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管理)采购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采购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一)

甲、乙双方于2007年7月12日签订了一份简单的购销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购买50万米涤纶哔叽,由于当时货物的价格变化大,不便将价格在合同中定死,双方一直同意合同价格只写明以市场价而定,同时双方约定交货时间为2007年年底,除上述简单约定,合同中便无其他条款。

合同签署后,甲方开始组织生产,到2007年11月底甲方已生产40万米货物,为防止仓库仓储货物过多,同时为便于及时收取部分货款,甲方遂电告乙方,要求向乙方先交付已生产的40万米货物。乙方复函表示同意。货物送达乙方后,乙方根据相关验收标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初步检验,认为货物布中跳丝、接头太多,遂提出产品质量问题,但乙方同时认为考虑到该产品在市场上仍有销路,且与甲方有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遂同意接受了该批货物,并对剩下的10万米货物提出了明确的质量要求。在收取货物的15天后,乙方向甲方按5元/米的价格汇去了200万元人民币货款。甲方收到货款后认为价格过低,提出市场价格为6.8元/米,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价格确定方式,乙方应按照市场价格,乙方按照1.8元/米补足全部货款,但是乙方一直未予回复。

2007年12月20日,甲方向乙方发函提出剩下货物已经生产完毕,要求发货并要求乙方补足第一批货物货款。乙方

提出该批货物质量太差,没有销路,要求退回全部货物,双方因此发出纠纷并诉之法院。

思考:

案例中的甲乙双方在所签订的合同有哪些问题?

1995年7月,原告海林公司与被告晓星公司协商买卖聚酯切片期间,收到晓星公司传真来的购销格式合同要约文本正背两面。7月22日,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在格式合同的正面签字。合同约定:买方海林公司、卖方晓星公司;买卖货物聚酯切片1000吨;单价每吨1460美元;装运期1995年8月20日前;付款方式是通过开立以韩国晓星公司为受益人、按提单日期第60天付款的不可撤销远期信用证支付;该信用证不迟于7月31日开出;如买方迟至8月1日未能将信用证电报影印件传给卖方,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交易并保留向买方索赔合同金额5%的权利;卖方迟至8月20日仍未发货,则买方保留向卖方索赔合同金额5%的权利。该格式合同的正面内容中未表明背面条款是否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双方当事人也未能就背面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故背面的仲裁条款不包括在合同中。7月26日,双方又达成修改协议,将货物价格由每吨1460美元修改为CNF厦门1455美元,付款日期由按提单日起第60天付款改为第45天付款。

1995年7月27日,原告海林公司向香港新华银行提出信用证转让申请,申请将其下家买方华榕公司根据与海林公司的合同约定,由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分行开出、以海林公司为第一受益人、自提单日起第45天付款的不可撤销远期信用证,转让给南韩晓星公司。海林公司将这一转让用传真通知了晓星公司驻广州办事处。同日,该办事处表示拒绝接受转让的不可撤销信用证,要求海林公司亲自独立开证。7月28日后,双方多次传真往来,晓星公司坚持不接受转让的信用证;而海林公司则认为转让信用证没有违反合同约定和国际贸易惯例,并于7月31日通过香港新华银行和汉城NOV ASCOTIA银行办理了向韩国晓星公司的信用证转让手续。8月1日,晓星公司驻广州办事处又发来传真,仍表示拒绝接受海林公司转让的信用证,并单方面宣布解除合同。8月20日,晓星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交货义务,并于8月22日告知海林公司,其已于8月21日通知汉城NOV ASCOTIA银行拒绝了香港新华银行的转证,信用证已经退回。8月25日,因海林公司没有向华榕

公司履行交货义务,华榕公司向海林公司提出索赔要求。9月18日,海林公司与华榕公司签订了赔偿协议,海林公司按照约定于10月17日向华榕公司支付了违约赔偿人民币67.5万元。

另查明:原告海林公司用于支付信用证转让手续费、邮政电报费等合计13043.04港元,支付律师代理费人民币15万元。

案例思考题:

1、海林公司与晓星公司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是哪家公司违反了协议?违反了哪些约定?

3、我国的合同法对违反合同后应承担的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案例点评: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五条第三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未作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原告海林公司与被告晓星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是符合国际贸易惯例和一般买卖习惯的,应为有效合同。海林公司履行了开证义务,其开证行为并不违反合同的约定和国际贸易惯例,晓星公司拒绝接受该信用证并宣布解除合同,拒绝发货,其行为违反了涉外合同法第十六条关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应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规定,实属违约。涉外经济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晓星公司对因其过错导致海林公司遭受的支付违约赔偿金、转让手续费、律师费等损失应负赔偿责任。海林公司在要求晓星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还要求晓星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给其支付违约金72750美元。因晓星公司承担

的赔偿责任已大于双方约定的违约金,故海林公司的这一主张违反涉外合同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不予支持。由于晓星公司已单方宣布解除合同,且海林公司也不请求继续履行合同,故双方签订的合同应当终止。晓星公司提出的反诉于法无据,应予驳回。

据此,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

一、被告晓星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海林公司赔偿人民币82.5万元、港币13043.04元。

二、驳回原告海林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被告晓星公司的反诉请求。案件受理费16545元,由被告晓星公司负担11030元,原告海林公司负担5515元。反诉受理费13465元由晓星公司负担。被告晓星公司不服上述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理由是:1、被上诉人海林公司在本案中实施了两个行为,即安排华榕公司申请开立信用证和向新华银行香港分行申请将华榕公司开立的信用证转让给上诉人。安排华榕公司申请开立信用证与自己申请开立信用证是有区别的,因此这个行为不是海林公司履行开立信用证的义务。转让信用证,也不等同于自己申请开立信用证。况且转让是另一个民事行为,其前提必须是转让方与受让方达成一致意见,转让行为才有效,否则无效。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是,海林公司不得迟于1995年7月31日开立以晓星公司为第一受益人、按提单日期第60天付款的(不可转让)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虽然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由谁申请开立信用证,但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该认定为由合同的买方海林公司承担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义务。海林公司没有履行开立信用证的义务,显属违约。2、海林公司转让信用证,第一只给上诉人传真来新华银行香港分行的发电稿,不是信用证电报影印件;第二该发电稿只记载了开证行,没有记载咨询处,并且言明新华银行香港分行对该信用证不负任何责任;第三该发电稿明确了转让行为的手续费由受让方负责,增加了上诉人的费用;第四该发电稿给议付/押汇行的特别指示,不能保证上诉人按时收取货款;第五是由于新华银行香港分行作为中介银行的介入,使上诉人收取货款的

