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 服务类合同

HT-2018-0103 合同编号:

印花税服务类合同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制定

签订地点__________

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是指一切民事合同。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其中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日拆性贷款合同免税。对人民银行向各商业银行提供的日拆性贷款(20天以内的贷款)所签订的合同或借据,暂免征印花税。(国税函[1993]705号)

篇一:

因此对于我们单位应按照销营业收入或成本乘以50%再乘以0.03%来计算应纳的印花税,例如我们与乙公司签订轻卡销售合同,合同上注明的销售额300万则我们单位与乙单位应分别缴纳印花税3000000*50%*0.03%=450(元),但是可能会存在有些业务没有签订合同,有的签了合同的也没申报,所以我们也可以以反映在报表上的销售额为依据计算购销合同印花税。对于购销合同中所包含的增值税应分情况进行处理:

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20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者画销印花税票金额10倍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重用印花税票金额30倍以下的罚款。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乙方个人资料有任何更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乙方业绩收入减少或未能取到奖金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如因不可抗拒力、不可预测因素造成公司不能正常运作时,甲方当尽力补救,但不承担任何责任。

人力资源服务合同印花税.doc

人力资源服务合同印花税 篇一:印花税有22种合同不需要贴花 印花税有22种合同不需要贴花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 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

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国税地字第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 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

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 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 [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 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国税发[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 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

最新整理服务合同税率.docx

最新整理服务合同税率 篇一:服务合同需要交纳印花税吗 篇一: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 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 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 )505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

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 [ ]第155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 ]第155号、国税发[ ]173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 ]173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 ]162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xxx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税三(1988)776号文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这些合

22种合同不用交印花税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22种合同不用交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属于正列举,未列入印花税列举的征税范围的不征税。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 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88 )国税地字第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天财会计网(https://www.360docs.net/doc/4f7262131.html,)和天财会计导航(https://www.360docs.net/doc/4f7262131.html,) 3.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国税发[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1990]173 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88 )国税地字第025 号文规定,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2006]162 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税三(1988)776 号文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这些合同不贴花。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例文

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例文 Example of payment of stamp duty on loan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例文 前言:本文档根据题材书写内容要求展开,具有实践指导意义,适用于组织或个人。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 签订借款合同后如何缴纳印花税应计征印花税的借款合 同的范围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 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也应按合同 贴花。借款合同的计税金额为借款金额。应纳税额=借款金额 ×0.05‰ 印花税计算方法 目前,对不同的借款形式,主要采取下列计税办法: 一、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 填开借据的,只就借款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 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凡是 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所载金额计税,在借据上贴花。

如果双方在口头上达成借贷协议,在借款时通过借据作凭证,应按每次借据金额计税贴花。 二、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这种借款次数频繁,如果每次借款都要贴花,势必加重双方负担。因此,对这类合同只就其规定的最高额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 三、目前,有些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的抵押贷款,这种借贷方式属资金信贷业务,这类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其后如果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资产转移给贷款方时,还应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有关规定计税贴花。 四、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对融资租赁合同,亦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贴花。 五、在有的信贷业务中,贷款方是由若干银行组成的银团,银团各方均承担一定的贷款数额,借款合同由借款方与银

合同中印花税缴纳规定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合同中印花税缴纳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财产保险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 1. 一般规定。〈〈国家税务局关于改变保险合同印花税计税办法的通知》规定,对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列举征税的各类保险合同,其计税依据由投保金额改为保险费收入。计算征收的适用税率,由万分之零点三改为千分之一。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管理司关于改变保险合同计税依据适用范围的批复》规定,保险合同的应税金额由按投保方的“投保金额”计算改为按承保方的“保险费收入” 计算,并不改变其纳税人和缴纳方法。因此, 签订保险合同的投保方和承保方对各自所持的保险合同,均应按其保险费金额计税贴花。 纳税人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办的保险业务,在与投保方签订保险合同时,应由代办单位或者个人,负责代保险公司办理计税贴花手续。 2.加保和退保。 〈〈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

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应当降低保险费,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据以确定保险费率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明显减少;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明显减少。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可以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剩余部分退还投保人。 现行税收规定,加保不再补贴印花,退保不再退还印花税。〈〈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依照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 履行完税手续。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第九条规定,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应在合同签订时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因此,对已履行并

