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塑部制程检验规程

注塑部制程检验规程

注塑成型制程检验规范

成型制程检验规范 一. 目的 规范制程检验,正确监控制程以预防品质异常,确保产出品质及满足客户要求。 二. 适用范围 本规范使用于塑件成型所有产品。 三. 定义 无 四. 权责 4.1工程部: 4.1.1.负责提供生产作业标准,技朮支持; 4.1.2.负责提供标准生产工时。 4.1.3.制程中生产重点参数的提供与变更。 4.1.4.与制程相应的文件、规范、条件及标准的编制。 4.1. 5.协助分析检讨改善制程异常。 4.2企划部: 4.2.1.负责提供生产计划表,跟进提供成型生产所需原料及零件给产线生产。 4.2.2.负责代工客户的订单处理,物料跟进及制定《出货通知单》及出货明细。 4.3塑件品质部: 4.3.1.负责制定各产品品质检验规范。 4.3.2.制程中各项重要参数的稽核与确认,确保产品满足检验规范/规格及客户需求。 4.3.3.制程中的首件检验,巡回检验,最终检验。 4.3.4.制程异常初步确认,不良品的确认。 4.3. 5.产品质量数据之统计,分析,并传达相关单位。 4.3.6.矫正与预防措施效果的跟踪与效果确认。 4.4其它单位: 4.6.1协助生产过程中相关事项处理,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五. 作业流程 六. 作业内容 6.1 获取产品制作所需信息 6.1.1.产品在生产前,生产各相关人员必需获得以下工程资料方可生产:产品工程图、BOM 表、作业指导书、作业流程及包装规范。 品管 成型单位企划

6.1.2.品管检验人员在产品生产前必需获得该产品的SIP、蓝图、评估报告、样品等资料, 以作为检验该产品的依据。 6.1.3.以上工程资料及检验资料必需为文控中心正式发行的资料。 6.1.4.生产必需依各相关产品的工程资料要求进行产品制造。若生产条件或生产流程需要 任何变更时, 由工程填写工程变更通知单,经相关部门签核同意后,由文控中心 统一变更受控发行,具体操作参照《文件资料管理程序》。 6.2生产计划管制 6.2.1.企划部生管员依客户或各厂区需求制订每周生产计划。 6.2.2.企划部生管员需依生产计划跟进采购或供应商按时供给成型原料,并由生管员开出 《发料单》,通知货仓备料发料,生产领料。 6.2.3.生产接到企划课的每周生产计划后,由生产课长或组长对每周生产计划审核并作生 产排配,当不能达成时,应及时反馈企划课,由企划课协调解决。 6.3原料投入 6.3.1.生产单位依据发料单和生产计划表到仓库领料,原料生产前需先对原料进行烘烤, 烘烤温度和烘烤时间参照《标准成型条件表》进行。 6.3.2.生产塑胶料次料添加比例参照《BOM表》或《塑件产品次料添加标准》进行。每次 加料/拌料前需记录在<次料添加记录表>上,并通知品管签名确认。 6.3.3.成型在加料或拌料前,需先清理干净之前料筒内余料,预防余料和加入原料颜色、 成型温度等特性不一致混用,造成产品混色、料花、粘模等异常。 6.4成型模具等周边设备连接/成型条件设定。 6.4.1.成型周边设备安装: A、上模安装:查找产品对应之成型模具,依《标准成型条件表》规定将模具安装在合 适吨位之机台上。 B、依《标准成型条件表》连接模具所需用的标准模温(常温水、冷冻水、模温水)。 6.4.2.依照《标准成型条件表》调试自检OK后,由成型课技术员开出《成型首/终件记录 表》,品管检验OK后再开机生产。 6.5初件检验 6.5.1.I PQC接收到成型技术员送检的《成型初/终件记录表》和首件样品后,应在2小时内 给出判定结果。 6.5.2.初件检验过程当发现成型条件记录超出《标准成型条件表》时,应通知生产&工程检 讨标准成型条件是否合理,。如工程评估可进行变更,则跟进工程对此标准成型条件发 出工程变更通知单,并跟进产品外观和尺寸是否符合产品标准。 6.6制程作业员作业 6.6.1.生产前IPQC及现场人员应事先确认相关工程数据(蓝图、承认书、包规、作业指导