途径复杂化,增加了上诉人收款的风险。这些都将导致损害上诉人的利益。3、《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以下简称UCP500)第四十八条规定,转让信用证的行为是一种特别行为,必须经转让方、受让方和转让银行的同意才能实施。海林公司未征得上诉人的同意就擅自转让信用证,这一行为不符合国际惯例。原审判决既不符合事实,也无法律依据,应当撤销。

(三)

1990年至1992年间,A厂多次向B厂供应毛条,累计价款1194万余元。双方每次供货、提货时,均记载了毛条的数量和价款,但始终未签订书面采购合同,也未约定付款的具体期限。期间,A厂曾多次向B厂催收部分货款,但未提出清偿全部货款及利息的要求。与此同时,双方间供、提毛条的业务仍在继续进行;B厂在提货时也曾多次向A厂支付过部分货款。至今,两厂间仍有590万余元货款未结清。A厂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厂清偿全部货款和利息,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案例思考:你认为A、B两厂的买卖行为有合同吗?

案例点评:A、B两厂之间,双方对彼此间存在着业务往来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所供标的物及标的数量、价款一致的口头采购毛条的事实均予以认可。双方虽为以书面形式签订采购毛条的合同,也未就毛条的供货时间、付款方式、供货方式等做出约定,但因双方对所供标的、标的数量等均无异议,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2条的有关规定精神,已具备了合同成立的必备条款,且双方对采购

毛条及数量、价款等意思表示是一致的,因此,应认定双方间口头采购毛条的合同成立,双方虽为就合同的付款期限作出约定,但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成立。A、B两厂在履行合同中,就付款的期限,通过再次协商的方式弥补不足。如双方协商不成,A厂仍可随时向付款义务人B厂主张权力,要求清偿。

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案例 一、甲软件开发公司与乙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办公楼纠纷案 要点:缔约过失 案情:2009年8月上旬,甲软件开发公司决定在较为繁华的地段为公司购买一座大型的办公楼。经过调查,发现有3 家卖主所提供的大楼在环境、位置、价格上可以选择,其中一家为乙房地产开发公司。8 月下旬,该公司派出有关人员同时和3 家卖主联系,准备择优选择卖主订立合同。在洽谈过程中,乙开发公司的人员一再表示愿以低于另外两家的价格出售楼房。9 月中旬,当甲软件公司同另外两家价格谈到每平方米8000元时,乙开发公司的业务员王某多次表示,若另外两家的价格真能降到每平方米8000元,则乙开发公司愿以低于8000元的价格与甲软件开发公司签订合同。经过近一个月的协商,10月中旬,在甲软件公司准备签订合同时,乙开发公司却提出,公司内部文件明确规定了业务员不得在8000元以下同客户签订合同,王某作为公司的业务员,明知有此规定,却擅自答应以低于800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签订合同,其行为是越权行为,对此公司概不负责。由于市场房价已有回升,此时甲软件公司若要购房,必须在每平方米8100 元以上才能签订合同。当甲软件公司再次找到原来洽谈的另外两家公司时,两家公司的楼房均已卖完。后来,甲软件公司查知乙开发公司的王某,在谈判过程中把所获得的甲软件公司有关产品的销售情况以及该公司固定的客户名单,泄露给另外一家软件公

司丙,致使丙软件公司拉走了甲软件公司的一部分客户,为此,甲软件公司损失近10 万元。甲软件公司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1、乙公司能否援引内部规定拒绝承认王某行为的效力? 乙公司不能援引内部规定拒绝承认王某行为的效力。 2、8 月下旬,如果乙开发公司不与甲软件公司签订楼房买卖合同,其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为什么? 乙开发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此时双方的合同尚未成立。 3、10 月中句,甲软件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开发公司必须签订楼房买卖合同?为什么? 不能。因为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一方无权强迫他方签订合同。 4、10 月中旬,若甲公司被迫以高价另行购房,对于差价,甲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乙房地产公司赔偿? 甲软件公司有权要求乙房地产开发公司赔偿差价损失。因为乙房地产开发公司违反了先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5、由于王某的泄密,甲软件公司损失近10 万元,甲软件公司能否要求赔偿?为什么?

采购管理如何增大利润和案例分析

采购管理如何增大利润和案例分析 众所周知,公司的根本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增加利润的方法之一就是增加销售额。假设某公司购进50000元的原材料,加工成本为50000元,若销售利润为10000元,需实现销售额110000元。如果将销售利润提高到15000元而利润率不变,那么销售额就需实现165000元。这意味着公司的销售能力必须提高50%,这是非常困难的。还有一种方法也可实现,假定加工成本不变,可以通过有效的采购管理使原材料只花费45000元,节余的5000元就直接转化为利润,从而在110000元的销售额上把利润提高到15000元。 上面的案例说明了良好的采购将直接增加公司利润和价值,有利于公司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优势。采购管理涉及内容繁杂,本文主要从制定采购计划、采购过程管理、采购成本分析、采购安全和保密等方面对采购管理加以探讨。 制定采购计划 1、制造、采购分析 一般而言,在采购之前首先要做制造、采购分析,以决定是否要采购、怎样采购、采购什么、采购多少以及何时采购等。 在制造、采购分析中,主要对采购可能发生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自行制造能力、采购评标能力等进行分析比较,并决定是否从单一的供应商或从多个供应商采购所需的全部或部分货物和服务,或者不从外部采购而自行制造。 2、合同类型的选择