鉴定技术服务合同印花税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鉴定技术服务合同印花税 篇一:技术服务合同印花税 篇一:印花税中的技术服务合同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印花税中的技术服务合同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印花税中的技术服务合同征税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关于对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89)国税地第034号)的规定,技术服务合同的征税范围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决有关特 定技术问题,如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实施方案,进行实施指导所订立的技术合同。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验目的进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以及勘察、设计等所书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 技术人员实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书立的技

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技术中介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以知识、信息、技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所订立的技术合同。 咨询台 1.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不动产作为股利分配给股东,企业此行为是否应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不动产作为股利进行分配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1997]387号)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其拥有的不动产作价作为股利分配给股东,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因此对房地产开发公司分配的不动产应按“销售不动产”计算缴纳营业税。 2.在建设工地上临时搭建的棚屋,是否需要缴纳房产税?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86) 财税地字第008号)的规定,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 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 1/2 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

中国电信业务服务协议

《中国电信业务服务协议》 为维护双方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分公司(以下简称“电信公司”)与客户就电信业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范围 1.1电信公司以通信网络与设施向客户提供其所选择的服务,客户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条件接受服务。 第二条业务登记 2 客户进行业务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2.1.1 个人客户:提供真实有效的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业务的,代办人应同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1.2 单位客户:提供真实有效的本单位注册登记证照资料,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2 客户使用客户密码通过10000 号、网上服务中心、自助服务终端等登记业务时,可以不提供2.1 中的资料,另有约定除外。 2.3 客户户籍所在地或注册登记地不在本地的,客户应按电信公司要求办理相应担保手续,或者持有效证件办理预付方式的业务。 第三条客户资料 3.1 客户登记办理业务时,应向电信公司提供真实、有效的客户资料,本协议有效期内客户资料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电信公司。 3.2 电信公司对客户资料依法保密,但为建立与客户沟通渠道,改善服务工作,电信公司可以使用本协议涉及的客户资料。 3.3 客户密码是客户的重要资料,客户应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并注意保密。客户密码遗失或被盗时,应及时进行修改或挂失。因客户原因造成的客户密码丢失或被他人获取造成的损失,电信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业务使用 4.1 客户有权自主选择使用电信公司提供的各类电信业务,有权自主选择取得入网许可的终端设备。 4.2 客户使用电信业务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 4.3 未经电信公司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客户将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对电信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 4.4 本协议终止后,电信公司有权收回客户原使用的业务号码,并在一定期限后分配给其他客户使用。 第五条费用标准和费用交纳 5.1 电信公司按照依法确定的资费标准向客户收取电信费用,客户应及时、足额支付各项费用。 5.2 根据选择的电信业务种类,客户按预付费或后付费方式支付电信费用。除特殊约定外,后付费方式下客户按月支付费用,每月(6)日至(月底)为支付上月费用的交费期限。预付费方式下客户需预存金额,当帐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客户拟使用的业务费用时,需及时充值。 5.3 客户如选择或终止银行托收、银行代扣等方式支付电信费用时,需到银行等托收机构办理相应手续。 5.4 客户逾期不交纳电信费用的,电信公司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可以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 5.5 客户在欠费情况下,应补交欠费和相应的违约金后才能办理其它业务。

购销合同印花税优惠_合同大全.doc

购销合同印花税优惠_合同大全 篇一销售的率 篇一印花税税率表 印花税税率表14 产权转移书据 转让金额100% 万分之五篇二印花税与购销合同 印花税与购销合同 印花税与购销合同印花税与购销合同印花税与购销合同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因其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的方法缴纳税款而得名。在我们单位中印花税缴纳最多的是购销合同时所缴纳的。在印花税中购销合同的范围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写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纳税人为立合同人,印花税按购销金额的003%贴花。由于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的归集问题和保管的部门多,对于征管带来了诸多不便。因此,有的省份采取核定征收的办法征收印花税,购销合同核定征收采购合同改按采购金额的一定比例计征、销售合同改按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计征,具体比例由各省地税局根据典型调查后确定的。在我们省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我们是 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来征收印花税的。 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当期实际销售(营业)收入、采购成本或费用等项目及确定的核定征税比例,计算征收印花税。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印花税税额=销售(营业)收入(采购成本、费用等)×核定比例×适用税率 规定的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控制比例如下1、工业企业