注塑模具装配工艺规范

注塑模具装配工艺规范 一、装配工艺概述 注塑模具装配是注塑模具制造过程中重要的后工序,模具质量与模具装配紧密联系,模具零件通过铣、钻、磨、CNC、EDM、车等工序加工,经检验合格后,就集中装配工序上;装配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模具质量,是模具质量的决定因素之一;没有高质量的模具零件,就没有高质量的模具;只有高质量的模具零件和高质量的模具装配工艺技术,才有高质量的注塑模具。注塑模具装配工艺技术控制点多,涉及范围到方方面面,易出现的问题点也多,另外,模具周期和成本与模具装配工艺也紧密相关。《注塑模具装配工艺规范》针对在注塑模具装配工序上所可能发生的技术点作出规范,注塑模具装配分为部装和总装,其工艺技术要求如下: 1.装配好的模具其外形和安装尺寸应符合装配图纸所规定的要求。 2.定模座板上平面与动模座板下平面须平行,平行度≤0.02/300。 3.装配好的模具成型位置尺寸应符合装配图纸规定要求,动、定模中心重复度≤0.02mm。 4.装配好的模具成型形状尺寸应符合装配图纸规定要求,最大外形尺寸误差≤+0.05mm。 5.装配好的模各封胶面必须配合紧密,间隙小于该模具塑料材料溢边值50%,避免各封胶面漏胶产生披峰。保证各封胶面有间隙排气,能保证排气顺畅。 6.装配好的模具各碰插穿面配合均匀到位,避免各碰插穿面烧伤或漏胶产生披峰。 7.注塑模具所有导柱、导套之间的滑动平稳顺畅,无歪斜和阻滞现象。 8.注塑模具所有滑块的滑动平稳顺畅,无歪斜和阻滞现象,复位、定位准确可靠,符合装配图纸所规定的要求。 9.注塑模具所有斜顶的导向、滑动平稳顺畅,无歪斜和阻滞现象,复位、定位准确。 10.模具浇注系统须保证浇注通道顺畅,所有拉料杆、限为杆运动平稳顺畅可靠,无歪斜和阻滞现象,限位行程准确,符合装配图纸所规定的要求。 11.注塑模具顶出系统所有复位杆、推杆、顶管、顶针运动平稳顺畅,无歪斜和阻滞现象,限位、复位可靠。 12.注塑模具冷却系统运水通道顺畅,各封水堵头封水严密,保证不漏水渗水。 13.注塑模具各种外设零配件按总装图纸技术要求装配,先复位机构动作平稳可靠,复位可靠;油缸、气缸、电器安装符合装配图纸所规定的要求,并有安全保护措施。 14.注塑模具各种水管、气管、模脚、锁模板等配件按总装图纸技术要求装配,并有明确标识,方便模具运输和调试生产。 二、装配工具、量具一览表

制程检验规范

制程检验作业规范 1. 目的: 为确保生产过程能在有效的管制状态下执行,确保产品品质稳定、安全符合要求,特制订本作业规范。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在制品流转的检验作业。 3. 参考文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4.定义: 自检:操作员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对自已操作的加工好的配件或半成品按照生产工艺单和加工图纸进行检验,合格品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品挑拣出来或自己返工。 互检:是指操作员对上工序流入本工序加工的半成品按照生产工艺单和加工图纸进行检验,合格品继续加工,不合格品退回给上工序返工。 5. 职责 a. 生产部负责首件检验、自检、互检。 b. 品质部负责首件确认及制程中的巡回检验。 6. 内容 6.1准备工作 提前准备检验所需的相关检验标准、检验填写的表单、检验所需的检具、关键零部件清单、BOM、生产订单等检验所必须资料。 6.2首件检测 a.生产人员应在更换机种时、更换材料时或停机后恢复使用时实施首件检查(含:每批首件、更换材料、模具修改、工艺变更等之首件),检查完交由品管进行检验确认。 b.品管进行首件确认时应依相关资料(如BOM清单、生产订单、工艺变更单、其他联络单、图纸、样品等)进行核对,并根据相关检验/测试标准对样品进行外观与性能等检验。

c.首件由品管检验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批量生产;首件若判定不合格,经品质课长及以上人员确认后需退回生产单位,由其重新进行首件制作并重新送检。 d.对于新产品,其生产前三批之首件若经品管检验发现不合格时,必须呈交生产部长、品质课长及以上审核确认,判断检验结果并裁定处理方法。 6.3 生产单位操作员要做好“自检、互检、专检”三检相结合的自主检查; a.生产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应依据相关生产工艺单和加工图纸逐一进行自主检查,并于《制程自主检查表》中记录检测数据,以备查看。 b.在自主检查中若发现不合格品时需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理,上报品制部,由品管开具《零件加工异常记录分析表》进行处理。 c.为加强品质管控,作业人员除本身需对产品进行“自检”外,还需对上工序留下之产品进行“互检”动作。 6.4 巡回检查 6.4.1 生产线正常生产时,品管员进行制程中巡检,在巡检过程中,必须核对生产作业人员是否按照生产工艺单和加工图纸要求进行作业,确认无误后,根据生产流程之顺序,不定时对每一道工序进行巡回检验,以监控产品品质,防止大批量的不合格品的发生,并于《制程自主检查表》中记录巡检数据。 6.4.2巡回检查中如发现不合格品时,需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填写《零件加工异常记录分析表》,要求相关部门解决。 6.5数据整理和分析 品管员每天及时收集、整理各类品质报表,予以存档,以便后续进行分析汇总。 7记录表单 7.1《制程自主检查表》 7.2《零件加工异常记录分析表》

注塑成型工艺条件调试规定

注塑成型工艺条件调试规定 1.0目的 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是对注塑工艺参数在设置、变更和记录、监督过程中可以标准化操作的部分进行规范,提高工艺参数的稳定性和再现性,减少注塑车间在换模、换料的生产切换过程中材料的损耗与工时的浪费,达到提高生产效率、稳定产品品质的目的。 2.0范围 适用注塑车间注塑机工艺参数的设置与管理 3.0职责 3.1调机员:正确的使用标准成型工艺,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班反馈,配合领班完成对异常情 况的处理。 3.2领班:正确的使用标准成型工艺,当因机器、模具、材料、运水等原因原标准成型工艺参数 不适用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改变以保证生产的进行并配合在工艺改变后IPQC的品质确 认工作。并将工艺变更情况向主管汇报。 3.3主管:发布和认可标准成型工艺,确认工艺变更的正确性并完成相应记录。对不正确的工艺进 行修改并将原因告示领班和技术员,确保生产是在正常和经济的状态下进行。 4.0标准成型工艺参数的设置和调整的一般原理和注意事项 4.1设置成型参数的一般原理和注意事项。 4.1.1合模参数的设定。合模一般分为四段。 4.1.1.1慢速开始:为使机器平稳启动、合模应以慢速开始。 4.1.1.2快速到位:动模板在合模油缸推动下快速运动,以缩短工作周期。 4.1.1.3低压保护:油缸低压低速运动,以保护模具安全。对于三板模或有斜顶、铲机 结构的模具,动、定模接触时应适当降低速度和压力。 4.1.1.4高压合模:以所需的合模力锁紧模具。应选用最低而又不使成品产生毛边的合 模力,既能提高效率又能延长机器模具寿命。 4.1.2开模参数的设定。开模一般分为三段。 4.1.2.1慢速开模:为不使产品撕裂、变形,应以慢速开模开始。 4.1.2.2快速到位:模具一经打开,应转为快速开模到位,以缩短工作周期。但对于三 板模具、有斜顶滑块的模具,在动、定模分离时应适当设定速度和压力,减轻 对模具和机器的冲击和降低噪音。 4.1.2.3慢速终止:将到终点时,为防止惯性产生冲击,应由中速转为慢速终止。 4.1.3顶出和顶退参数的设置。要注意提高生产效率、保护模具和降低噪音。 4.1.3.1顶出应选用能使模具顶出机构正稳运动的最高速度。必须保证产品不能出现变 形、白化、撕裂等顶出动作导致的缺陷。 4.1.3.2顶退应选用能使顶出机构平稳复位的较低压力和较高速度。