当决定需要采购时,合同类型的选择成为买卖双方关注的焦点,因为不同的合同类型决定了风险在买方和卖方之间分配。买方的目标是把最大的实施风险放在卖方,同时维护对项目经济、高效执行的奖励;卖方的目标是把风险降到最低,同时使利润最大化。常见的合同可分为以下5种。不同合同类型适用于不同的情形,买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一般来说,其适用情况如下:成本加成本百分比(CPPC)合同:由于不利于控制成本,目前很少采用。 成本加固定费用(CPFF)合同:适合于研发项目。 成本加奖励费(CPIF)合同:主要用于长期的、硬件开发和试验要求多的合同。 固定价格加奖励费用(FPI)合同:长期的高价值合同。 固定总价(FFP)合同:买方易于控制总成本,风险最小;卖方风险最大而潜在利润可能最大,因而最常用。 3、采购计划编制 根据制造、采购分析的结果和所选择的合同类型编制采购计划,说明如何对采购过程进行管理。具体包括:合同类型、组织采购的人员、管理潜在的供应商、编制采购文档、制定评价标准等。 根据项目需要,采购管理计划可以是正式、详细的,也可以是非正式、概括的。 采购过程管理 1、询价(Solicitation)

采购合同的风险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采购合同的风险 篇一:如何进行采购合同风险分析 如何进行采购合同风险分析 课程描述: 通常,当供方原材料价格涨幅超出了公司承受范围价格调整、需方市场严重萎缩需数量调整或订单运输方式改变涉及费用分摊时,双方会发起合同修改的提议;当任一方要求合同终止、供货前置期超出了合同规定的最后日期或出现需方付款问题、供方质量问题时,常会有合同终止的提议。但不管是修改还是终止,倘若合同中存有漏洞,都会给双方的合作添加阻碍。 但如何进行采购合同中的风险分析呢?本课程,我们将结合实战案例为您一一阐述! 解决方案: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虽然大家在进行采购合同风险分析时,都有不同的策略,但万变不离其宗!下面我们从实战经验中给大家总结一些方

法流程,以便大家参考! 要进行采购合同风险分析,我们必须得逐项对合同的: 1.标题; 2.称谓; 3.正文内容; 4.合同结尾进行风险分析。 当我们对合同中的“称谓”进行分析时,一定要注意当事人确切的名称,防止双方当事人名称出现错字、别字的现象,同时要确定发生业务关系时当事人是否存在,防止合同签署者以一个子虚乌有的身份骗取合同,当然,还要注意签订合同时,对方是否已经更换名称,切忌签署对象与执行对象不一致的问题。此外,在称谓上,我们还要注意公司注册地和注册编号,查看对方公司注册的真实性、查看注册编号在合同中是否有编写错误,防止小问题,发生纠纷。 在正文方面,我们先要注意查看合同上的 1.需求说明是否全面正确,其中的货物名称、价格、数量、质量和交期是否有问题,比如货物名称是否是国际统一名称、货物名称是否正确;价格上,单价是否与谈判时相符、总金额是否正确;数量是否与需求相符、是否超出了供方的生产能力;双方采用的质量标准,供销双方是否明确以及供方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是否有严格的保证。我们按照需求进行合同分析后,可以再考虑双方

[整理]年11月采购项目管理真题及答案

2009年11月中英合作采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证书考试(高级) 采购项目管理(课程代码:3618) 一、案例题(每题25分,共计50分) 仔细阅读并分析案例中的信息,回答第1—2题。 祖马拉湾铜矿项目 祖马拉湾是东非沿海某国的一个不发达的小港口,距新发现的储量丰富的铜矿约10英里。美国内华达贵金属公司(简称NPMI公司)向该国政府支付了1000万美元取得了该矿的开采权。项目工作范围包括矿厂建设及加工厂的建设、能容纳深水船舶的港口改造,以及道路、房屋改建和通信系统改造。 在开采权谈判期间,预计可开采储量为: 表1:铜矿开采量(单位:吨) 最低开采量预计开采量最高开采量 70,000 80,000 100,000 铜矿厂和加工厂的预计使用寿命为4年,产量最低为每年2万吨。开采前的项目工期预计为12个月。根据当时的经济分析,国际铜价为每吨8000美元。 基础设施与税费 项目一开始,NPMI公司就和当地政府建立起融洽并富有建设性的合作关系。 该项目预计能给当地直接带来400个就业岗位,以及至少同等数量的间接支持性服务岗位。开采满4年之后,所有资产将移交给当地政府。 NPMI公司要求,销售收入按照美元收取,但当地员工工资、承包商合同款和税费以本地货币支付。 政府税费为毛收益(扣除资金成本和运营费用)的10%,以企业特别税款形式支付给当地政府。 项目开发与运营成本 除了支付开采权费用,矿厂、加工厂、港口以及道路、房屋改建和通信系统改造等共需投入1.8亿美元。另外,资金成本为2000万美元。该项目所有新设施一旦启用,铜矿厂运营4年期间每年的运营费用约为1500万美元。 公司董事会批准了该项目,并任命段刚哲为项目经理。段刚哲随即组建一个由项目专业人员组成的小型项目团队,首要任务是寻找合适的建筑商开展场地工作。当地一家信誉良好的专业公司麦肯锡建筑公司(简称MEC公司)入选。通过紧密合作,段刚哲和MEC公司主要负责人完成了如下项目计划: 表2:祖马拉湾铜矿项目计划 祖马拉湾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设计 铜厂 加工厂 港口改造 基础设施 道路网络 调试 NPMI公司对项目进行六个月阶段性评估 7月1日,NPMI公司高管团队抵达祖马拉湾,对此前运作六个月的项目情况进行评估。