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5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5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2、商业批发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3、商业零售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2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4、建设施工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5、外贸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7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因此对于我们单位应按照销营业收入或成本乘以50%再乘以003%来计算应纳的印花税,例如我们与乙公司签订轻卡销售合同,合同上注明的销售额300万则我们单位与乙单位应分别缴纳印花税3000000*50%*003%=450(元),但是可能会存在有些业务没有签订合同,有的签了合同的也没申报, 所以我们也可以以反映在报表上的销售额为依据计算购销合同印花税。对于购销合同中所包含的增值税应分情况进行处理1、凡是签订的购销合同,应分别填写价款、税款的,在计算缴纳印花税时,以价款数额计税贴花。2、在签订购销合同时,如价格内注明是含税价,在计算缴纳印花税时,应按增值税税率从价款数额中减除增值税后计算印花税。3、在签订购销合同时,如果没有注明含税价或增值税税款的,应按合同所载金额计税贴花。印花税纳税申报工作均由纳税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各项

银行借款合同印花税税率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银行借款合同印花税税率 篇一:借款合同印花税税率 咨询相关税务部门。可以参照:税目税率(税额) 一、购销合同0.3‰ 二、加工承揽合同0.5‰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0.5‰ 四、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0.3‰ 五、财产租赁合同1‰ 六、货物运输合同0.5‰ 七、仓储、保管合同1‰ 八、借款合同0.05‰ 九、财产保险合同1‰ 十、技术合同0.3‰ 十一、产权转移书据0.5‰ 十二、营业帐簿 1.记载资金的帐簿0.5‰ 2.其他帐簿每件5元

十三、权利、许可证照每件5元 十四、股票交易3‰ 篇二: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 篇一:借款合同印花税 借款合同印花税 问:按照规定,借款合同应当缴纳印花税。我想请教: 1、银行给予企业以信用额度的合同,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2、银行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商业贴现协议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3、企业与企业之间签署的背书转让协议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4、银行与企业之间签署的承兑协议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5、信贷额度协议展期,及借款展期,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答:(1)根据《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1988]30号)的规定,“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订新合同的,就不另贴

印花。 (2)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征税。”银行与企业 之间签订的商业汇票贴现协议、商业汇票背书转让协议、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必缴纳印花税。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 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问题:1.关联企业之间借款签订的合同用缴纳印花税吗? 2.车船使用税的船舶使用税是不是还在地税缴纳? 答复: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应 税的“借款合同” 仅仅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 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 第五条规定,“我国的其它金融组织是指除人民银行、 各专业银行以外,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的单位”,所以非金融机构之间所签订的借款 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故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2、企业自有船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

不用交印花税的合同

印花税:有22种合同不需要贴花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 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88 )国税地字第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 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 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 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以下内容需要回复才能看到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国税发[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 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1990]173 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88 )国税地字第025 号文规定,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 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2006]162 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税三(1988)776 号文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这些合同不贴花。

服务合同需要交纳印花税吗

篇一: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 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 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 1997 )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 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 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 [1991] 第 155 号、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 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 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 [2006]162 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 ,不征收印花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税三 (1988)776 号文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这些合同不贴花。 9. 会计、审计合同 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10. 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规定,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因此,工程监理合同并不属于“技术合同”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无需贴花。

(借款合同)怎样缴纳借款合同印花税-3篇

怎样缴纳借款合同印花税 按照规定,借款合同应当缴纳印花税。有网友咨询了以下几个问题: 1、银行给予企业以信用额度的合同,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2、银行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商业贴现协议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3、企业与企业之间签署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协议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4、银行与企业之间签署的银行汇票承兑协议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5、信贷额度协议展期,及借款展期,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如何缴纳? (1)根据《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1988]30号)的规定,“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规定的最高借款限额计税贴花。以后,只要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再签订新合同的,就不另贴印花。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征税。”银行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商业汇票贴现协议、商业汇票背书转让协议、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必缴纳印花税。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的规定,“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的借款展期合同或其它凭证,按信贷制度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 问:公司给公司借款,借款印花税怎么算,是根据借款合同还是根据具体的发生额,借款合同是一年期的,但发生的时候可能借了还,还了又借,每次发生的金额也不一定相同,这样一年根据发生额累加的金额就超出借款合同上的金额,请问一下公司应怎么算印花税? 答:关键是合同怎么签订的,如果是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是企业与银行,企业与企业之间较少),国家税务局《关于对借款合同贴花问题的具体规定》(国税地[1988]30号)的规定,借款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为此,在签订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时,应按合同