塑胶零件检验规范

深圳市通茂电子有限公司 制定部门:注塑车间 生效日期:2014.12.11

文件编号:Q/TM 3410479A-2011 版本:A0 文件修订履历表

一、目的 1.1、本标准用来规范注塑件具体的检验要求,使公司内部质量标准达到统一。 1.2、本标准规定推动了生产的产品质量提高,并加强控制了生产的产品问题点。 二、适用范围 2.1、适用于通茂注塑车间所有的注塑件半成品/成品检验。 三、权职 3.1、注塑车间品质部:由注塑车间品质负责对的注塑件进行全面质量管控。 3.1.1、检验员: a)负责对生产前的物料进行确认核对。 b)开机前由IPQC对首件进行初步鉴定,鉴定合格后交予品质领班做首件,首件确认合格后方可开机生产。 c)按照AQL抽样计划,检验员必须1h对产品的外观巡检一次,2h测量一次产品的尺寸,4h对产品试装产品一次,4h对产品做一次破坏性测试,并对其形成记录。 d)生产时发现的不合格品时,把各类检查结果通报给相关部门及品质领班(含以上级),并对不合格状况形成书面上的反馈(纠正预防措施报告)。 e)出货时确认标签是否正确,包装及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抽样方案按(4.1)。 f)白/夜班在上/下班时,交会当日检验过程中的状况。 3.1.2、品检领班: a)新品试产阶段的首件验证确认及找工程师封样。 b)对制程的品质异常进行跟进及分析,及时处理各阶段的质量问题。 c)调查产品客诉及退货的原因,并对其跟进、分析、采取相关预防措施。 d)负责品检人员安排及调配,对新进人员进行培训及品质灌输。 e)监督各工序是否符合工艺文件要求,对各工序不合理处及时反馈相关人员。 f)推动区域及周边的5s,对测量设备、仪器及检具进行监管维护及保养。 j)负责与客户沟通,将客户的要求及品质信息传达下去。 h)对当日的报表确认及整理、归挡。 四、检验依据 4.1、引用GB/T 2828.1-2003 /ISO 2859-1:1999 (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 Ⅱ级一般抽样,AQL值:A类:0.65, B类:1.0,C类:1.5。 4.2、图纸、样品、工艺文件、色板、限度样品。 五、检验判定的标准 5.1、照明标准 : 要求二根40W日光荧光灯,光源距被测物表面(1.0~1.2)米,照度度达 800Lux-1200Lux(中文:雷克司)。 5.2、检验距离:眼睛与被测距离面保持在(50±5)cm。 5.3、位置:检视面与桌面呈45°~90°,上下左右转动在15°。 5.4、时间:目视时间在10s内一个面(超出10s以上不记)。

制程检验规范

十堰君耀工贸有限公司 Q/JY G15002-2016制程质量管理及奖惩规定编拟审核批准

制程质量管理及奖惩规定 1.目的 确保制程过程中我公司生产的产品符合标准和客户要求,防止不良品流入下道工序而影响最终品质。 2. 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范围内批量生产的半成品、成品的过程质量检验。 3. 职责 3.1生产部门在产品生产过程中要严格监控质量,做到“四不”: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制品不转序,不合格的零部件不组装,不合格的成品不入库。同时,要及时发现异常、迅速处理,防止损失扩大。 3.2技术部门应加强工艺管理,不断地提高工艺质量,同时,要做好工艺文件、工艺更改工作,保证生产过程处于稳定的控制状态,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不合格品。 3.3质量部应强化工艺纪律,负责不合格品的控制以及工艺状态的验证工作。对产品质量负总责,并对质量问题进行处理。 4. 检验内容 4.1首件检验 4.1.1首检时机:每日首件、停机修模换模,人员替换等情况需要首检。 4.1.2首检流程:操作者对首件产品自检,确认后交班组长确认,确认合格后,封样交质量部首检。三次质量确认杜绝批量问题产生。 4.1.3首检内容:按照产品检验指导书检验产品外观、功能、尺寸、用料。班组长填写首检记录,质量部监督核查。 4.2 巡验 班组长负责班组内的质量巡检,根据质量控制计划,分配巡检间隔时间,重点岗位1小时巡检一次,普通岗位1.5小时巡检一次。并填写巡检记录。质量部监督巡检情况,原则上,批量产品实行抽检,抽检时如发现不良品,应及时向质量部反映,巡检时必须同时检查作业员是否按工艺要求作业。 4.3末件检验 4.3.1末检时机:每日首件、停机修模换模,人员替换等情况需要末检。 4.3.2末检流程:生产者对末检产品自检,确认后交班组长确认,确认合格后,封样交质量部末检。待下次生产对比使用。 4.4自检:在生产过程中,各工段班组内部按照质量标准对本部的生产加工对象进行控制把关。作业人员填写过程检验卡,质量部监督存档,方便质量问题追溯。 4.5互检:车间内部各工段班组之间,下道工序在接到上道工序的制品时,应确认上道工序的质量合格后方能继续作业。车间必须合理按照工序顺序和职责,尽量做到每步工序 1