采购合同经典案例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采购合同经典案例 篇一:合同法案例分析 合同法案例分析 服装厂与纺织厂签订了一份布料购销合同,约定纺织厂向服装厂提供10000米高档布料,分两次在3个月供货,服装厂收到全部货物后向纺织厂支付100万元价款。纺织厂在提供了第一批布料后发现,服装厂资产状况严重恶化,涉及大量诉讼案件,且均系败诉方,已无能力履行100万元给付义务。而且,还发现服装厂不断以低价向外转移财产。纺织厂便决定停止向服装厂供货,并要求其提供担保。服装厂则认为纺织厂的行为构成违约,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请问: (1)纺织厂是否违约? (2)纺织厂行使的是何种权利,该权利应依照何种程序行使? 答:1:纺织厂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服装厂丧失了履行合同的能力就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行使不安抗辩权,终

止履行合同,其行为不构成违约 2:纺织厂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及纺 织厂应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对方的偿债能力降低才能通知对方暂时终止履行,终止履行合同后可要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担保,如果对方还未恢复履行能力或者未提供适当担保的,终止履行的一方才可以解除合同 甲商场准备于10月1日开张。为了尽可能多地吸引客源,甲商场印制了大量的广告彩 页,派人在城市的各个街道发放。广告将商场出售的各种商品的名称、品牌、图案、价格详尽地列出,并作了下述说明:为了庆祝本商场开张,10月1日至3日本店全场价格优惠,数量有限,售完为止,欢迎广大顾客惠顾。成年人乙发现广告将某品牌化妆品的价格标为128元,而这种化妆品在其他的几个商店都要买到2000多元。15岁的中学生丙发现这个商场的电脑很便宜。 10月1日,乙到甲商场购买了10瓶某品牌化妆品,在付款时商场发现广告将该化妆品 的价格印错,实际价格为1280元,遂要求乙不足价款,遭到乙的拒绝。 10月2日,丙到甲商场购买了价格为12000元的电脑一台,其父母知道后大怒,要求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一、案例一 背景: 工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合同约定工期为12个月,合同固定总价为1500万元。2006年2月1日开工,工程进行才3个月,监理工程师于2006年5月2日自主决定,要求承包商于2006年11月1日竣工,承包商不予理睬,至2006年5月21日仍不作出书面答复。2006年5月31日,业主以承包商的工程质量不可靠和工程不能如期竣工为由发文通知该施工企业:“本公司决定解除原施工合同,望贵公司予以谅解和支持。”同时限期承包商拆除脚手架,致使承包方无法继续履行原合同义务,承包商由此损失工程款工程器材费及其他损失费609万元,该承包商于2006年6月2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注:经法院委托专业权威单位调查鉴定,确认承包商有能力按合同的约定保证施工质量,如期竣工。 问题: 1.合同的效力方面 (1)判断:该合同属有效经济合同。() (2)选择:合同的有效条件为() A.主体资格合格 B.内容合法 C.订立合同的形式合法 D.合同草案必须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审查 E.订立合同的程序合法 2.合同的履行方面 判断: (1)监理工程师是建设施工合同的当事人。() (2)未经业主授权,监理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 3.合同违约方面 (1)判断:发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选择: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 A.违约金 B.赔偿金 C.继续履约 D.没收抵押物 E.变卖留置物 4.合同解除方面 选择:单方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法律条件是() A.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B.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履行义务 C.由于承包人的保证人失去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D.由于承包人的保证人的法人地位被取消 E.由于承包人的法人代表已经更换 5.诉讼方面 判断: (1)承包人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上诉,方可能被立案处理。()(2)此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经济诉讼当事人包括业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 6.诉讼时效方面 (1)选择:国内经济合同纠纷的申请仲裁或上诉的诉讼时效为()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2)判断:凡超过诉讼时效的经济纠诉案件,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二、案例二 背景: 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建造一栋职工住宅,采用招标方式由某施工单位(乙方)承建。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摘要如下: 1、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职工住宅楼 工程地点:市区 m的砖混结构住宅楼 工程内容:建筑面积为32002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某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所包括的土建、装饰、水暖电工程。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02年3月12日 竣工日期:2002年9月21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90天(扣除5月1-3 日五一节放假)

三个知名企业“采购管理案例”的对比分析

三个知名企业“采购管理案例”的对比分析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为了顺应国际贸易高速发展的趋势,以及满足客户对服务水平提出的更高要求,企业开始将采购环节视为供应链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供应链的管理,同时对采购手段进行优化。在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环境下,采购管理作为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之一,它在企业管理中的战略性地位日益受到国内企业的关注,但现代采购理念在中国的发展过程中,由于遭遇的“阻力来源”不同,企业解决问题的方法各异等原因,就被予以了不同的诠释。 一、胜利油田 在采购体系改革方面,许多国有企业和胜利石油境遇相似,虽然集团购买、市场招标的意识慢慢培养起来,但企业内部组织结构却给革新的实施带来了极大的阻碍。 胜利油田每年的物资采购总量约85亿人民币,涉及钢材、木材、水泥、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等56个大类,12万项物资。行业特性的客观条件给企业采购的管理造成了一定的难度,然而最让中国石化胜利油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裘国泰头痛的却是其他问题。 胜利油田目前有9000多人在作物资供应管理,庞大的体系给采购管理造成了许多困难。胜利每年采购资金的85个亿中,有45个亿的产品由与胜利油田有各种隶属和姻亲关系的工厂生产,很难将其产品的质量和市场同类产品比较,而且价格一般要比市场价高。例如供电器这一产品,价格比市场价贵20%,但由于这是一家由胜利油田长期养活的残疾人福利工厂,只能是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接受他们的供货,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让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同样,胜利油田使用的大多数涂料也是由下属工厂生产,一般只能使用3年左右,而市面上一般的同类型涂料可以用10年。还有上级单位指定的产品,只要符合油田使用标准、价格差不多,就必须购买指定产品。 在这样的压力下,胜利油田目前能做到的就是逐步过渡,拿出一部分采购商品来实行市场招标,一步到位是不可能的。

采购合同设计与案例分析

中国地质大学江城学院 采购课程设计 题目:采购合同设计及案例分析 姓名:小帅 专业:工商管理(物流与供应链方向)班级:12345678 学号:1234567890