购销合同印花税的计算公式

购销合同印花税的计算公式 篇一:印花税怎么算 印花税怎么算: 1、购销合同:按销售收入的×万分之三 2、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的收入×万分之五 3、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承包的金额×万分之三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的金额×万分之三 5、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的金额×千分之一 6、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的费用×万分之五 7、仓储、保管合同:按保管、仓储的费用×千分之一 8、借款合同:按照借款的金额×万分之零点五 9、财产保险合同:按保险费的金额×千分之一10、技术、服务等合同:按合同所载的金额×万分之三 11、产权转移书据、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移书据:按书据所载的金额×万分之五 12、营业账簿包括生产经营账册,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13、权利、许可证照:每件贴花五元。 篇二:购销合同印花税计算 篇一:印花税与购销合同 印花税与购销合同 印花税与购销合同印花税与购销合同印花税与购销合同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因其采用在应税

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的方法缴纳税款而得名。在我们单位中印花税缴纳最多的是签订购销合同时所缴纳的。在印花税中购销合同的范围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写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纳税人为立合同人,印花税按购销金额的%贴花。由于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的归集问题和保管的部门(来自: 校园生活:)多,对于征管带来了诸多不便。因此,有的省份采取核定征收的办法征收印花税,购销合同核定征收采购合同改按采购金额的一定比例计征、销售合同改按销售金额的一定比例计征,具体比例由各省地税局根据典型调查后确定的。在我们省根据《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我们是 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来征收印花税的。 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当期实际销售(营业)收入、采购成本或费用等项目及确定的核定征税比例,计算征收印花税。计算公式如下:应纳印花税税额=销售(营业)收入(采购成本、费用等)×核定比例×适用税率规定的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控制比例如下:1、工业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5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销售收入的5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 2、商业批发企业:采购环节应纳的印花税,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40%和适用税率计算缴纳;销售环节应纳的印花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业务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 _______________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 分 公司业务服务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 年_______ 月 ______ 日 甲方(用户):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 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移动电话网络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一、网络服务 1、乙方应以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公示网络覆盖范围及漫游范围,在覆盖范围内, 向甲方提供网络服务、客户服务及甲方申请开通的各项通信服务。甲方申请开通默认服务以外的其他通信服务,应按乙方规定办理手续,并缴纳费用。国际漫游服务只能在与乙方签订漫游合同的电信运营商网络覆盖范围内享有。甲方若申请开通国际长途或国际长途漫游业务,需分别另外单独交纳开通国际业务的预存款,终止该业务的次月,用户结清话费后予以退回。甲方应及时咨询乙方其网络覆盖范围及漫游或通达的国家和地区。若甲方出国(境)且未开通国际漫游业务,但因国际漫游地网络设备等原因致使能够拨打及使用的,产生的实际费用甲方应全额交纳。 2、乙方提供的网络服务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通信质量标准。 3、乙方依法保障甲方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二、入网要求 1、甲方办理入网、变更手续时,应提交一下登记资料 1)个人用户:提供个人有效证件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交委托人 及受委托人有效证件原件),有效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 警官证、护照、回乡

购销合同印花税分类登记表怎么填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购销合同印花税分类登记表怎么填 篇一:印花税核定比例表释义 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表释义 一、关于行业的分类 目前比例表中的行业类型依据国民经济代码 (gb/T4754-20XX)进行分类。 二、各合同的核定项目释义 1、勘察设计合同 勘察设计劳务经营纳税人,其对应的应税凭证计税项目为“勘察设计劳务收入”与“分包支出”两项。 非勘察设计劳务经营纳税人,其对应的应税凭证计税项目为“勘察设计劳务支出”。 2、建筑安装合同 建筑安装劳务经营纳税人,其对应的应税凭证计税项目为“建筑安装劳务收入”与“建筑安装劳务分包支出”两项。非建筑安装劳务经营纳税人,其对应的应税凭证计税项目为“建筑安装工程结算支出”,包括不限于与支出有关的“货

币资金、应付款项”的发生额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价值。 3、借款合同 金融机构纳税人,其对应的应税凭证计税项目为“借出款项”,包括不限于“贷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本期发生额。 非金融机构纳税人,其对应的应税凭证计税项目为“借入款项”,包括不限于“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的本期发生额。 4、仓储合同 仓储劳务经营纳税人,其对应的应税凭证计税项目为仓储劳务收入和仓储分包支出。 非仓储劳务经营纳税人,其对应的应税凭证计税项目为“仓储劳务支出”。(计入材料采购的部分已随核定购销合同征收,所以只含费用类支出) 5、财产保险合同 保险业务经营纳税人,其对应的应税凭证计税项目为“财产保险收入”。 财产保险合同投保的纳税人,其对应的应税凭证计税项目为“财产保险支出”,(计入材料采购的部分已随核定购销合同征收,所以只含费用类支出),不能区分保险种类的,按所有保险合同支出确认。 6、技术合同