制程检验管理办法

制程检验管理办法 1 目的和适应范围 为预防制程发生质量隐患,监督制程各环节合理运作,规范制程检验要求和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制程检验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1/ISO 2859-1:1999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Q/XXX CZ002 清料和盘点工作标准 Q/XXX DG002 设备使用管理标准 Q/XXX GG007 标准化文件编制、发放、实施、修订标准 Q/XXX GG010 标准化稽核、考核办法 Q/XXX GG019 危险品管理规定 Q/XXX JZ002 产品作业指导书制作规范 Q/XXX RG020 利器管理制度 Q/XXX SG001 注塑质量考核细则 工作责任追究管理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办法。 3.1 首件检验 首件检验是指对每个组别或每个班次刚开始时或过程发生改变后生产的第一件或前几件成品进行的质量检验。过程发生改变主要包括人员变动、物料换料、机台调整、工装夹具调换等。 3.2 制程检验 制程检验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依据检验标准或《产品作业指导书》(见“Q/XXX JZ002”中表单)对产品质量、工艺规程、机器参数、物料摆放、物品标识、环境要求等进行质量检验。 3.3 特殊工序 特殊工序是指无法直接控制工艺参数的工序。

3.4 重要工序 重要工序是指加工或装配过程中关键的工序。 3.5 工位 工位是指某个人或某一设备完成某一道工序的工作位置。 4 权限 4.1 质检部质检员(IPQC)负责制程检验中的首件检验和制程巡检。 4.2 生产部门(含生产部、注塑部)线(组)长负责首件成品制作及送验,并配合质检部质检员(IPQC)开展制程巡检。 4.3 技术部技术员负责在首件检验和制程巡检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4.4 生产部门经理(副经理)负责依据公司质量承诺、质量方针、质量目标逐步提升产品生产质量。 4.5 质检部经理(副经理)负责协助生产部门开展质量提升工作。 5 工作程序 5.1 首件检验 5.1.1 生产部门线(组)长应在生产刚开始或过程发生改变后加工出第一件或前几件成品时,立即通知质检部质检员(IPQC)开展首件检验,并主动提供完整的首件成品。 5.1.2 质检部质检员(IPQC)首件检验的顺序应先放在各工序的首件生产工艺检验上,以便生产可以正常开展。当生产出首件完整的成品时,再完成成品首件检验,使产品顺利产出,满足质量要求。质检部质检员(IPQC)在收到完整的首件成品后,应在30分钟内完成首件成品检验。 5.1.3 质检部质检员(IPQC)对各工序的首件生产工艺检验应依据《产品作业指导书》要求开展检验。 5.1.4质检部质检员(IPQC)对完整的首件成品检验应依据检验标准中检验项目逐项开展检验,并在检验完成后30分钟内如实填写《首件检验记录报告单》。 5.1.5质检部质检员(IPQC)在首件成品检验合格时,应立即在首件“物品标识卡”上加盖蓝色圆形【QC ** PASS】印章(**为质检部质检员编号),并将检验合格的首件成品转交生产部门线(组)长。生产部门线(组)长应将合格首件成品摆放到生产线或工作台的首件摆放区域。 5.1.6 质检部质检员(IPQC)在首件成品检验不合格时,应立即将检验信息反馈质检部经理(副经理)。经质检部经理(副经理)确认确属不良的,应要求生产部门线(组)长重新

注塑成型工艺规范

美的环境电器事业部清新机公司企业标准 QMHK-J35.003-2010 注塑成型工艺规范 广东美的环境电器事业部清新机公司发布

目次 目次............................................................................... I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引用标准 (1) 3 定义 (1) 3.1 塑料材料 (1) 3.2 注塑成型机(注塑机) (1) 3.3 注塑模具 (2) 3.4 注塑成型原理 (2) 3.5 注塑常用术语 (2) 4 注塑成型工艺过程 (3) 4.1 注塑工艺流程 (3) 4.2 注塑成型前的准备 (3) 4.3模具安装及调整 (4) 4.4 注塑成型过程 (4) 4.5制件的后处理 (5) 5 注塑成型工艺参数 (5) 5.1 注塑量 (5) 5.2螺杆转速 (6) 5.3 加料背压 (6) 5.4 机筒温度 (6) 5.5 射出速度 (6) 5.6 射出压力 (7) 5.7 保持压力 (7) 5.8 保压时间 (8) 5.9 射胶时间 (8) 5.10 模温 (8) 5.11 冷却 (9) 5.12 顶出 (9) 5.13 开模 (9) 5.14 内应力 (9) 5.15 材料变脆的几种状况 (9) 5.16 注塑成型各种缺陷的现象及解决方法 (9) 5.17 常用塑料材料工艺参数 (9) 6 注塑材料和加工方法的选择 (9) 6.1 注塑材料的选择 (9) 6.2 注塑加工方法的选择 (10) 7 注塑机的选择 (10) 7.1 注塑模同注塑机匹配校核 (10)