指导教师:唐勇(教授) 2010年6月 摘要 在全球经济形势下,对外采购已成为企业和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加强采购管理,签订合格的采购合同就显得越来越重要。 本文探讨了采购合同的特点,研究了我国在采购合同方面失误的种种表现,剖析了产生这些失误的根源,并提出了对策。分析了海外采购合同的重要性,展望了对外采购的发展前景,并对涉外采购合同纠纷案例进行了解剖,显示了采购合同在经济活动中的重要地位。 关键词:采购合同特点失误对策发展前景

目录 1采购合同的特点 (1) 1.1采购合同特征 (1) 1.2物资采购合同的特点: (1) 2我国在采购合同方面失误的种种表现 (2) 3采购合同失误的原因 (3) 4采购合同失误的对策 (4) 4.1采购应遵循的指导思想 (4) 4.2对采购合同进行签订和审查 (5) 5海外采购合同设计地展望 (7) 5.1海外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 (7) 5.2海外采购合同的注意问题 (9) 5.3海外采购合同的意义 (9)

案例分析 (11) 参考文献 (16)

1采购合同的特点 1.1采购合同特征 (1)当事人双方订立的采购合同,是以转移财产所有权为目的。 (2)采购人取得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必须支付相应的价款。 (3)采购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双方互负一定义务,供货人应当保质、保量、按期交付合同订购的标的物,采购人应当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接收标的物并及时支付货款。 (4)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除了法律有特殊规定的情况外,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即成立,并不以实物的交付为合同成立的条件。 1.2物资采购合同的特点: (1)物资采购合同的当事人。物资采购合同的买受人即采购人,可以是发包人,也可以是承包人,依据施工合同的承包方式来确定。施工中使用的建筑材料采购责任,按照施工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执行:通常分为发包人负责采购供应;承包人负责采购,即包工包料承包。 (2)物资采购合同的标的。物资采购合同的标的品种繁多,供货条件差异较大物资采购合同的标的是材料和设备,包括钢材、木材、水泥和其他辅助材料以及机电成套设备等。在合同中必须对各种所需物质逐一明细,以确保工程施工的需要。 (3)物资采购合同的内容。物资采购合同视标的的特点,合同涉及的条款繁简程度差异较大。采购合同的条款一般限于物资交货阶段,主要涉及交接程序、检验方式和质量要求、合同价款的支付等。大型设备的采购合同,除了交货阶段的工作外,往往还需包括设备生产阶段、设备安装调试阶段、设备试运行阶段、设备性能达标检验和保修等方面的条款约定。 (4)货物供应的时间。物资采购合同与施工进度密切相关,出卖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订购的货物。延误交货将导致停工待料,不能使项目及时发挥效益。

推荐-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工程合同管理案例分析 7.1 案例一 背景: 工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合同约定工期为12个月,合同固定总价为1500万元。2006年2月1日开工,工程进行才3个月,建立工程师于2006年5月2日自主决定,要求承包商于2006年11月1日竣工,承包商不予理睬,至2006年5月21日仍不作出书面答复。2006年5月31日,业主以承包商以承包商的工程质量不可靠和工程不能如期竣工为由发文通知该施工企业:“本公司决定解除原施工合同,望贵公司予以谅解和支持。”同时限期承包商拆除脚手架,致使承包方无法继续履行原合同义务,承包商由此损失工程款工程器材费及其他损失费609万元,该承包商于2006年6月2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注:经法院委托专业权威单位调查鉴定,确认承包商有能力按合同的约定保证施工质量,如期竣工。 问题: 1.合同的效力方面 (1)判断:该合同属有效经济合同。() (2)选择:合同的有效条件为() A.主体资格合格 B.内容合法 C.订立合同的形式合法 D.合同草案必须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审查 E.订立合同的程序合法 2.合同的履行方面 判断: (1)监理工程师是建设施工合同的当事人。() (2)未经业主授权,监理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 3.合同违约方面

(1)判断:发包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选择: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有() A.违约金 B.赔偿金 C.继续履约 D.没收抵押物 E.变卖留置物 4.合同解除方面 选择:单方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法律条件是() A.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B.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履行义务 C.由于承包人的保证人失去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D.由于承包人的保证人的法人地位被取消 E.由于承包人的法人代表已经更换 5.诉讼方面 判断: (1)承包人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上诉,方可能被立案处理。() (2)此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经济诉讼当事人包括业主、承包商、监理工程师。() 6.诉讼时效方面 (1)选择:国内经济合同纠纷的申请仲裁或上诉的诉讼时效为()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2)判断:凡超过诉讼时效的经济纠诉案件,法院一般不予受理。()答案: 1.(1)正确;(2)A、B、C、E 2.(1)错误;(2)正确 3.(1)正确;(2)A、B 4.A、B 5.(1)正确;(2)错误 6.(1)A;(2)正确

项目采购管理案例

第十章项目采购管理案例 案例1 投标人资格 案例场景 某广播电台的广播稿件计算机处理系统建设项目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建设资金包括国家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按照有关规定,该广播电台委托某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建单位。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提出了以下条件: ①依法经本市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②银行信用等级为A。 ③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证书。 ④能够为本项目指派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项目经理。 ⑤从事传媒行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两年以上(含两年)。 ⑥完成过三个以上(含三个)传媒行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 ⑦对本项目所需主要软件拥有著作权或具有本项目所需主要软件的著作权人出具的代理(授权)销售证书。 ⑧近两年运营状况良好,无亏损记录。 ⑨近期没有可能会带来不良影响的重大诉讼事项。 问题1:请说明,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所提条件中,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 该项目部分使用国家技术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依法必须进行招标,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不得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经 “本市工商部门注册”这一条明显违法。

