减轻发行者面临的再融资风险;此外,债券购回还具有抵消大量现金收入和剔除小额债券的作用。本文将简单介绍美国债券购回操作的背景、会计处理、操作等细节,以期为我国国债管理提供借鉴。一、背景美国最早于1807年运用债券购回手段提前赎回未到期的国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00年1月,面对40年来第一次连续出现的财政盈余情况(其中1998财年盈余为690亿美元,1999财年为1230亿美元,2000财年达到历史上最高点2370亿美元),美国财政部决定重新进行债券购回操作。对联邦债务管理而言,债务购回具有下述优势:1.提高基准债券的流动性,从而促进整个市场的流动性并减少政府的利息成本,提高资本市场的效率。流动性问题十分重要,这可以从最近发行的高流动性基准债券和流动性较差的老债两者收益率的明显差异体现出来。而赎回操作可通过购回流动性差的旧债券来提高基准债券的发行份额,特别是在赤字减少或财政盈余的情况下。2.通过偿付到期期限较长的债券,债务 1 / 7

财税〔2016〕36号《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6〕2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实,我们制定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 2016年12月3日 附件: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一、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4.“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 细科目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一、“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1.“进项税额” 2.“已交税金” 3.“减免税款”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5.“转出未交增值税” 6.“销项税额” 7.“出口退税” 8.“进项税额转出” 9.“转出多交增值税” 其中:1—5是设在借方的五个栏目,6—9是设在贷方的四个栏目。 二、会计及其税务处理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已交税金”专栏,核算企业当月缴纳本月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3.“减免税款”专栏,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反映生产企业出口产品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的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核算企业月终转出应缴来缴的增值税。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销项税额”专栏 注意:退回的已销货物应冲减的销项税只能在贷方用红字冲。

第2讲_增值税必知——会计处理(2)

2.销项税额抵减明细科目的由来 (1)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之扣税法=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但2016年5月营改增后,为保持营改增税负只减不增,对于一些无法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的行业采用增值税扣额法计税,即(销售收入-允许抵减销项税额的成本)除以(1+税率或征收率)乘以税率或征收率。 因此销项税额抵减内涵为: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2)会计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 (3)目前可以扣额法的主要有: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客运场站服务、旅游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劳务派遣。 比如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案例11】 某旅游公司本月发生代旅客支付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等112万元(其中6万元未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当月收取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212万元。 借:银行存款 212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2借:主营业务成本 112 贷:银行存款等 112但112万元中只有106万元属于可以抵减销项税额的合法有效凭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6贷:主营业务成本 6月底计算应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6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 【案例12】 A 房地产公司一项目, 2017 年 1 月支付宗地土地出让金 2.20 亿元(含税价),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020 年 1 月出售一批商品房,其占可供销售建筑面积的 10% , 《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8 号)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 = (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建筑面积 ÷ 房地产项目可供销售建筑面积) × 支付的土地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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