SMD红胶制程检验标准

1不同尺寸、不同形状元件点胶数及一般要求: 1-1针对0603以及更小型号之元件点胶点数一般 为1点,点胶位置以元件正常贴装时可以粘附, 并且不影响元件上锡性为允收。(如图一) 图一 1-2针对玻璃二极体和0805、1206型号元件点胶 点数一般为2点,点胶位置以元件正常贴装时可 以粘附,并且不影响元件上锡性为允收。(图 二) 图二 1-3针对较小体积IC及长方形元件、1206型号以 上元件点胶数一般为3点,点胶位置以元件正常 贴装时可以粘附,并且不影响元件上锡性为允 收。(图三) 图三 1-4体积较大IC点胶点数在4个以上,点胶位置以元件正常贴装时可以粘附,并且不影响上锡性为允收。(图四)

2 chip 0603、0805、1206点胶规格示范 2-1标准(PREFERRED) 2-1-1胶并无偏移。 2-1-2胶量均匀。 2-1-3胶量足,推力满足SMT红胶推力测试SOP。(图五) 2-2允收(ACCEPTABLE) 2-2-1 A为胶中心。 B为锡垫中心。 C为偏移量。 P为焊垫宽。 C<1/4P 2-2-2 胶量均匀。 2-2-3 胶量足,推力满足SMT红胶推力测试SOP。(图六) 图四 五 图五 图六

2-3拒收(NOT ACCEPTABLE) 2-3-1胶量不足。 2-3-2两点胶量不均匀。 2-3-3推力不满足SMT红胶推力测试SOP。(图七) 3 CHIP 0603、0805、1206零件贴片规范 3-1标准(PREFERRED): 3-1-1零件在胶上无偏移。(图八) 3-2允收(ACCEPTABLE): 3-2-1 C为偏移量。 W为元件宽 图七图八

制程巡检管理规定

******************公司 A品质检验制度制程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版本号:生效日期共页第页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加强品质管制,使产品于制造加工过程中的品质能得到有效的掌控,特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制造过程之品质管制,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定执行。 1.3权现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管制规定 2.1管制责任 2.2.1注塑部 注塑部对制程品质负有下列管制责任: (1)制定合理的工艺流程、作业标准书。 (2)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文件。 (3)维护、保养设备与工装,确保正常动作。 (4)不定期对作业标准执行与设备使用进行核查。 (5)会同品管部处理品质异常问题。 2.1.2装配部 装配部对制程品质负有下列管制责任: (1)作业人员应随时自我查对,检查是否符合作业规定与品质标准,即开展自检工作。 (2)下工程(序)人员有责任对上工程(序)人员之作业品质进行查核、监督,即开展互检工作。(3)本公司装配车间应设立全检站,由专职人员依规定之检验规范实施全检工件,确保产品的重要品质项目符合标准,并作不良记录。 (4)装配部各级干部应随时查核作业品质状况,对异常进行及时排除或协助相关部门排除。2.1.3品管部 品管部对制程品质有下列管制责任: (1)派员(IPQC)依规定之检验频率与时机,对每一个工作站进行逐一查核、指导,纠正作业动作,即实施制程巡检。 (2)记录、分析全检站及巡检所发现之不良品,采取必要之纠正或防范措施。 (3)及时发现显在或潜在之品质异常,并追踪处理结果。

制程检验规范(机加工)

机加工首,巡检检验规范 1.目的 为了使本公司生产的产品、机械零件符合图纸的技术条件和要求,以提高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 1.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生产产品及零部件切削加工过程的通用要求 2.凡产品图纸和技术文件中未注明技术要求时,均按本规范中标准执行3.引用标准 1.GB/T 6403.4—2008.零件倒圆与倒角 2.GB/T 1804—2000.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3.GB/T 1184—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的未注公差值 4.一般技术要求 4.1.零件加工应符合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工艺规程及本标准的要求 4.2.零件应按工序检查、验收,在前道工序检查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4.3.图纸中未注明倒角时,按GB/T 6403.4—2008.执行 4.4.产品、零件在加工后外观面不允许有锈蚀和油污、毛刺、磕碰、划伤等 现象,并将其纳入检查项目,且作出记录 5.未注公差 5.1.一般公差未注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按GB/T 1804—2000-m级执行 5.2.形状和位置公差的未注公差值按GB/T 1184—1996-k级执行 6.检验 6.1.名词 测量—以确定量值为目的的一组操作。 检验—是判断被测物理量是否合格(在规定范围内)的过程,通常不一定要求测出具体值。(检验的主要对象是工件)

6.2.权责 6.2.1.按检验文件进行检验,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作出正确的检验结 论,填写各种相关记录。 6.2.2.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有权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6.3.作业内容 6.3.1.零件加工的首件由操作者进行自检并在《自主检验表》中及时 填写,且标注“首件”字样;记录的数据和工件一起交由检验 人员进行专检确认,检验员并在《IPQC巡检表》中记录实测数 据,并在判定结果处标明“首件合格”、“首件返工(修)”或“首 件报废”。 6.3.2.首件确认合格后操作者在保持首件工作状态不变条件下,方可进 行下一工件的生产;若返工或返修的工件则交由操作者返工或返 修,完成后继续在原记录数据下方继续按首件自检流程重新完成 记录,再次由检验人员确认;若首件报废的零件由检验人员及时 隔离,并在《自主检验表》中作出报废记录。 6.3.3.操作者若对检验人员作出的判定结果存在疑议,可由检验人员请 示部门主管进行再次确认。 6.3.4.《自主检验表》和《IPQC巡检表》中的数据均需记录实测值。若 发现操作者自检数据与实测数据严重不符,则由检验人员指令操 作者重新自检,并重新记录,根据情节轻重可上报其部门主管。 6.3.5.制造部门加工的产品、零件加工完成后将《自主检验表》和工件 交由检验人员确认、专检,并作《IPQC巡检表》记录;若生产 不提供《自主检验表》则检验人员可拒绝对本产品、零件进行确 认和专检。 6.3.6.制造部门加工的产品、零件经检验人员检验合格后,贴合格标签 对产品零件进行标识,不合格品不合格标签,标识合格的产品、 零件方可转入下道工序。