银行信息等级、系统集成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可以体现投标人的资信和资质,从事同类项目的时间和数量可以体现投标人的经验、能力和业绩,要求投标人项目所需主要软件拥有著作权或具有软件著作权人出具的代理(授权)销售证书可以避免知识产权纠纷,要求投标人无亏损记录、没有可能会带来不良影响的重大诉讼事项可以规避风险。这几条都是合法的,也是必要的。 问题2:请说明,A、B两公司所组成的联合体是否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规定? 问题3:请说明,C公司的做法是否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 案例2 合同履行 案例场景 (2)随机预装软件,虽有软件著作权人出具的最终用户许可协议EULA,并且给出了有效的下载地址,但无原版的软件光盘,怀疑为盗版软件。 (3)B方误按“买一送一”的配置发货,共发来电脑100台、喷墨打印机100台,发货单与所发货物相符,但与合同不符。 为此,A方发传真通知B方,并要求B方: (1)更换或修好破损电脑显示器。 (2)提供随机预装软件的原版光盘。 但A方并未将多收50台喷墨打印机的事通知B方。 收到A方传真后,B方回电称: (1)A、C两方均未就电脑设备包装问题做特殊要求,公司采用了通用的电脑设备包装方式,C方作为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电脑显示器的破损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待C方赔偿后,公司再更换或修好破损的显示器。 问题1:B方应如何处理电脑显示器的破损问题? A、C均未就电脑设备包装问题做特殊要求,B方采用了通用的电脑。

企业采购管理中关键的问题分析与解决

企业采购管理中关键的问题分析与解决 培训目标 目前企业面临能源、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部分供应商要求涨价,技术更新快,产品市场竞争加剧、利润空间缩减,企业内部采购、质保、设计部门信息沟通不良,表现为供应不配套、供货周期长、交货不及时,质量不稳定,不是缺货就是积压,甚至影响生产,对部分强势供应商缺少应对措施等严峻现实。讲师根据近20年的采购供应商管理与咨询的经验,通过对目前企业采购管理中大大关键问题的分析及介绍解决问题的成功经验,使学员理解为什么要重视企业略采购,为什么说降低采购成本是企业获取利润的主要途径,掌握如何应用战略采购思想,整合企业采购需求资源,创新采购方式,打破强势供应商垄断瓶颈;采购如何前期参与工程开发,推产品进标准化,降低采购成本从设计开始;掌握询价、比价、供应商成本构成及采购价格分析方法,争取因对涨价和要求降价的主动权;如何增加采购谈判筹码,提升与强势供应商谈判能力,以达到降低采购成本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之目的。 培训内容 问题一:如何搞好采购职责定位 ——搞好采购跨部门协作关键 一、目前生产企业管理面临的十大问题和十大机遇 二、降低采购成本对企业利润贡献的杠杆效应 案例分析:某公司采购成本降低二个百分点,利润增加十个百分点案例分析 三、必须从战略上对采购价格与采购成本的认识 1、传统采购管理的4大误区与4大创新 2、为什么降低采购成本必须要搞好跨部门协作, 3、采购与PMC、质保、技术工艺部门不协调的种种表现及原因分析 案例分析:某公司采购供应商与质保部门在质量标准上存在分歧而影响生产的教训。 4、要搞好采购与PMC、质保、技术工艺协作关系应解决五的棘手问题。 5、Sourceing、SQE、设计部门合作降低采购成本 案例分析:美国西屋北京办事处项目采购运作的成功案例四、如何进行采购职责定位——如何解决采购充当救火队员的问题 1、采购、计划、生产与销售不协调暴露出的问题 2、跨部门协调性差的原因——传统职能机构设置的形式与利弊分析 3、如何构建采购(Sourcing)与buyer分离,进行buyer、生产计划、物料计划与仓储整合高效的生产管理与物料控制运作体系。 案例分析:三一重工通过(Sourcing)与buyer分离,强化Sourcing供应商开发与管理的职能成功案例 问题二采购为何要前期参与产品开发 ————降低采购成本如何从源头做起 一、制造企业推行限额设计的必要性——降低采购成本必须从设计开始 1、采购、质量与设计部门对采购业务的不同关注点分析 2、如何解决产品质量、功能与成本之间的关系 案例分析:上海轻工设计院为客户提供要是工程,推行限额设计,降低采购成本的成橄榄分析 二、采购前期参与产品开发的程序及业务涉及的活动 1、采购前期参与产品开发的程序 2、采购前期参与产品开发的主要活动 案例分析:华为为移动公司提供移动通讯设备,采购参与前期投标业务,降低成本从设计标书开始案例分析。 三、采购如何参与产品价值分析与价值工程(VA/VE)分析的十八共识

项目管理案例分析作业

项目管理专业: () 201 年8月

项目管理全案例分析 作业 目录 A.1 项目决策 (3) A.2 项目作业分解结构 (4) A.3 网络图与横道图 (6) A.4 资源直方图与曲线 (8) A.5 工期优化 (12) A.6 前锋线与进度控制 (15) A.7 挣得值分析 (16) A.8 质量控制与管理 (20) A.9 项目风险评价 (26) A.10 项目总结 (27)

A.1 项目决策 项目背景:黄河机械公司是一家以自行车为主要产品的国有企业,多年来一直生产普通自行车产品,由于产品品种未能及时更新,企业经济效益急剧下滑。为了改变这一现状,企业领导决定进行新产品开发,经过市场调查和分析,发现市场对“电动自行车”需求旺盛,市场前景广阔,为此该企业领导决定在2002年初开始投入一笔资金开发“电动自行车”产品,以便改变企业目前的经营现状。 经过初步分析,电动自行车的研制与生产准备需要投资共计500万元,其中研制时间为半年,需要研制费用350万元;生产准备与生产线改造工作也需要半年时间,对原有自行车生产线经过改造需要投入150万元;新型电动自行车计划第二年初投产并投入市场,预计投产当年生产成本为500万元,企业可以实现销售收入550万元;此后,企业每年的生产成本为1000万元,可以实现年销售收入1250万元。 15% (1+15%)-1=0.8696 (1+15%)-2=0.7561 (1+15%)-3=0.6575 (1+15%)-4=0.5718 (1+15%)-5=0.4972 (1+15%)-6=0.4323 20% (1+20%)-1=0.8333 (1+20%)-2=0.6944 (1+20%)-3=0.5787 (1+20%)-4=0.4823 (1+20%)-5=0.4019 (1+20%)-6=0.3349 问题1:根据上述数据,分析黄河机械公司从2002年到2006年的现金流量情况,并将有关数据填入表A.1(基准折现率按15%计算) 表A.1 黄河机械公司现金流量表(万元)