关于借款合同印花税3.docx

编号:_____________关于借款合同印花税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应计征印花税的借款合同的范围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也应按合同贴花,借款合同的计税金额为借款金额。 企业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在印花税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11号)中所规定的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并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作为《经济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中所规定的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包括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由于《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银发XXX号)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因此,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而作为征收印花税的借款合同虽然概念适用上也遵从《经济合同法》的规定,但是根据国务院令198811号文的规定,其征税范围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这里的银行是指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

22种合同不用交印花税

22种合同不用交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属于正列举,未列入印花税列举的征税范围的不征税。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 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88 )国税地字第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天财会计网(https://www.360docs.net/doc/4f7262131.html,)和天财会计导航(https://www.360docs.net/doc/4f7262131.html,) 3.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国税发[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1990]173 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88 )国税地字第025 号文规定,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2006]162 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税三(1988)776 号文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这些合同不贴花。 9.会计、审计合同 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10.工程监理合同

电信服务合同中消费者的利益保护(doc 8页)

首先,从签订合同的双方来看,双方力量对比悬殊,电信运营商居于垄断地位,是格式合同的制定者。电信业务有着天然垄断性,现代法学一般认为:自然垄断是指由于市场的自然条件而产生的垄断,经营这些部门如果进行竞争,则可能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或者市场时序的混乱。电信行业投资量大,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产业,投资回收期长,需要协调的关系很多,为避免死人资本控制而损害国家和公众利益,多数国家通过设立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控制电信行业。尽管我国电信行业经过了一系列改革和重组,形成了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三家资源互补式竞争的格局。但不仅是电信运营商国有股一股独大,而且仍然属于三大基础运营商控制的行业寡头垄断,并没有完全形成有效的电信市场竞争格局。而电信服务属于公共事业,对每个消费者来说几乎是必须选择的服务,虽然电信用户在全部了解并权衡电信服务合同的条款之后,仍然享有是否缔结合同的自由,但由于电信运营商的垄断地位和电信业务的公共性,消费者对运营商的选择十分有限,更多的是出于无奈而接受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这显然不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而是单方强加的条款,表面上符合合同自由,实质上却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我国电信立法的严重滞后,没有出台一部完整的《电信法》,目前只能依据《合同法》《关于规范电信服务协议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调整规范电信服务合同,对具体问题的规范不够详尽。 最后,电信业务的不公平规定很大程度上也来自我国电信行业长期封闭垄断所造成的体制惯性,一些不公平规定仍然存在,消费者维

权意识不高维权成本太大,相关部门在执法、司法上的力度不够。 二、规范不合理电信业务的可行性 由于电信行业的自身特点,电信业在发展初期很难在业内维持多家企业同时生存,但随着技术驱动与需求拉动,电信行业自然垄断的属性也逐渐减弱。同时,随着市场不断成熟,消费者消费习惯日趋理性,对电信服务水平的期望也逐步提高,需要电信运营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从我国来看,我国的电信市场曾经是完全封闭的。直至1994年中国联通成立,打破了邮电部独家垄断国内电信市场的局面。1999年,中国电信分拆移动通信业务,成立中国移动。2001年,中国电信实施南北分拆,形成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卫通、中国铁通六家基础电信企业竞争格局。2008年,中国电信收购中国联通CDMA网,中国联通与中国网通合并,中国卫通的基础电信业务并入中国电信,中国铁通并入中国移动。第四次电信重组主要基于3G的资源分配和发展,形成了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三家资源互补式竞争的格局。 三、被告话费有效期的设置是否进行了有效告知 作为一个合同违约案件,本案最主要的争议就在于被告与原告订立合同时是否向原告合理告知了话费有效期的相关规定。庭审中,移动方面已经承认其在双方订立的合同中未规定有效期制度,但辩称其有过关相关告知。如果被告没有进行事前的有效告知,有效期规定就不是双方订立的合同的内容,而被告以话费有效期到期为由中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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