制程检验标准

制定:罗光保审核:批准: 1.0目的 为确保生产过程能在有效的管制状态下执行,确保产品品质稳定符合客户要求,有效预防和控制不良品的发生,特制订本标准。 2.0定义: 自检:操作员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对自已操作的加工好的配件或半成品按照《作业指导书》与IPQC的要求进行检查,合格品后转入下工序,不合格品挑拣出来或者自已返工。 主检:是指操作员对上工序流入本工序加工的半成品按照《作业指导书》与IPQC的要求进行检查,合格品继续加工,不合格品退回给上工序返工。 3.0 职责 3.1 物料上线时的确认。 3.2 负责首件确认及制程中的巡回检验。 3.3 品质、安全异常时开出异常反馈单,并跟进措施的执行情况。 4.0 内容 4.1 产前准备 4.1.1 检查检验所需仪器、设备,治、工、夹具的运行情况是否符合检验要求,作好仪器、设备的点检、标识与保养工作,并将结果记录于《仪器日常保养记录表》中。 4.1.2 收集、整理、查核所交报表内容记录的准确性、报表签核完整无遗漏。 4.1.3 提前准备检验所需的《检验规范》、工程样品、ECN、BOM、包装资料、特别出货(样品)说明等检验所必须之工程资料;根据生产历史记录,提前查阅相关异常、客诉、自己的工作日志以能及时掌握检验要点、重点项目及检验技巧。 4.1.4 制造部在生产前, 领取物料后, IPQC员根据工程样品、BOM等工程资料,提前核对生产线所领用物料的规格、型号是否符合产品工程要求;若发现异常,及时反馈给生产线现场管理人员予以改善,同时向上级反馈;并跟踪其改善结果;同时注意特采、限收物料的生产品质情况。 4.2 首件检查 4.2.1 生产人员应在更换机种时、更换材料时或停机后恢复使用时实施首件检查(含:每批首件、更换材料、模具修改、机台调整、工程变更等之首件)。 4.2.2 生产线应在转位或换产品的前1小时制作好首件,填写制程首件检验报表连同首件经生产组长确认审核后一起交由品管IPQC进行检验确认。 4.2.3 IPQC进行首件确认时应依相关资料(如BOM清单、生产任务单、工艺变更单、其他联络单、图纸、样品等)进行核对,并根据相关检验/测试标准对样品进行外观与性能等检验。

制程检验程序文件

制程检验办法

1.目的 规范制程检验作业、防患品质异常之发生. 2.范围 本公司所有产品之制程. 3.定义 无。 4.权责 4.1品保部门: 4.1.1首件检查之确认; 4.1.2制程产品品质状况之检验; 4.1.3品质发生异常、知会相关责任单位对策改善; 4.2生产部门; 4.2.1负责自主检查及首件检查; 4.2.2异常发生改善对策之执行; 5.流程 5.1 流程图请参考附件; 6.执行说明 6.1品保有关检查管制程序依据品质计划、图面规范及操作程序图之要求制订QC工程表 和制程检验规范; 6.2制程巡检人员与生产部相关人员在下列时机需作首件检查、首件检查数量为1模次 (允收标准为Ac=0、Re=1)、成绩记录于【制程检验记录表】[JH/QR-PZ010]; 6.2.1机台每日开机前(如为两班生产不停机状况、不另做首件检验); 6.2.2更换、维修、保养模(治)具时; 6.2.3机台故障调整后; 6.2.4设计规格变更时; 6.2.5人员或材料更换时; 6.3品管员巡回检查、检视作业人员的生产及自主检查是否依循工作规范及QC工程表并 依制程检验规范之检查频率和项目(适时可增加抽检数量)进行检查、检验结果记录 于【工程稽核表(注塑)】[JH/QR-PZ011]或【工程稽核表(树脂)】[JH/QR-PZ012], 【工程稽核表(光学)】[JH/QR-PZ013],【工程稽核表(金属)】[JH/QR-PZ014] 并将 检验结果知会生产部相关人员; 6.4当发生下列品质之异常时、发出【品质异常联络单】[JH/QR-PZ015]、责任单位对策 改善: 6.4.1首件检查不合格时; 6.4.2巡回检查发现品质异常、连续检查10PCS中有1PCS不合格; 6.4.3制程品管按规定之频率巡回检查当连续二次发现品质异常时; 6.4.4材料规格错误、检治具失效时; 6.4.5品质发生严重缺陷影响产品机能时; 6.5当巡检发现品质异常时、对该时间以前之时间频率内所生产之产品、按“不合格品