物流采购合同纠纷案例分析教程文件

经济法案例分析 ——物流采购合同纠纷案例分析案例介绍:2005年7月,原告海林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晓星大豆生产有限责任公司协商买卖成品优质大豆期间,收到晓星大豆生产有限责任公司传真来的购销格式合同要约文本正背两面。7月22日,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在格式合同的正面签字。合同约定:买方海林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卖方晓星大豆生产有限责任公司;买卖货物优质成品大豆1000吨;单价每吨1460美元;装运期2005年8月20日前;付款方式是通过开立以韩国晓星大豆生产有限责任公司为受益人、按提单日期第60天付款的不可撤销远期信用证支付;该信用证不迟于7月31日开出;如买方迟至8月1日未能将信用证电报影印件传给卖方,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交易并保留向买方索赔合同金额5%的权利;卖方迟至8月20日仍未发货,则买方保留向卖方索赔合同金额5%的权利。该格式合同的正面内容中未表明背面条款是否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双方当事人也未能就背面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故背面的仲裁条款不包括在合同中。7月26日,双方又达成修改协议,将货物价格由每吨1460美元修改为CNF厦门1455美元,付款日期由按提单日起第60天付款改为第45天付款。 2005年7月27日,原告海林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向香港新华银行提出信用证转让申请,申请将其下家买方华榕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与海林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同约定,由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分行开出、以海林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为第一受益人、自提单日起第45天付款的不可撤销远期信用证,转让给南韩晓星大豆生产有限责任公司。海林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将这一转让用传真通知了晓星大豆生产有限责任公司驻广州办事处。同日,该办事处表示拒绝接受转让的不可撤销信用证,要求海林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亲自独立开证。7月28日后,双方多次传真往来,晓星大豆生产有限责任公司坚持不接受转让的信用证;而海林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则认为转让信用证没有违反合同约定和国际贸易惯例,并于7月31日通过香港新华银行和汉城NOVASCOTIA 银行办理了向韩国晓星大豆生产有限责任公司的信用证转让手续。8月1日,晓星大豆生产有限责任公司驻广州办事处又发来传真,仍表示拒绝接受海林豆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转让的信用证,并单方面宣布解除合同。8月20日,晓星大豆生产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一个案例分析 来源:作者:刘义日期:10-01-07 2005年6月10日,上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A公司)与浙江某建筑工程公司(B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由B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由A公司投资开发的某宾馆工程项目,承包范围是地下二层和地上24层的土建、采暖、给排水等工程项目,其中,玻璃幕墙专业工程由A公司直接发包,工期自2005年6月26日至2006年12月30日,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支付。同时约定,由B公司履行对玻璃幕墙专业工程项目的施工配合义务,由A公司按玻璃幕墙专业工程项目竣工结算价款的3%向B公司支付总包管理费。 原告台兴公司诉称,2005年3月4日中侨公司发布了施工招标文件一套,对其开发的 “新天地、中侨绿城”项目Ⅲ期工程进行招标。台兴公司按照要求,参与了公开招标,并提 交了投标文件一套。经中侨公司和评标委员会评标后,于2005年4月22日向台兴公司发出 中标通知书,确认台兴公司为“新天地、中侨绿城”项目Ⅲ期Ⅲ标段中标人,承包范围为“新 天地、中侨绿城”项目Ⅲ期Ⅲ标段施工图范围内的土建、水电安装等内容,中标工期为394 日历天,承包方式为中标费率加变更签证,中标造价为土建中标费率28.59%、安装中标费 率160.37%。台兴公司中标后,中侨公司以在招标以前已经签订合同为由没有与台兴公司按 照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确定的内容签订书面合同。此后,台兴公司按照中 侨公司的要求按期完成了工程施工内容,并经中侨公司验收后交付使用。工程验收后,台兴 公司即以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施工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内容以及施工签证等工程资料要 求中侨公司进行决算,中侨公司提出应当按照2005年3月1日和2005年4月5日签订的建 设工程承包合同书进行决算。台兴公司认为,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书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无效 合同,不能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依据。同时台兴公司按照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施工招标 文件确定的内容以及施工变更、签证和工程资料进行了工程价款决算,并向中侨公司提交了 决算书,但中侨公司置之不理,一直不按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截止2006年6月5日,中 侨公司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另以两辆汽车抵工程款8万元,剩余工程款至今分文未付。为此 诉至法院,要求:1、依法确认原、被告双方2005年3月1日签订的“新天地、中侨绿城”39 号、42号、47号《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书》无效;2、依法确认原、被告双方2005年3月1 日签订的“新天地、中侨绿城”52号、53号楼《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书》无效;3、依法确认 原、被告双方2005年4月5日签订的“新天地、中侨绿城”66号楼《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书》 无效;4、依法判令被告按照《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和《施工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 内容及施工变更、签证和工程资料进行工程价款决算;5、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296 万元(暂估价,最终以鉴定结论为准);6、本案诉讼费、鉴定费等全部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中侨公司辩称,1、台兴公司诉状中所称三份施工合同,是在双方没有进行招投标 以前所签订的,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办理了招投标手续,双方没有根据中标通知书签订备案 合同,所签这份合同是双方唯一的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的决算应当以这三份合同为依据。2、 按照合同,中侨公司已经和台兴公司进行了结算、决算,并支付了全部的工程款。3、66号

