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光字制作协议书

LED发光字制作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LED发光字

特定如下协议,明确双方各自责任,共同遵守,以确保该项目的保质、保量、

安全按期完成。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项目内容:制作安装(按甲方认可图样制作,见附件)

二、甲方提供水电、场地及招牌审批手续。

三、总造价:¥38000.00元(大写:叁万捌仟元整)。

四、合同期限:合同生效,甲方支付首次合同款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遇天

气、停电或甲方原因无法开工的,则可以顺延。

五、项目验收:乙方在保质保量情况下按时完成所有LED发光字的制作,并按图

样和合同要求的材料制作,甲方凭此验收。乙方对制作过程负安全责任,提供施工方案及安全防护措施,乙方不能按时完成或乙方完成工作甲方未能支付相应合同款的,每超过1天按合同总造价1‰作为违约金。乙方在制作完成后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在3日内未验收则视为合格。

六、合同款支付:

1、合同签订后即日,甲方支付预付款¥18000.00元(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

给乙方。

2、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余款¥20000.00元

(人民币:贰万元整)给乙方。

七、质保期:壹年。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间如有质量问题,接到

甲方通知后,乙方必须在48小时内派人维修,并保证3天内修好,维修所需人工及材料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合同履行:

1、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报价表与效果图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

具有同样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再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单方违约。则违约方须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如单方修改合同视无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单位名称:

电话:地址: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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