制程检验规范

1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制程检验的作业规定,指导制程品管人员(IPQC)有效执行制程检验,以防止不良品批量产生及本工序不良品流入下工序,以提早发现并解决质量问题。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部生产的半成品、加工品、成品的过程质量控制。 3定义 3.1首件检验:是在生产开始时(上班或换班)或工序调整后(换人、换料、换产品、换工装、调整设备等)对生产出来的第1件(大件产品)或前3件(非大件)产品进行的检验。 3.2 自主检验: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由作业员对其所生产的产品之外观、性能等所进行的部分或全部检验的过程。 3.3 巡回检验:是指IPQC检验员在生产现场周期性地对各工序的产品和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验。 3.4 转序检验:转序检验是指本工序完成后,转入到下一道工序前,由IPQC检验员对其进行的抽样检验。 4职责 4.1制造部 负责产品的首件制作 负责生产过程中每工序产品的自主检验 负责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理 4.2 品管部 负责首件检验和记录 负责制程巡检和转序检验 负责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和监督处理情况 5 作业内容 5.1 检验前准备: 检验员于物料上线前依据周生产计划表、派工单,了解当日生产之产品,需事先掌握下列状况: A. 订单要求 B. 客户特殊要求 C. 紧急上线,未经进料检验之物料 D. 是否有特采物料 E. 是否有新进员工

F. 是否为新产品 G. 是否有设计变更 H. 是否发生客诉之产品 I. 是否有上次生产出现过质量异常之产品 5.2 首件生产及检验 5.2.1 首件确认时机 A. 每日刚开始生产时; B. 换人、换机、换料、换产品生产时; C. 修机、异常处理后重新生产时 5.2.2 生产部门依照《生产管理程序》在正式生产前先做首件加工。 5.2.3 操作员在加工好第一个产品时,首先按图纸或工艺文件的要求进行自主检查,自检合格后交品管检验员,检验员依样品、图纸、工艺文件进行重要尺寸、外观等检验,合格由检验员在首件产品上作“首件合格“标示,放置于生产线旁做封样参照,并做好《首件检查记录表》。 5.2.4首件检查不合格时,检验员向操作者指出不合格部位,要求其改进;若首件产品经整改后第二次还达不到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品管组长和生产班组长现场解决,直至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批量生产;若首件一直达不到要求,品管组长上报部门经理要求停产,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5.3 正式生产 首件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正式生产,并依照《生产管理程序》对生产制程实施控制。 5.4 自主检查 5.4.1 生产操作员在作业过程中依照工艺图纸或作业指导书(SOP)进行自主检查,发现问题自我纠正或报告线长或检验员,经品管部确认后再行处理。 A. 经品管部同意,确认可返工/返修的由生产线长在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返工/返修; B. 不可返工/返修需申请报废的,由生产填写《报废申请单》报批;不可返工/返修需申请让步接收时,由生产主管填写《不合格品评审报告》报相关部门会签; 5.4.2 自主检查中作业员如发现产品质量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向线长报告,寻求改善对策;线长对于自己不能解决的异常,要及时通知主管和工艺人员寻找对策解决。若本部门解决不了,请相关技术部门协助解决,确保所生产产品为合格品; 5.5 巡回检验 5.5.1 品管检验员按照相关作业指导书/工程图纸、BOM、生产工单等资料要求,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进行检验,巡检时不仅应按规定抽检产品,而且还应观察作业者的作业方法是否正确、使用的生产物料是否正确、设备、工装、量具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并随时对有疑点的工位进行抽检。

IPQC制程检验规范标准

IPQC制程检验规 文件编号: ST-WI-QA-030 版次: A0 编制: 日期: 审核: 日期: 批准: 日期: 文件修订记录 页码修订版次修订人修订容概要修订日期- A0 胡广华首版发行2013.6.18 会签人力资源部市场部营业部研发部工程部计划部/ / / / / / 采购部生产部品管部仓储部DCC SMT / / / / 财务部 / 分发对象□总经理□管理者代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营业部□研发部□工程部□计划部□采购部□生产部□品管部□仓储部□DCC □SMT □财务部

1 产品防护静电环佩戴方法 检验各人员静电 环佩戴是否贴紧 手腕,不符合要求 给予纠正贴紧手 腕。 √ 静电环功 能 静电环合格:检测 时“GOOD”绿色 指示灯亮。√ 2 产品验证首件 外观 产品外观无脏污、 异物,FPC无褶 皱、变形、破损。 镜头部位无漏胶、 错位、破损现象。 背胶无贴错位、错 贴型号,保护膜贴 紧、贴正。 目视√功能 标准测试条件下 无出现:无图、鬼 影、暗角、色点、 亮点、偏色、花屏、 竖线且清晰达到 要求标准。 光箱√ 环保要求RoHS要求目视√ 常规实验 用1㎏的力度做 镜头Holder与 FPC的粘合度,无 脱落现象,用扭力 计测试镜头(胶干 后)扭力大于 0.2kgf.cm。 拉力 计 扭力 计 √ 3 外观分板毛边要求 FPCA/PCBA毛边 ≤1㎜ 目视 卡尺 √ 外观要求 FPCA(PCBA)无变 形,撕裂,变色, 损伤,丝印缺失等 情况。 目视√ 序号作业性质检验流程检验项目检验标准的要求 检验 工具 缺限等级 图片 CR MA MI 清洁 感光区 感光区清晰、无异 物、杂质。 TV 显微 镜 √ 静电环检验指示图 分板指示图 产品组装指示图 扭力试验图 分板图