采购管理的案例分析

采购管理的案例分析 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

一、沃尔玛独特的采购管理模式 1.“一站式”采购模式沃尔玛是世界上最大的商品零售企业,它销售的熟食,新鲜蔬果,肉类海鲜冷冻品,服装服饰图书文具等商品的采购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也是带来更大利润的根源。对于这些商品的采购,沃尔玛提供了“一站式”采购这种新型的采购模式。所谓“一站式”采购是指为客户提供一全方位、多渠道的采购平台,它集合了众多供应商,客户进入这个平台后无需为采购而费心,对方为客户提供一系列后续服务,满足代购、配送及节约管理等要求,解决客户所需。如果客户采购很多种类数量的话,对方还可提供一个采购整合方案,为客户节约成本,合理搭配资源。因此沃尔玛把将顾客最需要的商品采购回来,给顾客提供一个一次性购足商品的平台作为采购重点,为顾客提供“一站式购物”面包,熟食,新鲜果蔬,肉类海鲜,冷冻食品,烟酒礼品,服装等质优价廉的大众商品,使顾客的购物更加方便快捷。而且,沃尔玛每周都有对顾客期望和反映的调查,通过信息收集、市场调查等方式,根据顾客的期望,及时更新商品的组合,组织采购,改进商品陈列摆放,从而营造一个舒适的购物环境。 2.集中和及时制采购早在1962年,沃尔玛就在报纸上刊登的开业促销广告上说:将“每天对所有商品提供最低价”,其中,全国性品牌商品最多可打50%的折扣,即比一般商店的售价低50%。而且,广告还列举了沃尔玛的商品标价,并与制造商建议的零售价进行了比较:如:阳光牌自动咖啡壶,一般商店卖$,在沃尔玛只卖$,便宜32%;阳光牌熨斗,一般商店卖$,在沃尔玛卖$,便宜34%;一种通常卖$的剪草机,在沃尔玛只卖$,便宜37%;威尔森牌手套,在别处卖$,沃尔玛只要$。而且广告还向顾客保证,所有商品的质量都是一流的,并有制造商提供担保。那么,为什么沃尔玛能为顾客提供如此大的折扣呢一是靠大量采购,使中间商把价格压到最低;二是多数商品直接从制造商处进货,节省了中间费用,从源头上降低了成本,进而实现了其“天天平价”的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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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1995年7月,原告海林公司与被告晓星公司协商买卖聚酯切片期间,收到晓星公司传真来的购销格式合同要约文本正背两面。7月22日,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在格式合同的正面签字。合同约定:买方海林公司、卖方晓星公司;买卖货物聚酯切片1000吨;单价每吨1460美元;装运期1995年8月20日前;付款方式是通过开立以韩国晓星公司为受益人、按提单日期第60天付款的不可撤销远期信用证支付;该信用证不迟于7月31日开出;如买方迟至8月1日未能将信用证电报影印件传给卖方,卖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交易并保留向买方索赔合同金额5%的权利;卖方迟至8月20日仍未发货,则买方保留向卖方索赔合同金额5%的权利。该格式合同的正面内容中未表明背面条款是否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双方当事人也未能就背面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故背面的仲裁条款不包括在合同中。7月26日,双方又达成修改协议,将货物价格由每吨1460美元修改为cnf厦门1455美元,付款日期由按提单日起第60天付款改为第45天付款。 1995年7月27日,原告海林公司向香港新华银行提出信用证转让申请,申请将其下家买方华榕公司根据与海林公司的合同约定,由中国工商银行厦门分行开出、以海林公司为第一受益人、自提单日起第45天付款的不可撤销远期信用证,转让给南韩晓星公司。海林公司将这一转让用传真通知了晓星公司驻广州办事处。同日,该办事处表示拒绝接受转让的不可撤销信用证,要求海林公司亲自独立开证。7月28日后,双方多次传真往来,晓星公司坚持不接受转让的信用证;而海林公司则认为转让信用证没有违反合同约定和国际贸易惯例,并于7月31日通过香港新华银行和汉城novascotia银行办理了向韩国晓星公司的信用证转让手续。8月1日,晓星公司驻广州办事处又发来传真,仍表示拒绝接受海林公司转让的信用证,并单方面宣布解除合同。8月20日,晓星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交货义务,并于8月22日告知海林公司,其已于8月21日通知汉城novascotia银行拒绝了香港新华银行的转证,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54个裁判规则深度解析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54个裁判规则深度解析 阅读自由和正义的另外一种可能 内容简介+「本书根据笔者多年从事建设工程纠纷审判的自身经历,对建设工程纠纷在民事审判中存在的主要争议问题进行梳理。本书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问题的实务解决路径,对存在争议较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重点着墨地,总结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254个裁判规则,辅之以123个案例进行佐证。」作者:邬砚供职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作者简介:邬砚,重庆垫江人,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自1999年参加工作以来,历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长、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先后在《现代法学》《法学杂志》等期刊发表论文近三十篇,出版专著《侵权补充责任研究》,参与编写《侵权责任纠纷裁判依据新释新解》(副主编)、《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精释精解》。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54个裁判规则深度解析▽▽▽▽▽★★★★★71个典型案例52个关联案例13个专题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实务操作注重司法政策讨论提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实务解决路径壹.建设工程合同效力裁判规则1施工总承包 与专业承包的承包人,既需符合资质类别也需符合资质等

级,否则施工合同无效。 裁判规则2施工劳务承包的承包人只需具备劳务资质,不区分类别与等级。 裁判规则3劳务分包合同签订在新《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施行之前,承包人具备施工劳务资质,但不符合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所定类别或等级的,应当认定劳务分包合同有效。 裁判规则4农村房屋中的非住宅,受《建筑法》调整,如果承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施工合同无效。 裁判规则5农村房屋中的住宅,三层以下的,属“农民自建低层住宅”,不要求承包人具备相应资质;三层(含三层)以上的,承包人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裁判规则6 “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承包人未取得工匠资格证的,不影响施工合同效力。 裁判规则7装饰装修(含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属于建设工程,装饰装修(含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 裁判规则8装饰装修工程应区分“公装”与“家装”,公装工程的承包人应当具备相应资质,否则装饰装修合同无效,家装工程不要求承包人具备相应资质。 裁判规则9对家装工程合同,不宜再区分工程内容,对承包人资质作不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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