IPQC制程巡检检验规范

IPQC制程巡检检验规范 一、为了规范IPQC制程品质控制重点及作业方法,使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得到有效控 制,特制定本流程。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内的IPQC检验工作。 三、定义 (1)IPQC:即生产过程品质控制,是指领料生产以后,到成品加工完成时的品质管理活动。 (2)BOM:物料清单。 (3)首件:生产过程每批量,经自检合格的第一件成品或材料变更,工艺变更后自检合格的第一件成品,必要时数量可为2-5PCS或一箱。 四、职责 (1)品管部IPQC依据本文件规定对生产过程品质进行检查控制。 (2)IPQC对异常现象进行确认: 1.若异常现象IPQC能够立即判定原因,并且能够解决,则与生产组长一起制定纠 正措施并执行,IPQC进行跟踪验证,验证数量不少于20PCS无问题方可正常生产。 2.若IPQC不能立即判定原因,则立即通知上级。 3.找出真正的不良原因之后,相关的责任单位应在二个工作时之内给出纠正措施, 四工作时内给出预防措施;IPQC跟进改善措施实行后的50PCS(若批量小于 50PCS则需跟踪同型号下一批次的生产),以确定改善措施是否有效,如果措施有效,对此不良问题结案,必要时将措施纳入相关作业文件;如果改善措施无 效,责任单位重新制定改善措施;直到经跟踪验证有效为止。 4.若半小时内不能分析出异常原因,则品管立即要求生产停止,对已生产的产品 进行标识并隔离,并做好标示。 五、作业程序 (1)巡检频率及方法:

1.IPQC巡检频率为每1小时巡检一次,每次对每个管制点进行一次检验。 2.对重点岗位及易防错误岗位,不定时进行巡检。 (2)检验前准备:作业前IPQC需熟知和理解产品规格书,BOM表及相关检查工作指引,了解产品的功能及检测重点,对照样品和规格资料,掌握相关检测方法;(3)熟悉装配作业指导书及相关标准; 1.生产作业规范监控:根据BOM表、规格书、样品监督生产线的物料使用状况,包 括物料的使用有效期、使用规则等等。 2.监督各工具,仪器设备的检查、校验和记录状况,是否在合格状态下使用,例如: 《设备维护保养记录表》; 3.依产品规格资料、装配作业指导书等资料监督各作业岗位是否按标准作业,如测试 仪器的参数设定、换料记录等; 4.监督生产线测试岗位、修理岗位是否有不良品标示和区分; 4.1不良品摆放是否规范; 4.2监督和确认包装方式是否正确,包括产品包装标识、型号、箱数、数量、包装方 法和包装外观; 4.3对生产线返工状况进行全过程跟踪确认; 4.4在生产人员每次换拉时,随机抽取3-5种物料与工位和相应的作业指导书比对。 六、本规范解释权归品质部。 七、本规范生效日期2015年6月15日。 编制:孙玲玲审核:

制程检验规范

制程检验规范 生效日期 页码 第 1 页 共 5 页 1. 目的 依据产品质量控制文件的要求,对产品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实施有效控制,确保加工过程中每道工序的质量都是合格的。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生产操作的全过程。 3. 职责 3.1过程检验员负责对生产全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 3.2统计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品并上报。 3.3负责车间过程检验资料的收集整理并上报存档。 4. 流程 5. 控制过程 生产车间采取措施重新调试,制作样品再次送检 生产者生产样品,并开具“送检单”送检 IPQC 首检 IPQC 对送检样品进行封样,同时在“送检单” 上签字确认,并将送检单位联反馈给生产车间 IPQC 在“送检单”上注明不良现象,并将送检单位联反馈给生产车间 开始量产 IPQC 巡检 1次/2小时 IPQC 在“工序流转卡”上签字确认 IPQC 立即通知生产车间,并要求马上停机整改 IPQC 检验

制程检验规范生效日期 页码第2 页共5 页5.1.产品零件检验 5.1.1.生产车间在进行生产前,必须提请过程检验员(IPQC)进行首件封样,禁止无首件 封样生产。 5.1.2.过程检验员(IPQC)根据《工序卡片》/《质量控制计划》/《作业指导书》确认产 品型号和生产工艺流程是否正确,同时根据质量控制文件规定的检验项目对产品逐项实施检验。 5.1.3.按照产品质量控制相关文件的规定首件样品检验合格,巡检员在《送检单》和检验 合格的首件样品上签字确认,并将《送检单》和封样件反馈给生产车间。 生产车间将封样的首件样品,悬挂放在生产此产品的机台旁作为生产比对样品。5.1.4.首件样品检验不合格: A.巡检员在《送检单》上描述不良现象,并将《送检单》的生产单位联反馈给生产车间,由生产车间根据不良现象进行相应改善。改善后需要重新制作样件送检, 送检规定适用4.1.3条款规定。 B.对于产品的不良现象不影响产品最终品质,并且生产车间无法改善不良现象的,由生产车间向检验员提出开具《不合格评审单》申请,车间提请技术部、质管部 和生产部对不良现象进行评审; 技术部评审不予使用,则由生产车间负责进行相应改善; 技术部、质管部评审可以让步接受,则须报总经理批准,过程检验员接到《不合 格评审单》时进行首件封样,生产车间方可进行生产,同时巡检员将信息反馈给 入库检验员和出货检验员,放行该批产品。 巡检员负责将评审后的《不合格评审单》进行存档管理。 5.1.5.首件确认之时机为每次开机生产前,修模、调模或换模再次进行生产前,确认人为 IPQC,IPQC在《巡检记录表》上记录检验结果。 5.1. 6.车间生产时,IPQC按产品《工序卡片》/《质量控制计划》对产品进行至少5PCS/小 时巡检并2小时/次在《巡检记录表》上记录检验结果,对于HOLSET客户的产品生产,过程检验频率为每小时抽检一次并在《巡检记录表》上记录检验结果。 5.1.7.对检验合格工件,在物料向下一道工序流转前必须由巡检员在《工序流转卡》盖印 检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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